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测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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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粉尘检测制度

矿井粉尘检测制度

矿井粉尘检测制度
为了加强粉尘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粉尘检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保护好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通风科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测尘人员和测尘仪器,进行矿井粉尘总尘浓度测定、呼吸性粉尘的采样工作。

2、通风科应根据测定的矿井粉尘浓度实际状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严格控制矿井粉尘浓度在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浓度范围以内。

3、对矿井生产性粉尘进行检测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总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2)呼吸性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4)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4、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每半年必须经具备资质单位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进行公示。

5、测尘员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测定记录填入台帐,月
底前向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及时上报测尘报表,否则,每少报或迟报一次对测尘员罚款200元。

粉尘测定制度(5篇)

粉尘测定制度(5篇)

粉尘测定制度(1)矿井必须按照《粉尘防治规范》要求,配备专职测尘员(专职测尘员不少于____人),进行粉尘测定工作。

(2)配足测尘仪器,所用仪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计量检定,并贴有计量合格证,方可使用,同时要有仪器维修记录。

(3)根据生产布局及作业场所,每月编制测尘计划;根据《粉尘浓度和分散度测定办法》(MT79-84)中有关规定进行合理选择和布置煤矿井下测尘地点。

(4)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____次,地面每月测定____次,测尘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粉尘分散度每____个月测定____次。

粉尘测定结果(粉尘浓度测定汇总表和粉尘测定报表)每月上报通防部。

(5)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____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

(6)每季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一次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

所涉及到的井下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班次、工种进行监测。

对损坏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样器的,处以仪器原值五倍以上的罚款。

(7)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____个。

(8)测尘员有权监督防尘措施执行情况,发现有违章作业的或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粉尘测定制度(2)是指针对工作场所中粉尘浓度进行检测并制定相关规定和程序的制度。

粉尘是一种常见的空气污染物,对工人的健康产生潜在的风险,因此建立粉尘测定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粉尘测定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测定方法和标准:制定针对不同颗粒物的测定方法,并参考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适用于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上限标准。

2. 测定频率:规定粉尘测定的频率,例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测试一次。

3. 测定地点和范围:确定需要测定的工作场所和区域,并制定测定点位的选择和划定范围。

4. 测定责任与程序:明确负责进行粉尘测定的部门或个人,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和检测流程。

5. 结果评价和报告:对测定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员工报告。

测尘管理制度

测尘管理制度

测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测尘管理工作,防止粉尘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测尘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粉尘进行监测、控制和管理的单位,包括生产企业、建筑工地、化工企业等。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对粉尘的监测和管理,确保环境和人体健康。

第四条测尘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技术、管理等手段,有效降低粉尘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第二章测尘监测第五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业设备和人员,对粉尘进行定期监测,及时了解粉尘的浓度和分布情况。

第六条测尘监测应当在风速和风向适宜的条件下进行,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监测结果应当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若发现粉尘超标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或降低粉尘排放,同时对污染物的排放源进行治理。

第九条对于不合格的监测结果,应当及时整改,并向监测单位和相关部门说明原因。

第三章测尘控制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粉尘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封闭操作、湿法处理、局部排风等方式。

第十一条对于高浓度的粉尘排放源,应当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防止粉尘扩散。

第四章测尘管理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测尘管理方案,明确测尘管理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

第十三条测尘管理责任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确保测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针对超标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接受相关处罚和整改。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尘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不履行测尘管理责任的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罚,确保测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的单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监测单位提供虚假监测结果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吊销相关资质。

粉尘测定、化验管理制度

粉尘测定、化验管理制度

粉尘测定、化验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测尘制度,按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测定。

(1)总粉尘:每半月要对全矿井下各作业场所,进行一次测定。

(2)呼吸性粉尘:定点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一次。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 个月测定一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一次。

每个采样工种分两个班次连续采样,一个班次内至少采集两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四个。

(3)粉尘分散度和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粉尘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

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少于3个。

2、粉尘测点的选择和布置粉尘测点的位置选择必须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

把粉尘测点布置在尘源的回风测,粉尘扩散得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呼吸带是指作业场所距巷道底板高1.5m作业人员呼吸的地带。

在薄煤层及其它特殊情况下,呼吸带高度应根据实际情况随之改变。

根据我矿实际情况,井下作业场所测点的选择和布置见图表。

3、矿井应建立粉尘危害防治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测尘、化验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4、矿井应设置粉尘分析化验室。

