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信贷管理系统授信业务操作指引
银行信贷政策指引
**银行信贷政策指引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政策指引适用于ⅩⅩ年度全行公司、小微、零售客户授信业务营销、审批及管理等环节。
二、政策调整(一)总行将根据ⅩⅩ年金融、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监管部门监管要求,以及我行信贷风险控制和业务发展需要,适时调整本政策指引。
(二)因我行小微贷款业务尚处起步阶段,业务模式及市场定位仍有待完善,期间小微贷款政策若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三、其他说明(一)本政策指引是我行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主要着眼于通过引导信贷投向,调整、优化我行资产结构,以实现质量、效益、规模协调发展。
(二)鉴于我行国际业务刚获批,我行国际业务发展方向及定位仍需国际业务部在充分调研的前提下拟定,因此本指引的产品政策部分暂不包括国际业务。
目录第一部分形势分析 (1)一、2011年国内经济形势回顾 (1)二、ⅩⅩ年国内经济形势展望 (1)三、国家政策导向 (2)四、政府监管基调 (3)第二部分我行业务结构 (4)一、我行现有业务结构概况 (4)二、需关注的主要问题 (4)第三部分信贷战略与组合目标 (5)一、信贷战略 (5)(一)指导思想 (5)(二)ⅩⅩ年我行信贷业务重点 (7)二、组合目标 (8)第四部分信贷政策 (9)一、客户政策 (9)(一)集团客户 (9)(二)大中型客户 (10)(三)小微型客户、集群类客户 (10)(四)异地授信类客户 (11)(五)客户授信策略 (12)二、产品政策 (13)(一)贸易融资 (13)(二)银行承兑汇票 (13)(三)流动资金贷款 (14)(四)固定资产贷款 (14)(五)保理业务 (15)(六)国内信用证及代付 (16)三、行业政策 (16)(一)钢铁行业 (16)(二)煤炭行业 (19)(三)有色金属行业 (22)(四)化工行业 (24)(五)石油和天然气行业 (26)(六)食糖行业 (27)(七)家电行业 (29)(八)公路行业 (30)(九)建材行业 (32)(十)电力行业 (33)(十一)医药行业 (35)(十二)房地产行业 (36)(十三)政府融资平台 (39)四、区域政策 (40)(一)湛江 (40)(二)广州 (42)(三)深圳 (44)(四)重庆 (46)(五)长沙 (48)(六)佛山 (51)(七)东莞 (52)五、小微贷款政策 (54)(一)发展小微贷款业务的意义 (54)(二)我行小微客户的选择定位 (54)(三)集群客户选择原则 (55)(四)客户准入条件 (56)(五)管理要求 (57)六、个人信贷政策(消费类) (57)(一)个人消费贷款定义 (57)(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定位 (58)(三)个人消费信贷目标客户群 (58)(四)产品应用 (59)**银行ⅩⅩ年度信贷政策指引第一部分形势分析一、2011年国内经济形势回顾1、GDP。
银行授信业务操作流程模版
银行授信业务操作流程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授信业务操作管理,健全合规操作风险与案件防控长效管理机制,丰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架构,引导和督促分行各机构和员工授信业务操作规范,遵章守纪、依法合规经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授信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国家经济金融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熟悉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熟练掌握信贷风险管理技术,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本行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含处于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授信工作的一般程序和方法第四条授信工作坚持“先核定统一授信额度,后提供信用”的原则。
在评定客户信用等级的基础上,对单一客户(含集团客户)按规定核定统一授信额度,对客户提供的所有信用均应纳入统一授信额度内管理。
第五条授信工作的一般流程为:客户申请与受理、授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议与审批、授信实施(合同签订、出账前审核、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授信后管理(问题授信处理)、信用收回。
不得违反流程开展授信工作。
(一)客户申请与受理:客户申请→初步认定→决定是否受理。
(二)授信调查:明确调查人员、成立调查小组→制定调查方案→实施调查行为→分析与论证→撰写调查报告→移交审查部门。
(三)授信审查:审查部门受理→确定审查人员→实施专业审查→分析与论证→撰写审查报告→按规定提交分行评审委员会审议。
(四)授信审议与审批:对按规定需要分行评审委员会审议的授信业务,分行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对提交的授信业务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有权审批人根据调查、审查、审议结果进行决策。
对分行评审委员会否决的事项,有权审批人不得审批同意。
分行行长具有一票否决权,但不能同意评审委员会否决的授信项目。
(五)授信实施:经审批同意的授信业务,落实限制性条款后由经营部门与客户签定用信合同,落实担保等法律手续,提供信用。
用信合同生效之前或限制性条款落实前不得对客户提供信用。
所涉及主要流程包括合同签订、出账前审核、出账、贷款资金支付控制。
