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保密委员会工作制度
保密委员会设置及职责要求范本
保密委员会设置及职责要求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保密责任,健全保密工作机制,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与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法人组织。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做好保密委员会的设置和工作。
第四条保密委员会是由单位领导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保密工作负责人组成的工作机构,是单位保密工作的领导核心。
第五条保密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保密制度和规程,并组织贯彻执行。
第六条保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保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监督检查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保密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涉及保密工作的重大决策、措施等进行审核和决策。
第八条保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评估,检查保密工作的隐患和漏洞,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保密委员会的设置第九条保密委员会是由单位领导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保密工作负责人组成的工作机构。
第十条保密委员会的设置原则:(一)保密委员会应当统一领导、集中协调,不得设置分支机构。
(二)保密委员会应当具有相应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保密委员会应当由单位党委或者总工会、团委(青委)、妇委会主持工作。
(四)保密委员会成员应当由单位领导确定,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保密工作负责人。
(五)保密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保密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保密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一)保密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工作。
(二)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 负责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保密制度和规程。
2.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保密制度。
3. 研究解决本单位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监督检查本单位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核和决策涉及保密工作的重大决策、措施等。
6. 定期组织安全评估,检查保密工作的隐患和漏洞。
保密委员会设置及职责要求
保密委员会设置及职责要求
保密委员会是一个组织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保密工作的机构,其设置和职责要求如下:
1. 设置:保密委员会由组织内部指定的成员组成,包括保密工作专家、领导或者特派人员等。
2. 职责:
a. 制定保密规章制度:保密委员会负责制定组织内的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保密工作的科学性和一致性。
b. 制定保密政策:保密委员会负责制定组织的保密政策,明确保密工作的目标和原则,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c. 组织保密培训:保密委员会负责组织内部的保密培训活动,提高组织成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保证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d. 监督保密工作执行:保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检查组织内部的保密工作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保密漏洞和安全隐患。
e. 处理保密事件:保密委员会负责处理组织内发生的保密事件,包括保密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和处罚,维护组织的信息安全和利益。
f. 维护保密网络:保密委员会负责维护组织的保密网络系统,加强对外攻击和渗透检测,防止机密信息被泄露和窃取。
g. 向上级报告保密工作情况:保密委员会负责向组织上级报告保密工作的情况和成效,提出关于保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以上是保密委员会的一般设置和职责要求,具体的设置和职责可能根据组织的性质、规模和需求而有所不同。
工会制度汇编
工会制度一、议事制度1、集体领导原则:凡属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须由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主席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向工会委员会报告.2、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委员会里,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坚持大局观念,一旦形成决议,必须坚决执行,共同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3、分工负责原则:工会委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决定,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4、保密原则:工会委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凡委员会内部讨论的问题,并明确保密或者没有传达任务的问题,必须保守机密,不得随便外传,否则视为违反纪律.二、民主选举制度1、工会各级领导机构,都由民主选举产生.2、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3、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⑴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⑵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⑶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4、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中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5、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反复酝酿,充分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6、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7、成立或撤销工会组织,必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会组织,也不得把工会组织的机构撤销、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三、发展会员及会员管理工作制度1、凡医院在职职工,承认工会章程,本人自愿申请,均可加入工会组织,成为工会会员.2、职工加入工会,须到工会填写入会申请书,交所在工会小组讨论通过,由工会小组长报医院工会委员会审批.工会主席对入会或转会申请签字.3、工会委员会每季度研究一次发展会员工作.研究同意后,通知本人到工会办理入会手续,建立会员档案.会员的会籍从工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4、调入人员,可待分配到科室后,再办理入会或转会手续.5、调出人员,须持调出介绍信办理转会手续.转会手续直接到工会办理,由工会工作人员负责通知其所在工会小组,并注销会员档案.6、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提出退会申请,经由所在工会组织提出,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7、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仍不改正,视为自动退会.8、凡犯有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经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其会籍.9、工会会员调离本单位,其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到新单位.调入本单位的会员,其会员关系应同时转入.10、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只要具备入会条件,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续.四、会议制度1、工会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学习工会章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讨论决定有关问题,审议通过有关决议,通报情况,部署工作.