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前言粉尘爆炸是工业生产中一种常见的安全隐患。
许多生产加工过程都会产生粉尘,如果不加以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就容易形成粉尘堆积,进而引发粉尘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需要对粉尘爆炸危险区域进行有效地划分和管理。
本文将介绍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方法和相关要求,帮助工业企业科学、合理地确定危险区域,提高安全性能和生产效率。
危险区域划分的重要性粉尘爆炸是一种类似于气体爆炸的一种燃烧现象,但其爆炸的危害性和范围却很大,不可小觑。
如果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工人对粉尘随意处理,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是避免其爆炸的重要手段之一。
这种划分可以有效地预防爆炸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划分后的危险区域可以使工人更有意识地进行保护和维护工作,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粉尘处理效率。
危险区域划分的方法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气体划分法、组合法和计算法。
以下将对这三种方法进行详细介绍:气体划分法气体划分法是一种较为简单的划分方法,其基本原理是认为粉尘的扩散范围相当于气体的扩散范围。
因此,只需要根据物质粉尘的密度和爆炸下限,通过测量空间体积等参数,可以很方便地划分危险区域。
具体的划分步骤如下:1.确定危险区域的长度、宽度和高度等参数;2.测量空间内物质粉尘的密度和爆炸下限;3.根据物质粉尘参数计算出危险区域的距离等参数;4.根据计算结果划分出气体危险区域;气体划分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操作,但其缺点也较明显。
首先,它只考虑了粉尘密度和爆炸下限等参数,没有考虑物质的其他特性和环境因素等影响。
另外,粉尘扩散性有时较差,可能会造成误判,使划分结果略显偏差。
组合法组合法是一种基于物质特性和空间因素相结合的划分方法,主要分为两种形式,即主导因素法和限制因素法。
主导因素法按照物质的敏感性和需求等特点进行划分,其优点在于划分结构较为合理,具备推广应用的优势。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根据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来划分区域等级,二是根据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特性来划分区域等级。
对于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等级可以划分为0区、1区和2区。
0区是指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的环境;1区是指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2区是指在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间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对于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等级可以划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20区是指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长期地、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21区是指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22区是指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此外,在实际划分防爆区域中,0区/20区所占所有危险区域的空间比例不到0.5%,1区/21区所占所有危险区域的空间比例约为4.5%,2区/22区所占所有危险区域的空间比例约为95%。
总之,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标准主要是根据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环境的特性来确定的,不同的区域等级对应着不同的危险程度和防爆要求,以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及风险控制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及风险控制随着工业的发展,粉尘颗粒与化学品气体混合形成可燃气体或可爆性粉尘在工业生产中越来越常见。
粉尘爆炸是一种严重的危险,可能导致设备破坏、人员伤亡和环境损失。
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需要对危险场所进行划分和风险控制。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是根据场所中存在的粉尘类型、粉尘浓度及粉尘含量等因素判断场所的等级,并按照等级划分相应的危险区域,以便对危险区域进行安全控制。
等级划分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分为4个等级:•等级0:爆炸危险值极低处;•等级1:爆炸危险值低处;•等级2:爆炸危险值中等处;•等级3:爆炸危险值高处。
危险区域划分在划分危险区域时,需要考虑粉尘爆炸的几率和严重程度。
根据等级的不同,可以将危险区域划分为以下几个区域:•非危险区域:等级0的场所,几乎不会产生危险;•危险区域1:等级1的场所,爆炸危险性较低,人员可以在不需要特殊措施的情况下进入;•危险区域2:等级2的场所,爆炸危险性较高,进入时需要采取一些防护措施;•危险区域3:等级3的场所,爆炸危险性最高,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能进入,而且需要采取一系列高强度的防护措施。
风险控制在划分好危险区域后,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以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防爆措施常见的防爆措施包括:•保护措施:这种措施主要是保护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周围环境和设备,一旦爆炸发生,可以防止火源扩散;•隔离措施:这种措施是通过将危险场所与其他区域隔离来防止危害扩大;•灭火措施:爆炸发生后,需要尽快采取灭火措施,避免火势继续扩大。
防护措施常见的防护措施包括:•防爆电气设备:这种设备能够通过防爆外壳和隔爆操作,防止电气设备发生击穿和火花;•高效过滤器:在减少空气污染的同时,可以有效地筛选掉粉尘颗粒,减少粉尘爆炸的几率;•粉尘收集器:在工艺中可以用粉尘收集器将粉尘收集,在适当的时候清理和处理,来控制工艺中产生的粉尘含量。
