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文件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文件深宝教〔2008〕73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关工委200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中小学校,各级教育关工委:现将《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关工委2008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关工委2008年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七大精神和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为新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立德树人为基本任务,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的民族精神系列活动为载体,动员社会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重点1.积极参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更新新时期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机制;2.全面开展“激情奥运·阳光校园”读书征文系列活动;3.继续实施“民族精神代代传”校外教育活动;4.指导学生开展以“辉煌岁月30年——身边变化看深圳”校外调查活动;5.探索弘扬“国学”教育的试点指导工作。
三、主要内容1.宝安区教育关工委的全年工作要结合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当前开展的思想大讨论,通过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和各级关工委组织离退休教师,积极参与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分析教育系统关工委的工作现状,调研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动态,解放思想,积极创新,在“围绕中心”上齐心协力,在“配合补充”上开动脑筋,在“因地制宜”上发挥优势;在“量力而为”上树立信心;在“立足基层”上注重校外;在“注重实效”上务实创新,构建具有宝安教育系统特色的关工委工作体系(全年每月工作重点见附件1)。
2.完善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
进一步完善全区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建立健全教育局、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和学校关工委三级网络的组织机构,动员、组织更多的离退休教师参与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工作。
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系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聘任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系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聘任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6.12.05•【字号】深人发[2006]85号•【施行日期】2006.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系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聘任办法》的通知(2006年12月5日深人发〔2006〕85号) 现将《深圳市教育系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聘任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教育系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聘任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领导班子成员管理机制,优化领导班子队伍组织配备,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聘用聘任实施细则》(深人发〔2005〕4号),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系指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
第二章聘任第三条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聘任按现行干部任免权限管理。
聘任人选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与其签订聘任协议;聘任人选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由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聘任协议书。
聘任协议书内容包括聘期、职责权限、工作目标、履职要求、待遇、奖惩、执行协议的责任及其他必要的约定事项。
第四条聘任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拟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辛勤工作,做出实绩;(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校的教育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学校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七)小学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学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八)聘任行政管理类第三职级职位,须任行政管理类第四职级职位两年以上;聘任行政管理类第四职级职位,须任行政管理类第五职级职位3年以上;(九)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十)选拔聘任领导班子成员,男一般在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十一)符合回避制度;(十二)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宝安区教职工辞职、辞退管理暂行规定
宝安区教职工辞职、辞退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我区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优化人员结构,保障用人单位自主权和个人择业自主权,促进教职员工的合理流动,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1997年2月26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深府〔1994〕41号)和《关于〈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宝人〔1995〕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宝安区教育系统中在编在岗的教师和职工(以下简称教职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辞职,是指各类公办学校的教职员工自愿申请并经批准辞去工作,与所在单位脱离工作关系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各类公办学校依本规定解除与本学校教职员工工作关系的行为。
第二章辞职第四条办理教职员工辞职应符合有利于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和更好地发挥人才作用的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得辞职:(一)国家和省、市重点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所承担的任务未完成或尚无人接替的;(二)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束的;(三)教师及校医在深圳市从事专业工作未满15的;(四)市外调入或分配在学校工作未满5年的或与单位订有服务合同而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五)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归属问题未解决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辞去现职:(一)在本单位用非所学,用非所长或因其它原因使用不当,不能充分发挥专长,所在单位不予调整又不同意调出者;(二)因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进行优化组合或撤并等原因而出现的富余人员;(三)有其他正当理由。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辞去公职:(一)创办民间科技企业或私营企业的,以及从事个体经营的;(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定居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宝安区教育系统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宝安区教育系统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为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区教育系统各类影响教育教学稳定的矛盾纠纷情况,认真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我区教育教学工作稳定。
