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稿)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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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一、前言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一个严重问题,引起了多种细菌耐药性的增加。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性的产生,维护患者的健康和明确医护人员在患者手术期间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和要求,制定了以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二、患者选择和确诊1.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是临床上常见的预防性措施之一、它主要用于具有手术指征的患者,也就是需要手术治疗的患者。

手术的类型根据手术创伤程度、手术范围和手术部位进行分类。

2.其次,在患者确诊之前进行手术的时候,必须要对手术部位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明确引起感染的细菌种类和该种类细菌的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

只有在有充分的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才能对患者进行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

三、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1.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结果,选择对该细菌敏感的抗菌药物进行预防性使用。

在选择抗菌药物的时候,首选应该是对目标细菌具有强效杀菌作用的药物,其次是静脉用药,口服抗菌药物在这个阶段的使用要慎重。

2.用于预防性的抗菌药物治疗应该在手术前30分钟内开始,以确保药物在手术开始之前达到最有效的质量。

3.抗菌药物的使用剂量应该根据患者个体情况进行调整。

对于患者的体重、年龄、肾功能等因素,在确定剂量的时候要格外注意,并且遵循使用说明书中的建议进行用药。

4.使用抗菌药物的时间应该在手术开始前的30分钟开始,持续使用48小时。

如果手术时间超过48小时,则医生应该重新评估患者的感染风险,并根据需要继续使用抗菌药物。

五、管理措施和监测1.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医生必须记录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信息,包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

并且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以便于监测和评估。

2.为了避免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医院应当建立有效的监测制度,定期对医生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对存在违规使用的医生进行后续的培训和教育。

(完整版)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完整版)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为加强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规范管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避免因抗菌药物使用不当导致细菌耐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医务人员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首选第一、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执行(附件)。

若使用其他类抗菌药物,在病历中有理由与指征的记录。

三、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四、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使用。

若用万古霉素或喹诺酮类药物,则为手术前两小时。

五、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双侧关节同时手术,或术中出血量大于1500ml ,术中应加用抗菌药物一次,以维持血内药物浓度。

六、外科患者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停止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心脏外科、脑外科、骨关节置换等深部大型手术在手术结束后48-72小时,停止预防性抗生素使用;未按要求停止使用、用药时间超过规定者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理由。

七、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工作纳入医院质量考核目标,评估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宜性,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八、将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绩效考核依据。

对于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处方或未按照规定使用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附件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手术部位抗菌药物选择头颈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甲硝唑心脏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神经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第一代头孢菌素血管外科手术乳房手第一代头孢菌素术腹外疝手第一代头孢菌素术应用植入物或假体的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骨科手术(包括用螺钉、钢板、金属、关节置换)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胸外科手术(食管、肺)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胆道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阑尾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甲硝唑结、直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泌尿外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妇产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注意: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发生率高的医疗机构,如果进行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提高手术患者治疗质量,减少感染风险,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手术的患者,包括择期手术和急诊手术。

二、管理原则:1. 根据手术类型、部位和感染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要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2. 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种类和剂量;3. 限制和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防止滥用和不必要使用;4. 加强药物使用的监测和评估,确保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三、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 抗生素预防应尽可能选用剖腹手术常用的第一代或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或青霉素类;2. 手术部位、程度及输血次数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抗生素类型和用药时长;3. 定期评估患者的用药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抗生素使用方案;4. 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内及时停药,以避免抗生素滥用。

四、使用禁忌:1. 存在明确的过敏史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2. 已经使用抗生素治疗或预防其他感染的患者;3. 弥漫性腹膜炎、脓毒症等全身性感染的患者;4. 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或激素的患者。

五、药物使用监测:1. 对患者的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包括用药剂量、频次及疗程;2. 对患者的感染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评估抗生素使用的效果;3. 定期召开多学科会诊,评估患者的用药情况,并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六、培训和教育:1. 对医疗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对手术患者抗生素使用的认识和理解;2. 加强患者和家属的教育,提高他们对抗生素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的认识;3. 定期开展临床案例分析和讨论,加深对抗生素使用规范的理解和掌握。

