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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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派出所规章制度

枫桥派出所规章制度

枫桥派出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派出所工作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枫桥派出所是国家机关,履行治安管理职能,依法为辖区内居民提供警务服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枫桥派出所全体人员及相关单位,依法组织实施。

第四条枫桥派出所全体人员应当维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廉洁奉公,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第五条枫桥派出所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加强警务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居民法制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枫桥派出所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开展侦查取证,执行治安管理处罚,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服务居民群众。

第七条枫桥派出所应当建立健全警务责任制度,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及责任人,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第八条枫桥派出所应当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服从指挥,做好各项汇报工作。

第九条枫桥派出所应当定期组织警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完善工作技能。

第十条枫桥派出所应当注重加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居民的诉求,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违纪违法处理第十一条对于违纪违法行为,枫桥派出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于职务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违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工作纪律,侵害居民合法权益,玩忽职守,私吞公款等。

第十三条对于违纪违法行为,枫桥派出所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职察看、降职、撤职等。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枫桥派出所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第四章安全保密第十五条枫桥派出所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涉密信息,不得私自传播。

第十六条枫桥派出所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避免信息泄露。

第十七条对于信息泄露行为,枫桥派出所将依据保密规定,给予严厉处理,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滨州市公安机关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规范

滨州市公安机关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规范

滨州市公安机关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规范治安治理工作规范〔试行〕为了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治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和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治理方法»〔公安部〔2005〕第77号令〕有关规定,结合滨州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对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日常治安治理工作。

一、治理职责〔一〕市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职责1、负责对全市各区县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理剧毒化学品工作的指导、治理和监督;2、负责全市剧毒化学品治理信息系统的治理、推广和使用工作;3、负责对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复核、审查工作;4、负责受理申请、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5、负责受理剧毒化学品的销毁、移交工作;6、同意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违反剧毒化学品治理规定的行为;7、完成省厅、市局交办的其他剧毒化学品治理临时性工作。

〔二〕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职责1、负责对辖区内派出所治理剧毒化学品工作的指导、治理和监督;2、负责辖区剧毒化学品治理信息系统的治理、推广和使用工作;3、负责受理辖区剧毒化学品单位报告其剧毒化学品储存数量、地点及治理人员等情形的备案工作;4、现场监督、检查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实施安全保卫组织、流向登记、封闭式治理等剧毒化学品治安治理制度情形,现场核实剧毒化学品治安治理条件实际情形,督促企业严防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等案件、事故的发生;5、负责受理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情形报告;受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形报告,并及时向市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工作;6、负责受理公众向公安机关上交剧毒化学品,并按规定办理保管、移交工作;7、同意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违反剧毒化学品治理规定的行为;8、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剧毒化学品治安治理临时性工作。

派出所规章制度细则

派出所规章制度细则

派出所规章制度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派出所工作行为,加强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人民警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派出所是公安机关基层警务机构,负责辖区内的治安防控和执法工作。

全体民警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忠诚履行职责,保持高度警惕,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条民警必须遵守政治纪律,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

不得参加任何非法组织,不得违反党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

第四条民警必须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任何与工作和社会安全有关的信息。

对于机密文件、资料的管理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绝不能擅自泄露。

第五条民警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绝不得擅自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遵守法定程序。

第六条民警必须保持良好工作作风,不得违纪违法,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对于任何形式的贪污腐化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第七条民警必须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得擅自请假缺勤,不能疏忽职守。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民警必须保证工作质量,不得懈怠工作。

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并协调解决,绝不能推卸责任。

第九条民警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对于不断提醒改正的,必须认真整改,切实改进工作。

第十条民警必须保持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不得搞派别斗争和内耗。

在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合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派出所党委具体负责执行,民警定期接受相关监督检查。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派出所全体民警必须严格遵守。

如有需要修改,必须得到上级批准。

以上为派出所规章制度细则,望全体民警认真遵守,共同努力,做出更大贡献。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治安保卫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的人员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责任1. 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

3. 所有员工都有义务参与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安全措施的执行。

三、安全培训1. 所有员工入职时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包括安全规定、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本单位的安全规定,并遵守相关规定。

