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镇中小学校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
外来人员子女入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外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各种工作(包括农民工、经商人员、办企业人员等)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年龄在6周半至16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并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地暂时居住的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
三、入学原则1. 依法保障原则:依法保障外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其入学机会。
2. 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外来人员子女,不因户籍、家庭背景等因素影响其入学。
3. 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居住地就近入学,便于家长接送和学生学习。
4.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外来人员子女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入学方式。
四、入学条件1. 具有我国非本地户籍,且在本地从事合法工作。
2. 年龄在6周半至16周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
3. 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地暂时居住。
4. 具有学习能力和适应学校生活的能力。
五、入学程序1. 报名:外来人员子女监护人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其子女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 提交材料: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身份证明材料;(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工作证明;(3)适龄儿童的健康证明、免疫接种证明等。
3. 审核材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入学条件。
4. 安排入学:根据审核结果,教育行政部门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并告知监护人入学结果。
六、保障措施1. 增加学位: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增加公办学校学位,确保外来人员子女有足够入学机会。
2. 改善条件:提高公办学校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条件,为外来人员子女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3. 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等,给予政策优惠。
4. 监督检查:加强对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
蕉源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身份认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下列材料,可申请在我区相对就近的小学和初中就学。
1、上栗县外户口本和流出地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就业的务工证明;2、县城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3、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务工证明、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就业证明亦可)。
5、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6、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批准书和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7、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8、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9、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申请表。
父母双方一方是经商的不作农民工子女看待。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一)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教育服务区域学校报名,如居住地学校接受有困难,由居住地学校受理登记后统一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区务工就业和交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安排其子女就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一般以每年秋季入学报名时间为准,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符合本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应提前1个月内向实际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按照《上栗县教育局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转学。
接受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转入进行登记,并对其转出时的流向予以统计。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根据我县教育资源状况,确定公立、私立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四、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履行的职责(一)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在满足所属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后还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及时予以办理学籍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精选(完整版)资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精选(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xx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制度进城务工人员应按流入地规定,依法送其随迁子女至流入地学校入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并确保其与城镇居民子女享受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流入地要协调有关方面,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指导和督促学校就近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各学校不得以如何理由拒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城镇政府的社区、村负责动员、组织、督促本社区进城务工人员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
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规范办理入学手续,为学生建立学籍。
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学习环境。
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回原籍就学,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禁止收取任何费用。
优质服务,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平教育建立和完善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加强双向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文体活动、入队入团和课外活动等方面与本地学生实行同等待遇。
加强管理,统一建籍、统一管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各接收学校要及时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坚持定期上报,做到底数清晰。
对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
确保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学上,不让一个因父母流动而失学。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
xxxx中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我校应履行的职责
(一)我校在满足所属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后还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及时予以办理学籍手续。
(二)不得收费,做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可给予帮助。
(三)我校应本着“以育人为本”的思想,维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正当权益。
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改进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活动、评优评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惩等方面与我县儿童少年同等待遇。
要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我校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保障。
我校建立了完善保障进城务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
和机制,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
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进城务工就业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做好我镇2022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我镇教育秩序稳定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入学任务全镇小学一年级入学X人,入学率100%,各村小辖区完成;初中七年级入学X人,入学率100% (其中一中X人,三中X人)。
三、招生原则1.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贝I;2.任何小学、初中都不得以任何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
3.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开设“重点班”、“快慢班”。
4.严格控制班级学额。
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下,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下。
四、报名时间小学报名时间:7月1日至2日。
初中报名时间:7月1日至2日。
五、报名和入学办法(-)小学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截止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和对象是以本行政村屯适龄儿童为主。
