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团组织工作制度
团支部的工作制度
团支部的工作制度团支部是中国共青团组织的基层单位,是贯彻执行共青团中央决策、组织和落实团员工作、开展各种活动的重要基础。
为了有效地开展团支部工作,建立完善的团支部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一、明确团支部工作目标和任务团支部应当依据团组织工作方针,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团支部各项工作有明确目标和任务书可依。
根据团支部所在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制定并发布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确保团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执行。
二、强化团支部组织管理团支部应当建立健全团干部和团员档案,对于每一位入团或换届选举产生新干部,应当对其进行规范化的培训,并对每位干部进行岗位责任的明确,梳理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考核机制,逐步提升每一位团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效率。
并且注重团员的培养和教育,培养其有团组织自觉参与工作的良好意识和行为,进一步凝聚团员力量。
三、开展各种团支部活动团支部应当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各种有益于团员成长和团支部建设的活动,如红色青年义务劳动,创新创业团支部大赛,文艺、体育和志愿者活动等等。
团支部活动应当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具有较大的吸引力,以此来调动团员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作用,为团支部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四、建立联络机制和项目合作团支部应当与上级团组织保持联络,学习先进经验、互相帮助、互相促进,使每一位团干部和团员都能够得到更多的锻炼机会,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
并且,团支部应当主动联系社会机构、企业和志愿服务团队,建立项目合作,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支持,加速推进团支部建设和工作开展。
综上所述,团支部工作制度是团支部工作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一个完善的团支部工作制度,才能使团支部工作有条不紊、高效有力地开展。
每一位团干部和团员都应当在工作中落实团支部工作制度,发扬优良传统,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新时代的中国共青团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共青团组织工作制度
共青团组织工作制度一、团的机构1、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
2、团员在三十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
3、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团委。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小组。
4、团的机构一般设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
二、团的干部1、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骨干,团的干部要做到政治方向坚定正确;学习态度虚心刻苦;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品德高尚。
2、定期以团校、团训班等形式集中对团干进行培训。
3、团的干部要熟悉自己的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4、团的干部必须经过支部大会或团代会选举产生,报上级组织审批。
三、入团、离团和退团1、发展团员必须履行下列手续:⑴凡志愿加入团组织的青年,必须向组织递交入团申请书。
⑵团支部要按照团员标准认真考察,严格把关。
⑶必须要有两名正式团员作为入团介绍人。
⑷申请人如实、认真填好入团志愿书。
⑸支部大会议程:①申请人宣读入团志愿书;②介绍人全面介绍申请人情况;③采取举手表决方式;④超过到会团员半数以上赞同;⑤报系团总支批准;⑥报校团委备案。
2、离团团员年满28周岁,可向支部口头申请离团,离团填写《超龄团登记表》,由校团委颁发离团纪念证。
3、退团⑴有退团理由的适龄在籍团员,原则允许退团,但要慎重处理,应深入了解其退团的原因,如果是思想认识问题,应进行耐心教育帮助加以解决,经过教育和帮助,如愿继续留在团内,应当允许,如坚持退团,则由支部通过予以除名,并报系团总支及校团委备案。
⑵团员连续六个月未交团费,作自动退团处理。
⑶对于无故三次不参加团组织生活,不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的团员,经过说服教育,仍不改者,作为自动退团处理。
⑷团员不能履行团员义务,被缓期注册期间,经团组织教育帮助,仍不能积极悔改,缓期期满后作自动退团处理。
⑸凡未办理团员证的团员,在三个月内不按要求办理团员证的作退团处理。
⑹自动退团由各系团总支造名册并附上材料报校团委,再由校团委在团内予以通报,并将退团事由等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收回团员证。
基层团支部工作条例
基层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团支部的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提高团员的素质,增强团员意识,健全和完善团的监督机制,全面活跃我院共青团工作,实现团支部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迈进,努力提高团支部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院在各教学班设立团支部,作为团的基层团支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我院所有基层团支部。
第二章基层团支部建设第四条各团支部委员会必须班子健全,一般6人,设团支部书记一名,支部副书记一名,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文艺委员一名,通讯委员一名。
(1)团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团结合作,并有明确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协调工作,各负其责。
(2)团支部委员会各成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有较高的素质,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作风扎实,能经常同团员青年谈心,做青年知心朋友,积极反映团员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为广大团员的成长、成才服务。
(3)团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情高,主动性强,能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团的工作,能主动配合班委搞好工作。
(4)团支部委员会成员要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带领支部全体团员青年搞好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切实发挥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日常团员教育管理中发挥骨干作用,不断增强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五条基层团支部制度建设。
(1)各基层团支部建立并切实严格履行“三会两制一课一册”制度(即: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年度团籍注册制及团课、《团支部工作手册》)。
根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结合团员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团支部要维护和保障每位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会的权力。
每两周举行一次团组织生活或团日活动。
(3)团支部干部要接受团员监督制度。
团员有权监督制度的制定情况,并对支部成员在日常工作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基层团组织的工作程序与操作规范
基层团组织的工作程序与操作规范基层团组织的工作程序与操作规范一、基层团组织设置和人员组成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
支部委员会一般应设立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团员数量多的支部,可增设其他委员。
团员不足7名的支部,可不设立支部委员会,只设立书记1人或书记、副书记各1人。
团的总支委员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7至9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
