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口岸IC卡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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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汇业务介绍
(企业专用)
"企业出口收汇系统"为进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收汇业务过程中,通过联网的方式,完成核销单申请,口岸备岸,批量备案,企业交单,核销单挂失,以及核销单信息组合查询等操作功能。
一、核销单申请
是指出口企业在进行出口业务前,通过联网输入申请核销单的份数向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来完成收汇核销单网上申领的过程。具体操作见操作指南。
二、口岸备岸
是指出口企业对从外汇管理局申领的出口收汇核销单进行“使用口岸”的备案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解决海关对核销单电子底帐的分发问题,因此企业在报关出口前需对该张核销单的使用口岸进行设定。口岸备案后,不能进行变更。
三、批量备案
是指出口企业对已从外汇管理局申领的多份核销单的“使用口岸”进行成批备案的过程。
四、企业交单
是指出口企业在完成出口业务后向外汇管理局提交此项业务的核销单数据的过程。
出口企业插入本企业的操作员卡,输入核销单号,从数据中心查询出该核销单,检查该核销单的海关使用状态必须为“已用”或“退关”,企业输入交单日期并进行交单。交单后设置该核销单的交单状态为“交单”,将“交单日期”设置为当前日
期。
五、核销单挂失
出口企业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后,如有遗失,可通过出口收汇子系统申请挂失,也可到外汇管理局申请挂失。挂失的条件是申请挂失的核销单外汇管理局已签发且未被海关核销。核销单一经挂失不能再使用。
出口收汇核销单已用于出口报关,发生遗失的,企业须到外汇管理局申请挂失。核销单一经挂失不能再使用。
出口企业插入本企业的操作员卡,输入要挂失的核销单起始号、终止号,从数据中心查询出按发放日期排列的,该出口企业指定范围内的,外汇局使用状态都为“有效”且海关使用状态为“未用”的核销单,企业可在这些核销单中选择成批或单张进行挂失。挂失后这些核销单的外汇局使用状态设置为“挂失”,原因代码设置为“挂失”,操作日期设置为机器当前日期。
六、组合查询
出口企业可通过“组合查询”项,根据“核销单号”、“外汇局使用状态”、“发单日期”等多重条件来查询核销单的数据。
企业专用操作指南
(企业专用)
一、核销单申请
第一步:请您在本系统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上,选择核销单申请项,输入申请份数,单击申请按钮,系统提示是否确认,选确定;
第二步:系统开始处理,系统提示申请成功。
二、口岸备案
第一步:在本系统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上,单击口岸备案,进入核销单查询页面;
第二步:在定义多重条件框中选择满足自己要求的属性和条件,在“值”输入框中输入查询条件并按回车键,点击开始查找按钮,系统弹出所有符合查询条件的核销单列表,若直接点击开始查找,系统弹出本企业申领的所有核销单列表;
提示: 由于通过本查询程序,可查询本企业已作口岸备案和未作口岸备案的所有核销单,数据量大,故查询条件应尽可能精确。
第三步:单击核销单列表中的所要备案的核销单“核销单号”,进入核销单口岸备案界面;
第四步:在备案界面中“使用口岸”框中输入关区代码或关区名称,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提示“是否备岸”,选“是” 即可。
提示:1.目前口岸备案的“使用口岸”只备案到直属海关,如深圳海关,而不是备案到具体口岸,如深圳海关文锦渡口岸。
2.已作口岸备案的核销单,不能更改使用口岸。
三、批量备案
第一步:在本系统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上,点击批量备案,进入核销单号录入区,分别输入 9>位核销单起始号、终止号(可选填)及所要申请的份数,按“确认”按钮,进入批量备案界面;
第二步:在请选择备案口岸中输入“备案口岸”,点击“标记” 栏复选框,选定要备案的核销单,若< 要全部备案,直接点击全选按钮即可;
第三步:点击设置口岸,系统提示“是否确认备岸”,选“确认”即可。系统提示“核销单备案成功”;<>
提示:1.目前口岸备案的“使用口岸”只备案到直属海关,如深圳海关,而不是备案到具体口岸,如深圳海关文锦渡口岸。
2.已作口岸备案的核销单,不能更改使用口岸。
四、企业交单
第一步:在本系统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上,点击企业交单,进入核销单查询页面;
第二步:在定义多重条件框中选择满足自己要求的属性和条件,在“值”输入框中输入查询条件并按回车键,点击开始查找按钮,系统弹出所有符合查询条件的核销单列表,若直接点击开始查找,系统弹出本企业申领的所有核销单列表;
第三步:单击核销单列表中的所要交单的核销单“核销单号”,进入核销单网上交单界面;
第四步:在“使用口岸”框中输入口岸代号,选确认,系统提示“是否交单”,选“是”,系统提示“设置成功”。
五、核销单挂失
第一步:在本系统页面左侧的功能菜单上,点击核销单挂失,进入核销单号录入区,分别输入 9位核销单起始号、终止号(可选填)及所要申请的份数,按“确认”按钮,进入批量备案界面;
第二步:点击“标记” 栏复选框,选定要挂失的核销单,若要全部挂失,直接点击全选按钮即可;
第三步:点击挂失,系统提示“是否确认挂失”,选“确认” 即可。系统提示“核销单挂失成功”。
六、组合查询
组合查询可供用户以多种模式及条件对单据记录作检索,如业务、统一编号等的若干组合。可以一次对多份单据查询。
第一步:用鼠标点击组合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第二步:在查询页面中,选择核销单、报关单、核销单申请表等已业务类型;
第三步:在定义多重条件框中选择满足自己要求的属性和条件,在“值”输入框中输入查询条件并按回车键,点击开始查找按钮,系统弹出所有符合查询条件的单据列表,若直接点击开始查找,系统弹出第二步所限业务类型的所有单据列表;
第四步:单击单据列表中的所要查询单据的统一编号,即可查询到您所选择的单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