四、出入管理1. 本单位实行门禁制度,进出单位需通过门禁系统并佩戴有效工作证件。

2. 严禁携带易燃、爆炸、有毒、危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进入本单位。

3. 外来人员需要经过工作人员的陪同,方可进入本单位的敏感区域。

五、设施安全1. 对重要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工作正常。

2. 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防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灭火演练。

3. 安装监控设备,保证对重要区域的监控,并定期进行录像存档。

六、安全巡查1. 每日安排专人进行安全巡查,对各个区域、楼层、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2. 安全巡查要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填写,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七、突发事件处理1. 发生突发事件时,员工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熟悉逃生路线和应急出口的位置。

3. 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必须保持与相关部门的及时沟通和联络。

八、安全教育宣传1.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2. 制作安全宣传标语和海报,张贴在明显位置,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3. 设置安全提示牌,在关键区域设置警示,宣传安全知识和预防措施。

南粤派出所日常管理制度

南粤派出所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南粤派出所(以下简称“派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派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派出所全体民警、文职人员和协勤人员。

第三条派出所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2. 公开、公平、公正;3. 严谨、高效、务实;4. 民主、团结、和谐。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派出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若干名,负责派出所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派出所下设综合办公室、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巡逻防控大队、社区警务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等内设机构。

第六条各内设机构的职责如下:1. 综合办公室:负责派出所的日常行政事务、文件收发、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2. 治安大队:负责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工作;3. 刑侦大队:负责刑事侦查、打击犯罪、犯罪预防等工作;4. 巡逻防控大队:负责巡逻防控、应急处突、打击街面犯罪等工作;5. 社区警务大队:负责社区警务、服务群众、治安巡逻等工作;6. 警务督察大队:负责警务督察、纪律作风、执法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处理各类警情。

第八条派出所实行民警工作交接制度,值班民警应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九条派出所实行执法办案责任制,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第十条派出所实行案件审查制度,案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派出所实行警务公开制度,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派出所实行治安巡逻制度,定期开展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十三条派出所实行消防检查制度,定期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派出所实行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派出所日常管理制度

派出所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派出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安机关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派出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派出所全体民警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派出所日常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2.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3. 严谨细致,高效务实;4. 严明纪律,廉洁自律。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派出所设立办公室、治安管理室、户籍室、社区警务室等机构,各机构职责如下:1. 办公室:负责派出所的日常行政事务、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内部协调等工作;2. 治安管理室:负责治安巡逻、案件侦查、打击犯罪、治安管理等工作;3. 户籍室:负责户籍管理、人口统计、户口登记、户籍证明等工作;4. 社区警务室:负责社区警务工作,包括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工作。

第五条派出所所长是派出所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派出所的工作。

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派出所民警按照岗位分工,各司其职,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工作时间与作息1. 派出所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从上午8:30至下午17:30,中午休息1小时;2. 派出所实行轮班制度,民警轮流值班,值班时间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规定执行;3. 民警因公外出,需提前向所长请假,并填写《外出请假单》。

第八条案件办理1. 民警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迅速处置;2. 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应当依法收集证据,严格程序,确保案件质量;3. 案件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归档,并按规定上报。

第九条社区警务1. 社区警务室民警应当定期走访社区,了解社区治安状况,收集群众意见;2. 民警应当协助社区开展治安防范、调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等工作;3. 民警应当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第十条内务管理1. 派出所内务管理应当做到整齐划一,物品摆放有序,环境整洁;2. 民警应当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3. 派出所内严禁吸烟、饮酒,不得聚众赌博。

派出所工作分工工作要求

派出所工作分工工作要求

派出所工作分工工作要求
派出所工作分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异,但一般而言,包括以下几个
方面:
1.案件管理:主要负责案件的收集、调查、登记、处理和归档等工作,对于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必须认真进行调查和处置,确保案件的进展和公
正处理。

2.治安管理:主要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公共安全、交通安全
等方面的工作,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重点工作包括巡逻、守护、搜
查等。

3.领导管理:负责派出所的业务组织和管理,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安排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进展,保证工作有序执行。

同时,还必须负责人
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管理。

4.社区管理:负责对辖区内的社区进行管理,开展社会服务、宣传教
育等各类工作,维护和加强和谐社会建设。

此外,还要加强与辖区居民的
联系,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保护居民的权益。

为了完成以上工作,派出所工作人员需要遵守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1.服务意识:要以服务为宗旨,以民为本,积极培植警民关系,为群
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2.专业能力:要掌握专业技能和操作方法,增强技能能力,提高工作
水平和质量。