装备齐全,采样、化验、分析规范,报表数据准确、及时。

5、测尘员必须按照计划定期对所有产尘地点进行粉尘测定,并分析总结上月的测尘工作。

6、测全尘的同时,必须测定呼吸性粉尘。

7、采样前后的滤膜,化验员必须按规定干燥、称重,并详细记录,做到读数准确、精度符合要求。

8、化验员要及时填写粉尘报表,报技术矿长审阅,化验结果要归档保存。

井下粉尘测点选择和布置一览表类别生产工艺测尘点布置回采工作面采煤机落煤回风侧10~15m处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回风侧10~15m处液压支架工移架司机工作地点移刮板输送机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带式输送机作业(各转载点)转载点回风侧5~10m处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端头15~20m掘进工作面掘进机作业距作业地点4~5m回风侧刷帮、挑顶、拉底距作业地点4~5m回风侧刮板输送机作业、带式输送机作业各转载点回风侧5~10m处工作面放炮作业放炮后工人在工作面开始作业前的地点打眼、打锚杆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10m处锚喷喷浆、搅拌上料、装卸料工人操作地点回风侧5~10m处转载点8#集中运输巷、5#集中运输巷、5#运输大巷各转载点回风侧5~10m处主井底煤仓下口(装煤点)尘源回风侧5~10m处井下其他场所维修巷道作业人员回风侧3~5m处5#、8#采区变电所,西风井水泵房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地面作业场所地面煤仓等处进行生产作业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测尘员、化验员岗位责任制1、在通风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搞好全矿测尘、化验工作。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四篇)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四篇)

矿井防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防尘管理,确保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保证矿井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矿井防尘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二条矿井防尘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制矿井产尘源头,减少粉尘扩散。

(二)科学管理,技术先进,建立健全矿井防尘管理体系。

(三)依法管理,加强法制宣传,严格执法,依法追责。

(四)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矿井防尘管理的责任部门第三条矿井防尘管理的责任部门包括:(一)矿井企业:负责矿井防尘管理的具体实施。

(二)矿井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矿井防尘管理的政策、标准、规划和监管,指导、检查和评估矿井防尘工作。

(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矿井防尘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规行为依法追责。

第四章矿井防尘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矿井防尘管理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制定并实施防尘计划,明确各防尘措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加强矿井通风、水喷雾、封闭装置等防尘设施的建设,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对矿工进行防尘培训,提高其防尘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加强防尘监测,掌握矿井各工作面的粉尘浓度情况,及时采取防尘措施。

(五)加强矿井环境治理,清理和处理矿井内外的粉尘和污染物。

(六)定期评估和修订防尘工作方案,改进矿井防尘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第五章矿井防尘管理的具体措施第五条矿井防尘管理应当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制定矿井防尘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二)加强对矿井防尘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为他们配备合适的防尘设备,并指导他们正确佩戴和使用。

(四)设立矿井防尘监测站,定期检测矿井的粉尘浓度,并制定相应的防尘措施。

(五)对于粉尘浓度超标的矿井,要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粉尘浓度。

(六)加强对矿井的环境监测,定期清理和处理矿井内外的粉尘和污染物。

(七)矿井内外的施工和拆除作业,要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防止粉尘扩散。

矿井测尘制度

矿井测尘制度

矿井测尘制度矿井测尘制度是指通过对矿井内部空气中的尘浓度进行检测和掌控,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的一套体系。

矿井中的泥石流、煤粉尘、硅尘等都会对矿工的身体产生危害,因此,矿井测尘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保证矿工身体健康的紧要手段。

1. 矿井测尘制度的目的矿井测尘制度的重要目的是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降低矿井事故的发生率。

通过对矿井内部空气的尘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适时发觉和解决矿井内部的空气污染问题,进而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2. 矿井测尘制度的内容2.1 矿井测尘的标准矿井测尘的标准应依据实在的国家法律法规来确定,目前中国矿业尘肺病防治标准已经明确:煤矿现场大气中,以二氧化硅、贫煤尘、煤肺可吸入颗粒物为检测指标。

硅尘测量标准为每立方米10毫克,贫煤尘为每立方米10毫克,可吸入颗粒物为每立方米5毫克。

2.2 矿井测尘的设备和方法为确保矿井内部空气中的尘浓度能够适时精准的监测并得到掌控,必需使用专门的测尘设备和方法。

目前国内在矿井测尘领域已经进展出了多种测量方法,如采样式测尘法、连续测量法、光散射法等。

在采纳测尘方法时,需确认设备的精准性和合法性,确保能够真正的反映现实矿井环境。

2.3 矿井测尘的周期和范围矿井测尘应当依据矿工劳动强度、作业方式、工作时间、矿井环境和煤质等因素设置对应的测量周期和范围。

通常情况下,在矿井正常运行期间,应当至少1月进行一次尘浓度检测,假如煤矿内部由于特定工作或煤层爆炸等特别原因,尘浓度超过正常工作环境标按时,应当立刻进行尘浓度检测。

2.4 矿井测尘的措施和管理为确保矿井测尘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还需要其他的措施和管理措施,如明确领导责任、订立可行的执行方案、确定人员监测责任等。

3. 矿井测尘制度的实施建议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矿井测尘制度,仅仅是一个开始。

但是要想真正实现对矿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的保护,还有一些实施建议:3.1 加大设备和技术的投入矿井测尘设备的精准性和合法性,必需得到有效保障。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范本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范本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工人的健康安全,防止粉尘对工人造成的危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等不同类型的矿井,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排放的监测与管理。