特殊情况,随时召开.2、工会委员会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须有2/3以上委员会员到会方可进行.会议实行签到制,由到会的人员本人签字,不得委托他人代签.3、工会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形成决议后,应坚决执行.4、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严肃认真,高度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不得大声喧哗扰乱会场秩序或交头接耳、擅自出人会场.会议开始后,要关掉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5、会议由专人记录.会议记录年终存档保存.6、相关会议召集人应经常检查、落实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各项决议落实到位.五、提案工作制度一会员职工代表通过提案等方式履行职能,协助领导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促进医院协调快速发展.二提案工作的方针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会员职工代表要把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成效作为工作重点,积极稳妥地开展提案工作.三医院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办理提案工作,督办重点提案,促进提案建议逐步落在实处.四工会组织要不断健全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加强与承办部门的沟通协调和督促检查,提高提案办理实效.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提案工作影响.五提案应在广泛征求会员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1人提出,3人或3人以上签名提交,并使用统一格式.六提案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围绕医院改革与发展的大事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提案应注重调查研究,力求简洁、准确.六、会员职工代表培训制度一会员职工代表上岗前要进行培训.二工会委员会每年对会员职工代表培训不少于两次.三培训内容:如何提交高质量的“职工提案”;如何审议和讨论医院提交职代会的大会议题;如何讨论医院改革方案及奖金分配方案;如何决定职工集体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如何审议其它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问题以及如何评议各级领导干部等等.七、信息沟通制度一加强工会组织内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工会委员和各工会小组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配合,对工作中需要相互配合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互通情况,积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二做好信息收集和上下交流工作.宣传教育委员要做好经常性的督促、信息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及时编发工作简报.重要信息和带有普遍性的信息,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组织报告.三建立请示回复制度.对工会委员、小组长请示的一般性问题,工会相关方面负责人会同有关领导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后,由工会专职人员以工会名义予以回复;对请示的重大、敏感问题,由工会负责人提出答复意见,报医院领导或上级工会研究批准后,以医院或上级工会名义予以答复.八、信息宣传工作制度一工会信息工作要做到“五必报”,即:职工群众对党和国家和重大方针政策的反映及贯彻执行情况必报;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必报;工会工作中的重要决定和重要情况必报;突发性重大事件和重大恶性事故必报;工会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必报.二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信息,各工会小组要建设好畅通的信息报道通道.工会小组长思想要敏锐,对会员所反映的信息要一准——事实准确;二快——力争最快速度上报.三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宣传医院改革、发展、建设取得的新成就,及时报道、传扬好人好事,树立医院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四工会宣传教育委员要经常督促各小组报送信息,定期汇总、总结各类信息,凡上报的有价值、有指导意义的信息,要及时予以转发上级工会或医院工作简报.九、学习教育制度一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以及适合会员职工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调动工作积极性.二学习教育活动要有针对性,保持经常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学习政治、相关法律法规同业务知识紧密结合起来,学以致用,相互促进.三以集中学习教育同个人自学相结合.工会委员会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工会小组每月开展一次学习教育活动.提倡个人自学,领导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四学习教育活动要有记录,有考勤签到,不能参加者要提前请假,要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五重大节日、纪念日要有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凝心聚力,激发会员职工爱党、爱国、爱院、爱岗感情,增强理想信念和责任意识,促进工作.六会员职工参加学习教育和文体活动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十、工会档案管理制度一按照科学、规范管理的要求,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由工会工作人员负责整理立卷归档.二档案归档要及时、完整,正文与附件齐全,字迹工整、清晰,并根据不同性质设置文件夹,以便保管、查阅和整理归档.三每年年终整理后,装订留存.需向档案室移交的,要按规定移交医院档案室保存.四工会会员档案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上级工会有关要求妥善保管.十一、图书、文体用品借阅使用管理制度一凡院工会会员均可从工会借阅图书和文体用品.二借阅图书和文体用品须办理借阅证,凭借阅证借阅图书和使用文体用品.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再借阅使用时,到工会办理退还押金手续,同时收回借阅证.三图书和文体用品只限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随意使用.集体活动使用公共物资,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打借条借用,不需缴纳押金.四图书和文体用品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七天,逾期不还,视为丢失.借阅图书、文体用品如有损坏,要酌情赔偿,丢失者将按原价赔偿.五要爱惜公物,注意安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十二、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医院职工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能力,增强医院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切实保证院长任期目标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使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和监督行政领导,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机构.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接受医院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医院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应保证院长在医院中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积极支持院长行使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的职权;院长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行使职权.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职权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定期听取和审议院长的工作报告,对医院发展规划、工作方针、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重大技术改革和技术引进计划、自由基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查同意或者否决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的规章制度.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采用代表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表决.