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试验规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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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头型冲击区域由成人头型试验区域确定,至少进行 9 次冲击试验。将该区域使用柔性尺左、中、 右等分为三个小区域,在每个小区域中分别进行 3 次冲击,这些冲击点应被认为最易造成行人伤害,并 且结构类型不同。冲击点间最小间隔 165mm,若选定试验点和试验区域太小,不能进行另一次试验。则 试验次数可以小于 9 次。试验机构应尽可能多地在 HIC1000 区域和 HIC1700 区域内实施冲击试验,尤其 对在两区域边界上的点。上述试验点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5 HIC1000 区域和 HIC1700 区域的确定 5.1. 制造厂应确定 HIC 必须不大于 1000(HIC1000 区域)或是不大于 1700(HIC1700 区域)的发动机 罩上部区域(见图 1)。
HIC1000 区域
HIC1700 区域
图 1 HIC1000 区域和 HIC1700 区域的示例图 5.2. “发动机罩上部”的冲击区域以及 HIC1000 区域和 HIC1700 区域,是基于制造厂提供的车辆俯视 图来确定。制造厂应提供足够数量的 x、y 坐标,以便在实际车辆上标出试验区域,同时应考虑车辆在 z 向的外形。 5.3. HIC1000 区域和 HIC1700 区域可以由几部分组成,并且组成部分的数量不受限定。 5.4. 冲击区域以及 HIC1000 区域和 HIC1700 区域表面的计算应在已投影的发动机罩的基础上进行,基 于制造厂提供的车辆俯视图。 6 试验条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Biblioteka Baidu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80 汽车车身术语 GB/T 24550—2009 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
3 术语和定义
GB/T 4780 和 GB/T 24550—2009 中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4 试验区域划分
4.1. 腿型试验区域划分方法 4.1.1. 下腿型试验区域划分方法
在保险杠试验区域中至少选三个冲击点,这些冲击点应被认为最易造成对行人的伤害,并且结构类 型不同(可拆卸式牵引钩除外)。试验点间最少间隔 132mm,并且距离保险杠角至少 66mm。上述最小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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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XXXXX-XXXX 应由柔性尺沿车辆外表面拉紧测出。试验室应将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4.1.2. 上腿型试验区域划分方法
Ⅱ
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试验规程
QC/T XXXXX-XXXX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碰撞时对行人保护方面的试验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500㎏的M1类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500㎏但不大于4500㎏的 M2类汽车,以及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500㎏但不大于4500㎏的N类汽车,可参照执行。但不包括驾驶员座 椅R点与前轴中心的横向平面的水平距离小于1000㎜的M2类和N类汽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QC/T XXXXX-XXXX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定义……………………………………………………………………………………………………………1 4 试验区域划分………………………………………………………………………………………………1 5 HIC1000 区域和 HIC1700 区域的确定……………………………………………………………………2 6 试验条件……………………………………………………………………………………………………2 7 试验方法 ……………………………………………………………………………………………………3 8 冲击器的标定…………………………………………………………………………………………………3 9 试验报告……………………………………………………………………………………………………3
QC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
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试验规程
The test specification of Protection for Pedestrians in the Event of a Collision (征求意见稿)
××××-××-××发布
××××-××-××实施
在保险杠试验区域中至少选三个冲击点,这些冲击点应被认为最易造成对行人的伤害,并且结构类 型不同(可拆卸式牵引钩除外)。试验点间最少间隔 132mm,并且距离保险杠角至少 66mm。上述最小距离 应由柔性尺沿车辆外表面拉紧测出。试验室应将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4.2. 儿童头型冲击试验区域划分方法
儿童头型冲击区域由儿童头型试验区域和儿童头型前基准线确定,至少进行 9 次冲击试验。将该区 域使用柔性尺左、中、右等分为三个小区域,在每个小区域中分别进行 3 次冲击,这些冲击点应被认为 最易造成行人伤害,并且结构类型不同。冲击点间最小间隔 165mm,若选定试验点和试验区域太小,不 能进行另一次试验。则试验次数可以小于 9 次。试验机构应尽可能多地在 HIC1000 区域和 HIC1700 区域 内实施冲击试验,尤其对在两区域边界上的点。上述试验点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4.3. 成人头型冲击试验区域划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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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XXXXX-XXXX 试验条件的规定见 GB/T 24550—2009《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中第 6 章的规定。