银监会_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外授信。
表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
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公司类客户授信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公司类客户授信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公司类客户主要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颁发了《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同业金融机构。
对于同业客户,在受理、调查评价、审批、发放、贷后管理等,既要按公司类客户的一般性要求办理,又要注意其特殊性。
受理(调查岗)受理阶段主要包括:客户申请→资格审查→客户提交材料→初步审查→进入调查。
受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信贷政策,审查客户的资格及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受理客户的授信申请。
一、客户申请可以是客户主动到公司书面申请授信业务,也可以是公司授信人员向客户营销授信业务。
授信人员既要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情况,又要准确介绍我公司的有关信贷政策(包括借款人的资格要求、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期限、用途、优惠条件及客户的违约处理等)。
二、资格审查(一)基本条件:公司类客户向公司申请授信业务,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
(二)基本要求:1.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偿清,没有偿清的,已经制定被公司认可的偿还计划;2.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其它法人企业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3.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4.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公司的要求,一般不高于60%;5.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三)限制性规定:即客户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原则上不接受其申请:1.连续3年亏损或连续3年经营现金净流量为负;2.向公司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告;3.骗取、套取贷款,用借贷等行为以牟取非法收入的;4.违反国家规定将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的;5.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或严重有损于社会公益的产品或项目的;6.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未取得环保部门许可的;7.在进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有未清偿、落实原有债务或未对其应清偿债务提供相应担保的;8.有其它严重违法或危害公司信贷资金安全行为的;9.在银行业同业协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被列入黑名单的;10.申请人本人或其关联企业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银行信贷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_企业领导讲话
银行信贷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银行信贷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同志们: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联社关于信贷管理的有关精神,认真回顾并总结今年以来的信贷管理工作,探索与研究新形势下改进和创新信贷管理工作的思路及办法,安排和部署下一阶段信贷管理工作任务。
下面,根据联社的安排,我讲几点意见。
一、今年以来信贷管理工作回顾年初以来,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广大信贷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联社始终坚持以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为核心,以信贷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集中控制和防范风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了“授权、明责、严管”的信贷治理机制,努力服务于实体经济,在贷款授权授信、审查审批、风险监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推动了我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各项存款快速增长。
始终把组织资金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存款业务的营销力度,盯住园区企业,盯住个体大户,盯住富村富户,盯住涉农资金,盯住系统大户,加大组合营销和交叉营销力度,先后开展了“抓住组行新契机、赢在首季新起点”首季“开门红”和“加快发展创佳绩、我为组行作贡献”等活动,推进了存款的快速增长。