总结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及风险控制是保证工作场所安全的重要措施。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1.爆炸危急区域的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依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消失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①0区:连续消失或长期消失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②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消失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③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行能消失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消失也仅是短时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粉尘环境依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消失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①10区:连续消失或长期消失爆炸性粉尘的环境。
②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消失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2.火灾危急区域的划分。
火灾危急环境依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急程度和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①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急的环境。
②22区:具有悬浮状、积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行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急的环境。
③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急的环境。
3.爆炸危急环境的区域范围。
在爆炸危急环境的区域范围内,应安装相应的防爆型电气设备;不在爆炸危急环境的区域范围内时,可安装非防爆型电气设备,但是不能以这个范围作为能否动用明火的依据。
4.爆炸危急环境区域范围的划分如下:①非放开的建筑物内部,一般以室为单位划定范围,对于1区建筑物通向露天的门、窗外3m以内的空间范围,可降低为2区;对于2区建筑物通向露天的门、窗外1m以内的空间范围,可不考虑防爆要求。
②对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或等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储罐,一般在离设备外壳3m以内的空间为有爆炸危急环境区域范围。
③对易燃液体注送站,一般以注送口外水平距离15m、垂直距离7. 5m以内的空间为有爆炸危急环境区域范围。
其他设施的爆炸危急环境区域范围的划分可参照有关专著。
粉尘涉爆区域划分标准
粉尘涉爆区域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粉尘的爆炸危险区域可分为2个区域:在工艺设施周围(闪点高于37.8℃的油类或密封空间内可以产生粉尘爆炸的区域)应划为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在工艺设施内部,主要根据最高温度或浮游粉尘浓度来判定是否存在爆炸危险,浮游粉尘浓度(在通风良好情况下,当通风风速为5m/s时,用仪器测定某高度以下的粉尘浓度)超过1. 5~2. 5g/m3的封闭空间或局部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地点应划为爆炸危险区域。
对于粉尘涉爆生产工艺及辅助生产车间,应根据生产工艺及作业环境的特点,依据上述标准进行防爆整改。
此外,在粉尘处理系统中,应设置粉尘爆炸抑制系统,当粉尘浓度过高时自动启动,抑制粉尘爆炸的形成。
对于存在爆炸危险源的设备,应采取防静电等措施进行防护,例如增加防静电设施,使用静电消除剂等。
同时,粉尘涉爆区域应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
进入存在爆炸危险场所时,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符合标准的隔绝式呼吸器等防护用品,防止出现可燃性气体、蒸汽或粉尘进入人体造成伤害。
总结来说,粉尘涉爆区域的划分标准涉及到生产工艺、作业环境、设备防护等多个方面。
确保这些标准的落实,可以有效地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二、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二、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原分为10区、11区。
现有标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等同IEC61241标准,将危险区域划分为20区、21区、22区,10区与20区对应,11区与21区、22区对应原则上是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0区;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1区;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2区。
按以上规定划分区域等级后,再根据采取排气通风等措施调整区域划分。
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可能产生20区的场所示例:――粉尘容器内部;――贮料槽,筒仓等,旋风除尘器和过滤器;――粉料传送系统等,但不包括皮带和链式输送机的某些部分;――搅拌机,研磨机,干燥机和装料设备等。
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及风险控制
落差是产生粉尘云的最常见释放源: 提升设备、转运设备、料仓、称斗等
敞开式振动筛分机释放粉尘形成粉尘云和粉尘层
软连接处粉尘释放源
管道磨损破裂漏粉
法兰连接松动漏粉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1.5 区域划分的基本步骤——2)确定释放源的等级
连续级释放源:加工设备内部,例如筒仓、磨机、收尘器、 称斗、筛分机、螺旋输送机、刮板输送机以及物流转接落差 处等; 1级释放源:某些抽取设备的内部或紧邻一个开包灌装点处; 2级释放源:偶尔或短期打开的人孔,有粉尘沉积的粉末处 理间。 标准规定下列各项可以不按释放源考虑: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危险场所区域划分示例:
• 20区: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粉尘环境长期存在、连续出现或短时 、频繁出现的区域。如:
– 粉尘容器内部场所; – 贮料槽、筒仓等,集尘器和过滤器; – 除皮带和链式运输机的某些部分外的粉尘传送系统; – 搅拌机、粉碎机、干燥机、装料设备等; – 容器外部,由于管理不善而形成不可控厚度的粉尘层 的区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1.2•区域划分的目的和意义
• 安全性的需要
– 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采用更加安全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 科学性的需要
– 最危险的场所必须选用安全级别最高的电气设备
• 经济性的需要
– 一般危险的场所可选用较低安全级别的电气设备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1.3•区域划分的依据
• GB 12476.3-2007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 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3660
1m
29500
0
22000 22000
原煤仓
18800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1.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应防止向周围扩散或飞扬,对其邻近厂房或场所的等级划分,应根据具体扩散或沉积情况确定。
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爆炸。
2.非开敞式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危险场所,以生产厂房为一个单位,不论共释放源的位置和厂房空间的大小,应划为同一级危险区域。
A10区范围以厂房为界。
在自然通风良好条件下,通向露天的门、窗外7.5米(通风不良时为15米),地面和屋顶上方3以内的空间可以降低一级为11区。
B11区的范围虽以厂房为界,但通向露天的门、窗外②R为油罐的半径。
③r为呼吸阀阀口的半径。
②有斜线的两个数字,分子为通风良好值,分母为通风不良值。
③括弧内数字是厂房内为11区时,厂房外11区的范围。
水平3米,地面以上3米、屋顶上方1米以内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见下图。
3.开敞式或半开敞式厂房的区域范围划分A10区的范围以厂房边线为界。
自然通风良好时,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7.5米(通风不良时为15米),地面和屋顶上方3米以内的空间为11区。
B11区的范围虽以厂房边线为界,但开敞面边界以外水平距离3米,地面以上3米、屋顶上方1米以内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
4.集中设置在露天中的设备和装置,应视为一个整体,其危险区域范围应根据扩散到空间的粉尘含量来确定。
A11区范围以装置群轮廓线以外水平距离3米,垂直高度3米以内的空间为界,轮廓线以外水平距离15米和垂直高度3米以内的空间应划分11区。
B11区的范围以装置群轮廓线以外水平距离3米,垂直高度3米以内的空间为界。
5.易燃纤维危险场所区域范围暂按粉尘危险场所区域范围的划分方法进行划分。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1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意义可燃性粉尘在具备一定浓度(超过爆炸下限)和足够引燃能量的条件下会发生爆炸。
可燃性粉尘的存在形成了一个潜在的爆炸环境,这些区域的危险性有高低之分,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危险区域进行分类,以便按照危险区域的类型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将可燃性粉尘出现爆炸浓度的可能性,或任意点燃源出现的可能性,以及使二者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尽可能减小,将粉尘爆炸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安全验收评价守则》中明确规定,对于粉尘爆炸的危险环境,有无科学准确的区域划分是验收检验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同时,科学地划分危险区域对于节约项目投资也有着重要意义。
粉尘防爆设备的价格是普通产品的2—3倍,只有科学地划分危险区域,才能合理地选用防爆电气设备,避免浪费。
2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原则我国很早就制定了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GBJ58—83)、《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2000)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5—92),(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爆炸安全规程)(GB 17440—1998)等都有详细说明。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美国电气规程(NEC)以及德、日等国对区域划分原则均有规定。
但随时间的推移和国情不同,划分原则不尽一致。
目前国内流行的是“二区”(爆炸危险区域和非爆炸危险区域)、“二级”(10区和11区),GB50085—92和GB17441)—1998均按此划分。
此划分方法正在被IEC1241—3和—2000“二区”(分级区域和非分级区域)、"3级”(20区、21区、22区)所代替,但两者均按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见表1。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二、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二、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原分为10区、11区。
现有标准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等同IEC61241标准,将危险区域划分为20区、21区、22区,10区与20区对应,11区与21区、22区对应原则上是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0区;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1区;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2区。
按以上规定划分区域等级后,再根据采取排气通风等措施调整区域划分。
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可能产生20区的场所示例:――粉尘容器内部;――贮料槽,筒仓等,旋风除尘器和过滤器;――粉料传送系统等,但不包括皮带和链式输送机的某些部分;――搅拌机,研磨机,干燥机和装料设备等。