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有关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主任:区教育局局长副主任:区教育局党委书记、教育督导室主任成员:区教育局副处干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群团办主任担任,成员:局机关科室长、各街道教育办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群团办,电话:27755696,传真,27786739二、教育局职能科室责任分工在区教育局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按科室职能分解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职责。
办公室(党办、信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向区相关部门报送教育系统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接待处理群众到局机关的上访、转送、交办、督办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组织开展信访隐患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集体上访的发生。
人力资源科、教育工会:负责组织协调排查、调处教师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苗头,维护教职工队伍稳定。
基础教育科:负责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调处群体性学生上访矛盾,维护教育教学的稳定环境。
成人职业教育科:负责组织协调排查和调处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成人教育办学机构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和调处因社会成人办学机构非法办学引发的矛盾纠纷。
计财审计科:负责组织协调排查学校教育收费行为和告知义务、保障教育经费依法收支。
社管办:负责组织协调排查和调处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中存在的矛盾纠纷,排查非法办学行为,全面、准确掌握情况,维护民办学校的稳定秩序。
群团办:负责组织协调区教育局维稳及矛盾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教育系统学校维稳综治情况,快速、及时地化解和处理不稳定因素;督办各项维稳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责任制落实。
陈用娇、深圳市宝安区潭头小学人事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陈用娇、深圳市宝安区潭头小学人事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2.31【案件字号】(2021)粤03民终1244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邢蓓华蔡雪燕彭建钦【审理法官】邢蓓华蔡雪燕彭建钦【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用娇;深圳市宝安区潭头小学【当事人】陈用娇深圳市宝安区潭头小学【当事人-个人】陈用娇【当事人-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潭头小学【代理律师/律所】刘忠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吴佳颖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邹俊岳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忠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吴佳颖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邹俊岳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忠吴佳颖邹俊岳【代理律所】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陈用娇【被告】深圳市宝安区潭头小学【本院观点】双方确认陈用娇在2015年9月至2018年7月期间未到潭头小学上班,其中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1日办理了病假请假手续。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新证据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查明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双方确认陈用娇在2015年9月至2018年7月期间未到潭头小学上班,其中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1日办理了病假请假手续。
双方存在争议的是2015年12月2日至2018年7月期间,陈用娇未到岗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请假手续。
陈用娇所提交的微信等聊天记录并不足证明其依照规定向潭头小学履行了请假呈批手续,陈用娇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故本院认定2015年12月2日至2018年7月期间陈用娇处于缺勤状态。
陈用娇主张潭头小学的诉求均已超过诉讼时效。
但陈用娇未在劳动仲裁及一审期间提出时效抗辩,在二审时才提出时效抗辩,故对该抗辩,本院不予支持。
宝安区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工作管理办法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文件深宝教〔2007〕189号关于印发《宝安区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现将《宝安区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安区教育局二○○七年六月七日宝安区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老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离退休教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贯彻落实《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计划》,根据《广东省老龄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老教师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把离退休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二、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1.在区教育局党委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教育局内设老干部管理中心,全面负责我区离退休教师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
2.区离退休教师协会是经区民政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是区教育局。
区离退休教师协会是我区离退休教师的群众组织,是我区离退休教师生活管理服务工作的一个大家庭。
区离退休教师协会下面以街道(部门)为单位成立工作组,以学校为单位成立活动小组。
全面负责我区离退休教师的管理、服务和活动工作。
3.各街道(学校)在街道(学校)的领导下,指定一位中层以上干部为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责任人,联系配合各工作组和活动小组,做好本街道(学校)的离退休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
4.在区教育局老干部管理中心的指导下,组成以区离退休教师协会为平台,各街道(学校)工作组为主体,各学校活动小组为基本单位的三级管理网络。
实行统一指导,分组管理,各尽其职,互相配合的管理模式。
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三、经费的管理与使用1.离退休教师的工资、社保、福利等,按现行财务渠道,由区财政负责,各街道(部门)落实.2.离退休教师的综合活动经费,按当年政府财政预算标准和开支科目由区财政负责,各街道(学校)按年度退休人数分一至二次统一划拨到各工作组.由各工作组统一管理和使用.3.非生产性福利待遇,离退休教师与单位在职人员同等享受,由单位(学校)负责落实.4.区离退休教师协会和局机关、宝城工作组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费用由区教育局负责,各街道工作组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费用由各街道负责.四、管理职责(一)区教育局老干部管理中心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宝安区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工作管理办法
