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重点)
2015年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2015年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
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二、仲裁(一)仲裁的特征仲裁是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四)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五)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3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六)仲裁裁决仲裁应当开庭进行。
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仲裁不公开进行。
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3—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初级经济法初级经济法学习笔记-第1章 -02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四)审理和判决(★)
1、一般规定
(1)公开审理。
同民事诉讼
(2)开庭审理。
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3)回避制度。
同民事诉讼
(4)审理
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当地地方性法规
参照:规章。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说明》中指
出: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规章,法院要参照审理;对不符合或不完
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原则精神的规章,法院有灵活处理的余地)
2、审理和判决
( 1)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提示:行政赔偿、补偿、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除外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经济法 第二章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法律程序的解决方式特点:
• 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经过申请、受理、 审理、裁判等法定程序后,才能获得法律上的 最后决定;有法定的仲裁和诉讼程序;
• 解决纠纷的费用较高;
• 仲裁机构或法院会对纠纷作出明确的裁决或判 决,且这些决定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企业法律纠纷:非程序性解决 VS. 程序性解决
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 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2. 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没有异议,只能将合同争议提 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
(续下一页)
(接上一页)
作出仲裁后:
1.如当事人不服,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 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不予 受理。
2.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 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仲裁示范条款:“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仲裁协议的内容(须同时具备):
①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② 仲裁事项(具体争议事项,也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纠纷
的范围); ③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当事人自主选定)。
3. 乙向C市人民法院起诉不合法。第二份仲裁协议有效,当事 人应当依照约定向B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C市人民法院如 果知道甲、乙之间有第二份仲裁协议,将不会受理乙的起诉 。
讨论—经济仲裁 3
4. C市人民法院审理甲、乙之间的合同争议有合法依据。 由于乙起诉时并没有向C市人民法院声明甲、乙之间有 仲裁协议,法院予以受理。当起诉副本送达甲时,甲不 仅没有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声明甲、乙之间有仲裁 协议,法院不应当受理),还出庭进行答辩,视为甲自 动放弃了仲裁协议, C市人民法院有权依法进行审理并 作出判决。
2018年北京市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2018年北京市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2018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预计在5月份,考生要决定备考,就要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初级会计考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备考生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一、各种纠纷解决途径之间的关系1.横向关系经济纠纷——仲裁或民事诉讼(或裁或审)注:劳动争议只能是先“劳动仲裁”,再诉讼。
二、仲裁1.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①以有效的书面仲裁协议为基础;②自由选定仲裁委员会(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2)独立仲裁原则——①仲裁机关独立(独立于行政机关,独立于其他仲裁机构);②仲裁行为独立(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3)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作出后,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起诉。
2.仲裁机构(1)设置①在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地的市和根据需要在地级市设立;②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组成①主任:1人;②副主任:2-4人;③委员:7-11人;④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少于2/3。
3.适用范围: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1)不能仲裁的纠纷:“婚收监抚继”纠纷(2)行政争议(3)两种特殊仲裁:①劳动争议仲裁;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4.仲裁协议(1)形式:书面(口头无效)(2)内容: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②仲裁事项;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注:对②或③项没有约定且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3)效力①独立于主合同;②效力争议的解决主体;③视为放弃仲裁协议: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
【例1-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17年)A.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B.当事人口头达成的仲裁协议有效C.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答案:ACD解析:选项B: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经济纠纷的解
会计职称考试/备考辅导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经济纠纷的解【内容导航】:(一)经济纠纷的概念(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章节关系】:经济法基础 >> 第一章总论 >> 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知识点】: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一)经济纠纷的概念经济纠纷,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争议。
它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主体为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必然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由于各自的经济权益相互独立,加之客观情况经常变化,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经济权益争议,产生经济纠纷,如合同纠纷、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就纳税事务发生争议等。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社会经济秩序,必须利用有效手段,及时解决这些纠纷。
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解决当事人争议的方式,但适用的范围不同。
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适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仲裁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发生争议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的选择则与纠纷的性质有关。
根据法律的不同规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起诉;有的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还有的则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由行政机关对纠纷作出最终裁决。
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重点
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重点)三、民事诉讼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5项)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考题·多选题】(2011年)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
A.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B.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C.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选项C是不平等主体之间,不适用民事诉讼,适用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二)审判制度1.合议制度合议制度是指由3名以上(单数)审判人员组成审判组织,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一审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制)2.回避制度——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注意1】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适用回避制度,“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
【注意2】当事人请求上述人员回避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
3.公开审判制度(1)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2)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开庭前”公告;(3)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注意】在考试中往往将诉讼和仲裁对比考查。
