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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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PPT 34页)
发生变更。 发生经济利益关系,除赠与外,当权属客体发生转移时,承
受方必须支付相应的经济利益。我们判定是否属于契税的课 税对象,应该同时满足是三个条件的才是契税的课税范围。
据此契税的课税对象的分类:契税收入二级科目为:土 地出让、土地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滞纳 金和罚款收入七个子日录。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二)契税的计算方法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l)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
据为成交价格。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的,按全额成交价格一次性征收契税。变卖抵押的土地、房 屋按变卖价或者拍卖价作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 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为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 赠与属于特殊的转移形式,不需要支付货币、实物、无形资 产及其他经济利益,在计算计税依据时参照市场上同类土地、 房屋的价格计算征税。 (3)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以无形资产方式、获奖方式获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计税依据, 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4)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交换土地使用权、 房屋的价格差额。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无正当 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 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二)契税的特点 共性:契税除具有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 特性:契税有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土地、房屋权属每转移一次,就征收一次契税; 第二、契税由承受房屋、土地权属的一方缴纳。
(三)契税的作用契税有哪些作用? 1、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2、保护合法产权,避免产权纠纷
受方必须支付相应的经济利益。我们判定是否属于契税的课 税对象,应该同时满足是三个条件的才是契税的课税范围。
据此契税的课税对象的分类:契税收入二级科目为:土 地出让、土地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滞纳 金和罚款收入七个子日录。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二)契税的计算方法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l)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
据为成交价格。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的,按全额成交价格一次性征收契税。变卖抵押的土地、房 屋按变卖价或者拍卖价作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 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为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 赠与属于特殊的转移形式,不需要支付货币、实物、无形资 产及其他经济利益,在计算计税依据时参照市场上同类土地、 房屋的价格计算征税。 (3)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以无形资产方式、获奖方式获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计税依据, 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4)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交换土地使用权、 房屋的价格差额。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无正当 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 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二)契税的特点 共性:契税除具有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 特性:契税有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土地、房屋权属每转移一次,就征收一次契税; 第二、契税由承受房屋、土地权属的一方缴纳。
(三)契税的作用契税有哪些作用? 1、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2、保护合法产权,避免产权纠纷
契税法律制度pptx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特定行为,即土地、房屋权属的转移行为 。
契税的起源与发展
1 2
契税起源
契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当时称为“书契” ,是作为凭证使用,以证明土地、房屋所有权 的转移。
发展历程
从西周到明清,契税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
3
现今状况
现代契税主要出现在中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 展,契税已成为重要的地方税种之一。
契税法律制度ppt
xx年xx月xx日
目 录
• 契税概述 • 契税法律规定 • 契税的申报与缴纳 • 契税的法律责任与监管 • 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01
契税概述
契税的含义
契税是指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中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 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即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 、交换或赠与等而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契税的税率
契税的税率是指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所征收的税的 税率。
具体税率根据土地、房屋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情 况下,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为3%,非普通住宅为4% ,而房屋赠与和土地使用权赠与的契税税率为3%。
契税的优惠政策
契税的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对某 些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所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契税的特点
属于财产转移 税
契税的本质是财产转移 税,即通过转移土地、 房屋所有权而征收的税 。
征税范围广泛
契税的征税范围广泛, 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 转让、房屋买卖、交换 和赠与等。
实行差别比例 税率
契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 ,根据土地、房屋的具 体情况有所区别。
纳税环节单一
契税的纳税环节仅限于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 为中双方当事人所订立 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
契税的起源与发展
1 2
契税起源
契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当时称为“书契” ,是作为凭证使用,以证明土地、房屋所有权 的转移。
发展历程
从西周到明清,契税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
3
现今状况
现代契税主要出现在中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 展,契税已成为重要的地方税种之一。
契税法律制度ppt
xx年xx月xx日
目 录
• 契税概述 • 契税法律规定 • 契税的申报与缴纳 • 契税的法律责任与监管 • 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01
契税概述
契税的含义
契税是指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中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 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即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 、交换或赠与等而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契税的税率
