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内部评审报告(参照模板)

知识产权内部评审报告(参照模板)

内部评审报告编号:

专利维权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和评价报

专利维权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和评价报 告吗 一、专利证书不能证明专利权权属及专利权效力 (1)什么是专利权证书 专利证书分为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2)专利证书内容页记载的内容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3)上述记载表述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是专利权生效时间确定为授权公告之日。二是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计算。三是专利权证书记载的仅是专利登记时的法律状况,其他情况均记载为专利权登记簿上。 (4)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应当依专利权登记簿作为证明专利权权属及效力的证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簿。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一致,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综上,原告在起诉专利权侵权过程中,需要提供专利权登记簿副本而不是专利证书证明专利权效力的证明。 二、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

我国在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前,不进行实质审查。这就导致我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权的权利处于相对不稳定的状态。 诉讼实践中,原告一般会通过专利权评价报告来审查自己专利的稳定性,做为被告一般会通过检索报告,对原告专利的三性进行检索,以确定答辩的方向。 (1)专权权评价报告概念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专利质量评价。 现行《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 “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该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同时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具有如下特点: 1.出具单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目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2.针对对象: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 吴疆律师 一、简介 专利权评价报告 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较权威的官方“专利质量技术评价”,实务中专利权评价报告一般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出现。 二、法律规定 1、《专利法》(2009年10月1日施行)第六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知识产权数据分析与改进程序

知识产权管理程序文件知识产权数据分析与改进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编制:知识产权办公室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文件发放号: 2016年2月20日发布2016年3月01日实施 ****有限公司发布

1、目的 规范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应用,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判定,为寻求改进的机会提供依据,以促进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体系有关数据的分析和应用及持续改进活动的控制。 3、职责 3.1 知识产权办负责集团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汇总; 3.2 销售部、外贸处、采购部负责市场信息、采购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3.3 分管副总裁负责对提报的各类汇总信息进行分析,并对改进计划和改进效果进行审核; 3.4 各部门负责职能相关的数据收集、分析或传递、交流,以及负责本部门统计技术的具体选择与应用,落实改进计划。 4、工作程序 4.1 数据(信息)收集 4.1.1 公司收集下列信息: a)公司产品、项目所属领域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信息,包括各对手关键技术的专利数量、地域分布和专利权人信息等。 b)市场知识产权信息,包括产品可能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状况、公司知识产权被侵权状况、境外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行业相关诉讼等。 c)采购知识产权信息,包括供方知识产权状况以及供方常规信息、进货渠道、进价策略等。 d)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信息 4.1.2数据(信息)收集渠道 a)市场信息、采购信息等常规知识产权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素引擎、电话邮件交流、订阅杂志等渠道获得。 b)知识产权专业信息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中国专利信息中心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中国商标网”和“专利之星”等渠道获得。 c)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信息可以通过管理评审各类输入资料获得。 b) 对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和分析加工,并加以有效利用; 4.2 数据分析 4.2.1 知识产权办每月对知识产权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编制信息报告或数据报表。 4.2.2 销售部、外贸处负责对市场知识产权情况进行监控,并且每季度对前一阶段的监控情

知识产权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修订履历

1 目的 为确保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持续之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评价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变更的需要,使管理方针、目标持续得到改善。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活动。 3 术语及定义 3.1 管理评审:内部管理体系评审,以确定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 4 职责 4.1 体系部:负责本控制程序的制定、修订,并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 4.2 管理者代表:负责制定管理评审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 4.3 总经理:负责组织定期召开管理评审会议。 5 程序 5.1制定管理评审计划 5.1.1管理评审由总经理定期组织,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进行评估。 5.1.2每年至少一次对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 5.1.3管理评审实施前,管理者代表制定《管理评审计划》,明确评审目的、评审时间、评审内容和评审所需资料的准备等。经总经理审批后,由体系部在实施管理评审前两周向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发放. 5.2管理评审相关内容 (1)知识产权方针的适宜性、有效性; (2)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及新一轮目标分解计划; (3)知识产权管理程序改进建议; (4)资源需求; (5)企业经营目标、策略及新产品、新业务规划; (6)企业知识产权基本情况及风险评估信息; (7)技术、标准发展趋势; (8)体系(内、外部)前期审核结果; (9)以往管理评估及内审评估的跟踪措施实施情况及有效性; (10)体系运行问题经验采集表 (11)绩效考核情况 5.3评审会议组织 5.3.1由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主持,各部门经理或主管参加. 5.3.2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1)管理者代表作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报告或年度分析报告; (2)各职能部门汇报本年度管理情况和/或目标实现情况; (3)研究分析提交的书面评审资料; (4)提出管理评审结论的意见。