第三条矿井粉尘监测应当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和监测方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粉尘污染。

第四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的粉尘监测系统,并配备专业的测试与检测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的粉尘防护设备,并对工人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对粉尘控制的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矿井应当配备专职的监测人员,定期对生产环境中的粉尘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向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章监测要求第七条矿井对生产环境中的粉尘浓度应进行实时监测,确保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限值。

第八条矿井应当对生产环境中的粉尘进行定期监测,以评估工作场所的粉尘污染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治理。

第九条矿井应当定期对粉尘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矿井应当建立粉尘监测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制度,对监测结果进行归档和备份。

第三章监测措施第十一条矿井应当加强生产环境的通风设备,保持工作场所的通风畅通,避免粉尘积聚。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规范爆破工作,采取科学合理的爆破方法,最大限度减少粉尘产生。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配备合适的粉尘防护设备,包括防尘面罩、防尘服等,为工人提供全面的防护。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加强对工人的健康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报告与粉尘有关的健康问题。

第四章监测报告第十五条矿井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管理部门提交粉尘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监测时间、粉尘浓度、治理措施等。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向工人公示粉尘监测结果,增强工人对自身健康的保护意识。

第十七条矿井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粉尘监测数据的源数据和监测设备的相关证明。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若矿井违反本规定,导致工人出现粉尘中毒等健康问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矿井粉尘测定

矿井粉尘测定

矿井粉尘测定1、通风队负责全公司粉尘测定工作,使通风部门能够随时掌握各作业点粉尘情况,并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2、测定粉尘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

3、井下每个测点每半月测定一次粉尘浓度,井上每个测点每月测定一次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每半年测定一次。

4、测尘员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并在防尘设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采样,以反映粉尘实际情况。

5、测尘员必须是经国家授权有资质部门或上级部门组织培训持有测尘员资格证的方能对井上下产尘点进行测尘工作。

6、要求报表及时准确,字迹工整,原始记录齐全完整,保存期一年。

7、井下作业场所按以下测点进行采样:⑴综采工作面:①采煤机落煤距采煤机回风侧10~15m0②采煤机司机工作地点。

③液压支架工工作地点④带式输送及转载点回风侧5~10m处。

⑤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20m处。

⑥多工序同时作业回风巷内距工作面端尾10~15m处。

⑦距破碎机回风侧5~10m处。

⑧放煤口回风侧10~15m处和放煤操作人员地点。

⑵掘进工作面:①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

②掘进机组后4〜5m处的回风侧。

③机械装煤(岩)时在巷道无风筒的一侧,距装煤(岩)机4〜5m处的回风流中。

④人工装煤(岩)在未安设风筒的巷道一侧距装岩机4〜5m处的回风流中。

⑤风钻、煤电钻打眼作业地点4〜5m处的巷道中部。

⑥刷帮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m处。

⑦挑顶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m处。

⑧拉底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m处。

⑨工作面放炮后工人已进入工作面开始作业前,在工人作业的地点。

⑩抽出式通风在除尘风机出风口后的回风侧4〜5m处。

⑪卸料工人作业地点回风侧5〜Iom处。

⑫载机①刮板输送机作业距两台输送机转载点回风侧5〜Iom处。

②带式输送机作业距两台输送机装载点回风侧5〜Iom处。

③装煤岩点及翻罐笼尘源回风侧5〜IOm处。

④翻罐笼司机和放煤工工作地点。

⑷井下其它场所①地质刻槽作业人员工作地点。

②维修巷道作业人员回风侧3~5m处。

矿井测尘制度

矿井测尘制度

矿井测尘制度概述矿井测尘制度是煤矿生产基础工作之一,其目的是为了控制和减少煤矿生产环境中的粉尘,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矿井测尘制度的实施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严格执行与否直接关系到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的安全性稳定性。

测尘方法矿井测尘方法包括人工取样法和自动测量法两种方法。

人工取样法人工取样法是通过安放测尘器和取样器或其他特制的采样器,在测尘点处进行人工采样。

采样时要确定测点位置和采集时间,确保采样结果的精准性。

自动测量法自动测量法是通过在煤矿生产现场安装各种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测量,并将数据及时传输到中央控制室进行监测和分析。

自动测量法可以实现实时监控和数据追踪,对粉尘的来源和分布提供了便利。

测点的设置矿井测尘制度要求在煤矿生产现场设置测点,通过对煤矿生产环境中的粉尘含量进行分析,确定煤矿生产环境中的粉尘来源和浓度,从而制定出相应的粉尘控制措施。

矿井测尘制度要求在煤矿生产环境中适当的位置设置测点,可以采用人工测点和自动监测设备两种方式。

测量结果分析根据测量结果和煤矿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粉尘控制措施。

对于不同的测点和测量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加强通风措施、改进生产工艺、设立隔离带等。