【考题·多选题】(2012年)关于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相关内容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23年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2023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一、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重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但合用的范围不同1、仲裁与民事诉讼(1)都是合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2)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争议(3)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1)都是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2)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采用(3)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二、仲裁(一)仲裁的特性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3、仲裁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二)仲裁的合用范围1、合用于: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协议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2、不合用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解决的行政争议;下列仲裁不合用于《仲裁法》:(1)劳动争议的仲裁;(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协议纠纷的仲裁;(三)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2、合法合理原则3、独立仲裁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四)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性质:民间性组织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不实行地区管辖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从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从属关系。
——不实行级别管辖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五)仲裁协议1、仲裁协议的概念和形式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的仲裁协议意思表达无效2、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重点)3
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重点)四、行政复议特点——保护公民权、限制行政权(一)行政复议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11项)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注意1】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注意2】可以“一并”申请附带审查的仅限于各种“规定”,不包括国务院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2.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理解】外部行为可议,内部行为不可议,但可以依据《公务员法》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理解】行政机关并未行使行政权,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例题·多选题】(2009年)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
A.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B.企业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其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C.社会团体对行政机关作出其有关资质证书中止的决定不服的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给予其行政处分的决定不服的『正确答案』ABC【考题·多选题】(2013年)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
A.市民认为行政法规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B.李某对行政机关关于自身职务的任免决定不服C.李某认为某公安局对其罚款的处罚决定违法D.李某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自己人身自由的决定不服『正确答案』CD『正确答案』本题考核行政复议范围。
经济法 第二章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ppt课件
三. 行政纠纷
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职务过程中,企业作为独 立的经济组织因不服从具体的行政管理行为与 特定执行机关之间发生的争议。
主要涉及:
① 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 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等);
② 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等);
③ 行政失职行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履行其职责)、行 政渎职行为(是否滥用权利,如拒颁发工商营业执照、食品 卫生许可证等)的争议及损害赔偿(国家赔偿)等
(二)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 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 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 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 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三)诉讼
一般而言,经济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所以 ,经济诉讼是民事诉讼的组成部分。
民事诉讼主要解决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和其 他社会组织)之间有关财产权、人身权、知识 产权、合同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纠纷,即所谓 的“民告民”。
二、经济纠纷解决方式
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一)仲裁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行
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 仲裁属民间性质; • 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否则,仲裁程序
不能启动。 • 在通常情况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 • 仲裁的最大特点就是快速、简便。
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 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由一定的机 构或个人以第三者的身份居中作出具有约束力 的裁决,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一种制度。
仲裁的特点: • 自愿性: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 专业性:专家仲裁、保密、独立 • 经济性:一裁终局制、费用少、保密 • 灵活性:具体程序更加灵活、有弹性 • 保密性: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 • 快捷性:一经裁决马上生效 • 独立性:独立于行政机构和其他机构,仲裁机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XX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共分为七章,面对陌生的知识,大家可以分章节去复习,每天复习一个知识点,在预习期时间很充足,先人一步备考是明智的选择。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知识点】: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经济纠纷,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争议。
它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主体为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必然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由于各自的经济权益相互独立,加之客观情况经常变化,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经济权益争议,产生经济纠纷,如合同纠纷、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就纳税事务发生争议等。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社会经济秩序,必须利用有效手段,及时解决这些纠纷。
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解决当事人争议的方式,但适用的范围不同。
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适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仲裁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发生争议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的选择则与纠纷的性质有关。
根据法律的不同规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起诉;有的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还有的则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由行政机关对纠纷作出最终裁决。
总论-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50
C.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可以 不开庭进行 D.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 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
h年经济法基础***谢君
51
【答案】ACD
h年经济法基础***谢君
52
【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仲裁的说法 不正确的是( )。 A.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 间发生的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B.仲裁实行自愿的原则
h年经济法基础***谢君
10
h年经济法基础***谢君
11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 纠纷,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 委员会不予受理。(只能诉讼)
h年经济法基础***谢君
12
【例题·判断题】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 决纠纷的,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 议。( )(2008年) 【答案】√
区的市设立。——不实行地域管辖
h年经济法基础***谢君
