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延长的条件说明
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有什么规定?
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有什么规定?一、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有什么规定?1、什么是行政复议?简单地说,行政复议就是上级行政机关针对下级行政机关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行政管理纠纷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活动。
或者说是上级行政机关纠正下级行政机关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是一条重要法律救济途径。
如果你发现哪个行政机关在实施这些管理时,没有依法办事,损害或影响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就可以向他的同级政府(直接管他的当地政府),或者向他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接受你申请的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就会依法公断。
这就是行政复议。
和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具有适用范围广、方便、快捷、不收取任何费用等优点,而且,申请人对复议结果不满,仍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行政诉讼来最终解决。
2、行政复议法对公民有什么用处?行政复议法最突出的作用就是保护公民不受行政机关的侵害。
行政机关实施管理时,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
对于被管理的公民或其他单位来讲,行政机关是强者,公民或其他单位是弱者。
为了解决这种不平衡,国家制定了一些保护公民权益的法律,行政复议法就是其中之一。
国家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管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但行政机关也是由人组成的,管理过程中难免发生偏差错误。
行政复议法的主要作用就是,当公民受到行政机关不公正对待时,及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换句话说,行政复议法是你自卫的法律武器。
3、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简单地说,凡是行政机关针对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管理行为,只要你认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纠正。
如对行政机关给予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做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许可证、执照等证书,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的,相对人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或撤销行政机关的决定或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义务。
自然资源部行政复议申请指南
自然资源部行政复议申请指南一、受理范围申请人对自然资源部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派出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自然资源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三)《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3号)三、申请条件(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自然资源部的复议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四、申请材料(一)行政复议申请书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被申请人的名称(全称);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1.公民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户口本、军官证等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明);6.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7.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另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及律师证复印件;8.公民死亡,其近亲属代其申请行政复议的,需提交公民死亡证明和申请人与死亡公民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承受权利的证明;9.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需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代表人需提供推选证明材料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对《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分析与思考
对《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分析与思考《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了行政复议受理的时限,其内容如下: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必须延长复议期限的,经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批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应当通知复议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该条规定一方面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了及时的应诉机会,另一方面也规定了时间限制和时限延长的手段,以此维护正当权益。
我认为,《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存在和实施,使得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及时得到行政复议机关的回应,减少了行政机关的滥权、玩忽职守等现象,实现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作用。
首先,根据该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在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这说明行政复议机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决定,并对行政行为进行复议。
这是确保行政复议权利充分保障的重要手段,避免了行政复议机关的过度拖延,打击了行政机关的滥权问题。
其次,该条还规定了一定的时限延长方式。
行政复议机关必须经过上级行政机关核准,才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的复议期限,以及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这个规定有着很明确的规范效力,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得到及时的通知和回复。
同时,由于时限延长造成的不便和损失,行政机关也会对时限延长持谨慎态度,从而减少了行政机关的“视而不见”和“掩耳盗铃”现象。
最后,行政复议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议决定后,必须及时告知申请人复议结果,并告知现实上诉渠道及时申诉;同时,法律在保护申请人的利益方面给予了充分考虑,如复议机关没有遵守复议期限,申请人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使得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工作中认真负责,提高了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效率与水平。
总之,《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规定,它提醒了我们行政机关的权力时限,帮助行政机关正确行使权力,促进了行政机关合法有效地开展行政工作,为保护公民的正当权益提供了依据,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同时,这也是行政复议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应该获得广泛的认可和支持。
行政复议申请书如何送达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如何送达(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
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①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②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③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④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⑤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
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①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②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③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
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④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①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②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④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⑤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行政复议法时间如何计算的?
行政复议法时间如何计算的?热门城市:湘潭律师娄底律师淮北律师承德律师晋中律师盘锦律师临汾律师宿州律师宝鸡律师丽江律师一、行政复议法时间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补充,该条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法时间期限计算原则一般原则《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的规定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三、行政复议的最长申请期限关于未告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时的最长申请期限,《行政复议法》没有作出规定,行政诉讼领域对此曾有过比较热烈的探讨。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延长的条件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延长的条件有以下哪几项?()
A.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申请期限
B.在障碍消除后的15日内提出申请
C.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决定
D.报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批准同意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考点:请求延长期限要符合以下3个条件:
(1)法定期限被耽误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
其他特殊原因指依靠主观努力难以克服或制止的情况,如重病;
(2)提出复议申请必须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
(3)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申请复议期限超过1年的,不能再申请复议。
耽误法定期限后申请复议的,是否受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行政复议处决定。
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问题有哪些?