粉尘控制要求矿井测尘制度对煤矿生产环境中的粉尘控制有明确的要求,包括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生产设备的清洁、操作规范、生产区域和人员管理等方面。

此外,矿井测尘制度还要求煤矿生产环境中粉尘含量不超过规定的安全标准。

职工培训为确保矿井测尘制度的实施效果,需要对职工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对测尘制度的认识和执行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测量方法、采样取样技术、使用测尘器和设备等方面。

总结矿井测尘制度对于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煤矿生产环境中的粉尘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可以有效的降低职工的粉尘暴露水平,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为了确保矿井测尘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测量和操作技能,从而保障矿井测尘制度顺利推进和实施。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矿井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矿所有矿井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的目标是控制和降低煤尘产生的数量,以确保矿井工作环境中煤尘浓度在控制范围内,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矿工接触煤尘的机会。

第二章煤尘监测第四条矿井应配备煤尘监测设备,定期对矿井空气中煤尘浓度进行监测。

第五条煤尘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并记录在煤尘监测台账中。

第六条煤尘监测结果应保持真实可靠,不得故意篡改、删除或伪造。

第三章煤尘控制第七条矿井应配备相应的除尘设备,确保煤尘能够及时被收集并处理。

第八条除尘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九条煤井通风系统应合理设计,确保矿井内的空气流通畅通,有效降低煤尘浓度。

第四章个体防护第十条矿工在进行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以减少吸入煤尘的可能性。

第十一条矿工在接触煤尘的工作环境中,要穿戴防尘服,保护皮肤免受煤尘侵害。

第十二条矿工应定期接受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五章培训与教育第十三条矿井应定期组织矿工进行煤尘防护知识的培训与教育,提高矿工对煤尘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第十四条矿井应制定煤尘防护操作规程,并对矿工进行培训,确保矿工能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本煤矿应设立专门的煤尘防护管理部门,负责煤尘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六条煤尘防护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煤尘防护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对违反煤尘防护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罚则第十七条对于违反煤尘防护规定的行为,矿井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对于因违反煤尘防护规定而引发的事故,矿井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由矿井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订,应经矿井相关部门讨论并报批后实施。

矿井粉尘测定、化验制度

矿井粉尘测定、化验制度

矿井粉尘测定、化验制度矿井粉尘是矿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种颗粒物质,是矿井工人健康和生产安全的重要因素。

粉尘含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矿工的健康状况,所以对矿井粉尘进行测定和化验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保证矿工的健康和安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是必不可少的。

一、测定方法1. 采用重力沉降法测定重力沉降法是一种常用的粉尘测定方法,其原理是利用颗粒物质在重力作用下的沉降速度来确定其含量。

具体步骤如下:(1) 选择一个适合的取样点,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2) 使用专用的采样工具,将矿井粉尘按照既定的时间间隔采集到采样器中;(3) 将采样器中的粉尘按照既定的规则倒入计量瓶中,加入一定量的水进行混合搅拌;(4) 记录混合液中的颗粒物质在规定时间内的沉降高度,通过计算得出粉尘含量。

2. 采用光学显微镜观察法测定光学显微镜观察法是一种直接观察颗粒物质形态和颗粒大小的方法,通常用于辅助粉尘测定。

具体步骤如下:(1) 将取样的矿井粉尘样品放置在载玻片上,用显微镜逐一观察颗粒的形态和大小;(2) 根据颗粒的特征和数量,对粉尘含量进行初步估算;(3) 结合其他测定方法对粉尘含量进行修正和校准,得出最终结果。

二、化验方法1. 重金属含量测定重金属是矿井粉尘中常见的有害物质,对矿工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保证矿工的健康,需要对矿井粉尘中的重金属含量进行化验。

常用的重金属含量测定方法包括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

2. 有机物含量测定有机物是矿井粉尘中另一个常见的有害物质,对矿工的健康也具有危害。

有机物含量的化验方法通常包括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等。

3. 水分含量测定矿井粉尘中的水分含量直接影响着粉尘的易燃性和爆炸性,对矿工的安全产生影响。

水分含量的化验方法包括烘干法、滴定法等。

4. 酸碱性测定矿井粉尘的酸碱性也对矿工的健康和安全产生影响,需要进行定期化验。

常用的酸碱性测定方法包括滴定法、电位滴定法等。

三、制度建议为了确保粉尘测定、化验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建议矿井在建立测定制度时应包括以下内容:1. 建立专门的粉尘测定实验室,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工作人员;2. 制定详细的粉尘测定操作规程和标准,确保操作流程科学规范;3. 设立粉尘测定质量控制体系,对测定结果进行交叉验证和质量把控;4. 定期进行粉尘测定方法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测定水平和专业知识。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5篇)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5篇)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监测工作,分析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程度,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现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测尘机构设置(一)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测尘机构,建立粉尘测定实验室和配置专职测尘人员。

