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论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义务论相关问题的解答

班级:09级公共管理班姓名:李钞学号:090103008

关键词:康德,义务论,道德,伦理思想

我介绍的义务论的主要作者是康德。康德的义务论认为,义务是一种先验的纯粹出于对行为规律的尊重的必要性。行为要有道理价值,不在于要达到一定的目的,行为动机要纯粹出于义务,为义务而义务,义务就是道德命令。对人类的义务包括对自己的义务和对他人的义务,对其他存在物的义务包括对低于人的存在物的义务和对高于人的存在物的义务。

康德伦理思想主要影响:1、康德看到了在道德生产中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意义,认识到了内因是构成道德最重要的要素,他特别强调自觉性与自律性的重要性,是伦理学说史上著名的动机论者。2、他看到了义务与牺牲在道德中的重要意义和价值。3、他看到了道德普遍性与绝对性的一面,强调严格按照道德规律办事的重要性,是伦理学史上最著名的道德教条主义者和严肃主义者。

康德义务论伦理学明显缺陷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他把人的理性存在与非理性存在,自由与必然,自律与他律,准则与规则,牺牲与利益,绝对与相对,普遍与特殊截然分开,互相对抗,形成了道德理论体系上的二律背反。2、在康德伦理学中,理性,自由,规律,形式和动机作为对道德现象和道德生活的认识,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他们在现实生活与经验中都没有基础。3、康德的义务论只讲义务,不讲权力的义务论。

尽管康德庞大的道德义务论体系,是系统,完整和精辟的,但是由于它对社会实践没有指导意义,而且他所谓的实践理性,也不完全的是从实践中产生而又为实践服务的,因此,他的理论尽管博大,精深,但不为人们所重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