17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 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 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不实行 级别管辖
无级别无地域
h年经济法基础***谢君
18
注意事项
1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
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3 仲裁委员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h年经济法基础***谢君
裁范围(如协议仲裁婚姻纠纷)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h年经济法基础***谢君
25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 仲裁协议
4、口头无效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 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 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 仲裁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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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重点)一、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但适用的范围不同。
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适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争议。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采取。
●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
【考题·判断题】(2010年)对于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而言,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题目表述正确。
【考题·判断题】(2013年)平等主体发生争议时只能选择民事诉讼解决。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平等主体发生争议时,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也可以选择仲裁方式。
【考题·多选题】(2009年)下列争议解决方式中,适用于解决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的有()。
A.仲裁B.民事诉讼C.行政复议D.行政诉讼『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
选项CD为不平等主体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
二、仲裁仲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一)仲裁的特征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3.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考题·判断题】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是申请仲裁的重要前提。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1.适用于: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例题·单选题】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
A.甲乙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B.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C.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D.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纠纷。
与人身有关的纠纷,不适用仲裁法,因此C选项错误;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劳动争议以及农业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可以由法律规定的组织仲裁,但不由仲裁法调整,因此A、D选项错误。
【例题·多选题】下列纠纷不适用仲裁方式解决的有()。
A 租赁合同纠纷B.房屋买卖合同纠纷C.监护权归属纠纷D.企业对工商局的处罚不服的纠纷『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A、B选项均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纠纷,因此可以提请仲裁;根据规定,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提请仲裁,因此C、D选项当选。
【考题·多选题】(2013年)以下纠纷不能提请仲裁的有()。
A.租赁合同纠纷B.继承纠纷C.监护权归属纠纷D.离婚纠纷『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适用范围。
选项BCD具有人身性,不能申请仲裁。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合法合理原则。
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一裁终局原则。
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不予受理。
【例题·判断题】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甲公司不服,拟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裁终局原则。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庭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甲,乙公司应执行仲裁庭的裁决。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都不会受理。
【考题·判断题】(2013年)买卖合同当事人发生纠纷,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基本原则。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考题·判断题】(2014年)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考题·判断题】(2013年)对仲裁庭作出裁决不服时,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性质:民间性组织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不实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不实行级别管辖2.仲裁委员会组成: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考题·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仲裁委员会是司法机关B.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C.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D.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只是独立的裁决经济纠纷的民间组织机构。
【考题·判断题】(2009年)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按照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选择仲裁委员会。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机构。
根据规定,仲裁委员会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委员会,不受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
(五)仲裁协议1.仲裁协议的概念和形式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
【要点】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2.仲裁协议的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要点】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考题·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协议必备内容的有()。
A.仲裁事项B.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C.选定的仲裁员D.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协议的内容。
仲裁协议的内容包括:(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因此,A、B、D选项是正确的。
3.仲裁协议的效力(1)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例题·判断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甲、乙两公司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依法约定有仲裁条款,其后,该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仲裁协议也无效。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考题·单选题】甲、乙发生合同纠纷,继而对双方事先签订的仲裁协议效力发生争议。
甲提请丙仲裁委员会确认仲裁协议有效,乙提请丁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关于确定该仲裁协议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应由丙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B.应由丁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裁定C.应根据甲、乙提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时间先后来确定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或丁法院裁定D.该仲裁协议自然失效『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六)仲裁裁决1.《仲裁法》规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2.仲裁庭组成:可由3名或者l名仲裁员组成。
(1)3名组成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2)1名成立仲裁庭: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例题·单选题】甲、乙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甲选定A仲裁员,乙选定B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首席仲裁员,3人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采取的做法是()。
A.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B.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C.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D.提请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裁决『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仲裁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在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考题·多选题】甲、乙因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裁决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关于该案件仲裁裁决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