Live in the present, don't waste your present life while thinking about the past or looking forward to the futur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问题有哪些?在行政复议中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与行政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一样。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此,那些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不服从相关行政裁决的情形,需要在限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的请求,但是,就实际情况来说,并非所有的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形都是会被受理的,只有在满足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问题后,并且在申请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才有可能被受理。
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问题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在行政复议中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与行政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一样。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此,那些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是行政复议申请人。
具体一些说,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依法应当由本机关受理;3、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4、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人应当向本机关说明理由。
(二)对下列行政机关、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1、县级人民政府;2、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3、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4、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5、由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并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诉讼关于时效的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既是为了有效保护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效率,也是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行政诉讼关于时效的规定。
任何诉讼程序都包含各种各样的时效制度,行政诉讼也是如此,主要理由是行政诉讼是从民事诉讼发展而来的诉讼形式,很多行政争议产生于民事争议或与民事争议有密切的关系,有时解决行政争议就成为解决民事争议的前提条件。
再者,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时仍然要参照适用民事诉讼的程序及制度,采用民事诉讼规则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既是为了有效保护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效率,也是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行政诉讼时效不作具体规定或者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其具体行政行为一直或较长时间处于可受追诉的不确定状态,不仅在证据的取得上有一定困难,增加了案件处理的难度,而且不利于保障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开展,影响正常的行政管理程序。
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所谓“知道”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行为内容(这里的内容应包括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及诉权和起诉期限,而非道听途说,也不仅仅是行政机关简单的决定、批准、审批、处罚内容,这里的行政机关的内容应当包括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这样行政相对人才能真正知道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否则就不能视为相对人知道行政行为内容,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以口头形式告知,亦必须制作笔录。
行政复议申请延长的条件,延长期限是多久
一、行政复议申请延长的条件
行政复议申请延长的条件包括了:
1.法定期限被耽误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
2.提出复议申请必须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
3.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申请复议期限超过1年的,不能再申请复议。
法律快车提醒您,耽误法定期限后申请复议的,是否受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行政复议处决定。
二、行政复议申请延长期限是多久
行政复议申请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三、行政复议期限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行政复议期限是工作日。
《行政复议法》中的“5”日和“7”日为工作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只有两个期限15日和20日都是工作日《行政许可法》中的期限全部为“工作日,《行政强制法》中的期限10日以下的为“工作日”
《行政复议法》中的“10”日以及超过10日的相关规定,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可以顺延到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如行政复议答辩时限的十日是自然日。
《行政诉讼法》中日
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都是指自然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拘留日期指自然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四十条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期限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期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在我国行政处罚和行政规定,是对于公民行为的限制和约束,如果公民在生活当中做出了违法乱纪的行为的话,那么可以通过行政处罚的方式来对居民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是限制一定时间段的人身自由这样的法律处罚方式。
不过对于行政处罚来讲,有可能出现错误,或者是做出不公正的判决,那么公民同样可以使用行政复议这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性。
当事人在提出行政复议之后,相关的行政部门可以选择受理或者是不受理,不过这种决定也应该有一个期限的。
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期限是多少?一、行政复议的受理期限:1.如果公民向上级行政部门提交了行政复议的话,复议机关应当自接受公民的复议申请之后的60天之内来做出一个决定,到底是受理这个复议还是不受理这个复议,不过如果法律规定案件比较简单,情节比较轻微,不需要60天的话,那么可以提前进行处理。
2.当然了,像一些行政案件涉及的人员比较广,而且也比较复杂,那么这个时候60天之内是没有办法做出一个判断的,此时可以适当的再延长一些时间,但是延长的时间也不可以超过30天,也就是说最多是在90天的时间之内,行政复议必须要给出一个答复。
通常来讲,如果行政复议的申请已经提交了的话,那么如果是下级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判断失误或者是处罚失误的话,应当作出复议的,不过用以下几种情况,就算是提交了复议申请的话,也没有办法作出行政复议受理的决定。
二、不能受理的情形:1.第一种,国家的行政安全机关,依照刑法而作出的,明确经过法律授权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之下,是为了审问犯罪嫌疑人而来调查刑事案件,取得证据等等,这个时候对于证人的检查,搜查以及对于银行账户和相关个人信息的收集,都是属于法律明确赋予的权利,所以在这个时候,就算个人隐私被侵犯,或者是个人的权利受到了一点点折损的话,是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就算提出了的话,上级行政部门也没有办法受理这个复议。
行政复议条例
行政复议条例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下面心搜集了关于行政复议的条例,欢迎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照本条例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第三条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复议机关,是指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
本条例所称复议机构,是指复议机关内设的负责有关复议工作的机构。
第五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
第六条行政复议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第七条复议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
第八条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不适用调解。
