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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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2008)91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2008)91号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化学品、爆炸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便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安全风险等级,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议设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1. 安全管理部门该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核心部门,应该有管理、规划、执行、检查和评价的职责。

该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排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风险评估、监管安全生产等工作。

2. 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该部门负责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评价和抽取安全检查等。

监察部门的职责包括:监督和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检查和审计企业安全生产金融支出等。

3.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部门该部门应急处理企业安全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和报告工作。

该部门还要负责建立事故预案,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应急处理指导等工作。

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当根据生产规模、从业人员数量、企业安全等级等情况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议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安全规章制度、风险评估、整改和建议改进的措施、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监管,及时隐患的整改等安全工作。

2. 安全技术人员持有安全技术专业证书,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和评估、事故的调查和报告、指导现场安全管理、教育劳动者和开展安全宣传等工作。

3. 安全操作人员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操作工作,必须经过安全操作培训,并拥有相关证书。

安全操作人员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执行安全制度和规程,认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底线的标志。

企业应该严格落实这一文件,加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造福于企业的合法经济活动和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1、哪些单位和部门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文件有哪些?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各部门车间: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针对企业机构改革后领导班子及职能部门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全生产委员1、主任:张三2、副主任:李四3、委员:王一、王二、王三二、主要职责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和上级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研究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及市安委会汇报安全工作;2、对全公司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3、审核批准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计划等并督促实施;4、安委会负责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督促实施层层安全责任承包;5、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公司安全生产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组织开展全公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活动;7、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安全例会,及时研究分析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8、处理各类事故,组织对同事因公死亡、重伤,火灾、爆炸、中毒、泄漏事故等的调查处理,负责督促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和上报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决定处罚事项;9、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较大贡献的部门及个人,做出表彰奖励的决定,同时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失职及违章的作业人员作出处罚的决定;10、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和劳动保护的有关事项。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

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安全生产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安全生产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1、企业如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分区负责。

2、配备多少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印发),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以下规定配备: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以上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4、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详细的,办安证要用,谢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发[2012]3号关于成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的决定公司各科室、各项目部:安全生产事关职工人身安全和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领导高度重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2008)91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2008)91号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1、《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超过一百人。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zd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扩展资料新《安全生产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内由300人调整为100人。

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容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

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2、新版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员",有具体的人数要求吗安全生产法无人数要求。

请参照地方安全生产条例!3、《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十二月一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

关于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XXXX 公司【2022】年第 4 号公司各部门: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从即日起正式行文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名称: XX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 (简称安全科)。

XXXX 有限公司2022 年 12 月 1 日XX 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长任命文件XX 公司【2022】年第 5 号公司各部门:为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安全科为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职能科室, XX 同志任安全科科长,受公司总经理领导,具体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望各部门在安全科的指导下,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完成好安全生产工作。

XXXX 有限公司2022 年 12 月 2 日XX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安全科)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与条例标准。

落实本公司年度的安全计划、方针和管理目标,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年审工作。

时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催促指导,纠正不安全行为和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3、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饮食卫生等进行检查,提高全体人员对文明施工的意识和文明施工水平。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对整改落实情况按着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监督检查。

按时复查,验收。

5、协助项目部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填写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6、做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的编写,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按“标准”“规范”进行系统检查和评价。

7、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或者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经说服劝阻无效,应暂停生产,消除隐患危(wei)险,提出合理意见。

新安全生产法(2021版)第24-25四条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2021版)第24-25四条解读

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

条文释义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除了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制度保障外,还要从人员上加以保障。

对于从事一些危险性较大的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是从业人员较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有专门的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督促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监督排除生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一、国外有关情况在生产经营单位内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是各国立法对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如《加拿大安大略省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定,经常雇用工人在20人及20人以上的作业场所以及存在特殊危险物质的作业场所,需要建立联合安全卫生委员会;《瑞典工作环境法》规定,在每个正式雇用5名或者更多人员的工地上,应委托1名或者多名雇员作为安全代表,在每个正式雇用50名或50名以上人员的工地上,应有一个由雇主和雇员代表组成的安全委员会;《日本劳动安全健康法》规定,对规模符合政令规定的每个企业单位,企业主必须按劳动省令规定,选拔任用安全健康总管理员,在行业和规模均符合政令规定的每个企业单位,企业主必须按照劳动省令规定,从具有劳动省令规定资格的人员中选拔任用安全管理员;我国台湾地区劳工安全卫生法规定,事业单位平时雇佣劳工人数在100人以上者,应设立劳工安全卫生组织;雇佣劳工人数未满100人者,应置劳工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实施自动检查。