四、评议、监督医院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对工作卓有政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于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罢免或降级.对不负责任或者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直至撤职.第六条院长对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院长应当按决定执行,并可报告上级主管机关.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对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建议院长加以修改,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可以报告上级工会.院务会应有职工代表包括工会主席参加.第三章职工代表第八条职工代表的产生.一、是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本院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二、职工代表以科室为单位,依照职工代表的条件和分配的代表名额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三、院级领导干部,分配各单位参加选举,并参加选举单位的活动.四、职工代表在基层单位产生后,须经各级党组织审核,并报职工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小组,经审查批准后方为有效.第九条职工代表的组成.一、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占全院职工数的7%左右.职工代表应有医护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职工组成,院科室行政领导干部一般为职工代表的五分之一.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的比例.为了吸收有经验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也可以在全院、科室范围内,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一部分代表.二、出席院职工代表大会,以支部为单位组成代表团组,代表人数少的单位,可以合组代表团组.各代表团推选团组长一人,副团组长一人,并使代表人数划分为若干代表组,各代表组推选正、副组长各一名.第十条职工代表的任期.一、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两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二、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和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三、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因院内工作调动,代表资格仍然有效;调出院外,代表资格自动取消.四、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如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即为当然会员代表.第十一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医院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提案和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医院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第十二条职工代表的义务.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第四章组织制度第十三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由工会主席主持会议.工会主席的职责是;主持大会的召开,讨论决定大会的议程,重要文件和事项,审议大会的决议和重要决定.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一年召开一次.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院长、院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医院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本院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与院工会委员会第十七条院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把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结合起来召开.第十八条院工会委员会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三、主持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四、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五、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治、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六、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七、组织医院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十三、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会的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单位工会的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要定期听取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对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第二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相同,即为3或5年,会员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全体会员大会.会员大会与院代表大会职权相同.第三条实行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两会结合的,会员代表可以兼任职工代表.会员根据工会章程规定,有随时撤换其所选的代表之权利.第二章会员代表的产生第四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的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第五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第六条代表为会员的7%---10%第六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单位中的工人会员代表和医护人员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总数的60%以上,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第七条会员代表应由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的侯选人,由其所在工会组织,按照工会确定的代表侯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第八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第九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每张选票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第十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侯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为正式代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侯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侯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第十一条工会代表大会选出后,应将代表名单提交工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工会代表大会不投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补选的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第十二条会员代表的任期与基层工会代表大会届期一致,从每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完成为止.会员代表可以连选连任.第三章会员代表的职权第十三条会员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对工会委员会的工作、工会领导人提出批评建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第十四条会员代表的职责是:一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二积极参加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的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三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民主选举工作.