专职测尘人员的配备每个采区不少于____人。

(二)测尘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的井下工龄,并经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从事测尘工作。

(三)矿通风科负责本矿范围的测尘管理和指导工作。

负责检查测尘人员的工作质量,了解、评价防尘情况,定期公布和上报测尘结果。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采取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四)粉尘测定实验室按规定配备感量不低于0.0001g的分析天平、烘箱、采样器、气体流量计、秒表(计时器)、干燥器、滤膜等仪器和材料。

(五)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

二、测尘时间(一)作业场所的总粉尘(以下称“全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____次(每半月测定____次),地面每月测定____次。

(二)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____次。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____个月测定____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____个月测定____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每____个月测定____次。

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SiO2测定。

(四)采掘工作面每个月应进行____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

三、测尘方法及合格率计算(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测尘点应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的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见附表1)。

呼吸带是指作业场所距巷道底板高1.5m 作业人员呼吸的地带。

在薄煤层及其它特殊情况下,呼吸带高度应根据实际情况随之变化。

(二)测尘方法1.煤矿粉尘浓度(全尘、呼吸性粉尘)、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应按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范文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范文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粉尘监测工作,确保矿工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和从业人员,在矿井粉尘监测工作中必须遵守。

第三条矿井粉尘监测是指使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方法,对矿井中的粉尘进行定量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控制矿井粉尘浓度超标的情况。

第四条矿井粉尘监测应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监测结果要真实可靠,对监测结果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矿工员工健康和安全。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矿井粉尘监测管理制度,明确监测责任、监测流程、监测标准,并定期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矿井粉尘监测设备第六条矿山企业应配备适当的矿井粉尘监测设备,设备应具备以下要求:(一)能够对矿井中的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可吸入粉尘等进行监测。

(二)仪器仪表应详细记录监测时间、地点、监测内容、监测结果等信息,并能够实时显示和传输监测数据。

(三)监测设备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和认证,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四)监测设备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并进行定期检测和更换。

第七条矿井粉尘监测设备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定期对矿井粉尘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矿井粉尘监测方法第九条矿山企业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粉尘情况选择合适的监测方法,并编制相应的监测方案。

第十条矿井粉尘监测方法主要包括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两种。

(一)现场监测是指在矿井现场使用监测设备对矿井中的粉尘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监测结果可以及时获得,对矿井粉尘浓度进行及时控制。

(二)实验室分析是指将采集到的矿井粉尘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定量分析,获得准确的粉尘浓度数据。

第四章矿井粉尘监测标准第十一条矿井粉尘监测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监测标准应包括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可吸入粉尘等指标。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矿井粉尘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矿井粉尘监测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条矿井粉尘监测管理机构矿井粉尘监测工作由企业设立的矿井粉尘监测管理机构负责,该机构应配备专业粉尘监测技术人员,并具有相应的试验室设施和仪器设备。

第四条矿井粉尘监测管理机构职责矿井粉尘监测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包含:1.订立并实施矿井粉尘监测规章制度;2.执行矿井粉尘监测计划,并确保监测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3.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预警信号并提出相应的掌控措施;4.定期组织开展粉尘监测培训,提高员工的监测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粉尘监测计划和方法第五条粉尘监测计划矿井粉尘监测管理机构应依据矿井的特点和生产情况,订立粉尘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频率、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等内容,并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粉尘监测方法矿井粉尘监测应采用科学、准确的方法进行。

具体方法包含但不限于:1.气溶胶质量法:采用颗粒质量浓度进行监测;2.光学法:采用激光光散射技术进行颗粒物浓度监测;3.光谱法:采用光谱分析技术进行粉尘成分监测;4.集尘盒法:采用集尘盒收集样品进行定量分析。

第四章粉尘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第七条粉尘监测数据的记录和存档矿井粉尘监测管理机构应按规定记录和存档监测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监测数据的存档期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粉尘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矿井粉尘监测管理机构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的处理和分析,包含但不限于:1.统计每个监测点位的粉尘浓度,制作粉尘浓度统计报表;2.对监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信号;3.综合考虑不同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评估整个矿井的粉尘暴露情形;4.依据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掌控措施并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矿井环境中存在的尘埃问题,制定出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范,旨在降低矿井工作人员的尘肺病发病率、改善矿井工作环境和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任务分工:确定各级管理人员在防尘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每个岗位的责任落实到位。

2. 防尘设备管理:要求矿井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设备,例如呼吸器、防尘口罩、通风设备等,定期检修和维护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3. 尘埃监测与评估:要求矿井进行定期的尘埃监测,评估矿井工作环境中尘埃的浓度和组成,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4. 防尘控制措施:根据尘埃监测结果和评估报告,制定具体的防尘控制措施,例如加强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使用、控制尘埃源的扬尘、降尘率的要求等。

5. 培训与教育:对矿井工作人员进行防尘知识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工人对于防尘工作的意识和技能,使其能够正确使用防尘设备和掌握防尘控制措施。

