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国际避税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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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完善税收立法
①规定一般报告义务
②将举证责任 转移给纳税人
③制定反避税 条款
第一节 完善税收立法
1 一般反避税条款
2 具体反避税条款
制定反避 税条款
3 一般与具体相结合反避税条款
4 全面反避税条款 5 预审反避税条款
6 核定反避税条款
第二节 加强税务管理与国际合作
反避税
查出的偷漏税款 签订多边税收条
成本标准
第四节 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
1
市场标准
可比的非受控价格
转出企业 所在地
适用情况: 跨国关联企业之间的有形 资产的交易、贷款、劳务 提供、财产租赁和无形资 产转让等交易。
第四节 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
1
市场标准
可比的非受控价格
Example:
A和B是关联企业,C和D是非关联企业与A、B也无关联关系
>审计费用
约、交换情报
税收 调查
税务 审计
与银行 合作
视频
国际 合作
第三节 国际社会对运用避税港的 税务处理
确定哪 些是避 税港或 低税区
本国居 民有无 受控公 司在避 税港
对应税 所得立 法规定
免税规 定
第四节 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
1
关联企业 的确认
3
应税所得的
2
相应调整
调整应税所得
4
预约定 价协议
价格
转出企业生产该产品成本 合理生产费用率
转让使用年限 有效年限
情况 1+2:同时转让给几个企业&专利有使用年限规定
价格
转出企业生产该产品成本 合理生产费用率
① 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 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支付;
② 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 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③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 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④ 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配件等(价格及交易条件) 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D公司
100%
A→C C→D A→D
第四节 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
对关联企业认定的三种方法: 股权测定法 实际控制管理判定法 避税地特殊处理法
第四节 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
在资本所有权的控制方面主要是规定控股比例,即一个 企业拥有另一企业多大比重的股份才符合资本所有权的控制 标准。该控股比例各国规定的不尽相同。
2.税率的差异 3.税基的差异 4.避免双重征税方法的差异
非税因素: 外汇管制的宽严程度、 公司法、移民法、 银行保密条例等
5.税收管理水平的差异
6.避税港的存在
Contents
31
完善税收立法
2
加强税务管理与国际合作
3 国际社会对运用避税港的税务处理
4
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
了解国际避税的防范措施; 掌握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
1
国际税收基 础知识
(1-5
2
从纳税人角度 谈国际避税
(6-7
教材框架
3
从国家角度谈 如何防范国际
避税
(第8
4
涉外税收及国 际税收协定
(9-10
防范国际避税的措施
国际避税的成因
内因:跨国纳税人追逐最大利润 (主观) 外因: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别和缺陷 (客观)
税收制度差别和缺陷
1.纳税义务确定标准的差异
A向B销售产品,其公平的市场价格为:
① A向非关联企业销售类似产品的价格
② B从非关联企业(位于A企业所在国)购进类似产品的价格
③ C( 位于A企业所在国)生产的类似产品向D企业(位于B企业 所在国)销售的价格 ①产品的物质特征 ②纳税人在交易中发挥的功能 ③纳税人在交易中承担的风险
第四节 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
2
比照市场标准
再销售减利价
转入企业 所在地
比照市场价格 =转入企业市场销售价格-进销差价 =转入企业市场销售价格-合理销售毛利 =转入企业市场销售价格×(1-合理毛利率)
适用情况: 跨国关联企业之间的工业产品销 售收入的分配
第四节 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
2
比照市场标准
再销售减利价
甲国母公司把一批产品以10000美元的转让价格销售给乙国 子公司,乙国子公司再以15000美元的市场价格将这批产品 在当地销售。乙国的独立企业销售同类产品可实现的销售毛 利率为20%。
第四节 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
3
组成市场标准
成本加利价
价格=成本+利润 =转出企业生产该产品成本÷(1-合理毛利率) =转出企业生产该产品成本÷合理生产费用率
情况1:同时转让给几个企业
价格
转出企业生产该产品成本 合理生产费用率
分摊率
第四节 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
3
组成市场标准
成本加利价
情况2:专利有使用年限规定
控股比例标准为25%
A公司
公众
26%
A→B B→C A→C
B公司
74% 公众
26%
74%
C公司
②同一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 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投资;
控股比例标准为25%
A公司
30%
26%
B公司
C公司
A→B
A→C
B→C
控股比例标准为25%
A公司
20% B公司
30% C公司
80%
公平交易价格=15000×(1-20%)=12000(美元)
第四节 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
3
组成市场标准
成本加利价
价格=成本+利润
来源于国内、国际 贸易的情报资料
运用前提:
遵循正常的会计制度制度,记录有关成本费用
(能正确核算成本)
适用情况: 以上两种方法都不适用时,而且特 别适用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分配
第四节 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
管理
《国际税收协定范本》规定,凡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便构 成关联企业关系: ① 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
控制或投资; ② 同一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
业的管理、控制或投资。
控制
资本
①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 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投资;
⑤ 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 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
⑥ 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 的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第四节 转让定价的税务处理
正常交易原则 / 独立核算原则
1
市场标准
可比的非受控价格
2
比照市场标准
再销售减利价
3
组成市场标准
成本加利价
4
例如,美国、瑞士、新西兰、新加坡、韩国等国家规定 为50%,挪威规定为30%,德国、西班牙规定为25%。
我国的规定
我国采用的控股比例标准为25%。 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实 施办法》中除了规定按股权比重标准判定关联企业外,还规 定了判定关联企业的其他六条标准,其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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