各级委员会成员按照习惯一般为单数。
二、团支部的工作制度团支部工作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l)支部团员大会制度,即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团员大会共同讨论的制度;(2)支部委员会制度,即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委员会领导的制度;(3)工作报告制度,即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并受支部团员大会委托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请示工作的制度;(4)组织生活制度,即支部定期进行团员思想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制度;(5)团费收缴制度,即支部按期收缴团费,并按规定,按时向上级团组织上缴团费的制度;(6)团员证制度,即支部以团员证为媒介进行团员管理的组织工作制度;(7)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即团支部结合年度团藉注册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工作制度;(8)民主选举制度,即支部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会代表的制度:(9)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的制度;(10)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制度;(ll)支部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即通过支部团员大会或其他形式,让全体团员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或考核制度;(12)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即支部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然后依照工作目标的要求逐项落实,完成工作任务的制度;(13)支部系列活动制度,即支部按照工作的整体安排,有序地开展一系列活动的制度:(14)支部财物管理制度,即支部对财产、设备、器械的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制度。
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制度
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制度一、基层组织设置根据《团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二、岗位职责(一)书记岗位职责1、团委书记在单位党委、上级团委和团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2、贯彻执行党组织和团委的决议、决定,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代表团委列席有关会议;3、主持召开团的委员会和下属团组织负责人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重要问题作出决议、决定、组织、贯彻、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4、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检查团委的年、月工作计划,指导各团支部的工作,做好团委年、月工作总结和表彰奖励等工作;5、正确表达和维护青年的利益、了解青年的需求、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及时反映并协同有关部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6、了解所属团支部建设情况,及时做好下属组织的改选、调整和充实;抓好共青团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团委委员的作用;7、制定发展团员规则,并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8、抓好团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团干部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9、负责接待和受理团员青年的来信来访和被处分的团员的申诉;10、协调好党、政、团之间的关系。
(二)副书记岗位职责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
(三)组织委员岗位职责1、定期检查和指导各支部使用团建台账情况;2、了解下属团支部的班子建设情况及督促和指导团员发展工作;3、负责检查和汇总下属团支部年度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员发展,组织处理超龄离团等数据;4、负责开展先进支部、优秀团员评比活动;5、协助书记抓好团支部的培训工作;6、负责召开团支部组织委员会议,总结组织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研究和探讨团的组织建设的新课题。
团支部基本工作制度
团⽀部基本⼯作制度团⽀部基本⼯作制度(拟定)⼀、民主选举制度1、团⽀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团代表⼤会代表。
2、团⽀部在民主选举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履⾏民主程序,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
要充分酝酿候选⼈,采取⽆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要体现选举⼈的意志,合法的选举必须有效。
3、团⽀部委员会每年要如期改选换届。
⼆、组织⽣活制度团的组织⽣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教育和团员进⾏⾃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提⾼团员的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团的战⽃⼒的重要⼿段。
团⽀部组织⽣活的内容主要是:讨论团⽀部的重⼤问题,落实团⽀部的⽇常⼯作,进⾏政治学习。
主要形式为:1、⽀部团员⼤会⑴团⽀部的⼀切重⼤问题,都要经过⽀部团员⼤会共同讨论。
⑵⽀部团员⼤会的主要内容为:传达贯彻上级⼯作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和制定⼯作计划,听取和审议⽀委会⼯作报告,选举⽀委会,讨论发展新团员和组织处理等。
⑶⽀部团员⼤会⼀般每季召开⼀次。
2、⽀部委员会⑴团⽀部的⽇常⼯作由⽀部委员会领导。
⑵⽀委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及同级党组织的⼯作指⽰,研究⼯作计划和⼯作总结,检查⽀委分管⼯作及执⾏决议情况,讨论决定⽀部⽇常⼯作的重要事务等。
⑶⽀委会⼀般每⽉召开⼀次。
可根据具体内容以扩⼤形式召开。
3、团⽀部民主⽣活会⑴团⽀部民主⽣活会是团内组织⽣活的主要内容。
⑵团⽀部民主⽣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团员之间进⾏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我批评,民主评议团员等。
⑶团⽀部民主⽣活会每半年召开⼀次,团员⼈数较多的⽀部,可分团⼩组召开民主⽣活会。
4、团课⑴组织团员上团课是对团员进⾏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
⑵团课的主要内容是:进⾏党的路线、⽅针、政策,党、团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等教育。
⑶团课⼀般每季进⾏⼀次。
可根据具体内容吸收申请⼊团积极分⼦参加。
5、政治学习⑴组织团员进⾏政治学习是提⾼团员政治思想觉悟的经常性⼯作。
农村基层共青团制度
村团支部工作职责村级团支部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基础,是村党支部的助手,村委会的帮手。
村团支部在村党支部和镇团委的领导下,履行以下各项职责: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定对党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学习党的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和农业生产技能。
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围绕本村生产经营工作重点,独立开展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新世纪青年文明工程和新世纪青年人才工程为主要载体的特色活动,为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
3、教育和带领本村团员青年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构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带头树新风、破旧俗,同一切危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良倾向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发挥好党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及时与外出务工团员青年加强沟通和联系,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
