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力资源调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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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力资源调配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护理人力资源调配制度
一、各护理单元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配备一定人力,由护士长自行安排,合理调配。
二、科室如发生重大抢救等特殊事件需临时调配人员,由护士长解决。
三、跨科室的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由护理部主任与护理单元护士长协商解决。
四、节假日、夜间遇特大抢救和特护患者,值班护士应及时向值班及本科护士长汇报,值班护士长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协助指导抢救工作,本科护士长做好后续人员调配工作,并酌情向护理部汇报。
五、节假日,各护理单元必须安排备班,备班者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做到随叫随到。
六、各护理单元根据科室特点、工作需要可实行弹性排班,如急诊输液室、供应室、手术室等,工作时间符合人事部门规定。
七、凡请病、事假(急诊病假除外)必须提前告知护士长,尤其是夜班,便于护士长安排,护士长未安排好之前,不准离岗。
八、遇产假、长期病假者,由护理部统一安排、调配,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九、护士长外出开会、学习、连续休息三天以上,必须事先通知护理部。
十、各级护理人员休假,必须妥善安排,合理使用护理人力资源是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