七、监督和评估:1. 设立药学医师团队,负责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和评估工作;2. 定期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3. 监督患者抗生素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做好用药记录和追踪。

八、其他:制度的具体执行细则由医院制定,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本制度经医院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并于 2022 年 7 月 1 日正式实施,如有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依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我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二、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原则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表1-1),手术创伤程度、手术部位细菌污染机会和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新版抗菌药物指导原则,对常见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见附表2o1.清洁手术(I类切口):手术部位为人体洁净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冠脉造影等血管介入诊断手术(冠状动脉造影、主动脉造影、颈动脉造影、肾动脉造影等)不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甲状腺、乳腺、腹股沟疝、关节镜检查、颈动脉内膜剥脱、颅骨肿物切除、白内障手术等I类切口手术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其他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虬2,清洁•污染手术(II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严格按照医学指南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病原菌分布及药物敏感性等因素综合考虑,遵循循证医学原则。

第六条首选药物应当是疗效确切、安全性好、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是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的首选药物。

第七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半小时至一小时开始给药,确保药物在手术开始前达到有效血药浓度;(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者失血量大于1500毫升时,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抗菌药物;(三)手术后根据患者病情和病原菌情况,必要时给予第三剂抗菌药物。

第八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不得超出以下范围:(一)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第一代头孢菌素、第二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二)呼吸道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三)泌尿系统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四)消化系统感染:第三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五)其他部位感染:根据病原菌情况和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背景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是为了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保障手术安全,提高手术成功率。

然而,不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可能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手术切口延迟愈合等不良后果。

为了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提高抗菌药物治疗的有效性,减少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规和指南,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进行规定。

二、管理原则1. 严格掌握适应症: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为手术部位感染的风险较高或有感染倾向的患者。

非必要情况下,不应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2. 合理选择抗菌药物:根据手术类型、可能污染的细菌种类、药物的抗菌谱、药物的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等因素,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3. 给药方案和时间: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情况制定给药方案,通常在麻醉诱导期给药,术后根据需要继续给药。

4. 记录和监测:医生应详细记录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种类、剂量、给药时间等信息,并进行术后监测,以确保药物的效果和安全性。

三、具体管理规定1. 术前评估:医生应对手术患者进行术前评估,根据患者的病情、手术类型和感染风险等因素,决定是否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2. 药物选择:根据手术类型和可能污染的细菌种类,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如下:- 骨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胆道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 注意: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发生率高的医疗机构,如果进行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3. 给药方法:通常在麻醉诱导期给药,术后根据需要继续给药。

肌注给药通常在手术前2小时进行。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管理,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预防手术部位感染,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提高手术安全性,降低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

2. 原则:(1)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病原菌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

(2)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用药时机、剂量、用药途径和用药时间应遵循相关指南和规范。

(3)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根据患者实际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三、管理制度1. 组织管理:医院成立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 培训和考核:对医务人员进行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3. 处方权管理:具有处方权的医务人员方可开具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处方。

4. 用药指征:(1)清洁手术:一般不需要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仅在特殊情况下(如手术时间长、患者年龄大、糖尿病控制不佳等)考虑使用。

(2)清洁-污染手术: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合理选择抗菌药物进行预防。

(3)污染手术:必须使用抗菌药物进行预防。

5. 用药方案: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和病原菌分布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和用药方案。

6. 用药时机:一般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用药,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术中可追加一次剂量。

7. 用药剂量和途径:根据患者体重和药物特性,确定合适的剂量和用药途径。

8. 用药时间:一般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可适当延长用药时间。

9. 监测和评估: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评估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10. 记录和报告:医务人员应详细记录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用药情况,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药时间等,并定期向管理小组报告。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手术的科室和部门。

第三条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提高手术成功率,降低术后并发症的发生。

第四条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评估:术前对患者进行感染风险评估,制定个体化的预防用药方案。

(二)手术时用药: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确保手术时药物浓度达到预防感染的效果。

(三)用药时机:一般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可术中追加一次。

(四)用药时长: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一般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

(五)药物选择:根据手术部位、患者感染风险、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性疾病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组织培训和考核等。

第三章用药管理第八条手术医生在术前对患者进行感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的预防用药方案。