契税的税率是指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所征收的税的 税率。
具体税率根据土地、房屋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情 况下,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为3%,非普通住宅为4% ,而房屋赠与和土地使用权赠与的契税税率为3%。
契税的优惠政策
契税的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对某 些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所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契税的特点
属于财产转移 税
契税的本质是财产转移 税,即通过转移土地、 房屋所有权而征收的税 。
征税范围广泛
契税的征税范围广泛, 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 转让、房屋买卖、交换 和赠与等。
实行差别比例 税率
契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 ,根据土地、房屋的具 体情况有所区别。
纳税环节单一
契税的纳税环节仅限于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 为中双方当事人所订立 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PPT课件
税率没变
[解读1]
[解读2]
现在正在适用的政府给出的利民优惠政策,就如 同现在针对小微企业给出的所有优惠政策一样, 在规定的期间内执行,到期后,到底是继续优 惠,还是恢复原税率,要再据实而定。所以,自己 要内心明镜一般才可以,税率没变。
如果你手头有房子,有好多套房子,那现在就得琢磨一下, 如果2021年9月份,优惠真得取消了,那这个契税,谁来拿。 讲真,这一条出来,确实影响房价了,不管是二手房,还是 未办证的新房,特别是未办证的新房,要速度了,看看是不 是把家里那些没办证的房子,把证先办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角定差别税率。
《契税法》与《契税暂行条例》对照
《契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 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契税法》
[第四条]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 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 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免税范围扩大
[现规定,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 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 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新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 属。(原规定)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最新《契税法》全文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契税法教学课件PPT模板
《契税法》结合实际深度解读
《契税法》结合实际深度解读
[总纲] 01
税率没变;
02
新增四项征收、新增四项免征、取消两项免征、新增四项
免或减征;
03
交税由事后改为事前,交了税,事有变,可申请退税;
04
新增法律追责
一般是在基本的说、写、读、算、推 理数学 方面能 力不足 。他们 还有情 绪、行 为方面 的问题 。而学 习困难 儿童最 典型最 显著的 表现是 学习成 绩不良 ,学习 能力较 弱。
税法
主讲:xxx
时间:xxx
目录
1
《契税法》结合实际深度解读
一般是在基本的说、写、读、算、推 理数学 方面能 力不足 。他们 还有情 绪、行 为方面 的问题 。而学 习困难 儿童最 典型最 显著的 表现是 学习成 绩不良 ,学习 能力较 弱。
一般是在基本的说、写、读、算、推 理数学 方面能 力不足 。他们 还有情 绪、行 为方面 的问题 。而学 习困难 儿童最 典型最 显著的 表现是 学习成 绩不良 ,学习 能力较 弱。
一般是在基本的说、写、读、算、推 理数学 方面能 力不足 。他们 还有情 绪、行 为方面 的问题 。而学 习困难 儿童最 典型最 显著的 表现是 学习成 绩不良 ,学习 能力较 弱。
税率没变
[原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
D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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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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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A 一般是在基本的说、写、读、算、推 理数学 方面能 力不足 。他们 还有情 绪、行 为方面 的问题 。而学 习困难 儿童最 典型最 显著的 表现是 学习成 绩不良 ,学习 能力较 弱。
第十一章 契税 《税法》课程PPT
一、契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三) 税率
基本 税率
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5%
自2016年2月22日起,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符合条件的执行
下列政策:①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
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
特
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
三、契税税额计算
1.计税依据
(二) 税额 计算
2.税额计算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 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 地产的,应由房地产转让 者补缴契税,计税依据为 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 或土地收益
特别提醒: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 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所 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 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 的,由契税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 格核定
别
的税率征收契税。②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
注
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
意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
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北京市、上
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上述②项契税优惠政策,按原规
定执行
一、契税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成交价格是指土地和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中
确定的价格
(二) 税额 计算
(2)土地使用权赠与和房屋赠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 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和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为所交换 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
《契税政策介绍》课件
稳定房地产市场
契税政策应发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作用,通过调整税率和征收方式来 控制房价上涨和防止房地产泡沫。
05
我国契税政策的改革 方向
完善契税制度
建立完善的契税制度是契税政策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这包 括完善契税的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结构等方面,以提 高契税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完善契税制度还需要加强对契税征收的监管和管理,防止偷 税漏税等行为的发生,保障国家税收的合法权益。
加强契税征管还需要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税收违法成本,维护税收的公平和正义。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纳 税人的服务和宣传工作,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遵从度。
06
结论
契税政策的重要地位
契税政策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 部分,对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具 有重要意义。
