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电子商务行业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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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6.04.06•【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施行日期】2016.04.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海关监管问题公告如下:一、适用范围(一)电子商务企业、个人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零售进出口商品交易,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交易电子数据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

二、企业管理(二)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不需要提供);3.企业情况登记表,具体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海关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等。

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如需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当按照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三、通关管理(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

进出境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可以受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委托,在书面承诺对传输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

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因素及政策调控建议

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因素及政策调控建议

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因素及政策调控建议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跨境电商已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过去的几年中,跨境电商的发展得到了快速的增长,成为各国进口和出口贸易的重要形式,而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来说,跨境电商更是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然而,跨境电商的发展也受到了众多因素的影响,包括政策、物流、支付和法律等因素。

本文将主要探讨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因素,并提出政策调控建议。

一、政策因素政策因素是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不同国家的政策差异直接影响了跨境电商的发展。

在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受到了跨境税收政策的极大影响。

在2016年12月,我国颁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了跨境电商进口商品需要纳税,对跨境电商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而在其他国家,如美国和澳大利亚等,政府积极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给予进口关税减免、降低获得资金的门槛等,这些措施使得跨境电商能够更好地发展。

因此,对于我国跨境电商来说,政府应该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降低政策的限制性,鼓励更多的企业投身到跨境电商领域,推动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

二、物流因素物流环节是跨境电商的关键环节,影响跨境电商的物流因素主要有两方面:物流成本和物流时效。

受到合理的物流成本和合格的物流时效影响,跨境电商才能够更好地运转和发展。

对于物流成本而言,直接影响成本的有运输成本、通关成本和仓储成本等。

在我国,物流环节的不畅导致了跨境电商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同时跨境电商的物流时效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政府应积极推动物流业的发展,健全物流网络,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时效,会直接促进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

三、支付因素支付因素是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一大关键因素。

在跨境电商的交易中,支付环节需要保证支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支付方式能否与消费者的支付习惯相适应也直接影响消费者购物体验和跨境电商的发展。

在支付方面,不同国家的支付环境存在差异,有些国家的支付环境相对落后,导致跨境电商的付款和结算效率低下,增加了消费者的支付成本。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政发〔2016〕23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政发〔2016〕23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政发〔2016〕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加快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释放消费潜力、激发行业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4〕22号)和《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重大意义。

电子商务是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商品流通与贸易跨区域、跨行业交易,进而带动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的新型商业模式,是适应信息化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产业,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拓展市场空间和创新经营模式;有利于催生新兴业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助推区域主导产业发展;有利于创新消费需求,拓展就业增收渠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托商洛特色产业优势,培育经营主体,推动普及应用,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三)基本原则1.企业主体。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2.市场运作。

发挥民营资本效力,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谁投资、谁受益,谁运作、谁管理”。

对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看法

对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看法

财经纵横265对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看法韩喜君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摘要:随着国际化发展脚步的加快,受国外企业的影响,我国一些企业逐渐开展了电子商务贸易模式,电子商务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便利性,不仅节省了消费者大量的消费时间,还为企业带来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由于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务贸易形式不同,给我国税收政策的调整带来了一些困难,我国税收部门应不断分析研究电子商务贸易的特征制定科学的税收政策,使电子商务稳定持续发展。

关键词: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若干问题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265-01前言电子商务的兴起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大变革,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我国在电子商务方面的税收政策还不够完善,虽然一些电子商务发达国家有着丰富的经验,但不适合我国国情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不同专家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也提出了不同的建议,面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税收部门应全方面考虑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特点寻找适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需求与保证国家税收稳定的调整策略。

一、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若干问题1.电子商务征税的问题目前互联网在人们生活中的深入普及,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使电子商务朝着未来经济贸易主导方向前进,电子商务在交易性质上来看与传统的商务没有较大的区别,都是在交易过程中完成对服务、商品以及劳动等转移,电子商务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在电子商务征税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专家认为既然电子商务与传统的商务在交易性质上没有区别,应按照正常的商务税收进行征税,又有些专家认为,电子商务虽然在交易性质上与传统商务交易没有太大区别,但电子商务交易过程却不同于传统商务,因此不应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因此,近年来电子商务征税问题已经逐渐成为影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落实的关键问题之一[1]。