6.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矿井尘埃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责任人,以便在发生突发尘埃事故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处置。

7. 管理评估与奖惩机制:对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防尘工作不达标的矿井进行处罚和追责;对防尘工作表现优秀的矿井给予奖励。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矿工尘肺病的发病率,改善矿井工作环境,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顺利实施该制度,需要矿井企业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防尘管理工作,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矿井生产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防尘管理工作,包括煤矿、金属矿矿井等。

第三条矿井防尘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 预防为主,综合施策,保障矿井的正常生产;3. 科学管理,合理使用防尘设备和材料;4. 环保节能,减少环境污染。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文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防尘工作,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矿井环境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二、矿井防尘责任1. 矿井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明确防尘工作责任人,落实防尘工作责任制。

2. 矿井防尘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对矿井防尘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3. 矿井防尘责任人应当制定防尘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措施。

4. 矿井防尘责任人应当组织开展防尘培训,加强员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培养。

三、矿井防尘管理措施1. 确保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持矿井空气清新。

2. 加强矿井道路、巷道的湿法喷雾,降低粉尘扬尘浓度。

3. 开展矿井除尘工作,保持工作面尘埃浓度在规定范围内。

4. 严格控制矿井采煤机等设备的排放污染物,减少粉尘污染源。

5. 加强对矿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矿工佩戴合适的口罩、帽子等防尘装备。

6. 定期进行矿井通风系统、除尘设备的检修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矿井防尘监测与评估1. 矿井应当配备必要的防尘监测设备,定期对矿井内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2. 矿井防尘责任人应当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尘埃浓度。

3. 矿井应当定期进行防尘效果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五、矿工防尘措施1. 矿工应当按照规定佩戴防尘口罩,避免直接吸入粉尘。

2. 矿工在工作中应当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合理储存和处理工作服、防尘装备等物品。

3. 矿工应当定期参加防尘培训,增强防尘意识和技能。

六、防尘事故应急管理1. 矿井应当建立健全防尘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2. 矿井应当定期开展防尘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防尘事故后,矿井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七、监督与管理1. 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矿井防尘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矿井防尘管理规定的落实.2. 矿井防尘责任人应当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积极接受监管指导。

矿井测尘管理制度

矿井测尘管理制度

矿井测尘管理制度2015年度编制人:审核人:编制日期:高家庄煤矿粉尘测定制度1、通防部门必须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定期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

2、通防部门要配齐测尘人员,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有一定的通防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3、通防部门要成立粉尘化验室,配足配齐粉尘测定设备。

4、测尘设备进货后必须经矿有关人员鉴定,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5、建立健全测尘月报表,记录台帐,并保存入档备查。

6、每半月对井下所有产尘点进行一次全面测尘,井下产尘点应包括生产工序的全过程,每月对井上下产尘点测定一次,不得漏测、假测。

7、粉尘浓度的测定主要包括粉尘(亦称全尘)与呼吸性粉尘。

总粉尘是指从生产环境进入人体呼吸系统后能沉积在不同区域的粉尘粒子的总和;呼吸性粉尘是指粉尘中可吸入人体肺泡区的粉尘。

8、测尘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测尘工岗位责任制》。

9、采样地点应接近作业人员的操作部位及呼吸带附近,并按规定采集平行样品。

10、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的测定,采样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1、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的测定,要由国家指定的专业部门进行测定。

12、生产作业产尘点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也要测定一次。

13、粉尘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

14、根据测尘结果要及时采取措施,对粉尘浓度超标点要加强管理。

15、测尘人员要爱护测尘设备,不得随意乱扔乱放或破坏,否则,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16、粉尘测定设备要定期进行强检标校,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可靠。

高家庄煤矿粉尘测定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测尘工。

第2条测尘工应完成下列工作:1、测定粉尘浓度。

2、提出控制粉尘的意见。

3、负责仪器的送检、标校,以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的送检工作。

二、上岗条件第3条测尘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测尘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矿井粉尘检测管理制度

矿井粉尘检测管理制度

矿井粉尘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粉尘检测工作,保障矿工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金属矿矿井粉尘检测工作。

第三条矿井粉尘检测应当依法、客观、公正,确保矿工安全生产。

第四条矿井粉尘检测应当严格遵循技术规范,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五条矿井粉尘检测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检测质量。

第六条本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矿井粉尘检测组织机构第七条矿井应当设立专门的粉尘检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粉尘检测工作。

第八条矿井粉尘检测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合格的检测资质。

第九条矿井粉尘检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升其专业素质。

第十条矿井粉尘检测管理部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十一条矿井应当配备必要的粉尘检测设备,并定期进行检验、校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矿井粉尘检测工作程序第十二条矿井应当制定粉尘检测计划,具体包括检测内容、频次、地点等。

