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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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概述

保险概述
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 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 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 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 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二、保险的要素 可保风险的存在 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保险费率的厘定(适度、合理、公平) 保险基金的建立 保险合同的订立
第二章 保险概述
一、保险的含义和定义 (一)保险的含义 广义 狭义 从经济的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
一种财务安排。 从法律的角度看,是一种合同行为。 从社会角度看,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社会生活和生产的精巧的稳定器。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二)定义
与救济比较
1、实施的前提不同。 2、权利义务不同。 3、主体不同。 4、行为性质不同 5、范围不同
与赌博比较
1、目的不同。 2、条件不同。 3、机制不同。 4、社会后果不同。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四、保险的职能 基本职能:补偿损失、经济给付 派生职能:防灾防损、融资
三、保险的特征 经济性 商品性 互助性 法律性 科学性
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比较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比较 商业保险与储蓄比较 商业保险与救济比较 商业保险与赌博比较
与社会保险比较
1、实施方式不同。 2、举办的主体不同。 3、保费来源不同。 4、目的不同。
与储蓄比较
1、主体不同。 2、行为性质不同。 3、主张权力不同。 4、运行机制不同 5、受益期限不同 6、给付对等原则不同

chp2 保险概述

chp2 保险概述


意大利诞生世界第一张海上运输保险单
1347年10月23日,意大利商船“圣·科勒拉”号要运送一批贵重的货 物由热那亚到马乔卡。这段路程虽然不算远,但是地中海的飓风和海上的 暗礁会成为致命的风险。这可愁坏了“圣·科勒拉”号的船长,他可不想 丢掉这样一笔大买卖,同时也害怕在海上遇到风暴而损坏了货物,他可承 担不起这么大的损失。正在他为难之际,朋友建议他去找一个叫做乔 治·勒克维伦的意大利商人,这个人以财大气粗和喜欢冒险而著名。于是, 船长找到了勒克维伦,说明了情况,勒克维伦欣然答应了他。 双方约定,船长先存一些钱在勒克维伦那里,如果6个月内“圣·科 勒拉”号顺利抵达马乔卡,那么这笔钱就归勒克维伦所有,否则勒克维伦 将承担船上货物的损失。这样,一份在今天看来并不完备的协议就成了第 一份海上保险的保单,也成为现代商业保险的起源。但保单没有订明保险 人所承保的风险, 它还不具有现代保险单的基本形式。但是保险史上把这 张保单称之为世界上第一张保险单。 1393 年, 在意大利佛罗伦萨签订的 一张保险单把“海上灾害、天灾、火灾、抛弃、王子的禁制等列为承保的 风险责任, 这张保单具有现代保险单的格式。
三、改革开放到现在
1)恢复发展阶段(1979-1985年)
1979年,开始恢复国内保险业务。
2)平稳发展阶段(1985-1992年)
1988年起,在全国部分省市有步骤,有区别地试点建 立专业经营的人寿保险公司,探索寿险分业经营之路。 198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生产保险公司,1988年平安 保险,1991年太平洋保险。
3)快速发展阶段(1992年-至今)
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 1994年,日本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获准在上海营业 199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

第二章_保险概述

第二章_保险概述


四、保险的对象 (一)定义:保险的标的物 (二)分类:非人身标的物和人身标的物 (三)区别(P29)
五、保险与其他类似经济行为的比较 (一)保险与赌博的比较 (二)保险与储蓄的比较
(三)保险与担保的比较
(四)保险与救济的比较
(一)保险与赌博的比较 1、相同点:结果都是具有不确定性。 2、不同点:
二、保险的性质(P26)
(一)从经济的角度看
1、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
(1)从需求角度看
(2)从供给角度看
Hale Waihona Puke (3)供求双方共赢 2、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
3、保险起到国民收入再分配作用
(二)从法律角度看
1、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一方承担支 付保险费的义务,以取得发生损失时要 求另一方补偿的权利,体现了民事法律 主体之间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受法律保护。
(三)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 种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复杂而精巧的风 险损失转移机制,它将风险从个体转移 到团体,并在一个公平的基础上由团体 中的所有成员来分担损失,从而在整体 上提高了对风险事故的承受能力。因而 被称为 “社会稳定器”。
三、保险的定义
(一)学术上的定义 1、三种学说给出的定义 2、我国有代表性的教材定义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经济单位或个人, 聚资建立基金,为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 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危险转移机制。 --中国林业出版社《保险学》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 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 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高等教育出版社《保险学》



