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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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外部接口单位的协调和控制,保证房地产开发如期完成,并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成本等各项指标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工程施工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3.1 项目工程部负责工程管理具体实施过程的控制。
3.2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提供技术方面的指导和支持。
3.3 规划设计部、工程成本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协助。
4 工作程序
4.1 施工准备
4.1.1 项目工程部须为施工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4.1.1.1 在项目开工前委托勘探单位进行地质勘查,根据设计要求组织试成桩及静载试验,以便为设计提供技术参数;
4.1.1.2 负责委托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地排水的设计,设计方案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审核;
4.1.1.3组织实施临时工程并进行验收,验收须填写《临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4.1.1.4 委托勘测单位进行定位、放线,委托规划部门进行灰线验收;
4.1.1.5 对小区总体控制的水准点、坐标点进行严格保护,记录技术参数,并定期检查水准点、坐标点的保护情况;
4.1.1.6 参与对监理、施工、材料等各供方的考察和评价工作,参与各分包合同的编制和评审工作。
4.1.2 项目工程部负责检查监理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
4.1.2.1 根据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人员名单,检查其人员到位情况,是否已配备足够的各专业技术人员,并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监理人员上岗证明复印件;
4.1.2.2 检查监理公司是否已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拟定监理细则,审查监理提交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并将审查意见填写在《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监理单位。监理细则由项目工程部负责人审批,监理规划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审核;
4.1.2.3 对监理单位施工前准备工作的检查结果须填写在《监理公司施工前准备情况检查表》上,后附监理人员上岗证明复印件。
4.1.3 各项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部应会同监理公司对和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控制。
4.1.3.1 对人员的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图和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进行登记,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重点控制组织者、管理者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的资格。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施工单位撤换。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调换须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调换审批表》,并经项目工程部负责人批准。
4.1.3.2 对施工进度计划的控制
项目工程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总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审查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审查是否满足公司的总体安排,审查意见须填写在《工程施工进度(调整)计划审批表》上,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审批意见反馈给施工单位。
4.1.3.3 对施工组织的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施工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4.1.3.4 对专项施工方案的控制
项目工程部应组织对以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评审意见应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和《施工方案审批表》上,并以书面形式反馈施工单位:
a) 桩基施工方案
b) 围护设计和施工方案
c) 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d) 场布施工方案(含雨、污水排放)
e) 临时用水用电施工方案
f) 塔吊和人货梯等大型垂直运输专项施工方案
g) 外架和承重架专项施工方案
h) 大体积混凝土专项技术施工方案
i) 大型设备吊装施工方案
对于技术和施工难度较大,或涉及新工艺和新材料运用的专项施工方案,项目工程部应组织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成本管理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参加方案评审,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审。
4.1.3.5 施工用机械、检测设备的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选型是否符合投标文件,有否按计划进行准备。对桩机、塔吊、井字架、道路摊铺机、压路机等重大机械设备,须检查其有效使用
证明文件,对经纬仪、水准仪、磅秤等检测设备,须检查校验合格证及有效期,并将以上检查结果填写进《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以确认设备的良好性、可用性。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作唯一性标识,将正常使用、检验合格的标志附在机械/检测设备上。在有效期满后,应进行再次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机械、检测设备,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检修,必要时予以撤换,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1.3.6 施工环境与条件方面的控制
未来各种环境可能会对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施工单位是否已作好充分的准备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是否已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项目工程部应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
4.1.3.7 要求施工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包括文件名称、编号,并审查其有效性,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4.1.3.8 要求各施工单位根据土建、装修、室外、环境工程等各项工程中的施工特点,制订专项成品保护措施,项目工程部应进行审查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1.4 施工前,项目工程部应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对施工图纸中的技术细节进行全面审核,填写《施工图纸评审记录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图纸预会审。在预会审的基础上,组织总工程师办公室、工程成本管理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正式的图纸会审,并对监理单位整理的会议纪要进行审查复核,图纸会审纪要应由参加单位盖章确认。
4.2 施工阶段控制
4.2.1 当施工单位准备工作完成后,项目工程部应组织对施工单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开工条件时,项目工程部应及时签复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允许开工。
4.2.2 工程进度控制
4.2.2.1 项目工程部应对施工单位的每月工程完成情况和下月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填写在《工程进度计划审批表》上。当进度发生滞后时,应分析原因,并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下阶段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当总的进度计划发生调整时,项目工程部负责人应将审核意见填写在《工程施工进度(调整)计划审批表》上,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能执行。
4.2.2.2 项目工程部须加强与设计单位的沟通,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设计参与、确认的,项目工程部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参加,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2.2.3 项目工程部应加强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对因部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