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师2016秋季 《教育法学》期末答案
大学《教育法学》试题库及答案
所谓义务教育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有关义务教育的各项_________和法律规范的总和。
收藏A.法律政策B.法律规章C.法律规定D.法律制度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职业学校教育是__________的重要组成部分。
《职业教育法》对职业学校的设立、条件、体系及职业学校教育保障条件等重大问题都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是根据我国职业学校教育的具体情况作出的,因而,它是依法管理职业学校教育的主要法律依据。
收藏A.职业培训B.职业训练C.职业技术D.职业教育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教师资格条例》第六章进一步规定,依照《教师法》第14条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________。
收藏A.收缴B.发放C.颁发D.退回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对于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___________等课程。
收藏A.心理学B.物理学C.德育学D.历史学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教育督导是政府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的有效手段,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形式和机制,对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教育法律法规得的贯彻实施,实现_______,具有重要意义。
收藏A.教育目的B.依法治教C.教育现代化D.教育结果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行使领导和管理全国教育工作的权力和职能。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即教育部,是国务院主管教育工作的一个综合部门,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________,统一行使教育行政权。
收藏A.教育事业B.教育行业C.教育职业D.教育产业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教育行政机关在行使_________时,同样的情况、同样的事,必须同样对待,不得有所偏私,允许教师依法申诉,这无疑对教育行政机关工作是一种监督。
《教育法学》期末考试试卷附答案
《教育法学》期末考试试卷附答案一、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每小题2分,共10分)1.教育法中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此项规定为授权性规范。
( )2.学生的隐私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 )3.学生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注册和参加考试的受教育者。
( )4.捐赠,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其他目的,将财产给予他人的法律行为。
( )5.民事诉讼的起诉要件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人了一个新的阶段。
A.宪法B.高等教育法C.义务教育法D.教育法2.《教育法》中关于“国家扶持和发展残废人教育事业”的规定,体现了教育的()A.平等性B.终身性C.公共性D.方向性3.( )中规定:“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列举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A.《宪法》B.《儿童权利公约》C.《儿童权利宣言》D.《世界人权宣言》4.教育立法程序一般分为: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通过,法律的( )。
A.实施B.适用C.解释D.公布5.学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 )机构。
A.产业B.教育C.事业D.行政三、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1.国家教育权的分配在横向上一般可分为()A.立法权B.行政权C.司法权D.监督权2.教育法的正式解释又可称为()A.法定解释B.司法解释C.有权解释D.学理解释3. 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规定,()。
A.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B.适龄儿童、少年免试人学C.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D.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可以开除4.下列各项中,()属于《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东北师范2016年春季《教育法学》期末考核
期末作业考核《教育法学》满分100分一、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为什么要遵守教育法?2.简答我国学校教育制度的内容。
3.简答目前我国教育评估制度的类型。
二、论述题(每小题8分,共40分)1. 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应如何保护?2. 从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角度谈谈学生权利保护方面的问题及对策。
3.你认为学校应如何依法搞好捐赠活动?4.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学校进行学生保险活动的认识?5.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合理有效使用教育经费?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45分)1.案例一:租金应由谁负担某市第一中学,为了庆祝建校40周年,组成了筹委会,筹办校庆活动事宜。
校庆前两天,筹委会和红星剧院订立了租用剧场的合同,租用该剧场举办校庆晚会。
协议规定租金为5000元。
晚会结束后,租金一直拖欠未付,剧场找到校方,要求偿付租金。
校领导说,关于校庆的一切事宜,均由校庆筹委会承担,学校不予负责,红星剧院诉至法院,要求由校方偿付欠款。
请依法分析此案的侵权性质,对这一案例我们应有哪些思考?2.案例二:某县在教育经费问题上有没有违法某县1993、1994连续两年上收乡统筹的部分教育附加费计4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内拨款给教育,县财政帐面两年列支的预算内教育经费合计为3600万元,其中90%的数额用作了发放公办教师工资。
1995年作预算时,县政府表示要加大教育投入,有关人员沿用往年做法, 250万计入农村教育费附加连同1620万财政拨款,提出了今年教育财政拨款的预算数额为1870万元,使用范围和上两年基本相同。
上级人大检查该县教育投入情况时,严肃指出该县教育经费处理有严重的违法行为。
而部分教师特别是民办教师知情后,反映强烈,提出对教育经费依法矫正。
县里有关经办人员不服,说我一没贪污,二没吃喝,钱都用在教育上。
周围不少人持同样看法,更多的人似是而非。
请用教育法学知识分析该县在教育投入上是否违法?3.案例三:校园发生安全事故校长为何获罪担责内蒙古丰镇市二中是市属重点中学,共有1500多名学生。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期末考核答案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期末考核答案教育学一、判断并说明理由(每题6分,共30分)1、教育过程必须坚持教师的主导地位。