3.团队合作:要积极与同事沟通和协作,团结一致,形成合力,共同
完成工作任务。

4.纪律性:要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维护派出所形象和荣誉。

5.服务态度:要有亲切、热情、耐心的服务态度,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处理,尽力满足群众的需求。

辖区派出所管理规定(3篇)

辖区派出所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辖区派出所的管理,提高公安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辖区内的所有派出所,包括派出所以及派出所在辖区内的警务室、巡逻队等。

第三条辖区派出所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坚持预防为主,打击与防范相结合,加强治安防范和治安管理。

(四)坚持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提高民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坚持改革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高派出所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辖区派出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是派出所的第一责任人,对派出所的全面工作负责。

第五条辖区派出所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负责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四)负责对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辖区内的交通、消防、爆炸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的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户籍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警民联系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九)负责辖区内的公安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十)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辖区派出所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七条工作制度包括:(一)值班备勤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及时处理各类警情。

(二)巡逻防控制度:定期开展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震慑违法犯罪。

(三)接处警制度:规范接处警流程,确保警情得到及时处理。

派出所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派出所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派出所民警、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派出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派出所所长是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派出所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确保部门内部安全。

3. 每位民警、职工对本人的工作区域、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三、安全防范措施1. 物防措施(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确保来访人员身份真实。

(2)安装、维护监控设备,确保监控覆盖范围全面,无死角。

(3)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人防措施(1)加强民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

(3)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3. 技防措施(1)运用科技手段,加强信息网络安全防护,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加强通讯设备管理,确保通讯畅通。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 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 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派出所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作规范颁布单位:中华⼈民共和国公安部⽂号:公通字〔2002〕13号颁布⽇期:2002-03-11执⾏⽇期:2002-03-1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节⼀般规定第⼆节⼯作范围第三节⼯作时间第四节⼯作要求第⼆章责任区⼯作第⼀节⼀般规定第⼆节⼈⼝管理第三节情报信息收集第四节安全防范第五节治安管理第六节服务群众第三章户籍室⼯作第⼀节⼀般规定第⼆节办理户⼝、公民⾝份证件第四章值班、备勤第⼀节⼀般规定第⼆节值班第三节备勤第五章案(事)件处理第⼀节⼀般规定第⼆节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处置第三节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先期处置第六章巡逻第⼀节⼀般规定第⼆节组织实施第七章治安检查第⼀节⼀般规定第⼆节⽇常检查第三节集中清查第⼋章特定勤务第九章附则第⼀章总则第⼀节⼀般规定第⼀条为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提⾼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执勤⼯作和服务⽔平,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条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执勤⼯作适⽤本规范。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作遵循依法、公正、⽂明、⾼效和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节⼯作范围第四条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作范围包括:(⼀)责任区⼯作;(⼆)户籍室⼯作;(三)值班、备勤;(四)案(事)件处理;(五)巡逻;(六)治安检查;(七)特定勤务。

第五条责任区⼯作、户籍室⼯作分别由责任区民警、内勤民警专职担任。

值班、备勤、案(事)件处理、巡逻、治安检查及特定勤务,必须由两名以上公安派出所民警执⾏。

第三节⼯作时间第六条公安派出所实⾏24⼩时⼯作制度。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作时间分为⽇勤和全⽇勤。

⽇勤为8⼩时,必要时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或者缩短。

全⽇勤为24⼩时,从当⽇8时起⾄次⽇8时结束。

第⼋条公安派出所民警每值⼀个全⽇勤,可以轮休⼀⽇;因⼯作需要延长执勤时间、停⽌轮休、取消节假⽇休息的,应当视情给予补假或者发给超时⼯作补贴。

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责范本

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责范本

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责范本一、刑事案件处理职责:1. 接受和处理属于派出所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报警,及时出警到现场,保护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秩序,并及时启动刑事侦查程序。

2. 对刑事案件进行初步核实和调查,收集现场证据,采取询问、讯问、传唤等必要措施,查明案件事实,收集涉案人员及其他可能相关的线索。

3. 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出具案件侦查意见书,给予案件结论,及时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并按照要求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侦查取证。

