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关于公布2007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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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社平工资调整

大连市社平工资调整

大连市社平工资调整(一)2009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8766元,月平均工资3231元。

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8047元,月平均工资为3171元。

(二)在职职工缴费基数:2010社保年度全市养老(含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下同)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939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9,693元/月。

采暖费缴费基数为3,231元/月,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1,939元/月。

1、“五险一金”是指:基本养老险、基本医疗险、生育险、失业险、工伤险和住房公积金。

2、交费基数为当月标准上报工资或岗位平均工资,交费比例为:单位:养老19%、医疗8%、生育0.5%、失业2%、工伤0.5~2%个人:养老8%、医疗2%+24、失业1%。

3、必须缴这部分钱从今年7月10日起大连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上调200元( 2010-07-08 07:51:43)稿件来源:大连天健网从今年7月10日起,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市内四区、旅顺口区、各先导区、长海县由每人每月700元调整为900元;北三市由600元调整为800元。

同时,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随之上调:市内四区、旅顺口区、各先导区、长海县由7元调整为9元;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由6元调整为8元。

据了解,这次调整统筹兼顾了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既保证了低收入职工家庭能够分享社会和经济发展成果,同时也兼顾了企业生产成本、人工成本的承受能力。

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拉动职工收入增长,保障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

市委、市政府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问题。

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自1995年实施以来,已经是第九次调整。

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

二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是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计入工资总额的福利待遇。

大连《社会保险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连《社会保险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大连市财政局大人社发〔2011〕129号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政策,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调整我市部分现行社会保险政策。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一)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规定发放的丧葬费补助金、抚恤金,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关于企业职工死亡后有关待遇支付办法的通知》(大劳险字〔1996〕239号)中规定的列支渠道不再执行。

(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1993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参保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发给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

2010年1月1日以后跨省流动到我市就业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中有关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规定确认。

(四)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关于基本医疗保险(一)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予以调整,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2.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 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200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200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200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大劳发[2007]96号
市直各委、办、局,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7]41号)的规定及大连市统计局、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0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现将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2007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通知如下:
一、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200元,月平均工资为2017元。

二、2006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3503元,月平均工资为1959元;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509元,月平均工资为2376元。

三、2007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2.52%。

即2001年6月30日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按2.52%计算年息。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五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体改办关于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及有关人员安置问题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体改办关于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及有关人员安置问题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体改办关于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及有关人员安置问题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8.16•【字号】•【施行日期】2002.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体改办关于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及有关人员安置问题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劳动保障局、体改办制定的《关于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及有关人员安置问题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二00二年八月十六日关于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及有关人员安置问题的意见为推进大连市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好改制的国有企业职工及有关人员的安置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大连市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企业职工及有关人员的安置(一)企业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的,其接收的原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及继续管理支付救济费、生活补助费的人员,不预留安置费用。

改制后,企业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在原企业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离退休人员及继续管理支付救济费、生活补助费人员的待遇不变。

(二)企业改制为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参股、不持股的,其接收的原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及继续管理支付救济费、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可从原企业经资产评估核准后的净资产中预留安置费用。

1、职工按照人均1.5万元预留安置费,可列入企业资本公积金,专款专用。

企业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不含办理退休职工),预留的安置费按照经济补偿金的办法(按照改制时企业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以货币支付给本人。

因工伤残职工还应按照下列标准预留安置费用:因工伤残5-6级和因工伤残医疗期未终结的,每人每年按照企业上年度平均工资的80%预留离岗休养工资(含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时间计算到职工退休年龄;因工伤残7-10级的,每人分别按照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个月、16个月、12个月和8个月预留离职补助费。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基本医疗,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连市自2007年9月1日起,下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发 [2007] 91号)。

此项政策的实施,将为城镇非从业居民(包括老年居民、未成年居民等)提供更多医疗帮助,提高医疗水平,减轻员工医疗负担。

公司将结合该文件规定及公司实际,重新修订公司享受劳保待遇员工家属医疗费报销办法。

为便于员工更多了解相关规定并参加此项保险,现将全文予以转载。

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基本医疗,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一)具有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简称市内四区)非农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二)具有市内四区非农户籍未满18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和在市内四区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以下统称未成年居民);(三)具有市内四区非农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不含未成年居民,以下简称低保人员)。