答:正确2、智育的目的就是传授知识。
答:错误因为教师的素质对于教育质量提高是根本与关键。
3、教育上培养人的个性必须以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为前提和基础。
答:正确4、教学过程就是传授知识与培养学生能力的过程。
答:错误因为教师是受过专门培养的教育专职人员,他受社会的委托来培养人,懂得教育教学规律。
5、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主要是政治课教师与班主任的工作。
答:错误因为教师的素质和水平,对于人的培养是最根本的。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有什么特点?答:义务教育是依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义务教育具有平等性、免费性和强制性等特点。
2、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有哪些?相互关系如何?答: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主要是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
各育是教育的有机组成,互相促进,又不可替代。
德育是各育的方向、统帅和动力;智育是各育的知识和智力的基础;体育是各育的物质性前提条件;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也都是教育的重要构成要素,同其他三育共同促进人的发展、3、教育的基本职能是什么?答:教育有三大基本职能:促进社会延续和发展的职能;加速个体身心社会化进程的职能;传递知识经验和创新知识的职能。
4、如何认识遗传素质在人的身心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答:遗传素质是人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遗传素质的成熟程度,制约着人的身心发展过程和阶段;遗传素质的差异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的个别特点的发展。
遗传素质对人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是人发展的内在根据之一,对遗传素质的作用不能否定。
但也不能因为遗传素质为人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可能性,就因此夸大遗传素质的作用,把人的发展完全归因于遗传因素。
遗传决定论是错误的。
三、论述(每题15分,共30分)1、试剖析当前教育实际中对教育方针的背离现象及其原因。
东师2016年秋季《教育政策学》期末考核
期末作业考核
《教育政策学》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题4分,共20分)
1.教育政策的导向功能
2.综合模式
3.净价值成效
4.一票否决
5.教育政策评价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请简要论述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的关系。
2.请简要回答教育政策问题的特征。
3.请简要回答教育政策执行包括哪些要素。
4.请简要回答教育政策评价的特征。
5.请简要回答教育政策运行的过程。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请结合实例谈谈你对教育政策设计过程中系统原则的理解。
2.请结合谈谈你对“教育政策执行环境会诱发教育政策执行滞后”的理解。
2016年东北师范大学春季期末作业考核《教育法学》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教育法学》满分100分一、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简答教育法学的特性。
答: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指向性;教育法学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教育法学具有综合性;教育法学具有边缘性。
2. 简答教育法学的发展特点。
答:经验法学逐渐从行政法学中脱离出来;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更为系统;出现了教育法学的专业学术组织和专业学术杂志;高等师范院校普遍开设教育法学课程;出版教育法学著作。
3. 简答教育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答:一是教育法的基本理论。
这部分内容具体包括教育法学的基本原理、教育权与手教育权的法律性质、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的运行等。
二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这部分内容具体包括我国现行教育基本制度体系,学校、教师、学生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权利与义务等。
三是法律责任与救济。
这部分内容具体包括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责任方式,教育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法律救济等。
二、论述题(每小题8分,共40分)1. 请结合实际谈谈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
答:(一)学习教育法学是适应依法治教形势的需要 近些年来,依法治教做为一个基本方略在教育工作中显得越来越突出。
所谓 依法治教,就是依照国家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来实施、管理和发展教育。
它是各类国家机关、各级教育机构、教师、学生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各种教育主体所参与的,包括实施教育教学、管理教育事业和其他有关教育 的法制活动。
实行依法治教是客观发展的必然趋势。
首先,从总体上看,实行依法治教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依法 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体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在总结历 史经验的基础上,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到了重要日程,提出和确定了“依 法治国”、“行业依法而治”。
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 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到了“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和“实现国 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的高度。
国家管理的法治化,必然要求教育也要依法而治。
东师范教育法学16秋在线作业1免费答案
:2a91ccfd-101d-4243-ad67-1dfe0f6fc7cc:6551ff9c-bb86-4308-9aaa-0f4939ec1c61教育法学16秋在线作业11:学习教育法学的基本方法包括:自学法、文献阅读法、调查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系统思考法和()。
A:行动研究法B:质化研究法C:实验研究法D:案例分析法正确答案:D2:“儿童有受教育的权利,至少在初等教育阶段应该是免费的、义务的。
提供儿童接受教育应该是基于其教养与教育机会均等为原则,使儿童的能力、判断力以及道德的与社会的责任感获得发展,成为社会有用的一员。
”这段话来自下述文献()。
