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护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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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中医院I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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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护理管理编号HLZD-01

部门护理部生效日期2009.12

题目分级护理制度修改日期2012.01

页数 2

一、目的:

指病人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病人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确保护理质量。

二、适用范围:

全院住院病人

三、内容:

1、医生根据护理分级标准开立医嘱:

(1)特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病人,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①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病人;

②重症监护病人;

③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病人;

④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病人;

⑤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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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病人;

⑦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病人。

(2)一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病人,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病人;

②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病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病人;

④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病人。

(3)二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病人,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①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病人;

②生活部分自理的病人。

(4)三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病人,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①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病人;

②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病人

2、护士根据医嘱,并以病人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实施不同的护理措施。

护士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根据病人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并在工作中关心和爱护病人,发现病人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1)特级护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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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②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根据病人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保持病人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⑥实施床旁交接班。

(2)一级护理标准:

①每小时巡视病人,观察病人病情变化;

②根据病人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病人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

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二级护理标准:

①每2 小时巡视病人,观察病人病情变化;

②根据病人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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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病人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⑤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三级护理标准:

①每3 小时巡视病人,观察病人病情变化;

②根据病人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日常生活能力(ADL)的评定和护理要求

(1)一级:

特征:完全独立,各项活动能在正常时间内安全完成。

护理要求:不需要借助帮助,生活可以自理。

(2)二级:

特征:部分独立,在完成各项活动中,表现为用辅助器具、超过正常时间、动作不够安全。护理要求:提供必要的物品,可以自理。

(3)三级:

特征:部分依赖,已尽最大努力(大于50%)仍不能独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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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要求:指导、监督或说服,并协助生活护理和功能锻炼。

(4)四级:

特征:完全依赖,要最大帮助、完全帮助、不能活动。

护理要求:生活上要完全支持和帮助,要协助被动活动或部分主动活动。

4、生活护理质量标准

(1)床铺平整、清洁、无碎屑、无尿渍、无血渍、枕头舒适。

(2)卧位舒适、符合病情和治疗要求。

(3)口腔清洁、无口臭、妥善处理口腔黏膜溃疡、出血等情况。

(4)指、趾甲、须发:洁净。

(5)会阴、肛门:清洁、无异味。

(6)皮肤:清洁、完整无破损。

(7)满足病人进食的需求(鼻饲等)。

(8)满足病人排泄、进水的需求。

(9)根据肢体功能,协助和指导适当的功能锻炼。

类别护理管理编号HLZD-02

部门护理部生效日期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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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护士交接班制度修改日期2012.01

页数 1

一、目的

提高护士交接班质量,确保病人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提升医院服务品质,预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全院各护理单元。

三、内容要求

1.交接班必须按时.接班者提前到科室,完成各种物品清点交接并签名,在接班者未明确交接班内容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2.交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工作,按护理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做好护理记录。

3.交班者整理及补充常规需用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必须用品的准备。

4.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物品药品交接不清,应立即询问。交班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5.接班交班者双方共同巡视病房,注意查看患者的病情是否和交班相符,值班护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护理工作准确及时进行。危重病人的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病室是否达到管理要求等。

6.特殊情况者,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的患者,及时和主管医生或者值班医生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除向接班护士口头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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