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编号:SM-ZD-43837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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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应防止向周围扩散或飞扬,对其邻近厂房或场所的等级划分,应根据具体扩散或沉积情况确定。
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爆炸。
2.非开敞式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危险场所,以生产厂房为一个单位,不论共释放源的位置和厂房空间的大小,应划为同一级危险区域。
A10区范围以厂房为界。
在自然通风良好条件下,通向露天的门、窗外7.5米(通风不良时为15米),地面和屋顶上方3以内的空间可以降低一级为11区。
B11区的范围虽以厂房为界,但通向露天的门、窗外②R为油罐的半径。
③r为呼吸阀阀口的半径。
②有斜线的两个数字,分子为通风良好值,分母为通风不良值。
③括弧内数字是厂房内为11区时,厂房外11区的范围。
水平3米,地面以上3米、屋顶上方1米以内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见下图。
3.开敞式或半开敞式厂房的区域范围划分A10区的范围以厂房边线为界。
自然通风良好时,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7.5米(通风不良时为15米),地面和屋顶上方3米以内的空间为11区。
B11区的范围虽以厂房边线为界,但开敞面边界以外水平距离3米,地面以上3米、屋顶上方1米以内的空间也应划为11区。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二、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二、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原分为10区、11区。
现有标准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等同IEC61241标准,将危险区域划分为20区、21区、22区,10区与20区对应,11区与21区、22区对应原则上是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0区;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1区;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2区。
按以上规定划分区域等级后,再根据采取排气通风等措施调整区域划分。
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可能产生20区的场所示例:――粉尘容器内部;――贮料槽,筒仓等,旋风除尘器和过滤器;――粉料传送系统等,但不包括皮带和链式输送机的某些部分;――搅拌机,研磨机,干燥机和装料设备等。
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划分及风险控制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1.5•区域划分的基本步骤
1)确定爆炸下限; 2)确定释放源——释放或产生粉尘的点
或部位; 3)考虑释放源等级,确定区域等级; 4)考虑边界确定区域范围。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1.5•区域划分的基本步骤 1)爆炸下限—确定多大浓度会爆?一般 30-50g/m3
➢ 1级释放源:某些抽取设备的内部或紧邻一个开包灌装点处; ➢ 2级释放源:偶尔或短期打开的人孔,有粉尘沉积的粉末处
理间。 标准规定下列各项可以不按释放源考虑:
• 压力容器外壳主体结构,包括它的关闭的喷嘴和人孔; • 管道、导管和无接合面的通风道; • 阀门密封和法兰连接,其设计和结构充分考虑过防止粉尘和
内容提要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1.1 术语-爆炸性粉尘环境和场所 1.2 区域划分的目的和意义 1.3 区域划分的依据 1.4 区域划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1.5 区域划分的步骤
2、粉尘爆炸风险控制
2.1 粉尘爆炸风险的基本概念 2.2 粉尘爆炸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2.3 粉尘爆炸风险的控制措施
感官上能够发生爆炸的煤粉浓度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1.5•区域划分的基本步骤——2)确定释放源位置
• 粉尘释放源辨识 :通常应辨别形成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或 生成粉尘层的条件,以及可能出现在工厂中哪一道加工工序中 、哪一个设备上以及哪种可能的操作。
– 在一个粉尘容装系统内,没有粉尘释放,但肯定可以形成粉尘云 。例如原煤仓、煤粉仓等。
1.5 区域划分的基本步骤——4)考虑边界确定区域范围。
•20区:通常在设备和管道内部; •21区:通常在11级释放源周围1m直径范围内; •22区:通常在2级释放源周围或21区外围1米直径范围 内;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
1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得意义可燃性粉尘在具备一定浓度(超过爆炸下限)与足够引燃能量得条件下会发生爆炸。
可燃性粉尘得存在形成了一个潜在得爆炸环境,这些区域得危险性有高低之分,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危险区域进行分类,以便按照危险区域得类型采取相应得防爆措施,将可燃性粉尘出现爆炸浓度得可能性,或任意点燃源出现得可能性,以及使二者同时出现得可能性尽可能减小,将粉尘爆炸得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安全验收评价守则》中明确规定,对于粉尘爆炸得危险环境,有无科学准确得区域划分就是验收检验项目中得一项重要内容。
同时,科学地划分危险区域对于节约项目投资也有着重要意义。
粉尘防爆设备得价格就是普通产品得2—3倍,只有科学地划分危险区域,才能合理地选用防爆电气设备,避免浪费。
2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得原则我国很早就制定了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得划分原则,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GBJ58—83)、《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GB12476、1—2000) 、( 爆炸与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5—92),(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爆炸安全规程)(GB 17440—1998)等都有详细说明。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美国电气规程(NEC)以及德、日等国对区域划分原则均有规定。
