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指向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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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考察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学者对语义指向进行的理论研究和运用语义指向分析方法对具体语言事实的分析,对语义指向的定义、研究对象、内涵、表现形式、原则方法等问题进行整理、比较、归纳与综合。

关键词:语义指向;理论;实践中图分类号:H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32(2008)10-0031-05

收稿日期:2008-05-08作者简介:徐洁(1979—

),女,河南南阳人,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语义指向研究综述

(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重庆400715)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语义指向分析方法得

到学界的广泛接受,成为汉语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学者们运用语义指向分析方法对具体语言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考察。整体看来,对语义指向的考察贯穿着两条线索:一是从理论上对语义指向本身进行探讨,力求说明其产生的背景、研究的对象、表现形式、原则方法、理论和实践价值等;二是运用语义指向分析方法对具体语言事实的句法结构和语义结构的特点进行分析,力求探寻其句法和语义上的对应规律。本文试从这两方面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关于语义指向研究状况进行梳理介绍。

一、理论上对语义指向的探讨(一)语义指向的定义

语义指向作为一种分析方法虽然在语法学界已有共识,但对什么是语义指向、语义指向的内涵是什么,语法界却意见不一。我们把学者对语义指向内涵的认识概括为以下几类:

1.语义直接联系论。

周刚(1998)认为:“所谓语义指向就是指句子中某一个成分跟句中或句外的一个或几个成分在语义上有直接联系,其中包括了一般所认为的语义辖域。”陈保亚(1999)把语义指向看成和句法直接成分一样的初始概念,是语义结构中语义成分之间的直接的联系。陆俭明(2003)认为:“所谓语义指向指的是句中某一成分在语义上跟哪一个成分相关。”陈昌来(2000)认为:“语义指向是指句法结构中的某一成分跟另一成分或几个成分在语义上的直接关联性。”

2.句法间接成分语义组合论。

卢英顺(1995):“语义指向的定义就不能限定在句法结构中的直接成分之间。我们认为,语义指向指

的是句法结构的某一成分在语义上和其他成分(一个或几个)相匹配的可能性。”朱晓亚(1994)谈到语义指向时说:“它是探求语义结构关系的一种方法,能有效地揭示出句法上没有直接联系的成分间深层的语义关系,从而探寻表层句法关系和深层语义关系之间既相互对应又不对应的复杂关系。”

3.语义功能论。

沈开木(1996)认为:“名词‘语义指向’是指一个

词指向它的对象的能力或特性。”范晓、胡裕树(1992)说:“语义指向是指词语在句子里在语义平面上支配或说明的方向。”另外,胡树鲜(1982)在分析副词的作用点问题时说:“本文所说的‘作用点’指的是副词语义在哪个部位发挥作用,不是指语法结构上哪个成分作用于哪个成分。”黄国营(1985)也提出过“分射”“后射”“前射”“语义射及”的说法。陆俭明、沈阳(2003)也提出过“支配性语义指向关系”、“指派性语义指向关系”。

4.语义功能、联系论。

税昌锡(2004)从句法语义关系入手,指出:“语

义指向就是句法成分在语义平面上的动态指归性,它体现为由指向成分和被指成分一起构成的语义指向结构体。”周国光(2006)将语义指向作为一个初始概念对其下了严格的定义:“在句法结构中,句法成分之间具有一定方向性和一定目标的语义联系叫做语义指向。句法成分的语义联系方向称为‘指’,句法成分的语义所指向的目标叫做‘项’。”

以上各家对语义指向所下的定义虽然表述各异,但都认为语义指向的基础是句子成分间的语义联系。到目前为止,学界还没有一个严谨科学,并为大家公认的定义。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第7卷第10期2008年10月Vol.7No.10Oct.2008

