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主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_updated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介绍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介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Customs Special Supervision Zones, CSSZ)是指由海关批准设立、依法实行特殊监管措施的区域。
这些区域通常是为了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而设立的,允许在区域内实施一系列特殊监管政策和措施,以有针对性地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安全管理。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设立旨在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海关监管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便利。
这些区域通常位于对外开放的经济特区、沿海港口、边境沿线地区等,依托其地理优势和政策优势,吸引海外投资和促进贸易发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介绍:1.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 FTZ):自由贸易区是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的一种,是实行最宽松的特殊监管政策的区域。
自贸区允许实行零关税或较低关税、放宽货物流转限制、简化行政审批等一系列措施,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贸易流通。
2. 出口加工区(Export Processing Zone, EPZ):出口加工区是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的一种,主要用于加工出口商品。
出口加工区通常实行一站式服务,集中提供原材料加工、生产制造、质量检验、报关报检等服务,为企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贸易平台。
4. 保税区(Bonded Zone):保税区是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的一种,通常位于港口、机场等地,是为国际贸易提供便利和创造贸易便利的环境而设立的区域。
保税区内的货物可以免税或缓税进入区域,经过加工、加工、分拣等环节后再出口。
保税区还可以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如融资租赁、仓储物流等,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便利。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设立对于促进贸易便利化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实行特殊监管政策和措施,这些区域可以吸引外资、促进贸易增长、提高产业升级水平,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同时,特殊监管区域也可以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贸易平台,降低贸易成本,提高竞争力。
总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通过实行特殊监管政策和措施,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便利,促进贸易流通和经济发展。
海关特殊监管区区别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功能说明及对比自1990年为适应我国不同时期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简称特殊区域)以来,已先后批准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6类一、保税区产业功能:保税区作为我国最早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其功能设置是较为宽泛的,主要有:1、国际贸易、2、保税仓储、3、转口贸易、4、出口加工5、商品展示,并且保税区内的转口货物可以在区内仓库或者区内其他场所进行分级、挑选、刷贴标志、改换包装形式等简单加工。
相关政策:1.货物入区保税2.区内货物出境免征出口关税3.国内货物入区不退税,离境可退税4.区内加工产品不收增值税5.全部使用境外料件加工的制成品出区按进口制成品征税6.用含有境外料件加工的制成品出区按所含境外运入料件征税7.货物入区应当征收出口关税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征收8.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9.区内建设及业务开展所需进口机器、设备等,地区内进口自用合理数量办公用品免税10.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不征收进出口环节和国内流通环节的有关税收二、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是设立在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
出口加工区是为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而设立的,出口加工区要遵循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导向,着力吸引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加工贸易企业和带动配套能力强的大型下游企业入区。
出口加工区内禁止开展高耗能、高污染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要求的加工贸易业务。
东部沿海地区的出口加工区要提高产业层次,不再新批低水平、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入区;中西部地区的出口加工区要结合本地区自身优势,有选择地发展当地特色出口加工业,并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梯度转移的产业。
加工区内仅设置三类企业:出口加工企业、专为出口加工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仓储企业以及经海关核准专门从事加工区内货物进、出的运输企业。
出口加工区适合的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激烈,接到订单后要求在很短期间内交货的企业;原材料、零部件品种繁多,单耗核定复杂,在区外运作加工贸易手册管理手续极为繁琐的企业。
海关特殊监管区等相关词语解释
海关特殊监管区等相关词语解释目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概念.....................................................................................................................................- 1 -一、保税区.................................................................................................................................................................- 1 -二、出口加工区 .......................................................................................................................................................- 2 -三、保税物流园区...................................................................................................................................................- 3 -四、跨境工业区 .......................................................................................................................................................- 4 -五、保税港区............................................................................................................................................................- 4 -六、综合保税区 .......................................................................................................................................................- 5 -七、自由贸易区(FTZ)【自由贸易园区】..............................................................................................