例:设某一地区有1000栋住房,每栋住房的价值为10 万元。根据以往的资料知道,每年火灾发生的频率为 0.1%,且为全损。保险公司提出,如果每栋住房的房主 每年缴纳110元,则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风险损失。 所收金额=1000×110=110 000 每年应赔款额=1000×0.1%×100 000= 100 000 赔余额= 110 000-100 000= 10 000 遭受火灾风险损失者的损失,由全部房主共同承担, 保险公司只是起组织分摊风险的作用,并且因有效组织 风险损失分摊获得相应的报酬。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二章 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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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三、保险的特征 1.经济性:从保险需求和供给角度看 1.经济性:从保险需求和供给角度看 2.互助性:从被保险人的角度看 2.互助性:从被保险人的角度看 3.商品性:从保险产品看 3.商品性:从保险产品看 4.契约性: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看 4.契约性: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看 5.科学性:从保险经营过程看 5.科学性:从保险经营过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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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一、按照保险性质分类
1商业保险(自愿保险或合同保险) 2社会保险 3政策保险
二、按实施方式分类
1自愿保险 2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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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三、按保险标的分类 1财产保险 2人身保险 3责任保险 4信用保证保险 四、按照风险转移层次分类 1原保险 2共同保险 3重复保险 4复合保险 5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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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保险的含义: 保险的含义: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 计算分担金的形式, 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自然灾害或意外 事故所致经济损失或由此引起的经济需要进行的补偿或 给付行为。 给付行为。 理解保险这一概念,从以下几个角度: 理解保险这一概念,从以下几个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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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的分类
五、按投保单位分类 1团体保险 2个人保险 六、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分类 1定值保险 2不定值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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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的分类
七、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间的关系分类 1足额保险 2不足额保险 3超额保险 八、按承保的风险分类 1单一风险保险 2综合风险保险 3一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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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1)从经济角度: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保险是 从经济角度: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 一种分摊损失的财务安排。 一种分摊损失的财务安排。 2)从法律角度: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 从法律角度: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约定,保险合同中载明的风险必须符合特定的要求。 约定,保险合同中载明的风险必 从社会功能角度看: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

第二章保险概述k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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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1 2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保险的分类
保险的功能

3
4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保险的分类
强制保险(又叫法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法律或行政 手段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险
按 实 施 方 式 分
自愿保险:是否投保、向谁投保、中途退保等完全自愿。
保险的分类
财产保险 按 保 险 标 的 分
财产及其相 关经济利益
财产损失险(各类有形财产 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财产和 人身损害) 信用保险 保证保险
适度性原则:收取的保险费应能足以抵补一切可能发 生的损失以及有关的营业费用,不能太高或太低。就 保险整体业务而言。
稳定性原则:保险费率在短期内应相当稳定。 弹性原则:保险费率在长期内应适当的调整。
保险的要素
保险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 从保费收入或盈于中提取的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一 定数量的基金。
保险概述
课程大纲
1 2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保险的分类
保险的功能
3
4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保险定义: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 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 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的要素
保 险 合 同 的 订 立 保险合同是体现保险关系存在的形式。
保险合同是双方履行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保险的特征
互助性:一人为众,众为一人。 法律性:从法律角度看,是一种合同行为。 保 险 的 特 征
经济性:提供经济保障,大都采取支付货币的形式进 行补偿和给付。
商品性:对价交换的经济关系,直接表现为个别投保 人和个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间接表现为一定时期内 全部投保人与全部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科学性:保险经营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基础。

