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乡村规划及其法规建设

德国的乡村规划及其法规建设
德国的乡村规划及其法规建设

德国的乡村规划及其法规建设

作者:易鑫, YI Xin

作者单位: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建筑系"设计、城市与景观"研究所

刊名:

国际城市规划

英文刊名:URBAN PLANNING INTERNATIONAL

年,卷(期):2010,25(2)

被引用次数:5次

参考文献(3条)

1.Akademie für Raumforschung und Landesplanung(Hrsg.)Grundriβ der Stadtplanung 1983

2.Selle K Was?Wer?Wie?Wo?-Voraussetzungen und M(o)glichkeit einer nachhaltigen Kommunikation 2000

3.阿尔伯斯 G;吴唯佳;薛钟灵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概论 2000

本文读者也读过(7条)

1.刘佳福.邢海峰.董金柱.LIU Jiafu.XING Haifeng.DUNG Jinzhu部分国家与地区乡村建设管理法规研究概述[期刊论文]-国际城市规划2010,25(2)

2.陆洲.许妙苗.朱喜钢.LU Zhou.XU Miaomiao.ZHU Xigang乡村转型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期刊论文]-国际城市规划2010,25(2)

3.刘健.LIU Jian基于城乡统筹的法国乡村开发建设及其规划管理[期刊论文]-国际城市规划2010,25(2)

4.王德.唐相龙.WANG De.TANG Xianglong日本城市郊区农村规划与管理的法律制度及启示[期刊论文]-国际城市规划2010,25(2)

5.曹春华.Cao Chunhua乡村规划发展与机制建设探讨——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西部部分地区乡村规划建设考察报告[期刊论文]-规划师2010,26(1)

6.董金柱.DONG Jinzhu印度与巴西的乡村建设管理法规及启示[期刊论文]-国际城市规划2010,25(2)

7.邢海峰.XING Haifeng部分国家与地区乡村用地规划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其借鉴[期刊论文]-国际城市规划2010,25(2)

引证文献(5条)

1.黄斌.吴少华欧洲乡村景观建设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启示[期刊论文]-安徽农业科学 2012(12)

2.聂梦遥.杨贵庆德国农村住区更新实践的规划启示[期刊论文]-上海城市规划 2013(5)

3.陈灵凤.张亚基于主动性战略的城郊农业用地控制研究——以宝鸡市渭河南部台塬区生态建设规划为例[期刊论文]-室内设计 2013(3)

4.易鑫.克里斯蒂安·施耐德德国的整合性乡村更新规划与地方文化认同构建[期刊论文]-现代城市研究 2013(6)

5.张沛.张中华.孙海军城乡一体化研究的国际进展及典型国家发展经验[期刊论文]-国际城市规划 2014(1)

本文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3d16544979.html,/Periodical_gwcsgh201002003.aspx

德国小城镇建设模式

International View 和谐之城:德国小城镇建设经验与启示 万 博 张兴国 摘要:中国的小城镇建设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同时也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文章立足于小城镇建设的具体问题,通过对德国小城镇的建设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理念与措施,并结合中国国情提出若干适合中国小城镇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数量从1954年的5400个增加到2008年的19234个,小城镇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支撑点,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增长极”作用日趋明显。然而,由于中国小城镇自发地、不规范地急剧发展,其城镇规划建设从政府行政主导、规划设计前瞻、民众广泛参与、市场机制运作、法律政策规范、基础设施保障、生态理念推行、特色产业主导、历史文脉传承、公共服务完善等方面与发达的欧洲小城镇建设存在较大差异。笔者最近游学欧洲,考察了一些小城镇,本文以德国小城镇为例,试图从其发展经验中寻找出超越国情的规律性思路与措施,为我国小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小城镇建设的德国经验借鉴 德国位于欧洲中部,面积35.7万平方公里,共16个联邦州,8000万人口,属欧洲人口较稠密国家,但其城镇规模与数量与我国相比有差距,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只有4个,50万人口以上的也不超过10个。前德国共有13500个小城镇,其中75%的小城镇人口少于5000人,超过10万人的小城镇只有89个。 图1 联邦德国规划体系 International View 国际视野 89 小城镇建设