第三条大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经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卫生、民政、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第四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水平、保障标准与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坚持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的原则;坚持按区域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坚持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坚持自愿参保、强化政府引导、推动应保尽保的原则;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衔接的原则。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7)-辽政发[2007]43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7)-辽政发[2007]43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7)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07.11.29
施行日期2007.11.20
文号辽政发[2007]43号
主题类别工资福利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辽政发〔2007〕4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省政府决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由590元调整为700元;二类地区由480元调整为580元;三类地区由420元调整为50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由6元调整为6.5元;二类地区由4.8元调整为5.3元;三类地区由3.5元调整为4元。

各市政府要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于2007年12月10日前报省政府批准,2007年12月20日前正式实施。

各市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档不得低于500元。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结束——。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特别劳动奖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特别劳动奖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特别劳动奖的决定【文 件 号】大政发[2008]37号【颁布部门】大连市政府【颁布时间】2008-04-28【实施时间】2008-04-28【时 效 性】有效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200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和谐大连建设做出了不懈努力,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开拓创新、顽强拼搏、甘于奉献、勇于进取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群体。

同时,一批外国友人和港澳台同胞也积极参与大连发展和振兴的伟大实践,为大连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

为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进一步调动全市人民投身加快率先全面振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外国友人、港澳台同胞积极参与和支持大连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和干劲,不断开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市政府决定授予宋甲晶等40名同志“大连市2006-2007年度特等劳动模范”称号,授予孙永才等753名同志“大连市2006-2007年度劳动模范”称号,授予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等161个单位“大连市2006-2007年度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沙河口区春柳地区职工维权服务中心等126个集体“大连市2006-2007年度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罗纳德·约翰逊先生等20名外国友人和港澳台同胞“大连市2006-2007年度特别劳动奖”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当好表率,在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大连、率先实现全面振兴中再立新功。

希望外国友人和港澳台同胞能够一如既往地热情关注、大力支持大连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强大连与世界的合作交流牵线搭桥、献计出力。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单位为榜样,学习他们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艰苦创业精神,忘我的劳动热情和无私奉献精神,不懈的开拓进取和求实创新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为实现大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率先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

大连市农民工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实施 大政办发[2006]144号

大连市农民工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实施 大政办发[2006]144号

大政办发[2006]144号文件关于印发《大连市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大连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大连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农民工在我市务工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劳社厅发〔2004〕5号)和《大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大政发〔2000〕34号文件印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行政区域内以及高新园区市内部分的城镇所有企业(含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民工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农业户口,有劳动能力并与本市城镇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四条农民工医疗保险应当遵循低水平、保大病、保当期和属地统筹的原则。

第五条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市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其所属的大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市级统筹的农民工医疗保险业务工作。

第二章基金的筹集与管理第六条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二)基金的利息收入和增值收入;(三)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四)其他收入。

农民工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七条农民工医疗保险费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

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经市政府批准,缴费率随着经济发展可作适当调整。

基金单独列账管理,专款专用,自求平衡。

2007分地区、分行业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2007分地区、分行业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9121 31528 57653 68688 38941 40824 20465 18335 19201 19555 25659 23885 24670 25846 20615 20441 23127 22398 58706 57031 37092 38687 49810 48598 24309 21732 31127 29954 23222 22337 28326 31684 21501 20916 20571 21625 27797 25295 38527 42909 24666 25059 25928 25786 28292 28323 27800 24374 23765 22769 21940 19747 44870 52990 21912 16751 20240 20563 28485 29749 23294 26246 23552 23630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6117 24968 36947 40048 34112 69989 35772 16127 48605 19200 15571 29680 14768 16129 24087 21089 22430 28637 18198 16061 29967 17592 21213 27037 18753 19696 26836 57577 38425 59929 33448 27496 42401 42880 34303 49138 18381 18183 24267 32352 23339 34741 18537 16483 22974 21509 22139 33635 20148 18311 25630 27434 16759 29595 23755 20773 27310 30564 25738 52079 20717 19293 27143 17719 19087 19856 26763 20775 30784 23999 29689 37101 15689 22873 24315 16735 18827 24458 41098 31645 54027 21452 16430 29357 14222 16423 23462 20295 27947 42932 23392 19274 24173 26141 15626 26681

关于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大劳发[2007]138号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大连市财政局大劳发[2007]138号关于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央、省属、市直企业: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07]77号)和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辽劳社发[2006]8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缴费基数(一)企业及其职工。

