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两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
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两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两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健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
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关于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关于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是指医院为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对医院内部的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定期轮岗的制度。
这种制度有利于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增强员工的综合素质,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
一、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的意义1. 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和权限,容易成为腐败现象的高发区。
定期轮岗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员工在同一岗位上长期任职,从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2. 提高服务质量。
定期轮岗制度可以让员工在不同岗位上得到锻炼,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
3. 提高管理效率。
定期轮岗制度可以让员工在不同岗位上了解医院的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
4. 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定期轮岗制度可以让员工感受到医院对他们的关心和重视,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二、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的实施1. 确定轮岗岗位。
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轮岗的重点岗位,如财务科、药剂科、设备科等。
2. 制定轮岗计划。
医院应制定详细的轮岗计划,包括轮岗的时间、轮岗的岗位、轮岗的人员等。
3. 实施轮岗。
按照轮岗计划,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轮岗,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在不同的岗位上得到锻炼。
4. 加强培训。
在轮岗前后,医院应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员工能够胜任新的岗位。
5. 建立考核机制。
医院应对轮岗人员进行考核,了解他们在新的岗位上的表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三、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的保障1. 加强制度建设。
医院应制定完善的轮岗制度,明确轮岗的程序、时间、岗位等,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
2. 加强组织领导。
医院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轮岗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轮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宣传引导。
医院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轮岗制度的宣传引导,让员工了解轮岗制度的意义和目的。
4. 加强监督考核。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一、前言医院是维护公众健康的重要场所,医院重要岗位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是影响医院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的关键因素。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强化重点岗位人员的综合素质,医院应建立定期轮岗制度,实现人员优化配置,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医院高效稳定地运行。
二、定义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是指医院根据岗位需求和管理需要,对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换的管理制度。
通过对人员进行不同岗位的轮换,使得人员能够在不同岗位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提高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实施方式1. 人员筛选:医院应根据人员资历和基本素质,结合岗位需求,对人员进行筛选和评估,确定轮岗人员名单,进行有序轮岗。
2. 确定轮岗时间:医院应根据不同岗位人员职业规划、实际工作需求,合理安排轮岗时间,一般轮岗时间不低于3个月,不超过2年。
3. 岗位安排:医院应根据轮岗人员身份、专业特长、专业素养等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同时在轮岗前,应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岗位熟悉培训,确保轮岗人员能顺利上岗。
4. 人员评估:医院应根据岗位要求,建立完善的人员评估体系,对轮岗过程中的人员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优点1. 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定期轮岗使人员能够在不同的岗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2. 平衡部门人才结构:定期轮岗可以平衡各部门的人才结构,加强各个部门间的合作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创新岗位发展:定期轮岗也能为岗位提供新的想法和思路,带来更多的创新和发展机会,切实提高医院的创新能力。
4. 提高管理水平:定期轮岗可以使岗位人员更好地了解医院整体的工作流程和管理体系,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更好地提高管理水平。
五、结论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是一项全方位的管理措施,带来了很多的优势和创新机会。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调整,确保人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新岗位,发挥应有的作用。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健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
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两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杨础中心卫生院。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两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两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健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
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两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
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两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关于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三篇】
关于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三篇】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1厅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健岗位人员的监督,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1、人事、财务、总务基建、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总务科、设备科、药学部采购员及仓库保管员,图书采购员。
3、工程管理员、卫生材料管理员。
4、财务科会计、出纳,单列核算科室(项目)的财务人员。
5、其他关键岗位。
二、轮岗期限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或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轮岗交流。
2、采购员、会计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三、具体措施1、重点部门负责人轮岗交流由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2、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4、纪委、监察室负责督促落实。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2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健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两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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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根据卫生部、卫生厅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求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总务基建、药剂、设备、信息
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特殊人员。
3.1在原岗位犯有与职务有关错误的,受过行政、党内警告(含)
以上处理的,不论任职年限,均要立即调离或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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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凡受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暂未移送司法部门或组织暂未作
出处理决定的,要暂停行使职权,待结案后再酌情处理。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岗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
岗年限,适当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
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
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
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
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
门负责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