- 5 -八、自由贸易区(FTA) .......................................................................................................................................- 7 -九、自由港.................................................................................................................................................................- 7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概念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一个“中国化”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专口的立法对某加界定,也没有规范的学术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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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 【执法范围】海关在特殊区域内设立机构,并依照本办法对进出特殊区域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及特殊区域内企业、场所实施监管。
信息共享的计算机公共信息平台共享范围,实现功能,开发要求均应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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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业务类型】为实现加工、物流、贸易、口岸等功能,在特殊区域内可以开展下列业务:
(一)存放海关监管货物;
(二)国际采购、分销、流通性简单加工与配送;
(三)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转口贸易;
(四)国际中转;
(五)检测与维修;
(六)商品展示;
(七)研发、加工、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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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建设要求】特殊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特殊区域与中华人民共与国关境内的其她地区(以下简称“区外”)之间,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海关监管所需的其她设施。未经主管海关批准,特殊区域内不得设置除海关监管设施以外的其她设施。
特殊区域建设完毕并按照有关规定验收合格的,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因发展需要,对特殊区域内基础设施与监管设施进行变更的,应当经主管海关批准并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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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的管理
第十五条 【分类管理】海关依法对区内企业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对区内企业开展海关稽查,监督区内企业规范管理与守法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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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会计管理】区内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规范财务管理,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账簿、报表,记录本企业的财务状况与有关进出区货物、物品的库存、转让、转移、销售、简单加工、使用等情况,如实填写有关单证、账册,凭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与核算。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功能政策比较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功能政策比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以及保税仓库等若干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
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均系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但出口加工区旨在实现对加工贸易企业的集中规范管理,而保税区则具有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加工制造和展示展销四大功能。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拓展相关功能,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的新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现就上述区域、场所有关功能和政策比较如下:
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政策与功能比较。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通关模式1、现有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种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并由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跨境工业园区和综合保税区。
改革开放以来,特殊监管区域在我国产业格局中发挥了先导、辐射、拉动等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7年,全国特殊监管区域已经有5大类80多家,实现进出口总值2562多亿元,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12%。
2、普通通关模式(1)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境货物通关流程以出口加工区为例,海关对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直通式或转关运输的监管模式,由监管车辆将货物运离或运至口岸海关并实际进区或离境。
(2)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之间进出货物通关流程以出口加工区为例,按照389号令及相关文件规定,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货物进出应在加工区完成报关,从加工区以一般贸易等方式进口货物均需在加工区完成报关征税手续。
3、区域通关模式2006年8月总署下发的《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署监发〔2006〕379号)规定,“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守法水平较高的A类企业,在其货物进出口时,可以自主选择向其属地海关申报,并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
文件规定,对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中心)、保税仓库的进出口货物,暂不适用于“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
二、现有通关模式对区域发展和区内企业的影响1、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境货物因为现有规定要求特殊区域与口岸间货物往来需要按照转关运输监管,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运输成本,经多个海关中转的转关运输办理手续也十分不便。
2、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之间进出货物内地企业从口岸特殊监管区域进口货物,往往需要派人或委托口岸代理保关,不仅单证往来频繁不便,也不利于将企业属地化管理。
三、保税监管改革的通关模式1、《保税监管改革指导方案》的新思路2007年月,总署下发了《保税监管改革指导方案》(2007年修订),方案中要求逐步建立保税货物流转管理新机制。
[法律资料]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类别和管理模式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类别和管理模式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只有保税区,具有保税加工、储存、国际贸易等三大功能,以后又批准设立综合保税区,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港区联动和物流功能。
2000年为加强和规范加工贸易的管理,我国又推出了出口加工区,将分散的加工贸易企业尽可能集中在一个区域里。