5、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优秀青年农民、青年致富创业带头人和青年岗位能手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6、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培养考察入团积极分子,吸收新团员,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上团课,收缴团费,办理超龄离团手续,团员证年度团籍注册,团内登记统计,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等工作,健全团内组织制度。
7、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村团支部日常工作制度1、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即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然后依照工作目标的要求逐项落实的制度。
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支部工作的落实。
团组织主要工作制度
《团组织工作制度》一、团组织工作的主要任务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指示。
2、宣传、执行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知识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3、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
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在大量的、经常性的团务工作中逐步形成的。
这些工作包括:(1)定期召开团员大会;(2)发展新团员;(3)做好团籍日常管理;(4)收缴团费;(5)建立、健全、落实团的组织生活制度;(6)做好团内的奖惩工作;(7)积极你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8)发现、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积极、负责地向有关部门推荐;4、关心青年,密切联系青年。
团组织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经常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指导青年进行友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等业余活动。
要关心青年的特殊利益,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与危害青年利益的不正当的人和事进行坚决的斗争。
为青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要努力为团员青年服务。
根据团员青年学习、就业、工作、生活等多方面实际需求,尽心竭力为青年办实事。
把为团员青年服务作为加强团的建设的突破口,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不断增加团组织的吸引力、影响力。
二、团组织工作应遵循那些基本原则团组织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指团支部开展理论学习、政策宣传、团员教育、文化体育活动及团支部日常工作所应把握的准则。
团支部在工作中应始终坚持以下五个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建功和育人的有机结合。
3、坚持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
4、坚持务实创新的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团支部的基本组织原则。
团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三、团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团支部书记是团支部和团支部委员会的领导核心,全面主持团支部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团支部工作规章制度
团支部工作规章制度为增强团员意识,为有效实现团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努力提高团支部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条例》(试行)。
第一条团支部思想行为规范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勤奋学习、自强不息;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强健体魄、热爱生活;第二条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新时期尤其要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学好邓小平理论,组织团员、青年学生上好思想教育课、形势任务课,坚持开展正常的团活,使团员、青年学生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自觉性,引导团员、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2、认真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帮助班委会抓好班级的各项工作。
根据不同时期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注重做好后进青年的转化工作。
3、教育帮助团员、青年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明确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立志成才.4、定期做好班子的换届改选工作,建立完善团的工作秩序,做好团员的奖惩、新团员的发展、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团费的收缴和团内的各种报表工作。
教育团员、青年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大力开展“学雷锋、创先优”,“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不断注意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
6、经常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如读书、演讲、歌咏、舞蹈、跑步、打球、联欢晚会、音乐欣赏、电影、电视、书法、美术等等),鼓励团员、青年学生参加各种进步的社团(如摄影、文学、无线电、书画、外语、文艺、科技等等),丰富团员、青年学生的课外活动,陶冶情操,增进同学间的友谊。
7、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
如:团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信息反馈制度;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团员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团课)制度;三簿一册(团的组织生活记录簿、学理论活动记录簿、团内奖惩记录簿、团员名册)制度;逐级请示汇报、定期思想动态分析、团员汇报制度等.第三条团支部成员的职责(一)书记1、负责班级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帮助班长做好班级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党、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结合实际制定出支部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取得支持和帮助。
团组织的相关规章制度
团组织的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组织是共青团的基层组织,是团员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发挥作用的平台和组织形式。
第二条团组织的任务是团结和引导团员,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团员全面发展,培养团员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意识。
第三条团组织的工作原则是团员内部团结一致,与全体团员密切联系,服务于团的事业,促进团员的个人、集体和社会发展。
第四条团组织的工作任务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扬团的优良传统,按照团章制度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组织团员参加各项活动,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团组织由团支部、团委和团总支组成。
团支部是基层团组织,是团员的直接组织形式;团委是团支部的领导机构,是团内事务的协调机构;团总支是团委的领导机构,是团的领导机构。
第六条团组织的成员包括团员和团员代表。
