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费管理制度(暂行)
加班费管理制度(暂行)
1. 背景
为了规范公司的加班费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加班费管理制度。
2.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确保加班费的合理支付,并提供员工申请加班费的流程。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4. 加班费计算方式
4.1 加班时间计算
加班时间按照每周累计计算,除非另有约定。
4.2 加班费计算
加班费按照工资的加成方式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加班费 = 加班时间 ×加班工资率。
4.3 加班工资率
加班工资率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进行确定,具体工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并予以公示。
5. 加班费支付方式
5.1 加班费结算周期
加班费结算周期为每月。
5.2 加班费支付时间
加班费将在薪资结算日同时支付给员工。
6. 申请加班费流程
6.1 申请条件
员工在申请加班费前需满足以下条件:
- 实际加班时间超过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
- 提交加班记录和加班理由。
6.2 申请流程
- 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注明加班时间和理由;
- 经理审核加班申请表;
- 经理将已审核的加班申请表递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加班费
计算。
7. 监督与追责
公司将建立监督机构,对加班费的申请、计算和支付过程进行
监督,确保制度的执行和公平性。
8. 附则
本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将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处理。
以上为《加班费管理制度(暂行)》的主要内容,如有修改或变
动将依据公司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公司加班值班补助制度模板
公司加班值班补助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班补助1. 加班时间:加班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计算。
2. 加班补助标准:(1)平时加班: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
(2)休息日加班:员工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选择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3)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3. 加班申请和审批:员工加班应当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并在加班结束后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不予支付加班费。
4. 加班费发放:加班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
三、值班补助1. 值班时间:值班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值班安排执行。
2. 值班补助标准:(1)日常值班: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日常值班时间进行值班,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值班费。
(2)特殊值班:员工在特殊时期或者特殊情况下值班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值班费。
3. 值班申请和审批:员工值班应当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并在值班结束后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未经批准擅自值班的,不予支付值班费。
4. 值班费发放:值班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
四、其他规定1. 员工加班和值班期间,公司应当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2. 员工加班和值班期间,公司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措施。
3. 员工加班和值班期间,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防止过度劳累。
4. 员工加班和值班期间,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支付加班费和值班费。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及时通知员工。
职工加班费及特殊工种津贴管理办法
职工加班费及特殊工种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职工加班工资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对于本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延长劳动时间,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的劳动者应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第二条人员范围:经营人员、管理人员第三条时间标准:在法定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延长劳动时间及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
工作期间,每四小时即为半个工作日,每八小时即为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加班工资报酬标准:1.工作日以外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其本人应发日工资的两倍;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其本人应发日工资的两倍;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其本人应发日工资的三倍。
第五条加班工资报酬的计算方法:加班工资报酬=(每月应发工资额/22。
5)*应发日工资倍数第六条加班费用:1.餐费:应尽量在食堂就餐;若超过就餐时间可自行外出就餐,就餐标准15元/人(注:就餐后凭发票报销).2。
车费:晚间九点以后若乘坐地铁不便或家住远郊的可乘坐出租车下班。
第七条加班时间的核准: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加班,职工应尽量在工作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其所交待的本职工作。
公司严禁在工作时间,非工作需要上网或做非工作有关的事而引起不必要的加班.各部门加班前需事先向部门经理请示并填制加班申请表.第二章特殊工种津贴管理第八条现代企业管理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经济效益为中心。
为鼓励财务人员更好的履行其职责,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及外资等不同企业类型的情况,并结合公司效益的实际状况特对本公司财务岗位制定如下津贴规定.第九条津贴范围:点钞费、用眼保护费、长期伏案作业费、电脑辐射防护费、财务岗位风险津贴费第十条津贴标准:每人每月150元(附注:上市公司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250元,外资企业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500元,国有企业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200元)第十一条津贴按标准每月发放,由总经理核准;第三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及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附:北京全聚德股份公司烤鸭股份有限公司加班申请表部门:部门经理:申请人:顾问咨询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本公司的战略性规划及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以避免经营管理上的失误,董事会对本公司所聘请的顾问作如下规定:从公司健康的角度考虑公司有必要聘请专家顾问。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
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
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
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
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