2004年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物流的需要,我国又先后批准设立了保税物流园区,为跨国公司全球采购和配送业务提供了基地,当然也提升了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地位。
2005年为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我国批准设立了保税港区,进行口岸、物流和加工功能联动的尝试。
2007年,我国建立了珠澳跨境工业区,使我国有了第一个跨关境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以后设立跨关境的自由贸易区进行有益的探索。
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同设立的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也是我国的尝试。
综合上述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类别,就其功能而言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单一功能的,如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分别具有加工功能和储存物流功能。
另一类属于多功能区域,如保税区具有加工、储存、国际贸易功能;保税港区具有口岸、物流和加工功能;珠海园区则是保税区加出口加工区再加口岸的综合功能。
对于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和出口监管仓库,海关系统外的专家学者一般都将它们纳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范围。
而海关系统的教材和文件都不列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我认为,作为区域,可以将保税物流中心纳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如同境外自由区的贸易货栈,而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按照国际公约也都是单列,未纳入自由区的范围。
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管理模式不同于许多发达国家采用的企业化管理模式。
基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运行是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型,而不是市场推动型,所以,一般由地方政府向国务院申请设立某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作为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的管理委员会,负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开发、招商引资和日常管理,包括协调税务、外经贸、外汇、工商行政等政府机构与区内企业的关系,向地方政府负责。
我国海关监管区域存在的问题
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存在的问题1 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整体情况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海关特殊监管区日益成为各国促进对外贸易、提高区域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并出现了自由贸易区、自由区、出口加工区、自由港等多种各具特点的表现形式。
目前,我国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共有11种,具体为:1保税区;2出口加工区;3保税物流园区;4保税港区;5综合保税区;6出口监管仓库;7进口保税仓库;8保税物流中心(A)型;9保税物流中心(B)型;10珠海跨境工业园区;11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
截止2011年9月13日,我国共批准设立保税区12个,出口加工区51个,保税港区14个,保税物流园区5个,综合保税区18个,跨境园区2个,具体见图1。
图1 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情况下面对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以及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及政策进行介绍。
(1)保税区保税区亦称保税仓库区。
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
是中国继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新的经济性区域。
临近海港而设立的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
由于保税区按照国际惯例运作,实行比其他开放地区更为灵活优惠的政策,它已成为中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桥头堡”。
因此,保税区在发展建设伊始就成为国内外客商密切关注的焦点。
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
我国在1990年5月,在上海外高桥建立中国第一个保税区,又相继建设了天津港、大连、深圳的福田和沙头角、宁波、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福州、青岛、汕头、珠海、海南洋浦等保税区,目前中国保税区数量已达15家。
保税区的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
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
海关特殊区域管理制度
海关特殊区域管理制度在国际贸易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国家设立了海关特殊区域,如自由贸易区、保税区、产业园区等。
在全球化经济的浪潮中,海关特殊区域的作用愈发凸显,成为各国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中国,海关特殊区域的管理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贸易畅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海关特殊区域管理制度不仅仅是对一片土地、一所建筑的特殊管理,更是一种特别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实施。
为此,本文将从海关特殊区域的定义、作用、管理制度及未来发展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海关特殊区域的定义海关特殊区域是指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吸引外资和高新技术,而对一定地域内的经济活动实施特别管理政策和监管制度的区域。
海关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可以享受较少的税收负担、简化的海关手续和更为灵活的监管制度,以提高其竞争力。
海关特殊区域通常包括自由贸易区、保税区、产业园区等。
自由贸易区是在一定区域内,实施与本国其他地区不同的关税政策,对外国货物实行或者基本上实施避税或者低税。
保税区是指国家开放的特殊区域,边境内外或者国家贸易管制地区内,对进口货物实行或者基本上实行避税管理的地区。
产业园区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依法依规运作的引进外资和国内企业设立制造业或服务业企业的地区。
这些区域均是海关特殊区域的典型代表。
海关特殊区域的设立,将为扩大对外贸易、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整体贸易的繁荣。
因此,海关特殊区域的建设不仅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还可以促进国际间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二、海关特殊区域的作用海关特殊区域在经济贸易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海关特殊区域有助于提高国家的对外贸易竞争力。
通过设立海关特殊区域,可以吸引外资、技术和人才,促进区域内的经济发展。
同时,也可以提升对外贸易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融入全球化经济。
其次,海关特殊区域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海关特殊区域的设立,将为吸引外资、技术和人才提供便利条件,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
政策和实务-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
与保税港 区基本相 同。
保税物流中 心(B型) 报关制
报关制
单报关
与保税港 区基本相 同。
单报关
与保税港区 基本相同。
不设存储 期限。
❖ 存储 期限 为2 年,
保税仓库 报关制
出口监管 仓库
报关制 (出境)
报关制 报关制 (进口)
双报关
与保税港 区基本相 同。
单报关
与保税港 区基本相 同。
综合保税区
❖ 区内企业不 实施加工贸 易银行确保 金台账和协 议核销制度 。区内企业 应该自开展 业务之日起 ,定时向海 关报送货品 旳进区、出 区和储存情 况。(因为 综保区目前
保税区
区外
❖ 实施备案制 ❖ 对采用
,H2023 电子账
系统中不设 册管理
账册。
模式旳
联网企
业,由
主管海
关按实
际监管
需要拟