2.电子商务开征新税的问题电子商务在在我国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模式,面临着是否要开征新税的问题,部分专家认为电子商务既然是一种新兴的商务模式就应有针对性的对其制定新的税收政策,开征新税,另外一部分专家认为我国电子商务既然是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经验建立起来的商务模式,完全没有必要制定新型的税制,可以按照国际电子商务税制-比特税进行征税,我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比特税的应用还有待实践研究,因此,是否要对电子商务制定新的税制问题还应根据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形式与我国国情进一步讨论与研究。

2016年浙江省电子商务发展及展望

2016年浙江省电子商务发展及展望

2016年浙江省电子商务发展及展望近年来,浙江省电子得到持续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态日趋丰富,应用程度进一步普及,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全省电子商务发展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已成为全省经济的重要增长点。

浙江是全国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最集中、实力最强的地区之一,拥有阿里巴巴、淘宝(天猫)、支付宝、中国化工网等国内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

据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数据库显示:2015年,浙江省各类市场主体在这些平台上的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81万亿元,总量占全国12.9%,在各省市中仅次于广东省,位居第二;比上年增长28.7%,比全国增速低4.3个百分点。

其中,对单位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为2.08万亿元,增长23.2%,占电子商务交易额总量的74.1%;对个人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为0.73万亿元,增长47.9%,占总量的25.9%。

按交易品性质分,商品类交易额为2.55万亿元,增长25.4%,占电子商务交易额总量的90.8%;服务类交易额为0.25万亿元,增长74.4%,占总量的9.2%。

2015年,浙江省实现网络零售7610.6亿元,同比增长48.3%,总量居全国第二位,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

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304亿元,居全国首位;跨境电商实现突破,杭州成为全国首个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工业企业开展电商业务达20余万家,直接开设天猫店2.04万个,销售额达1500多亿元;382个专业市场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百货、连锁等积极探索O2O经营模式。

餐饮、住宿、旅游、金融、教育、文化、出版、家政等纷纷开展电商业务。

截止2015年底,浙江省建有各类电商产业园区204个,拥有活跃的网店100多万家。

其中,天猫旗舰店3万多家,跨境电商经营主体近4万个,带动直接就业达210万人,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电商产业体系。

2016年一季度,浙江省电子商务保持平稳增长态势,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水平全国领先。

其中,全省网络零售稳步增长,累计实现网络零售1618.37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31.93%;全省居民网络消费813.49亿元,同比增长24.27%全省在重点监测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活跃网络零售网店超过75.97万家,相当于注册零售网店总数的35.93%;全省创业创新氛围浓厚,直接解决就业岗位195.22-203.62万个,间接带动就业岗位527.26-549.94万个。

2016年3月25日国发〔2016〕21号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6年3月25日国发〔2016〕21号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6〕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6年3月25日(本文有删减)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现就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紧推动有利于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的体制创新,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着力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推动形成有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

更加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深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矫正要素配置扭曲,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企业家精神,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

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

针对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点,围绕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结构性矛盾凸显、风险隐患增多等突出困难和问题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使改革更加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更加突出基层实践和创新。

将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创新有机结合,合理安排改革试点,鼓励地方结合实际进行探索创新,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基层改革创新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蕴含的规律,推动面上制度创新。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巩政〔2016〕8号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巩政〔2016〕8号

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巩政〔2016〕8号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巩东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开放办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多模式、多区域、多主体发展,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的政策和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外贸”优进优出优势,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围绕“一带一路”、“互联网+”等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按照“市场运作、政策推动、机制创新”的总体思路,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以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为着力点和突破口,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布局,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激发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活力,使之成为我市扩大消费、推动外贸转型、打造经济升级版的新引擎和新动力。

到2020年,本市跨境电商交易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量的比重稳步提高,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居河南省前列。

二、重点工作(一)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构建中小网商、专业化跨境电商、传统外贸企业积极参与,第三方平台和自营性平台同步推进,境内外电商服务企业互动发展,卖出去和买进来有序结合的跨境电子商务多模式全面发展格局。

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备案登记管理,一经备案,业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其业务需要分别予以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报关、检验检疫、退税和结汇主体资格的相关手续,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