专利权评价报告如何查阅与复制

专利权评价报告如何查阅与复制 到请求书和请求费后两个月内作出。 当在专利权评价报告中给出明确结论。 对于被评价专利存在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审查员应当在专利权评价报告中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具体阐述评价意见,并给出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明确结论。 专利权评价报告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标准表格,作出后由审查员与审核员共同签章,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评价报告专用章”。 1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内容 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的说明部分。

1.1表格部分 12节的规定。 索获得的对比文件以及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程度等内容。通常,采用下列符号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关系: X:单独导致外观设计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文件; Y:与报告中其他文件结合导致外观设计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 A:背景文件,即反映外观设计的部分设计特征或者有关的文件; P:中间文件,其公开日在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日与所要求的优先权日之间的文件,或者会导致需要核实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文件; E: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抵触申请文件;

R: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申请日向专利局提交的、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外观设计专利文件。 上述类型的文件中,符号X、Y和A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在内容上的相关程度;符号R和E同时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在时间上的关系和在内容上的相关程度;符号P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在时间上的关系,其后应附带标明文件内容相关程度的符号X、Y、E或A,它属于在未核实优先权的情况下所作的标记。 1.2说明部分 说明部分应当记载和反映专利权评价的结论。对于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被评价专利,还应当给出明确、具体的评价意见。 (1) 对于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实用新型专利,应当给出具体的评价说明,并明确结论,必要时应当引证对比文件。例如,对于不具备新颖性和/或创造性的权利要求,审查员应当逐一进行评述;对于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对其引用不同的权利要求时的技术方案分别进行评述;对于具有并列选择方案的权利要求,应当对各选择方案分别进行评述。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范本(贯标认证)

**公司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8-01-03 实施日期:2018-01-03 文件编号:IPGL-011 版本号:RO

1.目的 1.1.确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GB/T29490—2013标准要求,是否符合本公司知 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是否得到了有效地实施和保持,并及时发现运行中的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 1.2.确保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目标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并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系统地评价,以确保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满足GB/T29490-2013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内部审核以及管理者对本公司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评审。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领导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工作。 3.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建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审核组,确定审核组长、审核员名单,规 定其职责,并批准审核计划与审核报告。 3.3.审核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审核。 3.4.审核组负责制订并执行内部审核实施计划,提交审核报告,跟踪不符合项的纠正 措施的实施。 3.5.受审部门配合内部审核,并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6.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并负责内审记录的保存。 3.7.最高管理者主持管理评审活动,并审批《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3.8.管理者代表负责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负责审核《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组织知识产权办公室人员对评审后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进行检查和跟踪; 3.9.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及评审中的具体 工作和评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3.10.各相关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实施管 理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程序正文

专利评估报告(范本)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书摘要 北京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泷泰芦荟生物研究所的委托,对史秀生先生的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进行价值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经过市场调查与分析,我们的评估结论意见如下: 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人民币 5186 万元 以上内容摘自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请阅读评估报告书全文。 机构负责人:赵兵项目负责人:屈维明 评估人:赵雪峥 审核人:郑彬 北京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一日

评估报告书目录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书摘要 (1)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1) 二、评估目的 (2) 三、评估对象 (2) 四、评估基准日 (7) 五、评估原则 (7) 六、评估依据 (7) 七、评估方法 (8) 八、评估过程 (8) 九、评估说明 (8) (一)市场分析 (8) (二)芦荟酒的市场定位 (11) (三)荟酒市场需求分析 (11) (四)芦荟酒需求量的预测 (13) (五)生产企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14) (六)评估参数选择 (16) (七)评估计算 (17) 十、评估假设前提及限制条件 (18) 十一、评估结论 (18)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18) 十三、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9) 十四、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9) 十五、附件 (20)

“一种芦荟白酒“发明专利评估报告书 编号:同评报字[2007]第042号 北京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力和公司)受泷泰生物研究所的委托,对史秀生先生的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进行价值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经过市场调查与分析,提供评估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泷泰芦荟生物研究所 企业名称:莱州市泷泰芦荟生物研究所 通讯地址:莱州市南苑路836号 注册时间:2002年4月 注册资金:9万9千元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资产占有方为专利发明人史秀生先生 史秀生先生为高级工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亚太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发明人近15年来专心研究芦荟,在芦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评审输入资料汇编

