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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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5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5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使用食品添加剂既要达到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又要达到不滥用而影响食品安全为目的。

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食品添加剂采购渠道要正规、合法,采购必须到正规的专卖店购买,并查验或索取供货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质证明,并留存购物凭证,购物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三、在加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四、正确掌握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做到可用可不用的不用,必须用的少用,尽量做到不用。

五、存放食品添加剂要设专用橱柜,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并详细记录,做到“五专”管理,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六、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七、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对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规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2)是指在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范和管理要求。

该制度旨在保障食品安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防止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添加剂的选择和使用:制定具体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清单和使用范围,明确不同食品类别的添加剂使用限量和使用方式。

2. 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评估:建立科学的食品添加剂安全评估机制,对新添加剂进行安全评估,并对已经使用的添加剂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3. 添加剂标签和说明: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食品添加剂名称和含量,并提供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篇一」1、购买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是符合国家使用安全标准要求的。

2、制售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计量标准>进行使用,不得超过国家其规定使用限量范围。

3、人工合成色素觅菜红及胭脂红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制计量使用。

不得超过0、05克/公斤,柠檬黄及酸性靛蓝的用量不得超过0、1克/公斤。

4、用于饮料、各式糕点食用香精的使用量不得超过限量0、2%。

5、亚峭酸盐的使用,最大用量为每千克不得超过0、15克。

(中毒量为0、3一0、5克,致死量为3克)6、国家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杭氧化剂、着色剂、酸味剂、凝固剂、疏松剂、品质改良剂等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使用限量使用,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标准。

7、因制品工艺制作要求的需要,应尽可能地从植物中提取所需色素。

8、禁止采购添加剂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量标准的食品、原料。

9、严禁使用超过有效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或受潮、霉变及其他感观异常发生色变的。

10、严禁使用医疗、工业、化工等非食用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制作。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篇二」1、购买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是符合国家使用安全标准要求的。

2、制售的食品添加剂,添加剂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计量标准》进行使用,不得超过国家其规定使用限量范围。

3、人工合成色素觅菜红及胭脂红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制计量使用。

不得超过0.05克/公斤,柠檬黄及酸性靛蓝的用量不得超过0.1克/公斤。

4、用于饮料、各式糕点食用香精的使用量不得超过限量0.2%。

5、亚峭酸盐的使用,最大用量为每千克不得超过0.15克。

(中毒量为0.3一0.5克,致死量为3克)6、国家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杭氧化剂、着色剂、酸味剂、凝固剂、疏松剂、品质改良剂等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使用限量使用,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标准。

7、因制品工艺制作要求的需要,应尽可能地从植物中提取所需色素。

2024年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三篇)

2024年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三篇)

2024年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1、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____部公告____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3、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4、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5、食品添加剂有适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

6、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7、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8、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三专一管”即专人管理、专人领用、专人使用和统一管理的原则。

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____《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____部公告____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____》中物品的现象。

2、不得以掩盖食品____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____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____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方法、数量等内容。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范文(6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范文(6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范文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专店购买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

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专账记录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

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

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

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三、专区存放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字样”。

四、专器称量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五、专人负责由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

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贮存及使用等情况。

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使用台账以及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范文(二)为保证食品安全,对食品添加剂应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即有利于工作又不造成滥用。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6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6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食品添加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一般由采购负责人专人购买,采购时应注意其特性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其包装应有标识并符合国家规定。

二、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质量部门应先审查其是否为合格供应方提供的产品,索取相关资质证明,并填写索证记录。

三、购进的食品添加剂验收时,质量部门必须索取本批产品的出厂检验和企业近期有关的检验报告。

四、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库专人管理。

五、仓库内食品添加剂标识要清楚并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入库台账,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车间配料记录应详细记录使用的添加剂使用量和标准名称,配料室中应注明允许最大使用量、实际添加量、配料人等内容。

七、所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按规定在产品标签上予以明示,并在生产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八、及时向职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门公布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以及禁止使用的非食用物质和可能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科学认知和掌握食品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限量,从源头上杜绝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二)学校食堂严厉禁止使用“发泡剂”制作馒头,“甜蜜素”绝不能在学校小卖部、食堂食品中出现。

1、禁用非食用物质包括。

吊白块、____、王金黄块黄、蛋白精三聚氰胺、硼酸与硼砂、硫氰酸钠、玫瑰红b、美术绿、碱性嫩黄、酸性橙、工业用甲醛、工业用火碱、一氧化碳、硫化钠、工业硫黄、工业染料、____。