第二章__保险的性质与功能

第二章__保险的性质与功能

经济管理学院《保险学原理》 经济管理学院《保险学原理》
第二节 保险分类
4、信用保证保险:是以合同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信用保证保险: 约定的经济信用为标的的保险。 分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经济管理学院《保险学原理》 经济管理学院《保险学原理》
第二节 保险分类
三、按危险转移层次分类 1、原保险与再保险 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合同, 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合同,确 立保险关系的保险。 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此所承保的业务的一部分 或全部, 或全部,分给其他保险人承担。 2、复合保险与重复保险 投保人在同一期限内就同一标的的同一危险向若 干保险公司投保,若保险金额之和不大于标的价值, 干保险公司投保,若保险金额之和不大于标的价值,则 为复合保险, 为复合保险,反之为重复保险。
经济管理学院《保险学原理》 经济管理学院《保险学原理》
第二节 保险分类
四、按实施方式分类 1、强制保险:是指国家或政府根据法律、法令 、强制保险: 或行政命令, 或行政命令,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强制建立起 保险关系。 2、自愿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平等自愿 、自愿保险: 的基础上, 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建立起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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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分类
2、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 、社会保险: 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 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 度。 3、政策保险:是政府为了一定政策目的,运用普 、政策保险:是政府为了一定政策目的, 通保险的技术而开办的一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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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
(三)二元说 该学说认为保险具有补偿功能和给付功能 认为保险具有补偿功能和给付功能。 该学说认为保险具有补偿功能和给付功能。 二、保险的性质 (一)从经济的角度看 1、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含市场供给和需求目的 是追求经济利益. 是追求经济利益.)大数法则 2、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 3、保险有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

保 险 学(第二章)

保 险 学(第二章)
本一致。
21
1.保险利益的含义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特别注意:保险利益建立在保险标的之上,但并非保 险标的本身,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 2.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它的本质内容是投保人以其所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 否则,保险人可以单方面宣布合同无效;当保险合同生效 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则 保险合同随之失效;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不 得因保险而获得保险利益额度以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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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的商品属性
(二)保险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2.保险商品使用价值的质和量 (1)质的规定性——提供经济保障。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表现为它 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 ,具体表现为: ①免除恐惧——观念上的消费; ②补偿损失——实质上的消费。 保险商品的实质性消费是观念上消费的物质基础,但保险商品的消费 主要是观念上的消费,体现着“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共济 理念。 (2)量的规定性——保险金额。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量,以货币为衡 量单位,具体表现为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事 件发生后,履行赔付或给付的最高责任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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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点
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
举办主体
实施方式
保险公司
自愿
政府有关机构
强制
保费来源
保险金额 目的意义 权利义务
投保人
投保人自定 营利;经济保障 对等
个人、企业和财政
国家统一规定 社会公平 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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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政策性保险比较
政策性保险可分为两类,一是社会政策性保险, 即社会保险;另一是经济政策性保险,也就是 政府为实现某项经济政策而举办的保险,如农 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经济政策性保险的 对象一般是关系国计民生比较重大的项目。 (1)举办的主体不同 (2)经营目标不同 (3)承保机制不同

保险基础知识第二章(保险概述)试题含答案

保险基础知识第二章(保险概述)试题含答案

保险基础知识--02保险概述1.()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

[单选题]A.人寿保险B.健康保险(正确答案)C.人身意外伤害保险D.长期护理保险2.()年我国第一部保险法颁布。

[单选题]A.1992B.1995(正确答案)C.2001D.20043.《1906年海上保险法》使()成为世界海上保险的中心。

[单选题]A.英国(正确答案)B.德国C.法国D.意大利4.1693年,()编制了世界上第一张生命表,精确地表示了每个年龄的人的死亡率,并首次将生命表用于计算人寿保险费率,为现代人寿保险奠定了数理基础。

[单选题]A.巴蓬B.哈雷(正确答案)C.牛顿D.胡克5.1949年,()正式挂牌开业,这标志着中国现代保险事业的创立,开创了中国保险的新纪元。

[单选题]A.“仁和”保险公司B.“济和”保险公司C.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正确答案)D.中国人寿保险公司6.按照保险经营性质分类,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属于()。

[单选题]A.商业保险B.非商业保险(正确答案)C.强制保险D.自愿保险7.保险的()是通过保险的内在特性,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以及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

[单选题]A.经济补偿功能B.资金融通功能C.社会管理功能(正确答案)D.政策稳定功能8.保险的功能中,将保险业与其他行业区别开来的最根本的特征是()。

[单选题]A.经济补偿功能(正确答案)B.资金融通功能C.社会管理功能D.风险分散功能9.保险的过程是()。

[单选题]A.风险的集合过程B.风险的分散过程C.既是风险的集合过程,又是风险的分散过程(正确答案)D.以上都不对10.保险的三大功能是一个有机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

其中,保险的()是其他两大功能的基础。

[单选题]A.社会管理功能B.资金融通功能C.风险分散功能D.经济补偿功能(正确答案)11.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不包括()。