第十三条矿井在进行粉尘检测前,应当对检测仪器进行必要的校验和试验,确保检测结果准确。

第十四条矿井粉尘检测应当选择适当的时间、地点和环境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矿井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登记、归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建立定期检测结果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矿井粉尘检测质量管理第十七条矿井粉尘检测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矿井粉尘检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技术能力评估,提升其专业水平。

第十九条矿井粉尘检测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检测方法、程序、设备、人员等方面。

第二十条矿井粉尘检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检测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矿井粉尘检测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二十二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粉尘检测结果监督制度,定期对检测结果进行抽查,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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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编制人:审核人:编制日期:高家庄煤矿粉尘测定制度1、通防部门必须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定期进行粉尘浓度测定工作。

2、通防部门要配齐测尘人员,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有一定的通防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3、通防部门要成立粉尘化验室,配足配齐粉尘测定设备。

4、测尘设备进货后必须经矿有关人员鉴定,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5、建立健全测尘月报表,记录台帐,并保存入档备查。

6、每半月对井下所有产尘点进行一次全面测尘,井下产尘点应包括生产工序的全过程,每月对井上下产尘点测定一次,不得漏测、假测。

7、粉尘浓度的测定主要包括粉尘(亦称全尘)与呼吸性粉尘。

总粉尘是指从生产环境进入人体呼吸系统后能沉积在不同区域的粉尘粒子的总和;呼吸性粉尘是指粉尘中可吸入人体肺泡区的粉尘。

8、测尘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测尘工岗位责任制》。

9、采样地点应接近作业人员的操作部位及呼吸带附近,并按规定采集平行样品。

10、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的测定,采样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1、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的测定,要由国家指定的专业部门进行测定。

12、生产作业产尘点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也要测定一次。

13、粉尘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

14、根据测尘结果要及时采取措施,对粉尘浓度超标点要加强管理。

15、测尘人员要爱护测尘设备,不得随意乱扔乱放或破坏,否则,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16、粉尘测定设备要定期进行强检标校,确保测定数据的准确、可靠。

高家庄煤矿粉尘测定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测尘工。

第2条测尘工应完成下列工作:1、测定粉尘浓度。

2、提出控制粉尘的意见。

3、负责仪器的送检、标校,以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的送检工作。

二、上岗条件第3条测尘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测尘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测尘仪器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防尘的规定。

4、掌握本矿的粉尘源以及防治重点。

5、了解煤尘爆炸的有关知识。

6、了解有关尘肺病的知识。

7、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规定第5条注意观察采样地点顶帮、运输等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隐患必须首先处理。

第6条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要每月测定3次。

第7条呼吸性粉尘,采掘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地点每6个月测定1次。

第8条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变更工作地点时要测定1次。

四、操作准备第9条认真检查测尘仪器,做到外表清洁、附件齐全,电键或旋转按钮灵敏可靠。

使用光电测尘器时,要检查电池电压,当低于使用电压时应按要求进行充电。

第10条根据该班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的仪表、工具及附件。

第11条使用粉尘采样器测尘时,要事先选择合适的滤膜并认真进行称重。

1、准备滤膜,常用的滤膜直径为40mm和75mm两种,若是大张滤膜可自行剪裁。

2、称重滤膜要用镊子取下滤膜两面的夹衬纸,放在分析天平上称量,并进行编号,记录下重量。

3、滤膜称重后放入滤膜盒内,要求滤膜不得有褶皱,滤膜盒盖要拧紧,并置于干燥器内。

4、若采样地点估计粉尘浓度最大不超过200mg/m3时,选用直径为40mm的滤膜。

滤膜固定:先拧开滤膜固定盖,并用酒精棉球擦净,再用镊子夹取已称重编号的滤膜,对准底座圈(使滤膜的粗糙面向上)平铺在螺丝底座上,然后放上锥形环使之压住滤膜,再将固定盖套上拧紧。

检查滤膜有无褶皱与漏缝,若有时要重新固定。

5、若采样地点估计粉尘浓度大于200mg/m3时,应选用直径为75mm的滤膜纸,并固定成漏斗形。

滤膜固定:将滤膜固定圈擦干净后,用镊子将滤膜对折两次成90°的扇形,然后张开成漏斗形状,放在固定圈内,使滤膜紧贴在固定圈内锥面上;用锥形环压紧滤膜,将螺丝底座拧入固定盖内,用圆头玻璃棍将滤膜漏斗的锥形顶推向对侧,使其在固定盖内形成滤膜斗。

装好后的滤膜边缘,不能从固定盖的内锥面上脱露出来,滤膜斗要无漏缝,否则重新装好。

第12条对采样器进行全面检查,合格时方能下井。

采样器流量计要保持清洁,检查锥形管和浮子球是否被油、尘埃玷污,玷污时要用汽油或酒精进行清洗。

第13条使用光电测尘仪时,要有足够的滤膜纸带。

明确测定的地点和个数,下井应带足够量的滤膜纸,仪器要随身携带,严禁碰撞、挤压,不得交给非测定人员管理。

五、操作顺序第14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仪器→准备滤膜→现场采样→分析采样→填写数据报表→整理仪器。