International View国际视野 德国小城镇建设的成就有目共睹,其形成机制中的可持续性、科学性、民主性、人文性和法制性令人印象深刻。在不同历史时期,德国小城镇的发展也曾面临过众多的抉择,但是他们通过宏观、中观、微观、细节等多级层面的协同作用,使得小城镇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很高的水平。 (一)宏观把握——确立小城镇可持续发展规划设计管理理念 德国的规划体系包含有6个层次(见图1)。欧洲层面的规划是指相邻国家通过已经存在的国际组织(欧盟,欧洲自由贸易区,欧洲交通部长委员会)在规划上的合作。此外,也包括有共同规划利益的国家的合作(如阿尔卑斯山国家),这些国家之间相互协调各自的规划。90年代初欧盟制定了《欧洲空间合作——欧洲2000年》,为了回应欧洲层面的政策,联邦政府颁布了两份国家空间发展文件:《联邦空间发展原则》(the Raumordnung politische Orientierung rahmen)和《面向国家空间发展的联邦行动规划》(Raumordnungspolitische Handlungsrahmen),它们成为联邦及各州相关机构中规划师和政策顾问的通用指南。 联邦政府规划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本州的规划原则和一系列较为具体的建设法规,指导本州的规划与建设;组织审核一系列需要州政府财政支助的建设项目,列表上报联邦政府;在当地的“城市与社区建设联盟”的协助下,对本州各地方政府上报的较大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与批准。凡属于规划、建设技术规范及指标的具体内容由各地“城市和社区建设联盟”负责,同时设立四级管理机构对小城镇项目加以控制。 德国区域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体系科学严密,有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规划体制的严密性。按照现有的《规划法案》的体制框架,明确了国土利用规划、各州的州规划、各专区(直属中央政府的大市)规划和市镇建设规划四个层次,相对应的法定主体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划管理法律,还包括一些具体细化的程序和形式要求。二是规划内容的科学性。德国区域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从人的发展状况、需求变动趋势和产业发展要求出发,统筹兼顾经济、社会、资源和生态等相关制约因素。这些因素的考虑不是从概念出发,而是严格的实证调查。三是规划过程的公开性。他们认为,科学性是建立在公众参与的过程之上的。规划过程中积极鼓励公民参与、社会讨论。四是规划执行的严肃性。既强调依法监督,又强调市民监督;既强调舆论监督,又注重民间组织的监督。因此,在德国无论是大、中城市,还是小城镇,管理水平都很高。 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城镇发展中的环境问题被提升至重要地位。在联邦政府的大力倡导下,联邦、州和地方层面绝大部分规划和城市发展政策,都明确将环境问题作为关注焦点。由此,大部分的政策工具和文件都在原则和目标的筛选、制定过程中,实现与环境要素的整合。此外还制定了《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国家行动规划》(National Plan of Action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可持续发展成为地方政府在20世纪最后10年中的重要内容,1992年以来,德国有超过2000个自治市启动了《21世纪议程》的进程,旨在提高公众对于可持续发展的认识。这些进程中包括了许多地方市民团体、教育机构和慈善组织的参与,引导了许多城市的地方环境行动规划及其实施计划的制定。高度的环境意识无疑可以归结于这种过程中参与者的积极性。如今作为规章的制定机构,基础设施发展(例如铁路和高速公路)的重要利益相关人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金的主要提供者,联 邦政府仍然保持着对于可持续发展领导的支配性地位。 图2 联邦空间发展规划体系示意图3 小城镇星罗棋布在全德各地 90小城镇建设

中国和各大发达国家城市规划运作体系

1.澳大利亚的城市行政体系 2.新加坡的城市行政体系 3.日本的城市行政体系 4.加拿大的城市行政体系 5.美国的城市行政体系 6.中国的城市行政体系 澳大利亚的城市行政体系——规划行政体系 一、联邦政府及首都的规划行政 堪培拉 在联邦制的条件下,联邦政府一般不干预及州以下的城市规划行政事务。但联邦政府某些部门的职责与地方规划事务有一定的关联性,这些部门主要有:建设部、环境、住房和社区发展部、交通部。此外,在1972-1975年的惠特拉姆政府中曾设有城市和区域发展部,联邦政府通过行政和财政等手段介入地方城市发展的事务。 在联邦直接管辖下的堪培拉市,在1988年以前,国家首都发展委员会是规划行政的单一主体,联