国际采购配送
Global Distribution Center
客户 Customers
综保区 IFTZ
供给商 Vendor
海外 Overseas
中国 China
货品流 Material Flow 发票 Invoice 订单/结算 Order/Payment
货品结转及出口退税
Shipment Transit and VAT Rebate for Exports
无要求 须具有仓储经营权
只能是加工贸易企业
一、基本概念、种类(保税仓库旳优势)
操作便捷
建设成本小。与保税物流中心 和综合保税区相比,保税仓库 旳建设门槛低,投入成本小
优势
仓储费用低。一般是 保税物流中心或综保 区旳50%-70%
6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区别
5.货物入园区应当征收出口关税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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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园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7. 园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不征收进出口环节和国内流通环节的有关税收
四、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是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于一身~是目前我国对外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功能最全、区位优势最明显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产业功能:1、出口加工、2、保税物流、3、研发业务、4、检测业务、5、维修业务
相关政策:1.境外货物入园区保税
2.园区货物出境免征出口关税
3.国内货物入园区退税
4.港区内加工产品不收增值税
5.货物出区内销按成品征税
3
6.货物入区应当征收出口关税的~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征收
7.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8.区内建设及业务开展所需进口机器、设备等~地区内进口自用合理数量办公用品免税
10.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不征收进出口环节和国内流通环节的有关税收
二、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是设立在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
出口加工区是为了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而设立的~出口加工区要遵循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导向~着力吸引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加工贸易企业和带动配套能力强的大型下游企业入区。出口加工区内禁止开展高耗
全国57个。上海金桥、松江、青浦、漕河泾、闵行、大连、沈阳、天津、北京天竺、青岛、济南、烟台、威海、江苏昆山、苏州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南京、无锡、南通、镇江、连云港、杭州、宁波、嘉兴、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重庆、郑州、芜湖、珲春、秦皇岛、郑州、西安、赣州、呼和浩特、北海、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2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2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2016.11.29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2号
•【施行日期】2016.11.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
2016年第72号
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有关问
题的公告
现将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是指允许非保税货物以非报关方式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保税货物集拼、分拨后,实际离境出口或出区返回境内的海关监管制度。
二、本公告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经营非保税仓储货物,需经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报海关核准。
海关可依据相关规定对区内企业与保税货物有关的货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开展稽核查。
海关可以对进出区非保税货物进行抽查。
四、适用“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区内企业,应使用计算机仓储管理系统(WMS);应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联网,向海关报送能够满足监管要求的相关数据。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6年11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监管办法
实行备案制管理的货物,其收发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规范填制特殊区域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以下简称“备案清单”),备案清单与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备案清单格式和填制要求由海关总署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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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区港融合】与口岸港区相连、毗邻或延伸的特殊区域,区内企业可以先凭舱单将货物直接运至区内,再向其主管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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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原产地管理】经特殊区域运往区外的货物,对于未经加工的,按货物原进口时的原产国申报;对于经过加工的半成品或成品,按照进口货物原产地认定规则确定原产国。对符合相关原产地管理规定的货物,可以申请享受协定税率或者特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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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 【集中申报】经主管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以办理集中申报手续。进行集中申报的区内企业应当在货物实际进、出区之日起的30日内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货物管理】区内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保税货物进行存放、使用和保管,并接受海关监管。企业如需变更区内货物存放场所的,应当经主管海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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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区内流转】特殊区域内货物在区内企业之间流转的,区内企业应当及时向海关申报流转货物的品名、数量、金额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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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设备监管】下列进入特殊区域并予以免税的货物,海关按照减免税货物有关监管年限、后续处置的规定进行管理:
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区前向海关提交相应的许可证件。
集中申报适用接受报关单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汇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不得跨年度办理。
增加“首批货物实际进出区“的限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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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商品展示】经主管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以在区内专用展示场所举办商品展示活动;区内企业在区外其他场所举办商品展示活动的,展示期限由主管海关参照展示合同的期限核定,最长不得超过1年。
