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岗位职责(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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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岗位职责(多篇)

篇:宜宾城乡规划局岗位职责

宜宾市城乡规划局岗位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地方性城乡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园林绿化规划的编制、修订、调整;依法对规划成果进行管理。组织编制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

(三)参与制定国家区域规划、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计划、用地计划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城市分期建设的目标和内容。

(四)直接负责“中心城区”(指翠屏区所辖的东城、南城、西城、北城、南岸、西郊、安阜、赵场、象鼻、菜坝、李庄、南广所属的城市规划区域,下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负责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注册规划师的初审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桥梁(含立交桥)、隧道、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燃气、电力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的巡查,核发处罚决定书。

(七)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大型广告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现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设计方案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左江:主持市城乡规划局全面工作。分管市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院。

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陈飞龙:负责规划编制、用地规划、规划技术管理工作。主持局技术会,分管规划编制科、用地规划科、规划技术科、市城乡规划局翠屏分局、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令交:负责市政规划、党务人事群团、纪检监察、效能建设、规划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分管市政规划科、人事科、监察室、市城乡规划建设地理信息中心。联系市城乡规划局临港开发区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春艳:负责村镇规划、风景名胜规划、规划执法、法规监察、行政复议、信访和扶贫工作。分管村镇规划科、法规监察(信访)科、市城乡规划监察执法支队。联系省政府驻宜宾市规划督察员办公室、宜宾县住建规划城管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经纬:负责机关党务和事务管理、行政审批、建筑规划工作。分管办公室、建筑规划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城市规划展厅、市城乡规划局南溪分局。

党风廉政建设由党组书记、局长左江负总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令交负责日常工作,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经纬负责,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安全生产管理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财务、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效能建设、安

全保卫、爱国卫生和政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及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办公室主任:吴文饶;联系电话:***-*****,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副调研员:陈

焰;联系电话:***-*****,负责对外宣传、综合性会议、信息管理和城市规划展厅日常管理等工作。

工作人员:汪晓艳;联系电话:***-*****,负责会议通知、收发文处理、后勤保障工作。

工作人员:廖兆龙;联系电话:***-*****,负责车辆驾驶及日常维护管理。

工作人员:罗正英;联系电话:***-*****,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

工作人员:杨雨霞;联系电话:***-*****,负责行政审批工作。(二)规划编制科

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设计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修订、调整;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大型广告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区域地块规划条件论证、规划用地性质、主要规划指标的调整论证;负责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有关部门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规划编制科副科长:杨

韵;联系电话:***-*****,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规划编制科副科长:费婷婷;联系电话:***-*****,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三)用地规划科。

依法对“中心城区”行政性划拨用地上各类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选址定点;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和依法拟定城市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参与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参与大型或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参与规划调整方案的制订;参与建设用地计划的制订。

用地规划科科长:张金民;联系电话:***-*****,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用地规划科副科长:袁春华;联系电话:***-*****,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四)建筑规划科。

负责“中心城区”建筑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总平面、建筑方案(含项目的景观绿化)的规划审查工作;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负责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外立面装饰装修、建筑风貌、危房改造、临时建筑等实施行政审核管理;参与建筑工程项目规划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建筑规划科科长:陈希扬;联系电话:***-*****,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建筑规划科副科长:姜

军;联系电话:***-*****,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建筑规划科副科长:韩

笑;联系电话:***-*****,协助科长开展科室工作。

(五)市政规划科。

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园林绿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重大市政工程项目规划调整论证、报批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桥梁(含立交桥)、隧道、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燃气、电力等市政基础设施方案的审查;参与城市供排水专业规划的编制;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公园绿地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参与市政工程、公园绿地规划验线和规划核实;参与重大项目交通评价工作。

市政规划科科长:张

越;联系电话:***-*****,负责科室全面工作。

市政规划科副科长:谢建文;联系电话:***-*****,协助科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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