1、企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为个人缴费基数。

条件成熟时,以本人上月实际工资总额为个人缴费基数。

从2006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无法确定职工上年或上月工资收入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企业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企业缴费基数。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1、从2006年7月1日起,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含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参保缴费人员)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对于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确有困难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实行5年过渡期。

其中:2006年7月起,缴费基数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07年7月起不低于70%,2008年7月起不低于80%,2009年7月起不低于90%,2010年7月以后为100%。

3、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4050”和“4555”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各缴费年度,可根据本人缴费能力选择最低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2011年8号文件(各项待遇简表)

2011年8号文件(各项待遇简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10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1]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现就2010年度本市职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2011年度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调整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7540元,增幅为12%,月平均工资为3128元,日平均工资为143.8元,小时平均工资18元。

2010年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1586元,增幅为14.7%,月平均工资为4299元。

二、2011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3128元和4299元计算。

三、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和职工,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最低、最高标准按照我局《关于2011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73号文件)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11年度各项相关待遇简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2年养老保险缴纳在企业缴纳数值
低:2006元
高:10560元
个人柜台缴纳数值
养老低:2106元
养老高:5060元
医疗:2200元
社平3520元
大额救助:200元。

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14年11月12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肖盛峰2015年3月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市政府决定对《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件市政府规章作如下修改:一、《大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80号公布)(一)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所需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符合税法规定的,税前列支。

”(二)删除第七条、第八条。

(三)第九条作为第七条,其中的“千分之二”修改为“万分之五”。

(四)第十二条作为第十条,其中的“在我市城镇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修改为“视同缴费年限(以下统称缴费年限)”,“采暖费标准”修改为“居民住宅供暖价格”。

(五)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分别作为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其中的“在我市城镇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修改为“缴费年限”。

(六)第十五条作为第十三条,修改为:“经市政府批准的原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下岗自谋职业人员和下岗转失业并轨人员(统称‘三三制’人员),具有市内城区居民户口人员退休后,缴费年限满20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积标准享受采暖费补贴;不满20年的,个人可一次性补缴至20年,不补缴的,不享受采暖费补贴。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2005年12月31日前,在用人单位退休的人员,采暖费补贴移交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的,从办理采暖费社会化发放手续次月起享受采暖费补贴,未办理移交的,由原渠道解决;‘三三制’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办理退休的,自2006年1月1日起享受采暖费补贴。

2004年以来全市职工和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款

2004年以来全市职工和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款
2004年以来全市职工和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款
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004年12935元÷12月=1077.90元
2004年14472元÷12月=1 Nhomakorabea06元2005年14824元÷12月=1235.53元
2005年16132元÷12月=1344.33元
2006年16195元÷12月=1349.58元
2006年17358元÷12月=1446.50元
2007年18840元÷12月=1570.00元
2007年20105元÷12月=1675.42元
2008年22058元÷12月=1838.17元
(22210元÷12月=1850.83元)
从2006年开始每年增长机制执行情况如下(以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2006年1235元-1078元=157元÷1078元=14.11%×400元=58.26元
2007年1349.58元-1235元=114.58元÷1235元=9.25%×400元=37元
2008年1570元-1349.58元=220.42元÷1349.58元=16.34%×495元=80.88元
2009年人事局在4月29日下发31号文件先通知发每月57元(源城区和连平县当月已发),后市直6月又改为发55.70元的错误做法,因为他们以在2008年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838.17元-2007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675.42元=9.7%×574.20元=55.70元.而退休人员也应该是1838.17元-1570元=268.17元÷1570元=17.1%×574.20元=98.11元(而不是55.70元),或者按上岗和下岗都按1850元-1570元=280元÷1570元=17.8%×574.20元=102.21元