A:《儿童权利公约》B:《儿童权利宣言》C:《世界人权宣言》D:《宪法》正确答案:B3:成为我国教育界和法学界进行教育法学研究重要开端的法律是()。
A:《宪法》B:《教育法》C:《义务教育法》D:《高等教育法》正确答案:C4:义务教育的根本特性是()。
A:强制性B:免费性C:公共性D:法制性正确答案:A5:教育法的实施主要有两种方式()。
A:教育法的适用和教育法的遵守B:教育法的实用和教育法的执行C:教育法的实用和教育法的遵守D:教育法的适用和教育法的执行正确答案:A6:行政申诉救济方式属于()。
A:行政申诉救济方式属于B:行政申诉救济方式属于C:民间救济方式D:诉讼救济方式正确答案:B7:对融资方式的划分可以有不同的角度。
例如:根据储蓄向投资转化是否经过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分为()。
A:教育融资和企业融资B: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C: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D: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正确答案:D8:“儿童有受教育的权利,至少在初等教育阶段应该是免费的、义务的。
提供儿童接受教育应该是基于其教养与教育机会均等为原则,使儿童的能力、判断力以及道德的与社会的责任感获得发展,成为社会有用的一员。
”这段话来自下述文献()。
A:《儿童权利公约》B:《儿童权利宣言》C:《世界人权宣言》D:《宪法》正确答案:B9:成为我国教育界和法学界进行教育法学研究重要开端的法律是()。
《教育法学》期末考试试卷附答案B卷
《教育法学》期末考试试卷附答案B卷一、单选题(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1.我国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法律为()。
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 《教育法》中关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力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规定,体现教育的()原则。
A.方向性B.平等性C.公共性D.终身性3.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程序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
A.监督B.公布C.解释D.实施4.合格评估是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对()的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教育质量鉴定认可的制度。
A.所有学校B.民办学校C.普通高校D.新建学校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A.财产关系B.经济关系C.物权关系D.所有权关系6.《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于()年。
A.1975B.1980C.1986D.1995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由()制定。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C.教育部D.国际权力机关8.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义务教育法》B.《教师资格条例》C.《民办教育促进法》D.《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9.在教育法制监督中,人民政协监督属于()。
A.国家权力机关监督B.有关政府部门监督C.国家监督D.社会监督10.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的法律制度。
A.帮助和补救B.帮助和赔偿C.恢复和补救D.恢复和赔偿二、多选题(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下列各项中,属于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是()A.学生的隐私权B.教师的教学行为C.学生上课行为D.教学设施2.下列各类考试中,()属于我国现行的国家教育考试范畴A.高考B.职业资格证书考试C.研究生入学考试D.高等教育自学考试3.一般而言,人身权包括()、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多项具体权利。
《教育法学(本科必修)》2016期末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学(本科必修)》2016期末试题及答案《教育法学(本科必修)》xx年,( )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教师资格条例》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D.《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3.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 )关系。
A.权利与义务B.行政C.民事 D.利益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 )义务教育。
”A.入学接受B.按时入学接受C.完成D.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5.行政复议可以解释为( )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A.公民B.法人C.其他组织D.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多项选择题l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共10分)6.下列各项中,( )为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A.学校的权利B.教学设施C.学生的身份D.教师的义务7.教育法的正式解释又称为( )。
,:7A.法定解释B.司法解释C.有权解释D.学理解释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
A.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B.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C.必须有合格的教师D.必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9.与社会保险不同,商业保险的基本特点为( )。
A.自愿性B.福利性 C.互济性D.契约性10.教师申诉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
A.法律性B.特定性 C.公益性D.非诉讼性三、判断题11.国家教育权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创制、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的权力。
《教育法学》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教育法学复习题(课程代码262328)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为。
A、教师负责制B、校务委员会负责制C、家长委员会负责制D、校长负责制2. 教师资格证书的适用的地域范围是( )。
A. 在全国范围适用B. 只在本地区适用C. 只在本校适用D. 在外国也适用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 )。
