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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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申诉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雇员申诉问题,帮助雇员解决工作与生活中的困难,更好地协调劳资关系,实施人性化管理,建立积极和协的企业文化,营造公平,平等与信任的工作生活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所有雇员及进入到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人员。

3.、定义:

3.1、雇员申诉事件:指本公司雇员对公司各种制度、管理规定及其实施中的意见、建议;以及雇员

在公司内所受到的任何不公正不合理的待遇而以各种形式的投诉、反馈。

3.2 、雇员申诉电话:指本公司为接受雇员申诉而专门设立的固定电话联系号码。

3.3 、匿名信件:没有注明申诉人姓名、工号信息的申诉/建议信件。

3.4 、匿名电话:没有或不愿报告出申诉人个人姓名、工号信息的申诉建议电话。

3.5 、申诉处理负责人:由人事部指派的负责申诉事件的调查、协调处理、提出处理建议、追踪处理

结果等的人员。

4、权责:

4.1、作业指导书之制、修订:由人事部、行政部及其它相关单位审核;

4.2 、作业指导书之核准、发布:公司行政总经理核准发布;

4.3 、雇员申诉之收集、调查与处理建议:人事部指定人员负责,行政部及各单位相关人员协助;重

大事件请由地公安,劳动仲裁部门协助;

4.4、雇员申诉事件处理建议的审核:人事部主管协同审核;重大事件由当地公安,劳动仲裁部门协助

处理;

4.5、雇员申诉事件处理建议的审批:行政总经理审批;

4.6 、申诉雇员个人信息的保密:涉及申诉信息收集、调查处理、审核审批之人员须对申诉雇员的个

人信息严格保密,以保护申诉人的权益与维护申诉的自由与公正性。

5.、要求与内容:

5.1、雇员申诉信息收集:

5.1.1、公司任何雇员或外来相关人员都可通过如下方式或管道向公司人事部门及各单位主管反映/

申诉任何问题、意见与建议:

A:公司意见箱:公司在考勤打卡处设立有意见箱,由行政部门人员于每周固定时间开箱收集申诉

/建议信件;

B:公司申诉电话:公司申诉专线电话:;行政部门分机:3566103 。

C:面谈:至人事部找申诉处理负责人面谈;

D:转介:行政、开发、财务、生产等各单位主管或干部收到雇员的申诉/建议后,可转交至人事

部申诉处理负责人;

5.2 、雇员申诉的调查与处理建议:

5.2.1、人事部申诉处理负责人接收到任何申诉事件后进行记录。

5.2.2、人事部申诉处理负责人主导,对申诉事件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必要时请行政部相关人员协助

调查(申诉处理负责人须于收到申诉信息起最迟2个工作日内着手处理申诉事件)。重大问题

与事件根据需要报当地公安、劳动仲裁部门协助调查与处理。展开调查前申诉处理负责人须

共同协商调查开展的方式、对象、内容等。

5.2.3、调查时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调查记录,并请被调查人签名核实。调查人员在调查时要注意调查

的态度与方式,要按事件的具体情况将申诉方与被申诉方或相关被调查人员分隔调查或集体

对证调查。

5.2.4、申诉事件如果由多人分开调查的,调查人员须于分开调查后共同核实、对证申诉事件调查内容。

5.2.5、申诉事件调查清楚之后,申诉处理负责人将申诉事件的原因、经过、结果等内容记录备案。

5.2.6、申诉处理负责人了解申诉事件的原因、经过、结果后须尽力协调与化解双方的争议与矛盾,

劝导并调解处理申诉事件。切不可让事件扩大或恶化。

5.2.7、无法调解的事件,申诉处理负责人须及时召集行政、生产或相关部门主管包括员工代表协助解

决。重大事件必要时报当地公安、劳动仲裁部门协助处理。由行政部门及行政厂长与当地公安、

劳动仲裁部门接洽,取得并保留相关处理之数据归档,同时按5.3.4回复申诉人处理结果。

5.2.8、对于打架、吵架等引起事件双方严重个人矛盾的情况,申诉处理之后须根据需要要求事件双

方签定<<矛盾和解保证书>>,以约束双方。

5.2.9、申诉处理负责人须依据事件的原因、经过、结果来判断申诉相关方的对与错,分晰相关方的

责任大小,必要时须依据申诉事件双方的责任大小,参照<<公司奖惩制度>>对责任人提出行

政处罚建议。

5.3、雇员申诉处理的审核、执行、回馈与分析:

5.3.1、申诉事件调查并协调处理后,申诉负责人将调查的经过、处理结果及处罚建议等记录备案。

5.3.2、呈交雇员申诉处理记录至行政单位主管审核,再呈交行政总经理审批。

5.3.3、雇员申诉处理记录审批后,申诉处理负责人须复印该表并分发至与事件发生单位主管,由事

件发生单位对责任人执行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及处罚记录交至行政部门主管。

5.3.4、处罚执行中被处罚人仍觉不公平或另有隐情的,可进一步提出申诉。申诉处理按5.1.1至5.3.3

之程序要求进行。

5.3.5、申诉处理负责人须及时追踪处理的结果及相关记录,并及时回复处理结果至申诉人本人,如

果申诉人仍觉处理不公平或不合理,可进一步提出申诉。进一步的申诉处理按5.1.1至5.3.4

之程序要求进行。如属匿名申诉无法直接回馈申诉人的,以月申诉汇总公告表的方式公告回

复申诉人。

5.3.6、申诉处理负责人须及时整理申诉事件处理的相关记录并归档备查。相关记录包括申诉信件、

调查笔录、雇员申诉处理记录及处理记录等。

5.4、申诉事件保密与申诉人保护规定:

5.4.1、涉及申诉事件信息收集、调查与协调处理、建议处理执行及其它知悉申诉人个人信息的人员须对

申诉人个人信息与申诉事件严格保密,以防损害申诉人的权益与维护申诉的自由与公正性。

5.4.2、对于泄露、散布申诉事件或申诉人的相关信息,引起事件扩大与恶化,或造成不良影响或申

诉人受报复/权利受损者,按照<<公司奖惩制度>>及<<无歧视无骚扰政策>>规定给予信息泄露

人相应的处罚。造成十分严重后果者(如恶性报复、打架滋事、集体怠工等),送公安机关处理。

5.4.3、公司承诺对所有雇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与申诉均予尊重,及时调查与处理并回复处理结果。

5.4.4、公司承诺所有雇员不会因为提出意见、建议或申诉而受到不公平待遇、处罚甚或失去工作。

6、申诉渠道及处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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