第二章申请复议范围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九)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服,不能依照本条例申请复议:(一)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三)对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不服的,但是,行政机关对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的处理决定除外;(四)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
行政复议法申请期限延长条件
一、行政复议法申请期限延长条件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延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有正当理由耽误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的,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而向后顺延复议申请期限,以补足所耽误的期限。
《行政复议法》第9条的规定,申请延长期限必须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一)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原因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申请人无法预见、不能抗拒、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
例如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等天灾人祸。
“其他正当理由”是指除不可抗力外的足以使申请人不能行使复议申请权的各种客观情况。
例如,申请人因严惩疾病不能在法定申请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政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等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申请期限的延长,只能是把因法定事由而耽误的期限补足,而不是期限的重新计算。
比如,法定申请复议的期限是60日,而在期限开始的第40日发生洪灾,申请人在该障碍消除之日起可以申请延长补足到60日,如果申请得到行政复议机关的批准,申请人就还有20日的复议申请期限。
(二)延长期限的申请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审查批准。
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对具有正当理由的,应准许延长期限,对没有正当理由的申请,行政机关应决定不予延长并告知申请人。
行政复议法规定复议申请期限延长这一补救措施,目的在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复议权利,因此,复议机关在审查和认定申请是否具有正当理由时应当按此精神掌握和执行。
行政复议法申请期限二、行政复议程序复议申请是指行政相对人要求复议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以及确认抽象行政行为不合法的请求。
在整个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申请是行政复议的出发点,也是行政复议程序不可缺少的环节。
(一)申请复议的条件包括:1、申请人合格,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行政处罚不服如何申请复议?
In the end, what you believe can become what you believ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对行政处罚不服如何申请复议?导读:对行政处罚不服想要申请复议那么就可以到作出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申请;对于在申请时就需要提交申请书;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还有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得到行政机关的受理。
对行政不服想要申请复议就需要到上一级的行政机关进行申请;复议的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理,最后有关机关作出决定四个步骤,具体如下:(一)、申请1、可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可申请的期限。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3、申请的方式。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采取书面形式申请的主要是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会当场记录申请人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不必担心。
(二)、受理1.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会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以书面告知申请人;2.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他们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三)、审理在具体审理复议案件中,以有关机关的通知为准,按时参加复议,积极配合调查。
注意:1、审理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但是,《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中的期间
行政复议中的期间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中的期间主要有8种:1.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期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2.审查、受理复议申请的期间。
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
除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和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外,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决定不予受理的期限是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
3.“7日”的转送期间。
1 县级人民政府转送复议申请的期间。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申请人不知道向哪个行政复议机关申请时,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政府提出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政府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负责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
2 复议机关对自己无权处理的法律依据的转送审查期间。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国务院部门以下规定的审查申请,或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合法,而复议机关无权处理的,复议机关应在7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或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4.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的期间。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5.被申请人提出书面答复的期间。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如果被申请人不按规定提出书面答复,及相应证据材料,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有权撤销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行政复议决定作出的期间。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即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的案件,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依法行政申请书答复时效
尊敬的行政机关:我作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向贵机关提出《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就某事项请求贵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就依法行政申请书答复时效一事提出如下申请:一、依法行政申请书答复时效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二、依法行政申请书答复时效的请求鉴于上述法律规定,我特请求贵机关在接到本《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之日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
具体如下:1. 对本《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进行审查,如不符合法定条件,请于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 对本《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符合法定条件,请于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履行法定职责或作出书面答复。
3.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请提前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逾期答复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逾期不履行法定职责或不予答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对此,贵机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1. 请贵机关在答复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 请贵机关在答复过程中,积极沟通,及时了解申请人的诉求,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准确、全面。
综上所述,我恳请贵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
行政复议法50问