团员是团组织的基本成员,享有团员的权利和义务;团员代表是团员的代表,参加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和会议。
第七条团组织的主要工作是为团员服务,促进团员的全面发展。
团组织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团员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团员活动,促进团员的成长和发展。
第八条团组织的工作方法是以团员为中心,团结和引导团员,服务于团的事业,促进团员的个人、集体和社会发展。
第九条团组织的工作职责是按照团章制度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组织团员参加各项活动,开展各项工作,开展群众工作,宣传团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三章活动开展第十条团组织要根据团员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丰富团员的业余生活,促进团员的素质提高。
第十一条团组织要根据团员的学习和工作需要,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提高团员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团组织要根据团员的兴趣和特长,组织各种形式的体育和文艺活动,培养团员的爱好和才能。
第十三条团组织要积极开展社会活动,组织团员参加各种社会服务和志愿活动,促进团员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意识。
第四章组织建设第十四条团组织要加强团员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培养团员的党性觉悟和思想品德,提高团员的组织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党、政、工、团组织工作制度
党、政、工、团组织工作制度党组织工作制度一、民主生活会议制度:1、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①、反思和总结阶段性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情况,重点查找不足和原因。
②、根据自检情况和征集的群众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③、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及群众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3、民主生活会要做到中心突出,提前通知上级组织派人参加,原始记录,材料整理后七天内报出。
4、专题民主生活会按上级安排内容,要求执行。
二、发展党员制度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制度培养积极分子、吸收新党员是党支部的经常性的工作,党支部在做好培养、教育、考察、搞好写实、记实等方面,都应建立相对的制度,应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2、发展党员申报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应及时将大会决议提交有关要求填好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
3、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制度党支部应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要有明确考察重点和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给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手续。
三、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教育和管理,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四、党员学习、汇报制度1、党员学习制度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党支部要利用“党日”活动或定期安排形式,检查督促党员学习。
2、党员汇报制度:①、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②、个别向党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③、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向党组织作书面汇报。
3、党员评议制度: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党员作出评价,安排在年底进行。
基层团组织管理制度
基层团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团组织的管理,促进团组织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层团组织是团组织的基本组成单位,是广大团员的基层战斗堡垒。
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领导,帮助和支持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保障基层团组织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基层团组织是青年在团的关心下的家,是青年锻炼自我、服务他人、实现自己的重要平台,是团员投身社会实践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基地。
第四条基层团组织的管理要以团的章程和政策文件为指导,要与党组织和社会主义制度相协调,保证团的利益和团员的权益。
第二章组织构成第五条基层团组织由团员大会、团委会以及其他组成部分组成。
第六条团员大会是基层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由该基层团组织的所有团员组成,是团员民主议事的场所,具有选举和决定该基层团组织各项工作的职权。
第七条团委会是基层团组织的执行机构,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具体组织和领导该基层团组织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基层团组织还可以设立组织宣传、组织培训、组织活动等部门或小组,具体职责由团委会负责安排。
第九条基层团组织应当建立常设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以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和顺利进行。
第三章基础工作第十条基层团组织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团的章程和政策文件,将团的工作融入到学校、企业、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的工作中,为广大青年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基层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团员活动,包括团员学习、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丰富团员的课余生活,增进团员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第十二条基层团组织要加强对团员的管理和培养,帮助团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引导团员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
第四章民主管理第十三条基层团组织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团员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团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团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十四条基层团组织要定期召开团员大会,听取团员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社区团组织的规章制度
社区团组织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居民的团结合作,促进社区发展,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社区团组织是社区居民的自律组织,旨在推动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广大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第三条社区团组织遵循以下宗旨:团结合作、互助友爱、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第四条社区团组织的工作原则是依法治理、自治管理、民主决策、科学规划、公开透明。
第五条社区团组织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区安定,促进社区和谐,服务社区居民,推动社区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社区团组织的组织机构包括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自律会。