截止7月末,各项存款余额66.61亿元,比年初增长8.47亿元,占全县金融系统增长额的21%,市场份额23%。
全县有7家信用社完成了全年任务, 4家信用社完成全年任务的80%以上。
(二)资产业务稳健发展。
一是信贷结构持续优化。
根据省联社信贷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投向实体经济,大力优化贷款结构。
截止7月末,各项贷款余额48.82亿元,比年初增长6.76亿元,占全县金融机构增长额的65%。
其中涉农贷款余额47.59亿元,比年初增长7.70亿元;贴现余额3895万元,比年初下降13751万元,存贷比为73%。
二是信贷资产质量继续提升。
7月末不良贷款余额9197万元,比年初下降671万元,其中胡寨、张庄、栖山3家信用社实现不良贷款无余额。
银行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银行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分行中小企业授信机制体制,规范分行中小企业授信管理,明确中小企业授信各流程要求,根据中国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银监发〔2005〕54号)、《ⅩⅩ银行分行中小企业授信流程规定》(ⅩⅩ银发〔2006〕621号)、《ⅩⅩ银行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审贷机制和审批流程规定》(ⅩⅩ银发〔2009〕724号)的相关精神和具体要求,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根据中国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小企业贷款的“六项机制”精神,我行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将实行有别于传统公司业务以及个人业务的专营模式开展。
在中小企业业务上建立明确的以市场为导向战略,所有流程、定价、业务准入标准、授信模板、组合限额等都应服人和服务于这一战略。
第三条制定《ⅩⅩ银行长春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中小企业专营模式下授信业务的流程界定,明晰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中各岗位的职能,确定授信业务流程下企划、营销、风险审查、审批和信用运营的作业规范和岗位尽职要求,规范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
第二章授信流程制定的基本前提第四条中小企业授信业务的管理流程应有别于大中型企业。
中小企业的共性特点是:资本实力小、市场竞争力弱、财务制度不规范、公司治理缺失、客户数量多但在同一细分市场内企业具有较高的同质性、对中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多为我行现有的标准化产品组合。
因此,对中小企业的授信管理应实行有别于大中型企业的差异化模式。
第五条中小业务授信强调流程管控以提高经营效率。
针对中小企业业务面广、量大的特点,分行中小企业风险管理的作业流程突出了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原则。
在保证经营效率的同时,确保全面、全流程的风险管控,确保风险管理内控制约,确保风险管理不留死角。
第三章授信客户的筛选和授信调查第六条中心企划团队、经办部门(业务部门、中心营销团队和各支行)进行客户筛选和前期营销。
银行NRA客户授信业务指引模版
附件一xx银行NRA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客户准入第一条NRA客户本外币授信业务纳入我行一般授权管理,根据《xx银行公司授信审批授权手册》,由各级授信审批团队参照总分行基本授信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二条办理NRA客户敞口授信业务的分行需设有独立的国际业务部,且配备至少两名超过三年离岸业务经验的从业人员,负责NRA客户授信业务协审。
第三条向我行申请授信额度的NRA客户应满足如下要求:1、客户应为在中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向中国境内银行办理授信、借款及相关担保行为不违反注册地的法律法规。
2、贷款期间应确保公司在法律上存续有效。
3、客户的注册地址、开户时间、行业、融资的原因及用途应符合我行授信业务及反洗钱管理的相关要求。
4、公司经营管理合规,无不良记录。
第二章客户评级第四条根据《xx银行对公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在我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客户,原则上须“先评级,后授信”。
第五条仅核定低风险授信额度的NRA客户,无需经过客户信用评级流程,经营单位可直接发起授信申请。
第六条向我行申请敞口授信的NRA客户,经营单位需先按照我行客户评级管理办法要求,发起客户评级申请并按流程完成评级认定,获得有效评级结果后,方可发起授信额度申请。
第三章授信额度申请及审批第七条NRA客户向我行申请授信额度,需提供以下资料:1、授信申请书。
2、公司注册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注册证书、董事结构证明、公司最新章程、公司董事身份证明文件等,上述资料均要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公司有效存续证明文件(境外查册结果或我行认可的境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或其他公司存续证明资料)。
4、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简历。
