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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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常见问题解答

交通事故常见问题解答

交通事故常见问题解答
1.作为受害者,我能要求哪些赔偿?
答:受害者有权要求肇事⽅赔偿医疗费、误⼯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者受伤住院的,可另外要求赔偿住院伙⾷补助费、护理费等。

受害者构成残疾的,有权要求赔偿残疾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活费等。

2.是通过交警部门调解还是选择向法院起诉?
答:各有优势。

交警部门调解能更早拿到赔偿款,但往往相对较少。

通过法院诉讼相对公平,赔偿款项更多,但时间相对较长。

3.上法院起诉⼀般要多久?
答:从⽴案起诉到开庭⼀般需要1个⽉(台州路桥),如果能当庭达成调解赔偿协议,则⼀般可直接拿到赔偿款。

4.法院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答:受害者⼀定要保存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收费收据、门诊收费收据、交通票据等等直接相关材料。

台州交通事故律师陈*威律师会帮你全⾯整理。

5.请律师打官司费⽤怎么计算?
答:⼀般根据赔偿总⾦额的6%~8%计算。

对于经济困难的外来务⼯者,委托陈*威律师可选择风险代理模式,即先⽀付⼩部分差旅费⽤,再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按⽐例收取实得赔偿款。

⽆论⼀般代理还是风险代理,陈*威律师都会竭⼒为受害者争取到赔偿款。

交通事故处理常见问题解答让你轻松应对各种情况

交通事故处理常见问题解答让你轻松应对各种情况

交通事故处理常见问题解答让你轻松应对各种情况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情况,处理不当会对各方造成巨大的损失和困扰。

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好地应对交通事故,下面将就一些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

问题一:交通事故发生后,我该怎么办?回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如果没有人员受伤,可以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并拉起警示标志。

然后尽快拨打报警电话,通知交警部门,并等候交警的到来。

同时,可以与对方交换保险信息,并尽量收集现场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备后续处理。

问题二:交通事故处理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回答:处理交通事故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不要承认过错:不管事故责任如何,都不要随意承认过错,尤其是在没有明确了解事故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

2. 保持冷静:事故发生时,情绪容易激动,但要保持冷静,并与对方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吵和纠纷。

3. 报案记录: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案,并保存好报案记录,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证人信息等。

4. 保留证据:拍摄、收集现场照片和视频,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使用。

可以拍摄车辆受损情况、伤者状况和交通标志等。

5. 联系保险公司:及时联系自己所购买的保险公司,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报案并进行理赔。

问题三: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回答: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依据交通法规和相关法律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以下几种情况:1. 全责:一方完全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发生,将被认定为全责方。

2. 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在一方,但另一方也有一定的过错。

3. 同等责任:双方在事故中都有一定过错,责任相对平均。

4. 无责任:事故责任主要在第三方,与当事人无关。

责任认定的结果将影响事故的处理和保险公司的赔付。

因此,在交通事故中,要尽量遵循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问题四: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保险赔付?回答: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的赔付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

道路交通事故有关问题及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有关问题及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有关问题及处理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并未依照交通规则和安全行车标准进行操作,以至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毁等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对人的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对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往往有多种原因,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类:1.驾驶员行为不当:如超速驾驶、追尾、闯红灯、酒驾、疲劳驾驶等;2.路况恶劣:如道路湿滑、视线受阻、路面破损、路面施工等;3.车辆故障:如刹车失灵、电器故障、轮胎爆胎等;4.天气原因:如大雾、暴雨等极端天气条件。

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可谓是多种多样的,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1.人员伤亡:无论是死亡、重伤还是轻伤,都会对肇事者、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身心痛苦;2.财产损失:车辆、道路设施的损毁成本可不小,甚至还会波及到其他市民的财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3.社会稳定受影响: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紧急情况需要消耗大量的救援和医疗资源,同时容易引发群体事件,例如路面堵车、群众聚集等;4.交通秩序混乱:道路交通事故容易引发流量拥堵,严重时甚至会导致道路封锁、交通瘫痪。

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当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我们应该立刻采取一定的应对措施。

下面是常见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式:1.确认人员安全防护:包括及时报警、拉出事故危险区域、寻找安全避险点等;2.搭建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及时启动一援机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3.保护现场:保证现场基础保留,及时进行事故物品的清理和处理;4.维护社会秩序:防止现场交通的混乱、防止不必要的扰乱。