电商行业跨境电商进口政策解读

电商行业跨境电商进口政策解读

电商行业跨境电商进口政策解读第一章:跨境电商进口政策概述 (3)1.1 政策背景 (3)1.2 政策目标 (3)1.3 政策原则 (3)第二章:跨境电商进口监管体系 (4)2.1 监管机构与职责 (4)2.1.1 监管机构概述 (4)2.1.2 海关总署 (4)2.1.3 商务部 (4)2.1.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4)2.1.5 国家质检总局 (4)2.2 监管流程与要求 (5)2.2.1 进口流程 (5)2.2.2 监管要求 (5)2.3 监管政策变迁 (5)2.3.1 政策概述 (5)2.3.2 政策变迁 (5)第三章: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分类与税收政策 (6)3.1 商品分类标准 (6)3.2 税收政策概述 (6)3.3 税收优惠政策 (6)第四章:跨境电商进口商品质量监管 (7)4.1 商品质量检测 (7)4.1.1 检测标准与规范 (7)4.1.2 检测流程与环节 (7)4.1.3 检测机构与人员 (7)4.2 商品质量追溯 (7)4.2.1 追溯体系建设 (7)4.2.2 追溯信息管理 (8)4.3 质量风险防控 (8)4.3.1 风险评估与预警 (8)4.3.2 风险防控措施 (8)4.3.3 质量风险应急处理 (8)第五章:跨境电商进口品牌保护 (8)5.1 品牌保护政策 (8)5.2 品牌侵权处理 (9)5.3 品牌保护合作 (9)第六章:跨境电商进口物流政策 (9)6.1 物流政策概述 (9)6.1.1 政策背景 (9)6.1.2 政策目标 (10)6.1.3 政策内容 (10)6.2 物流企业资质 (10)6.2.1 资质要求 (10)6.2.2 资质审核 (10)6.3 物流监管要求 (10)6.3.1 监管主体 (10)6.3.2 监管内容 (11)6.3.3 监管措施 (11)第七章:跨境电商进口支付政策 (11)7.1 支付政策概述 (11)7.2 支付企业资质 (11)7.2.1 支付企业分类 (11)7.2.2 资质要求 (11)7.3 支付监管要求 (12)7.3.1 监管机构 (12)7.3.2 监管要求 (12)第八章:跨境电商进口个人信息保护 (12)8.1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12)8.1.1 政策背景及意义 (12)8.1.2 政策内容 (12)8.2 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13)8.2.1 技术手段 (13)8.2.2 管理措施 (13)8.3 个人信息违规处理 (13)8.3.1 违规行为 (13)8.3.2 处理措施 (13)第九章:跨境电商进口消费者权益保护 (14)9.1 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 (14)9.1.1 法律法规概述 (14)9.1.2 政策发展趋势 (14)9.2 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14)9.2.1 产品质量监管 (14)9.2.2 价格监管 (14)9.2.3 交易保障措施 (14)9.3 消费者权益纠纷处理 (15)9.3.1 纠纷处理机制 (15)9.3.2 纠纷处理时限 (15)9.3.3 纠纷处理结果公示 (15)第十章:跨境电商进口政策展望 (15)10.1 政策发展趋势 (15)10.2 政策创新方向 (15)10.3 政策影响分析 (16)第一章:跨境电商进口政策概述1.1 政策背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

20XX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修改版]

20XX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修改版]

第一篇:2016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6年(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电子商务整体数据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增长平稳步入“新常态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0.5万亿元,同比增长37.6%,增幅上升7.2个百分点。

其中,B2B市场交易规模达7.9万亿元,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2.3万亿元。

数据解读1、上半年中国宏观经济发展增速稳定,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地方政府借电商加快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2、中国电商经济已步入“新常态”,增速保持平稳增长状态。

B2B继续发力逐渐成增长新引擎。

国家政策支持、产业链重构等都促使B2B进入快速发展通道。

【更多】从业人员规模从业人员:直接和间接从业人员持续走高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截止到2016年6月,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85万人,由电子商务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已超过2100万人。