5、已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和本年近期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按照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报表。
6、主要经营及近期财务报表信息明细表(低风险业务除外)。
7、近六个月与银行往来的账单(如有)。
8、与授信(贷款)用途有关的资料,如贸易合同或协议等。
银行授信业务手册
银行授信业务手册ABC银行授信业务部编二??六年十月1目录——监管文件类——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3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6 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试行) .. (15)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试行) ............................16 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 ......................................18 商业银行授信ABC作尽职指引 ..........................................22 关于2006年度总行部门总经理和直属机构负责人授权的通知 .. (32)2006年度公司客户信贷业务授权 (53)2006年信贷评估ABC作要点 (93)2005年信贷评估ABC作要点 (98)2004年信贷评估ABC作要点 (101)关于提高信贷评估质量和效率的实施意见 (105)关于改进和加强信贷评估ABC作的意见 (108)ABC银行信贷评估委员考核办法 (113)ABC银行信用评级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118)关于规范信贷评估档案管理ABC作的通知 (121)ABC银行信贷评估委员会组织管理规定 (122)1——监管文件类——2ABC银行授信业务手册监管文件类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和外国商业银行分行等。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一) 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二) 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三) 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四) 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银监发〔2004〕51号2004年7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
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银行授信政策指引
银行授信政策指引ⅩⅩ银行授信政策指引目录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2)第二部分行业信贷政策 (4)第三部分区域信贷政策 (62)第四部分客户信贷政策 (65)第五部分产品政策 (69)第一部分总体要求ⅩⅩ年,我行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背景下,结合“十二五”规划要求,按照“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有收有放”的差异化信贷政策,科学把握信贷节奏,通过市场改善和优化信贷结构,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重点向园区金融、社区金融和小微金融倾斜,向优势行业和优质客户倾斜,向“风险基本可控、资源消耗较少、综合贡献较高”的客户群体倾斜。
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守风险底线,做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实现不良贷款双降和信贷质量提升。
准确把握创新和产业转型的特点,按照“一体两翼两中心”的战略构想努力抢占未来发展战略制高点。
准确把握小微企业、“三农”、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绿色环保和消费金融等领域的脉动。
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及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目标完成。
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为此,总行制定了ⅩⅩ年授信政策指引,要求如下:一、实施行业分类,执行差异信贷政策本授信政策指引将行业分为积极支持类、适度支持类、维持类、谨慎进入类和禁止介入类等五类行业。
各分支行(各部门)对积极支持类行业要加大优质市场营销和开拓力度,努力扩大同业占比、增加综合收益,促进行业贷款较快增长;对适度支持类行业要在稳固市场份额的同时不断优化行业内部贷款结构,加大对行业内优质客户和未来有较大发展潜力客户的市场开拓力度,争取行业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全行贷款平均增幅;对维持类行业要适度控制贷款增速,重点拓展风险小、收益高、资本占用低的信贷业务,原则上整体贷款增速不高于同期全行贷款平均增幅;对谨慎进入类行业要优选行业内有竞争力的客户,抓紧退出行业内处于竞争劣势的客户,严格控制贷款增速;对禁止介入类行业原则上要严禁新增,压缩存量。
授信流程指引
授信流程操作指引客户授信管理是农发行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客户融资风险总量和授信使用条件进行控制的信贷管理制度。