契税政策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维 护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调整契税税率
调整契税税率也是契税政策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通过合 理调整契税税率,可以平衡国家税收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 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调整契税税率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 、房地产市场状况、居民收入水平等,以制定出科学合理 的税率政策。
加强契税征管
加强契税征管是契税政策改革的必要措施之一。通过加强征管力度,可以提高契税征收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税收流失和浪 费。
种。
国际上契税政策的经验与启示
合理设置契税税率
各国在制定契税政策时,应根据本国国情合理设置税率,既要保证财 政收入,又要避免对房地产市场造成过度压制。
完善征收方式
各国在征收契税时,应完善征收方式,尽量减少征税成本和提高征税 效率。
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契税政策应发挥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作用,通过设置不同的税率和征 收方式来调节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
契税政策应发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作用,通过调整税率和征收方式来 控制房价上涨和防止房地产泡沫。
05
我国契税政策的改革 方向
完善契税制度
建立完善的契税制度是契税政策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这包 括完善契税的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结构等方面,以提 高契税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完善契税制度还需要加强对契税征收的监管和管理,防止偷 税漏税等行为的发生,保障国家税收的合法权益。
加强契税征管还需要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税收违法成本,维护税收的公平和正义。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纳 税人的服务和宣传工作,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遵从度。
06
结论
契税政策的重要地位
契税政策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 部分,对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具 有重要意义。
契税政策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维 护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调整契税税率
调整契税税率也是契税政策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通过合 理调整契税税率,可以平衡国家税收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 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调整契税税率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 、房地产市场状况、居民收入水平等,以制定出科学合理 的税率政策。
加强契税征管
加强契税征管是契税政策改革的必要措施之一。通过加强征管力度,可以提高契税征收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税收流失和浪 费。
种。
国际上契税政策的经验与启示
合理设置契税税率
各国在制定契税政策时,应根据本国国情合理设置税率,既要保证财 政收入,又要避免对房地产市场造成过度压制。
完善征收方式
各国在征收契税时,应完善征收方式,尽量减少征税成本和提高征税 效率。
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契税政策应发挥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作用,通过设置不同的税率和征 收方式来调节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
契税法实用PPT解析课件
税法
主讲:xxx
时间: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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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契税法》结合实际深度解读
秋天,漫步花园。万树枯竭,唯独菊 花一枝 独秀, 我们在 花园中 尽情漫 步,菊 花慷慨 大方地 送上淳 朴的花 香。小 动物们 无暇顾 及这这 菊花的 幽香, 而忙着 去采集 过冬的 食物, 为度过 难熬的 冬天而 忙碌着 。小松 鼠将食 物藏在 树洞中 ,熊将 自己缩 成一团 ,熟睡 起来, 青蛙也 躲在了 自己的 洞中, 不再出 来演唱 自己那 洪亮的 歌声。
[现规定,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 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 确定差别税率。
税率没变
[原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
秋天,漫步花园。万树枯竭,唯独菊 花一枝 独秀, 我们在 花园中 尽情漫 步,菊 花慷慨 大方地 送上淳 朴的花 香。小 动物们 无暇顾 及这这 菊花的 幽香, 而忙着 去采集 过冬的 食物, 为度过 难熬的 冬天而 忙碌着 。小松 鼠将食 物藏在 树洞中 ,熊将 自己缩 成一团 ,熟睡 起来, 青蛙也 躲在了 自己的 洞中, 不再出 来演唱 自己那 洪亮的 歌声。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契
秋天,漫步花园。万树枯竭,唯独菊 花一枝 独秀, 我们在 花园中 尽情漫 步,菊 花慷慨 大方地 送上淳 朴的花 香。小 动物们 无暇顾 及这这 菊花的 幽香, 而忙着 去采集 过冬的 食物, 为度过 难熬的 冬天而 忙碌着 。小松 鼠将食 物藏在 树洞中 ,熊将 自己缩 成一团 ,熟睡 起来, 青蛙也 躲在了 自己的 洞中, 不再出 来演唱 自己那 洪亮的 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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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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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结合实际深度解读
秋天,漫步花园。万树枯竭,唯独菊 花一枝 独秀, 我们在 花园中 尽情漫 步,菊 花慷慨 大方地 送上淳 朴的花 香。小 动物们 无暇顾 及这这 菊花的 幽香, 而忙着 去采集 过冬的 食物, 为度过 难熬的 冬天而 忙碌着 。小松 鼠将食 物藏在 树洞中 ,熊将 自己缩 成一团 ,熟睡 起来, 青蛙也 躲在了 自己的 洞中, 不再出 来演唱 自己那 洪亮的 歌声。
[现规定,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 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 确定差别税率。
税率没变
[原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
秋天,漫步花园。万树枯竭,唯独菊 花一枝 独秀, 我们在 花园中 尽情漫 步,菊 花慷慨 大方地 送上淳 朴的花 香。小 动物们 无暇顾 及这这 菊花的 幽香, 而忙着 去采集 过冬的 食物, 为度过 难熬的 冬天而 忙碌着 。小松 鼠将食 物藏在 树洞中 ,熊将 自己缩 成一团 ,熟睡 起来, 青蛙也 躲在了 自己的 洞中, 不再出 来演唱 自己那 洪亮的 歌声。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契
秋天,漫步花园。万树枯竭,唯独菊 花一枝 独秀, 我们在 花园中 尽情漫 步,菊 花慷慨 大方地 送上淳 朴的花 香。小 动物们 无暇顾 及这这 菊花的 幽香, 而忙着 去采集 过冬的 食物, 为度过 难熬的 冬天而 忙碌着 。小松 鼠将食 物藏在 树洞中 ,熊将 自己缩 成一团 ,熟睡 起来, 青蛙也 躲在了 自己的 洞中, 不再出 来演唱 自己那 洪亮的 歌声。
第12章契税ppt课件
①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③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④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款建房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
第三节 契税税额计算
一、税率选择
比例税率
3%~5%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税收优惠 1.契税优惠的一般规定
三、税额计算