但随时间得推移与国情不同,划分原则不尽一致。
目前国内流行得就是“二区”(爆炸危险区域与非爆炸危险区域)、“二级”(10区与11区),GB50085—92与GB17441)—1998均按此划分。
此划分方法正在被IEC1241—3与GB12476、1—2000“二区”(分级区域与非分级区域)、"3级”(20区、21区、22区)所代替,但两者均按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得频繁程度与持续时间进行分区,见表1。
表1 几种流行得爆炸区域划分标准GB17440强调10区得“封闭环境”,这只就是粉尘爆炸得相对条件或充要条件。
粉尘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根据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及粉尘层的厚度进行分类,可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 20区:zone 20,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EN50281-1-1标准对用于20区的电气设备壳体结构及设计做了相应规定。
IEC60241-11对在20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做了补充要求,包括本质安全防爆等方面的内容。
20区应用种类1(粉尘)电气设备。
- 21区:zone 21,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
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排放粉尘点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磨坊,煤炭,谷物仓库以及包装生产线及其周围是典型的21区场所。
在21区中,可能会发生因粉尘泄漏等原因而形成爆炸性粉尘混合物。
- 22区:zone 22,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未21区。
22区须使用种类3(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如果是爆炸性环境中的粉尘是导电性粉尘,则依据EN50281-1-2的规定,须使用种类2(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粉尘防爆区域划分标准
粉尘防爆区域划分标准
粉尘防爆区域划分标准是针对工业生产中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为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而制定的一套标准。
粉尘防爆区域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粉尘防爆区域的定义:粉尘防爆区域是指在工业生产中存在着粉尘爆炸危险的区域。
2. 粉尘防爆区域的划分标准:根据粉尘的爆炸性质和危险程度,将粉尘防爆区域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危险等级0、危险等级1、危险等级2和危险等级3。
3. 粉尘防爆区域的分类标准:根据粉尘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将粉尘防爆区域分为三类,分别为:易爆性粉尘、易燃性粉尘和不易燃性粉尘。
4. 粉尘防爆区域的标志标识:对于粉尘防爆区域需要进行标志和标识,以提醒人员和设备注意安全,在标志和标识上需要包括粉尘等级、分类和防护措施等信息。
5. 粉尘防爆区域的防护措施:为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需要在粉尘防爆区域内采取一系列的防护措施,包括: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粉尘清扫和通风等。
粉尘防爆区域划分标准是保障工业生产中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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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二、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二、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原分为10区、11区。
现有标准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等同IEC61241标准,将危险区域划分为20区、21区、22区,10区与20区对应,11区与21区、22区对应原则上是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0区;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1区;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2区。
按以上规定划分区域等级后,再根据采取排气通风等措施调整区域划分。
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可能产生20区的场所示例:――粉尘容器内部;――贮料槽,筒仓等,旋风除尘器和过滤器;――粉料传送系统等,但不包括皮带和链式输送机的某些部分;――搅拌机,研磨机,干燥机和装料设备等。
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 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10 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二、11 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21 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二、22 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原分为10区、11区。
现有标准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等同IEC6 1 24 1标准,将危险区域划分为20区、21 区、22区,10区与20区对应,11区与21 区、22区对应原则上是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0 区;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1区;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2 区。
按以上规定划分区域等级后,再根据采取排气通风等措施调整区域划分。
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可能产生20 区的场所示例:――粉尘容器内部;――贮料槽,筒仓等,旋风除尘器和过滤器;――粉料传送系统等,但不包括皮带和链式输送机的某些部分;——搅拌机,研磨机,干燥机和装料设备等。