第二章保险概述答案

第二章保险概述答案

第二章保险概述l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一种(A)的方法。

A风险管理B-有效的财务安排c.合同管理D分散风险、补偿损失2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定义此保险概念的角度是(B )A风险角度B经济角度c法律角度D社会角度3储蓄与保险一样.都具有以现在的积累解决以后问题的特点,但与保险不同的是,储蓄属于(C)A互助行为B他助行为c自助行为D群体行为4保险公司进行资金运用的可能性主要在于( D )A保险公司积聚了部分资金B满足保险监管机构的要求c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D保险费的收取和给付具有时间差5再保险合同直接保障的对象是( B)A原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B原保险合同的保险人c再保险合同的保险人D原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6甲保险公司与乙保险公司承保了某公司财产保险,由甲保险公司向该投保公司签发了保额为800万元的保险单,其中的300万元由乙保险公司承保,这种承保方式称为(C )A愿保险B.再保险c共同保险D重复保险7保险保障活动进行中需求的大量风险集合条件.一方面是基于风险分散的技术要求,另一方面的要求是(D)A符合监管部门的规定B体现经营的赢利目标c体现社会福利政策D运用大数法则原理8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不同.人身保险是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法律容许的范围与条件下.协商约定后确定,其原因是( A )A人的生命价值难用货币米记价B人身保险受到人的年龄约束c人身保险常涉及第三方D人身保险的医疗费用是不确定的9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历史最长的是( D)A房屋保险B火灾保险c人身保险D海上保险10体现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地位的重要指标( B )A保险密度B保险深度c保险费D赔付率1l 国家(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险是(C )A商业保险B自愿保险c法定保险D普通保险12厘定保险费率遵循的适度原则强调的“适度性”针对的对象是:( B)A单位保险业务B整体保险业务c,单个保险公司D大多数保险公司13同质风险的集合体是保险风险集合与分散的前提条件之一。

第二章保险概述

第二章保险概述

第二章保险概述单项选择题1、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方法,或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机制。

定义此保险概念的角度是()。

A.风险管理角度B.经济角度C.法律角度D.社会角度2、“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和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

是从()角度对保险的定义。

A.风险管理B.法律角度C.社会角度D.经济角度3、现代商业保险的要素之一是()A.可保风险的存在B.可保损失的存在C.投机风险的存在D.遭受大量损失的必然性的存在4、可保风险的条件之一是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该条件的含义是()A.要求损失的发生具有分散性B.要求损失的发生具有一致性C.要求损失的发生具有一贯性D.要求损失的发生具有积累性5、同质风险的含义()。

A.同一个物品B.发生事故的概率一样C.导致的结果一样D.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6、适度性原则要求保险人根据厘定的费率收取的保险费应能足以抵补一切可能发生的损失以及有关的营业费用,是就()而言的。

A.保险的整体业务B.某险种的平均费率C.保险公司的部分险种D.某险种的最低费率7、合理性原则是针对某险种的平均费率而言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不应在抵补保险赔付或给付以及有关的营业费用后,获得()营业利润。

A.过低的B.过高的C.平均的D.一样的8、保险费率厘定的公平性原则要求()。

A.保险费率与实际损失率一致B.同一险种对所有被保险人费率相同C.所有保险公司的同一险种率相同D.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与其保险费率一致9、保险费率在短期内应该是相当稳定的,是指保费费率厘定的()。

A.公平性原则B.弹性原则C.稳定性原则D.基本性原则10、保险人把投保人历年交纳的纯保险费和利息收入积累起来,为将来发生的保险给付和退保给付而准备的资金是()。

A.未到期责任准备金B.未决赔款准备金C.总准备金D.寿险责任准备金11、保险充分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

保险学第二章-保险概述习题及答案

保险学第二章-保险概述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1.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国家或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强行实施的一种保险。

2.自愿保险:也称任意保险,是指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或者自愿组合而建立起的保险关系。

3.足额保险:是指投保人以保险价值的全部投保,在投保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通常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一种保险。

4.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5.保险深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险收入与该国或地区的GDP的比率。

6.保险密度:是指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

二、填空题1.按照保险标的划分,保险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2.按照承保方式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复合保险)、(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

3.按照风险转嫁方式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不足额保险)、(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4.按照保险性质不同,保险可以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和(政策保险)。

