学校保安奖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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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安奖罚制度

学校保安奖罚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保安人员。

三、奖励条件与标准1. 奖励条件:(1)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2)在值班巡逻中,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学校安全稳定;(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2. 奖励标准:(1)优秀保安员:每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年终评选中优先考虑晋升和评优。

(2)先进工作者:每年评选一次,对表现突出的保安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

(3)特殊贡献奖:对在特殊情况下,为学校安全稳定做出重大贡献的保安员,给予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

四、惩罚措施1. 惩罚条件:(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2)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发生;(3)在工作中滥用职权,侵犯师生合法权益;(4)泄露学校机密,损害学校利益。

2. 惩罚标准:(1)警告:对违反规定但情节较轻的保安员,给予警告并记录在案。

(2)记过:对违反规定,情节较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保安员,给予记过处分,并扣除一定比例的奖金。

(3)降级: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保安员,给予降级处分,并调离原岗位。

(4)辞退:对违反规定,情节特别严重,或多次违反规定,经教育不改的保安员,予以辞退。

五、实施与监督1. 保安奖罚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实施,并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考核。

2. 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对保安人员违纪行为的举报。

3. 保安奖罚制度应公开透明,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保卫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学校保安管理及处罚制度

学校保安管理及处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素质,保障学校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保安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学校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保安服务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校园安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保安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对校园进行巡逻,确保校园内无安全隐患;2. 严格把守校门,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审查,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3. 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秩序;4. 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5. 负责校园内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6. 执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保安人员权限:1. 对可疑人员、车辆有权进行检查、询问;2. 对违反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纠正;3. 对违法行为有权予以警告、扣留;4. 在紧急情况下,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第三章管理与培训第六条学校保安管理部门负责保安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七条保安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校园安全管理规定;2. 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3. 消防安全知识;4. 基本法律知识和道德规范。

第八条保安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四章奖惩第九条对表现优秀的保安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1. 评为优秀保安员;2. 提拔使用;3. 经济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保安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2. 记过;3. 离职;4.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保安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保安管理奖惩制度

学校保安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的服务质量和职业素养,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惩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奖惩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保安人员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

2. 奖优罚劣原则:对表现优秀的保安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

3. 激励进步原则:通过奖惩制度激励保安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

三、奖励制度1. 优秀保安员评选:(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保安员,评选标准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

(2)优秀保安员将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2. 表彰奖励:(1)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事迹突出的保安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2)对在特殊情况下,如突发事件中表现勇敢、果断的保安人员,给予特别表彰。

3. 荣誉称号:(1)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保安员的,授予“优秀保安员”荣誉称号。

(2)对在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保安人员,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四、惩罚制度1. 警告:(1)对违反学校保安管理规定的保安人员,给予警告处分。

(2)警告处分期间,保安人员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活动。

(1)对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2)记过处分期间,保安人员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活动,并扣除相应工资。

3. 离职:(1)对严重违反学校保安管理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保安人员,给予离职处理。

(2)离职处理的保安人员,学校将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实施与监督1. 学校保安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2. 保安人员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保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3. 学校保安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保安人员的申诉,确保奖惩决定的公平公正。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安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激励保安人员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为学校的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为了提高学校保卫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纪律意识,健全奖惩制度,确保学校安全和秩序的正常运行,制定了本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二、奖励制度1. 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为学校保卫人员中表现优秀、履职尽责的个人或集体。

2. 奖励种类(1)个人奖励:包括先进个人、优秀个人等奖项。

(2)集体奖励:包括先进集体、优秀集体等奖项。

3. 评选标准(1)个人奖励:个人工作成绩、纪律表现、考核结果等为评选标准。

(2)集体奖励:集体工作成绩、协作精神、纪律表现等为评选标准。

4. 奖励措施(1)表彰大会:对被评选为先进个人或集体的人员进行公开表彰。

(2)奖金激励:对被评选为优秀个人或集体的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荣誉称号:对被评选为先进个人或集体的人员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三、惩罚制度1. 惩罚对象惩罚对象为学校保卫人员中存在违纪、失职行为的个人或集体。

2. 惩罚种类(1)个人惩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2)集体惩罚:包括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3. 处罚措施(1)警告: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以提醒被惩罚人员改正错误。