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措施道路交通事故给人们生命带来的危害无法挽回,因此,预防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下面是几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1.车辆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车辆,保证车辆处于良好使用状态;2.合理驾驶:做好安全驾驶的基本功课,严守交通规则,远离酒驾等危险行为;3.消除道路危险:对于路面坑洼、设施损毁等情况及时修复和维护;4.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让民众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促进公民安全意识的提升。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39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39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39题)一、判断题(51题)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2、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

(√)3、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

扣押期限不和超过二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现场勘查认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口头告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

(√)6、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二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8、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10、发生死亡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交通事故处理试题

交通事故处理试题

事故处理试题姓名:分数:一、选择题(45分)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同时:。

A.查明事故真相和原因,听候查处B.任何情况不准移动现场,等候处理C.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2、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当:。

A.迅速报警并且保护好现场B.双方自行处理C.根据事故大小妥善处理3、任何事故都必须在通知公司总调度,发车负责人,车辆跟踪人员。

A、半小时内B、一小时内C、二十四小时内4、乙方发生事故后,如乙方次要责任,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后不足9600元,应。

A、同组人员承担50元/人,乙方承担50%,甲方承担50%。

B、同组人员承担50元/人,乙方承担65%,甲方承担35%。

C、同组人员承担50元/人,乙方承担35%,甲方承担65%。

5、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称为。

A.交通事故B.交通违法行为C.故意肇事6、事故有人伤时,首先。

A、通知保险公司定损B、通知交警,并根据伤者情况通知急救中心C、根据伤者情况通知急救中心,并通知交警7、公司派遣人员协助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含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应。

A、自己承担B、公司承担C、计入事故损失总金额8、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多少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A.7天B.10天C.15天9、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A.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B.当事人双方C.当事人和公安机关10、单车事故无人伤时,首先做的事情是。

A、通知交警B、通知保险公司C、通知急救中心11、根据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可以分为。

A.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和四级事故B.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C.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12、乙方发生事故后,如乙方主要责任,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后不足25000元,应。

交通事故处理岗位100题及答案

交通事故处理岗位100题及答案

交通事故处理岗位100题及答案1. 什么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车辆碰撞、车辆与行人碰撞或者车辆自身发生的意外事件。

2. 交通事故处理的目的是什么?交通事故处理的目的是保护人身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并通过合理的赔偿和处理方式解决纠纷。

3. 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有哪些?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包括现场保护、伤者救治、责任认定、赔偿商议、调解或者仲裁、司法诉讼等环节。

5. 交通事故处理中需要采集哪些证据?交通事故处理中需要采集的证据包括现场照片、事故报警记录、事故认定书、伤者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

6. 交通事故处理中如何进行责任认定?责任认定根据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普通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等情况。

7. 交通事故处理中如何进行赔偿商议?赔偿商议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损失情况和责任认定结果,进行合理的赔偿金额商议,并达成赔偿协议。

8. 交通事故处理中如何进行调解或者仲裁?调解或者仲裁是指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交通事故纠纷进行调解或者仲裁,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9. 交通事故处理中如何进行司法诉讼?司法诉讼是指当事人无法通过商议、调解或者仲裁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进行判决。

10. 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赔偿范围有哪些?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具体根据受害人的损失情况而定。

11. 交通事故处理中如何保护现场?保护现场包括设置警示标志、疏导交通、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等措施,确保现场安全,保留现场证据。

12. 交通事故处理中如何进行伤者救治?伤者救治包括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确保伤者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

13. 交通事故处理中如何进行伤情鉴定?伤情鉴定由医疗机构进行,通过对伤者的诊断和检查,确定伤者的伤情程度和治疗方案。

应急救护大赛题库之突发事件(交通事故)知识点

应急救护大赛题库之突发事件(交通事故)知识点

应急救护大赛题库之突发事件(交通事故)知识点一、判断题1.交通事故是最常见的、死亡率最高的意外伤害。

(×)2.道路交通事故又称车祸,分为冲击型和碰撞型两类。

(√)3.交通事故又称为车祸,分为意外型和事故型。

(×)4.在交通事故救护过程中,实行先救命,后治伤原则。

没有必要保护事故现场。

(×)5.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护应该遵循紧急呼救、现场保护、转运伤员的原则进行救护。

(√)6.重大交通事故时,不要对伤员进行检伤分类。

(×)7.发生交通事故现场,随车没有携带警示标志,可以就地取材,用醒目物体代替。

(√)8.发生交通事故后,摆放三角形警示牌的位置:普通公路放在事故车辆后方50米外,高速公路150米外。

(×)(×)9.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三角警示牌应摆放在事故车辆来车方向150米外。