5.按照经营目的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盈利保险)和(非盈利保险)。

6.按照投保单位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

7.凡为全体利益减轻船只载重投弃入海的货物而遭受损失的,须由全体分摊归还,这种原则称为(一人为众,众人为一)原则,并于公元前916年为(罗地安)海商法所采用。

8.1667年,(尼古拉·巴蓬)开设了第一家专门承保房屋火灾保险的商行,并于1681年改组,正式设立火灾保险公司。

9.近代海上保险发源地是(意大利)10.(大数法则)的编制和运用,奠定了现代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11.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不同表现在(实施方式)、(举办主体)、(保费来源)和(保险金额)等。

三、判断题1.非寿险就是指财产保险。

(×)2.按照投保时是否足额保险,财产保险可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3.国外最早产生保险思想的并非现代保险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处在东西方贸易要道上巴比伦、埃及和欧洲的希腊和罗马等文明古国。

2 保险概述

2 保险概述

• 甲向保险公司缴纳5000元保险费,为其价值10万元的轿车 投保10万元的盗窃险
被 盗 未被盗
获得 10万元
损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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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的特性
4、保险与赌博——赌博
• 甲与乙各出10元打赌,甲赌此次篮球比赛的冠军是国贸 国 贸 其 他
获得 20元
损失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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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的特性
4、保险与赌博 (1)目的不同
房屋
1000美元 1000美元 1000美元 1000美元 1000美元 180000美元
火灾保险基金
房主的成本=1000美元 全部损失=180000美元
当有保险制度运作时,损失由所有房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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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案例1:
2009年6月1日14时,一架载有228人的法航客机失事, 其中的9位中国遇难者中包括人保寿险的1名客户,他将获 得基本保额40倍即960万元赔付,创下中国保险史上赔付 最大的个人保险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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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的概念
(3)相关保险主体:
保险人:提供保障服务的保险经营者,是风险购买者。
投保人:是缴纳保费签定保险合同的法人或自然人,是保险服务的需求者。
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指定的保险对象,即保险合同的标的物。保险标的具 有一定的风险度,既可由法规硬性规定,也可由投保人自由选定。 保险受益人:即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补偿受益者。通常受益人确定与保险标 的及投保人是一致的。
个人行为,损人利己
商业保险 转移风险,获得经济生活安定 须有可保利益的要求,不能获 取额外利益
互助共济,利人利己
后果
制造风险,增加不安定
减少风险忧虑,保持经济安定
(二)、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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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概述

保险概述

定义
经济角度: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 安排 法律角度:是一种民事法律主体之间的合 同行为 社会角度:是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精巧稳 定器” 风险管理角度:是经济单位转移风险的一 种方法
保险的基本特征
互助性 -一人为众,众为一人 契约性-承担保险赔偿或给付责任的不确定性 经济性-经济活动、货币形式 商品性-体现等价交换原则 科学性-概率论、大数法则 、统计学
第四节 保险的功能
主要内容
经济补偿功能
资金融通功能
社会管理功能
资金融通功能
资金的积聚 资金的运用
2 0 0 8 年9 月末保险资金运用结构图 14.20% 3.70% 24.50%
57.60%
银行存款 债券 股票、股权及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投资
社会管理功能
社会保障管理 社会风险管理
保险的比较特征
保险与社会保险 经营主体不同、行为依据不同 、实施方式不同 、适 用原则不同、保障功能不同 、保费负担不同
保险与救济 提供保障的主体不同、提供保障的资金来源不同 、提 供保障的可靠性不同 、提供的保障水平不同 保险与储蓄 消费者不同、技术要求不同 、受益期限不同、行为性 质不同 、消费目的不同
《保险法》
我国保险法是采用“保险合同法”与 “保险业法”合一的立法模式。 我国《保险法》的两次修改(新《保 险法》的生效日期2009年10月1日)
第三节 保险的分类Fra bibliotek要内容保险的一般分类 保险的业务种类
保险的一般分类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原保险 再保险 共同保险 重复保险
保 险 标 的
强制保险
保险的要素
可保风险的存在 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