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
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病事假制度的管理。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加班费的发放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
第三条加班费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合理、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费的计算第四条职工加班分为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三种情形。
第五条工作日加班费按照不低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计算。
第六条休息日加班费按照不低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计算。
第七条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照不低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计算。
第三章加班费的审批与发放第八条职工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
第九条加班结束后,职工应填写加班记录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条加班记录表应在加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加班记录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加班费的核算工作。
第十二条加班费应于核算完成后的当月工资发放日一并发放。
第四章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职工无法提前申请加班,应在加班结束后立即补交加班申请,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因工作需要连续加班超过法定时限的,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加班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本办法的执行。
第十六条职工对加班费发放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符合单位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值班加班补助实施方案
值班加班补助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
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由员工按照单位的安排和要求继续工作的时间。
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加班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公司制定了值班加班补助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需要进行值班和加班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岗位、技术岗位、客服岗位等。
三、补助标准。
1. 值班补助,对需要进行值班工作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实际值班时间进行补助,具体标准为每小时XX元。
2. 加班补助,对需要进行加班工作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实际加班时间进行补助,具体标准为每小时XX元。
3. 超时加班补助,对于因工作需要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员工,公司将按照超时加班时间进行额外补助,具体标准为每小时XX元。
四、申请流程。
1. 员工在值班或加班后,需填写《值班加班补助申请表》,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
2. 填写完毕的《值班加班补助申请表》需交至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实和登记。
3. 人力资源部在核实无误后,将补助款项计入员工当月工资,并在工资单中明确列出。
五、管理及监督。
1. 值班加班补助的发放由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和发放。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值班加班补助申请表进行审核和登记,确保补助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公司领导对值班加班补助的实施及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补助制度的公平公正。
六、附则。
1. 值班加班补助的具体标准和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需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
2. 员工在申请值班加班补助时,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虚报、夸大或隐瞒事实。
3. 公司将定期对值班加班补助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七、结语。
值班加班补助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申请,确保补助制度的公平公正,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员工的工作,共同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值班补助管理制度
值班补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值班补助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标准1. 值班补助的范围包括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加班值班等各种形式的值班。
2. 值班补助的标准应当根据员工值班的具体情况和工作时长进行合理确定,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发放条件1. 值班补助的发放应当以员工实际参与值班工作为基础,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表参与值班工作,不能旷工、迟到或早退。
2. 值班补助的发放应当以公司的正常经营为前提,如果公司因为某种不可抗力原因停工停产,员工参与的值班工作也会暂停,此时不予发放值班补助。
第四章发放程序1. 员工在参与值班工作后,应当填写值班记录,包括值班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个人信息等,并由值班主管或上级领导审阅签字确认。
2. 值班记录应当提交到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实以后,计算发放值班补助,并在下个月的工资发放时一并发放。
第五章管理措施1. 对于值班工作中出现的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值班补助、扣除绩效奖金、甚至开除等。
2. 值班记录应当进行定期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虚假的值班记录应当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其他1. 值班补助应当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对于在值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2. 值班补助的具体标准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章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对于前述不明确的具体情况由公司经理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以上就是本单位值班补助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希望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希望公司能够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断完善和调整,确保值班补助的公平和合理性。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的实施细则值班是保卫处的一项具体而频繁的工作。
为稳定队伍,激发工作热情,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实际,制订如下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实施细则:一、值班1、值班满24小时记值班1次,其中8小时为正常上班时间,8小时作次日补休时间,另外8小时即发放值班补助。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补休者,对照加班实施细则,由个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由处长核准后,可按加班处理。