10.群死群伤的特重大的交通事故人员伤亡严重,需要政府、公安、医疗多部门联合处置和现代化大救援。

(√)11.群死群伤的特重大的交通事故伤之严重,需要政府、医疗两部门联合处理和现代化大救援。

(×)12.公路交通事故中其死亡的主要原因是颅脑外伤、严重的复合伤和碾压伤。

(√)二、填空题1、公路交通事故中,伤员损伤的主要部位有头部,胸部,腹部的肝、脾,盆腔,四肢。

2、广义的交通事故包括公路、铁路、航空及水运交通所发生的意外事故;狭义的交通事故一般仅限于道路交通意外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又称为车祸,分为冲击型和碰撞型两类。

三、单选题1、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司机头部外伤出血并昏迷,作为现场的救护员,你首先应该做(D)。

A.在车后放置警示标志B.立即检查伤病员有无呼吸C.马上给伤病员止血及包扎D.呼救同时将失事汽车引擎关闭、拉紧手刹2、一交通事故伤员表现为面色苍白、表情淡漠、出汗、口渴、脉搏快、呼吸急促,未见皮肤破损,此时应考虑为(C)。

A.颅脑损伤B.呼吸道堵塞C.内出血D.脊柱损伤3、在公路交通事故中,不是死亡的主要原因是(D)A.颅脑外伤B.严重的复合伤C.碾压伤D.内出血4、交通事故中摆放三角指示牌位置(D)A.普通公路事故车辆去车方向50米外B.普通公路事故去向方向100米外C.放在普通公路来车方向100米外D.普通公路事故车辆来车方向50米外5、道路交通安全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下面哪个因素占第一位(A)A.人的因素B.车辆因素C.道路因素D.管理因素6、搬运交通事故骨盆骨折伤员以下哪种做法是正确的(C)A.随意搬运抬伯伤员B.两人或多人抬伤员C.先包扎固定,多人硬担架搬运7、对交通事故危重伤员的救护原则是(B)A.实行先治伤、后救命原则B.实行先救命、后治伤原则C.实行先检伤、后救命原则D.实行先转移,后救治原则8、公路交通事故中伤员死亡的主要原因中错误的(D)A.颅脑外伤B.严重的复合伤C.碾压伤D.失血过多9、(A)事故中伤员死亡的主要原因是颅脑外伤、严重的复合伤、碾压伤。

法律常识知识问答

法律常识知识问答

法律常识知识问答一、车祸责任划分问:如果发生车祸,如何划分责任?答:在车祸责任划分中,通常会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及交通法规进行综合衡量。

以下是一些划分责任的原则:1. 交通法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车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信号、优先让行规则等。

如果当事人在事故发生时违反了交通法规,即使对方有过错,也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

2. 追尾事故:一般情况下,追尾事故中,后面的车辆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他们应当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与前车发生碰撞。

3. 双方违规:如果发生事故的两方都存在违规行为,那么责任划分就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比如,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车辆行驶速度、道路状况等。

4. 证据:在责任划分中,证据是关键因素。

当事人可以通过现场照片、事故报警记录、见证人证言等来证明对方的过错,有利于责任的划分。

总之,在划分车祸责任时,要结合道路交通法规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公正的判定。

二、合同签署与解除问:合同签署后是否可以解除?解除合同是否需要赔偿?答:合同签署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解除的。

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但是,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解除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况:1. 合同约定: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可以约定解除条件和方式。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解除的具体条件,当条件发生时,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2. 协商一致: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在协商解除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双方的意愿,确定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经济责任。

3. 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合同的订立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一方主要违反合同约定,严重违背公平原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尽管可以解除合同,但解除合同可能会导致一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双方解除合同前已履行的义务以及双方因解除合同所遭受的损失等因素来确定。

三、人身损害赔偿问:如果发生人身损害事故,受害人有哪些权益和赔偿途径?答:如果受害人在人身损害事故中遭受伤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获得赔偿:1. 保险赔偿:如果事故中涉及车辆,受害人可以通过车辆保险进行索赔。

车辆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培训试题

车辆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培训试题

车辆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培训试题一、概述车辆事故现场,由于当事人、目击者及社会其他人员的不同情况,有时候会出现一些非常危险的情况,如车辆起火、引发群众围观甚至冲突等。