(2)记过:在个人档案中作出记录,并限制个人一定时间内的晋升、奖励等。

(3)记大过:在个人档案中作出记录,并限制个人的奖励、晋升等。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提名推荐:通过工作考核、群众评议等方式,推荐优秀个人或集体。

(2)评审评选:由相关部门组成奖励评审委员会,对提名的个人或集体进行评审。

(3)公示公示: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2. 惩罚程序(1)调查核实:对违纪或失职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情况清楚。

(2)处罚决定:由相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决定,并通知被惩罚人员。

(3)申诉权利:被惩罚人员有权提起申诉,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监督机制1. 内部监督学校建立保卫人员互相监督的制度,加强纪律约束和行为规范。

2. 外部监督通过学校领导、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等多方参与,加强对保卫人员工作的监督力度。

学校保安奖惩制度3篇

学校保安奖惩制度3篇

学校保安奖惩制度3篇学校保安奖惩制度篇1一、保安员上岗必须规范着装,仪容仪表整洁端庄,违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二、保安员不准饮酒后上岗或岗上饮酒,违者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三、保安员准时上岗,忠于职守,对于擅自离岗、漏岗、脱岗者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四、保安员严格履行师生进出校园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请示报告制度。

违者致使校内师生、外来人员擅自进出校园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合同。

五、保安员上岗期间没有及时发现、报告、妥善处理治安隐患、治安事件、灾害事故、暴恐事件,贻误战机、渎职、失职,给学校安全造成影响,师生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予以辞退,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对于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机制灵活及时排除重大治安隐患,妥善处理治安事件、暴恐事件的保安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或立功表彰。

学校保安奖惩制度篇2为切实抓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学校工作中的岗位意识,激励踏实上进的工作态度,规范保安工作,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通过,特制定本规定。

一、保安工作基本规范1.遵守国度法律法规和学校划定,依法履行保安工作。

2.按照学校划定和队内安排,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以主人翁的姿态,认真负责地完成岗位工作。

3.积极参与学校的其他活动,鼓励保安队员积极参与学校全员育人工作,鼓励积极主动地工作。

4.服从学校工作大局,规范值班行为,提倡服务精神。

5.规范着装,爱护器材,搞好卫生,精神饱满。

二、奖惩规定1.学校对保安队员的以下工作进行奖励为了更好的完成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保安作用,特制定保安奖励条例,有下列应给予精神和每年600元的安全奖(按段发放):1)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给的任务,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者;2)酷爱本职工作,工作任劳任怨,效忠职守,多次遭到下级表扬者;3)遵纪守法,听从指挥,团结协作,拾金不昧者;4)遇有事故和灾害,实时汇报,处理得当,避免和减轻损失者;5)抓获盗窃、抢窃、搞破坏行为有功者;6)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贡献者;7)检举违法犯罪和违反学校制度侵害行为表现突出的;8)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及他人生命安全,勇于挺身而出、临危不惧、影响较大者;9)工作一年内没有违反学校制度的保安处罚条例,考核评优评先者;10)学校财产无被盗,师生收支无失误,保安员无义务事故,学校每学期对保安队员发安全奖。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3篇)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3篇)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对于学校的保卫人员,小区的保卫人员等岗位,单位为鼓励保卫人员工作完成的更出色,并且杜绝一切不良行为,都会制定相应的奖惩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保卫人员奖惩的管理措施,可供参考。

为了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细则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____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4、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5、拾金不昧者6、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____,被评为省、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

二、惩罚细则1、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

3、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

4、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5、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6、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7、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8、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9、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

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____、____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3、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

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

学校保卫人员奖惩管理规章制度(2)主要是用来规范学校保卫人员的行为,激励保卫人员积极工作,同时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保卫人员进行处罚。

学校保安公司奖罚制度

学校保安公司奖罚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奖励制度1. 奖励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3)奖罚分明,奖优罚劣的原则。

2. 奖励种类(1)优秀保安员奖:对工作表现突出、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保安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安全奖:对在安全防范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效预防、制止安全事故发生的保安员给予奖励;(3)突出贡献奖:对在突发事件、重大活动保障中表现突出,为学校安全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保安员给予奖励;(4)创新奖:对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的保安员给予奖励。