2、值班人员补助分平时、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三个等次,寒暑假期间均按双休日记。
3、顶班、替班要及时通知当日带班员,带班员要及时通知处长,顶班和替班不记加班,统计时按值班日记上实际值班人员记录。
4、换班,如需换班要经处长同意后,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在已按排的值班表中改换人员姓名,记录和统计时按实际值班情况记录。
5、值班安排:每月月底由办公室具体作出下月值班安排表。
值班统计:每月月初由办公室统计上月值班情况,由处长审批。
二、加班1、加班是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内,根据工作需要由处长安排,办公室或科长通知具体加班人员,如遇紧急情况,科长可以临时决定加班人员上岗,事后要向处长讲明加班理由。
加班结束后,由办公室做好加班记录。
办公室逐月统计加班后由处长审核。
2、加班持续工作每满8小时记加班1次,当日值班人员不记加班。
3、加班比照值班补助发放。
4、顶替加班时只记原安排加班人员,顶替加班人员不记加班。
5、加班人员加班后,原则上不作补休安排。
加班管理规定范例一、主要内容及范围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原则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的实施细则值班是保卫处的一项具体而频繁的工作。
为稳定队伍,激发工作热情,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实际,制订如下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实施细则:一、值班1、值班满24小时记值班1次,其中8小时为正常上班时间,8小时作次日补休时间,另外8小时即发放值班补助。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补休者,对照加班实施细则,由个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由处长核准后,可按加班处理。
2、值班人员补助分平时、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三个等次,寒暑假期间均按双休日记。
3、顶班、替班要及时通知当日带班员,带班员要及时通知处长,顶班和替班不记加班,统计时按值班日记上实际值班人员记录。
4、换班,如需换班要经处长同意后,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在已按排的值班表中改换人员姓名,记录和统计时按实际值班情况记录。
5、值班安排:每月月底由办公室具体作出下月值班安排表。
值班统计:每月月初由办公室统计上月值班情况,由处长审批。
二、加班1、加班是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内,根据工作需要由处长安排,办公室或科长通知具体加班人员,如遇紧急情况,科长可以临时决定加班人员上岗,事后要向处长讲明加班理由。
加班结束后,由办公室做好加班记录。
办公室逐月统计加班后由处长审核。
2、加班持续工作每满8小时记加班1次,当日值班人员不记加班。
3、加班比照值班补助发放。
4、顶替加班时只记原安排加班人员,顶替加班人员不记加班。
5、加班人员加班后,原则上不作补休安排。
加班管理规定范例一、主要内容及范围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原则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和值班补助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加班和值班补助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补助第四条加班定义: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因工作需要继续工作的情况。
第五条加班审批:员工加班需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六条加班补助标准:1. 平日加班: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的,按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超过4小时的,按正常日工资支付。
2. 周末加班:按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3.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加班补助计算:加班费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月基本工资。
第三章值班补助第八条值班定义:员工在非工作日或工作时间外,因特殊原因被安排进行的临时性工作。
第九条值班安排:值班应提前一周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并通知到具体员工。
第十条值班补助标准:值班补助按次计算,每次值班补助金额为员工日工资的100%。
第四章补助申请与发放第十一条补助申请:员工应在加班或值班结束后一周内,填写加班/值班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十二条审核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复核,复核无误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发放补助。
第十三条发放时间:加班和值班补助应在审核通过后的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支付给员工。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冲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符合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
加班补贴及调休管理办法
加班补贴及调休管理办法加班补贴及调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加班补贴及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加班补贴管理第二条加班补贴是指员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小时所获得的补贴。
加班补贴的申请、核算、发放等管理事项如下:第三条加班补贴申请1.员工需提前向所属部门领导提交加班申请,包括加班日期、加班时间、加班原因等信息。
2.部门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审批加班申请,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
第四条加班补贴核算1.加班补贴核算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包括加班标准和加班费计算公式等。
2.加班补贴核算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员工提交的加班记录进行核算。
第五条加班补贴发放1.加班补贴在每月工资发放日一并发放,通过工资支付渠道直接打入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2.发放过程中发现错误或异议,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由人力资源部门及时核查并给予回复。
第三章调休管理第六条调休是指员工通过加班所累积的工作时间,通过休息时间的调整而获得的福利。
调休的管理事项如下:第七条调休申请1.员工可根据个人需求提前向所属部门领导提出调休申请,需注明调休日期、调休天数等。
2.部门领导根据公司工作情况和员工申请情况,审批调休申请,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
第八条调休安排1.员工在调休日期前需提前向所属部门领导报备,以便安排工作和调休时间。
2.部门领导根据员工的调休申请和公司的工作需要,安排合理的调休时间,并将安排结果通知员工。
第九条调休结算1.调休的结算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包括调休的计算方法和调休的使用期限等。
2.调休结算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员工的调休记录进行核算和更新。
第四章附件1.加班补贴申请表2.加班补贴核算表3.调休申请表4.调休结算表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加班:指员工在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情况下继续工作的行为。
2.加班费:指员工根据加班工作时间获得的补贴。
3.调休:指员工通过加班累积工作时间后获得的休息时间。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的实施细则值班是保卫处的一项具体而频繁的工作。
为稳定队伍,激发工作热情,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实际,制订如下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实施细则:一、值班1、值班满24小时记值班1次,其中8小时为正常上班时间,8小时作次日补休时间,另外8小时即发放值班补助。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补休者,对照加班实施细则,由个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由处长核准后,可按加班处理。