邦政府设有主管首都地区事务的部长,部长会同国家首都发展委员会处理城市规划布局的调整、土地使用管理等的具体的程序性工作。1988年以后,根据新的立法,堪培拉分别成立了属于联邦国家的首都规划署(The National Capital Planning Authority),及属于堪培拉市的地方规划署(Territory Planning Authority)。国家首都规划署负责制定“国家首都规划”,这个规划中要包括整个首都地区的规划原则、政策及标准,在规划中划出具有国家首都特征的指定区域,在指定区域内制定详细的规划和设计文件,对指定区域实施建设管理。 “国家首都规划”由首都规划署按法定程序编制或修订,经由联邦政府主管部长批准,经政府官报公布生效。规划生效后,政府须在国会两院会议期间的6天内提交给两院,在提交后6天内如果国会任何一院通过动议不同意这个规划或规划中的部分内容,则这个规划或规划中的一部分内容即为无效。 首都地方规划由地方规划署按法定程序编制或修订,并征询首都规划署的意见,书面报地方政府行政长官。联邦法律规定,地方规划与国家首都规划不符为无效。 二、州级政府及规划行政 澳大利亚各州的城市人口主要都集中在州的首府。州的首府都是大都会区,由几十个地方政府行政单元的组成,如悉尼大都市区有30余个地方政府行政区,墨尔本大都市区含50多个地方政府区域。由于首府在各州的经济、政治中的重要地位,州政府一般都对首府的整个都市化地区施以较直接的管理。 维多利亚州的规划行政体系在各州中最为复杂,并随经济、政治条件而不断变化,经过了多次的调整变迁,但长期以来州级政府机构在规划行政中的主导地位没有改变过。 悉尼港 在维多利亚州的州政府设有规划和环境部(1993年后改为规划与发展部),作为州的规划行政主管部。在州的层面,通过立法设有墨尔本及大都会工务局(The Melbourne and Metropolitan Board of Works,以下简称MMBW)。MMBW被赋予了广泛的权力来编制和实施墨尔本大都市区规划(Melbourne Metropolitan Planning Scheme,以下简称MMPS)。在墨尔本以外的其他城市化地区也通过州立法设立了几个区域性的规划行政机构,以负责跨地方行政区的规划事务。 根据1981年的州城市规划法修正案,位于墨尔本大都市区内的地方政府可以申请编制自己辖区的法定规划。地方政府编制的规划必须与MMPS相符合,且不涉及具有全局性的问题。地方政府的规划必须经MMBW同意才能生效。规划一旦生效,即取代MMPS中的有关部分内容。一个地方政府一旦有了自己的法定规划,相应的规划审批权限就从MMBW转移到这个地方政府。 规划的行政涉及与各方的协调。有许多州的行政机构与规划事务有关,它们有的为规划提供咨询,有的在实施自己的行政行为过程中将对规划产生影响。维多利亚州与规划有关的行政机构包括:州协调委员会,其职责是协调州政府几十个部门的政策和行政行为,确定优先程序及规划方向;规划咨询委员会,其任务是为规划部长提供咨询意见,特别是关于规划的政策问题;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其工作是制定和调整历史建筑的登录;环境保护署,其职责是保护和改善环境及控制污染;城市更新署负责重建或改建旧区;政府建设顾问委员会,负责为主管公共工程的政府部长提供关于保护具历史、文化价值的公共建筑的建议。此外还有公共工程部、港口署、土地保护委员会、农业部、住房部、卫生局、林业局等机构也都与规划行政有关。

2014年注规试题《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2014 年《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一、单选题( 共80 题,每题1 分。每题的 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 年规划纲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 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的() A. 主攻方向 B. 重要支撑 C. 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D. 重要着力点 2、下列法律法规的效力不等式中,不正确 的是()A. 法律>行政法规 B.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C.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D. 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 3、下列规范中不属于社会规范 的是()。 A. 法律规范 B. 道德规范 C. 技术规范 D. 社会团体规范 4、行政法制原则对行政主体的 要求可以概 括为()。 A. 依法行政 B. 积极行政 C. 廉洁行政 D. 为民行政 5、普通行政责任不包括()。 A. 政治责任 B. 法律责任 C. 社会责任 D. 道德责任 6、根据行政法学知识,下列对 《城乡规划 法》立法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属于行政立法范畴 B. 属于从属性立法 C. 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 会 D. 有权进行法律解释的机关是 国务院 7、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 法规可以在 ()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 内,对实 页脚内容1