宝安区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工作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国的老龄化趋势加剧和人口红利减弱,离退休教师的数量逐渐增加,因此对于离退休教师工作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更好地发挥离退休教师的作用,宝安区教育系统制定了本《离退休教师工作管理办法》。
二、离退休教师的权益保障1.奖励政策宝安区教育系统将对于离退休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政策,以鼓励他们继续为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这包括对于在离退休教师的优秀成果进行表彰,设立离退休教师奖金,给予一定的荣誉称号等。
2.福利待遇离退休教师享有与在职教师相同的基本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同时,他们还享有照顾年龄和身体条件的特殊待遇,如提供定期体检、养老院安置等。
3.继续教育和培训宝安区教育系统将为离退休教师提供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机会,以保持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知识更新。
他们可以参加各种学术讲座、研讨会和培训课程,以保持与时俱进。
三、离退休教师的工作安排1.工作分配离退休教师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能力,选择参与一些教育工作。
教育系统将根据他们的专业背景和特长,安排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供他们选择。
2.兼职工作对于那些愿意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离退休教师,宝安区教育系统将提供兼职机会。
他们可以到各个学校兼授课程,给学生提供指导和辅导,并与在职教师展开合作。
四、离退休教师的交流活动1.学术交流宝安区教育系统将定期组织离退休教师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分享研究成果和教学经验。
通过这种交流,可以激发离退休教师的热情,并促进他们之间的相互学习与合作。
2.文体活动教育系统还将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如乒乓球比赛、书法展览等,为离退休教师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才艺和放松身心的平台。
这不仅有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也增强了他们之间的凝聚力。
五、离退休教师的档案管理宝安区教育系统将建立完善的离退休教师档案管理系统,对他们的个人档案进行妥善保管。
这不仅有助于全面了解离退休教师的职业背景和经历,也方便将来的信息查询和调用。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08.12•【字号】•【施行日期】2013.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2013年8月12日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局直属单位(学校)中层干部规范管理,完善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层干部为局直属单位(学校)内设机构的正副职领导。
第三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备案制度,具体日常管理工作由单位(学校)负责。
第二章选拔原则与条件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五条中层干部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具备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和必备的群众基础,有明显的工作实绩;有以身作则、团结同志的良好作风。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具备以下资格:(一)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二)七级管理岗位,须在八级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或已聘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连续聘满4年以上,目前仍在聘的;(三)八级管理岗位,须在九级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或已聘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连续聘满4年以上,目前仍在聘的;(四)九级管理岗位,须在十级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或已聘在初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五)十级管理岗位,须已聘在初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六)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七)身体健康,无不适合所担任岗位职务的疾病。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委员会会议纪要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委员会会议纪要深宝教党纪…2008‟6号6月19日,局党委书记吉毅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纪要如下:一、中心组学习。
(一)学习胡锦涛在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认为,这次会议是在国际国内形势出现不少新的复杂因素、党和国家工作面临不少新的严峻挑战的情况下召开的。
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提出了做好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筹办北京奥运会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会议强调,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党的中心任务,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引导广大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增强忧患意识,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学习《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全国党建研究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会”综述。
会议认为,要深刻理解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七大提出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党的建设改革创新,是时代发展进步的迫切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伟大事业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要认真领会十七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的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认真落实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统一、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的统一、发扬优良传统与坚持开拓创新的统一,结合教育发展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党的各方面建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不断提高引领教育发展的能力和执政水平。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文件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文件深宝教…2007‟166号关于印发《宝安区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现将《宝安区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宝安区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实施方案为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深圳市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办法》,解决我区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我区教育信息资源的应用水平和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教育信息化助推学校软实力均衡发展”为战略目标,进一步优化我区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软硬件环境,建立资源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调动教师运用信息资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建设适合新课改需求的丰富的教学资源体系,并通过网络信息平台让各种层次的学校共享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实现网络资源交流共享与面对面师资培训的优势互补,发挥各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缩小中学与小学、中心小学与原村小之间的差距,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以及教育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益。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措施(一)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步伐,彻底解决教育信息资源访问速度过慢的瓶颈问题。