第二章保险法概述及沿革

第二章保险法概述及沿革

3、立法 17世纪,法王路易十四颁布保险法 17世纪,法王路易十四颁布保险法 英王签署成立保险法庭的法律(1601) 英王签署成立保险法庭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律(1601) 19世纪,拿破仑制订商法典中列有保险 法专章
二、我国的沿革 1、萌芽 耕三余一 太监养老会 2、产生及立法 清末传入(1805) 清末传入(1805) 1928— 1928—1949 国民南京政府保险法82条-1963年台湾保险法; 国民南京政府保险法82条-1963年台湾保险法; 1949— 1949—1979 1979-1995 1995-今
保险制度以及保险立法的发展顺序: 先海上,后陆上;先财产,后人身。 先海上,后陆上;先财产,后人身。 保险立法的特点: 保险立法的特点: 保险单独立法
(二)德国法系国家的保险立法 (德国、瑞士、意大利、日本等国) 1731年 汉堡保险与海损条例》 1731年《汉堡保险与海损条例》 1900年《德国商法典》 1900年《德国商法典》第四编海商法 第十章海上保险 1910年《保险合同法》 1910年《保险合同法》陆上保险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保险立法 1、英国 习惯法、判例法 1906年《海上保险法》 1906年《海上保险法》 1923年《简易人身保险法》 1923年《简易人身保险法》 1975年《投保人保护法》 1975年《投保人保护法》 2、美国 商事立法权属于各州
三、各个险种的沿革 1、财产保险 海上保险—火灾保险 2、人身保险 12-16世纪 基尔特制度 15 15世纪 奴隶保险 12-14世纪 年金制度 1693 哈雷生命表 18世纪 保险费率表
3、责任保险 1858年锅炉保险 汽车保险 信用保险
第三节
保险法的法系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保险立法 (一)法国法系国家的保险立法 1681年《海事条例》 1681年《海事条例》第六章规定海上保险的 内容。 1804年 民法典》 1804年《民法典》射幸契约规定保险合同 1808 1808年《拿破仑商法典》第12编规定了保险 拿破仑商法典》 12编规定了保险 合同。 1930年实施保险合同法 1930年实施保险合同法

保险学第二章---保险概述习题及答案

保险学第二章---保险概述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1。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国家或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强行实施的一种保险。

2。

自愿保险:也称任意保险,是指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或者自愿组合而建立起的保险关系。

3.足额保险:是指投保人以保险价值的全部投保,在投保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通常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一种保险.4。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5。

保险深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保险收入与该国或地区的GDP的比率。

6.保险密度:是指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

二、填空题1.按照保险标的划分,保险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2.按照承保方式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复合保险)、(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

3。

按照风险转嫁方式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不足额保险)、(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4.按照保险性质不同,保险可以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和(政策保险)。

5。

按照经营目的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盈利保险)和(非盈利保险)。

6。

按照投保单位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

7。

凡为全体利益减轻船只载重投弃入海的货物而遭受损失的,须由全体分摊归还,这种原则称为(一人为众,众人为一)原则,并于公元前916年为(罗地安)海商法所采用。

8.1667年,(尼古拉·巴蓬)开设了第一家专门承保房屋火灾保险的商行,并于1681年改组,正式设立火灾保险公司。

9。

近代海上保险发源地是(意大利)10.(大数法则)的编制和运用,奠定了现代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11.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不同表现在(实施方式)、(举办主体)、(保费来源)和(保险金额)等。

三、判断题1。

非寿险就是指财产保险。

(×)2.按照投保时是否足额保险,财产保险可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3.国外最早产生保险思想的并非现代保险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处在东西方贸易要道上巴比伦、埃及和欧洲的希腊和罗马等文明古国。

保险概述

保险概述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
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5、行业发展国际化
课程回顾
第二章 保 险 概 述
一、保险的定义 二、保险的要素 三、保险的特征 四、保险与相似制度的比较 一、按照实施方式分类 二、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三、按照承保方式分类 一、保险保障功能 二、资金融通功能 三、社会管理功能 一、保险的历史沿革 二、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与发展 前景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保险的要素
(五)保险合同的订立 1.保险合同是体现保险关系存在 的形式 2.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履 行各自权利与义务的依据
保险的特征
(一)互助性——“一人为众,众为一人” (二)法律性——合同行为 (三)经济性——经济保障活动 (四)商品性——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 (五)科学性——处理风险的科学有效措施
(一)原保险: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 (二)再保险: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风险和责任的一
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保险(原始风险的纵 向转嫁、第二次转嫁) (三)共同保险:几个保险人联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险 标的、同一风险、同一保险利益的保险(原始风险的横向转 嫁、第一次转嫁)
(四)重复保险: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
一、保险的历史沿革
(三)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
1、海上保险
发源于意大利,形成于英国——“劳合社”
2、火灾保险
1666年伦敦大火、“现代保险之父”——巴蓬
3、人寿保险
埃德蒙· 哈雷生命表——奠定了现代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4、责任保险 5、信用保险
二、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一)中国现代保险的形成
广东保险公司——近代中国出现的第一家保险公司
保险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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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保险概述第一节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一、保险的定义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保险,一般包括由国家政府部门经办的社会保险、由专门的保险公司按商业原则经营的商业保险和由被保险人集资合办、体现自保互助精神的合作保险。