3. 奖励标准(1)优秀保安员奖:每季度评选一次,评选比例为保安员总数的5%;(2)安全奖:根据安全防范工作的表现,每月评选一次,评选比例为保安员总数的5%;(3)突出贡献奖:根据突出贡献的大小,一次性奖励5000-10000元;(4)创新奖:根据创新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三、惩罚制度1. 惩罚原则(1)依法依规的原则;(2)严肃、严格、公正的原则;(3)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2. 惩罚种类(1)警告:对工作失误、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恶劣的保安员给予警告;(2)罚款: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保安员给予罚款;(3)停职: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保安员给予停职处理;(4)辞退:对屡教不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保安员给予辞退。

3. 惩罚标准(1)警告:一次警告,扣除当月奖金的20%;(2)罚款:根据违规程度,罚款100-500元;(3)停职:停职期间,工资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4)辞退:辞退后,不再享受公司任何待遇。

四、实施与监督1. 本奖罚制度由学校保安公司负责解释和实施;2. 保安员应自觉遵守本奖罚制度,如有违反,公司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3. 学校保安公司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保安岗位奖罚制度

学校保安岗位奖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保安人员。

三、奖惩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3. 动态管理原则。

四、奖励制度1. 表扬奖励(1)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保安人员给予口头表扬或书面通报表扬。

(2)对在维护校园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中表现突出的保安人员给予物质奖励。

2. 先进个人(集体)评选(1)每年评选一批“优秀保安员”、“先进保安集体”。

(2)对获得先进个人(集体)称号的保安人员,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3. 晋升奖励(1)根据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技能水平和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职务晋升。

(2)对表现优秀的保安人员,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提高其综合素质。

五、惩罚制度1. 警告(1)对违反工作纪律、服务质量低下的保安人员给予警告。

(2)警告期限为一个月,警告期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2. 纪律处分(1)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保安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2)纪律处分分为:记过、降级、撤职等。

3. 解除劳动合同(1)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保安人员,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后,学校不再承担其工资、福利待遇。

六、实施与监督1. 学校保安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2. 保安人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保安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规定进行奖惩。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安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保安奖罚规章制度

学校保安奖罚规章制度

学校保安奖罚规章制度学校保安奖罚规章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职责明确:首先明确保安的职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安全巡逻、门禁管理、紧急情况处理等。

2. 奖励机制:- 优秀表现奖:对于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如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的保安,给予物质奖励或表彰。

- 忠诚服务奖:对于长期服务学校,表现稳定且无重大失误的保安,给予年度忠诚服务奖。

- 创新贡献奖:鼓励保安提出创新的安全措施或改进建议,对于被采纳并实施的,给予奖励。

3. 惩罚机制:- 轻微违规:如迟到、早退等,给予警告或罚款。

- 严重违规:如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或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不当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职、解聘等处罚。

- 违法行为:涉及违法行为的,除内部处罚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考核标准:- 定期对保安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果、同事评价等。

5. 培训与发展:- 定期为保安提供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申诉机制:- 设立公正的申诉渠道,保安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以提出申诉。

7. 记录与公示:- 所有奖罚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以保证透明度和公正性。

8. 紧急情况处理:- 明确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流程和责任分配,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问题。

9. 奖罚执行:- 奖罚决定应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执行,并确保执行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10. 持续改进:- 定期回顾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制定奖罚规章制度时,应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公平性和可执行性,同时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校园保安奖罚制度

校园保安奖罚制度

校园保安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校园保安工作,提高保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校园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校园保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门卫、巡逻保安、
监控室操作员等。

二、奖励制度
1. 表彰奖励:对于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如成功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积极协助处理紧急事件的保安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绩效奖励:根据月度或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保安人
员给予相应的奖金或物资奖励。

3. 荣誉奖励:对于长期表现优秀,得到师生广泛认可的保安人员,可
授予“优秀保安”等荣誉称号。

三、惩罚制度
1. 警告: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如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给予
警告处理。

2. 罚款:对于因个人疏忽导致校园安全事故的保安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 记过:对于严重违反工作规定,如酒后上岗、玩忽职守等行为,给
予记过处分,并视情况扣除当月奖金。

4. 解除合同:对于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损害校园利益
的保安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校园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报请学校管理
层审批。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受奖罚人员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由安全管理部门
复核。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校园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
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保安处罚规章制度最新