第四章会员代表大会的内容和召开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有工会委员会筹备,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或提前召开会员大会.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召开换届改选的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方案需经院党委讨论同意,并经上级工会审批.第十六条提交工会代表大会审议的内容主要是:一工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二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工会重大活动和职工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四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通过罢免、撤换不称职的委员、经费审查委员或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五民主评议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六工会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第十七条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应做好各项会前准备:进行调查研究,确定大会议题;将议题及早告知代表,请代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草拟大会文件,准备有关材料等.第十八条大会由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在召开换届改选的大会时应选举主席主持会议.大会应按照预定的议程进行,鼓励和支持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如有必要,工会委员可就某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向代表大会介绍,供到会代表充分讨论.对需要做出决定的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工会__保密工作制度
工会保密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工会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原则(一)保密工作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工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保密职责,加强保密管理,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条保密内容(一)工会组织的内部文件、资料、档案以及其他涉及工会工作机密的信息。
(二)工会组织与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之间交流的秘密信息。
(三)工会组织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论坛等活动中的秘密内容。
(四)工会组织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中的秘密条款。
(五)其他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四条组织机构(一)各级工会组织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负责本级的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
(二)各级工会组织应当按照层级关系,对下级工会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保密职责(一)各级工会组织的保密工作机构负责本级的保密工作,对本级工会的保密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保密职责,保护工会工作秘密。
(三)各级工会组织的保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
(四)各级工会组织的保密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对保密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保密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六条保密管理(一)各级工会组织应当明确保密范围,对涉及国家秘密、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工会组织合法权益的信息,依法予以保密。
(二)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审批、保密登记、保密传输、保密存储、保密销毁等制度。
(三)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及保密的信息时,应当依法采取保密措施,确保信息不被泄露、篡改或者丢失。
(四)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发现保密信息泄露、篡改或者丢失等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上级工会组织的保密工作机构报告。
第七条保密审查(一)各级工会组织在举办会议、培训、论坛等活动时,应当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活动中的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工会组织合法权益。
工会工作制度文件
工会工作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在企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和维护者。
第三条企业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团结职工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为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福祉作出贡献。
第四条企业工会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民主集中、服务职工、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五条企业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工会组织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
第六条企业工会组织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工会日常工作。
第七条企业工会应设主席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主席一人,兼职或不设专职,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企业工会组织应设必要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负责工会某一方面的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工会委员会任命。
第九条企业工会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企业工会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企业工会组织应建立工会工作档案,完整记录工会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章工会工作任务第十二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企业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对企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参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监督企业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四)协助企业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职业技能;(五)组织职工开展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六)做好职工福利工作,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七)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和专项协议;(八)指导职工合理消费,维护职工的消费权益;(九)完成职工群众委托的其他任务。
工会建立工作制度
工会建立工作制度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和维护者。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在企业中的作用,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工会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一、工会组织制度1. 工会组织的建立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选举产生,定期换届。
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 工会组织应设立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下属机构,分工负责各项工作。