6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区别
六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比较自1990年我国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简称特殊区域)以来,已先后建立起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6类。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为所在地区提升产业水平、扩大就业,促进外贸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目前,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本覆盖了沿海、沿江、沿边、内陆地区的重要港口和中心城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基本特征:一是经过国务院审批,设立在我国境内,纳入国家级开发区范畴,享受开发区的优惠政策;二是采取封闭围网管理,对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验收有严格的标准;三是都具有一线和二线的通关特征;四是具备保税功能,境外货物进入园区,海关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区内可开展保税货物的加工、仓储、转口、展示等业务(统称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两大类业务).在不同发展时期,国家设立并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功能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1、保税区有加工、物流功能,但不享受国内货物入区即可退税政策;2、出口加工区有“入区退税”政策,但只能开展加工业务,缺少物流功能;3、保税物流园区也有“入区退税”政策,但只能开展仓储物流业务,缺少加工功能.只有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的功能政策比较齐全。
随着特殊监管区域的发展,这种状况发展改变。
2009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全国所有出口加工区全面拓展保税物流功能,这使出口加工区与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园区在政策功能上基本趋于一致。
一、保税区产业功能: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
全国15个。
1990年6月,经中央批准,在上海创办了中国第一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1992年以来,国务院又陆续批准设立了14个保税区和一个享有保税区优惠政策的经济开发区:天津港、大连、张家港、深圳沙头角、深圳福田、福州、海口、厦门象屿、广州、青岛、宁波、汕头、深圳盐田港、珠海保税区、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
二、出口加工区全国57个。
上海金桥、松江、青浦、漕河泾、闵行、大连、沈阳、天津、北京天竺、青岛、济南、烟台、威海、江苏昆山、苏州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南京、无锡、南通、镇江、连云港、杭州、宁波、嘉兴、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重庆、郑州、芜湖、珲春、秦皇岛、郑州、西安、赣州、呼和浩特、北海、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在国际贸易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特殊区域由海关根据法律法规设立,目的是为了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吸引外商投资,推动经济发展。
本文将介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特殊区域的概念与分类特殊区域是指国际贸易中特定地区或建筑物,在较为严格的监管下,实行与其他地区或建筑物不同的贸易管理措施。
根据不同的功能与用途,特殊区域可分为保税区、加工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类型。
保税区主要用于存储、销售和加工货物,加工区则侧重于对进口原材料或半成品进行加工作业,出口加工区则主要为外资企业提供整车修配、机械加工、组装和包装等一系列生产服务,而保税物流中心则更注重物流仓储操作。
二、特殊区域的管理机制1. 设立和监管机构特殊区域的建设需经国家海关的批准,并由设区市或沿海港口海关负责监管。
海关在特殊区域设立专门的移民、海关等执法部门,执行进出口监管、查验、征收税费等任务,并负责对企业进行注册、备案、认证等管理。
2. 出入境和货物管理特殊区域内企业的进出口货物经海关监管区域批准后方可进出。
进口货物需要进行清关手续并缴纳相应关税、增值税等,而出口货物则需提供出口报关单和与之相关的单据。
3. 关税与税收优惠政策特殊区域享受一定的关税和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例如,保税区内的货物可暂缓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直到货物进入国内市场后再按照规定进行缴纳。
对于特殊区域内的企业,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4. 监管与服务为了保证特殊区域内企业的正常运行,海关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与服务。
海关将开展对企业的风险评估,并采取卫生检疫、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5. 信息化建设为了提高特殊区域的管理效率,海关将推动信息化建设。
通过建设海关管理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等,实现对企业和货物的全程监管,提高通关效率和安全性。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2号――关于公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事宜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2号――关于公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事宜【法规类别】海关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2号【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10.03.30【实施日期】2010.03.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2号)为配合海关总署2010年第10号公告(以下简称10号公告)的实施,现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管理事宜公告如下:一、对已经被整合到国务院新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内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或保税物流中心,且已按照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模式验收运作的,区(中心)内企业(包括双重身份企业)应按照保税港区或综合保税区企业编码规则重新设置企业编码(即经营单位十位数编码中的第5位为“6”),企业的类别维持不变,《注册登记证书》作相应变更;对已整合纳入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但尚未按照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验收运作的,区(中心)内企业经营单位十位数编码保持不变,待验收运作后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变更。
二、自2010年4月1日起,企业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规范》(见附件)填制相应单证,《海关总署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明确出口加工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要求的通知》(署通〔2000〕747号)同时废止。
三、自2010年7月1日起,海关对进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的货物实行电子账册(电子账册第一位标记代码为“H”,以下简称H账册;减免税货物对应电子账册第六位标记代码为“D”,以下简称HD账册)管理。
海关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建立电子账册和导入数据等前期工作。
四、对2010年6月30日前已按照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模式运作的保税物流中心,海关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其进出货物实行电子账册管理,海关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立H账册、HD账册和数据导入等工作。