在不超学额下,可以接收其他自然村屯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未完成接种的,先安排入学后接种),携子女就近到学校报名。
(二)初中镇内初中接收新生入学划片范围和人数,由镇人民政府明确划定并进行公示。
镇学区办负责把各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名单提供给招生范围的初中,由镇人民政府统一印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在通知书中明确学生入学的学校和入学时间。
学生携带入学通知书按时到指定的初中报名入学。
六、其他学生入学问题(一)在镇外读书而且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即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与实际居住地一致),愿意回我镇就读的必须持学生素质报告手册、户口簿等证件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学校报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1. 简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并实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有关该制度和措施的详细介绍:2. 政策支持2.1 学校配套规划根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需求,政府部门将制定学校配套规划,确保足够的学位和学校设施供其子女使用。
2.2 招生政策优化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政策将予以优化,降低入学难度,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入学。
3. 入学条件和程序3.1 入学条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符合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入学条件,如年龄、户口等方面的要求。
3.2 入学程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按照当地教育部门规定的入学程序进行报名、面试等相关环节。
4. 学校管理4.1 学生安排学校将合理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生人数,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支持。
4.2 教师培训学校将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特点的了解和教育方法的熟练程度,以更好地满足他们的教育需求。
5. 家长参与为了更好地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和家校联络。
学校将定期举办家长会、家访等形式的交流活动,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
6. 评估和改进为了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的有效性,学校将定期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
结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工作制度和措施对于促进他们的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和学校应共同努力,加强政策支持和学校管理,鼓励家长参与,以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能够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湖北省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有序实施招生工作
全省小学升入初中招生工作,统一安排在暑期进行,于8月31日之前完成,具体安排由各地自定,应按以下 顺序进行:
1、公布招生信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程序时间、招生 结果、办学条件、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等。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核实辖区内适龄初中学生人数,在保证每一名学生都能上初中的基础上,认真制 定每一所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予以公布并严格执行,属于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招生学校学籍。未经省级 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任何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都必须遵循免试入学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招生考试,严禁 委托或变相委托第三方组织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招生考试,严禁将奥赛成绩或其他学科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录取 依据。民办学校招生提倡通过考察学生成长档案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随机排位等方式进行。
学生及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入学通知书到拟升入的初中办理入学手续,由该学校按规定办理学籍注册。
对于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招生乱收费等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县级教 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给予学校扣减招生计划、开展办学整顿等处罚。
做好随迁子女就学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两为主”的原则,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升入初中工作,切实解决 入学问题。学校要平等对待随迁子女,帮助融入城市生活。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要采取扩大公办学校容量、 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购买民办学校服务、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等措施,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特大城市要结合城市发展规划、人口控制目标和教育承载能力,稳步有序地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转学工作方案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转学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有效规范招生秩序,保障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减少跨区域择校行为,全面消除“大班额、大校额”,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规定,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切实提高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入学难”“大班额”等热点难点问题,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一)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按新生招生片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得采取考试等选拔、择优招生。
(二)坚持均衡发展原则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探索推进办学模式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着力消除“大班额”“大校额”,逐步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模控制在2000人以内,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
(三)坚持全纳教育原则坚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接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及自主迁徙居民子女入学政策,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异地搬迁子女、自主迁徙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残疾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化“阳光招生"依托"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系统”,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招生程序及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计划(一)幼儿园参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评估标准,各幼儿园严格按小班25人/班、中班30人/班、大班35人/班的标准班额进行招生,超过标准班额的增设班级。
随迁子女制度
诸佛庵中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制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教育的问题,制定以下制度:一、高度重视随迁子女就学工作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做好随迁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和统筹城乡发展,关系到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更大程度、更高质量地保障随迁子女就学,促进全省新型城镇化进程。
二、继续消除随迁子女就学障碍根据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意见》(皖政办〔2013〕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做好:一样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凡持有流入地居住证,其随迁子女就地、就近、方便、免试接受义务教育。
满足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一样升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平等享受高中招生政策和享有优质高中教育资源。
一样免费。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随迁子女及其家长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
随迁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应执行相同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性收费。
三、大力改善随迁子女就学条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我省实施办法,依法承担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府责任,将其全面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中,依据城市人口变动、城镇化进程和随迁子女就学需求等因素,扩大教育资源并统筹配置,防止发生新一轮“大班额”现象。
就近入学的方案
就近入学的方案第1篇就近入学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为缓解学生就学压力,确保教育公平,我国实行了就近入学政策。
本方案旨在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合法合规的就近入学方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享有就近入学的机会。
2.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方案的实施合法合规。