A. 权利B. 义务C. 权利和义务D. 权力4. 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 校长B. 学校负责人C. 有关直接负责人D. 学校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负责人5.教师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超过此时限的除外。
A.15B.20C.30D.606. ( )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A.义务教育B.中等教育C.职业教育D.高等教育7.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学校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A. 过错责任原则B. 无过错责任原则C. 严格责任原则D. 公平原则8.学校( )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A.可以B.不得C.特殊情况可以D.经批准可以9.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次日起( )内作出处理。
A.15 日B.20 日C.30 日D.60 日10. 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_ 。
A.行政责任B.刑事责任C.民事责任D.AB 两种责任1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A、不满十六周岁B、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C、不满十八周岁D、已满十八周岁12、教师私自拆学生信件并偷看了学生信件内容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A、通信隐私权B、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C、自由权D、没有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13、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该保障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完整版)教育法学题库及参考答案.
(完整版)教育法学题库及参考答案.《教育法学》复习题本科一、单选( A ) 1.我国的教育基本法是_____。
A.《教育法》 B.《教师法》 C.《宪法》 D.《义务教育法》( C ) 2.教育法律规范由三个要素构成,即_____。
A.条件、内容和处理 B.假定、责任和制裁C.假定、处理和制裁 D.处理、责任和制裁( C ) 3.根据宪法和法律(包括教育法律)授权,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_____。
A.教育基本法 B.单行教育法 C.教育行政法规 D.教育行政规章( A )4.根据我国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学校事故一般适用_____。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公平原则( B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_____。
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 C.教育政府规章 D.教育单行条例(B )6.一般说来,教育法规的解释可以分为_____和_____两种。
A..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B.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C..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D..学理解释和司法解释( C )7.最早提出义务教育概念的是著名的宗教改革运动领袖是_____。
A.加尔文 B.胡格诺 C.马丁·路德 D.林肯( D )8.在现代社会中,教育权的结构一般由_____组成。
A.家庭教育权、学校教育权、教师教育权组成的B.学校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学生教育权组成的C.国家教育权、社会教育权、教师教育权组成的D.国家教育权、家庭教育权、社会教育权组成的( A ) 9.教育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是_____。
A.教育法律规范的存在 B.教育法律现象的存在C.教育法律制度的存在 D.教育法律意识的存在( D ) 10.《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系指______到______岁的中国公民。
A.0——16 B.0——.14 C.0——15 D.0——18( D )11. 1995年,_____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类教育类期末考试答案
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类教育类期末考试答案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类教育类期末考试答案1、斯金纳认为行为分为两类,分别是()A.学习行为和操作性行为B.刺激行为和反应行为C.应答性行为和操作性行为D.操作性行为和反应行为正确答案:C解析:斯金纳是行为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把人和动物的行为分为两类:应答性行为和操作性行为。
2、班集体形成的基础和前进的动力是(。
A.班主任的要求B.共同的活动C.学校的竞赛活动D.共同的奋斗目标正确答案:D共同的奋斗目标是班集体形成的基础,奋斗目标的确定对集体的行为和活动具有很大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是班集体向着积极方向发展的动力。
3、课程评价过程中要经历把焦点集中在所研究的课程对象、(等步骤。
A.搜集信息B.组织材料C.分析材料D.报告结果正确答案:ABCD4、“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
”这句话反映了下列哪种因素对人发展的影响?(A.遗传B.环境C.教育D.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正确答案:C“教”使“生而同声”的人“长而异俗”,这里的“教”即为对人的发展产生影响的教育。
5、与学业成就直接相关的目标是(。
A.知识和技能目标B.智能和性格目标C.环境目标D.身体目标正确答案:A1.与学业成就直接相关的评价目标(1)知识和技能目标。
包括理解、知识、思考、技能及生活实践能力等。
(2)情意目标。
包括态度、鉴赏、兴趣、习惯、品德等。
16、对于大多数学习而言,分散复习的效果优于集中复习。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集中复习就是集中一段时间一次性重复学习许多次。
分散复习就是每隔一段时间重复学习一次或几次。
对于大多数学习而言,分散复习的效果优于集中复习。
17,心理现象就其产生方式是()A.精神活动B.反射活动C.意识活动D.技能活动正确答案:B18.教师的职业权利有(。
A.生存的权利B.教育的权利C.专业发展权D.参与管理权正确答案:BCD教师的生存权属于一般公民权利,作为教师的职业权利的只有BCD三项。
《教育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教育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一、判断题(对者在括号中划“?”,错者划“X”。
每题2分,共10分)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 )2(无论是广义的解释还是狭义的解释,教育法的适用都是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以国家的名义实施教育法律规范的活动。
( )3(学生的法律地位是指学生以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取得的一种主体资格。
( )4(在公立学校中,国家是学校财产的唯一的和统一的所有人。
