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患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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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我们知道发⽣⼯伤事件是谁都预料不到了,既然事情发⽣了就要及时去处理,很多时候因为受伤不能上班所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话补偿⾦应该怎样计算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公司单⽅⾯解除劳动合同的,且在医疗期后解除的,需要⽀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医疗期内解除,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根据《企业职⼯患病或⾮因⼯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因患病或⾮因⼯负伤,需要停⽌⼯作医疗时,根据本⼈实际参加⼯作年限和在本单位⼯作年限,给予3个⽉到24个⽉的医疗期。

因此,在劳动者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付病假期间的⼯资。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提前三⼗⽇以书⾯形式通知劳动者本⼈或者额外⽀付劳动者⼀个⽉⼯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因⼯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安排的⼯作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六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第⼀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单位维持或者提⾼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四条第⼀项规定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对于因⼯负伤不能上班的话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付⼀定的补偿⾦,如果是违法解除的情况下补偿⾦是双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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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案例:员工患病未续假被解雇

劳动法案例:员工患病未续假被解雇

员工患病未续假被解雇工作中,劳动者不仅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也应当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员工患病未续假,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雇。

参考案例如下:【案例简介】田某于2014年3月7日与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

2015年1月18日,田某因病住院治疗。

2014年4月20日,公司通知田某已享受3个月的病假,应于2015年4月19日上班,若无故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田某回复称现在仍在住院治病生活不能自理。

2015年4月21日,公司告知田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连续旷工超七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催促其于2015年4月25日前回公司上班或说明情况并履行相应的手续,田某未予回复。

2015年4月26日,公司向田某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后田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

【裁决结果】《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

据此,田某医疗期自2015年1月18日至2015年4月18日为3个月。

田某医疗期满后经公司两次催告并要求履行续假手续,公司已经尽到了通知和提醒义务;田某经公司反复催促仍置公司规章制度于不顾,未履行续假手续,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依照《员工手册》以田某连续旷工七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上报公司工会批准同意,程序合法,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点评】职工因自身疾病医疗期满后仍未痊愈的,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病假手续。

实践中,因用人单位无法得知职工疾病具体的治疗情况及实际是否能够返岗,故需要劳动者提交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告知用人单位。

在未提交相应材料且未履行病假手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中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的都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进行后续处理。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职⼯患病医疗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付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很多种,有员⼯单⽅⾯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有双⽅进⾏协商解除的,还有公司单⽅⾯解除的,没给解除⽅式赔偿的项⽬是不⼀样的,那么职⼯因为患病解除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得到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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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前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因⼯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安排的⼯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作年限,每满⼀年发给相当于⼀个⽉⼯资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办法》第⼗⼀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的⼯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个⽉的⽉平均⼯资。

⽤⼈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平均⼯资低于企业⽉平均⼯资的,按企业⽉平均⼯资的标准⽀付。

种类1.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达成⼀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向劳动者⽀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单位单⽅解除劳动合同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单位享有单⽅解除权,⽆须双⽅协商达成⼀致意见。

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1)概要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单位有权单⽅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单位⽆须⽀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条款的,劳动者须⽀付违约⾦。

员工患精神病能解雇吗?(太详细了)劳动法库

员工患精神病能解雇吗?(太详细了)劳动法库

员工患精神病能解雇吗?(太详细了)劳动法库1一、员工在试用期内患精神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患精神病,按照原劳动部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一,《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认为,“企业招用的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合同规定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号)中规定,“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间因患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间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号)的规定执行,即企业招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三,《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操作建议:1、建议在员工入职时约定试用期具体录用条件,将是否患精神病作为录用条件之一;2、解除劳动合同前需经有关机构确认员工有精神病。

2二、员工在试用期后患精神病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后才患精神病,依法可享受医疗期,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解除条件下,需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操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业在处理该问题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员工患病法定医疗期有多长医疗期期限长短取决于员工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

职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医疗补助费

职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医疗补助费

职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医疗补助费【摘要】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有义务支付职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补助费,这是单位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

在法律程序上,病情与劳动合同解除有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单位必须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司法解释也明确了职工权利受到保障的立场。

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医疗补助费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并且有必要性。

这样做不仅有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的必要性在于维护职工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职工在工作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关键词】职工, 病情, 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 医疗费用, 道德义务, 法律规定, 程序和条件, 法理依据, 司法解释, 医疗补助费, 职工权利, 必要性。

1. 引言1.1 解释病情对劳动合同的影响解释病情对劳动合同的影响是一个复杂而且敏感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职工因病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情况不仅会对职工本人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困扰,同时也会对单位的正常运转产生一定的影响。