在这个时候,驾驶员、交通警察等救援人员需要迅速处置现场,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为了提高救援人员的处置能力,本文档提供了一系列车辆事故处理方案培训试题。

二、试题1. 你将怎样防止发生二次事故?答案:当发生车辆事故时,第一时间需要将车辆停放在路边,并使用警示牌或者三角警示标志警示过往车辆,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2. 车辆起火时,应该采取哪些措施?答案:遇到车辆起火时,应该迅速断掉车上电源,关闭燃油开关,切勿使用明火,可以使用灭火器或者灭火器旁的灭火装置进行灭火。

如果灭火无效,应当迅速将其它车辆和行人疏散到安全区域,并通知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3. 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应该如何协调?答案: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时,需要交警协助协调,进行现场调解。

如果争执无法化解,应将当事人带到交通警察调解室进行调解处理。

4. 交通警察如何进行事故现场勘查?答案:交通警察应当现场勘查事故现场,记录事故情况,包括车辆位置、撞击部位、车辆损伤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如果有目击者,应当记录目击者的证言。

5. 在处理交通事故受伤者时,应注意哪些方面?答案:处理交通事故受伤者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不应移动伤者,防止伤情加重。

2.给受伤者进行心理安抚,避免情绪激动。

3.逐一检查受伤者是否有外伤、内伤等情况,对急性出血和骨折及时进行紧急处理。

4.如果有必要,应该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治疗。

6. 当车辆在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时,应该怎么办?答案:当车辆在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时,应该向路侧挪动到安全区域,通知高速公路管制中心进行相关处理。

如果情况比较危急,可以使用协助电话呼叫救援车辆,避免停在车流量大的区域。

三、总结车辆事故常常发生,而在处理车辆事故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决策和安全有序,有效地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交通事故的30个实用的问答

关于交通事故的30个实用的问答

关于交通事故的30个实⽤的问答1、机动车驾驶⼈与登记车主不是⼀个⼈的时候,发⽣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这个问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来承担,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那么怎么才算登记车主有过错呢:有下列情形之⼀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原因之⼀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因饮酒、服⽤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或者管理⼈有过错的。

2、挂靠车辆发⽣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承担?这个问题,在该司法解释没有颁布之前,各地法院的判决⼤相径庭,判什么的都有,⼤致有四种,(⼀)判决挂靠⼈与被挂靠⼈承担连带责任;(⼆)判决被挂靠⼈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的损失应由实际车辆所有⼈来承担(三)判决被挂靠⼈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结果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操作性,很多受害⼈的损失往往得不到执⾏。

(四)判决被挂靠⼈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的⽅式也不能最⼤限度的弥补受害⼈的损失,该司法解释是出台,会让各地法院有⼀个统⼀的裁判标准,就是挂靠⼈与被挂靠⼈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这样做,可以更⼤限度的弥补受害⼈的损失。

3、私下转让车辆没有办理过户⼿续的,责任该如何承担?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定。

第⼀种,仅⼀次转让没有办理过户⼿续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应该由实际受让⼈来承担,第⼆种情况,就是多次转让均未办理过户⼿续的,根据该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由最后⼀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承担赔偿责任。

4、套牌车辆发⽣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机动车⼀⽅的责任,由套牌车辆的所有⼈或者管理⼈承担赔偿责任。

被套牌车辆的所有⼈或者管理⼈同意套牌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问答周小伟律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问答周小伟律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问答周小伟律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问答道路交通事故是指由于交通工具或行人在道路上相互碰撞或者由于交通工具单独行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为了保障交通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规定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

下面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方面的问答,请律师周小伟为我们解答。

提问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立即采取哪些措施?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做到以下几点:1. 立即停车:在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 救助伤者:如果有人员受伤,应该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同时采取合理措施救助伤者,不能随意移动伤者,以免加重伤情。

3. 警示其他车辆: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或者其他有效警示措施,提醒其他车辆绕行。

4. 保留证据:驾驶员应当保留现场照片和事故相关证据,包括车辆照片、证件信息等,以便后续调查和处理。

提问二: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答: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既有一定的权利也有相应的义务。

1.权利:(1)调解权利:当事人有权向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解决有关赔偿事宜。

(2)申请索赔权:当事人有权提出赔偿申请,要求对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拒绝撤销报警权:当事人有权拒绝撤销交通事故的报警记录,确保交通事故的真实性得以记录。

2. 义务:(1)提供证据:当事人应当主动提供与事故有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事故记录等,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