工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委员若干人。
3. 工会组织应按照会员人数和地域分布设立工会基层组织,基层工会组织是工会工作的基础,负责组织职工开展各项活动。
4. 工会组织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工会委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
二、工会工作制度1. 工会工作应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
2. 工会工作应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保障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审议企业重大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等。
3. 工会工作应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 工会工作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 工会工作应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职工全面发展。
6. 工会工作应积极参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劳动矛盾,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三、工会经费管理制度1. 工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企业拨付、上级工会拨付、其他合法收入等。
工会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接受会员监督。
2. 工会经费的使用主要用于职工福利、职工教育培训、职工活动、工会活动经费等方面。
3.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总工会机关保密工作汇报
---------------------------------------------------------------范文最新推荐------------------------------------------------------总工会机关保密工作汇报市总工会为迎接市委保密局安全保密工作检查,近日对所有部室计算机、移动储存介质及办公网络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自查,下面将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一、组织领导市总工会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
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十分重视,把它做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将它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并专门设有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单位的保密工作,组长由一把手亲自担任,成员是各部室负责人和档案员,同时做到了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
对保密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和经费,领导班子都能够给以重视和支持,保证了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二、计算机保密管理现状本单位共有办公电脑30台,阅览室电脑20台,所有电脑都安装了杀毒软件,定期杀毒与升级。
对于涉密计算机的管理,都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专人从事计算机保密工作管理。
对于非涉密计算机的管理,设置了开机密码,并做到定期更换,做到出门关电脑,同时明确非涉密计算机不得处理涉密信息。
对于移动储存介质的管理,原则上由个人自行管理,但有涉密文件的都规定必须由专人管理、单独保存,严禁携带有涉密内容的移动储存介质到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上加工、储存、处理文件。
1 / 19到目前为止,我单位未发生过一起计算机泄密事故。
三、计算机保密工作落实情况1、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规范管理为构筑科学严密的制度防范体系,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明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计算机保密管理的能力;二是严格涉密信息流转的途径,弥补管理上存在的空挡;三是针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制定涉密信息发表审查制度,要求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保密委员会设置及职责要求范本
保密委员会设置及职责要求范本
一、保密委员会设置
1.保密委员会是组织机构内的保密工作组织,旨在加强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2.保密委员会由若干成员组成,其中包括保密委员会主任和其他委员。
3.保密委员会主任由机构领导或上级保密工作负责人任命,其他委员由机构内各部门推荐并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
4.保密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一般为两年,届满后可继续连任或重新选择。
二、保密委员会职责要求
1.组织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推进保密工作有关政策的执行。
2.跟踪和掌握组织机构内部的保密工作情况,定期召开保密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指导和组织保密培训,提高机构内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4.负责保密风险评估和保密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报告上级保密工作负责人。
5.建立健全内部保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维护机构内部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6.定期检查机构内部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7.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做好与上级保密工作负责人的沟通和联系。
8.维护机构内部保密委员会的形象和声誉,做好内外部的宣传工作。
以上是保密委员会设置及职责要求的范本,具体需要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事业单位保密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重要信息资源,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干部、职工和工会代表等。
第三条事业单位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
第四条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应当坚持保密与信息共享相结合,保护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利用。
第二章保密等级管理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保密期限等因素,合理划分信息的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四个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保密等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信息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及工作流程,确保信息的保密等级划分准确合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保密等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确保信息的保密等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机制,对不同保密等级的信息进行合理存储、传输和销毁,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保密等级的信息设置相应的访问权限,定期对信息系统和存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等级管理的监督机制,对保密等级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保密责任制度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保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强化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对保密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保密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保密法规和制度,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保密事件报告制度,对重大保密事件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防止信息泄露和其他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中的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给予惩罚,形成保密工作的正面激励机制。