2 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A. 法律 B. 地方性法规 C. 部门规章 D. 规范性文件 8、下列关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叙述中, 不正确的是()。 A. 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B. 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C. 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D. 属于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 政行为 9、行政许可过宽过乱会引起很多消极作 用,下列不属于行政许可消极作用的是 ()。 A. 可能会使贪污受贿现象日益 增多 B. 可能会使社会发展减少动 力,丧失活力 C. 可能使被许可人失去积极进 取和竞争的 动力 D. 可能严重影响法律法规效力 10、根据《立法法》,较大的市 的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 ()报省、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批准后施 行。 A. 行政法规 B. 地方性法规 C. 地方政府规章 D. 部门规章 11、下列对城市规划图件的定位 叙述中,符 合《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的是 ()。 A. 单点定位应采用城市独立坐 标系定位 B. 单点定位应采用西安坐标系 或北京坐标 系定位 C. 竖向定位宜单独使用相对高 差进行竖向 定位 D. 竖向定位应采用东海高程系 海拔数值定 位 12、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当() 就属于 页脚内容2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期末复习材料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期末复习材料 一、选择题(1.5×16=24分): 1、以下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特征的是(C ) A、行为目的的惩戒性 B、行为违法的确定性 C、行为的内部特征 D、适用主体的行政特征 2、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原则的是(B ) A、法定的原则 B、受处罚免除民事责任的原则 C、处罚救济原则 D、违法行为与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3、查处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的操作顺序为(B ) (1)掌握信息(2)准备资料(3)通知停工(4)实施处罚(5)总结归档(6)申请强制执行(7)行政复议或应诉 A、(1)(2)(3)(6)(4)(7)(5) B、(1)(2)(3)(4)(7)(6)(5) C、(2)(1)(3)(4)(7)(6)(5) D、(3)(1)(2)(4)(6)(7)(5) 4、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重要依据不包括:(C) A、法律、法规依据 B、城市规划依据 C、社会公众口述 D、事实依据 5、(C )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A、市级以上 B、直辖市 C、县级以上 D、县级以下 6、下列选项中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不得公开的情形是:(A) a.国家机密 b.商业机密 c. 社会秩序d、个人基本资料 A、ab B、abc C、acd D、abcd 7、以下不属于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对象的是(D)。 A、桥梁 B、隧道 C、人行天桥 D、河流 8、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程序包括(A) A、申请程序、审核程序、核发程序 B、申请程序、批复程序、核发程序 C、申请程序、审核程序、审批程序 D、规划程序、审核程序、核发程序 9、当交叉敷设时,自路面向下的排列顺序一般为(B) A、电力线、热力管、燃气管、给水管、污水管、雨水管、 B、电力线、热力管、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C、电力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D、热力管、电力线、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10、下列建筑间距不需要考虑的因素有(B) A、日照因素 B、美观因素 C、消防安全因素 D、空间景观因素 11、建筑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D) A、平均层数÷建筑密度 B、建筑密度÷平均层数 C、基地面积÷建筑面积 D、平均层数×建筑密度 12、法定历史保护建筑的建筑实体不包括(D) A、国家级文物建筑 B、省市级文物建筑 C、县区级文物建筑 D、村镇级文物建筑 13、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将城市用地分( C )大类、46中类、73小类进行管理 A、8 B、9 C、10 D、12

城市规划专业去德国读博士

城市规划专业去德国读博士 篇一:国内城市规划专业排名 城市规划专业排名 1同济大学 2东南大学 3天津大学4清华大学 5重庆大学 6华南理工大学 7哈尔滨工业大学8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9华中科技大学 10浙江大学 11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可能是时间的问题~) 12南京大学 13山东建筑大学 14湖南大学 15北京建筑工程学院16大连理工大学 17厦门大学 18武汉大学 19西南交通大学 20沈阳建筑大学 21南京工业大学 22中南大学 23昆明理工大学 24合肥工业大学 25深圳大学 26郑州大学 27武汉理工大学 28华侨大学 29河北工程学院 30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31广州大学 32北京工业大学 33青岛理工大学 34上海交通大学 35西北大学 36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37四川大学38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39苏州科技大学 40福州大学 41太原理工大学 42宁波大学 43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44湖南城市学院 45云南大学 46兰州理工大学 47湖南科技大学 48河北工业大学 49山东科技大学 50内蒙古工业大学目前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景观)学科国内的牛校有: 1、8所同济大学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有国家重点学科清华大学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有国家重点学科东南大学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有国家重点学科西安建大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有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

验室(建设中)天津大学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华南理工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中)重庆大学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有国家重点学科哈工大学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以上就是建筑规划老八校,排名不分先后,一般认为同济规划第一,清华建筑第一(清华没有城市规划本科) 2、2所华中科技大学 2个二级博士点(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北京林业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含园林规划与设计)二级学科博士点,其中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国内老大 3、其次有一个建筑二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有4所:浙江大学、湖南大学、南京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均为建筑设计与理论博士点) 4、另外2所:武汉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等学校均具有一级学科硕士点,并有望取得建筑规划学科博士点。 5、昆明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深圳大学、沈阳建筑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厦门大学、中南大学等7所学校具有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国内城市规划专业排名 第一名:同济大学, 原同济大学建筑系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合并而成,同年,同济大学由金经昌教授主持在国内首先创办了城市规划专业(四年制),当时的名称为都市计划与经营专业,并设立都市计划教研室。1956年

