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台山隧道(进口端)隧道瓦斯段施工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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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万快速公路通道八台山隧道(进口端)

瓦斯段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编制: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

中铁八集团有限公司城万快速公路通道

CWO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年七月十日

目录

1. 编制依据 (1)

2. 工程概况 (1)

3. 技术措施 (1)

3.1 钻爆要求 (1)

3.2 防突措施 (2)

4. 石门揭煤 (2)

4.1 揭煤要求 (3)

4.2 施工要求 (3)

5. 通风要求 (3)

6. 注意事项 (4)

7. 安全措施 (5)

8. 环保措施 (5)

1. 编制依据

⑴城口至万源二级公路(快速公路通道)《两阶段施工图设计》CWO合同段;

⑵JTG F60-2009《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

⑶《城万快速通道CWO标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⑷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⑸现场调查资料。

2. 工程概况

八台山隧道分属CW09CW1合同段,主洞里程桩号K43+205^K48+480长5277 米;避难通道里程桩号YK43+20L YK48+450长5244米,属特长隧道。本标为八台山隧道进口端,洞口位于重庆市城口县双河乡干坝子河村,主洞里程K43+20A

K46+000,长2795米;避难通道里程YK43+20L YK46+000 长2794 米。

隧道穿越含煤地层,煤层厚0.3〜0.6m。虽然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属较差,但因隧道埋深大,局部地段仍会有瓦斯聚集,穿越煤层与煤系地层时仍存在煤层瓦斯危害。隧道在

K43+565- K43+590处可能遇到煤层、煤线,因此,在该段可能存在瓦斯。

本合同段内瓦斯段属于V级围岩,其中主洞瓦斯段182m避难通道瓦斯段179m

3. 技术措施

由于本隧道设计标明会遭遇、穿越煤层时,局部会有瓦斯聚积,隧道施工时洞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带火种进洞,在洞口处设置安检值班室,所有进洞人员(含施工人员及外来人员)必须将手机、数码相机、香烟、火种等物品交由安检人员临时保管,出洞后归还;洞内采用防爆灯具照明;主电力线路上设置防爆自动断电保护开关。

隧洞施工通过煤层时,采用地震波等物探手段进行前方岩层界面预报定位,并采用超前水平钻孔取岩芯进行验证,发现瓦斯或浅层天然气,加强施工通风和瓦斯监测,严格按照瓦斯隧道进行管理。管理措施如下:

⑴、开挖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⑵、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⑶、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 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⑷、开挖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⑸、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⑹、一旦发现瓦斯浓度超限,立即停止洞内施工,疏散施工作业人员,并上报监理人,分析情况,加强通风,同时加强洞内明火及照明管制,洞内照明采用防爆灯具,并严禁烟火。通风完毕,瓦斯浓度恢复正常情况后再进洞施工作业。

3.1 钻爆要求

按照有关规定,瓦斯工区钻爆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必须采用湿式钻孔。

⑵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炮眼应清除干净,炮眼封泥不严或不足不得进行爆破。

⑶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

⑷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严禁使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

⑸严禁反向装药。

⑹爆破网络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严禁将瞬发电雷管与毫秒雷管在同一串联网络中使用。

⑺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一个开挖面不得同时使用2 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⑻在非瓦斯突出段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15min后应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

瓦斯、煤尘、瞎跑、残炮等情况,如有危害必须理应处理。在瓦斯突出段,揭煤爆破15min 后,应由救护队员配带防毒面具或自救器到工作面对爆破效果、瓦斯浓度等进行检查,确任安全后方可通知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通风30min后,由瓦斯检测

人员检测工作面、回风道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

方可解除警戒,允许工作人员进入开挖工作面。

3.2 防突措施

在瓦斯突出地段,应采取以下防突技术措施:

⑴接近突出煤层前,必须对设计标示的各突出煤层位置进行超前探测,标示各突出煤层准确位置,掌握其赋存情况及瓦斯状况。

⑵施工时,应至少选用下列5种方法中的2种对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并相互验

证:①瓦斯压力法②综合指标法③钻屑指标法④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⑤“R'指标法

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宜采用钻孔排放的措施。

⑷防突措施实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

4. 石门揭煤

石门揭煤时,掘进到距石门5〜10m时应打多个超前钻孔。揭开煤层前,掌子面至煤层之间必须留一定厚度的岩墙:急倾斜煤层留2m缓倾斜煤层留1.5m。当煤层压力小于1MPa 时,采用振动放炮;大于1MPa寸,应先排气降压,然后再放炮揭煤。

4.1 揭煤要求

⑴揭煤前,应进行石门揭煤设计,其内容包括揭开石门、半煤半岩段、全煤层段等各阶段施工方法、支护手段、组织指挥、抢险救灾方案及安全措施等。

⑵石门揭煤方法应根据煤层的倾角、厚度选用。

⑶石门揭煤爆破应在洞外起爆,洞内必须停电、停止一切作业,人员撤至洞外。

⑷揭开煤层后,应检验工作面前方10m上、中、下、左、右范围内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性,确保前方有5m的安全区。

4.2 施工要求半煤半岩段与全煤层段掘进、支护和二次衬砌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每循环进尺不宜超过1.0m,在全煤层中必须采用电煤钻钻孔,应少钻孔、少装药。

⑵在半煤半岩中掘进应在岩石炮眼中装药,煤层需爆破时,必须采用松动爆破。⑶在软弱破碎岩层或煤层中掘进,应采用超前支护或预注浆,防止坍塌或瓦斯突出。

⑷爆破后,应及时喷锚支护,及时施做二次衬砌,及时封闭瓦斯。

⑸仰拱应及早施工,保证拱、墙、仰拱衬砌能够形成闭合整体。

⑹煤系地层设防段的二次衬砌应预留注浆孔。二次衬砌完成后,应及时注浆,充填空隙,封闭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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