数据解读1、直接就业人员上,电商等新经济形态在多个方面改变了传统就业,如分享经济流行带来全新就业模式。

随着电商及互联网的发展,全球化就业、包容性就业、创新性就业将成为未来网络创业的趋势和方向。

2、间接带动就业人员上,伴随着电子商务的持续发展,产业链不断延伸,从中涌现出大量新职业,创造出大量的就业机会与岗位。

如电商物流、服务商、淘女郎等电商生态“新物种”的就业机会。

【更多】2016中国B2B电商行业产业链图谱【更多】B2B电商数据交易规模:行业迎暖春处于上升通道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中国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7.9万亿元,同比增长36.2%,增幅上升7.4个百分点。

数据解读1、“互联网”与工业4.0的助推使B2B迎来新发展,政策重点帮助传统企业实现信息化和互联网化,目前B2B发展需求和国家政策契合,或将为行业发展提供新动力。

2016年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2016年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2016年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中研网2016-06-17 00:26:53近几年来,特别是2012年以来,受国际经济形势总体复苏较慢、我国经济三期叠加的压力以及结构性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长总体上呈现下行的态势,那么,2016中国的宏观经济形势会是如何呢?一、2015年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回顾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严峻挑战,中国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不断创新宏观调控方式,深入推进结构性改革,扎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的发展态势。

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结构调整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民生事业持续进步,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

1、国民经济平稳发展。

2015年,中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

全年国内生产总值676708亿元,增长6.9%,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位居前列。

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7.0%,二季度增长7.0%,三季度增长6.9%,四季度增长6.8%。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0863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274278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341567亿元,增长8.3%,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首次超过50%,达50.5%,比2014年提高2.4个百分点,高于第二产业10个百分点。

节能降耗取得新成效,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6%。

2、农业经济持续向好。

中国政府加大“三农”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全年粮食总产量62143万吨,比2014年增加1441万吨,增长2.4%,实现历史性的“12连增”。

其中,夏粮产量14112万吨,增长3.3%;早稻产量3369万吨,下降0.9%;秋粮产量44662万吨,增长2.3%。

谷物产量57225万吨,比2014年增长2.7%。

棉花产量561万吨,比2014年下降9.3%。

内蒙古商务厅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总结报告

内蒙古商务厅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总结报告

内蒙古商务厅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总结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公布日期】2016.12.09•【字号】内商建字〔2016〕1368号•【施行日期】2016.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内蒙古商务厅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总结报告商务部:近年来,内蒙古商务厅积极推动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我区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制定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一)出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自治区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出口监管政策和跨境支付政策等,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2013年6月,自治区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13〕61号),提出“从事电子商务等不需较大经营场所的现代服务业的市场主体,在现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可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允许同一经营场所地址注册多个市场主体”。

2014年1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4〕15号),加大对“电子商务集聚区、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支撑与配套服务业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全区电子商务发展。

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建立政府权力清单,提高后置审批效率等措施的到位,激发了市场活力,为我区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注入了活力。

编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130号),全方位阐述了内蒙古电子商务发展的系列问题,在组织、机制、政策、人才、交流合作等方面为电子商务发展及规划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26号文公告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

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26号文公告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

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26号文,公告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海关监管问题公告如下:一、适用范围(一)电子商务企业、个人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零售进出口商品交易,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交易电子数据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

二、企业管理(二)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不需要提供);3.企业情况登记表,具体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海关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等。

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如需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当按照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三、通关管理(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

进出境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可以受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委托,在书面承诺对传输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

(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服务平台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

(五)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以下简称《申报清单》),出口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报关手续,进口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报关手续。

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政策汇总

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政策汇总

从2015年开始,国家层面涉及农村电子商务的政策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

为此,笔者特别搜集了近两年内涉及农村电子商务的国家级政策文件,将其中有关农村电子商务的内容摘编如下,以供大家参考。

2016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政策汇总
《关于推进“快递向
西向下”服务拓展工
程的指导意见》
2015.5.20国家邮政局、商务部进一步健全城乡快递服务网站,加快快递在中西部、农村地区与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在2020年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推进农业电子商务
发展行动计划》2015.9.24农业部、发改委、商务部围绕积极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构建农业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疏通农业电子商务渠道、加大农业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及应用力度、加快完善农业电子商务政策体系等五个方面
制订了行动计划
《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11.9国务院从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开拓创新、培育农村电商人才、
加快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金融
支持力度、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等七个方面推进农村电
子商务发展
《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
指导意见》
2015.11.17财政部3年时间在各农业综合开发县初步形成1-2个优势特色产业,
以省为单位各形成10个左右、在全国初步形成百个资源比较
优势大、产业链条延伸长的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关于积极发挥新消
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
形成供给新动力的指
导意见》2015.11.23
国务院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结合。