管理者代表管理评审会议汇报 各位领导: 公司为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运用水平,去年总经理决策进行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在公司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总体运行良好。 一、领导重视,加强培训,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为实现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总经理亲自制定知识产权方针为“xxxxxxxx”,方针与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相适应,为制定知识产权目标提供框架。为使全公司员工能够理解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公司通过会议、培训、考核等方法使公司员工理解,宣传其目的和意义,确保体系能有效运行。 公司长期目标为“xxxxxxxx xxxxxxxx”,围绕公司知识产权方针和长期目标,公司制度了中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分解确定了年度部门知识产权目标,目前知识产权工作逐步推进,预期可以完成知识产权目标。 二、配置合理资源、明确职责,使管理规范化 根据公司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落实职能。行政人事部组织编制和评审知识产权手册、控制程序等文件,行政部组织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培训,使员工能按文件运行,使管理规范化。 公司重视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配置,财务部建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各部门安排兼职联络员,组织相应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素质和体系相适应,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以确保体系正常运行。 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体系试运行*个月,公司在*****年**月**日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一次内部审核,对于内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已经采取纠正措施,已按期限验证有效,内审表明公司建立体系在运行中不断自我改进、趋良

性循环和不断完善之中,体系运行有效,使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四、企业经营目标、策略及新产品、新业务规划 ******************** ******************** ******************** 五、需要改进的内容及采取的措施 1、提高知识产权意识,通过内审发现的问题都是低层次的问题,所以需要加强学习,提高全员的知识产权意识。 2、加强知识产权体系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公司相关部门对知识产权从产品立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的全过程均按体系文件的要求进行严格的的有效管理与控制,并做好了相关记录,务必使各项核查结果都达到要求。 六、结语 保证体系正常运行贵在持之以恒,虽然目前运行状况正常,但仍需坚持不懈努力,一切按标准要求扎实执行,各部门加强沟通、合作,以确保体系运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综合部管理评审会议汇报 各位领导: 根据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工作的安排以及行政人事部的职责,本部门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前期审核结果 ****年**月**日,公司开展了内部审核,审核中审核组共发现2项一般不符

专利评估报告材料实用模板

资产评估报告(专利) 资产评估报告书 XX评报字(2011)第003号 A公司: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持有方及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二、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11年11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六、评估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 号(1991 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 号令(2005 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流程

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流程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包括下列流程: 1.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请求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由专利权人(部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请求。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例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在提出请求时,请求人应当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请求人是利害关系人的,在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同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但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也可以不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请求书中注明即可。 2.请求的受理和形式审查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受理请求人提出的请求,并进行形式审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通知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该请求被视为未提出。 3.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作出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检索、评价,由复核人进行复核,完成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 4.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发出 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向请求人发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包括引用的对比文件复印件)。 5.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更正 (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在发现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中的错误后,可以自行更正,并将更正后的评价报告发送给请求人,代替原先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2) 请求人认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存在需要更正的错误的,在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后两个月内提出更正请求,即请求人应以意见陈述书的形式向专利局受理处书面提出,写明需要更正的内容及更正的理由。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范本)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范本)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 100701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对申请日在xx年10月1日之后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三、已注明本表第③栏备案号的,可以不提交第⑧栏中的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和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或其复印件。 四、本表第④栏,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指定的收件人接收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五、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第⑨栏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如另外委托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的,附件清单中应当包括专利代理委托书。 六、根据专利法第六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六条的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每项请求只限一件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三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手续的应当缴纳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

七、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请求可以由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作全程代理,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时另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另行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并在专利代理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事务。 八、此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当事人不能就此专利权评价报告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九、费用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 汇款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10070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20131113

附件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试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政策研究所、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慧远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维野。

