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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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2月24日《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除公安局幼儿园以外,其余14所15个园区将“下放”给所在区教育部门管理,这意味着“机关幼儿园”的概念将逐步在广州消失。市属公办幼儿园将主要面向社会招生,采取摇珠或抽签的方式,具体办法将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发布会上,市教育局向媒体介绍,全市机关幼儿园学位近7000个,2013年将公开招生70%,预计到2016年公开招生比例达到90%。

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邓宏永介绍,改革的目标有两点:一是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二是逐步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表示,纳入改革范围的幼儿园是经市编办核定事业编制并纳入财政核拨或核补经费的幼儿园,具体来说就是广州市20所市属公办幼儿园的23个园区,除了已经停止运作的四所幼儿园和市公安局幼儿园、市儿童活动中心艺术幼儿园以外,其余14所幼儿园的15个园区纳入这次改革的范围,包括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粮食局,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文化局,财政局,机电幼儿园,轻工局,民政局,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第二商幼儿园,市儿童福利会,市幼儿师范附属幼儿园

改革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2013年6月30日前移交市教育局管理,第二阶段是市教育局在解决各幼儿园历史遗留问题、理顺关系后,原则上在201月1日前将上述幼儿园下放给各园区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其中越秀区9个园区,天河区3个园区,荔湾区2个园区,海珠区1个园区),逐步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发布会上,有记者留意到“下放”范围与之前公布的“16所幼儿园的19个园区”有所减少,邓宏永解释到,1所是原包含艺术幼儿园,经查实,这所幼儿园不是独立运作的幼儿园已做停运处理。还有一所是公安局幼儿园,共有三个园区。“考虑到公安系统工作的特殊性,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工作量大,为了让公安干警安心的作出工作,公安幼儿园的几个园区,也不纳入移交和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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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新收费标准出炉

从12月起开始执行,今年秋季以前入园的“老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新快报见习记者黄婷通讯员戴秀文

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新的收费标准昨日正式公布。记者从广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新标准从12月起正式执行,相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新标准收费整体下调,降幅从40元到上百元不等。此外,新标准对公办幼儿园的性质进行了细化,分财政拨款类和自收自支两类进行收费。

公办园保教费12年首调

根据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家长承担部分不超过50%”的标准,今年7月广州市审议通过了公办园收费调整方案,拟定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省一级全日制幼儿园的保教费每生每月1050元,市一级729元,区一级527元,未评估的405元。

相比这一数据,新标准不仅收费整体下调,且更细化了公办幼儿园的类型,按财政拨款和自收自支两类分别定价。前后比较,其中降幅最大的为省一级财政拨款类幼儿园,新标准核定收费为每生每月865元,降幅达到185元;市一级、区一级、未评级财政拨款幼儿园收费分别为650元、485元、365元,降幅分别

为79元、42元、40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为:省一级全日制幼儿园的保教费每生每月270元,市一级220元,区一级190元,未评估的130元,此标准从2000年3月开始执行,沿用至今。因而,此次调整为12年来首调。

“老生”沿用原收费标准

数据显示,目前广州市公办幼儿园就读人数约为9万,新标准实施,将影响多少幼儿?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新标准具体实施将因人而异,采用“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并设置了5年的过渡期。这也意味着2012年秋季以前的“老生”仍然按照原有收费标准执行,2012年秋季及以后入园的幼儿,自2012年12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执行。对12月已收取保教费的幼儿园,则实行“多退少补”原则。

热点追踪

●如何杜绝幼儿园多收费?释疑:幼儿园性质、收费须公示

参照新标准,公办幼儿园将分财政拨款和自收自支两类进行收费,而自收自支类的收费普遍高于财政拨款类,这即造成漏洞,如何杜绝幼儿园钻空子多收费?对此,广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崔萍明确回应,“这个情况不会出现,教育局会对幼儿园的性质进行审核。”

不仅如此,对于幼儿园的性质及收费,《通知》中也有明确规定——公办幼儿园应在显著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在招生简章中,则必须注明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学条件。

●收费下调部分由谁承担?释疑:政府投入加大,超过51%

以省一级财政拨款类幼儿园收费为例,征求意见稿核定收费为每生每月1050元,新标准收费每生每月865元,减少185元。

对此,市教育局副局长江东肯定地说,这一部分费用不用家长、学校承担,“相比征求意见稿,划定幼儿园费用家长约承担比例为49%,政府承担51%的比例,新标准更多体现惠民原则,政府的投入比例超过51%。”

●已交的赞助费能不能退?释疑:今秋入学新生赞助费可退

幼儿园“赞助费”历来是公众关注的话题。收费上调了,“赞助费”该如何解决?昨日,在市教育局召开的关于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的新闻发布会上,这个问题也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未来公办园禁止收取“赞助费”,今年秋季新入园幼儿可申请退款。

在教育部门拟定的退款意见稿中,明确了退款对象为2012年秋季新入园幼儿,退款采用家长自愿申请,与学校协商处理原则,这意味着老生所缴纳“赞助费”将不再退还。符合退款条件的在园幼儿,家长可自愿向幼儿园提交退款申请。

如果学校在收取捐资费用时,并未开具**,家长该如何处理?针对退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回应,近期,教育部门将出台一套完善的“关于公办幼儿园协商退还捐资助学款”的工作方案,届时各级物价部门、教育部门将设置投诉电话,如家长在退款过程中遭遇学校的拒退要求,可在属地电话投诉。

广州日报:焦点问答

退款工作下学期完成

●2012年秋季及以后插班入园的幼儿是“新生”还是“老生”?

答:“新生”是指2012年秋季及以后入园的幼儿,不论其入读或插读小小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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