狭义的保险一般指商业保险。

本课程主要研究商业保险。

什么是保险呢?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做出不同的解释。

《保险法》中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从法律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种法律关系。

投保人购买保险,保险人出售实际上是双方在法律定位平等的基础上,经过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确立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这种法律关系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国家通过法律文件规定,某一特定的意外事故一定要投保,保险双方当事人所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强制的进行的(如交强险)。

二是由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成立,自愿建立的保险合同关系,但也要依据国家的法律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

无论用何种方式建立均属于法律关系。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方法,或者说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机制。

通过保险,保险公司将众多单位与个人结合起来,将个体对付风险变为大家共同对付风险,从而起到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作用。

从经济的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和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

投保人通过缴纳保险费购买保险,将不确定的大额支出转变为确定的小额支出(保险费),提高投保人的资金效益。

保险是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对于特定的风险事故,或特定的事件的发生所导致的损失,运用多数单位的集体力量,根据合理的计算,共同建立基金,进行补偿或给付的经济保障制度。

专家学者的定义:保险是一种以经济保障为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它通过对不确定事件发生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险费的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由大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实现保险购买者风险转移和理财计划的目标。

从以上几个方面关于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核心要点:(1)经济保障是保险的本质特征;(2)经济保障的基础是数理预测和合同关系;(3)经济保障的费用来自于由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所形成的保险基金;(4)经济保障的结果是风险的转移和损失的共同分担;二、保险的要素现代商业保险的要素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可保风险的存在可保风险: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

可保风险应具备以下条件:1.风险为纯粹风险。

即风险一旦发生,只有损失的可能,无获利的可能。

2.风险应有是大量标的均有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保险标的数量的充足程度关系到实际损失与预期损失的偏离程度,影响保险经营的稳定性。

(1)大量:大数定律(2)独立:损失相关性与风险集合能否发挥作用、发挥多大作用有密切关系。

(3)相似:若将不相似的风险载体集合在一组,难以合理定价,并且难以避免逆向选择。

3.风险应有导致单位或个人重大损失的可能性风险的发生会导致被保险人经济重大损失,人员伤亡等,被保险人无法承受。

什么样的风险适合保险呢?低频率、大损失的风险是最适合保险;大损失使得被保险人自身无法承担,低频率使得保费与可能损失相比相对较低。

4、风险不能使大多数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这一条件要求损失的发生具有分散性。

因为保险的目的,是以大多数人支付的小额保费,赔付少数人遭遇的大额损失。

如果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保险人通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所建立起的保险基金根本无法抵消损失,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性。

如地震、洪水、海啸一般不承保。

但是巨灾可通过再保险或保险证券化来解决巨灾保险。

因此保险人在承包时尽量使风险单位分散,这样可以避免大多数保险标的同时遭受风险。

保证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5、风险必须具有可测性在保险经营中,保险人必须制定出准确的保险费率,而保险费率的计算依据是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所致保险标的损失的概率。

这就要求风险具有可测性。

风险的可测性是厘定费率和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二)大量的、同质的风险的聚集与分散保险的过程,既是风险集合的过程,又是风险分散的过程。

保险人通过保险把众多被保险人所所面临的分散性风险集合起来,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又将少数发生的损失分摊给全部的投保人,也就是通过保险的赔偿与给付行为分摊损失,将集合的风险予以分散。

保险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应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1、风险的大量性。

风险的大量性一方面是基于风险分散的技术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概率论中大数法则原理在保险经营中得以运用的条件。

根据概率论大数法则的数理原理,集合的风险标的越多,风险就越分散,损失发生的概率也就越有规律性和相对稳定性,依此厘定的保险费率也才更为准确合理,收取保险费的金额也就越接近于实际损失额和赔付额。