(2)接受询问:当事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实回答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3)支付赔偿:当事人应根据法律规定,按照判决或者调解结果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提问三: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限制是多久?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在复杂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时间。

处理交通事故问答

处理交通事故问答

处理交通事故须知一、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作为司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也应予以协助。

二、怎样保护交通事故现场?出了交通事故后,司机有责任主动保护现场,在民警到达现场前,如遇事故受伤者须尽快送医院抢救时,则要标记伤者的躺卧位置和姿态,然后移动伤者。

总之,凡有必要移动现场任何有关事故的物品,包括人、车、散落物品等,都应作好原始状态的标记。

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切勿不作任何标记就擅自将事故车开动驶离事故现场,送伤者去医院。

三、肇事司机逃跑怎么办?交通事故伤者或目击者,在发生事故后,首先应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及肇事车辆的外部特征,要防止肇事司机驾车逃跑。

对肇事逃逸者,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将予以严惩。

对举报肇事逃跑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表彰奖励。

四、对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在没有作出有关责任的认定时,医疗费该由谁垫付?交警部门会指定一方即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治疗费用。

五、肇事当事人怎样自我保护?事故发生后,在公安人员没有到达之前,肇事司机除了打电话报警外,应设法叫单位同事或亲友协助。

除公安机关外,任何单位、任何人都无权扣押肇事车辆以有各种证件。

公安机关暂扣车辆及证件时,应给当事人开具《强制的措施凭证》,《强制措施凭证》应有执法机关及执行民警的印章。

六、公安机关对扣车、扣证有何规定?(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二)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期限为20日。

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三)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及期限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没有按要求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或者预付抢救治疗费用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四)当事人的其它证件在检查登记后,应当场发还。

交通事故法律知识100问

交通事故法律知识100问

交通事故法律知识100问第1问:什么是“道路”?答:“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第2问:什么是“交通事故”?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3问:什么是机动车?什么是非机动车?答: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第4问: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怎么办?答: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5问: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什么?答:122。

第6问:拨打“122”报警电话应报哪些内容?答:当拨打“122”报警电话时,报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如道路名称、路段)、车型、车号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如实回答接警人的询问。

最好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第7问:交通事故由哪个部门处理?答: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有关问题及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有关问题及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有关问题及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有关问题及处理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也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小本通过相关问答,就相关道路交通的常识、发生了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为您讲解,教您解读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从法中掌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

一、道路交通常识1.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答: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可以是由于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意外造成的,如由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所造成的。

小贴士:参考法条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2. 道路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答:由规定可得出,判定道路交通事故是否成立应该具备5个要件:道路、车辆、过错或意外、后果、过错或意外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小贴士: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可以判断某一损害事件是否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以此推断是否应该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3. 道路交通事故的分类有哪些?答:根据我国目前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践中,最常用的是根据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其具体标准如下:4. 道路交通事故由哪个机关负责处理的?其职责是什么?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只能由公安机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其他警种无权处理,如公安机关的派出所、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等部门。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交通事故现场的处置与调查、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等。

小贴士:参考法条自2009年1月1 日起施行的《道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一条。

5.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答:目前,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日益发展,恶性交通事故不断激增,交通肇事案件已成为继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之后的第六大多发性犯罪。

交通事故处理问答十例

交通事故处理问答十例

交通事故处理问答十例一、问: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是按什么划分的?赔偿的比例是多少?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百分之百;负主要责任者,承但符合规定损失的百分之六十至八十;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百分之五十;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百分之五十;负次要责任者,担符合规定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至四十。

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二、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三、问:各种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怎样计算?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于收入高于交通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注: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以本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误工证明为准。

1999年本市平均生活费为每人6971元,月平均生活费为581元。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每人每天20元)。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法律常识:交通事故处理中的18个常见问题

法律常识:交通事故处理中的18个常见问题

法律常识:交通事故处理中的18个常见问题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

二,交通事故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三,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

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四,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办?。

交通事故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交通事故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交通事故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1、什么样的交通事故能“私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或者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以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车里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损害赔偿协议书的内容有那些?损害赔偿协议书是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所要填写的书面文件,这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并共同在上面签名。

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

3、哪些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1)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4)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5)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有争议的;(6)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7)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4、车辆被扣之后,能否拿回车上货物?可以拿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

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应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5、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可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处理?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首先要和接到现场报警一样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并在三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6、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