病情严重影响了职工的工作能力。

在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职工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间,但当职工因病无法胜任工作时,劳动合同的执行就会受到影响。

单位根据劳动合同与职工签订的约定,需要职工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但病情的出现会显著降低职工的工作效率,甚至无法正常工作。

这样一来,劳动合同的原有约定就无法继续执行,职工也无法继续为单位创造价值。

病情可能导致职工无法继续从事原有职业。

一些严重的疾病或工伤可能会影响职工长期的工作能力,甚至导致职业的转变。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可能已无法胜任,职工也需要进行职业调整或转岗。

这就意味着劳动合同原有的约定将无法继续执行,单位需要重新考虑职工的工作安排和薪酬待遇等问题。

病情对劳动合同的影响是一个需要综合考量的问题,需要单位和职工共同协商解决。

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职场中,难免会有一些职工因疾病或健康问题无法继续从事工作。

针对这种情况,劳动法规定了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旨在保障职工的权益。

本文将就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患病职工可以解除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

只要患病职工能够提交相应的医疗证明或证明材料,证明其病情确实影响工作能力或无法从事原本的工作,就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首先,患病职工应当及时通知雇主自己患病的情况,并提供医疗证明或证明材料。

其次,雇主可以要求患病职工提供医疗鉴定。

最后,如果医疗鉴定确定患病职工已丧失工作能力或无法从事原本的工作,患病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

三、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在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被关注。

首先,患病职工应当确保提供的医疗证明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可以证明其患病情况对工作能力的影响。

其次,雇主在接到患病职工的解除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不得拖延或阻挠职工解除合同的权利。

最后,双方解除合同后,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相关规定进行结算,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

四、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解决如果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双方可以选择与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协商或仲裁,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重要的是,当患病职工解除合同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及时保护自己的权益,寻求合法的解决途径。

五、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会对其生活和工作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解除合同后,职工可能需要重新调整生活和职业规划,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

同时,应当在就业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陷入就业歧视或其他不公平待遇的情况。

职工患病免责协议书范本(3篇)

职工患病免责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在甲方处从事工作。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职工患病期间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5.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6. 《职工带薪病假条例》7. 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协议内容1.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如因疾病需要休息治疗,甲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医疗待遇。

2. 乙方患病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及时向甲方报告病情,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2)按照医生建议进行治疗,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

(3)在病假期间,应保持与甲方的联系,及时汇报病情及治疗情况。

(4)病假期间,如需外出就医,应事先向甲方请假,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3. 甲方在乙方患病期间,应履行以下义务:(1)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2)根据乙方病情,合理安排工作,确保乙方在病假期间的工作权益。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休息条件,确保乙方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治疗。

(4)在乙方病假期间,不得降低乙方工资待遇,并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4. 乙方在病假期间,如因自身原因导致病情加重或产生新的疾病,甲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 乙方在病假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病情加重或产生新的疾病,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乙方在病假期间,如需转院治疗,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 乙方在病假期间,如需请长假,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

8. 乙方在病假期间,如需参加社会保险报销,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职工因病解除劳动关系-史润华律师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职工因病解除劳动关系-史润华律师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 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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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 题的指导意见》 第十八条 患有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特殊疾病的劳动者,不受实际工作年限或在本单 位工作年限的限制,其享受的医疗期均为24个月。医疗期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3,《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 三、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1995]236 号)第二条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 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应如何理解和执行? 根据原劳动部的规定,对某些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不论 其工作年限长短,均给予不少于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能否延长、延长多久,应由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如果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 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的,可以办理病退手续。如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的,医疗期满 尚未痊愈的,用人单位可依法提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 费。 4,《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 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 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 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5,《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 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 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 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患病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

患病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背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患病期间,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医疗期和病假待遇。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部分患病员工可能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患病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事宜,特制定本解除协议。

二、解除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4.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三、解除条件1. 员工患病,经医疗机构确诊为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 员工患病,经医疗机构诊断为职业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3. 员工患病,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慢性病,经治疗仍无法恢复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4. 员工患病,经医疗机构诊断为精神疾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5. 员工患病,经医疗机构诊断为传染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6. 员工患病,经医疗机构诊断为其他疾病,经治疗仍无法恢复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四、解除程序1. 用人单位在得知员工患病后,应及时安排员工进行诊断,了解员工的病情及是否丧失劳动能力;2. 用人单位根据员工的病情,结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相关规定,确定员工的医疗期或病假期限;3. 用人单位在员工医疗期或病假期限届满后,如员工病情仍未好转,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4.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为员工办理以下手续:a. 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及依据;b. 结算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c. 发放员工经济补偿金;d. 办理员工档案转移手续。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用人单位:a. 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b.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c.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员工:a. 积极配合用人单位进行病情诊断;b. 按时参加治疗,努力恢复劳动能力;c.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办法