城乡规划管理法规

城乡规划管理及法规 一、城乡规划管理及法规教学目的 1、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了解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的基本原理,及其在地学领域中的应用。 2、教学要求 (1)使学生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术和应用方法。 (2)使学生初步掌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本课程理论性强,教学中除注意突出重点,讲清基本理论外还应该注意实践应用。 二、教学容与重点、难点每章名字以及每小节名字、重点、难点 第一章城市管理概述 一.城市管理的主要容:1.城市的社会管理。2.城市的经济管理。3.城市的生态管理。4.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二.城市管理的的特征:1.管理的综合性。2.管理的开放性。3.管理的动态性。 三.城市管理的原则:1.需求原则 2.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设、统一管理的原则 3.综合效益原则4.因 地制宜原则5.可持续发展原则 四.现代城市的管理方法:1.行政管理的方法2.经济管理方法3.法律管理方法4.资讯管理方法5.数学管理 法6.城市规划管理方法7.现代城市的目标管理法 五.当前城市管理体制的弊端:1传统的城市管理组织过于分散2管理法规建设不配套3城市管理投入少4 城市社区管理职能较弱 当前城市管理体制的缺陷:1监管合一模式2多头分散模式3综合协调模式4管理单一模式5实体管理模式 第二章决策概论 一.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概念:就是城市政府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市规划目标对未来一定时 期城市建设活动的方向、项目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二.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原则与类型(选择):原则:1合法性原则2现实性原则3连续性原则4性原则5 效率性原则 类型:1最优决策和满足决策2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 三.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依据:1计划依据2法律规依据3规划依据4经济技术依据 四.城市规划决策结构包括:1信息系统2智囊系统3决策系统 第三章行政管理学概述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行政机关又称政府,是依法设立并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掌握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二.公务员的概念:是指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从事社会公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 三.行政领导的特点:1行政领导具有时代性的特点2行政领导具有综合性的特点3行政领导具有权威性的 特点4行政领导具有服务性的特点5行政领导再国家行政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 四.测量行政效率的方法:1行政费用测量法2行政职能测量法3要建设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的调动 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

日本的城市规划体系——规划运作体系(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日本的城市规划体系——规划运作体系 日本城市规划的运作过程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土地使用规划、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和城市开发计划。 一、城市土地使用规划 城市土地使用规划分为地域划分、分区制度和街区规划三个基本层面。每个层面的土地使用规划都包括发展政策和土地使用管制规定二个部分。发展政策制定发展目标及其实施策略,不具有直接管制开发活动的法律效力,但作为制定管制规定的依据。 1、地域划分 城市规划区的发展政策制定未来10~20年的发展目标以及实施策略,包括人口和产业的分布、土地使用配置、城市开发、交通体系、公共设施、环境保护和城市防灾等方面。 城市规划区包括城市建成区以及周边的农业和森林区域。因此,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往往是城市建成区的4 ~5倍。根据1968年的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区划分为城市化促进地域和城市化控制地域。地域划分的依据是未来10年的城市化趋势和人口分布预测。都道府县政府每隔5年进行城市规划区的基本状况调查,涉及到人口、产业、土地和交通等方面。 地域划分与城市规划区的交通网络规划、公共设施规划和土地调整计划相结合,目的是防止城市无序蔓延、控制城市形态和土地配置、提高公共设施的投资效益、确保城市的协调发展。 城市化促进地域包括现状的建成区未来10年内将要优先发展的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政府投资将会集中在这类地区,区内农田可以转变为城市用地,开发活动受到土地使用区划的管制。在城市化控制地域,一般不允许与农业无关的开发活动,