对于2010年6月30日之后纳入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的保税物流中心,海关在综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验收后6个月内实行H账册、HD账册管理,并完成建立H账册、HD账册和数据导入等工作。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与税收政策讲解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与税收政策本文主要介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中与自贸区相关的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4个区域的主要功能与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
(一)保税区的功能与进出口税收政策保税区又称保税仓库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类型之一。
它是经国务院批准划出来的一个特定区域,受海关监督和管理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
目前,我国正式投入运营的主要有:上海外高桥、天津港、深圳富田、沙头角和盐田港、大连、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象屿、福州、宁波、青岛、汕头、珠海等保税区。
1、区域功能介绍保税区是以生产加工、自由贸易和转口贸易、仓储分拨、航运服务及服务贸易等为基本构架的口岸产业。
其中,物流仓储、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商品展示是最主要的四大功能。
(1)进口货物存储在保税区内,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免许可证,免保证金,货物存储期限不受时间限制,在未办理许可证或加工手册的情况下也能进口货物。
(2)区内保税货物销往国内时,快速办理清关手续,大大缩短交货期。
(3)不同的国内供应商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分别出口到保税区,待货物齐全后在保税仓库内拼箱出口,但必须处于海关监管范围内。
如果有逾期货物未办理有关手续,海关有权对其拍卖,拍卖后扣除有关费用后,余款退回货主。
(4)贸易中间商通过在保税区内分装、贴牌,换包装,充分发挥贸易商在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作用。
(5)保税区能够便利转口贸易,增加有关费用的收入。
即可以从某国进口到保税区再出口到另一个国家。
因此,保税区不但成为了吸引国外资金、技术的投资促进区,而且也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区和按国际惯例、国际通行做法运作的试验区。
2、进出口税收政策优惠保税区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
(1)进口环节税一是生产型企业进口自用基建物资、自用合理数量办公用品及生产用机械设备免税。
二是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不设保证金台账制度。
三是区内企业用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的实行征税,其进区时用于制成品加工的境外料件实行征税。
海关特殊监管区名单
类别名称所在城市综合保税区(15家)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苏州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天津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北京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凭祥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绥芬河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上海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昆山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重庆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广州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苏州四川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成都河南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山东潍坊综合保税区潍坊陕西西安综合保税区西安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保税港区(14家)上海洋山保税港区上海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天津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 大连海南洋浦保税港区 海口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宁波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钦州厦门海沧保税港区 厦门青岛前湾保税港区 青岛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 深圳广州南沙保税港区 广州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重庆张家港保税港区张家港烟台保税港区 烟台福州保税港区 福州保税区(15家)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上海天津港保税区 天津大连保税区 大连深圳沙头角保税区 深圳深圳福田保税区 深圳深圳盐田港保税区 深圳广州保税区 广州张家港保税区 张家港海口保税区 海口青岛保税区 青岛宁波保税区 宁波福州保税区 福州厦门象屿保税区 厦门汕头保税区 山头珠海保税区 珠海跨境工业园区2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中哈霍尔果斯边境经济合新疆伊宁市作中心中方配套区保税物流园区9外高桥保税区物流园区 上海大连保税物流园区 大连青岛保税物流园区 青岛宁波保税物流园区 宁波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 张家港厦门象屿保税物流园区 厦门深圳盐田保税物流园区 深圳天津保税物流园区 天津广州保税物流园区 广州出口加工区57大连出口加工区大连天津出口加工区天津天竺出口加工区北京烟台出口加工区烟台威海出口加工区威海昆山出口加工区昆山苏州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苏州松江出口加工区上海杭州出口加工区杭州厦门出口加工区厦门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武汉出口加工区武汉深圳出口加工区深圳吉林珲春出口加工区珲春嘉定出口加工区上海南沙出口加工区广州广东惠州出口加工区惠州云南昆明出口加工区昆明金桥出口加工区上海重庆出口加工区重庆郑州出口加工区 郑州宁波出口加工区宁波芜湖出口加工区芜湖无锡出口加工区无锡秦皇岛出口加工区秦皇岛南通出口加工区南通西安出口加工区西安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呼和浩特青浦出口加工区上海漕河泾出口加工区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上海南京出口加工区南京镇江出口加工区镇江连云港出口加工区连云港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苏州济南出口加工区 济南青岛出口加工区青岛沈阳出口加工区沈阳嘉兴出口加工区嘉兴北海出口加工区北海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乌鲁木齐常州出口加工区常州吴中出口加工区江苏吴江出口加工区吴江扬州出口加工区扬州常熟出口加工区常熟绵阳出口加工区绵阳九江出口加工区 九江廊坊出口加工区廊坊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慈溪出口加工区慈溪福州出口加工区福州福清出口加工区福清泉州出口加工区泉州潍坊出口加工区潍坊泰州出口加工区泰州武进出口加工区常州地址设立时间验收时间用地面积(平方公里)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2006年12月2007年7月28日 5.28天津市东丽区2008年4月2008年10月30日 1.96北京市顺义区天竺东路2008年12月2009年7月29日 5.94广西省崇左市凭祥市2009年1月2011年6月18日8.5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2009年1月2011年1月14日 1.93黑龙江省绥芬河综合保税区2009年4月2010年8月31日 1.8上海市浦东新区2009年8月2010年4月2日 3.59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09年12月2010年6月30日 5.86重庆市沙坪坝区2010年2月2011年11月2日10.3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2010年7月7.38苏州高新区2010年8月2010年11月4日 3.51成都高新区西区2010年10月2011年2月25日 4.68新郑航空港区内2010年10月2011年5月20日 5.07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2011年1月12.37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区2011年2月 6.17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口岸2011年6月 