在区科技局、区教育局的共同策划和组织下,加快各街道光纤到校建设工作。
要求于2007年上半年促成新安、西乡、石岩、光明4个街道完成光纤到校建设工作,其余街道在下半年完成。
对我区教育城域网络与资源中心以及公办中小学的互联网出入带宽进行扩容。
区教育城域网络与资源中心将互联网接入带宽由10M扩容到100M,并与全区中小学构建IP-VPN网络架构,将总端口速率扩容到1G,各校速率达到10M。
(二)加大我区教育教学资源网的应用培训力度,提高本土教学资源的认知度以及使用效率。
要把教师信息资源应用能力的培训和提高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教学内容,加强教育信息资源开发队伍的培养。
首先对全区一线教师开展“宝安教育教学资源库”使用的全员培训,使100%的教师熟练利用“宝安教育教学资源库”,100%的教师在“宝安教育教学资源库”中注册有自己的帐号,平均每天至少有1小时参与共建共享。
2023年小学教师请假制度_小学教师请假制度办法
2023年小学教师请假制度_小学教师请假制度办法小学教师请假制度篇1一、请假规定1.凡请假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请假条并按程序审批。
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填写请假条的,须事后补写假条和审批。
财务室按照有关规定核发请假期间工资。
2.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旷工。
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旷工超过30天,学校按照规定辞退。
二、请假类型和时间病假:须有医院证明及相关的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等材料(10天以上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婚假:时间为4 天。
晚婚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可加假十天(含周六日),凭结婚证请假。
产假:时间为九十八天。
产妇子女出生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加假三十五天(凭独生子女证),已婚妇女在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的加假十五天,剖腹产加假三十天(凭医院证明)。
产假在寒假或暑假期内,可顺延,但不能同时享有两个假期。
婚假和产假不能合并,休假时间从请假之日起计算。
男职工的配偶晚育,享受10天陪护假(含周六日和法定假日)。
女职工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丧假:教职工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死亡,可批准五天丧假。
三、请假审批程序(一)专任教师1.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和丧假科任教师:级长—女工主任—教学主任—教学副校长—工会备案。
班主任:级长—女工主任—教学主任—德育主任—德育副校长—工会备案。
(备注:婚假和产假须提前两周提出请假申请)。
2.病假、事假半天:科任教师:级长同意并登记,每月30日汇总交财务室。
级长:德育主任同意并登记,每月30日汇总交财务室。
1天:科任教师:级长—教学主任—教学处备案。
班主任:级长—教学主任—德育主任—教学处备案。
2-3天:科任教师:级长—教学主任—教学副校长—教学处备案。
班主任:级长—教学主任—德育主任—德育副校长—教学处备案。
4-7天:科任教师:级长—教学主任—教学副校长—校长—教学处备案。
班主任:级长—教学主任—德育主任—德育副校长—校长—教学处备案。
对宝安教育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一)
对宝安教育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一)宝安教育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背景介绍宝安教育系统是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管理的教育系统,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鉴于当前的教育形势和需求,针对宝安教育下一步的工作,我提出以下意见建议:1. 提升教师专业发展•制定针对教师的培训计划,提供系统性的教育教学培训,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加强教师的研究和创新能力培养,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推动教育教学的创新发展。
2.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对学校的资金投入,提高教学设备和教材的质量,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满足学生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完善课程设置,注重学科的综合性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3. 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学校信息化管理系统,提供便捷的教务管理和学生学习平台,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和发展。
•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信息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信息素养和应用能力,使教育信息化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4. 增强家校合作•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健全的家校互动平台,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家庭环境,共同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方面的问题。
•寓教于乐,组织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活动,加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衔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5. 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制定学生身心健康教育计划,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培养学生良好的自我调节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
•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和健康饮食教育,提高学生的体质和养生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结尾通过实施上述意见建议,宝安教育可以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并培养更多优秀的学生和教师。
希望宝安教育局能认真研究和采纳这些建议,为宝安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6. 推动校企合作•建立校企合作机制,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密切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和职业发展指导,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教职工请假制度小学