7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的规定见GB/T 24550—2009《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中第7章的规定。
8 冲击器的标定
碰撞器的标定见 GB/T 24550—2009《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中第 8 章的规定。
保险杠试验区域 Bumper test area 过保险杠角的两个纵向垂直平面分别向内平行移动 66 ㎜后,两个纵向垂直平面之间的保险杠的前 表面。 3.2 保险杠角 Corner of bumper 与车辆纵向垂直平面成 60°角并与保险杠外表面相切的垂直平面与车辆的接触点。 3.3 儿童头型试验区域 Child headform test area 车辆前部结构的外表面区域,区域的界限是前面至儿童头型前基准线,后面至 1700 ㎜的包络线 (WAD),两侧至侧面基准线。 3.4 儿童头型前基准线 Front reference line for child headform 使用 WAD1000 的线,在车辆前部结构上所形成的几何轨迹。当发动机罩前缘基准线上任何点的 WAD 大于 1000 ㎜时,则该点的发动机罩前缘基准线作为儿童头型前基准线。 3.5 成人头型试验区域 Adult headform test area 车辆前部结构的外表面区域,该区域的界限是前面至 1700 ㎜的包络线(WAD),后面至成人头型的 后面基准线,两侧至侧面基准线。
部质量。 9.2 试验结果 9.2.1 下腿型对保险杠的试验结果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区域划分描述; ——冲击点描述(坐标); ——至少三次试验结果:膝部最大动态弯曲角、膝部最大动态剪切位移、小腿上端加速度。 9.2.2 上腿型对保险杠的试验结果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上腿试验理由; ——区域划分描述; ——冲击点描述(坐标); ——至少三次试验结果。 9.2.3 头型对发动机罩的试验分为儿童头型冲击和成人头型冲击。 9.2.3.1 儿童头型对发动机罩的试验结果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区域划分描述; ——冲击点描述(坐标); ——A 区和 B 区分布; ——至少九次试验结果,如不能进行九次试验,说明原因。 9.2.3.2 成人头型对发动机罩的试验结果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区域划分描述; ——冲击点描述(坐标); ——A 区和 B 区分布; ——至少九次试验结果,如不能进行九次试验,说明原因。
9 试验报告
9.1 车辆信息 试验报告中应记录的车辆信息包括: ——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车型种类及型号; ——车辆前部结构简介:结构,尺寸和构成材料,可以是照片或简图(至少应该包括与行人保护相
关的内部和外部构件); ——发动机位置及排列方式; ——驱动:前/后/四驱; ——车辆试验质量(按 GB/T 24550—2009《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3.22 要求):前轴,后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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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XXXXX-XXXX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配合 GB/T24550-2009《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使用,分区内容参考欧盟指令 639/2009《对于 2009/78/EC 指令《关于机动车碰撞时对行人及弱势道路使用者保护》的技术说明》中 附件 II 的内容。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阳、李维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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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C1000 区域
HIC1700 区域
图 1 HIC1000 区域和 HIC1700 区域的示例图 5.2. “发动机罩上部”的冲击区域以及 HIC1000 区域和 HIC1700 区域,是基于制造厂提供的车辆俯视 图来确定。制造厂应提供足够数量的 x、y 坐标,以便在实际车辆上标出试验区域,同时应考虑车辆在 z 向的外形。 5.3. HIC1000 区域和 HIC1700 区域可以由几部分组成,并且组成部分的数量不受限定。 5.4. 冲击区域以及 HIC1000 区域和 HIC1700 区域表面的计算应在已投影的发动机罩的基础上进行,基 于制造厂提供的车辆俯视图。 6 试验条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Biblioteka Baidu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80 汽车车身术语 GB/T 24550—2009 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
3 术语和定义
GB/T 4780 和 GB/T 24550—2009 中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4 试验区域划分
4.1. 腿型试验区域划分方法 4.1.1. 下腿型试验区域划分方法
在保险杠试验区域中至少选三个冲击点,这些冲击点应被认为最易造成对行人的伤害,并且结构类 型不同(可拆卸式牵引钩除外)。试验点间最少间隔 132mm,并且距离保险杠角至少 66mm。上述最小距离
1
QC/T XXXXX-XXXX 应由柔性尺沿车辆外表面拉紧测出。试验室应将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4.1.2. 上腿型试验区域划分方法
Ⅱ
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试验规程