授信管理的内容包括核定客户的最高授信额度、各分项授信额度、融资品种、融资限额、融资期限、担保方式、授信管理要求等。
客户授信管理必须遵循区别对待、分别管理、严格程序、动态监管的原则。
最高授信项下设6个授信分项:政策指令性专项和非专项、政策指导性专项和非专项、商业性专项和非专项。
政策指令性专项和非专项分别对应政策指令性固定资产融资和流动资产融资;政策指导性专项和非专项分别对应政策指导性固定资产融资和流动资产融资;商业性专项和非专项分别对应商业性固定资产融资和流动资产融资。
6个授信分项只能分别用于办理相对应的业务品种,分项额度之间不能调剂使用。
政策指令性、政策指导性、商业性业务品种的界定以总行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审批多个授信分项时,按各授信分项的最高有权审批行确定核定主体,按照“流程优先于补录”的原则确定核定方式。
客户授信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
上年度客户授信额度已到期,如本年度尚未核定,可延用上年度授信结果,延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一、授信额度的核定原则(一)政策指令性非专项额度、政策指导性非专项额度在CM2006系统外测算后,采用流程签批方式。
(二)商业性非专项额度原则上由CM2006系统模型自动测算,并采用流程签批方式。
符合总行有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客户,可先在CM2006系统外测算额度,再经流程签批。
首次审批时未经CM2006系统测算后核定商业性非专项额度,年中拟申请办理商业性流动资金融资业务的,须重新进行首次审批,经CM2006系统测算后核定商业性非专项额度。
(三)政策指令性专项、政策指导性专项、商业性专项额度采用将已审批的固定资产融资额度在CM2006系统中补录的签批方式。
(四)专项授信额度存量部分按以下两种情况核定:1、仅需核定专项额度存量部分的客户,其专项额度由省级分行按存量固定资产融资余额加上专项额度未占用部分进行补录签批。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
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实训教学软件操作手册广州市正日计算机科技目录第一章系统简介 (2)第一节简介 (2)一.系统说明 (2)二.功能说明 (3)第二节系统界面 (3)一.应用界面操作 (3)二.系统运行环境 (4)第二章使用系统 (4)第一节登陆系统 (4)第二节系统操作 (5)系统根本操作说明 (5)第三章系统操作指南 (7)第一节操作流程示意图 (7)第二节具体操作流程 (10)一. 创立新的客户(0109/666666). (10)二. 新建客户的资料(0109/666666). (12)三. 贷前风险评估(0109/666666). (14)四. 客户授信(0174/666666). (21)五. 贷后风险控制(0174/666666). (24)六. 不良贷款管理(0109/666666). (25)第三节系统维护 (26)一.系统信息维护〔X0001/123123〕 (26)二.系统参数维护 (29)三.部门维护 (30)四.系统权限维护 (31)第一章系统简介第一节简介一.系统说明该系统运用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采用以总行为为数据中心的集中式数据网络系统方式,把信贷日常业务处理、决策管理流程、贷款和可户资料积累、带快风险预警、贷款分类评级、数据统计分析、信贷监督检查等信贷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过程全部纳入计算机处理,形成覆盖信贷管理全过程的科学体系,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查询自如、方便快捷的信贷电子化管理系统,也就是把信贷管理过程形成的所有资料和升年升毫用计算机存储和记录,通过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形成一个完善的信贷电子化管理系统,将信贷规章制度和具体要求转化为电脑程序进行控制,创造“制度制约+机器制约〞,实现“以客户为中心、以优质客户发现为前提、以时常和行业为导向、以风险控制为核心、以量化分析为主〞的新的信贷管理机制。
系统采用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流行的B/S结构,在操作的过程中系统提供了许多的提示,使用户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操作中碰到的问题。
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3.1.1 新客户授信与审批申请操作流程
(1)、客户经理在「信贷系统」中【评级与超权限审批-超权限审批-新客户授信与审批申请】新增授信申请,选择要授信的客户,填写授信申请信息、授信项目分项,
汽车按揭项目授信:对于汽车按揭贷款,要求做汽车项目信息登记、授信,以达到汽车项目下汽车按揭贷款授信额度、保证金的管理。
担保公司授信:对担保公司授信额度、保证金的管理。
3.2.1 楼盘项目操作流程
(1)、客户经理在「信贷系统」中【评级与授信-项目授信-楼盘项目信息】新增楼盘项目信息。
对于经营性贷款
在步骤(6)填写出账申请时,需要填写还款计划。
对于期房按揭贷款
步骤(5)可以跳过,在房产证办理后再进行操作。
4.2 银票业务申请操作流程
(1)、客户经理在【业务受理-银票业务申请】中新增银票业务申请信息。
并将客户信息填写完整。
(3)、客户经理在「客户系统」中【客户综合信息-个人客户】填写客户综合信息。企业客户录入的综合信息如下:
个人资料、经营信息、他行业务、他行担保情况、重大事件等
(4)、在「客户系统」中【客户管理-关联客户管理-关联客户维护】中录入关联客户信息。
记录,客户在原授信基础上填写授信申请信息、授信项目分项,担保信息等。
(2)、客户经理提交授信申请,进入审批环节。
(3)、各级审批人员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变更【授信项目台帐】。