保密工作制度工会
保密工作制度工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工会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工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工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原则保密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保密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工会的保密规定,确保保密工作依法进行。
(二)全面管理原则。
对工会的所有保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确保保密工作无遗漏。
(三)分级负责原则。
明确保密工作责任,实行分级负责,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四)紧急应对原则。
对泄露保密信息应当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减轻损失,防止事态扩大。
第三条保密工作内容保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会工作中的国家秘密。
(二)工会工作中的内部敏感信息。
(三)工会工作中的重要管理信息。
(四)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四条保密工作组织各级工会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负责工会的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机构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保密工作职责保密工作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实施工会保密工作制度。
(二)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会的保密工作。
(三)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报告重大泄密事件。
(四)组织保密教育和保密培训。
(五)其他应当承担的保密工作职责。
第六条保密工作制度(一)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工会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保密信息。
(二)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接触到的保密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私自复制、打印、传抄、传递、销毁或者遗失。
(三)工作人员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不得越权使用或者泄露给无关人员。
(四)工作人员在外出、离(退)休、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时,必须将所保管的保密资料全部清退还原工作单位。
第七条保密工作措施(一)加强工会文件的收发、传递、保管、销毁等环节的管理,确保文件安全。
(二)对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进行保密管理,防止保密信息泄露。
(三)加强网络保密工作,防止网络攻击、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事件。
保密委员会议事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保密委员会议事制度篇一:保密制度汇编调兵山市水利局保密工作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章守则第一条保密守则第二条国家公务人员保密守则第二章职责第三条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职责第四条保密干部工作职责第五条专(兼)职保密干部岗位职责第六条保密制度第三章制度第七条保密工作制度第八条保密工作的领导和保密专(兼)职干部工作制度第九条学习制度第十条保密检查制度第十一条调查研究制度第十二条领导及涉密人员工作制度第十三条密件、密品管理制定第十四条涉密会议保密制度第十五条保密要害部位保密制度第十六条、人事、劳资人员保密岗位责任制度第十七条、计划、统计和财务人员保密岗位责任制度第十八条、工程技术人员保密岗位责任制度第十九条、文秘人员保密责任制度第二十条、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保密岗位责任制度第二十一条、复印、打字员保密岗位责任制度第二十二条、收发、通信人员保密岗位责任制度第二十三条、小车司机保密岗位责任制度第二十四条打字复印、对外提供资料保密制度第二十五条泄密事件报告制度第二十六条水利局机关使用计算机保密工作制度第二十七条档案保密制度第四章计算机与网络第二十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第三十条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第三十一条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信息上网保密审核审查制度第三十四条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制度第三十五条电子政务内网保密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条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维修和销毁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制度第三十七条通信办公自动化保密制度第五章其他第三十八条定密工作程序第三十九条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保密管理规定第四十条涉密电子、通信、办公自动化设施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第四十二条保密人员应享受的权利第一章守则第一条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工会_保密工作制度
工会保密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保密工作要坚持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确保工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工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保密范围和保密等级,明确保密责任人和保密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加强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四条工会保密工作主要包括:(一)保密文件、资料的管理;(二)保密会议和活动的组织;(三)保密技术和信息的保护;(四)保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工会应当建立健全保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制度,明确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使用、复制、销毁等环节的要求,实行严格的登记和编号制度,确保保密文件、资料的安全。
第六条工会召开保密会议或者组织保密活动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会议和活动的安全。
第七条工会应当加强保密技术和信息的保护,对计算机、网络、通信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泄露保密信息。
第八条工会应当建立健全保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对保密事故进行及时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九条工会应当加强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保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工会应当加强对保密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工会保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职责,不得泄露保密信息。
第十二条工会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保密责任人和保密工作人员的职责,对保密工作不力或者泄露保密信息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保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华全国总工会。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区总工会保密工作制度
区总工会保密工作制度
一、本部门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保密法规,增强保密观念,强化保密意识,树立“保守机密,慎之又慎”的思想。
二、凡上级下发的党政机要文件、党内刊物、内部资料都必须认真做好收、发、传阅、清退,立卷、归档、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登记,做到事事有手续,件件有着落。
特别是对不归档的文件资料,要经由本单位造册登记后,统一交区保密局销毁,防止失密、泄密。
三、对党政机要文件、党内刊物、内部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传阅,做到“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确保核心”。