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政府投资也不会集中在这类地域。 2、区划制度 土地使用区划是日本城市土地使用规划体系的核心部分。城市化促进地域划分为12类土地使用分区,包括7类居住地区、2类商业地区和3类工业地区(见表1)。在不同的土地使用分区,依据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标准法,对于建筑物的用途、容量、高度和形态等方面进行相应的管制。土地使用分区是为了避免用地混杂所造成的相互干扰、维护地区形态特征和确保城市环境质量。 早在1919年,日本的城市规划法和城市建筑法就引入了土地使用区划制度,仅分为居住区、商业区和工业区三种类型,以确保私人部门的开发活动与公共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之间相互协调。在1950年,增设了准工业区类型。1968年的城市规划法对于居住区、商业区和工业区又进行了细划,土地使用分区增至8 类,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80年代以来,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居住区面临着商业建筑和办公建筑的开发压力,导致用地价格飞涨。到1993年,居住区又进行了细化,以限制各类居住区的商业建筑和办公建筑,土地使用分区也从8类增至12类。 在1964年,引入了容积率作为建筑容量的限制规定。在此之前,建筑容量控制的相关规定是基地覆盖率和建筑高度。日本是一个地震多发地区,建筑高度一直受到严格控制。随着建筑抗震结构的技术进步,建筑高度限制逐渐放宽。容积率规定在控制建筑容量的同时使建筑设计具有更多的可能性。与此同时,建筑物的斜面管制界定了建筑物的“外壳”,以确保城市环境质量的最低限度(特别是日照要求)。在斜面管制的“外壳”之内,建筑物的形态设计是完全自由的。 土地使用分区的法定依据是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标准法。城市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城市管理的概念:城市管理是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保障城市肌体健康运行,以城市的物质要素包括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资源为对象,对城市运行系统做出的综合性协调、规划和建设活动 2.城市管理的内容大致可分为四类:城市的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生态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管理 在城市社会管理的四部分中,人口管理是较重要的一方面 城市管理具有以下特征:1)管理的综合性(城市是高度复杂的集合体,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等系统,具有各自运行的规律和特征,既自成体系,又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同外界环境有着密切联系,从而决定了城市管理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2)管理的开放性(城市是一个有机体,是一个开放型大系统,无论是对自然资源的以来还是产品对市场的依赖,使城市与其区域联系十分密切) 3)管理的动态性 第二章 1.决策的含义:所谓决策是指组织或个人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有关活动的方向、内容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2.决策要素: 1.决策者 2.目标 3.环境 4.待选方案 5.待选方案可能导致的结果 6.环境因素、备选方案、可能结果三者的对应关系 7.备选方案的评价和选择 3.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概念:就是城市政府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市规划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城市建设活动的方向、项目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4.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依据:计划依据法制依据规划依据经济技术依据 第三章 1.行政的概念:行政就是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2.测量的主要三种方法:1)行政费用测量法 2)行政职能测量法 3)要建设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练习题及答案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红色标记已选) 一、单选题[共70题,每题1分,总计70分] 1、行政管理的积极取向就是由( )所决定的。 A.现代化建设事业 B.行政管理形式 C.行政管理目标 D.行政管理功能 2、关于行政领导的说法中,不正确的就是( )。 A.领导就是一种行为活动的过程,旨在实现某一管理目标 B.领导就是一种上下双方共同行为的过程 C.领导就是领导者对被领导者施加影响的过程 D.领导活动可以在不同的环境中进行,但她不能超越环境的制约 3、关于行政管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就是( )。 A.行政管理随着阶级与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 B.行政管理包括国家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管理 C.行政管理就是依法管理 D.行政管理就是指公共管理 4、行政立法行为的主体就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进行行政立法活动的行政机会。下列不就是行政立法的主体的就是( )。 A.根据宪法与有关组织法的规定取得职权性的行政立法权 B.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授权性的行政立法权 C.在国家行政管理中,享有法定权利与承担法定义务的国家行政机关 D.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5、城市规划管理中,决策必须民主化,决策的民主化主要表现在( )。 A.开放性 B.统一性 C.公正性 D.科学性 6、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 )与城市规划工作相结合,可保证城市的合理布局与城市规划实施。 A.选址工作 B.布局工作 C.用地工作 D.规划管理工作 7、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能综合协调( )中的各种矛盾,促进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的进行。 A.规划设计 B.建设选址 C.建设用地 D.规划实施 8、在城市规划中与建筑容积率无密切联系的一项就是( )。 A.人口规模 B.用地规模 C.结构布局 D.建筑密度 9、现代城市中,中央商务区的( )较居住区要相对高一些。 A.建筑容积率 B.建筑容量 C.建筑密度 D.城市人工环境容量 10、①文物古迹、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②历史地段的保护;③城市形态特征的保护;④语言文字;⑤城市文化传统;⑥特色民间生产工艺、技术等。全属于物质形态保护的就是( )。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③④⑤ D.④⑤⑥ 11、对各类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管理的任务不包括( )。 A.有效地指导各类建设活动,保证各类建设工程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有序地建设 B.改善城市市容景观,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C.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等公共利益与有关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 D.控制各项建设合理地使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 12、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的主体就是( )。 A.城市人民政府 B.省市人民政府 C.执法机关 D.城市行政规划主管部门 13、行政处罚制度中当事人有权的就是( )。 A.陈述申辩制度 B.审查决定制度 C.政府监督制度 D.罚缴分离制度 1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对管辖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组织检查就是

第八章 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八章城乡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第一节城乡规划管理概述 一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 (1)城乡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 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城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搞好城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2)城乡规划管理的核心。根据对城乡规划管理的概念的解释,城乡规划管理核心包括三方面: 第一,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 第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第三,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特征 一般特征:综合性、整体性、系统性、时序性、地方性、政策性、技术性、艺术性等诸多特征。 特殊特征:引导与控制的特性、宏观和微观管理特性、专业性和综合性属性、阶段性和连续属性

第二节城乡规划管理系统 一城乡规划管理系统 城乡规划管理是一个系统。 系统的特点:一是系统是由若干部分以一定的结构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整体;二是系统整体具有层次性,每个层次的系统可以分解为若干基本要素;三是系统整体有不同于各组成部分的新功能。 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是一个实践过程。 (1)决策系统: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与审批管理 (2)执行系统:城乡规划实施管理 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建 (3)反馈系统:城乡规划监督检查 (4)保障系统:城乡规划法律规范