2、禁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包括。

泡打粉、油炸王、油条精、合成香精、嫩肉剂。

3、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行为包括。

在渍菜(泡菜等)中超量使用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等,或超范围使用诱惑红、日落黄等;水果冻、蛋白冻类食品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着色剂、防腐剂,超量使用酸度调节剂(己二酸等);腌菜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面点月饼馅中超量使用乳化剂(蔗糖脂肪酸酯等),或超范围使用(乙酰化单甘脂肪酸酯等);面条、饺子皮的面粉超量使用面粉处理剂;糕点中使用膨松剂过量(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或超量使用水分保持剂磷酸盐类(磷酸钙、焦磷酸二氢二钠等)、增稠剂(黄原胶、黄蜀葵胶等)及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馒头违法使用漂白剂硫黄熏蒸;油条过量使用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肉制品和卤制熟食超量使用护色剂(硝酸盐、亚硝酸盐);小麦粉违规使用二氧化钛和过氧化苯甲酰、硫酸铝钾等。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5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5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购买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入库前严格验收。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时认真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

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县区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使用的食品添加物质进行备案。

备案的基本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名称,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食品添加物质的名称、来源、生产企业,企业在生产的各种食品中添加该物质的最大限量等。

6.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并做好入库及出库记录。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2)是指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保存和运输过程中,为改善食品品质、保持食品稳定性、增加食品营养价值以及为食品加工提供特定技术需要而向食品中添加的物质。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使用范围和限量:确定食品添加剂的适用范围和允许添加的限量,对不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明确和规范,以确保食品安全。

2.安全评估:对新型食品添加剂进行安全评估,并对已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定期评估,确保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无害。

3.注册管理: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进行注册管理,要求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生产条件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和安全。

4.标签标识:要求食品包装上清楚标注明添加剂的名称、用途、含量以及使用范围,方便消费者了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一、使用食品添加剂应严格落实“六专”制度。

(1)专店购买。

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2)专人采购。

应当落实专人负责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采购标签、说明书和包装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

(3)专用台账。

食品添加剂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4)专柜保存。

应落实专人保管,配备专柜并上锁保存食品添加剂,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5)专人领用。

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落实专人领用,实行领用人签名发放食品添加剂制度,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6)专用工具。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配备专用计量工具计量食品添加剂。

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的非食用物质,慎用容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三、不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四、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亚硝酸盐、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不得使用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用量,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五、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优秀7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优秀7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优秀7篇)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篇一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对质量下降的供应商由采购部门及时反映给供应商,并限期整改,到期无改进的供应商,报副厂长批准取消其供货资格。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采购管理:1、首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的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确定为合格供方的方可购进其食品添加剂;2、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对产品标签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二、进货查验管理1、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生产、技术部应先审查其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索取其有关资质证明(三证一报告),填写索证记录。

2、购进的食品添加剂验收时,质检部必须索要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企业同产品近期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并加盖企业(或供应单位)的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3、购进的食品添加剂能自检的,质检部除索要营业执照、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或供应单位公章)、检验报告单外,还需抽样检验,合格后出具原材料检验结果报告单;不能自检的由质检部出具参考检验的检验结果报告单,凡是本厂质检部未出具检验合格的检验结果报告单的',一律不得入库、不得使用。

三、存储和使用管理1、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库、专人管理,仓库依据质检部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检验结果报告单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得入库和使用。

2、仓库内食品添加剂标识要清楚并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入库及领用情况。

3、生产配料人员应建立食品添加剂详细的使用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超过卫生部相关公告中规定的最大限值和适用范围,不得超范围、超量使用。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通用11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通用11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通用11篇)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篇一为保证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一般不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堂加工烹饪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严格执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一.学校食堂购买必须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经学校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购买、使用。

二.采购食品添加剂只能向具备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资质,且证件齐全的经营者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

并执行严格的验收、登记制度,及时建立台帐。

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数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三.严格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保管。

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四.使用添加剂必须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及卫生安全要求。

五.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

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需领取、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由两名以上炊事员在场的情况下使用。

七.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八.禁止使用和保存过期的食品添加剂,过期的食品添加剂,交有关部门按特殊垃圾处理。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篇二一、目的为了使厂对采购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使用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

三、职责技术部指定所需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或要求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生产部根据技术部提出的工艺要求做小批量生产试验;副厂长负责对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审批;厂长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四、工作程序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调查表》,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档案。

供应商的档案包括: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B、产品的质量状况;C、价格与交货期;D、历史业绩等。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范文(3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范文(3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1. 目的:为了确保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的安全使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经营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2.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添加剂的购进、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食品添加剂的购进、储存、使用等环节必须确保安全无害。

2. 规范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管理食品添加剂。

3. 过程控制:食品生产企业应对食品添加剂的购进、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的过程控制,确保全程可追溯。