( )5(公平责任原则,是指一方在对另一方造成损害有过错的情况下,由法院(法官)根据公平概念,结合当事人财产状况及其他条件,确定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的法律责任。
( )二、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内,且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每题2分,共10分)1(《民办教育促进法》属于( )。
A(行政法规 B(规章C(单行条例 D(法律2,《教育法》第八条中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项规定属于 ( )规范。
A(义务性 B(禁止性C. 授权性 D(强制性3(学生的隐私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 )。
A(主体 B(客体C(内容 D(结构4(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A(行政处罚行为B(行政强制措施C. 不服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D(不发放有关费用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 )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A(财产关系和物权关系 B(经济关系与人身关系C(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物权关系与人身关系三、多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内,可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
每题2分,共10分)1 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 )。
A(法律责任与救济 B(教育事实规律C.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D(教育法的基本理论2(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共同特点是( )。
《教育法学(本科必修)》2016期末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学(本科)》2016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且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共
10分)
1. 1995年,( )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A.教育法
B.义务教育法
C.高等教育法
D.教师法
2.《教育法》中,有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的规定,属于( )规范。
A.授权性
B.义务性
C.禁止性
D.说明性
3.社会教育权是指来自于( )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参与或举办教育活动
的权利。
_A.公民
B.社会组织
C.社会组织或个人
D.行使国家教育权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4.教育法律由( )制定。
A.全国人民代表人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
D.国务院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凡年满(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A.5 B.6。
教育法学试题参考答案
教育法学试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1.D 2C 3.A 4.B 5A6.B7.D8.B9.A 10A11.A 12.D 13.B 14.C 15.C二、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6分,共36分)16.根据《教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教师校友的权利包括;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知道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
17.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学生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正;未成年学生对犯罪的自我防范;对为成年学生重新犯罪的预防。
18第一它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第二,它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第三它以取得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第四它以教育的公益性为前提;第五,它与教育行政行为相互依存和制约。
19教育的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原则;教育成本公平负担原则;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原则。
20.《义务教育法》所称“社会”,是指社会的各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除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庭以外的其他公民和个人。
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其主要职责有:(1)依法办学;(2)捐资助学;(3)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4)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5)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应当保证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论述题(本大题共3小题,任选2小题回答,每小题10分,共20分。
多选答的只按前2小题计分)22.教育法律关系就其性质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型的法律关系,也称民事法律关系。
教育法学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公平性原则B. 教育优先原则C. 教育与宗教分离原则D. 教育产业化原则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的目的是:A.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B.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C. 培养专业技能人才D.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3. 以下哪项不是教育法规定的教育内容?A. 思想品德教育B. 科学文化教育C. 体育卫生教育D. 宗教信仰教育4. 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投入主要用于:A. 学校基础设施建设B. 教师工资发放C. 学生奖学金发放D. 教育科研活动5. 根据教育法,以下哪项不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A. 制定教育政策B. 监督教育法规的实施C. 直接管理学校的日常事务D. 组织教育评估...20. 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保障学生的以下哪项权利?A. 受教育权B. 选举权C. 被选举权D. 财产权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教育法规定,以下哪些人员可以担任学校的校长?A. 具有相应学历的人员B. 具有相应教育管理经验的人员C. 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有特殊贡献的人员D. 所有上述人员2. 根据教育法,以下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A. 歧视学生B. 体罚学生C. 擅自增加学生负担D. 所有上述行为3. 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以下哪些方面的教育?A. 爱国主义教育B. 集体主义教育C. 社会主义教育D. 所有上述教育...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教育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