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知识问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知识问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知识问答1、本办法所称的道路交通事故指哪些?答: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本办法不包在乡村道路以及工矿社区内的通道上发生的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指的车辆是哪些?答: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A、机动车指各种汽车、电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B、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指的道路是哪些?答:特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不包在乡村道路以及工矿社区内的通道上发生的事故)。

4、交通事故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来分,分为哪几种?答:①轻微事故;②一般事故;③重大事故;④特大事故。

5、交通事故责任分哪几种?答:①全部责任;②主要责任;③同等责任;④次要责任。

6、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占全部责任?答:①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②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③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哪个部门有权处理交通事故?答:公安交警部门。

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8、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什么?答:①处理交通事故现场;②认定交通事故责任;③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④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9、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有哪些责任和义务?答:①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②必须抢救伤者;③必须及时报案;④必须如实陈述交通事故经过。

10、交通事故中抢救伤者的费用由谁预付?答: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而且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常识十二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常识十二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常识十二问1、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答:道路交通事故俗称“车祸”,《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道路交通事故由哪个机关负责处理?答:《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这一规定表明,在公安机关内部,按照职能划分和事务管辖的原则确定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交通事故。

3、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什么?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职责总的来说有四个方面:①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包括对受伤人员组织施救、确认肇事者、对现场实施勘查、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等;②认定当事人责任。

包括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向当事人传达交通事故认定情况等;③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④如当事人提出申请,可以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4、哪些交通事故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即“私了”?有什么要求?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以下事故可以私了;①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②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③当事人自愿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事宜。

私了前,要求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

5、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有哪些义务?答:交通事故当事人作为一名公民应当履行一定的责任和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妥善处理交通事故。

具体来说,当事人有以下责任和义务:1、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2、必须抢救伤者;3、必须及时报案;4、必须如实陈述交通事故经过。

6、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大小——怎么划分?答: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①全部责任是指交通事故完全由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无过错行为,或虽有过错行为,但和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这种情况下由导致事故发生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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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知识问

Q & A on road traffic accident handling methods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知识问答
备注:安全是指没有受到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

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1、本办法所称的道路交通事故指哪些?
答: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
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
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
财产损失的事故(本办法不包在乡村道路以及工矿社区内的通道上
发生的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指的车辆是哪些?
答: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A、机动车指各种汽车、电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
车;
B、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
用车。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指的道路是哪些?
答:特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不包在乡村道路以及工矿社区内的通道上发生的事故)。

4、交通事故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来分,分为哪几种?
答:①轻微事故;②一般事故;③重大事故;④特大事故。

5、交通事故责任分哪几种?
答:①全部责任;②主要责任;③同等责任;④次要责任。

6、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占全部责任?
答:①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
②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③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哪个部门有权处理交通事故?
答:公安交警部门。

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8、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什么?
答:①处理交通事故现场;②认定交通事故责任;③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④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9、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答:①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②必须抢救伤者;③必须及时报案;④必须如实陈述交通事故经过。

10、交通事故中抢救伤者的费用由谁预付?
答: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而且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拒绝预付或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留扣交通事故车辆。

1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怎么办?
答:①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出示认定事故的有关证据;
②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认定事故责任依据和理由;
③有权依法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12、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如何进行伤残评定?
答: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13、损害赔偿经公安机关调解后,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答:①经公安机关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②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答: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
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1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责任不同的当事人分担赔偿的比例是多少?
①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②负主要责任的承担60%—90%;
③负同等责任的,各承担50%;④负次要责任的,承担10%—40%。

16、交通事故中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答: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17、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18、机动车辆买卖后尚未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赔偿
责任?
答:根据有关规定,机动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汽车交易市场交易,且必须由机动车辆所有人或机动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机动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后方能生效,不履行上述二项手续的交易是无效的。

所以应由机动车辆所有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19、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答:⑴医疗费;⑵误工费;⑶住院伙食补助费;⑷护理费;⑸残疾者生活补助费;⑹残疾用具费;⑺丧葬费;⑻死亡补偿费;⑼被抚养人生活费;⑽交通费;⑾住宿费。

20、什么是机动车辆保险?其基本险种有哪些?
答: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的车身作为保险标的保险,它是我国交通工具保险最普遍的险种之一。

它有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2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办理保险索赔?
答:①发出出险通知;②接受理赔人员查验受损车辆;
③向保险公司提供索赔单证;④领取保险金。

22、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哪些行为,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答:①逃逸;②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③隐瞒交通事故真相;④嫁祸于人;⑤其他恶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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