学校保安处罚规章制度最新

学校保安处罚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保安工作,维护学校安全和秩序,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所有保安人员,包括在校保安、校外保安,以及其他与学校安全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保安工作必须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依法行使职能的原则,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综合防范”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保安工作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应急救援的及时有效,保证学校内外安全。

第五条学校保安工作要加强与学生、家长、教职工等相关群体的沟通与合作,增强学校安全教育,提升学校整体安全水平。

第二章保安人员的职责第六条学校保安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保安职责,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七条学校保安人员必须保护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第八条学校保安人员在工作中要遵守岗位规定,服从指挥,保持岗位纪律,保持良好的职业素质。

第九条学校保安人员要加强自身技能和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学校保安人员要保持良好纪律,与学生、教职工和家长保持友好关系,增进学校安全氛围。

第三章违规处罚第十一条学校保安人员如果违反了本规章制度,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违反学校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二)涉嫌贪污、侵占学校财产的;(三)对师生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四)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三条根据不同情况,学校将对违规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责令停职检查;(四)开除处分。

第十四条学校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处罚的种类和程度。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对所有学校保安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对于本规章制度有争议的问题,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十七条有关学校保安工作的其他管理规定与本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中学保安员奖惩制度范本

中学保安员奖惩制度范本

中学保安员奖惩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1. 目的:为了加强中学保安员队伍建设,规范保安员的行为表现,提升保安员的职业素养,保障中学师生的安全和学校的正常秩序。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及中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奖励制度1. 先进个人奖励(1)表彰标准: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尽职尽责,能够及时、有效处理安全事件,为中学师生的安全做出突出贡献。

(2)奖励方式:先进个人将被评为“优秀保安员”,并可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3)发放频率:每学期评选一次。

2. 集体奖励(1)表彰标准:所在保安队成绩突出,安全工作优秀,多次挫败安全威胁,为中学校园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2)奖励方式:所在保安队将被评为“优秀保安队”,并可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3)发放频率:每学年评选一次。

三、处罚制度1. 违规行为(1)擅自离岗:保安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经过合理的请假或交代工作,影响了中学的安全和秩序。

(2)渎职失职:保安员未能认真履行职责,不按要求巡逻、不配合教员指导、不执行领导的指示等行为。

(3)泄露学校信息:保安员将校内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严重危害中学的安全和学生的利益。

(4)态度恶劣:保安员对中学师生态度恶劣,辱骂学生、教职工或与学校相关人员。

(5)私藏违禁物品:保安员私自携带、私藏违禁物品,如刀具、毒品、赌博工具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

2. 处罚措施(1)警告:对于一般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并进行教育,提醒保安员严守纪律,防止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2)停职: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暂停保安员的工作职能,时间为一周至一个月,具体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3)解雇: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如泄露学校信息等,中学有权解雇相应保安员,并报告当地安全管理部门。

四、监督和管理1. 监督机制(1)内部监督:中学建立保安员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保安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和行为表现进行检查和考核。

学校保安奖罚制度

学校保安奖罚制度

学校保安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劳动模范奖励:每月评选一次劳动模范保安,给予表彰和奖励,如发放荣誉证书、升职加薪等。

2.突出贡献奖励:对保安员在维护学校安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如抓获入侵者、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等,奖励措施可以是奖金、奖品或者荣誉称号等。

3.好人好事奖励:鼓励保安员关心学生、帮助学生,对优秀表现进行奖励,如帮助失物招领、帮助解决矛盾纠纷等。

4.提升培训奖励:鼓励保安员提升自身技能和专业知识,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并取得好成绩者给予奖励,如学校全额或者部分资助培训费用、提供晋升机会等。

5.节日福利奖励:在重要节日给予保安员一定的福利待遇,如发放节日礼品、加班费等。

二、处罚制度1.违规违纪警告:对保安员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形成书面纪录,并进行说明,以提醒警示。

2.扣除绩效工资:对于工作不力、履职不尽责的保安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其绩效工资进行扣除,以激励其改进工作态度和提高工作质量。

3.停职整顿:对于严重违纪违法、工作失职等严重问题,可以对保安员进行停职整顿,调查核实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处理。

4.免职处理:对于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违法犯罪的保安员,予以解雇,以维护学校的安全和声誉。