本条也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出了类似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z,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z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只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建筑企业及其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z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生产管理。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交流;(5)协调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6)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7)监督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报告对在建工程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和表彰;(11)建立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12)评估和评价分包商的安全生产业绩和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相关资料,核实相关情况;(2)检查高风险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3)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4)监督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5)对安全生产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者安全隐患,有权当场纠正或者作出处理决定;(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七)有权越级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023年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2023年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2023年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政策,确保企业生产运行的安全稳定,保障职工身体安全与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自2023年起,公司将在各分支机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门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成立背景随着企业发展壮大,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工作人员数量日益增加,生产设备设施不断升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也随之增加。

为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企业运行的安全稳定,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有必要成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组建原则1. 总体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组织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岗等职务,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层级完整、职责清晰的组织体系。

3. 人员配备:根据企业规模和安全风险等级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确保人员数量充足、岗位适配。

4. 资金保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经费充裕,用于安全管理培训、设备更新、应急预案编制等方面。

三、职责与任务1. 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要求,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

2. 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升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确保职工能够正确操作设备、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

3. 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点,制定管控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4. 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现场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5. 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负责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工作,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文件关于成立保山强林石化龙陵龙山卡加油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建设的需要,经公司经理扩大会讨论决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段新立副组长:董明亮成员:常晓丹、张建蓉、范彩昌、余健鹏、杨亚南特此通知~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龙陵龙山卡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监督、检查、评比工作,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政策、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岗位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先进经验,保证公司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开展。

二、职责:1、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使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要求具体、便于操作。

2、公司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严格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使用。

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龙陵龙山卡加油站文件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龙陵龙山卡加油站关于安全领导小组的任职通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经过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任命段新立同志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董明亮同志为副组长.特此通知~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2013年4月15日安全管理机构成员表序号姓名职务备注 1 段新立安全员 2 安全员董明亮3 常晓丹安全员4 张建蓉安全员5 范彩昌安全员6 余健鹏安全员7 杨亚南安全员下面是赠送的广告宣传方案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广告宣传方案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有意、无意癿接叐着广告癿洗礼,继而有意戒无意癿购买、使用广告中癿产品和服务。

安全生产法第28条规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第28条规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第28条规定1、新《安全生产法》第8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怎样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尽可能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将损失降到最少。

2、安全生产法21条《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2)安全生产法第28条规定扩展资料:《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原则(四个)(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2) 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3) 系统性原则;(4) 规范化和标准化原则。

3、制度分类: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和人机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一般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环境管理。

(1) 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灾减灾管理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2)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 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流程(1) 起草。

由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起草。

(2) 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

(3) 审核。

(4) 签发。

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总工程师签发。

(5) 发布。

采用固定方式进行发布。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通知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通知

xxx工艺品有限公司文件xxx字〔2018〕2号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要求,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科作为本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任命黄庆庆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 XXX专职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安全生产科是公司独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内设机构,负责对其他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履行如下职责:(1)根据上级布置,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向公司领导适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文件。

(2)负责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终安全生产考核。

(3)负责对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有关科室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编印安全生产信息。

(6)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及时按规定上报、提供有关资料。

(7)做好公司事故多发季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做好防汛应急预案和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做好各项检查工作,积极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8)负责收集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资料,并做好对相关资料存档工作。

(9)负责制定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XXX工艺品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深度】《新安法》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到位了吗

【深度】《新安法》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到位了吗

【深度】《新安法》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到位了吗?本期带大家梳理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及资质要求的法律要求。

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首次发布,其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则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考核不得收费。

”2014年8月31日发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中,对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行业种类和企业规模进行了调整,“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并且首次提出“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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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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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攀枝花市西区鑫盛汽车修理厂文件
关于成立攀枝花市西区鑫盛汽车修理厂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建设的需要,经公司经理决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陈柏宇
副组长:邓军
成员:周斌、胡志相、雷光明、肖美玲、刘仕勇、肖建勇
特此通知!
攀枝花市西区鑫盛汽车修理厂
2014年1月1日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图
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监督、检查、评比工作,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政策、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岗位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先进经验,保证公司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开展。

二、职责:
1、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使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要求具体、便于操作。

2、公司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
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严格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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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领导小组的任职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动
输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经过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领导
小组。

任命陈柏宇同志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邓军同志为副组长.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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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
安全管理机构成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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