四、管理要求1. 购进环节(1)购进前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并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购进食品添加剂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和相关合法文件。

2. 储存环节(1)食品添加剂应储存在专门的储存仓库中,避免与其他物品混存。

(2)储存仓库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保持干燥、通风、整洁。

(3)食品添加剂的储存区域应设有明确的标识,按照类别进行分区存放。

3. 使用环节(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使用前应对食品添加剂进行鉴定,确保其品质合格。

(3)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量和方法使用,并进行记录和检验。

(4)禁止使用过期、变质或者未经许可的食品添加剂。

4. 监测与检验(1)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食品添加剂监测与检验制度。

(2)定期对已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进行抽检,确保其安全合格。

五、责任与处罚1. 食品生产企业应设立专门负责食品添加剂管理的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2.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食品生产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可能面临停产整顿或者吊销生产许可证等严厉措施。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添加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添加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安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食品添加剂,是指在生产、加工、制作、调味、防腐、保鲜等过程中,为改善食品品质、色、香、味、形态等特性,提高食品营养价值,保护食品稳定性,延长食品保存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或天然物质。

第三条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风险防控,确保食品添加剂安全。

第四条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添加剂安全责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生产食品添加剂。

第六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七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食品添加剂标准和使用范围生产食品添加剂,不得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超过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第八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安全,不得使用劣质原料或添加非法物质。

第九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第十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追溯体系,记录生产、销售、使用等信息,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可追溯性。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

第十二条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确保经营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从生产者或其他合法渠道采购食品添加剂,并查验相关证照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不得经营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过期、变质、劣质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购买时应任命包装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入库前严格验收。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时认真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的而使用添加剂。

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县区级质量监督局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备案。

备案的基本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名称,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食品添加物质的名称、来源、生产企业,企业在生产的各种食品中添加该物质的最大限量等。

6.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并做好入库及出库记录。

学校食堂严厉禁止使用“发泡剂”制作馒头,“甜蜜素”绝不能在学校小卖部、食堂食品中出现。

1、禁用非食用物质包括。

吊白块、苏丹红、王金黄块黄、蛋白精三聚氰胺、硼酸与硼砂、硫氰酸钠、玫瑰红b、美术绿、碱性嫩黄、酸性橙、工业用甲醛、工业用火碱、一氧化碳、硫化钠、工业硫黄、工业染料、罂粟壳。

2、禁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包括。

泡打粉、油炸王、油条精、合成香精、嫩肉剂。

3、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行为包括。

在渍菜(泡菜等)中超量使用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等,或超范围使用诱惑红、日落黄等;水果冻、蛋白冻类食品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着色剂、防腐剂,超量使用酸度调节剂(己二酸等);腌菜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面点月饼馅中超量使用乳化剂(蔗糖脂肪酸酯等),或超范围使用(乙酰化单甘脂肪酸酯等);面条、饺子皮的面粉超量使用面粉处理剂;糕点中使用膨松剂过量(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或超量使用水分保持剂磷酸盐类(磷酸钙、焦磷酸二氢二钠等)、增稠剂(黄原胶、黄蜀葵胶等)及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等);馒头违法使用漂白剂硫黄熏蒸;油条过量使用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造成铝的残留量超标准;肉制品和卤制熟食超量使用护色剂(硝酸盐、亚硝酸盐);小麦粉违规使用二氧化钛和过氧化苯甲酰、硫酸铝钾等。

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格按照“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检验、使用登记制度。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使用食品添加剂外包装或标签上,应有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

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材料和其他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

禁止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

6、油条、糕点、常用的含铝填充剂,如意大利面发酵粉,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

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加锁定位存放,专柜外标示“食品添加剂专柜”字样,不得与其他食品原料等物品混放。

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8、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制度,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首先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同意后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就食品添加剂名称、用量、使用范围等信息进行公示,杜绝不备案或不公示现象发生。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制度1一、食品添加剂的采购1.各分公司及采购部采购食品添加剂前必需向生产品控部进行申请备案,经备案批准后才可实施采购。

2.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必需向供货商及经销商索取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和进货票据,留存备查。

3.产品标签上应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没有使用范围、使用剂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和使用。

4.严禁采购、存放、使用亚硝酸盐。

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1入库检验1)每次进货时库管应依照《原辅料验收标准》实施检验,并应注意所进食品添加剂必需有包装标识,标识内容包含: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重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标识上应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检验合格后填写进货检验记录,不合格者退回。

2)添加剂感官应具有添加剂自身应有的`颜色、形状等。

3)要求供应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做到证书齐全,标注规范,帐物相符。

4)添加剂应密封,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光照、受热,禁止与有毒物品混合存放。

2称量使用1)食品添加剂必需使用国家批准中允许使用的品种和在标准的范围内使用,使用人员要严格依照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进行使用。