1.计税依据确定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契约价格。具体规 定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是指土地和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中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 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 (2)土地使用权赠与和房屋赠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 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和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 格的差额。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 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的,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 缴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土地收益。
第四节 契税税款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纳税人取得其他 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减征、 免征契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土地、 房屋用途的当天。
第四节 契税税款缴纳
二、纳税期限
1.怎样确定契税的征税对象? 2.如何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3.契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4.我国现行税法对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
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
第三节 契税税额计算
一、税率选择
比例税率
3%~5%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税收优惠 1.契税优惠的一般规定
三、税额计算
1.计税依据确定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契约价格。具体规 定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是指土地和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中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 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 (2)土地使用权赠与和房屋赠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 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和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 格的差额。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 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的,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 缴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土地收益。
第四节 契税税款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纳税人取得其他 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减征、 免征契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土地、 房屋用途的当天。
第四节 契税税款缴纳
二、纳税期限
1.怎样确定契税的征税对象? 2.如何确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3.契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4.我国现行税法对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
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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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
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对其余涉及土地、房屋权
属转移的,征收契税。
❖
(2)企业合并
❖ 企业合并中,对派生方、新设方或者存续方承受被解
散方土地、房屋权属,合并前各方为相同投资主体的,则
不征契税,其余征收契税。
❖ (3)企业分立
❖ 企业分立中,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 权属的,不征契税。
❖ (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 (3)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 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 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 (4)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征 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 (三)契税的税率
❖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范围之内,按照本地区
的实际情况确定实际适用的税率。
❖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普 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 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
(5)企业破产
❖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 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 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
3.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
❖ (1)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 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 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对 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第十三章 契税 《国家税收》PPT课件
* (4)依法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5)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 *
第十三章 契税
* 第二节 契税的计算 * (一)计税依据的确定 *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 * 1.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 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 *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
第十三章 契税
第一节 契税概述
一、概念 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征税对象
* 境内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 * 1. 一般规定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 (3)房屋买卖。 * (4)房屋赠与 * (5)房屋交换 * (6)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的行为 * (7)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 (8)房屋附属设施有关的契税政策
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 *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 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 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十三章 契税
第十三章 契税
五、减免税
* 1.免税规定 *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
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 (3)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
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第十三章 契税
第十三章 契税
* 第二节 契税的计算 * (一)计税依据的确定 *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 * 1.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 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 *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