5.法律追责:对于涉嫌犯罪的保安员,应立即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必要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保安奖罚制度的执行需要一定的监督机制,并与其他相关制度相衔接,保证奖罚制度的公平、公正性。

此外,保安员应该接受相应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从根本上提高保安工作的质量与效益。

总之,学校保安奖罚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师生的正常教学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的奖励和处罚机制,能够激励保安人员积极作为,使他们更加严谨和负责地履行保安工作,为学校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安保人员奖罚制度

安保人员奖罚制度

安保人员奖罚制度安保人员奖罚制度(通用7篇)安保人员奖罚制度11、要着装整洁,佩带保安标志和值勤证,并注意仪表、仪容,不得留长发,常刮胡子,文明值勤,礼貌待人,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站立规范,工作时严禁闲聊、打闹,违者考核扣款20元。

2、值勤时要遵守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做好迟到、早退登记和校牌检查记录。

3、准时上岗(提前10分钟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做好交接记录,交接班负责打扫卫生,迟到10分钟扣款20元,迟到1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4、夜班值勤负责学校各处所遗漏的门窗、电器关停工作,要不断加强校园巡查,巡查期间不许抽烟、闲聊,不得睡觉、脱岗,发现一次扣款60元,两次到大队待岗,其它违纪行为发现一次扣款20元,坚持文明值勤,礼貌待人要文明用语(如:您好、请问、谢谢、对不起等),不讲脏话,不粗暴无礼,严禁打骂,侮辱他人。

5、廉洁奉公,秉公值勤,严禁徇私舞弊,违者报大队处理,多学习法律知识,要严格遵守保安七条禁令,在自己做好的同时也要督促队友做好工作。

6、要坚持专职防火、防盗巡逻制度,加强安全防火、防盗,坚持训练,保持良好的体质,夜间巡逻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执行任务中遇到违法犯罪分子作案时,要积极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不能滥用私刑。

以上各条请严格遵守,违者按事假、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大队加重处罚。

安保人员奖罚制度21、不能主动向宾客提供问候服务的,每次扣5元;如能得到宾客书面表扬的,奖励10元。

2、当班期间擅自脱离岗位,未做交接的,每次扣20元。

3、夜班期间打瞌睡,睡觉的,每次扣10―20元。

4、当班期间看报纸,聊天等从事非工作事情的,每次扣10元5、当班期间休息时不在指定位置而回宿舍的(有事情得到批准后除外),每次扣5―10元。

6、当班期间在酒店公共区域抽烟的,每次扣5元,并警告。

7、没有按时控制空调,灯光,背景音乐等,三次以上扣10元。

8、没有给进出车辆发放停车证的(特殊情况除外),每次扣5元。

学校保安处罚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保安处罚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保安处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保安工作,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保安是学校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维护学校内部安全和秩序,保护师生合法权益。

第三条学校保安职责:1、负责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2、协助校方保卫部门做好校园安全风险评估和安保措施的落实;3、定期巡逻校园,及时发现并处理校园内的安全隐患;4、处置学生违纪违法行为,维护校园秩序;5、提供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学校保安处罚规定:1、对学生违纪行为,根据轻重情节,处以警告、罚款、通报批评等处罚措施;2、对公然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人员,依据情节轻重,可报告管辖单位并予以停职处罚;3、对于破坏学校公共财产的行为,要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4、对于违纪学生或教职工,学校保安有权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劝导、批评或处罚。

第五条处罚决定程序:1、学校保安发现学生违纪行为后,应当及时制作违纪报告,并根据情节轻重和学校规定作出处理决定;2、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学校保安可自行处罚;对于严重违纪行为,须上报校领导做出决定;3、学校保安处罚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违纪学生,并告知其申诉权利;4、学生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向校方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学校应当及时调查并作出裁决。

第六条学校保安处罚制度的执行:1、学校保安应当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执行处罚措施,维护校园秩序;2、学校保安在处罚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和违法处罚;3、学校保安不得与学生私下交易、索取财物,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学校保安处罚规章制度范本,希望学校保安能够按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秩序,确保师生安全。

学校保安处罚制度

学校保安处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规范保安行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保安人员。