4. 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打击犯罪专项行动,提高辖区内的治安防范能力,维护辖区内的社会安全稳定。

5. 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恐怖袭击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调查和打击行动,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治安管理职责:1. 领导、组织和指导治安巡逻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重要场所、路段、单位和人员的巡逻防控,维护辖区的治安秩序,减少突发治安事件发生。

2. 对于治安上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出警到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处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 开展社会面巡防,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各类社会面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员的监控和管控,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和调查台账。

4. 协调、指导辖区内的社区警务工作,加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和沟通,了解和解决社区内存在的治安问题,共同维护好社区的安宁和谐。

5. 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管理任务,积极参与社会面防控工作,做好辖区内各类重要活动安保工作。

三、交通管理职责:1. 组织路面交通秩序管理,疏导交通拥堵,保证交通畅通,制止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内的交通安全稳定。

2. 加强对重点区域、关键路段的交通管理,采取必要措施,保持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通行。

3. 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驾驶人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4. 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依法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对因交通原因引发的事故处理能力。

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本规范旨在进一步加强基层派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夯实全市治安管理工作的基础。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特制定本规范。

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枪爆危化品管理、治安查处、热点整治、校园警务、犬只管理、辖区保安队伍管理、水上治安管理等九个方面。

本规范适用于全市各行政派出所。

第二章公共场所管理公共场所的分类包括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服务场所、公共体育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

管理工作目标是确保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公共场所内没有公开的卖淫嫖娼、色情表演活动、聚众赌博和吸食贩卖毒品的现象;公共场所备案登记率达到100%。

为实现管理工作目标,派出所应全面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的情况,并对所有公共场所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率要达到100%。

同时,建立派出所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场所管理的责任人,以及工作任务、措施和纪律。

经常组织开展对公共场所的治安检查,对重点场所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对治安秩序混乱或存在治安隐患的场所,要及时提出警告和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

对申请开办公共娱乐场所的,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提出初审意见。

对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应将情况通报给有关部门。

要求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暂住证和上岗证。

场所内的包厢和包间必须保持适当的亮度,不得设置可调灯光,应该安装透明的门窗以展现室内整体环境,并且不得有内锁装置或封闭式套间。

在营业时,场所内不得超过规定的人数,并且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同时,要检查场所内是否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淫亵色情、有偿陪侍等违法犯罪活动。

场所必须符合《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包括消防设施的设置。

售票处、财务室、机房、配电室、库房、贵重物品储藏室和物品寄存处等区域必须按规定配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电子游戏场所不得设置赌博机,并且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物质奖励。

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计划

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计划

一、前言为了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安机关治安管理水平,本派出所特制定以下治安管理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提高治安管理水平,确保辖区治安形势稳定;2.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3. 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4. 建立健全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具体措施1. 加强警力部署,提高巡逻防控能力(1)科学合理调配警力,确保辖区24小时巡逻防控;(2)加强夜间巡逻,提高见警率,震慑违法犯罪;(3)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逻,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沟通联系,共同维护社会稳定;(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3. 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加强对娱乐场所、网吧、宾馆等场所的治安管理,规范经营行为;(2)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确保学生安全;(3)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场所的安全监管,防止事故发生。

4. 强化交通安全管理(1)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打击酒驾、毒驾、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2)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3)加强交通事故处理,及时救助受伤群众。

5.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1)加强网络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2)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网络安全意识;(3)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6. 加强与群众沟通联系,提高群众满意度(1)深入开展“一村一警一连”工作,建立警民联系机制;(2)推行“背包警务”,将业务窗口前移,方便群众办理业务;(3)开展警民恳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科室、民警要充分认识治安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 坚持原则,严格执法。

管理派出所规章制度

管理派出所规章制度

管理派出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派出所工作秩序,保障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派出所是公安机关基层单位,负责辖区内的治安维护工作。

第三条派出所全体民警应该强化责任意识,严守职业操守,忠于职守,服从指挥,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派出所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公安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公安机关的形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每个派出所设立派出所长,副所长,科室长等职位,各自负责不同的工作。