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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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意义
可燃性粉尘在具备一定浓度(超过爆炸下限)和足够引燃能量的条件下会发生爆炸。
可燃性粉尘的存在形成了一个潜在的爆炸环境,这些区域的危险性有高低之分,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危险区域进行分类,以便按照危险区域的类型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将可燃性粉尘出现爆炸浓度的可能性,或任意点燃源出现的可能性,以及使二者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尽可能减小,将粉尘爆炸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安全验收评价守则》中明确规定,对于粉尘爆炸的危险环境,有无科学准确的区域划分是验收检验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同时,科学地划分危险区域对于节约项目投资也有着重要意义。
粉尘防爆设备的价格是普通产品的2—3倍,只有科学地划分危险区域,才能合理地选用防爆电气设备,避免浪费。
2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原则
我国很早就制定了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GBJ58—83)、《爆
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2000)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5—92),(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爆炸安全规程)(GB 17440—1998)等都有详细说明。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美国电气规程(NEC)以及德、日等国对区域划分原则均有规定。
但随时间的推移和国情不同,划分原则不尽一致。
目前国内流行的是“二区”(爆炸危险区域和非爆炸危险区域)、“二级”(10区和11区),GB50085—92和GB17441)—1998均按此划分。
此划分方法正在被IEC1241—3和—2000“二区”(分级区域和非分级区域)、"3级”(20区、21区、22区)所代替,但两者均按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见表1。
表1 几种流行的爆炸区域划分标准
GB17440强调10区的“封闭环境”,这只是粉尘爆炸的相对条件或充要条件。
IEC 1241 确定了按释放源出现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可能性大小(即释放源等级和粉尘状态),确定危险区域的原则见表2。
表2 按释放源划分粉尘爆炸危险区域
表3 释放源的分级
所谓释放源,是指粉尘从某一点或某一位置释放或升起,导致爆炸性粉尘/空气形成。
其分级原则是按出现频率、时间长短确定的,见表3。
释放源的确定是划分危险区域与危险级别的基础,因为区域级别的划分是以释放源的危险性和释放粉尘状态确定的,区域范围是按相对释放源位置的距离确定的,因此可以说,正确确定释放源是区域划分的前提。
释放源位置的确定原则如下:
(1)其位置出现于加工设备、加工工序或加工操作的过程。
(2)该位置产生粉尘云释放/生成或粉尘云堆积。
确定释放源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内外有别——在封闭设备内部即使没有粉尘释放,其堆积粉尘也因可能产生粉尘云而视为释放源,而设备外部堆积粉尘因厚度可控而视为非释放源。
(2)用途有别——即使都是封闭设备内部,通常不用于粉尘堆积可视为非释放源。
(3)以内定外——如封闭设备内部的正压或负压,对其外部形成粉尘区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不同,甚至相反。
此外,还要考虑工艺因素,如工艺设备的材料性能;加工过程的粉尘释放速度、下落高度及粉尘特性(如含水量大小)等的影响。
释放源的类型即级别,反映释放源形成爆炸性粉尘的危险程度,分级原则是按其出现频率和时间长短确定的。
3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级过程和方法
综上所述,危险区域的划分取决于粉尘状态、释放源等级,此外还与通风环境、实际经验、行业特点有关。
区域划分方法和具体过程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对易燃粉尘进行物理性能和粉尘爆炸性能测试。
如颗粒大小、水分含量、密度、导电性能、粉尘云(或层)点燃温度和电阻值等。
(2)工艺技术人员对释放源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分析,明确释放源的存在位置,明确其可能出现在的某个工艺设备、工艺工序或操作过程,明确使用环境条件、工作条件。
(3)安全人员、工艺人员、技术人员等根据每一位置释放源的危险性,分析粉尘释放发生的程度和出现时间,确定其释放等级。
(4)按释放源释放等级和粉尘状态,对区域进行分级。
(5)分析该区域的通风环境、使用条件、行业特点、粉尘特性等,尤其是封闭空间和通风情况,对危险区域级别进行合理调整。
一般来说,20区是个别的,大多数属于22区,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21区。
对于通风良好或采用良好通风措施、露天、半封闭建筑物的区域,可酌情降低一级,并可大大缩小其影响范围。
但在容器外部任何形式的泄漏产生不能接受的(依粉尘特性和电气设备表面温度而定)、不受控制的粉尘层,若不能保证粉尘层或堆积物及时清除,即使22区也应划人20区。
原则上,设备外部粉尘层均为可控厚度而可划人22区。
(6)划分区域范围。
即确定释放源影响的范围,这个范围不仅是平面,而且是三维立体空间。
GB17440采取以厂房为单位划分范围的方法。
该方法简单,但易扩大影响范围而增加防爆的投人。
一般设备外部是不允许有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连续存在的,20区的应通过良好的管理使其降为21区,也应考虑到低一级范围内局部包含高一级区域的情况。
IEC1241指出,一个典型释放源通常产生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范围在源四周1 m立体区间内,并垂直向下扩展到地面,同时这个空间还随该释放源的粉尘层的范围扩大。
对于建筑物外部开放空间、区域边界,则可进一步缩小,通常在释放源周围1m范围就够了。
同时,还要考虑粉尘特性,如含水分大的粉尘不易外释、不易形成粉尘云、形成爆炸性粉尘/空气混合物范围小等,这样划分区域更科学合理、更符合实际。
(7)画出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图及整理有关文件资料。
区域图应指明区域类型和范围、点燃温度和温度组别。
有关文件应说明释放源的位置和类别、各区域的防范原则、设立范围的说明和区域划分的过程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