2、值班人员补助分平时、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三个等次,寒暑假期间均按双休日记。
3、顶班、替班要及时通知当日带班员,带班员要及时通知处长,顶班和替班不记加班,统计时按值班日记上实际值班人员记录。
4、换班,如需换班要经处长同意后,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在已按排的值班表中改换人员姓名,记录和统计时按实际值班情况记录。
5、值班安排:每月月底由办公室具体作出下月值班安排表。
值班统计:每月月初由办公室统计上月值班情况,由处长审批。
二、加班1、加班是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内,根据工作需要由处长安排,办公室或科长通知具体加班人员,如遇紧急情况,科长可以临时决定加班人员上岗,事后要向处长讲明加班理由。
加班结束后,由办公室做好加班记录。
办公室逐月统计加班后由处长审核。
2、加班持续工作每满8小时记加班1次,当日值班人员不记加班。
3、加班比照值班补助发放。
4、顶替加班时只记原安排加班人员,顶替加班人员不记加班。
5、加班人员加班后,原则上不作补休安排。
加班管理规定范例一、主要内容及范围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原则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热电厂加班工资、值班补助费发放及夜班津贴包干办法
加班工资、值班补助费发放及夜班津贴包干办法第一条根据电人教(1996)777号文《关于继续加强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抑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了增强企业的自我约束能力,加强工资宏观调控,理顺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关系,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班工资的包干办法1、运行人员(包括按运行班次轮换的工作人员),在法定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工作的当值人员按日工资的300%,休班人员按日工资的200%支付工资。
2、厂总值班室、各分场以及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在法定节日值班的人员。
在法定节日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在夜间值班的每人每夜按20元计发。
第三条值班补助费的包干办法1、厂总值班室的值班,每月由厂办根据情况排列出值班表,月末随考勤报送人劳科。
2、分场、科室的值班:星期六、星期天,汽机、锅炉、电气、化水、燃料、热工分场、除灰分场和保卫科按一名领导值班计算;各分场检修人员的值班,汽机5人,锅炉7人,电气6人,燃料11人、热工5人、化水7(8)人、除灰8人。
平时各分场领导每天1人值夜班,每个检修班每天按2人值夜班。
3、厂属其他单位均不安排值班,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报人劳科。
4、值班补助的支付标准:星期六、星期天按日工资的100%计发。
夜间值班每人每夜按10元计发。
检修人员值班也可实行换休,夜间按一个班计算。
第四条夜班津贴的包干办法1、各分场运行人员每月(按30天计算)按6个夜班计发夜班津贴。
2、各科室、后勤服务部门的夜班津贴:按各单位人数×单个夜班津贴值。
轮换班次人员按运行人员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各单位每月包干的加班工资、值班补助费、夜班津贴由人劳科负责核算,随同工资发放。
第六条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人劳科及时重新核算包干数额。
第七条各单位要加强包干定额的管理与使用,建立各项定额使用的台帐,人劳科将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人劳科负责解释。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费的发放与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加班费的发放与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费的计算
第四条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月基本工资。
第五条工作日加班,加班费按基本工资的150%计算;休息日加班,按200%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
第六条加班时间的计算以小时为单位,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第三章加班费的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员工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直接上级审批。
第八条加班申请表应包括加班时间、加班原因、预计加班成果等内容。
第九条直接上级应在接到加班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审批,并报人力
资源部门备案。
第四章加班费的发放
第十条加班费的发放时间原则上与工资发放同步。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审批后的加班申请表,计算加班费,并
在工资发放前完成审核。
第十二条加班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
第五章加班费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加班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加班费的准
确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对加班费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加班费的发放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精品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的实施细则值班是保卫处的一项详细而频繁的工作。
为稳定队伍,激发工作热忱,体现公正、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详细实际,制订如下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实施细则:一、值班1、值班满24小时记值班1次,其中8小时为正常上班时间,8小时作次日补休时间,另外8小时即发放值班补助。
如因特别缘由未能补休者,对比加班实施细则,由个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由处长核准后,可按加班处理。
2、值班人员补助分平常、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三个等次,寒暑假期间均按双休日记。
3、顶班、替班要准时通知当日带班员,带班员要准时通知处长,顶班和替班不记加班,统计时按值班日记上实际值班人员记录。
4、换班,如需换班要经处长同意后,准时通知办公室,并在已按排的值班表中改换人员姓名,记录和统计时按实际值班状况记录。
5、值班支配:每月月底由办公室详细作出下月值班支配表。
值班统计:每月月初由办公室统计上月值班状况,由处长审批。
二、加班1、加班是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内,依据工作需要由处长支配,办公室或科长通知详细加班人员,如遇紧急状况,科长可以临时打算加班人员上岗,事后要向处长讲明加班理由。
加班结束后,由办公室做好加班记录。
办公室逐月统计加班后由处长审核。
2、加班持续工作每满8小时记加班1次,当日值班人员不记加班。
3、加班比照值班补助发放。
4、顶替加班时只记原支配加班人员,顶替加班人员不记加班。
5、加班人员加班后,原则上不作补休支配。
加班(管理)规定范例一、主要内容及范围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原则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掌握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因公司特别状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全部员工必需听从命令。
加班费管理办法(暂行)[修改版]
第一篇:加班费管理办法(暂行)加班费发放管理办法为规范加班费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工作必需原则加班应以分局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公司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从严控制原则为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加班前首先由班组长申报,核准需要加班人数、工作量及加班时间,然后由公司审批,同时核准加班费,在加班程序上从严把关。
二、具体规定(一)加班范围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须经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核定程序,可计加班。