四、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摘抄的秘密文件绝对不摘抄,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五、文秘人员对各种涉密会议,在内容未公开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泄露,会议记录不得随意传阅,要专人保管。
涉密计算机要专机专网,专人使用,并设置密码保护,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六、对于各种文件、资料、报表、会议记录等要分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便于查阅。
七、外单位查阅文件,由两名以上党员干部持单位介绍信,经常务副主席同意后方可查阅。
八、打印过程中形成的衬纸、清样、废页、废件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更不得让他人乱拿。
九、除日常业务外,印章使用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盖印,不得擅自使用印章。
十、如发生丢失、泄密事故,应主动、及时地向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认真查处。
工会保密工作制度
工会保密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维护工会工作的安全和利益,确保国家秘密、工会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工作的保密内容工会工作的保密内容主要包括:(一)国家秘密: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秘密事项。
(二)工会工作秘密:涉及工会工作的内部事务,包括工会工作的计划、方案、总结、报告、会议纪要等,以及工会工作的决策、管理、服务等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商业秘密:涉及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秘密事项。
第三条保密工作组织各级工会组织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负责工会的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保密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落实工会的保密制度。
(二)组织开展工会工作的保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保密工作。
(三)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会工作中的保密事项。
(四)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和保密培训,提高职工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五)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完善保密工作流程,确保保密工作有序开展。
(六)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情况。
第五条保密工作制度(一)工会工作中的保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确定。
(二)工会工作中的保密事项,应当进行编号、登记,明确保密期限和保密范围。
(三)工会工作中的保密事项,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保密事项的安全。
(四)工会工作中的保密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解密和销毁。
(五)工会工作中的保密事项,应当在保密设施、设备中存储、处理和传输,确保保密事项的安全。
第六条保密工作纪律(一)工会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泄露工会工作中的保密事项。
(二)工会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会的保密工作制度,不得违反保密规定办理保密事项。
(三)工会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学校工会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的保密工作,确保工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会全体工作人员及兼职保密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会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保密,严格管理;2. 级别管理,分类控制;3. 责任明确,责任到人;4. 培训教育,提高意识。
第二章保密范围第四条工会保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工会工作的重要文件、资料、数据、图表等;2. 工会组织结构、人员编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3. 工会经费收支、资产情况等;4. 工会会员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等;5. 工会与其他单位、组织之间的合作内容、协议等;6. 工会工作的重要会议、活动安排等;7. 其他涉及工会工作秘密的事项。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五条工会保密措施包括:1. 保密文件、资料、数据、图表等应分类存放,指定专人保管,并设置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潮、防蛀等设施;2. 工会工作人员应当对所接触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3. 工会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制、转发保密信息,确需复制的,应当经保密负责人批准;4. 工会工作人员在对外交流、合作中,不得泄露保密信息;5. 工会工作人员离职、调离时,应当将所掌握的保密信息清单上交保密负责人,并签订保密协议。
第六条工会保密工作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 工会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2. 工会工作人员及兼职保密工作人员应参加保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3. 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七条对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2. 记过;3. 降级;4. 撤职;5. 解除劳动合同。
总工会机关保密工作汇报
总工会机关保密工作汇报一、组织领导市总工会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
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非常重视,把它做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将它同业务工作同打算、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并特地设有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单位的保密工作,组长由一把手亲自担当,成员是各部室负责人和档案员,同时做到了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详细抓。
对保密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和经费,领导班子都能够给以重视和支持,保证了日常工作顺当开展。
二、计算机保密管理现状本单位共有办公电脑30台,阅览室电脑20台,全部电脑都安装了杀毒软件,定期杀毒与升级。
对于涉密计算机的管理,都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详细负责,并指定专人从事计算机保密工作管理。
对于非涉密计算机的管理,设置了开机密码,并做到定期更换,做到出门关电脑,同时明确非涉密计算机不得处理涉密信息。
对于移动储存介质的管理,原则上由个人自行管理,但有涉密文件的都规定必需由专人管理、单独保存,严禁携带有涉密内容的移动储存介质到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上加工、储存、处理文件。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未发生过一起计算机泄密事故。
三、计算机保密工作落实状况1、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规范管理为构筑科学严密的制度防范体系,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我们主要实行了以下措施:一是仔细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明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增添依法做好计算机保密管理的'力量;二是严格涉密信息流转的途径,弥补管理上存在的空挡;三是针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规范等问题,准时制定涉密信息发表审查制度,要求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掌握、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2、以催促检查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为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准时发觉计算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领导班子非常重视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工作的催促检查,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像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状况、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状况以及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实行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总工会保密工作总结:纵深推进,全面完善