第十三章 契税
第一节 契税概述
一、概念 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征税对象
* 境内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 * 1. 一般规定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 (3)房屋买卖。 * (4)房屋赠与 * (5)房屋交换 * (6)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的行为 * (7)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 (8)房屋附属设施有关的契税政策
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 *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 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 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十三章 契税
第十三章 契税
五、减免税
* 1.免税规定 *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
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 (3)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
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第十三章 契税
契税法概述(ppt 39页)
2019/12/24
基础会计
35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 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 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 收益。医院应就其当初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行为 补缴契税。所以,医院应缴纳的契税是350×4% =14(万元),企业应当缴纳的契税是 500×4%=20(万元)。
基础会计
39
(一)计税依据 依不同情况可能是成交价格、核定价
格或价格差额。具体如下:P150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 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019/12/24
基础会计
11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 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 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2019/12/24
基础会计
16
(1)房屋买卖的纳税人为承受人,故张某应 纳的契税为:100×3%=3(万元)
(2)交换价格不等由多交付的一方纳契税。 故李兴应纳契税:10×3%=0.3(万元)
2019/12/24
基础会计
17
六、契税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 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 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基础会计
2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公司换进的房产应缴纳 契税=(800-500)×3%=9(万元)。
2019/12/24
基础会计
26
3、关于契税,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 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 契税 B.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减免土地出让金相应减 免契税 C.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D.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 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第十四章 契税(税法PPT课件2019)
7.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 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 征契税。
一、税收优惠
❖ (二)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 1.自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属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才 能享受契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 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 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 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 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 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应 照章缴纳契税。
一、征税范围
❖ (五)房屋交换
❖ 房屋交换,是指房屋住户、用户、所有人为了生 活工作方便,相互之间交换房屋的使用权或所有 权的行为。(1)房屋使用权交换。经房屋所有人 同意,使用者可以通过变更租赁合同,办理过户 手续,交换房屋使用权。交换房屋的价值相等的 不征收契税。(2)房屋所有权交换。交换双方应 订立交换契约,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和契税手 续。房屋产权相互交换,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 纳契税,办理免征契税手续。其价值不相等的, 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项目十四 契税
1 任务一 契税概述 2 任务二 学习契税的基本规定 3 任务三 掌握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 任务四 了解契税的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
8
一、计税依据
❖ 契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土地、房屋交易的不同情况 确定:
❖ (一)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 据为成交价格。即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中确 定的价格,包括承受着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 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一、税收优惠
❖ (二)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 1.自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属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才 能享受契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 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 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 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 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 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应 照章缴纳契税。
一、征税范围
❖ (五)房屋交换
❖ 房屋交换,是指房屋住户、用户、所有人为了生 活工作方便,相互之间交换房屋的使用权或所有 权的行为。(1)房屋使用权交换。经房屋所有人 同意,使用者可以通过变更租赁合同,办理过户 手续,交换房屋使用权。交换房屋的价值相等的 不征收契税。(2)房屋所有权交换。交换双方应 订立交换契约,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和契税手 续。房屋产权相互交换,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 纳契税,办理免征契税手续。其价值不相等的, 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项目十四 契税
1 任务一 契税概述 2 任务二 学习契税的基本规定 3 任务三 掌握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 任务四 了解契税的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
8
一、计税依据
❖ 契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土地、房屋交易的不同情况 确定:
❖ (一)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 据为成交价格。即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中确 定的价格,包括承受着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 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契税(ppt文档)