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办法

员工因病(精神因素)解除劳动合同办法1、目的与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缓和劳资关系,降低用工风险,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权益,避免劳资纠纷,特制订本办法。

2、试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泓一公司内部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存在或发生精神因素疾病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解除劳动合同办法:3.1 试用期内解除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存在或发生精神因素疾病的,应按照《员工手册》内的录用条件和《应聘登记表》中个人健康状况声明(隐瞒病史),根据《劳动法》第25条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附件3《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3.2 试用期后劳动合同的解除3.2.1 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在试用期后,若员工因个人因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及时给予办理,计发起合同期内应得薪资,办理离职手续,其劳动关系中止(即解除,而非自然终止)。

3.2.2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发生或患精神病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控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应安排适当工作。

【附件1《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劳办发[1994]214号)】若公司考虑为避免员工在生产期间致使本人或他人受到二次伤害,或可能会造成公司不必要损失的,可以采取如下措施:3.2.2.1 根据情况给予员工1—3个月的病假【附件2《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让其恢复治疗;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工作的,公司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2.2.2 与员工本人沟通后,以员工“隐瞒病史”为由,建议员工本人离职治疗;3.2.2.3 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若员工提出异议或要求经济补偿的,可考虑协商后给予其一定抚恤金(不属于但可参照医疗补助金执行),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3.2.2.4 直接接触劳动关系,任由员工本人放弃权益或通过劳动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合同的操作程序

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合同的操作程序

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合同的操作程序一、简介在现代社会,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基本依据,而劳动者因患病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显得格外重要。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上探讨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合同的操作程序,为您提供全面的指导。

二、患病职工劳动合同解除程序概述1. 患病职工劳动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患病职工劳动合同解除适用于在工作期间因患病导致不能正常工作,存在一定的程度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2. 解除程序的基本原则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合同需要遵循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基本原则,既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要兼顾雇主的合法权益。

三、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合同的具体操作程序1. 申请解除当患病职工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和病情说明。

2. 用人单位的审查用人单位收到患病职工的解除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3. 合法解除如果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与患病职工协商劳动合同的解除事宜,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协商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患病职工的意见,并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四、总结回顾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合同的操作程序,既涉及法律法规的约束,也涉及用人单位和患病职工双方的合作。

在具体操作中,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遵循法律规定,真诚合作,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合同的操作程序中,我认为尊重患病职工的意见和保障其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用人单位也应当保持公正和诚信,充分考虑患病职工的实际情况,积极协商解决劳动合同解除事宜。

结语通过对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合同的操作程序进行全面评估和探讨,相信您已经对该主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实际操作中,希望您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公正地解决患病职工劳动合同解除的事务,维护好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正当权益。

希望本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在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合同的操作程序中,尊重患病职工的意见和保障其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关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置

关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置

关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置王律师:您好!我公司下属子公司xx公司发觉两名职工患病,李某患白血病,黄某患恶性肿瘤。

据咱们的判定,其二人患病都不是因为工作环境的缘故造成的,因为在项目工地工作、居住,有好几个人,都没有类似的情形显现,而且二人的工作地址也不在一处。

黄某2020年5月到公司工作,李某2020年7月到公司工作,工龄均在5年以下,按《》的通知(劳部发 [1994]479 号)第3条规定,其二人能享受到的医疗期只有三个月。

我的问题是:1、若是三个月医疗期满后,职工尚未治愈的,公司该如何处置2、其二人医疗期内的疾病救助是不是按南宁市目前的80%发放,是不是需要交纳呢3、如在医疗期内,其二人的劳动合同届满,该如何,如何支付补偿金4、如职工因患病死亡的,该如何支付补偿金你好:就你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一、李某和黄某在子公司的工作年限均在5年以下,两人的法定医疗期确为3个月。

依照劳动部第二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依照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若是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信,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其他依此类推。

黄某2020年5月到子公司工作,李某2020年7月到子公司工作,二人在子公司的工龄均在5年以下,依照上述规定,其人享有的医疗期均为3个月。

从其停止工作医治或病休开始计算,在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满三个月的,视为届满。

员工生病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生病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生病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员工生病期间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病假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因此,劳动者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劳动者如在治疗完成后仍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请病假几天扣绩效
病假期间如何扣发绩效工资是用人单位自主权。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

因此,绩效工资如何扣法是用人单位自主权,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或者分配方案规定。

员工在生病期间公司能否辞退员工

员工在生病期间公司能否辞退员工

员⼯在⽣病期间公司能否辞退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患病或者⾮因⼯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双倍经济补偿。