第九条术前由药剂科提供抗菌药物选择指南,供医生参考。

第十条手术医生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给药时间和方法。

第十一条手术室护士按照手术医生开具的用药方案,按时给患者用药。

第十二条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特殊情况需延长用药时间的,由手术医生提出申请,经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药剂科负责监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

第十四条医务科负责对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下称预防用药)的管理,减少细菌耐药,降低医药费用,促进合理用药,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04〕285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患者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第二章预防用药的适应证第五条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第六条一般情况下,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但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比例<30%。

(一)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持续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多;(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三)异物植入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术、人工关节置换手术等;(四)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年龄>70岁)、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五)监测认定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

第三章预防用药的选择第七条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

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第八条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

具体预防用药选择见附表,表中所列抗菌药物的剂量均为成人剂量。

必须按照表中所列抗菌药物种类、剂量使用。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为规范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降低手术切口感染率,保障患者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院所有住院患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

二、组织管理成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小组,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及临床科室主任组成。

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本细则,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预防性使用原则1.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掌握适应症,避免无指征使用;(2)优先选择针对性强、疗效确切、安全性和耐受性好的抗菌药物;(3)根据手术类型、患者年龄、药物过敏史、药物耐药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4)遵守用药时间,一般为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手术,术中可追加一次;(5)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48小时;(6)加强监测,及时评估预防性使用效果,避免滥用。

2. 以下情况可考虑不使用抗菌药物预防:(1)手术时间短,切口清洁,无菌操作严格;(2)手术部位无感染,患者无发热、无感染迹象;(3)患者年龄小于12个月,或大于60岁,或存在严重基础疾病,如心、肝、肾功能不全等;(4)患者对所选抗菌药物过敏或存在药物禁忌症;(5)其他特殊情况,如患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疗、免疫抑制剂治疗等。

四、预防性使用流程1. 术前评估:由主管医师根据患者病情、手术类型、手术风险等因素进行评估,决定是否需要使用抗菌药物预防。

2. 用药申请:主管医师根据评估结果,填写《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申请表》,经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提交药剂科审批。

3. 用药执行:药剂科根据审批结果,将抗菌药物配送至手术室,由手术室护士按照用药时间给药。

4. 用药监测:手术室护士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反应,如出现过敏等不良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主管医师及药剂科。

(终稿)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终稿)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2013年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我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如下:一。

预防用药品种选择:(一)I类切口手术冠脉造影等血管介入诊断手术(冠状动脉造影、主动脉造影、颈动脉造影、肾动脉造影等)不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甲状腺、乳腺、腹股沟疝、关节镜检查、颈动脉内膜剥脱、颅骨肿物切除、白内障手术、体表肿瘤切除术、子宫,附件良性肿瘤切除手术、鞘膜积液切除术、睾丸固定术、赘生指切除手术、肌性斜颈治疗手术、淋巴管瘤切除手术等I类切口手术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其他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根据本院实际,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品种仅可选择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可选用克林霉素但需在病程记录中作出说明.按ICD—9—CM3编码对应的Ⅰ类切口手术名称见附件1,按照手术部位对应的Ⅰ类切口具体手术名称见附件2.(二)非I类切口手术根据我院实际,非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品种一代头孢菌素仅可选择头孢唑啉、头孢拉定;二代头孢菌素仅可选择头孢呋辛;三代头孢菌素首选头孢曲松。

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可选用克林霉素、氨曲南但需在病程记录中做出说明。

氨曲南的使用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办理.考虑预防合并厌氧菌感染可选二、三代头孢联用甲硝唑,亦可单独应用头孢西丁。

对甲硝唑不良反应无法耐受的患者方可选用替硝唑或奥硝唑做为预防用药品种.使用替硝唑或奥硝唑做为预防用药需在病程记录中作出说明。

阑尾手术、妇科手术、结直肠手术可选择头孢噻肟做为预防用药品种但非首选,其他手术不合理;肝胆系统手术可选择头孢哌酮做为预防用药品种但非首选,其他手术不合理;泌尿外科手术可选择环丙沙星做为预防用药品种但非首选,其他手术不合理;我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品种选择见附件3。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手术预防用药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二)优先选择具有良好预防效果、副作用较小、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三)避免使用耐药菌株广泛存在的抗菌药物;(四)不推荐使用广谱抗菌药物进行预防性应用。