引言 0.1概述 1.1 本标准通过提供一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用于指导企业策划、实施、运行、评审和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0.2 过程方法 图1 基于过程方法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 1.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作为企业管理体系的一部分,采用过程方法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型;与其他管理体系的过程一致,分为知识产权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四个环节,如图1所示。 1.3 使用资源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任何一项或一组活动均可视为一个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将直接成为下一个过程的输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作为一个整体过程,输入是企业经营发展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需求和预期,通常来说,包括: 1.4 a)企业的知识产权没有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存在知识产权流失和侵权风险; 1.5 b)知识产权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没有合理利用现有成果; 1.6 c)知识产权投入较大,成效不突出。 1.7 通过持续实施并改进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可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防范知识产权风险,体现在: 1.8 a) 通过知识产权提升企业市值,提高股东满意度; 1.9 b)降低企业因知识产权侵权和被侵权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1.10 c)在业务过程中运用知识产权提升产品价值,提高客户满意度; 1.11 d)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技术创新对企业发展的贡献。 1.12 本标准鼓励采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过程方法: 1.13 a)理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求,制定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 1.14 b)知识产权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为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1.15 c)在企业的业务环节(产品的立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中实现 对知识产权的获取、维护、运用和保护;

知识产权-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更改记录

1 目的 为了对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控,确保公司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符合 GB/T29490-2013 标准,识别改进机会,确定变更的需要,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知识产权方针、目标和管理体系的评审。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管理评审活动;主持管理评审会议,批准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向总经理报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审核管理评审报告。 3.3 管理部负责评审计划的制定、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做好管理评审会议记录及有关管理评审资料的归档、保存负责编制管理评审报告;并对评审后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 3.4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资料;并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 4 工作程序 4.1 管理评审时机 4.1.1 定期进行管理评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正常情况下,可结合内审后的结果进行,每次间隔不超过 12 个月。 4.1.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适时进行管理评审: a)新的管理体系进入正式运行时; b)公司知识产权方针或目标有重大改变时; c)公司内、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如组织结构、业务结构、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资源有重大改变,标准、法律法规发生变更等; d)在第三方认证前或认证机构提出严重不合格项时; e)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如发生重大知识产权事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方有重大投诉或投诉连续发生时。 4.2 管理评审策划 4.2.1 管理评审由总经理负责,管理者代表协助。由管理者代表做好与管理评审有关的各项准备工作。 4.2.2 参加管理评审的人员通常有:高层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要时,由总经理决定是否需要增加参与管理评审人员。 4.2.3 管理评审的参加人员,在管理评审计划中做出具体规定。 4.2.4 管理评审前一周,管理者代表编制和发出评审计划和通知,计划和通知中应包括如下

专利资产评估报告

专利资产评估报告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 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以该项专利技术出售为目的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的评估表达了我们认为上述专有技术所有权,在特定使用目的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1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 特定使用目的是指本次交易的技术受让方将按其约定的目的和用途使用上述专有技术,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本次评估的技术的使用目的是研制、生产大功率电热转换体。所谓专有技术所有权包括对专有技术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等权利。 所谓使用权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盈利或非盈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实施委估技术;所谓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是指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使用权规定的全部或

部分权利并收取报酬的权利;转让权是指可以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的权利。 委估技术所有权转让将意味出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将不再享有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转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也将不再拥有上述技术的使用权。 我们于2011年11月间,根据委估资产的特性采用收益法对委估技术进行了评估。根据公认的产权界定原则,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核实,包括对所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对评估所涉及的各项数据实施了市场调查与咨询,以及其他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上述评估目的,我们对委估专利技术所有权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1日时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评估的价值为: 人民币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我们需要在此声明: 1、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一文教你如何区分专利权评价报告与专利检索报告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现行《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该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同时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具有如下特点: 1.出具单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目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2.针对对象: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3.请求人: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4.作出时间:两个月 专利权评价报告前身为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其规定于2001年生效的《专利法》第五十七条: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2001年生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但是2001年生效的专利法及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后来的专利法修改了,修改之处在于四点: 第一,名称,由检索报告改为专利权评价报告。 第二,针对对象:从实用新型扩大到外观设计。 第三,请求人由专利权人扩到至利害关系人。 第四,专利权评价报告不再专利权维权起诉时作为必须提交的,而是可以提交的。 由于现行专利法是2009年10月1日生效的,那么以该生效日为间隔,以前的称作检索报告,以后的称为专利权评价报告。 但是目前还有一些科技文献检索单位会出具相应的检索报告,但是这些报告已经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检索报告,也不是本文所称的检索报告,这些报告有些也有一定权威,但无法