关于员⼯在⽣病期间公司能否辞退员⼯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员⼯在⽣病期间公司能否辞退员⼯1、劳动者在⽣病期间,如果是在法定医疗期内的,⽤⼈单位不得辞退劳动者。

2、如果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双倍经济补偿。

3、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条、第四⼗⼀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的;(三)患病或者⾮因⼯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作满⼗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五年的;(六)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倍向劳动者⽀付赔偿⾦。

⼆、⼯伤医疗期能享受哪些待遇⼯伤医疗待遇是指职⼯治疗⼯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和有关补助待遇。

⼯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伤职⼯治疗⼯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伤职⼯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宿费⽤按照本企业职⼯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伤医疗期(停⼯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伤医疗待遇。

(4)⽣活不能⾃理的⼯伤职⼯在停⼯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企业职工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医疗期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是整理的关于企业职工医疗期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一、什么是医疗期?医疗期内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医疗期即是对患病的劳动者进行一定时期的解雇保护的期间,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不因伤病接受治疗导致失去工作。

《劳动合同法》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主要有第40条和第42条的规定,主要是明确企业对医疗期内的员工不得进行非过错性解除(该法第40条)和经济性裁员(该法第41条)。

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该法第42条则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但对于处于医疗期内的员工,并非企业绝对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只是明确了医疗期内企业不能进行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并没有规定企业不可以进行过错性解除(第39条)和协商解除(第36条)。

所以,对于医疗期内的员工,企业可以其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存在严重违纪、存在严重过错的理由解除其劳动合同,也可以与其进行沟通,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协商解除其劳动合同。

二、医疗期的期限有多长?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医疗期主要通过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确定医疗期的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如何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关系?

如何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关系?

Don't think that doing something that seems trivial with your whole heart is a waste. Small things are donehandily, and big things will come naturally.(页眉可删)如何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关系?在法定的医疗期内,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患病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关系,否则需要支付巨额赔偿金。

职工受伤经治疗被认定无法痊愈或者不能再胜任此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需经济赔偿金,若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该如何解除患病职工劳动关系?一、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医疗期满后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后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后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伤⽐较严重,员⼯就需要进⾏住院治疗,很多员⼯医疗期满后都会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店铺⼩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家浏览,谢谢。

医疗期满后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职⼯的法定医疗期满之后,如果患病离岗之后⾝体状况需要治疗,仍不能够返回原职位⼯作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该种情况下需要⽀付经济补偿⾦。

根据《企业职⼯患病或⾮因⼯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因患病或⾮因⼯负伤,需要停⽌⼯作医疗时,根据本⼈实际参加⼯作年限和在本单位⼯作年限,给予三个⽉到⼆⼗四个⽉的医疗期:(⼀)实际⼯作年限⼗年以下的,在本单位⼯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五年以上的为六个⽉。

(⼆)实际⼯作年限⼗年以上的,在本单位⼯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五年以上⼗年以下的为九个⽉;⼗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为⼗⼆个⽉;⼗五年以上⼆⼗年以下的为⼗⼋个⽉;⼆⼗年以上的为⼆⼗四个⽉。

《企业职⼯患病或⾮因⼯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的按六个⽉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的按⼗⼆个⽉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的按⼗五个⽉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个⽉的按⼗⼋个⽉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个⽉的按⼆⼗四个⽉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四个⽉的按三⼗个⽉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在医疗期内,其病假⼯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

第六条 企业职⼯⾮因⼯致残和经医⽣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安排的⼯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劳动能⼒的鉴定。

被鉴定为⼀⾄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的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员工因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因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因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员工的健康问题逐渐成为企业关注的重要课题。

因病导致员工离职,不仅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还可能给员工本人及其家庭带来沉重的生活负担。

因此,合理解决员工因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对于保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员工因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病住院,按照当地医疗保险规定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三、员工因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及注意事项1. 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及时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在通知书中,应当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依据、解除日期等事项。

2. 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档案移交等。

3.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请,协助员工获取失业保险金。

5. 用人单位应当关注员工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协助员工进行医疗救治。

员工重疾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重疾解除劳动合同

一、背景在我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重疾保险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然而,当员工不幸患上重疾时,企业往往面临着一定的压力和困境。

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我国法律规定了员工重疾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二、员工重疾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其病假工资。

”三、员工重疾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1.员工确诊为重疾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用人单位在接到员工的证明材料后,应进行核实,确认员工患病情况。

3.用人单位在核实员工患病情况后,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员工在接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应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四、员工重疾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员工的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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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病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5天,40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

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

其余各类津贴、奖
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__________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销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

乙方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⑷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⑶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⑷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⑴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⑵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各人情况辞职或离职,在培训期内的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3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1年7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7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__________市劳动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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