(二)语义指向的研究对象

由于对语义指向的内涵特征认识不一致,导致了对语义指向研究对象的认识也就不一样。税昌锡(2004)指出目前对语义指向研究的范围存在四种意见:(1)以研究的需要来确定范围,如动词是否应包括在语义指向研究的范围之内要根据研究的需要来定。范晓、胡裕树(1992)根据三个平面的要求,认为“动词有个方向的问题,状语、补语也有个语义指向的问题”。卢英顺(1995)在此基础上有所发挥,认为定语也有语义指向问题,主张根据需要,动词也可作语义指向分析。陆俭明(1993、1997)则认为谓语动词的指向问题属于格关系,补语、修饰语(特别是状语)、谓语三种句法成分的语义指向值得考察。(2)以形成不同语义联系的位置来控制语义指向研究的范围。沈开木(1996)对语义指向的范围限定甚严,认为“在现代汉语里有‘语义指向’的词语只有‘不’‘也’‘都’‘全’等几个”。王红旗(1997)倾向于严格使用“语义指向”概念,认为应该“把指向成分的句法位置限定在可以形成不同语义联系的位置上,这些句法位置主要是补语、状语,其次是定语和复谓结构中的第二个谓词性成分”。(3)语义指向只研究非直接成分之间存在的语义联系。周刚(1998)认为语义指向分析着重于句法关系和语义关系不一致的语法现象,即主要考虑句法上非直接成分之间所发生的语义上的直接联系。(4)比较宽泛,凡有语义联系的结构单位都可进行语义指向分析。以詹人凤(2000)为代表。他认为凡有语义联系(包括词语组合而形成的语法意义)的结构体都可以进行语义指向分析,包括主谓结构内部的表述关系、述宾结构内部的支配关系、联合结构内部的联合关系、偏正结构内部(含述补结构)的限定关系,都包括在语义指向分析的范围之内。税昌锡也持此观点。

我们认为语义指向作为一种独立的理论和方法,与其他语法理论和分析方法应有所区别。应该有一定的研究范围,但又不能是任何句法成分,任何词语只要有语义联系就认为是语义指向。如在“我砍累了”这个句子中,补语“累”同主语“我”之间的语义联系一般都认为是语义指向,但是述语“砍”同主语“我”之间的语义联系一般则不认为是语义指向,而认为是“施事—动作”的格关系。目前语法界结合语言事实的语义指向研究也多集中在句法成分和词类两个方面。句法成分多集中在修饰成分和谓语动词上,词类多集中在副词、形容词、动词上,对代词、介词、连词也有所涉及。

(三)语义指向的原则及确定方法

在研究中对语义指向的原则和确定方法这一重要问题的探讨多散见在论文中。周刚(1998)提出用句法形式来验证语义指向,指出可以通过考察句子中的标志词、句子的语序、句子的格式、句子的变换形式来确定某一成分的语义指向。丁凌云(1999)在论述定语语义指向时提出确定定语语义指向的标准,一是考察句子的变换形式,二是利用语义特征分析,并从形式和意义相互验证的角度对定语语义指向的形式标记进行了讨论。陆俭明(1996)提出了考察语义指向的途径:确定指前还是指后、指向句内还是句外、指向名词性成分还是谓词性成分、指向施事还是受事;等等。这条途径是一步步展开的,是有层次的。卢英顺(1996)在描述副词“只”的语义指向时提出了两条语义指向原则:话题优先原则和邻近原则。周国光(2006)则专文论述语义指向的原则和方法。提出了确定语义指向的最基本原则是语义兼容原则,包括词汇语义兼容和句法语义兼容。除此之外,还有焦点信息、共存原则等辅助性原则,并用结合实例指出了确定语义指向的方法:成分分解—组配法、消元法换项法、移位法和对比法。这些原则和方法的提出对于语义指向理论体系的构建和语义指向分析方法的实际运用有着重要意义。

(四)语义指向的表现形式

由于对语义指向的本质及语义指向的范围等一系列问题至今缺乏统一认识,对语义指向的外部形式上的规律性揭示也就比较薄弱。尹世超(1988)、邵敬敏(1990)、张国宪(1988、1991)从不同角度对此进行了十分有益的探索。尹世超把结构关系与语义指向不对应或不完全对应的情况分为五种类型:反向式、同向差式、单复式、层次差式和内外差式,各种类型又可分若干小类,共分出16个小类。邵敬敏则从复杂多样的副词的语义关系入手,提出“指”、“项”、“联”的观念。张国宪分语义同指、语义异指两种类型。其后赵世举(2001)在探讨定语的语义指向状况时从指向方面将其分为前指、后指、隐指和曲指四种类型;从指域方面分内指、外指,从指量方面分单指和多指两种类型。这方面论述最全面的是税昌锡(2005)将语义指向的结构模式从不同的角度概括为前指与后指、顺指与逆指、邻指与隔指、专指与兼指、强指与弱指、单指与多指、显指与潜指、内指与外指、独指和复指、同指和异指十种。从语境的角度看又将外指分为三类:句际外指、泛化外指和场景外指。并对每一个小类都做了详细的解释并以实例论证。分类全面,且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32·2008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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