3. 公开透明原则:入学流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 便利性原则:充分考虑学生及家长的实际需求,确保入学流程简便、高效。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1. 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 实施对象:本市户籍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四、入学条件1. 户籍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 年龄条件:按照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年龄规定执行。
3. 居住条件: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4. 其他条件:按照本市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入学流程1. 信息采集:每年定期开展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家长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2. 资格审核:学校对提交的入学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入学条件。
3. 公示名单:学校将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派位录取:根据学位情况,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或划片等方式进行录取。
5. 发放通知:学校向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录取通知书。
6. 报到注册:适龄儿童少年按照通知书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六、保障措施1. 加大教育资源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增加学位供给,确保就近入学政策的有效实施。
2. 优化学校布局:根据人口变化和学位需求,适时调整学校布局,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
3.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就近入学政策,提高家长和社会的知晓度。
4. 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中学送教入户实施方案
中学送教入户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小学教育,提高学生学习效果,我校决定实
施中学送教入户项目。
该项目旨在让优质教育资源走进学生家庭,
为学生提供更加个性化、精准化的教学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中学送教入户的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将建立学生档案,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家庭
环境、兴趣爱好等信息。
通过对学生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分析,制定
针对性的教学计划,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得到最适合的教育资源。
其次,我们将组织优秀教师团队,开展送教入户服务。
教师将
根据学生的需求,结合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个性化教学指导。
同时,教师还将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在家学习的情况,
提出合理的学习建议,促进学生在家学习的效果。
此外,我们还将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加强学校、家庭和社区的
教育合作。
通过学校、家庭和社区的共同努力,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最后,我们将建立学生学习档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
和评估。
通过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全面了解,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总之,中学送教入户项目的实施,将为学生提供更加个性化、精准化的教学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我们相信,通过中学送教入户项目的实施,将为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带来积极的影响。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学生的未来搭建更加美好的教育平台。
中心小学农民工随反子女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双塔区凌河小学《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我校特制定如下方案: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维护农民工及其子女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
学校要以对事业和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落实校长负责制,切实抓好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
二、具体工作措施1、认真调查摸底,做好安置准备工作。
要立足主动,掌握动态,认真调查,全面掌握本学区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数量和入学需求,扎实做好农民工子女就学情况统计工作,确保进城农民工子女都能按时入学。
2、简化入学手续,及时就近安排入学。
学校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随班就读。
要结合实际建立科学、便捷的工作机制,切实简化入学手续,特事特办,及时安排入学,为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搭建高效、便利的绿色通道。
农民工子女不论户籍是否在本学区,各班级班主任必须无条件接收其入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
三、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供保障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向进城农民工宣传子女入学政策,使其能积极响应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证其子女及时到校入学。
2.严格执行免费政策。
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子女,要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严禁乱收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教科书费、转学费、借读费等费用。
3.及时解决教学所需。
要认真解决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所需的教学设施设备、教科书以及班额容量等问题,保障各班农民工子女入学后的正常运转。
4.加强沟通。
农民工子女就读的班级教师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对民工子女进行学习辅导和心理辅导,及时解决好民工子女入学后课程对接、学习生活等问题,使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关爱随迁子女活动方案
关爱随迁子女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他们的子女也随之迁移。
这些随迁子女在城市中面临着诸多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如教育资源不足、家庭经济压力大、社会融入困难等。
为了给随迁子女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我们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标1、为随迁子女提供学习和生活上的帮助,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和生活质量。
2、增强随迁子女的自信心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3、增进社会对随迁子女的关注和理解,营造关爱随迁子女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活动主体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志愿者团队、社会爱心人士等。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1、时间:具体活动时间2、地点:详细活动地点五、活动内容1、建立关爱档案对随迁子女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了解,建立关爱档案,为后续的帮扶工作提供依据。
2、爱心捐赠(1)募集学习用品、书籍、衣物等物资,分发给有需要的随迁子女。
(2)设立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帮助他们解决学费、生活费等问题。
3、学习辅导(1)组织志愿者为随迁子女提供课外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的困难,提高学习成绩。
(2)开设兴趣班,如绘画、音乐、书法等,培养随迁子女的兴趣爱好,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
4、心理健康辅导(1)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随迁子女进行心理健康讲座和辅导,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树立积极乐观的心态。
(2)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如拓展训练、游戏等,增强随迁子女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
5、亲子活动(1)组织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参加亲子运动会、亲子手工制作等活动,增进亲子关系。
(2)举办家庭教育讲座,为家长提供科学的教育方法和理念,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6、社会实践活动(1)带领随迁子女参观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文化场所,开阔他们的视野,增长见识。
(2)组织随迁子女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流动适龄少年入学有关政策
流动适龄少年入学有关政策
为使我市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流动人口中凡随父母来双羊镇,年龄在6至15周岁,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流动儿童少年),都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我校和有关部门应当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流动儿童少年中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当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其父母在我镇居住半年以上并已取得暂住证的,可以申请在我校借读,接受义务教育。
三、我校应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纳入教育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并采取措施为流动儿童少年就学创造条件。
我校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时,对携有流动儿童少年者,应查询其户籍所在地有无监护子女上学的条件,请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对有监护条件的,应当责成其将子女送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对确无监护条件的,为其子女办理借读手续,并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流动儿童少年符合在我校借读条件的,由其父母持申请借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该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籍证明;其父母的身份证、经学校同意后即可入学。