2007年全国地级市城市职工人均工资排名

2007年全国地级市城市职工人均工资排名

2007年全国地级市城市职工人均工资排名作者对此排名的说明:1、包括中国大陆所有的地级市和四个直辖市,不包括自治州2、每个地级市包括所下属的县及代管的县级市3、只统计城镇人口的工资薪酬收入,不包括农业人口,而且主要统计公务员、事业单位的职工的工资,不包扩其他收入4、此排名不是人均收入排名,不代表各地的富裕情况和发展水平,对于温州老板、泉州老板、山西煤老板、福州海外人士,以及潮汕的侨胞这些特殊群体在排名上并不能体现出来,本排名只是城市职工,确切的说是公务员的平均薪酬5、数据来源于一家美国的统计机构,应该说是很客观的,数据不能代表一切,但是数据也是最真实的01 上海市34,34502 广州市34,328 广东03 北京市34,19104 深圳市32,476 广东05 杭州市30,580 浙江06 台州市30,550 浙江07 南京市29,342 江苏08 拉萨市28,561 西藏09 东莞市28,253 广东10 宁波市27,986 浙江11 东营市26,006 山东12 衢州市25,802 浙江13 嘉峪关市25,699 甘肃14 无锡市25,602 江苏15 天津市25,27116 苏州市25,016 江苏17 舟山市24,678 浙江18 绍兴市24,630 浙江19 丽水市24,613 浙江20 大庆市24,523 黑龙江21 马鞍山市23,993 安徽22 金华市23,752 浙江23 湖州市23,488 浙江24 常州市22,990 江苏25 中山市22,751 广东26 淮南市22,659 安徽27 厦门市22,577 福建28 佛山市22,037 广东29 包头市21,985 内蒙古30 大连市21,878 辽宁31 珠海市21,844 广东32 鄂尔多斯市21,628 内蒙古33 长沙市21,499 湖南34 温州市21,279 浙江35 克拉玛依市21,272 新疆36 乌鲁木齐市20,849 新疆37 济南市20,756 山东38 嘉兴市20,649 浙江39 金昌市20,393 甘肃40 海口市20,220 海南41 青岛市20,022 山东42 成都市19,962 四川43 沈阳市19,914 辽宁44 镇江市19,894 江苏45 呼和浩特市19,715 内蒙古46 攀枝花市19,393 四川47 德阳市19,324 四川48 昆明市19,121 云南49 柳州市19,076 广西50 合肥市19,027 安徽51 徐州市18,849 江苏52 烟台市18,764 山东53 晋城市18,736 山西54 鞍山市18,708 辽宁55 南通市18,513 江苏56 武汉市18,505 湖北57 银川市18,424 宁夏58 阳泉市18,323 山西59 清远市18,323 广东60 福州市18,314 福建61 莱芜市18,282 山东62 玉溪市18,241 云南63 韶关市18,214 广东64 扬州市18,165 江苏65 太原市18,084 山西66 西宁市17,966 青海67 长春市17,742 吉林68 西安市17,728 陕西69 秦皇岛市17,529 河北70 南宁市17,520 广西71 南昌市17,445 江西72 淄博市17,166 山东73 汕头市17,112 广东74 唐山市17,105 河北75 酒泉市16,964 甘肃76 兰州市16,960 甘肃77 肇庆市16,863 广东78 抚顺市16,791 辽宁79 六盘水市16,747 贵州80 郑州市16,694 河南81 重庆市16,63082 株洲市16,570 湖南83 本溪市16,562 辽宁84 贵阳市16,553 贵州85 三亚市16,518 海南86 芜湖市16,449 安徽87 吴忠市16,386 宁夏88 十堰市16,316 湖北89 龙岩市16,309 福建90 哈尔滨市16,292 黑龙江91 曲靖市16,265 云南92 长治市16,221 山西93 三明市16,203 福建94 遵义市16,183 贵州95 河源市16,132 广东96 茂名市16,104 广东97 平凉市16,057 甘肃98 惠州市16,017 广东99 辽阳市16,011 辽宁100 延安市15,864 陕西101 铜陵市15,832 安徽102 郴州市15,824 湖南103 淮北市15,810 安徽104 泉州市15,799 福建105 威海市15,785 山东106 固原市15,749 宁夏107 石嘴山市15,734 宁夏108 桂林市15,647 广西109 济宁市15,639 山东110 大同市15,629 山西111 乌海市15,609 内蒙古112 松原市15,580 吉林113 来宾市15,290 广西114 百色市15,280 广西115 石家庄市15,239 河北116 丽江市15,183 云南117 黄山市15,100 安徽118 宣城市15,091 安徽119 泰州市15,090 江苏120 湛江市15,076 广东121 湘潭市15,049 湖南122 连云港市15,043 江苏123 江门市15,030 广东124 张家界市14,968 湖南125 新余市14,933 江西126 廊坊市14,914 河北127 吉林市14,902 吉林128 宁德市14,889 福建129 铁岭市14,831 辽宁130 枣庄市14,831 山东131 朔州市14,775 山西132 萍乡市14,758 江西133 乌兰察布市14,688 内蒙古134 昭通市14,670 云南135 洛阳市14,641 河南136 鹰潭市14,622 江西137 平顶山市14,536 河南138 