总工会保密工作总结:纵深推进,全面完善总工会保密工作总结:纵深推进,全面完善一、前言保密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保密工作的难度和艰巨性加大,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也变得日益明显。
总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组织,在做好职工工作的同时,也必须要加强保密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利益。
本文旨在总结总工会保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推进保密工作的纵深发展,完善保密工作的各项制度,为总工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总工会的保密工作回顾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组织,总工会的保密工一直是非常重视的。
本着“保密为本、管理为重、教育为先、宣传为辅”的原则,总工会一直在积极推进保密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保密工作的水平。
在工作中,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不同工作领域制定了相应的保密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制度体系。
其制度包括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保密责任制度、保密教育制度、保密审核制度、保密紧急处置制度、保密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等,做到了从源头到终端的全程保密控制。
通过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总工会的保密工作逐步得到了体现和加强。
在机密等保范围内非密责任人的保密意识得到明显提高;非密工作与重要保密工作区分开来,工作机密化程度有所加强;保密档案得到妥善保管和管理,避免了信息泄露;保密宣传和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提高了职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三、总工会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员工保密意识不强,管理不到位。
2.保密设备和技术水平落后。
3.保密培训和宣传不足,职工保密意识培养不够。
4.保密方案和预案不完备,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5.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不规范。
以上是总工会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是需要进一步解决和加强的方面。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和不足,是当前需要我们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总工会保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1.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建立现代化保密管理体系。
工会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合浦县总工会保密工作自查报告》合浦县总工会保密工作自查报告根据合浦县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合密办[2006]6号)的部署和要求,我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我会保密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我会的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与机构队伍建设我会领导班子十分重视保密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并专门设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会的保密工作,组长由我会副主席王亚凤担任,成员是各部股负责人及办公室人员,切实做到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
对保密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和经费,我会领导班子都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支持,保证了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8月份由于人事变动,我会对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作了调整,组长改由新任副主席吴桂荣担任。
今年尽管我会人事变动较大,但我会坚持做到保密工作机构健全、保密工作队伍不散,保密工作人员及时调整和补充,做好工作交接。
二、我会的保密工作开展情况1、我会的保密重点部门、要害部位的保密工作情况经我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会人秘股、档案室等两股室是保密重点部门和部位。
这两股室接触密源广、涉密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这两股室的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防止失密、泄密。
多年来,两股室的规章制度健全,保密观念强,措施得力,落实较好。
如:档案室制定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查、借、阅档案手续齐备;人秘股有保密守则及管理办法,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注销都严格按照县保密局的规定办理,形成了一整套制度、规定,管理渠道畅通。
保密人员有变动后,及时要求他们参加保密知识培训,提出做好保密工作的要求,并指导做好日常的保密管理工作。
2、我会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保密工作情况近年来,由于形势发展,工作需要,我会为各部股配备了电脑(电脑均不接入互联网)及相关的设备,如软盘、U盘、光盘等“三盘”。
为加强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安全保密工作,我会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每台电脑系统都安装有杀毒软件,防止病毒入侵,造成文件资料的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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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县总工会的机要保密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二、总工会设立保密领导小组,由主席任保密领导小组组长。
办公室设专职机要保密员一人,其它各部门设兼职机要保密人员一人,具体负责各部门的日常保密工作。
保密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宣传工作,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保证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三、坚持执行机要文件只发组织、不发个人的原则,文件收发由办公室指定保密工作人员管理,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四、文秘人员要加强对秘密文件材料的管理,不宜公开的文件材料不得外放,也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打印核对的清样,油印的废纸应该及时销毁。
五、为保证机要文件能及时阅办,提高工作效率,送有关领导(部门)阅办的文件,应抓紧时间阅办,离开办公室应将机要文件退还保密管理员,以防止文件泄密,丢失。
六、机要文件不得带出办公室阅读,不得随意从文件夹中取出文件留用,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到社会上营业性场所打印或复印。
七、“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不准翻印,不准扩大
阅读范围,不准私自抄写,如工作需要必须复印时,要经发文部门负责人批准,上报机关“机密”“秘密”级文件,需要复印时,必须经本局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复印,复印的文件要严格控制份数。
并办理登记手续,复印件要和原文一样进行严格管理。
八、工会的计算机不能存储绝密、机密、秘密文件、资料。
九、禁止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严禁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函件传递秘密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