行政复议法50问第一问:行政复议法的立法背景是什么?答:行政复议法的立法背景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和提高行政效能。
第二问: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复议的对象、程序、期限、法定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以及行政复议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等。
第三问: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答:在受到行政行为损害或者利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第四问: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答: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可以延长至六个月。
第五问: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答: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递交申请、审查受理、调查核实、送达复议决定等环节。
第六问: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有哪些条件?答: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应当具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七问:行政复议的机构设置有哪些?答:行政复议的机构有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机关等。
第八问:行政复议的职责分工是怎么样的?答:行政复议的职责主要包括受理、审查、调查、审议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九问:行政复议的决定如何执行?答:行政复议的决定应当依法执行。
第十问:行政复议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行政复议法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提起复议的情况。
第十一问:什么是行政行为?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外部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规范、管理的行为。
第十二问: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能是怎样的?答:行政复议委员会由政府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主要负责行政复议的审查和决定。
第十三问:行政复议的法定程序包括哪些?答:行政复议的法定程序包括受理、审查、调查、审议并作出决定等。
第十四问:行政复议期限可以延长的条件是什么?答:行政复议期限可以延长的条件是复议案件复杂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情况。
第十五问:行政复议的结果如何执行?答:行政复议的结果应当依法执行。
第十六问:行政复议的费用如何支付?答:行政复议的费用一般由行政机关承担。
档案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
一、档案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针对特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实施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申请复议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这些条件有:第一,申请人具有主体资格根据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第二,具有明确的被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因为申请人指控其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而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
被申请人是任何一个行政复议案件都不可缺少的行政复议参加人。
如果没有被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明确,行政复议机关就无法进行行政复议。
因此,申请人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必须指明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
第三,有具体的请求和根据申请行政复议,必须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如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撤消或者变更行政处罚行为、请求减轻行政处罚、请求被申请人予以行政赔偿等,以使行政复议机关明确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主张。
申请人还需要具备能够证明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已经作出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事实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等,以说明行政复议申请有充分理由和事实根据。
否则,行政复议机关可不予受理。
简易处罚决定书复议流程
简易处罚决定书复议流程一、申请1、申请时效。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4、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采取书面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所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
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3)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和要求;(4)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二、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上述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三、审理1、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准备。
(1)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申请⾏政复议需要满⾜哪些条件我们知道,当我们对⾏政机关针对违法⾏为实施制裁的具体⾏政⾏为不服时,当事⼈可以向⾏政机关提出⾏政复议,维护⾃⼰的合法权益。
那么,申请⼈申请⾏政复议需要满⾜哪些条件?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店铺⼩编在下⽂中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政处罚是⾏政机关针对特定当事⼈的违法⾏为实施制裁的具体⾏政⾏为。
根据《⾏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对⾏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政复议,但是,申请复议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这些条件有:第⼀,申请⼈具有主体资格根据规定,⾏政复议申请⼈是认为具体⾏政⾏为(⾏政处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
《⾏政复议法》第⼗条规定:依照本法申请⾏政复议的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
有权申请⾏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政复议。
有权申请⾏政复议的公民为⽆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的,其法定代理⼈可以代为申请⾏政复议。
有权申请⾏政复议的法⼈或者其他组织终⽌的,承受其权利的法⼈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政复议。
同申请⾏政复议的具体⾏政⾏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参加⾏政复议。
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对⾏政机关的具体⾏政⾏为不服申请⾏政复议的,作出具体⾏政⾏为的⾏政机关是被申请⼈。
申请⼈、第三⼈可以委托代理⼈代为参加⾏政复议。
第⼆,具有明确的被申请⼈⾏政复议被申请⼈,是指因为申请⼈指控其具体⾏政⾏为(⾏政处罚)侵犯申请⼈的合法权益,⽽由⾏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政复议的⾏政机关或者组织。
被申请⼈是任何⼀个⾏政复议案件都不可缺少的⾏政复议参加⼈。
如果没有被申请⼈,或者被申请⼈不明确,⾏政复议机关就⽆法进⾏⾏政复议。
因此,申请⼈在提出⾏政复议申请时必须指明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政机关。
第三,有具体的请求和根据申请⾏政复议,必须有具体的⾏政复议请求,如请求⾏政复议机关撤消或者变更⾏政处罚⾏为、请求减轻⾏政处罚、请求被申请⼈予以⾏政赔偿等,以使⾏政复议机关明确申请⼈的⾏政复议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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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
(二)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
(三)调查取证,收集证据。
(四)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
(五)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
四、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期限,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二)条件。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的规定,申请延长限必须具有以下两个条件
1、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原因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
2、延长期限的申请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审查批准。
复议的流程
一、申请
(一)时效。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