()2. 教育法规定,学校可以自行决定招生标准。
()3. 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批评和建议权。
()4. 教育法规定,学生有权拒绝参加学校组织的非教育性活动。
()5. 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的财产。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 简述教育法对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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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作业考核《教育法学》满分100分一、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 如何理解教育法的含义?答: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对这一定义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其次,教育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这体现了法的强制性的本质特征。
最后,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法律性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2. 如何理解教育法的渊源?答: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按照最严格的立法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制定一切法的法源。
宪法规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宪法规定了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
第二,法律。
这里所说的法律即是指狭义的法律。
狭义的法律是指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法律的制定机构和调整对象不同,法律又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第三,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第四,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较大的市(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第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制定的适用于本区域的规范性文件。
第六,规章。
规章一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 我国主要对哪些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作出了法律保障?答:第一,对女子受教育权作出了法律保障;第二,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青年受教育权作出了法律保障;第三,对残疾人受教育权作出了法律保障;第四,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作出了法律保障;第五,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作出了法律保障。
二、论述题(每小题8分,共40分)1.你如何理解教育权与受教育权是相互依托的?答: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两者的共同特点为:第一,两者都是教育法所确认和保障的一定主体所享有的利益.第二,二者都是教育法所赋予一定主体的一种资格.第三,二者都是教育法所保障或允许的,一定主体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2)两者的不同特点为:第一,二者的主体不同.第二,二者的来源不同.其次,教育权与受教育权之间是相互依托的,其主要表现在:(1)受教育者的存在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相互依托的基础.(2)教育权主体与受教育权主体通过一定的权利与义务使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相互依托.(3)教育权的滥用或不合理设定会导致侵害、限制或剥夺一定主体的受教育权.2.要成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具体内容如何?答;要成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需要具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即要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是指由法律所确认的,能够参加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或承担一定义务的资格.这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参加任何教育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法律前提条件.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两种.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依法成立,终于法人被解散或撤消.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所确认的,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参加法律关系确认的,行使一定权利和履行一定义务的资格.在法律上确定行为能力的依据是主体的意志自由,即主体能够理解自己行为的社会意义并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有权利能力的人不一定有行为能力。