六、正常操作第15条选择测尘位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采样地点设在回风侧。

2、采样高度设在人的呼吸带高度,一般为1.5m左右。

3、在掘进工作面采样时,应在巷道未安装风筒的一侧距装岩(煤)、打眼或喷浆等地点4~5m处进行。

4、在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样时,应在采煤机回风侧、距采煤机10~15m处进行。

5、采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时,应在回风巷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m处采样。

6、在转载点采样时,应在其回风侧距转载点3m处进行。

7、在其他产尘场所采样时,在不妨碍工人操作的条件下,采样地点应尽量靠近工人作业的呼吸带。

第16条测尘时,仪器的采样口必须迎向风流。

第17条对测尘开始时间的要求:1、对于连续性产尘作业,应在生产达到正常状态5min后再进行采样。

2、对于间断性产尘作业,应在工人作业时采样。

(一)粉尘采样器操作第18条 采样时首先调节好所需流量(一般15~30L/min ),并检查保证无漏气,然后取出准备好的滤膜夹,固定在采样器上。

第19条 采样中应注意保持流速稳定,并根据估计的滤膜上的粉尘重量(一般在1~20mg ,但不小于1mg )来决定采样时间的长短。

要详细记录采样地点、作业工艺、样号、流速及防尘措施等,同时记下采样开始和终止时间。

采样持续时间可按下式计算:1000WT CQ (1)式中:T ——采样时间,min ;W ——粉尘应达到的重量,mg ;C ——预计作业面的粉尘浓度,mg/m 3;Q ——采样时的流量,L/min 。

第20条 采样后,将滤膜固定圈取出,迅速放入采样盒内,要求受尘面向上、不要摇晃振动,然后带回实验室称重、分析。

第21条 采样后,应将滤膜放在干燥箱内干燥1h ,然后再进行称重;如采样现场有水雾或发现滤膜表面有水珠,湿度过大,要先将滤膜放在温度为60~65℃的烘干箱内烘干2h ,然后放入干燥器内干燥30min ,最后将其置于分析天平上进行称重1次,以后每干燥30min称重1次,直至达到恒重(前后2次称量的差值不超过0.2mg )为止。

应记录所称重量。

第22条 测尘地点的粉尘浓度按下式计算:100012⨯-=QT W W C (2)式中:C ——测尘地点的粉尘浓度,mg/m 3;W2——采样后滤膜的重量,mg ;W1——采样前空白滤膜的重量,mg ;Q ——通过滤膜的流量,L/min ;T ——采样持续时间,min 。

两个平行样品粉尘浓度偏差率不超过20%时为有效样品,并取两者的平均值作为采样地点的粉尘浓度。

两个平行样品的偏差率按下式计算:100%2a b f a b-=⨯+ (3)式中:f ——两个平行样品的偏差率,%a 、b ——两个平行样品的粉尘浓度,mg/m 3。

滤膜在采样前后的称重间隔时间应尽量缩短,以免影响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第23条采样地点空气中有油雾时,滤膜要先进行除油。

具体步骤是:1、将120号溶剂汽油装入蒸馏瓶中,置于插有200℃温度计的坩埚中,并连通冷凝管,最后接通电源,使油温保持在110℃左右,最高不超过120℃,这时就有汽油被蒸馏出来,用清洁的试剂瓶收集备用。

2、把3个称量瓶编号,并倒入已蒸馏好的120号溶剂汽油。

3、用镊子、止血钳子将采集的带油雾的滤膜对折3次,用止血钳子将折好的滤膜边缘夹紧。

在第1号称量瓶中摇动2min,之后再在第2号称量瓶中摇动2min。

4、把除油的滤膜放在清洁的玻璃板上,并用镊子打开滤膜,让除油剂挥发30min称量。

5、把第一次脱油的滤膜再按上述方法放在第3号瓶中进行第二次脱油,称重结果若是递减,应再进行脱油称重,直至恒重为止。

滤膜上的粉尘和机油浓度按下列式子计算:采样后滤膜重-采样前滤膜重(4)含油粉尘浓度=?1000流量×时间除油后滤膜重-采样前滤膜重(5)粉尘浓度=?1000流量×时间精品文档机油浓度=含油粉尘浓度-粉尘浓度(6)(二)光电测尘仪的操作第24条校正仪器的采样流量和采样时间,并按照仪器的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第25条每个测尘地点连续测定的数据不少于3个,并取其平均值。

七、特殊操作第26条使用粉尘采样器测尘时,若采样后的滤膜被污染或粉尘失落应作废、重新采样。

第27条由于滤膜不耐高温,在55℃以上的采样现场不宜采用。

八、收尾工作第28条要及时将每次的测尘记录填入台帐。

第29条测尘完毕后,要填写粉尘测定结果报告表,月底做好本月粉尘浓度测定月报,并及时上报。

第30条检查仪器、仪表,擦拭干净。

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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