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上风电发展现状及规划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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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上风电发展现状及规划修编江苏省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建设条件好,通过十二五以来的发展,江苏海上风电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已经成为了全国海上风电发展的一张名片。围绕今天的会议主题,主要介绍下江苏海上风电发展现状、相关政策及规划修编成果。

一、发展现状

截止2017年底,江苏海上风电继续引领全国,累计核准容量524万千瓦,累计吊装容量193万千瓦,累计并网容量175万千瓦,占全国海上风电总规模的近七成。根据目前全省累计核准容量,按照海上风电项目2-3年的建设周期推算,到2020年江苏省海上风电并网容量应能达到并超过十三五规划的350万千瓦目标。

通过近几年的发展,江苏在海上风电技术、装备、施工及配套产业上获得了很大的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潮间带风电场建设能力领先

受海域地形特点的影响,江苏海上风电呈现潮间带与近海风电并存的特点,已建的项目中近海和潮间带各占一半左右。目前江苏潮间带风电场工程的建设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尚数首创,工程的建设解决了水深太浅、潮位影响、基础施工、大件运输、设备移位等诸多困难,为潮间带风电场的施工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起到了引领和示范的作用。

(2)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海上风电场建设受大风、波浪等自然环境的影响大,尤其是冬季季风期异常气象条件的影响,船舶作业、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风险较大。近年来,江苏通过一系列海上风电场的设计和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并且针对海上不同的作业面均提出了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更具适用性和可行性,使近年来江苏省海上风电开发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先进的大直径单桩基础得到广泛应用

自2010年江苏如东潮间带风电场在世界范围内首次使用大直径无过渡段单桩基础结构型式以来,大直径无过渡段单桩基础就以其减少海上施工作业时间、提高工效、降低安全风险、节约了有过渡段单桩连接中必需的高强度灌浆材料等多方面的优势得到了各开发商的广泛认可。

(4)海上输变电多项技术突破

海上升压站既是海上风电场的电流汇集地,又是整个风电场的控制中心,其重要性、可靠性要求很高。中广核如东150MW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建成了亚洲首座110kV海上升压站;三峡响水200MW近海风电场建成了亚洲首座220kV海上升压站,采用的220kV海缆为国内第一根电压等级最高、长度最大、截面最大的三芯光电复合海缆,是国内海缆生产技术的又一大进步;大唐滨海300MW海上风电场建成目前亚洲容量最大、水深最深的220kV海上升压站。

(5)装备制造水平明显提升

随着越来越多海上风电项目的投产,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发展也取得了明显进步。江苏省目前已建海上项目的单机容量多在3~5MW之间,其中单机最大的为6MW样机,为龙源如东试验风电场扩建项目的广东明阳SCD6.0-140风电机组,另外一台位于大丰港附近,为金风科技研发的6MW直驱风电机组。

(6)海上风电开发与多产业融合发展

海上风电在规划选址时已避让港口、航道、生态保护区等敏感点,项目建设主要位于海上风能区,周边海洋活动以养殖、捕捞为主。海上风电机组的基础部分可以起到人工鱼礁的作用。风电场给鱼类和海洋哺乳动物提供了一个休息区,甚至是避难所,促进海上风电与渔业更好的融合。

二、相关政策

相比其他可再生能源,海上风电具有规模大、资源条件好及环境影响小等优点,欧美等发达国家都将海上风电作为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途径。我国十分重视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立法支持。海上风电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1)电价

我国海上风电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参照欧洲海上风电发展经历,其早期发展的一段时期需要国家进行补贴扶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

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明确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即近海风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潮间带风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这一电价的支持,促进了我国海上风电的持续健康发展。

(2)用海管理

海上风电开发需以集约节约用海为原则,2016年11月2日,国家海洋局发布《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上风电用海管理的意见》(国海规范[2016]6号),指出“充分考虑地区差异,科学论证,单个海上风电场外缘边线包络海域面积原则上每10万千瓦控制在16平方公里左右,除因避让航道等情形以外,应当集中布置,不得随意分块。”

(3)竞争配置

2018年5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47号),同时配发了“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试行)”。指导方案明确海上风电也在竞争配置项目之列,可能对后续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周期及电价产生一定影响。

三、规划修编情况

2009年2月,江苏省启动海上风电的规划工作,并于2012年12月25号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规划对规范和促进江苏海上风电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推动了江苏海上风电的又好又快发展。随着技术进步及海域功能调整等诸多原因,2017年5月,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原规划编制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全省海上风电规划进行修编。目前江苏规划修编已完成省内意见征求工作,正在积极报批国家能源局。根据规划修编报批稿成果,全省海域共规划62个风电场,总海域面积为2614平方公里,比原规划减少1067平方公里;规划总装机容量1475万千瓦,比原规划增加220万千瓦。此外,本次修编详细提出了每个风电场海缆路由方案。

本规划的实施可极大带动江苏风电配套产业的发展,推动全省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将促进海上风电设备制造产、学、研一条龙,形成主要部件、零部件、备品备件齐备的产业链。制造企业、科研机构、电网公司研究攻关控制系统、海上风电电力输送的技术难题,解决海上风电发展中的技术瓶颈,为更大规模的海上风电建设提供技术保障。结合本次规划,全省海上风电规模将达到1475万kW,可吸引投资约2664亿元,将加快江苏本省海上风电机组设备、叶片、塔筒、电缆、钢材等行业发展,并同时带动周边省份相关行业,形成“溢出效应”。预计每年可向国家和地方上缴的税收约37亿元,将极大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并在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行管理等环节提供至少2万人以上的劳动就业机会。

此外,本规划还将大力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效益,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全部建成后,年上网电量将达到410亿千瓦时。以火力发电标煤耗300克/千瓦时计算,每年可节省标煤1230万吨,节约淡水11569万立方米,同时减少排放温室效应气体CO22609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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