濮阳市14,512 河南139 沧州市14,488 河北140 云浮市14,438 广东141 丹东市14,348 辽宁142 绵阳市14,310 四川143 营口市14,302 辽宁144 常德市14,281 湖南145 鸡西市14,264 黑龙江146 榆林市14,257 陕西147 河池市14,198 广西148 宜宾市14,191 四川149 玉林市14,179 广西150 南平市14,172 吉林151 中卫市14,161 宁夏152 淮安市14,136 江苏153 梅州市14,115 广东154 潍坊市14,085 山东155 石河子市14,058 新疆156 池州市14,023 安徽157 蚌埠市13,980 安徽158 娄底市13,975 湖南159 呼伦贝尔市13,971 内蒙古160 临汾市13,962 山西161 安顺市13,952 贵州162 衡阳市13,927 湖南163 承德市13,898 河北164 锦州市13,867 辽宁165 阳江市13,866 广东166 北海市13,804 广西167 邯郸市13,776 河北168 资阳市13,681 四川169 白银市13,670 甘肃170 三门峡市13,649 河南171 盐城市13,648 江苏172 泸州市13,643 四川173 永州市13,562 湖南174 滨州市13,549 山东175 邢台市13,546 河北176 广安市13,523 四川177 莆田市13,513 福建178 张家口市13,505 河北179 防城港市13,505 广西180 鹤岗市13,477 黑龙江181 雅安市13,476 四川182 自贡市13,467 四川183 临沂市13,457 山东184 梧州市13,433 广西185 安阳市13,423 河南186 吕梁市13,413 山西187 盘锦市13,412 辽宁188 汕尾市13,405 广东189 岳阳市13,373 湖南190 泰安市13,371 山东191 怀化市13,368 湖南192 临沧市13,352 云南193 晋中市13,344 山西194 漳州市13,339 福建195 潮州市13,320 广东196 朝阳市13,307 辽宁197 保定市13,275 河北198 葫芦岛市13,225 辽宁199 双鸭山市13,179 黑龙江200 日照市13,043 山东201 益阳市13,036 湖南202 保山市13,015 云南203 贺州市12,996 广西204 眉山市12,976 四川205 巢湖市12,905 安徽206 宝鸡市12,846 陕西207 宜春市12,749 江西208 铜川市12,668 陕西209 赤峰市12,603 内蒙古210 阜新市12,561 辽宁211 定西市12,538 甘肃212 贵港市12,524 广西213 达州市12,469 四川214 巴彦淖尔市12,455 内蒙古215 内江市12,431 四川216 焦作市12,407 河南217 思茅市12,407 云南218 邵阳市12,400 湖南219 黄石市12,397 湖北220 辽源市12,378 吉林221 安庆市12,369 安徽222 七台河市12,352 黑龙江223 乐山市12,343 四川224 陇南市12,343 甘肃225 运城市12,308 山西226 齐齐哈尔市12,263 黑龙江227 宿州市12,255 安徽228 汉中市12,248 陕西229 九江市12,223 江西230 通化市12,185 吉林231 黑河市12,179 黑龙江232 滁州市12,171 安徽233 广元市12,165 四川234 宿迁市12,110 江苏235 庆阳市12,087 甘肃236 聊城市12,052 山东237 鹤壁市12,044 河南238 衡水市12,038 河北239 阜阳市11,980 安徽240 张掖市11,978 甘肃241 安康市11,953 陕西242 崇左市11,923 广西243 景德镇市11,870 江西244 南充市11,846 四川245 上饶市11,830 江西246 赣州市11,827 江西247 宜昌市11,826 湖北248 渭南市11,822 陕西249 南阳市11,819 河南250 牡丹江市11,791 黑龙江251 揭阳市11,718 广东252 遂宁市11,697 四川253 通辽市11,680 内蒙古254 武威市11,631 甘肃255 荆门市11,571 湖北256 六安市11,535 安徽257 钦州市11,398 广西258 咸阳市11,388 陕西259 亳州市11,379 安徽260 佳木斯市11,350 黑龙江261 吉安市11,315 江西262 天水市11,194 甘肃263 巴中市11,178 四川264 德州市10,997 山东265 白山市10,694 吉林266 许昌市10,684 河南267 新乡市10,604 河南268 商洛市10,426 陕西269 鄂州市10,277 湖北270 漯河市10,270 河南271 四平市10,220 吉林272 商丘市10,197 河南273 咸宁市10,179 湖北274 襄樊市10,156 湖北275 开封市10,121 河南276 信阳市10,115 河南277 随州市10,112 湖北278 抚州市9,877 江西279 白城市9,871 吉林280 荷泽市9,869 山东281 忻州市9,822 山西282 荆州市9,745 湖北283 绥化市9,535 黑龙江284 驻马店市9,494 河南285 孝感市9,449 湖北286 黄冈市9,266 湖北287 周口市8,051 河南288 伊春市6,411 黑龙江。