第三条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保安服务规范,履行职责,确保校园安全。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四条以下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违法活动的;2. 不履行职责,擅离职守的;3. 对师生不礼貌,态度恶劣的;4. 监守自盗,贪污挪用的;5. 滥用职权,侵犯师生合法权益的;6. 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学校秘密的;7. 其他违反学校保安服务规范的行为。

第五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分为以下几种: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2. 记过: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过;3. 警告加罚款: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4. 离职: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违规行为,给予离职处理。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六条发现保安人员违规行为,由保安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七条调查核实后,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处理意见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由保安管理部门向违规人员下达处罚决定书。

第九条违规人员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处罚决定。

第十条违规人员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领导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学校领导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保安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强化措施第十四条加强保安人员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五条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保安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保安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加强与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学校保安处罚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保安处罚规章制度内容

学校保安处罚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安全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校园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及访客,保安处罚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和行为影响校园安全秩序的情况。

第三条学校保安处罚采取预防教育、罚款、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警告、劝退等处罚方式。

必要时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四条学校保安处罚原则上不得强制学生参与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罚行为,不得给予学生体罚、变相体罚、任何形式的人身伤害。

第二章违规行为第五条学生在校园内禁止进行以下行为:(一)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品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二)实施暴力行为,打架斗殴;(三)在校园内进行赌博、色情等违法违规行为;(四)在校园内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私人财产;(五)在校园内传播虚假信息,扰乱校园秩序;(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危害校园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教职员工在校园内禁止进行以下行为:(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接受学生、家长、校外机构的财物或服务;(二)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三)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四)教育、管理不当,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等违规行为;(五)其他违反职业道德、损害校园形象的行为。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七条学校保安处罚的程序如下:(一)收集证据:保安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违规行为的相关证据;(二)听取当事人陈述:根据相关证据,应当听取当事人对违规行为的陈述;(三)作出处罚决定:根据事实、证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四)告知当事人:书面告知当事人违规行为及处罚决定,要求其签收确认;(五)执行处罚:依法执行处罚决定,确保处罚有效果。

第八条学校保安处罚决定一般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或申诉。

复议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复议机构受理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申诉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申诉机构受理后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诉决定。

学校保安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学校保安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素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安人员的基本要求1. 保安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保安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犯罪记录。

3. 保安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一定的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保安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校治安秩序。

2. 负责学校大门、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等场所的巡逻守护,确保校园安全。

3. 对进入校园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检查,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

4. 及时制止、报告校园内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突发事件。

5. 维护校园内的交通秩序,确保师生通行安全。

6. 配合学校各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保安人员管理制度1. 保安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应急处置等。

2. 保安人员应持证上岗,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3. 保安人员应穿着统一制服,佩戴工作证,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4. 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进入校园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审查。

5. 保安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6. 保安人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五、奖惩制度1. 对表现突出的保安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保安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解聘等处分。

3. 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素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保安罚款制度范本

学校保安罚款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规范保安人员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保安人员。

第三条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保安岗位职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章罚款种类及标准第四条保安人员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1. 违反工作纪律,擅自离岗、脱岗、串岗的,每次罚款100元;2. 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园内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每次罚款200元;3. 对校园内发生的火灾、水患等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或处置不当的,每次罚款300元;4. 违反门卫制度,放行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的,每次罚款200元;5. 违反车辆管理制度,擅自放行无关车辆进入校园的,每次罚款200元;6. 在校园内吸烟、饮酒的,每次罚款100元;7. 滥用职权,对师生员工进行敲诈勒索、刁难、侮辱的,每次罚款500元;8.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学校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的,每次罚款200元;9. 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学校秘密的,每次罚款500元;10. 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500元。

第五条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1. 故意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2. 两次以上违反同一规定,或多次违反不同规定的;3. 对举报人、投诉人打击报复的;4. 在紧急情况下,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章罚款程序第六条保安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经查实后,由学校保安管理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保安人员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保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学校保安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八条保安人员接到罚款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逾期未缴纳的,按日加收罚款总额的3%作为滞纳金。

学校保安规章制度管理条例

学校保安规章制度管理条例

学校保安规章制度管理条例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的秩序、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规范的保安管理制度,加强学校保安队伍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保安规章制度管理条例适用于学校内的各类保安工作,同时适用于学校内的其他保安人员。