第六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预防用药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予,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手术,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给药时间;(三)手术后如需继续使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手术类型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决定;(四)抗菌药物的剂量、给药途径和疗程应根据药物特点和患者病情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用药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合理性将严格纳入质控考评,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一、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切口感染,以及清洁一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一)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

原则上应选择一、二代或三代头抱类等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二)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 (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三)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半衰期),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四)给药地点:手术室.三、预防用药条件(一)清i吉手术(I类切口手术):清i吉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年龄大于70岁;5、糖尿病控制不佳;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二)清洁-污染手术(11类切口手术)、污染手术(In类切口手术):1、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2、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三)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四'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1、抗菌药物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1)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2)针对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污染菌种类选用.2、既往该部位感染ffl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3、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4、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f随品种,应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中"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和抗菌药物特点,合理选择抗菌药物;(二)掌握用药时机,确保药物在手术过程中发挥最大作用;(三)严格控制用药剂量和疗程,避免过度用药和药物不良反应;(四)遵循国家相关政策,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第六条医院药剂科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管理和监测工作,提供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咨询和指导。

第七条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监测医院感染情况,提供感染预防和控制指导,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进行监督。

第八条临床科室应当设立抗菌药物使用小组,负责本科室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培训工作。

第三章预防性应用原则第九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当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和抗菌药物特点进行选择。

第十条清洁手术(I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需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下可考虑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一)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二)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后果严重;(三)患者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如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四)患者有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器官移植等。

第十一条清洁-污染手术(II类切口手术):根据手术部位、手术类型和患者病情,可预防性应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

第十二条污染手术(III类切口手术):根据手术部位、手术类型和患者病情,可预防性应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类或第三代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

7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7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外科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一)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臵、人工关节臵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二)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三)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三、外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选择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一)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

(二)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并参考本院细菌耐药状况选用品种,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为规范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院所有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的管理。

二、管理原则(一)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应以患者为中心,根据手术类型、患者个体差异等因素综合评估,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二)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避免过度使用和滥用。

(三)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指南,严格控制药物种类、剂量、给药途径和疗程。

三、管理措施(一)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处方,药师审核后方可使用。

(二)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指南,根据手术类型、患者个体差异等因素综合评估,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三)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应严格控制药物种类、剂量、给药途径和疗程,避免过度使用和滥用。

(四)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应进行用药监测,及时调整用药方案,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五)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应进行用药评估,定期总结分析用药情况,提高用药水平。

四、责任与监督(一)医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制度,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药事管理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使用、监测和评估,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情况的落实,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质控部门负责对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五、培训与教育(一)医务部门负责组织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相关培训,提高医师用药水平。

(二)药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药师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相关培训,提高药师审核能力。

(三)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相关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用药意识。

六、附则(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细则由医务部门负责解释。

(三)本细则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2013年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我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如下:一. 预防用药品种选择:(一)I类切口手术冠脉造影等血管介入诊断手术(冠状动脉造影、主动脉造影、颈动脉造影、肾动脉造影等)不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甲状腺、乳腺、腹股沟疝、关节镜检查、颈动脉内膜剥脱、颅骨肿物切除、白内障手术、体表肿瘤切除术、子宫,附件良性肿瘤切除手术、鞘膜积液切除术、睾丸固定术、赘生指切除手术、肌性斜颈治疗手术、淋巴管瘤切除手术等I类切口手术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其他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根据本院实际,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品种仅可选择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可选用克林霉素但需在病程记录中作出说明。

按ICD-9-CM3编码对应的Ⅰ类切口手术名称见附件1,按照手术部位对应的Ⅰ类切口具体手术名称见附件2.(二)非I类切口手术根据我院实际,非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品种一代头孢菌素仅可选择头孢唑啉、头孢拉定;二代头孢菌素仅可选择头孢呋辛;三代头孢菌素首选头孢曲松。