大连市统计公报2001

大连市统计公报2001

大连市统计公报20012001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大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全面实施国际化、信息化、科教强市和协调发展四大战略,全面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继续保持了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快速、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综合经济总量:初步测算,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235.6亿元,比上年增长11.8%。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1.4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574.2亿元,增长12.5%;第三产业增加值550亿元,增长12.6%。

三次产业构成比例为9:46.5:44.5。

按年末汇率测算,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700美元,比上年增加253美元。

财政税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5.2亿元,增长22.6%。

其中,市本级39亿元,增长13.9%;县(市)区级56.1亿元,增长29.5%(其中开发区、保税区、金石滩旅游度假区和高新技术园区合计19.8亿元,增长40.3%)。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14.7亿元,比上年增长20.7%。

其中,基本建设、城市维护费、企业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支援农村生产等专项支出52.8亿元,增长18.2%;社会保障及抚恤社救支出10亿元,增长33.5%。

国税、地税收入合计达168.2亿元(不含海关代征税55.2亿元),增长27.3%。

价格指数:全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指数为99.5%,其中食品类和居住类呈升势,分别为102.3%和100.5%;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与上年持平;穿、用品等类均呈降势。

工业品出厂价格同比指数为98.76%;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同比指数为100.08%。

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5.1亿元,比上年增长13.6%。

其中,基本建设完成投资95亿元,增长9.8%;更新改造完成投资42.5亿元,增长12.8%;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15.5亿元,增长8.1%。

关于社保调整通知三篇

关于社保调整通知三篇

关于社保调整通知三篇社保调整通知篇1本报讯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按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记者联系采访了多个市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按往年惯例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通知》称,省统计局已将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各市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公布,各市县单位应严格按照我省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通知》在附件中列出了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各市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其中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8406元,月平均工资为4867元。

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我省职工度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直接相关。

我省现行社保政策规定,职工实际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五项社保缴费基数。

实际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缴费,但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我省各市县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相关缴费基数,城镇从业人员五项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为14601元(4867×30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433.5元(4867×50%)。

按照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为4867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92.02元。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的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的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15•【字号】大政发[2007]105号•【施行日期】2007.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的意见(大政发[2007]10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要求,全面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加快构建和谐大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现就我市大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的重大意义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条件,是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市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形成,劳动关系总体状况良好,和谐稳定。

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广大劳动者对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呼声越来越高,迫切需要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迫切需要一个合法、公平、和谐的就业环境。

但是,目前由于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同程度地反映到劳动关系中来,劳动关系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的突出矛盾之一。

因此,大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是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有效载体,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劳动,进一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大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经过3年努力,全面提高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10.11•【字号】大人社发〔2013〕187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正文关于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13〕187号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完善我市社会保险体系,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称“三险”)实行市级统筹。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目标任务自2014年1月起,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三险”由各地区单独统筹提升为市级统筹,结余基金全部逐级上解市财政专户。

“三险”基金由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各地区、各单位应于2013年11月前完成市级统筹各项准备工作,将“三险”数据集中迁移至市“金保工程”系统,建成统一的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平台,实现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经办统一、信息系统统一。

二、关于失业保险(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0.5%,工作人员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它事业单位缴费标准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工作人员缴费标准为本人工资的1%。

(二)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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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7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劳发〔2008〕116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43号)及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统计局《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07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2008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通知如下:一、2007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7494元,月平均工资2291元;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1816元,月平均工资为2651元。

二、2007年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230 元,月平均工资为2353元。

三、2008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
3.22%。

即:2001年6月30日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按3.22%计算年息。

附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表。

二○○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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