第七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社区居民全体代表组成,负责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八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团组织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社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社区居民自律会是社区团组织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全体成员的行为表现。
第十条社区团组织设立办公室,由专职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共同承担日常工作。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社区团组织全体成员享有平等权利,有言论、表达、组织、参与社区事务的自由。
第十二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审议和批准社区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权组织社区公共事务,协调解决社区矛盾,提供社区服务。
第十四条社区团组织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区的群众利益。
第十五条社区团组织应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和自治意识。
第十六条社区团组织应建立规范的运作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开透明。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七条社区团组织应定期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建议。
第十八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社区各项工作计划和预算,听取居民意见。
第十九条社区团组织应积极组织社区文化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活动,丰富社区生活。
第二十条社区居民自律会应定期组织对社区工作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改善。
中国共青团团章团的基层组织制度法规
中国共青团团章团的基层组织 - 制度法规 -第二十四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第二十五条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
适应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单位和领域的特点,灵活设置团的组织。
第二十六条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
它的基本任务是:(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基层团组织的规章制度
基层团组织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团组织运行,保障团员权益,提高团组织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基层团组织的管理和运作,包括团支部、团总支部等。
第三条团组织的一切活动应遵循团的宗旨和宪法,做到服务青年、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第四条团组织要积极引导青年团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二章团组织的设置及组织机构第五条团组织的设置应符合《团的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团支部是团组织的基本单位。
第六条团支部由团委会、团支部委员会组成,团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支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团员活动等。
第七条团总支部是团组织的中级单位,由各团支部书记组成,负责协调下属支部的工作,推动团组织的整体发展。
第八条团支部应当每年召开团员大会,选举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上一年度工作,确定下一年度工作重点。
第三章团员管理第九条团员应当遵守团章、团章程和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团组织的工作。
第十条团员应当积极参加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不得参加有损团队形象和团组织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团员如有损害团组织形象和团员利益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团员如对团的工作有建议和意见,应当通过团组织的相关渠道进行反映,不得在外部媒体公开发表言论。
第四章团员权益第十三条团员享有参与团组织活动的权利,有权获得团组织的各类服务和支持。
第十四条团员享有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团组织应当认真听取团员意见并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团员享有参选和被选举的权利,团组织应当依法保障团员的选举权。
第五章团组织运作第十六条团组织应当根据团员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团员活动。
第十七条团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团费的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八条团组织应当加强团员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团员整体素质。
第十九条团组织应当积极宣传团的宗旨和工作成果,提高团组织的社会知名度。
团组织有关制度
青年工作委员会职责1.负责讨论和制订全系统青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问卷调查和个别谈话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经常关心、调查、了解和分析青年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向局党委及局行政领导反映青年职工的意见和呼声,协助和督促所领导加强青年职工队伍建设,为青年职工排忧解难,维护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
3.根据青年职工的特点和需求,负责组织青年职工开展各种业务学习、思想教育及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
4.帮助青年职工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工作与学习,理论与实践,个人与集体,以及恋爱、婚姻、家庭与事业等关系,提高他们自身的素质,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5.负责总结和推广青年职工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研讨青年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推动青年工作更好开展;6.完成局党委和工会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团委工作职责一、领导全系统共青团工作,根据上级团组织和局党委工作部署安排,提出每年团的工作计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系统各团支部(总支)的工作,交流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二、调查、研究全系统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团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局党委提供信息,为青年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实践和理论依据。
三、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团的组织,带好团的队伍。
1、组织、指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觉悟;2、通过举办业余团校,加强团内知识教育和职工团干培训,强化团员意识,提高团干部能力;3、加强全系统团的制度建设,制定团的工作制度,组织制度和团内生活制度,使我局团的工作不断转向制度化、规范化。
四、围绕爱国主义教育主旋律,加强文化建设,丰富全系统团员青年的文化生活和课余生活,办好各项文化活动;五、加强素质教育,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团员青年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意识。
六、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人党。
村基础团务3214工作制度
村基础团务3214工作制度