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可选用克林霉素、氨曲南但需在病程记录中做出说明。

氨曲南的使用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办理。

考虑预防合并厌氧菌感染可选二、三代头孢联用甲硝唑,亦可单独应用头孢西丁。

对甲硝唑不良反应无法耐受的患者方可选用替硝唑或奥硝唑做为预防用药品种。

使用替硝唑或奥硝唑做为预防用药需在病程记录中作出说明。

阑尾手术、妇科手术、结直肠手术可选择头孢噻肟做为预防用药品种但非首选,其他手术不合理;肝胆系统手术可选择头孢哌酮做为预防用药品种但非首选,其他手术不合理;泌尿外科手术可选择环丙沙星做为预防用药品种但非首选,其他手术不合理;我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品种选择见附件3.二. 预防用药给药时机开具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医嘱时一律在CIS系统药品医嘱“用法”栏选择“术前用药”选项。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是指在手术前后对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以预防手术切口感染和手术部位感染的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的目的是降低手术后感染的风险,提高手术成功率,减少患者的痛苦和医疗费用。

一、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1. 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和当地细菌耐药情况,选择敏感、广谱、易于给药和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2. 用药时机:通常在手术前0.5-2小时给药,以保证手术时药物浓度达到峰值。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手术时间过长或患者状况不佳,可在手术期间追加一次药物。

3. 用药时间:一般术后24-48小时停药。

对于某些特殊手术,如人工关节置换术、心脏手术等,可能需要延长用药时间。

4. 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在使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的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肝肾功能损害等,并及时处理。

5. 遵循个体化原则: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状况等个体差异,调整药物剂量和给药方式。

二、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1. 适应症:(1)清洁手术:手术部位无明显感染,手术过程中可能存在细菌污染风险。

(2)清洁-污染手术:手术部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过程中可能存在细菌污染风险。

(3)污染手术:手术部位存在明显感染,手术过程中可能存在细菌污染风险。

2. 禁忌症:(1)对所选抗菌药物过敏者。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

(3)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

三、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1. 严格遵守用药原则,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加强患者教育和沟通,使患者了解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重要性,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3. 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提高手术室的无菌操作水平,降低手术切口感染的风险。

4. 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

5.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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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2013年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我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如下:一.预防用药品种选择:(一)I类切口手术冠脉造影等血管介入诊断手术(冠状动脉造影、主动脉造影、颈动脉造影、肾动脉造影等)不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甲状腺、乳腺、腹股沟疝、关节镜检查、颈动脉内膜剥脱、颅骨肿物切除、白内障手术、体表肿瘤切除术、子宫,附件良性肿瘤切除手术、鞘膜积液切除术、睾丸固定术、赘生指切除手术、肌性斜颈治疗手术、淋巴管瘤切除手术等I类切口手术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其他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根据本院实际,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品种仅可选择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可选用克林霉素但需在病程记录中作出说明。

按ICD-9-CM3编码对应的Ⅰ类切口手术名称见附件1,按照手术部位对应的Ⅰ类切口具体手术名称见附件2.(二)非I类切口手术根据我院实际,非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品种一代头孢菌素仅可选择头孢唑啉、头孢拉定;二代头孢菌素仅可选择头孢呋辛;三代头孢菌素首选头孢曲松。

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可选用克林霉素、氨曲南但需在病程记录中做出说明。

氨曲南的使用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办理。

考虑预防合并厌氧菌感染可选二、三代头孢联用甲硝唑,亦可单独应用头孢西丁。

对甲硝唑不良反应无法耐受的患者方可选用替硝唑或奥硝唑做为预防用药品种。

使用替硝唑或奥硝唑做为预防用药需在病程记录中作出说明。

阑尾手术、妇科手术、结直肠手术可选择头孢噻肟做为预防用药品种但非首选,其他手术不合理;肝胆系统手术可选择头孢哌酮做为预防用药品种但非首选,其他手术不合理;泌尿外科手术可选择环丙沙星做为预防用药品种但非首选,其他手术不合理;我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品种选择见附件3.二.预防用药给药时机开具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医嘱时一律在CIS系统药品医嘱“用法”栏选择“术前用药”选项。

根据预防用药品种不同可在医嘱嘱托中增加“术前30分”、“术前2小时”等说明(多数头孢菌素类选择“术前30分”,“克林霉素”选择术前2小时);头孢曲松可不在手术室给药。