五、流动儿童少年在我校借读,学校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其收取借读费和相应的杂费。
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应酌情准予缓交或减免借读费。
六、学校应当维护流动儿童少年学生在学校的正当权益,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评优选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励处分等方面与本校学生同等对待。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流程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流程1.提出申请当年1月1日至4 月15日(节假日除外)前,已纳入积分管理的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拟就读学校申请,申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2.受理申请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接收申请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经确认原件属实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入学一栏,建立积分入学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3.审核评分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对录入的资料信息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退回申请受理窗口,复审通过的由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交各职能部门审核评分。
4.确认分值申请人于4月30日前,到居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5.公布学位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 月10日前在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站上统一向社会公布当年各区(或片区)划定的积分入学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及各区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的空余学位数。
6.排名公示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分镇(街道)按学校对达到本区域(或片区)准入排名最低分值标准的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
排名结果经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 月15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在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网站进行公示。
7月5日前公布统筹调剂名单并公示。
7.发放准入卡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于6 月30日前、及7月5日后向经公示无异议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8.办理入学手续已列入入学名单(包括统筹调剂的)流动人口根据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发放的入学准入卡和入学告知书,按时到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XX实验中学年级招生方案随迁子女.doc
**实验中学2019年七年级招生方案随迁子女**实验中学七年级招生方案随迁子女**实验中学秋季七年级招生方案(面向思明、湖里、集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ﻭ**实验中学是**市府为实施“美丽**”战略规划、岛内外、厦漳泉同城化,从长远着眼、从解决民生的现实需要入手,为提升岛外教育质量、带动环海域文化提升而兴建的一所集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市直属公办学校。
学校与教育科学研究院合作办学,研究实验基础教育的新方法、新模式。
其目标是办成**一流、省内外知名的、实验性、示范性、国际化学校。
ﻭ为认真党的教育方针,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我校七年级招生工作,根据《**市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就本校七年级招生录取工作方案(面向思明、湖里、集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招生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招生原则、招生名额1。
以自愿为原则,要求住宿。
2。
招收200名。
二、对象及条件在思明区、XX区、XX区学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非**市户籍的学生其父(母)在**暂住、务工且缴交社保要满一年】。
三、方式ﻭ5月10日前登录**实验中学招生专栏填写《**实验中学初中入学申请表》,如实填写好申请表并打印,家长和学生签字、原就读小学教务处盖章.凭表参加面谈.(:)四、面谈程序学校将对者进行资格审核,若人数不多于200,则由学校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若人数超过200,则由学校在5月16日前电话或在校园网上公布,符合条件者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谈。
五、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审核确定或根据面谈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要求报审批,予以录取.六、时间安排1.: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5月10日下午6:00止;ﻭ2。
5月13日8:00—17:00,学生或家长持户口簿原件(户主和学生本人页面复印上交)、缴交社保要满一年凭证、学籍卡复印件送交我校(**市**西大道6666号)教务科审核;ﻭ3。
东岳镇中小学校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东岳镇中小学校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洪雅县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学校依法办学,维护随迁子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学校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二、成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焰明组员:祝建容余建洪祝进春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工作,检查验收相关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相关政策,及时解决入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接待随迁子子家长时应着装大方,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收随迁子女办法及条件。
(一)招收原则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收政策1、新生一年级。
凡年满6周岁的随迁子女儿童均可入学。
2、七年级。
凡在我校六年级读书的学生自动取得我校七年级学生学籍。
3、其他年级:接收转学手续齐备的在我镇务工的外来人员随迁人员子女就读。
(三)招收办法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需准备:户口本、打工单位证明或房产证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入学。
四、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履行的职责(一)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做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
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可酌情准予缓缴或减免。
(二)学校应本着“以育人为本”的思想,维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正当权益。
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改进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活动、评优评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惩等方面与我校儿童少年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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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镇中小学校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
女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洪雅县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学校依法办学,维护随迁子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学校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二、成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随迁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焰明
组员:祝建容余建洪祝进春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工作,检查验收相关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相关政策,及时解决入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
组员接待随迁子子家长时应着装大方,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收随迁子女办法及条件。
(一)招收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收政策
1、新生一年级。
凡年满6周岁的随迁子女儿童均可入学。
2、七年级。
凡在我校六年级读书的学生自动取得我校七年级学生学籍。
3、其他年级:接收转学手续齐备的在我镇务工的外来人员随迁人员子女就读。
(三)招收办法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需准备:户口本、打工单位证明或房产证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入学。
四、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履行的职责
(一)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做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
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可酌情准予缓缴或减免。
(二)学校应本着“以育人为本”的思想,维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正当权益。
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改进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活动、评优评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惩等方面与我校儿童少年同
等待遇。
要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五、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