权、房屋所有权的,按照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算征收契税。
②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
适用税率征收,如果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
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
(6)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法定继承人除
外),受赠人全额缴纳契税。
二、契税税收优惠
(一)契税优惠的一般规定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 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 税。
5、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 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二)契税优惠的特殊规定
1、企业公司制改造
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
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对改建
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注:企业整体改建,土地、房屋权属本质上没有改变。
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方缴纳。
注:如果以物换房,房屋承让方必需以房屋价格的全
额缴纳契税。
(4)以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
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
地使用权出让费或者土地收益。
3、计税依据:不动产的价格
(5)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依据的规定
①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的土地使用
2、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 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 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征收契税。
3、因不可抗拒力住房灭失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
(一)契税优惠的一般规定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 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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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六)契税的基本要素 2、课税对象
(2)掌握作为契税的课税对象应具备的三个条件: 转移的客体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 权属客体必须发生转移,即由一方转到另一方,即权属主体
史。 中华民国成立后,于1914年颁布契税条例。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发布《契税暂行条例》 改革开放后,1997年7月7日,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第224号
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五)契税的法律法规体系 1、我国现行的契税政策的制订,主要遵循了三大原则
(一)、公平税负、合理负担。 (二)、规范税制,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减免税。 (三)、适当下放契税的管理权限,调动地方管理税收的 积极性。 2、契税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一层次:由全国人大或国务院颁布的法规 第二层次:由中央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的政策法规 第三层次:由地方人大或省级政府颁布的有关契税征管 政策法规 第四层次:省级征收机关,发布的有关契税征管文件 第五层次:省以下各级行政机关在上级政策授权范围内 对具体征收办法与程序等制定出的适合本地区的规定。
契 税
契税的内容包 括什么?
第十章之契税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契税税收优惠 四、契税的征收管理
契税的概念 (一)
(二) 契税的特点
契税的作用契 税有哪些作用
(三)
一
契点税击的添基加 本法标律题规
定
(四) 契税的发展历史
契税的法律法规体系 (五)
标(题六)点击契添税加的文基本本要素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二)契税的计算方法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l)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
据为成交价格。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的,按全额成交价格一次性征收契税。变卖抵押的土地、房 屋按变卖价或者拍卖价作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 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为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 赠与属于特殊的转移形式,不需要支付货币、实物、无形资 产及其他经济利益,在计算计税依据时参照市场上同类土地、 房屋的价格计算征税。 (3)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以无形资产方式、获奖方式获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计税依据, 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4)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交换土地使用权、 房屋的价格差额。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无正当 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 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一)契税的概念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表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1)契税的课税对象是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这里所称 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房屋的 权属是否发生转移是据以判定是否征收契税的根本标准。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5)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
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A.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 a.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二)契税的特点 共性:契税除具有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 特性:契税有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土地、房屋权属每转移一次,就征收一次契税; 第二、契税由承受房屋、土地权属的一方缴纳。
(三)契税的作用契税有哪些作用? 1、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2、保护合法产权,避免产权纠纷
(四)契税的发展历史 契税起源于东晋时期的“估税”,至今已有1600多年的历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六)契税的基本要素 3、税率
契税税率为幅度比例税率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若干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第五条规定: “湖南省契税税率为4%”。
(2)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 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简单理解,就是由支付方,买方承担的 税收,这个与不动产权属转移中,营业税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不同,营业税与土地增值税是取得收入方,即卖方为纳税义务人, 而契税是承受方为纳税义务人,这里请大家注意区别。
