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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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DCX01-2009
文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所有质量活动场所使用有效版本的文件(包括适当范围的外来文件),以防止使用失效或者作废的文件。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有关质量活动的文件的控制和管理。
3 职责
3.1 质量技术科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和管理。
3.2各使用部门应加强对文件的识别和保管。
4 工作流程(见图一)
5 工作程序
5.1文件的分类
a) 技术性文件;
b) 管理性文件。
5.1.1外来文件
a) 国家及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法规、法令、政策等文件;
b) 行业可直接引用或执行的规范、规则、技术标准等;
5.1.2 内部形成文件
a)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技术文件、作业指导书;
b) 仅限于各部门内部使用的部门内部文件。
5.1.3 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
a) 有效文件由质量技术科在文件上加盖“受控”印章,以便于识别;
b) 有效文件未经盖章为非受控文件,不得在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工作场所使用,发至外单
位或顾客的质量手册应注明受控的标识。
5.2 文件的编号
年代号
版本号
质量手册
公司代号
企业标准
工作流程
图一
5.3文件的起草
5.3.1质量手册由质量技术科组织起草
5.3.2程序文件由主管该项工作的部门组织起草。
5.3.3作业指导书的管理性、技术性文件由主管该项工作的部门负责起草。
5.4文件的审核、批准和发布
5.4.1质量手册、管理文件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
5.4.2程序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
5.4.3作业指导书由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副经理批准发布。
5.5文件的发放
5.5.1发放有效文件时,质量技术科填制“文件发放一览表”,供职工签收。
5.5.2不属文件发放者,确因工作需要,可向质量技术科借阅。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印、或向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无关的人员,特别是公司外部人员提供有效文件。
5.5.3文件破损,影响使用时,可向质量技术科申请置换,补发完好的有效文件,但必须上交破损的有效文件并由质量技术科负责销毁。
5.5.4如文件丢失,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质量技术科补发,丢失的文件一旦
找回,应立即上交质量技术科并由其负责销毁。
5.6文件的更换和换页
5.6.1由提出修改的部门填写“文件更改(换版)申请单”,说明理由,经原批准者同意后,按本程序5.3和5.4规定执行。
5.6.2质量技术科负责按“文件发放一览表”收回需更改的文件,并换发更改后的有效文件。
5.6.3质量技术科及时更改“有效文件清单”,做好更改情况记录。
5.7文件的换版与作废
5.7.1有效文件经3次修改或经内部评审需大幅度修改时,可进行换版。原版次有效文件相应作废。由质量技术科按原发放范围、发放程序换发新版本。
5.7.2换发新版时,原版次有效文件由质量技术科收回并及时销毁。需作资料保留的,由部门填写“旧版文件留用申请单”,经管理者代表同意后登记并标识“作废保留”。
5.8文件的归档与管理
5.8.1有效文件发布后,由质量技术科进行归档。
5.8.2所有存入软盘的有效文件应进行适当标识、编目,由专人保存。更改或换版时及时修正。5.9外来文件的控制
外来文件由质量技术科统一控制、保管。
6 质量记录
6.1《有效文件清单》
6.2《文件资料收发清单》
6.3《文件更改(换版)申请单》
6.4《文件发放一览表》
6.5《外来文件发放清单》
6.6《旧版文件留用申请单》
编制: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