教职工请假制度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小学一、请假1、老师请假2节课以内(含2节课)由年级组长审批;2、老师请假半天内(含半天)由教学处审批;3、老师请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的由副校长审批;4、老师请事假1天以上1周以内的,老师请病假1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校长审批;5、老师请事假1周以上两周以内的,老师请病假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的,由学校提出意见,报西乡教育办公室审批备案;6、老师请事假2周以上的,老师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由学校、西乡教育办公室、教育局科提出意见,报教育局指导审批备案;7、校长、支部书记请假按照《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报告的规定》进展审批;8、年级长、科组长向教学处请假,行政人员直接向校长请假,职工请假直接向办公室请假;9、请假须持书面请假条,简易请假条到教学处申领填写,上报备案的'请自行下载打印《宝安区教职工请假审批表》(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10、科任老师请假原那么上自行调好课,将所调课程报教学处备查,班主任请假除将所调课程报教学处外,还必须就班级管理方面的工作安排报德育处备查;11、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教学处和校长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那么按旷工处理。
12、老师请假工作由教学处负责管理,安排专人发放、审核、保管老师请假单,并按月统计,于次月3日前书面报送校长。
13、老师的病、事假,作为内容,纳入老师的年度、评先评优、工资的重要考核根据之一。
二、请假处理规定1、当月请事假累计1天(含1天)不扣考勤奖,请事假累计超过1天的,每增加半天扣50元。
2、当月请病假累计1天(含1天)不扣考勤奖,请病假累计超过1天后,每增加1天扣50元。
(注:3天以上请病假者要有医院医生开具的请假条为根据)3、请假未调课的,每节课扣10元代课费。
4、所有请假当月进展累计,考勤奖不够扣的,从课时津贴中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5、请假一个月以上,按上级有关执行。
自-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报告的规定
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报告的规定根据中共宝安区委《关于批转区委组织部〈宝安区领导干部离深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深宝办发〔2005〕18号)精神,为严格执行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的审批管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干部的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教育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报告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所指的干部为现任的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科培中心副处以上领导,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干部,街道教育办主任,区教育局直属单位正职,各中学校长、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二、请假报告方式离深请假报告审批分别采取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1.口头请假报告凡在工作日或节假日期间离深到国内其他地区,时间不超过2天的,应事先向上级领导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2.书面请假报告凡在工作日或节假日期间离深到国内其他地区,时间在2天以上,或出国(境)超过1天的,应提前书面请假,填写《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离深。
三、审批管理离深请假报告审批实行分级管理:1.教育局党委书记离深,向区分管领导请假同意后向区委书记请假报告;区教育局局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离深,向区分管领导请假同意后向区长请假报告;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科培中心、宝安中学、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副处级领导干部离深,向区教育局或教育督导室一把手请假同意后向区分管领导请假报告。
2.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各街道中学正职离深,须向区教育局主管领导请假;街道中学校长还需先向街道教育办报告,并由街道教育办签署意见。
3. 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科级干部离深,须向教育局分管领导请假同意后,向主管领导请假报告;科级以下干部离深,须向科室(部门)负责人请假同意后向分管领导请假报告。
4. 街道教育办主任离深,须向街道领导请假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5. 各街道小学、幼儿园正职离深,须向街道教育办主任请假。
关于印发宝安区干部学习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宝安区干部学习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现将《宝安区干部学习促进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宣传部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深圳市宝安区人事局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能力开发局二○一○年六月五日宝安区干部学习促进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干部学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新时代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我区的人才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依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深圳市干部学习促进办法(试行)》以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学习促进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增强执政意识和提高改革创新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会建设,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保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和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学习、培训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学习、培训参照执行。
第二章学习内容第四条根据我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干部特点,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心理健康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科学发展观。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党史和世情、国情、市情、区情的学习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切实掌握政治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把握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拓展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党外干部可根据自身特点开展相应的政治理论学习)。
2021《宝安区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规定》
《宝安区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工作人员的工作,激励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深圳市非国家公务员系列事业单位考核任免工作意见》(深人发〔xx〕5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宝安区公办中专、中学、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及教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学年度考核工作由区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年度考核时间一般在每年的6月10日至7月10日。
第二章原则与内容第五条考核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所在职位的职责,履行职责要求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工作实绩。
第三章等级与标准第七条考核的等级分为。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级。
第八条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基本标准: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和守则,熟悉业务,能力强,工作勤奋、有开拓创新精神,教书育人成绩显著。