(4)、客户经理在【评级与超权限审批-超权限审批-存量授信与审批申请历史】中,选择已经审批通过的记录,点击“查看”,可以在关联表【审批历史】中查看审批意见, 在【档案扫描件】中下载授信额度证书或者超权限审批书。
银行信贷管理系统应用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管理系统应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确保本行信贷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对系统的运行管理、规范操作、正常维护等依据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管理系统是我行为提高信贷管理质量、规范业务流程、落实信贷政策、体现信贷制度的具体应用,实现了信贷业务全行统一,覆盖了信贷客户管理、客户评级、客户授信、信贷业务审批、信贷业务实施、贷后管理、信贷统计分析等功能。
第三条信贷管理系统是银行实现信贷管理电子化的主要载体,信贷管理系统为全行信贷业务提供全流程网上作业,是我行实施信贷信息处理及信贷风险管理的基础操作平台,是为上报系统提供数据源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信贷管理系统从业务角度对信贷业务实行操作控制和规范,信贷业务办理需要经过的环节和办理人员应履行的尽职责任执行相关信贷规章制度,制度禁止的业务不得在系统中实施,信贷业务实施全流程网上作业后,信贷业务内部处理信息以系统记录信息为准,除保留客户提供和从外部取得的档案材料外,逐步取消审批、用信管理、贷后管理等业务环节中的纸质内部材料,系统记录信息与原纸质文本记录信息具有同等效力,商行内、外各种检查和考核涉及此类业务信息的,以系统记录的信息为准(纸质资料的取消已总行通知为准)。
第五条所有信贷人员均需按照实际业务的职责分工以本人操作员代码登录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对本人录入或上传的信贷业务信息(含附件材料信息)负责。
信贷系统中各信贷部门职责、信贷业务主负责人与经办人的责任界定以有关信贷规章制度规定为准,系统中的操作记录为责任界定的信息依据。
第六条为保证全行应用信贷管理系统顺畅运营,信贷从业人员要满足从业的基本技能,必须有我行认定的上岗资格方能操作系统,各级支行要加强对信贷人员的操作培训。
建立信贷制度建设与系统研发良性互动、协调推进的机制。
所有信贷相关业务的变更与制定,均要1考虑与信贷管理系统的互动处理,确保信贷管理系统能够按照相关制度变更要求同步升级改造。
相关的报送系统应逐步与信贷管理系统实现对接,相关的管理系统亦要逐步与信贷管理系统建立互通讯关系,保证我行数据的标准化。
新信贷管理系统授信业务操作指引
新信贷管理系统授信业务操作指引一、概述新信贷管理系统是一款用于授信业务管理的系统,可以实现对客户资信状况、授信额度、贷款利率等信息的管理和查询,提高授信业务的效率和准确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在新信贷管理系统中进行授信业务操作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二、系统登录1.打开电脑,点击系统桌面上的新信贷管理系统图标。
2.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3.如果用户名或密码输入错误,系统会提示“用户名或密码错误,请重新输入”。
4.登录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转至首页界面。
三、客户资信状况查询1.在首页界面点击“客户管理”菜单,选择“客户资信状况查询”。
3.系统会根据输入的信息查询客户的资信状况,并将结果以列表的形式展示出来。
4.点击列表中的其中一客户信息,可以进一步查看客户的详细资信状况。
四、授信额度管理1.在首页界面点击“客户管理”菜单,选择“授信额度管理”。
3.系统会根据输入的信息查询客户的授信额度,并将结果以列表的形式展示出来。
4.点击列表中的其中一客户信息,可以进一步查看客户的授信额度详细信息。
5.如果需要修改客户的授信额度,点击列表中的“修改”按钮,输入新的授信额度并保存。
五、贷款利率管理1.在首页界面点击“贷款管理”菜单,选择“贷款利率管理”。
2.输入贷款类型、贷款期限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按钮。
3.系统会根据输入的信息查询相应贷款的利率信息,并将结果以列表的形式展示出来。
4.点击列表中的其中一贷款利率信息,可以进一步查看详细信息。
5.如果需要修改贷款的利率,点击列表中的“修改”按钮,输入新的利率并保存。
六、贷款申请审批1.在首页界面点击“贷款管理”菜单,选择“贷款申请审批”。
3.系统会根据输入的信息查询客户的贷款申请,将待审批的贷款申请以列表的形式展示出来。
4.点击列表中的其中一贷款申请,可以进一步查看客户的详细资料和贷款金额等信息。
5.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授信额度等信息进行审批,并填写审批意见。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
发文单位:【银监会】文件编号:银监发〔2004〕51号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通知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现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
附件: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二〇〇四年七月十六日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
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信用社(银行)客户评级授信指引