二城乡规划管理系统要素 1.管理目标 最终目标P115 2.管理者 管理的水平与成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素质及其能力。如基层规划管理人员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1)(2)(3)3.管理对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的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 4.被管理者 一是城乡规划项目(政府内部管理行为),二是建设用地或建设工程(政府外部管理行为)。 5.管理中介 (1)权力 审批权:审批城乡规划,审批“一书两证” 惩治权: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 执行权:执行城市政府方针、正常和重大决策 参议权:向城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表彰权:表彰实施城乡规划优秀建设项目 其他权:其他法律授权或因需制定管理规范的权力 (2)规则 批准的城乡规划文本、图纸,各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唐山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的市区城市规划区中的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凡在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工程设施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其他各区可参照执行。 (四)沿道路设置阳台、雨棚等地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建筑物主体2.5米,地下建(构)筑物退让道路规划红线不得小于3米。 (五)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最小退让距离按最高建筑的标准执行。 (六)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场馆、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中作为大型商场的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方向的建筑控制线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5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且与城市道路相连。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应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 新建学校、幼儿园教学楼、医院住院部等主体建筑距规划道路红线20米以上。 第三十五条拟开发地块与未开发用地或规划拟改造用地相邻,其与该地块退让距离按以下掌握: (一)拟开发地块或者相邻地块已编制详细规划,按照详细规划掌握。 (二)两地块均未编制详细规划,按以下掌握: 1、在拟开发地块东、西两侧存在未开发地块,退让该侧地块边界,高层不小于10米,多层不小于6.5米。 2、在用地北侧存在未开发地块,住宅建筑退让该边界日照间距一半。 3、在用地南侧存在未开发地块,若拟建为多层住宅建筑,则退让多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一半。 第三十六条在村镇、城镇范围以外的公路规划红线两侧应划定隔离带,隔离带宽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国道、快速公路两侧各50米。 (二)主要公路两侧各20米。 (三)次要公路及以下等级公路两侧各10米。 公路红线和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但可耕种或绿化造林;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也可开挖沟渠、埋设管道、架设杆线,开辟服务性车道等。 沿穿越村镇、城镇的公路两侧可按村镇、城镇规划进行管理,但建筑物后退公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三十七条沿河道规划蓝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期保留的河道规划线)两侧新建、扩建建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除按有关规划另有规定外,多层建筑不得小于6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9米。 第三十八条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按相关规范执行。 第三十九条沿铁路两侧新建、扩建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并作为防护林带: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第一章城乡规划管理概述 1城乡规划管理基本内容和特性 基本内容(1)城乡规划组织编制(2)依法审批城乡规划(3)城乡规划实施(4)城乡规 划实施的监督和检查 特性 ⑴ 就管理的职能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服务性和制约性。 ⑵ 就管理的对象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宏观性和微观性。 ⑶ 就管理的内容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专业性和综合性。 ⑷ 就管理的过程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阶段性和连续性。 ⑸ 就管理的方法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规律性和能动性。 2城乡管理的基本原则 ⑴ 依法行政的原则⑵ 系统管理原则⑶ 政务公开原则⑷公众参与原则 3城乡规划决策的类型和含义含义:就是城乡政府和城乡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乡规划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城乡建设活动的方向、项目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决策类型(1)最优决策和满足决策指最有效地达到既定管理目标的决策。(2)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是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操作作规程进行决策。 4如何提高城乡规划决策技术优化决策结构,提高决策技术水平和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第二章行政管理学与行政法学 1简述行政领导的含义导行政领是行政组织或机构的管理者通过一定方式指挥影响组织内的个体成群体,从而实现一定组织目标的活动过程。 2结合城乡管理工作内容,谈谈如何提高行政效能。提高行政效率应该采取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方法,应该把重点放在改革和完善行政内部的体制、结构、程序和提高人员的素质上。把重点放在改善内部环境上,主要从 4 个方面进行自我改革和完善。 (1)改革组织体制。 (2)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完善行政过程。 (4)实现行政管理方法与手段的现代化。 3行政法治原则有哪些?分别有什么含义?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具体内容包括 4 方面内容:⑴ 行政行为主体合法、⑵ 行政行为内容合法、⑶ 行政行为程序合法、⑷ 行政行为权限合法。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要求行政机关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 行政应急性原则是指在某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法律授权的特定的一级政府批准,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依据想抵触的措施,事后必须报法定国家机关予以确认。 4行政行为产生法律效力所应该具备那些条件? 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政行为应具备法定的成立要件,才能构成行政行为、具备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成立的共同要件是: (1)行为主体合法(2)行为客体合法 (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程序合法 ( 5 )形式合法

某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技术规定与控规的关系)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并按相关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 (用地分类)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R); (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 (四)仓储用地(W); (五)对外交通用地(T);