QC/T XXXXX-XXXX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碰撞时对行人保护方面的试验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500㎏的M1类汽车。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500㎏但不大于4500㎏的 M2类汽车,以及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500㎏但不大于4500㎏的N类汽车,可参照执行。但不包括驾驶员座 椅R点与前轴中心的横向平面的水平距离小于1000㎜的M2类和N类汽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QC/T XXXXX-XXXX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定义……………………………………………………………………………………………………………1 4 试验区域划分………………………………………………………………………………………………1 5 HIC1000 区域和 HIC1700 区域的确定……………………………………………………………………2 6 试验条件……………………………………………………………………………………………………2 7 试验方法 ……………………………………………………………………………………………………3 8 冲击器的标定…………………………………………………………………………………………………3 9 试验报告……………………………………………………………………………………………………3
QC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
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试验规程
The test specification of Protection for Pedestrians in the Event of a Collision (征求意见稿)
××××-××-××发布
××××-××-××实施
在保险杠试验区域中至少选三个冲击点,这些冲击点应被认为最易造成对行人的伤害,并且结构类 型不同(可拆卸式牵引钩除外)。试验点间最少间隔 132mm,并且距离保险杠角至少 66mm。上述最小距离 应由柔性尺沿车辆外表面拉紧测出。试验室应将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4.2. 儿童头型冲击试验区域划分方法
儿童头型冲击区域由儿童头型试验区域和儿童头型前基准线确定,至少进行 9 次冲击试验。将该区 域使用柔性尺左、中、右等分为三个小区域,在每个小区域中分别进行 3 次冲击,这些冲击点应被认为 最易造成行人伤害,并且结构类型不同。冲击点间最小间隔 165mm,若选定试验点和试验区域太小,不 能进行另一次试验。则试验次数可以小于 9 次。试验机构应尽可能多地在 HIC1000 区域和 HIC1700 区域 内实施冲击试验,尤其对在两区域边界上的点。上述试验点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4.3. 成人头型冲击试验区域划分方法
2
QC/T XXXXX-XXXX 试验条件的规定见 GB/T 24550—2009《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中第 6 章的规定。
7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的规定见GB/T 24550—2009《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中第7章的规定。
8 冲击器的标定
碰撞器的标定见 GB/T 24550—2009《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中第 8 章的规定。
保险杠试验区域 Bumper test area 过保险杠角的两个纵向垂直平面分别向内平行移动 66 ㎜后,两个纵向垂直平面之间的保险杠的前 表面。 3.2 保险杠角 Corner of bumper 与车辆纵向垂直平面成 60°角并与保险杠外表面相切的垂直平面与车辆的接触点。 3.3 儿童头型试验区域 Child headform test area 车辆前部结构的外表面区域,区域的界限是前面至儿童头型前基准线,后面至 1700 ㎜的包络线 (WAD),两侧至侧面基准线。 3.4 儿童头型前基准线 Front reference line for child headform 使用 WAD1000 的线,在车辆前部结构上所形成的几何轨迹。当发动机罩前缘基准线上任何点的 WAD 大于 1000 ㎜时,则该点的发动机罩前缘基准线作为儿童头型前基准线。 3.5 成人头型试验区域 Adult headform test area 车辆前部结构的外表面区域,该区域的界限是前面至 1700 ㎜的包络线(WAD),后面至成人头型的 后面基准线,两侧至侧面基准线。
部质量。 9.2 试验结果 9.2.1 下腿型对保险杠的试验结果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区域划分描述; ——冲击点描述(坐标); ——至少三次试验结果:膝部最大动态弯曲角、膝部最大动态剪切位移、小腿上端加速度。 9.2.2 上腿型对保险杠的试验结果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上腿试验理由; ——区域划分描述; ——冲击点描述(坐标); ——至少三次试验结果。 9.2.3 头型对发动机罩的试验分为儿童头型冲击和成人头型冲击。 9.2.3.1 儿童头型对发动机罩的试验结果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区域划分描述; ——冲击点描述(坐标); ——A 区和 B 区分布; ——至少九次试验结果,如不能进行九次试验,说明原因。 9.2.3.2 成人头型对发动机罩的试验结果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区域划分描述; ——冲击点描述(坐标); ——A 区和 B 区分布; ——至少九次试验结果,如不能进行九次试验,说明原因。
9 试验报告
9.1 车辆信息 试验报告中应记录的车辆信息包括: ——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车型种类及型号; ——车辆前部结构简介:结构,尺寸和构成材料,可以是照片或简图(至少应该包括与行人保护相
关的内部和外部构件); ——发动机位置及排列方式; ——驱动:前/后/四驱; ——车辆试验质量(按 GB/T 24550—2009《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3.22 要求):前轴,后轴,全
Ⅰ
QC/T XXXXX-XXXX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配合 GB/T24550-2009《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使用,分区内容参考欧盟指令 639/2009《对于 2009/78/EC 指令《关于机动车碰撞时对行人及弱势道路使用者保护》的技术说明》中 附件 II 的内容。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阳、李维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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