信用社(银行)客户评级授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余庆县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的评级授信风险管理,规范统一评级授信标准及操作流程,完善信贷基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统一授信是指在余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授权下的信用社(分社)对所辖服务区域内的非自然人客户(含集团客户,以下简称客户)的表内外授信在内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是全辖信用社(分社)在对客户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及风险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能够和愿意承担的风险限额。
该限额只是信用社(分社)对客户愿意承担的信用风险上限,不是信用社(分社)必须向客户提供授信支持的额度。
信用社(分社)向该客户提供的各类表内外授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该限额。
本指引所称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保理、透支、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三条为提高信贷工作效率,各信用社(分社)对符合条件的已评级客户可以在其最高授信额度内提供具体使用的授信额度。
第四条授信额度按业务品种分为单项授信额度和综合授信额度。
单项授信额度是指对某一特定信贷业务品种的授信。
综合授信额度是指多种信贷业务品种的授信。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经审批明确了各业务品种授信限额的,不得突破限额,除高风险业务向低风险业务授信额度转化外,其他授信业务不能相互混用。
本指引所指低风险业务是指交存100%保证金(含本联社认可的国债、合法银行存款凭单、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额质押)的信贷业务、银行信用支持或承诺全额覆盖的信贷业务。
第五条授信额度按使用方式分为不可循环使用和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
各信用社(分社)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客户,可提供不可循环授信额度,该额度只能用于办理一定期间内一次性的授信业务,不能循环使用。
银监会:商最新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
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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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新信贷管理系统授信业务操作指引
注:新信贷管理系统可实现贷款审批流程电子化,但由于村镇银行成立初期授信业务审批暂使用纸质审批,待贷款审批通过并落实放款条件后,才由客户经理在新信贷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直接进入“客户信息管理”模块,录入相关信息信息后、在“统计查询”模块选择“信息补录”,进入“新增合同”,选择对应客户,补登相关信息。
在登记合同后进行出帐申请。
具体出帐流程如下:客户经理初录——放款及贷后管理岗复核——风险管理部经理审核——网点会计人员确认出帐
一、客户经理初录---录入新客户信息
登陆系统,输入用户ID及密码,点击登陆后进入系统,
(1)点击“客户信息管理”—“公司客户管理”进行客户基本信息的新增
(2)系统自动弹出对话框,输入新增客户相关信息后确认
系统显示新增客户成功。
(3)点击确认后,系统自动弹出客户信息管理界面,按所需填列内容输入相关信息后保存(包括客户概况、客户高管信息、客户财务信息等)
需注意:1、客户概况中带红色“*”号为必输项;2、客户高管必须录入法人代表及财务主管/CFO的信息;3、财务报表录入时,如已录入上年度报表,则输入下年度报表时,点击“保存并测算”后,系统可回显年初数。
同时可实现报表的导入导出功能。
(4)录入核心客户号。
由于贷款业务在新信贷管理系统发起,在新一代核心系统进行出帐,为此,按核心要求须在新信贷管理系统录入核心客户号。
具体操作:由柜台人员(会计人员)在新一代核心系统进行客户开户操作,生成核心客户号,然后客户经理进入新信贷管理系统“公司客户管理”画面→点击“核心客户号查询”→将该客户的证件号录入弹出框内,可查核心号→点击“核心客户号录入”,将该号码录入。
二、客户经理初录---录入合同信息
(1)点击“统计查询”——“信息补登”——“新增合同”
(2)选择所需登记合同的类型
(3)点击确定后,生成合同流水号。
选择发生类型
选择客户编号及业务品种
(4)点击公司客户编号的选择按键后,自动弹出客户经理名下客户,选取客户后按确认
(5)点击业务品种的选择按键后,自动弹出各类业务选项,选取相应的新增业务后按确认
(6)系统自动进入补登合同页面,录入该客户的主合同基本信息及担保合同(注意:需先录入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后保存
①基本信息录入界面
②担保合同录入界面
注意:如所选担保合同为最高额担保类型,录入成功后的合同自动转入最高额担保合同
录入抵押合同后,注意点击合同,系统自动弹出抵押物信息列表,选择新增对该合同的抵押物信息进行录入
三、客户经理初录---新增客户放贷
(1)点击“放贷管理”——“放贷申请”——“新增放贷申请”
(8)选择需放款的业务后按确认
(9)录入出账借据后保存
四、放款及贷后管理岗复核——风险管理部经理审核——网点会计人员确认出帐
五、新一代核心系统复核
授信业务在新信贷管理系统发起后,涉及出帐与还款操作的须在一代核心系统进行复核,具体操作请见新一代核心系统的操作培训及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