(六)道路广场用地(S);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八)绿地(G); (九)特殊用地(D)。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相容性原则)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其相容性应符合本规定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容适建表》的规定。 第三章地块控制 第六条 (允许最小地块)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建筑用地在旧城改造区未达到1000平方米,新建区未达到20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 第七条 (小地块控制原则)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按本规定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进行控制。 第八条 (块控制原则)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或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必须先编制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 第九条 (专业用地控制原则)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

城乡规划管理及法规期末重点复习资料学习资料

城乡规划管理及法规期末重点复习资料 第一章城市管理概述 一.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1.城市的社会管理。2.城市的经济管理。3.城市的生态管理。4.基础设施的建设 管理。 二.城市管理的的特征:1.管理的综合性。2.管理的开放性。3.管理的动态性。 三.城市管理的原则:1.需求原则 2.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 3.综合效益原则 4.因地制宜原则 5.可持续发展原则 四.现代城市的管理方法:1.行政管理的方法 2.经济管理方法 3.法律管理方法 4.资讯管理方法 5.数学管 理法 6.城市规划管理方法 7.现代城市的目标管理法 五.当前城市管理体制的弊端:1传统的城市管理组织过于分散 2管理法规建设不配套 3城市管理投入少 4 城市社区管理职能较弱 当前城市管理体制的缺陷:1监管合一模式 2多头分散模式 3综合协调模式 4管理单一模式 5实体管理模式 第二章决策概论 一.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概念:就是城市政府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市规划目标对未来一定时 期内城市建设活动的方向、项目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二.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原则与类型(选择):原则:1合法性原则2现实性原则3连续性原则4民主性原 则5效率性原则 类型:1最优决策和满足决策2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 三.城市规划管理决策的依据:1计划依据2法律规范依据3规划依据4经济技术依据 四.城市规划决策结构包括:1信息系统2智囊系统3决策系统 第三章行政管理学概述 一.行政机关的概念:行政机关又称政府,是国华依法设立并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掌握国家行政事务的机 关。 二.公务员的概念:是指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从事社会公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 三.行政领导的特点:1行政领导具有时代性的特点2行政领导具有综合性的特点3行政领导具有权威性的 特点4行政领导具有服务性的特点5行政领导再国家行政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 四.测量行政效率的方法:1行政费用测量法2行政职能测量法3要建设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的调动 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 五.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1改革机构建立合理的行政组织2健全行政管理的法规和工作制度3提高领导 者的素质和领导艺术4加强培训工作,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5加强培训工作,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5实行吉利原则,调动行政人员的积极性 第四章行政法学概述 一.行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及其关系: a.合法性原则的内容:1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有法设定与依法授予. 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照和 遵守行政法律规范. 3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 4行政主体必须对违法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接受人大的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 b.合理性原则内容:1正当性、 2平衡性、 3清理性 c.两者之间的关系: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1、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德两项基 本原则,两者不可偏废。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及合法又合理。2、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主要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补充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必须以合法性原则为前提。合理是合法范围内的合理,任何违法的所谓“合理性“概不允许。 3、行政合法性原则既适用羁束行政行为,又适用自由裁量行政行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练习题

09级《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练习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出让地块必须附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该规划条件要明确规定的内容的相关要求不应包括()。 A.出让地块的面积 B.出让地块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原则 C.出让地块的建设强度 D.出让地块的理由 2、下列哪项是不具有行政立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 A.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省会首府城市人民政府 D.市属区人民政府 3、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选址规划管理的程序一般包括() A.申请、选址审查、核发选址意见书 B. 申请、受理、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 C. 申请、受理、核发选址意见书 D. 申请、受理、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 4、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程序内容的 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 A.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 竣工验收资料,以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集、整理、保管各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建立完整、准确、系统、可靠的城镇建设档案 B.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只有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才可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开工手续 C.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从事各项建设活动,都应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D.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受理建设工程办理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后,先后进行程序性审核后实质性审核 5、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应包括()。

A.规划文本和研究报告 B.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 C.纲要文本、研究报告及附件 D.规划文本、说明、相应的图纸和研究报告 6、城乡规划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 控制 B. 协调 C. 监督 D.规范 7、以下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的是( C ) A、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B、罚款 C、赔偿损失 D、责令停业停产 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 A.居住区、公共区、组团 B.居住区、小区、组团 C.住宅区、公共区、居住区 D.住宅区、小区、居住区 9、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基本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工程建设,须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书两证” B.在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进行各项建设的,须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许可证 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认其建设工程项目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法律凭证 D.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法律手段和法定形式是规划行政审批许可证制度 10、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其第一章总则中的内容不包括()。 A.本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 B.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机构、权限、审批程序 C.城乡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D.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经费来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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