5.6上海市南汇芦潮港2005年6月2005年12月10日8.14天津港东北部2006年8月2007年12月6日10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2006年8月2007年6月28日 6.88洋浦开发区2007年9月2008年10月13日9.21宁波北仑区梅山岛2008年2月2010年6月29日7.7钦州市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2008年5月2009年12月23日10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景路2008年6月2010年1月12日9.51青岛市城阳区胶州湾西海岸2008年9月2009年9月1日9.72深圳南山区妈湾大道2008年10月2009年7月10日 3.71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上2008年10月2009年7月9日7.06重庆市江北区金渝大道2008年11月2010年5月11日8.37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港区长江中路2008年11月2009年12月18日 4.1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2009年9月2010年7月30日7.26福州新港(江阴港区)2010年5月2011年5月16日9.2上海浦东新区1990年6月1990年9月10天津滨海新区1991年5月1992年4月24日5大连市金州区1992年5月1992年10月17日 1.25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1987年12月1991年5月28日0.27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口岸1991年5月1993年2月18日 1.35深圳市盐田区盐港大道1996年9月1999年1月8日0.85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1992年5月1993年5月 1.4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1992年10月 4.1海口南海大道1992年10月1993年4月13日 1.93青岛黄岛区江山南路1992年11月1993年3月28日 3.8宁波北仑区1992年11月 2.3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1992年5月1993年1月18日 1.8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1992年10月1993年11月28日0.63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1993年1月1993年12月 2.34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1996年11月1999年5月8日3珠海拱北茂盛围与澳门西北区的青洲之间2003年12月2006年9月22日0.4新疆伊宁市飞机场路2005年7月2010年9月17日13.16上海浦东新区2004年4月15日 1.03大连市金州区2004年8月2004年11月24日 1.5青岛黄岛区江山南路2004年8月2005年11月11日1宁波北仑区2004年8月2005年8月31日0.95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2004年8月2005年1月28日 1.53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2004年8月2005年12月21日0.7深圳市盐田区盐港大道2004年8月2005年12月30日0.96天津滨海新区2004年8月2005年3月30日 1.5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2008年9月2008年10月7日0.507大连金州新区 2006年9月2007年6月28日 1.45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000年4月2001年6月29日 2.54北京市顺义区天竺东路2000年4月 2.726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2000年4月2003年9月 2.26山东省威海市香港路2000年4月2000年10月18日 2.6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年4月2000年9月6日 2.86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2000年4月2001年1月10日 2.9上海市松江区2000年4月2003年11月24日 5.96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00年4月 2.92厦门海沧开发区南部2000年4月2000年9月 2.4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内2000年4月2001年3月30日 1.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2000年4月2001年5月 2.7深圳市大工业区2000年4月2001年3月31日3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2000年4月2001年5月30日 2.44上海嘉定区2005年6月2007年9月5日3广州南沙开发区2005年6月2007年6月 1.36惠州经济开发区2005年6月3昆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5年6月2008年2月28日2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01年9月2002年6月 2.8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园区2001年6月2002年8月28日 2.8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02年6月2004年6月1日 2.7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2002年6月2003年10月3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 2002年6月2003年2月28日 2.95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2002年6月2002年11月26日 2.98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2002年6月2003年9月15日 2.5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2002年6月2002年11月6日 2.98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2002年6月2004年4月5日 2.8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2002年6月2007年7月31日 2.21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2003年3月2003年11月24日3上海市闵行区2003年3月2003年11月24日3上海工业综合开发区奉浦大道2003年3月2003年11月24日3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2003年3月2003年9月28日 1.2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2003年3月2003年12月24日 2.53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2003年3月2003年7月3苏州高新区大同路2003年3月2003年9月29日 2.7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2003年3月2005年8月12日 3.2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2003年3月2003年12月8日 2.8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2003年3月2006年7月1日3浙江嘉兴市乍浦开发区东方大道2003年3月2005年4月26日 2.99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2003年3月2005年4月 1.4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卫星路2003年3月2005年7月28日3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2005年6月2006年10月10日 1.66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高新工业园2005年6月2007年8月29日3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庞金路2005年6月2006年12月12日1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2005年6月2006年10月31日3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2005年6月2006年12月12日0.94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2005年6月2007年11月1日0.56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2005年6月2006年6月20日 