3.如何理解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答;(1)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2)教育法律权利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利益.它通常表现为:行为权、要求权、请求权.(3)教育法律义务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应承担的某种责任它通常表现为:不作为、积极作为、接受国家强制.(4)权利和义务是一对表征关系和状态的范畴,反映的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是:从宏观方面讲,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从微观方面讲,二者存在结构相关、数量相当、功能互补和价值主从关系4.结合实际谈谈为什么要进行教育法制监督?答;(1)广义的教育法制监督是指各类国家机关、政治或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教育法运行情况进行的审查、督促、纠正等活动.狭义的教育法制监督是指国家专门法制监督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教育法运行情况进行的审核、督促、纠正等活动.(2)教育法制监督的作用是:教育法制监督是保证教育法正确运行的有效手段;教育法制监督是保证各种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必要途经;教育法制监督可以推进我国依法治教的进程.5.结合实际论述我国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中国家、学校、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应履行的义务答;(1)国家有设置义务教育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发展师范教育、监督义务教育执行等义务;(2)学校具有促进儿童全面发展、通知适龄儿童入学、进行教育教学和授予学业证书的义务;(3)父母具有送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教育的义务;(4)适龄儿童、少年有接受国家提供的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
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45分)1.案例一:学校的“声讯电话”作业河南省新郑市新华路小学前不久,向在校学生家长公布了《致家长的一封信》。
信中说,学校开通168教育信箱,“将每阶段的主要教育工作、各种活动安排、规章制度与每日或每周学习要求、作业内容、学生平时表现、单元考试成绩等通过电话录入声讯台信箱……请您随时拨打,促进学校、学生及家庭的交流”,“一年级至六年级的教育信箱号码分别为16849401至16849406”。
信中详细介绍了拨打方法。
这所学校的教育信箱开通后,一些老师改变当面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的做法,老师把布置的家庭作业录音后,留在声讯台的教育信箱内,学生如果想做当天的作业,必须拨打每分钟收费0.4元的声讯电话询问。
一位家长告诉记者,有一次双休日,他按孩子的要求拨打声讯台询问家庭作业内容,因为录音说得太快,他连打了3遍也没有听清楚。
没办法向老师求助,老师不但没有告诉作业内容,反而把他埋怨了一顿,让继续拨打,还说多打几遍就熟练了。
“即使能一遍拨通,以变相营利为目的向小学生开通声讯台,也违背了学校教书育人的初衷。
”这位家长不满地说。
请依据教育法律关系原理分析本案例。
分析:从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来看,有新华路小学、学生及其家长。
从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客体来看,是一种学校具体的管理行为。
从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来看:第一,新华路小学的“改革”举措直接违反了《教育法》的规定。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中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同时规定,学校应当“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声讯电话费显然不是“国家规定的费用”。
第二,“改革”举措还与《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相违背。
“一些老师改变当面给学生布置家庭作业的做法,而是直接在声讯台录音留言,让学生拨打查询”,这与教师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相抵触。
《教师法》第八条中规定,教师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这里的“教学计划”、“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理所当然包括当面为学生布置和评改作业的任务。
第三“改革”举措直接侵犯了受教育者的权利。
《教育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这里的“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当然包括获得作业进行练习巩固,以及获得对作业的反馈评价等活动。
因此,学生有权利从教师处直接得到作业。
2.案例二:学校侵犯教师权利案某小学教师李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
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李某的教师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李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请依法分析教师李某和学校的行为。
分析: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李某不仅有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也有监督学校管理活动的权利。
案例中李某因其正当行动而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李某教育教学权及监督权的侵害。
李某可依据《教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3.案例三:找人替考自身难保——宁夏10名体育考生被取消高考资格在宁夏因原市5月11日举行的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考试中,有10名考生找人替考铅球项目,严重违反了考试纪律。
5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这10名违纪考生今年的高考资格,并从下一年起3年内,不准这10名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由于非典的影响,今年宁夏高考体育专业术科考试由各地级市组织进行。
5月10日至11日,来自因原市6个县(区)的550名考生,在原州区体育场进行了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术科的考试。
在5月11日上午举行的铅球项目考试中,监考老师发现西吉县、海原县、隆德县、彭阳县、原州5县(区)共有10名考生由别人替考,严重违反了考风考纪。
因原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立即向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反映了这一问题。
请依据《教育法》分析本案10名同学的违法行为。
分析:《教育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是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也为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民受教育机会均等的权利提供了可能。
因此,国家教育考试制度要在法律上保障其权威性、公正性、科学性。
《教育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本案例中,宁夏10名考生的行为属于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的作弊行为,违反了教育考试制度的有关规定,无视公平性原则,是对他人公平教育权利获得的一种侵犯,应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