跨境电商发展趋势及政策分析

跨境电商发展趋势及政策分析

跨境电商发展趋势及政策分析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国家政策的支持,跨境电商已成为我国外贸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趋势,各国纷纷加强对跨境电商领域的政策支持和引导。

在我国,政府也积极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为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环境。

本文将探讨跨境电商的趋势和我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分析。

一、跨境电商的趋势1.增速稳定增长2015年底至2016年初是我国跨境电商的“风口期”,随着政策的放宽、企业对跨境电商的逐渐认可和国内市场需求的增长,我国的跨境电商呈现爆发式增长。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在2016年达到了 6.4 万亿元,同比增长28.2%,其中 B2B(企业对企业)和 B2C(企业对个人)两方面均有较快的增长。

2.出口占比增加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外贸形势的严峻,我国企业在海外市场之间开展跨境电商活动,使我国出口占比逐年提高。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我国跨境出口电商今年上半年增长了 30%以上,并超过了进口电商。

3.产业链日趋完整随着跨境电商行业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这个领域中来。

这也促使跨境电商产业链逐步完整,包括网络、物流、支付、科技等诸多元素,而这些元素的完备度也将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的普及和发展。

4.消费者升级消费者的消费场所不再局限于线下商店,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网上购物。

而跨境电商的出现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广阔的选择和更多的优惠,为其升级消费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二、我国的跨境电商政策分析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跨境电商的扶持力度,推出了一系列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加快跨境电商的壮大和健康发展。

1.政策的定位我国政府的跨境电商政策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尊重市场规律,鼓励企业进一步拓展市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

同时,政府还通过多种渠道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和创新能力提升,提升企业全球化发展水平。

2.放宽市场准入为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政府通过放宽市场准入的方式吸引更多企业参与跨境电商的竞争。

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26号文公告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

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26号文公告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

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26号文公告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26号文,公告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海关监管问题公告如下:一、适用范围(一)电子商务企业、个人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零售进出口商品交易,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交易电子数据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

二、企业管理(二)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不需要提供);3.企业情况登记表,具体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海关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等。

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如需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当按照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三、通关管理(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

进出境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可以受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委托,在书面承诺对传输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

(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服务平台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

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分析与战略选择

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分析与战略选择

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分析与战略选择在数字经济的推动下,跨境电商迅速成为了电子商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国家来讲,跨境电商不仅是支撑全球化竞争的必要手段,还可以通过增加国内消费、促进对外开放等方式推进经济发展。

因此,各国纷纷出台政策促进跨境电商的发展。

本文将主要从政策角度出发,分析跨境电商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并探讨未来的战略选择。

一、跨境电商政策概述随着跨境电商的不断发展,各国政策也在不断完善,相应的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和海外经济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以下是各国的跨境电商政策概述:1.中国:2014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促进跨境电商的措施和政策,包括加强监管,规范市场,支持企业发展等。

2.美国:2016年,美国政府通过了《跨境电商报关法》(简称“1号令”),允许跨境电商企业在700美元以下的商品中免税进口,有效降低了客户的购买门槛。

3.欧盟:2014年,欧盟启动了“数字单一市场”计划,对跨境电商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包括打击侵权行为,总结发展经验,完善现有规则等。

4.日本:2018年,日本提出“促进跨境电商的计划”,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包括鼓励电商渠道的拓展,减免税收,规范市场等。

5.韩国:2015年,韩国政府提出“跨境电商发展战略”,在政策方面主要是简化手续,规范市场,提高消费者保护措施等。

二、跨境电商发展现状1.从国内出发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中国消费者开始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行购买。

据统计,2019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额超过1.7万亿元,预计2022年将超过2.6万亿元。