(3)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 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 他个人。也就是说,不论法人、还是自然人,不论是内资企业、 还是外资企业,不论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只要在我国境内 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都是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六)契税的基本要素 1、契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 税人,即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方。 2、课税对象 (1)契税的课税对象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B、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C、房屋买卖 D、房屋赠与 E、房屋交换 F、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的情形
发生变更。 发生经济利益关系,除赠与外,当权属客体发生转移时,承
受方必须支付相应的经济利益。我们判定是否属于契税的课 税对象,应该同时满足是三个条件的才是契税的课税范围。
据此契税的课税对象的分类:契税收入二级科目为:土 地出让、土地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滞纳 金和罚款收入七个子日录。
企业和事业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按规定交纳的契 税,应计入所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成本。借记“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六)契税的基本要素 2、课税对象
(2)掌握作为契税的课税对象应具备的三个条件: 转移的客体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 权属客体必须发生转移,即由一方转到另一方,即权属主体
史。 中华民国成立后,于1914年颁布契税条例。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发布《契税暂行条例》 改革开放后,1997年7月7日,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第224号
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五)契税的法律法规体系 1、我国现行的契税政策的制订,主要遵循了三大原则
(一)、公平税负、合理负担。 (二)、规范税制,统一政策,严格控制减免税。 (三)、适当下放契税的管理权限,调动地方管理税收的 积极性。 2、契税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一层次:由全国人大或国务院颁布的法规 第二层次:由中央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的政策法规 第三层次:由地方人大或省级政府颁布的有关契税征管 政策法规 第四层次:省级征收机关,发布的有关契税征管文件 第五层次:省以下各级行政机关在上级政策授权范围内 对具体征收办法与程序等制定出的适合本地区的规定。
契 税
契税的内容包 括什么?
第十章之契税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契税税收优惠 四、契税的征收管理
契税的概念 (一)
(二) 契税的特点
契税的作用契 税有哪些作用
(三)
一
契点税击的添基加 本法标律题规
定
(四) 契税的发展历史
契税的法律法规体系 (五)
标(题六)点击契添税加的文基本本要素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二)契税的计算方法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l)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
据为成交价格。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的,按全额成交价格一次性征收契税。变卖抵押的土地、房 屋按变卖价或者拍卖价作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 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为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 赠与属于特殊的转移形式,不需要支付货币、实物、无形资 产及其他经济利益,在计算计税依据时参照市场上同类土地、 房屋的价格计算征税。 (3)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以无形资产方式、获奖方式获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计税依据, 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4)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交换土地使用权、 房屋的价格差额。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无正当 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 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一)契税的概念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表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1)契税的课税对象是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这里所称 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土地、房屋的 权属是否发生转移是据以判定是否征收契税的根本标准。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5)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
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A.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 a.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二)契税的特点 共性:契税除具有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 特性:契税有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土地、房屋权属每转移一次,就征收一次契税; 第二、契税由承受房屋、土地权属的一方缴纳。
(三)契税的作用契税有哪些作用? 1、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2、保护合法产权,避免产权纠纷
(四)契税的发展历史 契税起源于东晋时期的“估税”,至今已有1600多年的历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六)契税的基本要素 3、税率
契税税率为幅度比例税率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若干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第五条规定: “湖南省契税税率为4%”。
(2)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 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简单理解,就是由支付方,买方承担的 税收,这个与不动产权属转移中,营业税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不同,营业税与土地增值税是取得收入方,即卖方为纳税义务人, 而契税是承受方为纳税义务人,这里请大家注意区别。
(3)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 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 他个人。也就是说,不论法人、还是自然人,不论是内资企业、 还是外资企业,不论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只要在我国境内 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都是契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契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六)契税的基本要素 1、契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 税人,即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方。 2、课税对象 (1)契税的课税对象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B、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C、房屋买卖 D、房屋赠与 E、房屋交换 F、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的情形
发生变更。 发生经济利益关系,除赠与外,当权属客体发生转移时,承
受方必须支付相应的经济利益。我们判定是否属于契税的课 税对象,应该同时满足是三个条件的才是契税的课税范围。
据此契税的课税对象的分类:契税收入二级科目为:土 地出让、土地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滞纳 金和罚款收入七个子日录。
企业和事业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按规定交纳的契 税,应计入所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成本。借记“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