2.81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2005年6月2007年12月7日0.5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2005年6月2007年7月20日3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2005年6月2006年11月2日2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2005年6月2006年12月22日 1.14福建省福清市新厝镇新江路2005年6月2006年12月22日10福建省晋江市磁灶镇苏垵村2005年6月2006年12月22日3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2003年12月2005年8月3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0年4月2010年9月20日 1.76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2009年6月2009年12月7日 1.15备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是在对苏州工业园区现有的海关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出口加工区A、B区进行整合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在原有的张家港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基础之上建设的出口加工区和临近港口整合转型升级形成的保税港区由福州保税物流园区 、铁路物流园区、福清出口加工区及福州新港1#至9#码头等四个区域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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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
吉林
长春
吉林珲春出口加工区
天津
天津
天津出口加工区
安徽
合肥
安徽芜湖出口加工区
安徽合肥出口加工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
内蒙古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
河南
郑州
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
广西
南宁
广西北海出口加工区
自治新疆
乌鲁木齐
新疆乌鲁木齐加工区
云南
昆明
云南昆明出口加工区
湖南
长沙
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
3.目前我国主要的保税物流园区
福州
福州保税港区
5.目前我国主要的综合保税区
省
关区
名称
江苏
南京
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昆山综合保税区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
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
盐城综合保税区
淮安综合保税区
南京综合保税区
南通综合保税区
太仓港综合保税区
天津
天津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
北京
北京
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
广西
南宁
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
福建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上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西安综合保税区
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
新疆
乌鲁木齐
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
喀什
喀什综合保税区
湖北
武汉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
辽宁
沈阳
沈阳综合保税区
吉林
长春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
河北
曹妃甸
曹妃甸综合保税区
石家庄
石家庄综合保税区
山西
太原
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
宁夏
银川
银川综合保税区
浙江
舟山港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
湖南
衡阳
衡阳综合保税区
湘潭
洋山保税港区
辽宁
大连
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
天津
天津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
海南
海口
海南洋浦保税港区
浙江
宁波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广西
南宁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福建
厦门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
山东
青岛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
广东
广州
广州南沙保税港区
深圳
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
重庆
重庆
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
江苏
南京
张家港保税港区
山东
青岛
烟台保税港区
福建
保税监管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以及综合保税区、跨境工业区等海关实行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以下对我国目前主要的保税监管区域分类列明:
1.目前我国主的保税区
省
关区
名称
辽宁
大连
大连保税区
天津
天津
天津港保税区
上海
上海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浙江
宁波
宁波保税区
山东
青岛
青岛保税区
海南
海口
海口保税区
福州
福建福州出口加工区
浙江
杭州
浙江杭州出口加工区
浙江嘉兴出口加工区
宁波
浙江宁波出口加工区
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
辽宁
大连
辽宁大连出口加工区
江西
南昌
江西九江出口加工区
江西南昌出口加工区
江西赣州出口加工区
江西井冈山出口加工区
陕西
西安
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
河北
石家庄
河北秦皇岛出口加工区
河北廊坊出口加工区
四川
成都
四川绵阳出口加工区
江苏
张家港
张家港保税区
福建
厦门
厦门保税区
福州
福州保税区
广东
深圳
深圳盐田保税区
深圳福田保税区
深圳沙头角保税区
黄埔
广州保税区
拱北
珠海保税区
汕头
汕头保税区
2.目前我国主要的出口加工区
省
关区
名称
江苏
南京
江苏连云港出口加工区
江苏镇江出口加工区
江苏常州出口加工区
江苏吴中出口加工区
江苏吴江出口加工区
江苏扬州出口加工区
湘潭综合保税区
岳阳
陵矶综合保税区
贵州
贵阳
贵阳综合保税区
贵阳
贵安综合保税区
江西
赣州
赣州综合保税区
甘肃
兰州
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
安徽
芜湖
芜湖综合保税区
6.目前我国主要的跨境工业区
省
关区
名称
广东
珠海
珠澳跨境工业区
7.目前我国主要的自由贸易试验区
省
名称
广东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天津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江苏常熟出口加工区
江苏武进出口加工区
江苏泰州出口加工区
上海
上海
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
上海青浦出口加工区
上海漕河泾出口加工区
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
上海嘉定出口加工区
山东
青岛
山东威海出口加工区
山东青岛出口加工区
山东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
广东
深圳
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
黄埔
广东广州出口加工区
福建
厦门
福建泉州出口加工区
省
关区
名称
上海
上海
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
天津
天津
天津保税物流园区
福建
厦门
厦门象屿保税物流园区
福州
福州保税物流园区
广东
深圳
深圳盐田保税物流园区
黄埔
广州保税物流园区
浙江
宁波
宁波保税物流园区
辽宁
大连
大连保税物流园区
江苏
苏州
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
山东
青岛
青岛保税物流园区
4.目前我国主要的保税港区
省
关区
名称
上海
上海
海南
海口
海口综合保税区
黑龙江
哈尔滨
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
上海
上海
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
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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