据《2019-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末,中国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市场渗透率已超过19%,未来仍将持续增长。

2.从国外出发外国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中国商品也成为了一种趋势。

根据《中国2019年跨境电商出口贸易数据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中国跨境电商出口金额达到1.66万亿元,同比增长16.5%。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正文:----------------------------------------------------------------------------------------------------------------------------------------------------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适用于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一)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二)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跨境电商新政前后对比及优劣势分析

跨境电商新政前后对比及优劣势分析

提交随附单据这对采用保税备货模式的跨境电商来说是致命打击:1.限制了进口商品品类。

进口商品不仅是列入正面清单的商品,而且需要各类进口许可证明,这对于没有品牌方渠道的电商来说,几乎是难以完成的任务。

两批正面清单1,293个类目中,99%以上需要法检,出具通关单,这也就加大了保税商品的通关难度。

(二)B2C+海外直邮模式的优劣势1通关效率更高新政对于海外直邮的物品免于核验报关单,免于提供国检部门要求的各类单证,避免出现退运现象,通关难度降低,通关效率提高。

2商品品类受限跨境电商受到监管政策的影响,所售商品必须是列入正面清单的商品,两次正面清单包括1,293个商品品类,进口商品品类受到限制。

3税负整体提高详述见一、(一)所示。

4物流配送时效较低因海外直邮模式都是从海外发货,物流配送至国内个人买家。

从海外到国内时间较长,时效性相比保税模式较低,但通关效率提高可以弥补部分时间损耗。

(三)C2C+海外直邮模式的优劣势1商品品类未受限制对个人邮寄进口商品品种适用于《海关对个人邮寄物品进境的规定》,对禁止、限制邮寄物品的品种不予进口,未列明的品种都准予进口,这也就丰富了个人采购的范围。

2税负相对较低对于C2C模式的跨境电商,仍然按照现行政策征税,征收行邮税,税率由原来的4档税率调整为3档税率,税率有所提高。

但税征税方式简便,计税价格不需要海关核准,相比B2C模式来说,具有税收优势。

3通关效率更高对于个人邮寄物品,海关实施抽检,对于不符合个人自用或价值超出1,000元的物品,补收关税或退运。

因抽检概率较低,通关效率更高。

4货源缺乏控制,供应链风险较大由于C2C模式的供货方主要是个人买手,对于货源缺乏有效控制,很可能出现缺货、假货、毁损风险,而且价格也不透明,供应链风险整体较大。

5平台信任度降低,影响运营效率因为平台缺乏对个人买手的约束机制,容易出现物流效率低下、商品品质没有保障等等问题。

平台的信任度降低,影响平台运营效率。

2016中国跨境电商发展报告

2016中国跨境电商发展报告

100%
10%
11.1%
12%
90%
16.9%
25%
80%
70%
60%
50%
90%
88.9%
88%
40%
83.1%
75%
30%
20%
10%
0% 2012
2013
2014 进口占比
2015 出口占比
2020E
资料来源:商务部、海关总署、艾瑞、易观、阿里研究院;阿里研究院分析
按业务模式分,中国跨境电商目前以 B2B 为主,2015 年 B2B 占跨境电商总额的
6
图表 9 中国跨境电商零售市场规模及年均增速
7
图表 10 2014-2015 年中国消费品进口额
8
图表 11 中国网络零售交易额,2010-2020
8
图表 12 2015 年天猫国际销售金额 Top10 国家
11
图表 13 1-6 线城市在天猫国际的人均消费比较
12
图表 14 2015 年天猫国际品类分布
2015年
2020年
资料来源:商务部、海关总署、艾瑞、易观、阿里研究院;阿里研究院分析
中国跨境电商以出口为主。2015 年跨境电商出口交易额占跨境电商交易总额的
83.1%,进口占 16.9%。预计到 2020 年,跨境电商进口交易额占比将上升到 25%。
5
图表 7 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及进口交易额占比,2012-2020
度创新,促进了中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迅猛发展,诞生了一大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平台和企业,包括天猫国际、网易考拉、聚美优品、洋码头、小红书等,整个行业在 2015 年迎来了爆发式增长。
如果说二十世纪末开始的跨境电商只是改变了传统国际贸易的营销方式,那么随 着全球互联网基础设施的迅速发展和普遍安装,当前跨境电商已经对国际贸易运作方 式、贸易链环节产生了革命性、实质性的影响。中小企业、个人深入参与到国际贸易 的各个环节,中小企业直接与全球消费者进行互动和交易,全球化红利的受益者更加 广泛,各方受益也更加均衡和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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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电子商务行业政策分析
电子商务在经过了多年的快速发展后,已经几乎把你想买的所有东西都挂到了网上,因此,所有的电商企业也都在思考着未来什么东西比较好卖?笔者认为,阿里巴巴集团资深副总裁、B2B事业群总裁吴敏芝的一句话给出了答案,“现在城市消费人群最想买到的一是海外的进口货,二是乡村里最原汁原味的货。