村基础团务3214工作制度是指在农村地区的基层团组织中,旨在通过规范团务工作、推动村级民主管理和协助乡村振兴的一套工作制度。
其名称代表着三个阶段、两项基础、一项服务和四个具体内容。
具体而言,该制度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 团组织建设:包括针对团员的招收、注册和管理,以及团干部的选拔、培训和考核等。
2. 组织活动:包括通过举办团日活动、义务劳动、社会实践等方式,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团员意识,加强与居民的交流和沟通。
3. 推动村级民主管理:通过组织开展居民议事会、收集民意等方式,协助村委会做好与居民的沟通、协商和反映工作。
4. 协助乡村振兴:通过宣传村级文化、组织义务植树、推动村级产业发展等方式,帮助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和村民的脱贫致富。
村基础团务3214工作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基层团组织的健康发展、提高社区凝聚力、推动乡村振兴和协助村级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它不仅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也是基层自治、民主参与和社区共建共享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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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团组织工作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工作,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基层团组织是指院局团委、局团支部。
二、团支部
第三条团支部是团的基层组织,在各团委和团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团的基层工作。
第四条团支部一般由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组成。
团支部委员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任期一年。
第五条团支部的工作职责是: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抓好非团员的教育、培养工作,抓好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入党对象的考核、监督工作。
2.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努力完成党团组织交予的各项任务。
3.建立健全支部组织制度、例会制度、团干部考核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团工作手册》,并按时上报
上级团组织。
4.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团员评议、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内奖惩等各项团务工作。
5.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建设良好的学风、工作作风。
6.维护团员青年正当权益,关心团员青年的工作、生活、学习,组织和指导团员青年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团日活动,积极向上级团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团员青年的正当要求。
7.发现、培养优秀团员,积极向上级团组织推荐干部。
第六条团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结合本支部具体情况,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检查落实支部工作。
2.做好工作,加强沟通,督促和帮助各团员的交流和学习。
3.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维护团员正当权益,开展教育、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
4.经常向直属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请示工作。
5.负责保管团内文件,检查《团工作手册》的使用情况和教育学习活动开展情况。
第七条组织委员职责:
1.安排落实组织生活,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做好团员的教育与管理。
2.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团员统计工作。
3.做好团员发展计划,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发展新团员各项手续。
4.了解培养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考查工作。
5.做好团员证的日常管理,开展团员教育评议。
6.按时收缴团费,负责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
第八条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结合上级团组织的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并予以执行。
2.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党团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和宣传活动。
3.组织团员青年上好党课、团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团日活动。
4.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上级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5.指导团员青年阅读团刊、团报等。
三、组织生活
第九条团的组织生活是实现团的任务的基本途径,是对团员进行教育与管理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必要手段和
基本形式。
第十条团的组织生活一般是指团的支部大会、团小组会,以及团组织开展的以思想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
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员起码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一条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包括
1.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进行形势政策和时事政治的教育。
3.学习党、团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团的文件。
4.进行组织观念、组织纪律教育。
6.分析团员思想,表扬好人好事,开展讨论交流。
7.开展团内批评与自我批评。
8.总结、讨论支部工作。
9.讨论发展新团员,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
10.结合学校思想教育工作,开展专业思想教育,交流学习经验;
11.开展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法律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第十二条团支部组织生活可以采取理论学习、参观访问、交流讨论、社会实践、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
第十三条团支部组织生活原则上每两周一次,具体时间由各支部根据实际安排。
第十四条团支部组织生活要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一年级团支部组织生活应以团的基础知识教育为主,并进行考核;应以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把握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前途理想教育,道德法纪教育、工作作风、学风教育;应以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团支部工作考核
第十五条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检查,局团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第十六条通过《团支部工作用册》的填写情况及其它方式对团支部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团支部工作考核的内容包括:团干部作用发挥的程度;团支部成员整体素质情况;团支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团日活动开展情况;团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情况等。
第十八条局团委在检查、监督、听取支部工作汇报和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团支部工作做出恰当的评价,并推选优秀团干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