第六条派出所长是派出所的领导者,负责全面管理指导派出所的工作。

第七条派出所副所长协助所长管理工作,分管各项具体工作。

第八条派出所设有治安科、案件侦破科、巡逻科等科室,各司其职,相互协作。

第九条派出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

第十条派出所应当加强干警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派出所是辖区内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的治安维护和面临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第十二条派出所应当加强社会巡逻,及时发现和化解治安隐患。

第十三条派出所应当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开展各项工作,如抓捕逃犯,查缉在逃人员等。

第十四条派出所应当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第十五条派出所应当加强与辖区内居民和社区组织的联系,构建和谐社会。

第四章工作原则第十六条派出所全体民警应当恪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做到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派出所应当积极主动作为,主动服务群众,及时解决社会矛盾。

第十八条派出所应当坚决执行公安机关的指示,服从指挥。

第十九条派出所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十条派出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民警,派出所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民警违反规章制度的情节严重的,派出所可以依法给予停职、免职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对于本规章制度涉及的问题,派出所负责解释。

派出所内务管理规范

派出所内务管理规范

派出所内务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派出所是社会治安管理的基层单位,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是群众的重要依靠。

为了提高派出所内务管理水平,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高效和公正,制定本派出所内务管理规范。

二、组织结构1. 派出所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科、治安管理科、刑事侦查科、交通管理科等,各科室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划分。

2. 内务管理人员:派出所应配备专职内务管理人员,负责内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三、内务管理流程1. 工作日志管理:- 每位民警每天上班前应填写工作日志,记录当天工作计划和安排。

- 工作日志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进展情况等,以便于后续工作的追踪和评估。

- 工作日志应每周进行一次汇总,由内务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和归档。

2. 工作考勤管理:- 每位民警应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进行考勤打卡,迟到、早退和旷工等情况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处理。

- 内务管理人员应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和统计,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 派出所应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明确用品的采购、领用和归还流程。

- 内务管理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库存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和补充,确保各科室的正常工作需要。

4. 警务装备管理:- 派出所应建立警务装备管理制度,明确装备的领用、归还和维护流程。

- 内务管理人员负责警务装备的库存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和维护,确保装备的完好和可用性。

5. 文件档案管理:- 派出所应建立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文件的存储、借阅和销毁流程。

- 内务管理人员负责文件档案的整理、归档和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和便于查阅。

6. 信息系统管理:- 派出所应建立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系统的使用权限和安全保密措施。

- 内务管理人员负责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系统的备份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7. 值班管理:- 派出所应建立值班管理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 内务管理人员负责值班表的安排和调整,确保派出所24小时值班制度的顺利运行。

派出所规章制度范本

派出所规章制度范本

派出所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派出所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结合本派出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工作纪律1、全体民警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2、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热情服务群众,不得推诿、扯皮、刁难群众,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机密、警务工作秘密和公民个人隐私。

三、值班备勤制度1、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民警不少于 2 人。

值班民警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各类警情和突发事件。

2、值班民警要做好值班记录,包括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警情内容、处理结果等。

3、备勤民警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听从指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集结。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认真交接警情、装备、文件等,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四、接处警制度1、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要迅速出警,不得拖延。

出警时要携带必要的装备和文书,确保自身安全和执法规范。

2、到达现场后,要及时了解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保护现场,收集证据。

对于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要依法受理;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要向报警人说明情况,并告知其向相关部门报案。

3、处警民警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进行处理,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报警人,并做好记录。

五、案件办理制度1、对于受理的案件,要及时进行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

2、案件办理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案件质量。

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要集体研究,制定侦查方案。

3、办案民警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治安值班管理制度

治安值班管理制度

治安值班管理制度一、治安值班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为有效组织和管理治安值班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实施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保证治安保卫工作的正常运转,对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治安值班管理制度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治安值班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机关、社区警务机构等。

三、治安值班管理责任1.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有关于治安值班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并按照法定程序对治安值班工作的决策做出合理指示和决定。

2. 群防群治工作部门负责治安值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3. 治安值班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治安值班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四、治安值班管理制度1. 治安值班工作的组织(1)根据工作需要,根据治安情况,设立有效的值班管理组织架构,由主管领导负责领导治安值班工作。