(二)非加班范围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基础上,可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1.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双休日工作的不另计加班;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和正常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在上班时间以外工作的,不计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1.法定加班时间为: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3小时开始起计,加班3—5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6—8小时,计加班1天。
加班期间由值班人员电话或实地查岗,发现加班期间脱岗、擅自离岗或电话联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罚标准执行。
2.加班费计发标准:加班费计发标准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原则上在局加班费正常核发标准的基础上,每位加班人员每天再分别加20元。
(1)公司加班费计发标准:加班费=岗位工资/21*3*0.7+20元(2)加班期间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接到用户用邮需求,半小时以内不上门揽收,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长投递时间,不严格按照投递时限、投递深度投递,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管理支撑人员擅自脱岗、加班期间工作不作为,造成业务大量积压,影响工作效率的,扣罚50元。
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党政办公室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根据相关规定,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加班原则上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值班补助。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须经办公室负责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加班。
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加班后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办公室负责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四、值班补助标准1.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每12小时补助100元。
2.不需到办公室坐班、只需电话开通、有事进行安排处理的带班值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每12小时补助50元的标准发给值班补助。
五、加班补助标准1.正常工作时间后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延长工作时间 4小时以上的,每人每次按2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2.休息日(周六和周日)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按50 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3.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发给100 元补助。
六、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相应劳务补偿,或单位以承包等方式承揽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已按有关规定提取承包奖等效益工资的,不再发放加班补助。
七、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轮班制的工作人员;对出差、会议和单位组织社会活动占用节假日的,不执行本办法规定。
八、发放值班加班补助,采取办公室申请、分管负责领导审核、审批的办法,按月进行发放,每半年统计公布一次。
九、党政办公室负责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加班工作的管理,从严控制值班加班补助发放。
公司值班和加班补贴管理暂行规定
公司值班和加班补贴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和统一全公司值班补贴和加班补贴的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值班与加班界定值班是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安排的人员值班。
加班是遇全公司特殊、紧急的情况或上级安排限时完成的工作任务,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开展工作。
第二条开支原则为保证工作需要,对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值班带班的工作人员,或对因完成紧急工作任务需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工作人员,各部门要尽量安排补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补休的,经批准后,可发放值班补贴或加班补贴。
第三条开支标准1.值班补贴。
正常工作日夜班值班、正常休息日值班1 天80元,法定节假日值班1天100元。
在正常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了加班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值班补贴。
2.加班补贴。
每加班1小时补贴10元,按加班的实际小时数计算,发放加班补贴的小时数,每月不超过30个小时。
第四条发放程序加班由部门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要写明任务、完成期限、加班时间及人数,经办公室核实、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
值班、加班补贴由安排值班、加班的部门按周登记,按月(每月23日前)汇总上报本月的值班、加班补贴,由办公室审核后,交计划财务部按月发放。
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视同没有安排值班、加班。
第五条检查监督办公室及人事部门负责对值班和加班进行检查、监督。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值班和加班进行审核、监督和检查, 不得违规审批。
各部门对值班和加班应从严控制。
凡编造事由,或虚增工作量、虚报人数,或将本应在正常工作日完成的工作变相为加班,冒领值班、加班补贴的,除追回发放的补贴外,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条附则本规定由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加班补贴
公安加班补贴篇一: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
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
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
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
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
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
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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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
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
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
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
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
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
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
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病事假制度的管理。
对因病、因事请假的工作人员,应按第七条的计算口径扣发病、事假工资。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