2)使用人员每次称量添加剂时,应注意添加剂的包装标示,保质期限、严格依照标识规定的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进行使用,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3)使用时应严格依照配方称量,严防多称或混入其他杂物,称量完后应放在专用容器内,并标示清楚,以防误用。

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储存,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制度2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店铺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是指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增加营养价值、保护食品质量、增加食品色香味等方面的化学物质,随着食品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食品添加剂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建立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必要。

一、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1.建立食品添加剂的“准入制度”,所有未经生产许可和食品检验检疫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均不得投入使用。

2.实行食品添加剂的“注册制度”,在食品添加剂投入使用前,应在“注册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才能投入使用,并在使用期限到期前申请验收复审。

3.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的抽检、检测,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档案,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优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1.控制使用量。

在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实行最小添加、最佳配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

2.选择安全合理的食品添加剂。

在选择食品添加剂时,应按其理化性质、用途、安全性、生产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最优的食品添加剂,尽量避免选择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添加剂。

3.加强卫生环境管理。

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卫生环境管理,防止污染,尤其是对于易受污染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三、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测1.加强食品添加剂残留量的监测,严禁违规添加,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会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2.建立食品添加剂证明体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持有国家标准和合格证明,证明其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确保添加剂的质量可靠。

3.加强食品添加剂宣传教育,让广大消费者了解食品添加剂的作用和安全性,增强其安全意识,减少恐慌和误解。

总之,建立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优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加强监测,才能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同时,要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2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2篇)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一、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购买必须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经公司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购买、使用。

2、采购食品添加剂只能向具备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资质,且证件齐全的经营者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

并执行严格的验收、登记制度,及时建立台帐。

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数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严格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保管。

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4、使用添加剂必须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及卫生安全要求。

5、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

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必须经批准后,方可按需领取、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

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由两名以上炊事员在场的情况下使用。

7、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8、禁止使用和保存过期的食品添加剂,过期的食品添加剂,交有关部门按特殊垃圾处理二、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1、“五专”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做到专人彩购,专人保管、专人添加和准确计量、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食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购销记录、生产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至少保存____年以上。

2、“四上墙”根据实际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牌,将公司责任人,食品添加剂保管人,食品添加剂使用人,产品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名称、功能、最大使用量明示在公示牌上,悬挂在公司明显位置。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2)一、概述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增强食品质量和保护食品安全而向食品中添加的具有特定功能的非营养性物质。

在食品加工和生产中,适当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改善食品的味道、颜色、质地和口感,延长食品的保质期,保护食品免受微生物污染和氧化破坏等。

然而,不合理、过量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可能会对人体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6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6篇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6篇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一、食品添加剂的采购1、各分公司及采购部采购食品添加剂前必须向生产品控部进行申请备案,经备案批准后才可实施采购。

2、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必须向供货商及经销商索取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和进货票据,留存备查。

3、产品标签上应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没有使用范围、使用剂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和使用。

4、严禁采购、存放、使用亚硝酸盐。

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1入库检验1)每次进货时库管应按照《原辅料验收标准》实施检验,并应注意所进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标识上应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检验合格后填写进货检验记录,不合格者退回。

2)添加剂感官应具有添加剂本身应有的颜色、形状等。

3)要求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做到证书齐全,标注规范,帐物相符。

4)添加剂应密封,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光照、受热,禁止与有毒物品混合存放。

2称量使用1)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中允许使用的品种和在标准的范围内使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进行使用。

2)使用人员每次称量添加剂时,应注意添加剂的包装标示,保质期限、严格按照标识规定的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进行使用,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3)使用时应严格按照配方称量,严防多称或混入其他杂物,称量完后应放在专用容器内,并标示清楚,以防误用。

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储存,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2为保证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一般不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堂加工烹饪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严格执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一.学校食堂购买必须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经学校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购买、使用。

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格按照“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使用登记制度。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使用食品添加剂外包装或标签上,应有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

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发生。

禁止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

6、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

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加锁定位存放,专柜外标示“食品添加剂专柜”字样,不得与其他食品原料等物品混放。

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8、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制度,对所使用食品添加剂先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经同意后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就食品添加剂名称、用量、使用范围等信息进行公示,杜绝不备案或不公示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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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格按照“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使用登记制度。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使用食品添加剂外包装或标签上,应有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

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发生。

禁止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

6、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

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加锁定位存放,专柜外标示“食品添加剂专柜”字样,不得与其他食品原料等物品混放。

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8、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制度,对所使用食品添加剂先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经同意后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就食品添加剂名称、用量、使用范围等信息进行公示,杜绝不备案或不公示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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