(2)制定治安值班值班表,合理安排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值班。

并按照规定轮值,不得出现违规情况。

2. 治安值班工作的具体内容(1)治安值班工作人员应做好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值班事项的了解和相关设备的检查确认。

(2)在值班期间,协助上级机关做好各项文书工作,及时更新相关治安信息,做好信息记录和汇总。

(3)值班期间,随时掌握和了解辖区的治安情况,特别是发现有关于治安风险的信息,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或领导汇报。

(4)在发现有关于治安状况的信息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或领导汇报,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关措施维护治安秩序。

3. 治安值班工作的考核(1)条件允许的单位,可对治安值班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定,对工作表现优异的人员给予相关奖励或者表彰。

(2)对于工作中出现的违规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反思。

五、治安值班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对治安值班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岗前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2. 定期组织治安值班工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业务交流,提高其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派出所规章制度

派出所规章制度

派出所规章制度派出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派出所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负责辖区内的治安维稳工作、刑事案件调查、出入境检查和其他公安管理工作。

第三条派出所的任务是:积极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四条派出所应当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公安形象。

第五条派出所应当依法办案、公正执法,重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节办公室第六条办公室是派出所的综合机关,主要负责协调、组织和管理派出所各项工作。

第七条办公室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审查、印发文件。

组织召开会议。

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管理派出所的档案、印章和公文等。

第二节治安、刑事案件侦查科第八条治安、刑事案件侦查科负责派出所辖区内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第九条治安、刑事案件侦查科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案件报警,立案登记。

开展侦查工作,搜集、固定、保管证据。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审讯。

协助公安机关上级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节出入境管理科第十条出入境管理科负责派出所辖区内的出入境管理工作,包括边防检查、护照签发等。

第十一条出入境管理科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辖区内的出入境人员进行界限管理和监督。

审批和签发出入境证件。

协助公安机关上级部门开展护照报失、签证办理等工作。

第四节社区警务科第十二条社区警务科负责派出所辖区内的社区警务工作,包括社区巡逻、安保工作等。

第十三条社区警务科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巡逻防控,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和联系。

开展反恐、防火等安全检查。

第五节指挥中心第十四条指挥中心负责派出所的指挥调度工作,包括接警、出警、指挥事故处理等。

衢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公安局开锁业治安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衢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公安局开锁业治安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衢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公安局开锁业治安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3.05.29•【字号】衢公通字〔2013〕62号•【施行日期】201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衢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公安局开锁业治安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衢公通字〔2013〕62号各县(市、区)公安局,市局机关相关部门:现将《衢州市公安局开锁业治安管理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作中若有不明之处请与市局治安支队联系。

联系人:姜锋;联系电话:679987, 3112350。

衢州市公安局2013年5月29日衢州市公安局开锁业治安管理工作规范第一条本规范所称开锁业,是指经营以专业人员对锁具(含汽车锁、保险柜锁、门锁以及其他闭锁在标的物上的锁)进行技术操作,解除闭锁在标的物上锁具的闭锁状态或者对锁具进行修理的经营服务等业务的行业。

第二条制定本工作规范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对开锁业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一)2005年公安部《改革开放以来场所行业管理工作情况及工作意见》。

(二)2007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开锁业管理的通知》。

(三)2010年公安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开锁行业管理严厉打击利用开锁技术违法犯罪的通知》。

(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职责:(一)掌握开锁业底数及从业人员情况,建立治安管理档案。

(二)接受开锁业及从业人员备案,提供开锁资质信息查询,公布开锁业名册。

(三)与开锁业签订治安责任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依法查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

第四条市局治安支队负责指导全市开锁业治安管理的日常工作。

负责指导开锁业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工作。

第五条县级公安机关治安大队职责:(一)接受开锁业及从业人员备案,出具《开锁业备案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1),签订治安责任书(见附件2)。

派出所规章制度

派出所规章制度

派出所规章制度
《派出所规章制度》
派出所是社会治安的重要基层单位,其规章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保障。

《派出所规章制度》是对派出所各项工作规范和要求的集中体现,也是派出所警务工作的基本指南。

首先,在《派出所规章制度》中,对派出所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内部管理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

通过对派出所的组织管理进行精细化和规范化,可以有效提高警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在《派出所规章制度》中,对警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规定。