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前世今生

聊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前世今生 2000年《专利法》修改前,专利权人只要持有合法有效专利权证书,即可向人民法院或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下称主管机关)处理专利纠纷,除此外,无需提供任何其他专利有效证据。但随着我国专利申请量的不断提升,且我国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采取初步审查授权制度,大量不具有专利稳定性的专利,也大量混入专利侵权维权行列,经常出现有主管部门判定为专利侵权,而后却被认定为无效专利,如此这般,不仅扰乱了现有的市场竞争秩序,也极大的浪费了国家公共资源。 故在2000年《专利法》中明确规定有,涉及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的,主管机关有权要求专利权人出具检索报告。当时检索报告类型限于实用新型,主要是因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缺乏能够用于对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进行检索比对的现有设计电子数据库,因而不具备对外观设计专利作出检索报告的能力。 后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能力的提升,在2008年实施的《专利法》中,有关专利检索报告的条款作出相应修改,变化有四:1、检索报告改名为专利权评价报告;2、请求作出报告的对象扩大至外观设计专利;3、请求作出报告主体由专利权人扩大包括利害关系人;4、明确报告的性质,可以作为主管机关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专利侵权实务中,笔者常遇有关专利权评价报告之事,现将整理分析如下,供各位看官指正。 一、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否为专利权人提起侵权纠纷的前置条件 虽然2001年7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有,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但在2001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出具检索报告是否为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对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在2009年10月1日之后(含该日)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三、已注明本表第③栏备案号的,可以不提交第⑧栏中的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和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或其复印件。 四、本表第④栏,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指定的收件人接收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五、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第⑨栏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如另外委托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的,附件清单中应当包括专利代理委托书。 六、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每项请求只限一件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手续的应当缴纳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 七、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请求可以由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作全程代理,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时另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另行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并在专利代理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事务。 八、此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当事人不能就此专利权评价报告提

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九、费用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如通过邮局汇付,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如通过银行汇付,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账号:7111710182600166032。 汇款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填写说明

一份。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仅针对申请日在2009年10月1日之后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三、已注明本表第③栏备案号的,可以不提交第⑧栏中的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和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或其复印件。 四、本表第④栏,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指定的收件人接收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五、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第⑨栏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如另外委托其他专利代理机构的,附件清单中应当包括专利代理委托书。 六、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每项请求只限一件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手续的应当缴纳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 七、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请求可以由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作全程代理,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时另行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另行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并在专利代理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事务。 八、此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当事人不能就此专利权评价报告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九、费用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如通过邮局汇付,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如通过银行汇付,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账号:0200010009014400518。 汇款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最新GBT29490:2013知识产权体系管理评审报告

管理评审报告 (GB/T29490-2013) 一、评审目的 201X年X月X日起,公司全面贯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评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二、综述 1、知识产权方针/目标: 企业知识产权方针是知识产权工作的宗旨和方向。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任务就是要着力提高自主创新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将知识产权的创造与管理真正融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以此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发展。以此为基,我们确定的知识产权方针是:坚持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持续发展。 制订了知识产权管理的中长期(3~5年)目标和年度目标,作为知识产权绩效可量化考核的指标,在各个职能部门确定了分解目标,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总结。通过目标的达成和不断提升,实现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2、经营目标、策略及新产品、新业务规划: 1、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为组长,结合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知识产权管理联络人。企业的组织机构,在原七个部门的基础上,增设了

知识产权管理部,由副总卢敏龙兼任知管部部长,牵头协调企业内外知识产权管理全过程,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并配合知管部做好知识产权相关管理工作。 2、编制并颁布了《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实施记录表单。知识产权管理手册作为公司知识产权的纲领性文件,严格按GB/T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编制,涉及标准的全部条款内容,没有删减和变更。按照10处标准条款要形成程序的要求,我们共编制了21篇程序文件和18篇管理制度,并设置了142个记录表单。 3、资金上给予保障。我公司201X年知识产权经费投入为2.75万元;201X年知识产权经费投入为1.58万元;201X年知识产权经费预计将达破30万元。这些经费主要用于知识产权的申报、维护;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与维护;人员培训;专利奖励;风险备用金等。 4、设立了技术保密制度及竞业协议制度。规定对我公司的商业秘密的划分密级等级及使用权限,并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签订了《保密合同》。 5、设立知识产权奖罚制度。公司设立“创新成果奖”、“技术发明奖”、“成果转化奖”、“技术改进奖”等八个奖项,每年评定并颁奖一次。同时,对违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6、设立了专利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制度及软件著作权管理制度。从知识产权管理、查新检索、申请、许可使用、保护等几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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