如果只有少量保险标的,就无所谓集合和分散,损失发生的概率也难以测定,大数法则更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

2、风险的同质性所谓的同质风险是指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

如果风险为不同质风险,则发生损失的概率不相同,风险也就无法进行统一的集合与分散,此外不同质风险,损失发生的频率和幅度有差异,若进行统一的集合与分散,则会导致保险财务的不稳定性。

(三)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在实质上是一种特殊商品的交换行为。

制定保险商品的价格,即厘定保险费率,便构成了保险的基本要素。

保险商品的交换行为是一种经济行为,为保证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保险费率的厘定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1、公平性原则。

一方面,公平性原则要求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应与其承担的保险责任是对等的,另一方面,要求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应与其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是相适应的。

2、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是针对某险种的平均费率而言的。

保险人收取保险费,不应在抵补保险赔付或给付以及有关的营业费用后,获得过高的营业利润,即要求保险人不能为获得非正常经营性利润而制定高费率。

3、适度性原则。

如果保险费率偏高,超出投保人交纳保费的能力,就会影响投保人的积极性,不利于保险业务的发展;如果保险费率偏低,就会导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最终也将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保险费率是否适度应当是就保险整体业务而言的。

4、稳定性原则。

稳定性原则是指保险费率在短期内应该是相当稳定的,这样,既有利于保险经营,也有利于投保人续保。

5、弹性原则。

弹性原则要求保险费率在短期内应该保持稳定,在长期内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作适当的调整。

因为在较长的时期内,由于社会、经济、技术、文化的不断进步与变化,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发生变化,保险费率水平也应随之变动。

如随着医药卫生、社会福利的进步、人类寿命的延长、死亡率的降低、疾病的减少,过去厘定的人寿保险费率就需要进行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

为防止各保险公司间保险费率的恶性竞争,一些国家对保险费率的厘定方式作出了具体规定。

《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行业协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指导性保险费率。

”(四)保险准备金的建立保险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或业务特定需要,从保费收入或盈余中提取的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一定数量的基金。

《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指在准备金评估日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主要是指保险公司为保险期间在1年以内(含1年)的保险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2、未决赔款准备金。

指保险公司为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保险事故已发生,但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为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费用提取的准备金)。

3、总准备金。

或称自由准备金是用来满足风险损失超过损失期望以上部分的责任准备金。

它是从保险公司的税前利润中提取的。

4、寿险责任准备金。

在人寿保险中保费制度有自然费率制和均衡费率制自然费率,是指其保费是按被保险人年龄增长而增长,即随着被保险人年龄增长,身体健康状态将逐渐降低,而保费将逐渐增高。

其费率依据每一年龄段期间的死亡率来确定。

自然保费的缺点由于自然保费是随着被保险人年龄增长而增长,但是人在年老时丧失了劳动能力,收入下降所以不能承受越来越高的保费。

从而使许多人不能参保。

均衡费率(也叫保证保费)就是保险公司把风险估算后,把各年龄段的保费平衡后,给出一个每年的保费均值,从一个年龄开始投保后,以后每年的保费都是一样的。

按均衡费率制收取保费,对于保险合同整个期限来说是收支平衡的,但对于某一年来说是未必收支相等。

纯保费均衡化后,前期的自然保费小于均衡保费,后期的自然保费高于均衡保费,保险公司为了保证后期的偿付能力,必须将前期的差额(自然保费与均衡保费的差额)适当的加以提存,以备填补后期的的不足,以防保险公司破产并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

责任准备金:所谓的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了平衡未来将发生的债务而提存的款项,是保险人欠被保险人的债务。

未来发生的债务包括:保险金的给付、保险合同解约的退保金、保险人停止营业时将合同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所需的再保费等。

总之责任准备金就是保险人为了负起保险合同上的责任而提存的款项。

(五)保险合同的订立1、保险合同是体现保险关系存在的形式。

保险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这种关系需要有法律关系对其进行保护和约束,即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这种法律形式就是保险合同。

2、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保险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

保险人的收取保费的权利就是以承担赔偿或给付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的义务为前提的,投保人为获得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就要承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三、保险的特征(一)互助性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

它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

互助性是保险的基本特性。

这种经济互助关系是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而得以体现。

(二)法律性保险的经济保障活动是根据合同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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