剖宫产手术医嘱“用法”栏选择“术中用药”选项,并在医嘱嘱托中增加“夹闭脐带后给药”说明。

下消化道手术术前肠道准备时选择在术前一日分次口服不被吸收或较少吸收的肠道抗菌药物(如庆大霉素等),并用口服泻剂或灌肠清洁肠道。

不主张术前连用数日。

三.预防用药持续时间I类切口手术预防给药术前单次即可,如有必要术后持续给药时间严格限定在24小时以内;非I类切口手术术后持续给药时间严格限定在72小时以内。

给药间隔按照抗菌药物PK\PD学特点足剂量给予,如头孢菌素类需按q8h或q6h给药以确保手术部位可能的病原菌得到清除。

预防用药若有必要超过72小时须请相关学科会诊后确定并如实记录会诊意见。

四.联合用药I类切口手术不允许联合用药;非I类切口手术常规情况下单用头孢菌素类即可,考虑预防合并厌氧菌的感染可选择头孢菌素类与甲硝唑联用。

但头孢西丁与甲硝唑联用不合理。

五.评价及奖惩医务部组织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评价小组对信息系统手术用药列表或手术科室运行病历进行检查,评价科室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合理性。

评价项目包括品种选择是否合理(包括预防用抗菌药物有无指征、抗菌药物种类的选择、给药剂量和给药途径是否恰当等)、给药时机是否合理、持续时间是否合理、联合用药是否合理等。

上述项目中有一项不合理即视为不合理用药病历,每份不合理用药病历给予手术医嘱者200元处罚。

围手术期我院药物预防性用药指标如下:(一)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二)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合理;(三)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5%;(四)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非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48—72小时。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医院规章制度汇编,YS-058)即行废止。

附件1.Ⅰ类切口手术名称与ICD-9-CM3对应编码附件2.按照手术部位抽样的Ⅰ类切口具体手术名称附件3.各类手术预防用药品种选择表附件4.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总则泰安市中心医院2013年8月31日附件1.Ⅰ类切口手术名称与ICD-9-CM3对应编码1.腹股沟疝修补术编码:ICD-9-CM3:53.0或53.1伴ICD-10:k402.甲状腺疾病手术(包括甲状旁腺)编码:ICD-9-CM3:063.乳腺疾病手术编码:ICD-9-CM3:854.关节镜检查术编码:ICD-9-CM3:80.25.颈动脉内膜剥脱术编码:ICD-9-CM3:38.12伴ICD-10:I65.26.颅骨肿物切除术编码:ICD-9-CM3:01.67.白内障手术编码:ICD-9-CM3:13.1-13.6伴13.78.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注:介入只是一种手段,编码是跟着手术的部位,名称包括范围太广,其含有经脑血管、心血管和周围血管途径介入的所有诊断手术,无法逐一列出。