学校保安工作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保安员是学校安全管理的主要力量。

第三条学校保安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防为主、保护为重,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安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学校保安工作的任务是全力维护学校内的治安秩序,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保安员要服从学校的安排和领导,在保护学校安全的同时,为学校师生提供安全保障服务。

第五条学校保安工作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职能和责任,学校领导应高度重视学校保安工作,为学校保安工作的开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支持。

第二章保安队伍的组建和管理第六条学校保安队伍是由学校聘请的专职保安员和志愿者保安员组成的。

专职保安员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统一招聘,志愿者保安员由学生和教职员工自愿报名加入。

第七条专职保安员的招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过面试、背景调查等程序严格筛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熟练掌握保安工作的技能和知识。

第八条专职保安员一经聘用,应接受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的培训,了解学校的保安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熟悉保安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志愿者保安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保安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和安排,积极参与学校的保安工作,为学校的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第十条学校保安队伍应定期进行集中训练和演练,提高保安员的保安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保持队伍的血性和凝聚力,确保保安队伍的作战力。

第十一条学校保安队伍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保安员的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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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奖罚办法
目的:以严明的奖惩手段,奖勤罚懒,加强管理,提升工作品质。

范围:全体保安员。

原则:严明公正,不徇私情,奖励先进,鞭策后退,树立典型,讲求方法,注重实效;行政与经济奖惩相结合。

奖励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经济奖励。

处罚为: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记过,辞退,经济处罚。

一、奖励:
1.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并能够制止、举报其他员工违规行为,避免学院
声誉、财物受损者,给予50元—200元奖励。

2.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抓捕盗窃、抢劫等犯罪嫌疑人或协助公
安部门破获案件者,根据挽回的损失给予100元—500元奖励。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奖励300
元。

4、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者给予特别奖励。

(如积极参加抢险救灾、
保护公共财产,事迹突出者;在突发事件中维护学院形象和利益,
竭力使学院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二、处罚:
1.蓄意违纪,明知故犯,予以记过并罚款50元,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
的予以辞退。

2.未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工作,对上级下达的任务不能如期完成又无
正当理由的,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再次发现罚款20元—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予以辞退。

3.当班人员看书报、听收音机、玩手机、玩电脑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的,第一次警告,并罚款10元。

第二次记过,并罚款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予以辞退。

4.外出不请假、上岗迟到、早退等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当
月三次违反者(含三次),予以辞退。

5.当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因玩忽职守造成自行车、摩托车被盗罚款50元
—200元;汽车、公共财物被盗或损坏视情节加倍追究其责任,并按比例赔偿。

6.凡有勒索,贪污,受贿,监守自盗,以权谋私等行为者,一经发现查实后
予以辞退并处100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7.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讲不利于团结的话,打小报告诬告他人,经查后
予以警告并罚款100元—2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8.发现有打人,骂人,变相体罚,刑讯逼供者,处记过并承担受害人的一切
医疗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指挥不当导致车辆未按规定停放,造成交通堵塞或有车辆停放在消防通
道的,一次罚款20元—50元。

10.来访车辆及人员未作登记(车辆未更换校内通行证),第一次罚款20元,
第二次罚款50元。

若未登记人员、车辆在校内滋事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当班保安处以300元以上罚款。

11.未经上级同意,私留外来人员过夜,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2.在宿舍高声喧哗,酗酒赌博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3.遇有紧急情况,临阵退缩、不敢承担责任、失职,致使师生、同事和相关
人员受到生命威胁或让犯罪分子逃脱的,罚款500元,严重的给予辞退。

14.上班时睡觉、私自脱岗,罚款50元—100元,当月超过三次以上者(含
三次)给予辞退。

15.严格执行巡逻及交接班制度,发现巡逻及交接班代签、多签、未签等违规
行为,给予每次罚款20元。

16.未经上级同意,私自替人顶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
50元,违反三次以上者(含三次),予以辞退。

17.扣留物品或捡拾物品不登记,不上交,不报告者,给予罚款50元—100
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18.在岗期间不得饮酒,如发现酒后执勤,第一次给予50元—100元的罚款,
当月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辞退。

19.不服从上级分配和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集体活动,给予50
元的罚款,当月3次以上(含三次)者给予辞退。

注:以上奖惩办法所用的款项为专款专用。

所处罚金设立专门账户,学院不存留,用于奖励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优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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