”而就在电商企业纷纷看好“村淘”和“海淘”这两条路的时候,政府方面也相继出台了利好政策,鼓励跨境电商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综合试验区“扩编”税收政策调整跨境电商迎来政策利好
据报道,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合肥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深圳市、苏州市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这次“扩编”,既可吸引大中小企业聚集,促进新业态成长,又能使外贸更好适应新的形势。

更多最新电子商务行业市场分析信息请查阅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产业市场运行暨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报告》。

据了解,2015年3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作为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其目的是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着力破解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当中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

商务部部长助理张骥对此表示,杭州综试区试点中的成功经验成为此次“扩编”的重要依据。

综合试点关键是要探索一套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效率和公平,要为诚信守法的企业“开绿灯”,但不能给违法乱纪的企业以可乘之机。

要形成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

要坚持综合改革、协同发展,加强部门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推动监管与服务、线上与线下、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

此外,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称,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扩围后,在我国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中实行的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也将推向全国,相关部门已达成一致,具体政策有望在上半年落地。

一是加大对跨境电商的扶持力度,将试点城市的税收政策推向全国,各地都实行统一的税收政策;二是在现在行邮税税率的基础上提高三至五成,既有别于目前的行邮税,又有别于一般贸易税,税率水平介于二者之间,这样既可以减少差异,又可以鼓励传统进口企业向电商转型,对跨境电商起到促进作用。

有分析认为,即使未来行邮税提高,或某些品类进口关税税率降低使得跨境电商与传统贸易税率趋平,压缩了跨境进口电商的一部分价格优势,对跨境进口电商产生一定冲击。

但境外商品入境至消费者手中的流程缩短、国外品牌价格地域歧视等因素,使跨境进口电商商品时效和价格上仍优于一般传统进口贸易。

而且电商本身就是对传统消费业态的补充,与传统零售形成互补,在消费者消费习惯培养起来后,价格不是进口电商唯一的考量标准。

跨境进口电商目前处于跑马圈地状态,未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谁跑得快谁能抢占更多市场份额;一种是弯道超车,谁能粘合一群忠诚度高的用户也能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国办发布指导意见促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正如吴敏芝所说,未来电商最好卖的东西除了“高大上”的洋货,可能就得算“原汁原味”的“土货”了,所以不少电商企业选择了“下乡”战略,比如阿里巴巴的“村淘”项目,另外,京东开始尝试无人机送货解决农村电商配送难题。

对于这些企业,他们正赶上了“一大波”利好政策。

据了解,2015年10月31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七方面政策措施,每个方面都会实实在在地推动村淘的普及与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

二是鼓励和支持开拓创新。

鼓励供销合作社创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三是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子商务从业者从城镇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

四是加快完善农村物流体系。

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农业、供销、邮政等部门和单位及电商、快递企业对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体系,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

五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

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助农取款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提高利用效率。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研发适合农村特点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供应链贷款等金融产品,加强风险控制,保障客户信息和资金安全。

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

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

符合条件的农村网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七是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强化安全和质量要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守法诚信经营。

督促第三方平台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主体准入。

另外,河北、河南、吉林等地也都纷纷出台了鼓励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比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16年底,在全省实现县域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全覆盖、行政村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的目标。

相信在政府的政策鼓励和企业的努力探索下,中国的农村电子商务将释放出巨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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