比如,对接受报案、立案登记、侦查取证、治安巡逻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保证了警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此外,《派出所规章制度》还对民警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作了严格要求。

要求民警不得利用权力谋取私利,不得违法乱纪,要求民警的行为举止得体,言行举止都要符合警察的职业特点和职业操守。

最后,在《派出所规章制度》中,还规定了对违反规定的惩戒措施和奖励制度。

对那些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民警,将予以相应的处罚,对表现突出的民警,将予以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派出所规章制度》的健全和严格执行,是组织和规范派出所警务工作的有力保障,也是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安全的重要手段。

希望全体民警和相关部门都能严格执行《派出所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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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派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着力夯实全市治安管理工作的基础,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枪爆危化品管理,治安查处,热点整治,校园警务,犬只管理,辖区保安队伍管理、水上治安管理等九个方面。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市各行政派出所。

第二章公共场所管理第四条公共场所的分类(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性歌厅、卡拉OK厅、迪吧、夜总会、带歌舞表演的酒吧、电子游戏厅等;(二)公共服务场所:桑拿浴场(中心)、美容美发厅(廊)、按摩服务店(中心)、茶馆、棋牌室、游乐场、录像厅、酒吧(不含歌舞表演)、咖啡馆、度假村、网吧等;(三)公共体育场所;体育场(馆)、保龄球馆、台球馆、高尔夫球场、赛马场、健身房、射击场、游泳池、溜冰场等;(四)其他公共场所:风景旅游区、公园、影剧院、集贸市场、汽车客运站、证券交易所、音像制品销售租赁店、书刊销售租赁店等。

第五条公共场所管理工作目标(一)公共娱乐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二)公共场所内没有公开的卖淫嫖娼、色情表演活动、聚众赌博和吸食贩卖毒品的现象。

(三)公共场所备案登记率达到100%。

第六条公共场所管理工作措施(一)全面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的情况。

对申请开办公共娱乐场所的,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提出初审意见。

同时,派出所对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所有公共场所都应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率要达到100%,并建立健全基础资料表册,将场所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录入警务综合信息平台;对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应将情况通报给有关部门。

(二)建立派出所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场所管理的责任人,以及工作任务、措施和纪律。

(三)经常组织开展对公共场所的治安检查,对重点场所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对治安秩序混乱或存在治安隐患的场所,要及时提出警告和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

检查内容包括:①场所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暂住证、上岗证;②场所内设置的包厢、包间须保持一定的亮度,严禁设置可调灯光,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并不得有内锁装置,不得设立封闭式套间;③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④场所内是否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淫亵色情、有偿陪侍等违法犯罪活动;⑤场所的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⑥场所的售票处、财务室、机房、配电室、库房、贵重物品的储藏室、物品寄存处等,按规定配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⑦电子游戏场所内不得设置赌博机,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物质奖励;⑧公共体育场所的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应当具有安全监察部门出具的相关检验合格证明,出入口和疏散通道标志明显,符合安全要求,游泳场馆等水上活动场所还必须配备救护设施和救护人员;⑨公共娱乐场所必须配备在保安公司聘请的保安人员,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内是否悬挂、张贴治安警示牌;⑩公安机关要求场所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检查程序和方法:检查公共场所时,应着便装佩戴警官证或着警服,携带必要的物品。

在检查中,对场所进行巡视,检查场所的经营情况和内部结构设施,查验有关人员的身份证件;对存在问题的现场和相关人员进行控制,收集证据;向场所负责人明确告知场所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以及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检查时必须填写《×××公安局公共场所检查记录》,检查人和被检查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妥善处理发现的问题,对突出问题和重大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四)及时发现和查处公共场所内发生的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查处难度大的应及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由上级公安机关组织查处。

(五)对公共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

要指导公共场所建立、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包括安全防范制度、预防处置灾害事故制度、案件报警制度、贵重物品寄存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等。

(六)在每个公共场所中物建治安信息员,并建立治安信息员花名册。

要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的作用,广泛收集场所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场所经营状况等。

场所基本情况包括:场所安全条件、发展变化情况、周边情况及被处理情况;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业主和工作人员的身份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投资情况、工作岗位及有无前科劣迹等。

