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爱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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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爱弥儿》

让·雅克·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1778),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出生于瑞士日内瓦,16岁时由于不堪师傅的虐待逃离日内瓦,开始了长期的流浪生活,曾走遍全瑞士,到过法国许多地方,从事过各种职业,如仆役、私人秘书、家庭教师和乐谱抄写员等。在流浪生活中,他阅读了洛克、莱布尼茨、笛卡儿等著名哲学家的著作,自学了数学、史地、天文、生理、解剖等科学知识,还掌握了拉丁语。1742年在巴黎结识了许多著名的启蒙学者,如狄德罗、伏尔泰、霍尔巴赫、达郎贝等人,并参加了为《百科全书》撰稿的工作,成为“百科全书派”的重要成员。后因在政治、哲学和文化观点上的分歧,终于和百科全书派决裂了。1749年法国狄戍学院发起有奖征文活动,题为《科学和艺术的进步对于道德的影响》。卢梭应征撰文,获得奖金,荣登榜首,论文题为《论科学和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化风俗》。他对所提出的问题持否定主张,认为科学、文学和艺术是道德的最恶的敌人。1755年又响应狄戍学院第二次征文,撰写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但没有获得奖金。文中进一步阐述了第一篇论文的观点。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由的、平等的,在道德上是善良的,由于出现了私有制,才产生了种种不平等,不自由的现象,并把人心变恶。1760年发表文学著作《新爱露意丝》,1762年先后发表《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儿,或论教育》。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提倡民主、否定王权神授论,成为法国大革命中大多数领袖的圣经。《爱弥儿,或论教育》是一部小说体裁的教育著作,反对经院主义教育,提倡自然教育。这两本书使卢梭名声大振。但由于触犯了天主教会和专制政府,书被查抄并被当众烧毁。卢梭本人也被迫逃亡国外。1770年重返法国,在巴黎附近的乡村定居,撰写自传体著作《忏悔录》,总结一生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抱负。1778年病逝。

《爱弥儿,或论教育》('EMILE OU DE L’’EDUCAT— ION,1762)卢梭著,写于1757年,1762年第一次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出版。中译本《爱弥儿》于1923年由魏肇基根据英文节译本译出,由商务印书馆出版。1978年,李平沤又根据法文原版全文译出,分上下两卷,书后附有卢梭的生平年表和人、地名译名,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共59.7万字。

《爱弥儿》是一部半小说体的教育专著,共分五卷。前四卷提出九童成长的自然的重要时期,及与之相适应的教育原则、内容和方法。第一卷着重论述了对两岁以前的婴儿如何进行体育教育,使儿童自然发展;第二卷着重论述了对2岁至12岁的儿童进行感官教育;第三卷,论述了对12岁至15岁的少年进行智育教育;第四卷着重论述了对十五岁至20岁的青年进行德育教育;第五卷着重论述了女子的教育以及男女青年的爱情教育。在这部著作中,卢梭把自己描写成一个理想的教师,又把爱弥儿描写为理想的学生,叙述了爱弥儿从出生到20岁成长和受教育的全过程,从中阐述了他的“自然教育”思想。现以以下五个方面作一评介:

(一)“自然教育”的目的

卢梭从其激进的社会政治观出发,认为自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由、平等、独立、能适应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自然人”。在他看来,在民主、自由、平等的理想社会中,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忠于祖国,能履行职责的公民。可是,在现存的专制主义国家中,人民的主权被摧毁,人的天赋自由被践踏,不平等达到了顶点。在这种国家中没有公民,只有专制君主的臣民。因此,在既无“国家”,又无“公民”可言的社会条件下,教育的目的只能是培养“自然人”。

这种自然人不是自然状态中的野蛮人,而是社会状态中的自然人,他们知道如何做人,如何生活、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坚持做人的本分,可以为实现自由、平等的社会而奋斗。他在第一卷中写道:“生活,这就是我要教他的技能。从我的门下出去,我承认,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侣;他首先是人:一个人应该怎样做人,他就知道怎样做人,他在紧急关头,而且不论对谁,都能尽到做人的本分;命运无法使他改变地位,他始终将处在他的地位上。”

(二)“自然教育”的作用

卢梭认为,人的自然本性是善良的、纯洁的,人生来爱自由,具有自爱心和同情心。一切错误和罪恶都是不良社会环境影响的结果。《爱弥儿》开篇的第一句话就是:“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偏见、权威、需要、先例以及压在我们身上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将扼杀他的天性,而不会绐它添加什么东西。他的天性将像一株偶然生长在大路上的树苗,让行人碰来撞去,东弯西扭,不久就弄死了。”

他指出:教育在塑造人的品性方面,在改变人的恶劣环境对人的影响方面起着决定的作用。他在第一卷中写道:“我们生来是软弱的,所以我们需要力量;我们生来是一无所有的,所以需要帮助;我们生来是愚昧的,所以需要判断的能力。我们在出生的时候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在长大的时候所需要的东西,全都要由教育赐与我们。”因此,我们必须通过自然教育发展和保持人的自然本性,如善良、博爱、怜悯、仁慈等本性;防止产生一切有害的欲念,如妒忌、贪婪、仇恨等。这样就可以达到增进人类幸福的目的。

在卢梭看来,这种教育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自然的教育——即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发展;二是人的教育——即别人教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发展;三是事物的教育——即我们对影响我们的事物获得的良好经验。如果在一个人身上,这三种不同的教育是一致的,都趋向同样的目的,就能使儿童得到良好的教育,自己达到他们的目标,生活得有意义。否则,便会摧毁儿童的天性。使他们成为‘没有味,没有香气的早熟的果子,乃至烂掉。”

(三)“自然教育”的基本原理

卢梭反对封建教育对儿童身心发展的束缚,要求教育要“遵循自然,跟着它给你画出的道路前进”,即“按照孩子的成长和人心的自然发展而进行教育”,使儿童的本能、天性得到发展,合乎自然地成长为一个知道如何做人的人。教育的任务就是促进儿童“内在的自然发展”。自然的教育和人的教育要遵循儿童“内在的自然发展”,人的教育和事物的教育应与儿童“内在的自然发展”相一致。只有依照儿童身心自然发展的规律,根据儿童的能力和自然倾向进行恰当的教育,才能使儿童得到健康的发展。这就是自然教育的基本原理,教育的一切方法都应从此原理产生。他在第二卷中写道:“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够得到的东西。只做他喜欢做的事情。这就是我的第一个基本原理。只要把这个原理应用于儿童,就可源源得出各种教育的法则。”

根据自然教育的基本原理,卢梭反对压抑儿童个性和束缚儿童自由的封建教育;反对严格的纪律和死记硬背的教学方法;主张让儿童完全自由地进行活动,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去看、去想、去感觉一切事物;要求教育者“应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在进行教育之前必须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指出教育者的任务就是创造一个能促进儿童自由发展的适当的环境,从旁仔细地观察和适当地诱导,只是在儿童感到经验上或力量上不足时给予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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