称职——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和守则,业务熟悉和较熟悉,能力较强,工作积极,教书育人成绩明显。
基本称职——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和守则,工作能力及态度一般,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绩一般。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教育教学效果差。
第九条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围绕任期目标,对考核内容和标准作出细化和量化。
第四章后续工作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资晋升、奖励和辞退的主要依据,考核称职以上的,给予奖励及按有关规定晋升职务和工资;学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按规定离职培训,合格后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应予辞退。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领导干部离深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领导干部离深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9.08•【字号】深府办[2005]108号•【施行日期】2005.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领导干部离深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2005年9月8日深府办[2005]108号)《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深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深办发〔2004〕15号)下发以来,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基本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总体情况较好。
但是,个别单位负责人在执行离深请假报告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执行不够严格。
为严肃纪律,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深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严格执行政府系统领导干部离深请假报告制度的具体事项明确如下:一、离深请假报告采取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
凡在工作日或节假日期间离深到国内或其它地区,时间不超过3天的,应事先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深;时间在3天以上的,应事先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深。
出国(境)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出国(境)前提前3天以上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深。
二、离深请假报告实行分级管理。
副市长、秘书长向市长请假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向秘书长请假,并向所协助的副市长报告。
各区区长、市政府组成部门正职向市长请假,并向分管副市长报告;其它市政府直属单位正职向分管副市长请假报告。
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的其它负责同志向所在单位一把手请假报告。
凡离深需向市长、副市长、秘书长请假报告的,由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三、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请假报告并经批准同意。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离深请假报告制度。
市政府办公厅将会同监察、人事部门,对政府领导干部离深请假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领导干部,予以严肃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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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宝教〔2004〕167号
关于印发《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
请假报告的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宣传文教办,各中小学(幼儿园)、成职校,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报告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报告的规定
根据中共宝安区委〘批转区委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深请假报告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深宝字〔2004〕38号)精神,为严格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报告制度,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勤政廉政建设,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干部离深请假报告规定如下:
一、人员范围
区教育局、教科培中心、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社区教育部科室长或主任,各中学、成职校、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因公、私离开深圳市(包括节假日及休假期间)赴港澳台和出国、或在非节假日期间离深到其他地区,都须执行请假报告制度。
二、请假手续
1.离深请假报告审批分别采取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
2.凡赴港澳1个工作日或离深到国内其他地区不超过2个工作日的,请假报告人应事先口头向上级领导请假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3.凡出国(境)超过1个工作日或离深到国内其他地区超过2个工作日的,请假报告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请假报告,填写〘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审批表〙呈报上级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三、分级管理
1.区教育局各科室、教科培中心、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社区教育部、各中学、成职校正职离深,须向局长请假,书面请假须填写〘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审批表〙,批准后报局办公室备案。
(街道中学、成校校长还需先向街道办报告,并有街道办签署意见。
)
2.各街道小学、幼儿园正职离深,须向街道宣传文教办主任请假,书面请假须填写〘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审批表〙,批准后报街道宣传文教办备案。
四、干部休假
1.局机关干部休假须填报〘宝安区教育局干部休假审批表〙,由科室签署意见,局领导批准,报局办公室备案。
2.各级干部离深外出或休假期间,原则上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联络。
五、其它
1.特殊原因离深前未能及时请假报告或未能按时返深的,事后要说明理由;超过规定时间的要补填〘干部离深请假审批表〙,并说明原因。
2.对理由不充分,或不执行本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批评;对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3.凡因私外出,一律不准用公款报销任何费用或领取任何补助。
附件:
1.〘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审批表〙
2.〘宝安区教育局干部休假审批表〙
主题词:干部请假制度通知
抄送:陈广源副区长,区纪委,区委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办公室2004年9月29日印发
附件1:
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审批表
(街道中学、成校校长使用)
编号:填表时间:年月日
说明:
1.离深前将此表送局办公室备案。
2.可自行印制。
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审批表
(街道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使用)
编号:填表时间:年月日
说明:
1.此表送街道宣传文教办备案。
2.可自行印制。
宝安区教育系统干部离深请假审批表
(直属单位正职使用)
编号:填表时间:年月日
说明:
1.此表送局办公室备案。
2.可自行印制。
附件2:
宝安区教育局干部休假审批表
(局机关公务员使用)
编号:填表时间:年月日
说明:
1.报局办公室备案。
2.可由自行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