第七条公共场所管理工作档案卷宗派出所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都要建立档案,档案中应有以下资料:(一)基础卷——主要登记各类场所的基本情况。

包括:①登记备案资料;②治安信息员花名册。

(二)工作卷——主要登记每月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情况。

包括:①派出所日常检查记录及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和行政处罚情况;②派出所与场所签订的治安安全、禁毒责任书;③派出所开展场所整治的工作情况;④场所落实整改要求的情况(整改报告,申请重新开业报告);⑤派出所对场所的培训记录。

第三章特种行业管理第八条特种行业的分类特种行业包括:旅馆业、公(私)章刻制业、典当业、废旧金属收购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印刷业、旧货业。

目前,机修业也纳入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范畴。

第九条特种行业管理工作目标对特种行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密阵地控制,进一步提高行业预防、发现、控制犯罪的能力,减少行业违规违法经营问题的发生,进一步遏制行业刑事、治安发案,并为打击破案提供条件。

第十条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措施(一)全面掌握辖区内特种行业的情况。

对申请开办需上级公安机关审批的特种行业的,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初审意见;对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率要达到100%,并建立健全基础资料表册,将行业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及时录入警务综合信息平台。

(二)建立派出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行业管理的责任人,以及工作任务、措施和纪律。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辖区特种行业例会,通报行业发生的典型刑事、治安案件,适时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要指导、督促特种行业建立、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

(四)每月应至少开展一次对特种行业的普遍治安检查,及时发现、查处行业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并将查处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查处难度大的应及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由上级公安机关组织查处。

发现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应将情况及时通报给有关职能部门。

派出所民警在对行业进行日常检查中,应依据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点检查行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对尚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要主动帮助其建立和完善,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其中,对旅馆业主要检查住宿登记、贵重物品保管、会客、保安巡逻等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按照《成都市旅馆业安全防范标准(试行)》(成公发[2005]495号),检查技防、人防和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其他特种行业,主要检查其经营物品和涉及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核实验证,经营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消防、治安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在每个特种行业中物建治安信息员,及时收集治安信息。

同时,以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加强行业信息研判,强化行业阵地控制。

第十一条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档案卷宗派出所对辖区内所有特种行业都要建立档案,档案中应有以下资料:(一)旅馆业①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②建筑平面图;③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④申办旅馆业的申报表、审批表和年审换证记录;⑤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复印件;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⑦安保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⑧安保从业人员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住址);⑨治安责任书;⑩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记录。

(二)公章刻制业①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和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从业人员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住址);⑤治安责任书;⑥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记录。

(三)私章刻制业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从业人员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住址);④治安责任书;⑤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记录。

(四)典当业①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②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④治安责任书;⑤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记录。

(五)废旧金属收购、报废机动车回收业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备案登记表(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报废机动车回收业);③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从业人员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住址);⑤治安责任书;⑥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记录。

(六)印刷业①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备案登记表;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从业人员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住址);⑤治安责任书;⑥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记录。

(七)旧货业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备案登记表;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旧货市场内经营户花名册(经营户姓名、身份证号、籍贯、编号、经营项目、联系电话);⑤治安责任书;⑥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记录。

(八)机修业①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从业人员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治安责任书;④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记录。

第四章枪爆危化品管理第十二条枪爆危化品管理工作目标通过安全监督管理,防止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案件(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被利用作案的机会,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枪爆危化品管理工作措施(一)全面掌握辖区内涉枪单位、弩销售(射击)场所、涉爆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以及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需录入枪支、民爆信息管理系统的应及时录入,并对合法的涉枪单位和弩销售(射击)场所进行登记备案。

(二)建立派出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行业管理的责任人,以及工作任务、措施和纪律。

(三)每月至少应对辖区内合法的涉枪单位和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一次普遍的安全检查,要对辖区内涉爆单位及爆炸物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并责令其进行整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发现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同时在《枪弹检查登记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检查记录本》、《剧毒化学品安全检查记录本》上作好登记,按时进行复查。

发现重大隐患要在督促整改的同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涉枪单位的检查内容包括:①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②安全设施的建设情况;③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④枪支配置、配备情况;⑤持枪证件发放情况;⑥持枪人员管理教育情况;⑦枪支保管使用情况;⑧枪支淘汰报废上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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