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机技术规格及性能要求响应表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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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及性能要求响应表

招标要求投标人响应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均应为原厂生产的全新产品。

*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消防验收的要求,如达不到消防验

收要求,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每台风机上都应有一块铭牌,且永久性的固定在设备上,铭牌上包括但不

仅限于以下内容:

1) 设备清单中所列的设备编号;

2) 设备名称及型号;

3) 制造厂的名称;

4) 机组的铭牌数据,至少应包括额定风量、电机转速、风压、额定功率、等

主要技术数据。

4、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低噪声和高效率型。投标人须提供足够的隔震

和消音措施,风机运行时所产生的噪音应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请

投标人提供每台风机的噪音值。

5、风机的驱动型式及配件的设计及试验,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6、风机的调试应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其它经审批的试验标准进行。

7、每台风机出厂前均进行整机的振动测试,并须提供测试纪录报告。整机动

平衡等级达到G5.6。

8、如无特别标明,所有风机的出风口风速不能超过10m/s(轴流式、混流式

风机除外)。

*9、落地式风机须设有安装底座,并提供阻尼弹簧减振器(机外),吊装风机

须设有吊眼,并提供弹簧减震吊钩。

10、所有风机的进出风口须设有接驳法兰。

*12、消防排烟风机须能在280℃高温下,正常工作30分钟。

13、风机的外壳

13.1轴流、混流风机的外壳由厚度不小于2mm的热轧钢板焊接制成;

13.2离心风机的外壳

1)壳体采用镀锌板材质,板厚不小于1mm;

招标要求投标人响应2)离心风机箱根据噪音和频率不同,采用隔音或消音箱体,箱体外板采用彩

钢板,内板采用镀锌多孔板,中间填充消声玻璃棉,厚度均不小于30mm;

3)箱体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效果,在工作压力下,漏风率应小于5‰;

4)箱式风机须在适当部位设检修门,检修门的尺寸应满足清理及维修需要。

13.3风机的壳体、法兰等钢制件的外表面均应去锈、磷化处理,然后喷塑或

烤漆。室外露天的风机须有防雨措施。

14、风机的叶轮

14.1轴流、混流风机的叶轮

1)叶轮应为铝合金或优质钢材叶片;

2)各叶片须能稳固地锁定在旋制的叶壳上;

3)叶尖与筒体的间隙小于5mm。

14.2离心风机的叶轮

1)叶轮应稳固地附在同一实心钢制驱动轴上;

2)叶轮应为镀锌板材质;

3)消防排烟用风机的叶片间隙≤5mm,在保证风机压力衰减小的情况下,给

于叶片一定的膨胀空间。

14.3叶片的固有频率和风机的运转频率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产生共振。

14.4叶轮须逐件进行静、动平衡校验,并提供试验报告副本。

15、风机的电机

*15.1电机须为全封闭、风冷式,室外电机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室内电机

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电机绝缘等级F级,温升等级B级,可在40℃的室

温下连续不停的运转;专用高温消防排烟风机的电机绝缘等级H级。

15.2电机品牌选用创新、华盛品牌之一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15.3室外露天的电机应满足室外环境条件的使用要求,请投标人详述具体措

施。

16、轴承采用自润滑密封免维护型轴承,平均使用寿命须在ISO 281的L10

标准上,不少于80,000小时,且有双层护罩。轴承润滑剂应能维持至少12

个月运行周期而不需检修。润滑剂和密封的预防性维修时间表应在维修手册

内提供。品牌采用NSK、SKF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招标要求投标人响应

17、风机电动机所配皮带轮应为锥套式皮带轮。

18、风机的驱动方式按清单所示。若用直接驱动的风机,马达支撑钢架配合

其它导翼形成稳流组件,以提高风机效率。若用皮带驱动的风机,须按驱动

电动机功率的150%选用V形皮带(三角皮带)驱动风机。皮带速度不超过25

米/秒。

皮带品牌采用日本三星、美国JASOM或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所有外置的皮带驱动装置应加上安全保护外罩,外罩应采用重型钢架加上钢

网制成。

19、资料要求:

1)提供厂家的技术资料、特性曲线。有关风机的总能量、空气流量与压头、

风机功率、噪音水平,都应在特性曲线内显示出来。

2)提供完整的配件表及备用配件表。

3)提供相关试验报告及证书,应明确指示试验时的结果。

4)提供设备的外形尺寸、接口尺寸、安装方式、重量等。

5)供货商应提供两份以上所述资料一份含在投标书内,另一份含在装箱单中。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并注明与招标人要求的差异,如不列出则等于声

明完全符合招标人要求。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功能应包括但不仅限于表中所列,投标人推荐的其它合适功能也可能

被招标人接受。

3、本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了配置设备的参考品牌,是招标人认为最适合本招标项

目的产品,投标人应予积极响应;投标人也可以选择品牌及产品性能不低于招标人选用要求的其他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产地的设备进行报价,而且必须在技术标中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有关技术参数对照资料,并经评委会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人响应的设备的品牌及产品性能、数量不低于招标人提供的参考品牌,否则作设备选型偏离处理,设备选型偏离的作废标处理;未提供详细偏离情况技术参数对照资料的,视同设备选型偏离,作废标处理。

二、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信等级证明材料

(3)生产许可证、相关产品的鉴定书

(4)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5)经国家级风机试验室权威认证证书

(6)重点工程实例、近三年的销售业绩

(7)设备的使用条件、制造参照标准、技术参数等资料(8)进口产品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报关单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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