不适合用编码表达。

9.髋关节置换术编码:ICD-9-CM3:81.51-81.5210.膝关节置换术编码:ICD-9-CM3:81.5411.肾切除术编码:ICD-9-CM3:55.3(病灶)或55.4(部分)或55.5(全部)12.肾上腺切除术编码:ICD-9-CM3:07.2-07.313.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编码:ICD-9-CM3:36.10-36.1714.心脏瓣膜手术编码:ICD-9-CM3:35.0-35.215.颅内肿瘤切除术编码:ICD-9-CM3:01.5伴C70-C71或C72.5或C72.8或D32或D33或D42或D43 16.开颅血肿清除手术编码:ICD-9-CM3:01.24或01.39附件2.按照手术部位抽样的Ⅰ类切口具体手术名称(来自ICD-9,包括单侧与双侧手术,非腔镜手术与腔镜下微创手术)1.甲状腺手术:甲状腺切除术、甲状腺部分切除术、甲状腺大部切除术、甲状腺次全切除术、甲状腺病损切除术、甲状腺根治术、甲状腺改良根治术2.乳腺手术:乳房切除术、乳房部分切除术、乳房次全切除术、乳房改良根治术、乳房根治性切除术、乳房扩大根治性切除术、乳房病损切除术、乳头切除术、乳腺腺叶切除术、乳房象限切除术、乳房缩小成形术、皮下乳房切除术、乳房重建术3.腹股沟疝手术(包括补片修补术):腹股沟疝修补术、腹股沟直疝修补术、腹股沟斜疝修补术、腹股沟直疝无张力修补术、股沟斜疝无张力修补术、腹股沟斜疝疝囊高位结扎术、腹股沟直疝-斜疝修补术4.关节镜检查手术:膝、髋、肩关节镜检查手术5.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6.颅骨肿物切除手术:颅骨切除减压术、线形颅骨切除术、条带状颅骨切除术7.白内障手术:白内障囊内摘除术、白内障针吸术、晶状体囊内摘除术、膜性白内障剪除术、晶状体单纯抽吸囊外摘除术、白内障超声乳化抽吸术、经后路白内障切割吸出术、白内障切割吸出术、经颞侧晶状体囊外摘除术、白内障囊外摘除术、后发性白内障切开术8.心脏手术:瓣膜置换术、瓣修补术、瓣成形术、瓣切开扩张术、心脏乳头肌修补术、主动脉瓣膜下环切除术、房间隔缺损修补术、室间隔缺损修补术、卵圆孔未闭修补术、心内膜垫缺损修补术、法乐氏四联症根治术、右室流出道补片修补术、大血管转位矫正术、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切开术、心肌切开术、心内膜切开术、心室切开术、心房切开血栓清除术、冠状动脉肌桥切断术、心脏动脉瘤切除术、心脏动脉瘤修补术、心肌部分切除术、心脏病损切除术、心室病损切除术、心室异常肌束切除术9.开颅手术:颅内肿瘤切除术、脑膜瘤切除术、颅内血肿清除术、脑内血肿清除术、颅内血肿引流术、颅内血管成形术、开颅探查术、脑切开术、脑叶切开术、脑神经束切断术、脑胼胝体切开术、脑白质切开术、杏仁核海马切开术、丘脑切开术、苍白球切开术、大脑半球切除术、额叶切除术、颞叶切除术、脑室切开引流术、脑室分流术、椎管成形术、椎管减压术10.膝髋关节置换手术:膝关节置换术、膝关节部分置换术、髋关节置换术、全髋关节置换术、髋臼置换术、人工股骨头置换术11.肾脏手术:肾切除术、肾部分切除术、肾根治性切除术、肾囊肿切除术、肾固定术、肾修补术、肾上腺切除术12.妇科手术:输卵管切除术、输卵管妊娠切开取胚术、附件切除术、卵巢畸胎瘤剥出术、卵巢囊肿剥出术、子宫肌瘤剥出术(除外截石位手术和经阴道手术)13.其它手术:包括骨肿瘤、关节肿瘤、神经源性肿瘤及其它体表肿瘤手术,鞘膜积液手术,额面部体表肿块手术,腮腺肿瘤手术,头颈部肿瘤切除术附件3.各类手术预防用药品种选择表手术名称抗菌药物选择颅脑手术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呋辛;头孢曲松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头孢唑啉、头孢拉定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可加用甲硝唑乳腺手术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周围血管外科手术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呋辛;腹外疝手术头孢唑啉、头孢拉定胃十二指肠手术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呋辛;阑尾手术头孢呋辛、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结、直肠手术头孢呋辛;头孢曲松、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肝胆系统手术头孢呋辛;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或头孢哌酮或头孢哌酮/舒巴坦胸外科手术(食管、肺)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呋辛;头孢曲松心脏大血管手术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呋辛;泌尿外科手术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呋辛;环丙沙星一般骨科手术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手术(骨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呋辛;头孢曲松妇科手术头孢唑啉、头孢拉定;头孢呋辛;头孢曲松、头孢噻肟;涉及阴道时可加用甲硝唑剖宫产头孢唑啉、头孢拉定(结扎脐带后给药)备注: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1-2g;头孢拉定1-2g;头孢呋辛1.5g;头孢曲松1-2g;甲硝唑0.5g。

附件4.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总则一.预防用药目的及原则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目的为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预防用药基本原则为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清洁手术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清洁-污染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污染手术因已存在手术野污染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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