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证金交易1号信托计划B类受益人投资过程中_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2010.8.6)

合集下载

浅析刚性兑付的打破任波

浅析刚性兑付的打破任波

浅析刚性兑付的打破任波发布时间:2021-09-06T05:39:28.586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15期作者:任波[导读] 刚性兑付是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经实践所创造出的一项术语,其法律内涵是并不清晰,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与信托法律关系之间混淆,使用场景也经常处于混乱之中,带有产品普及性推广作用,但不符合投资者教育的理念。

对于何为兑付,何为“刚性兑付”,何为“打破刚性兑付”,本文以监管及司法实践为基础,讨论“如何打破刚兑”。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 050000摘要:刚性兑付是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经实践所创造出的一项术语,其法律内涵是并不清晰,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与信托法律关系之间混淆,使用场景也经常处于混乱之中,带有产品普及性推广作用,但不符合投资者教育的理念。

对于何为兑付,何为“刚性兑付”,何为“打破刚性兑付”,本文以监管及司法实践为基础,讨论“如何打破刚兑”。

关键词:刚性兑付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信托法律关系风险传导机制投资者教育赔偿责任一、刚性兑付的形成刚性兑付一词最早从2005年左右开始提出来,通俗地说,刚性兑付就是零风险加上高收益的资产管理模式。

在上一轮信托业风险处置周期中,金融监管体系在处理危机信托公司兑付事件时,逐渐形成了一种思路:强制信托公司必须运用其固有财产来进行兑付从而将大部分兑付风险集中于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

刚性兑付就是信托公司必须在信托终止时,按照投资者投入的资金额加上一定的收益为标准而不是以终止时信托财产的价值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尤其在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以多种手段运用其固有财产或其他财产来进行兑付。

自从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之后,监管部门给出了刚性兑付的几种形式,在信托业实务当中,常见情形的刚性兑付情形包括,不公允真实的确定净值来进行保本保收益;或者提供滚动发行,用新产品募集资金兑付旧产品投资者,实现保本保收益;再就是自筹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代偿等。

最新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汇编-2019年5月11日

最新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汇编-2019年5月11日
最新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汇编
(更新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1 Nhomakorabea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 6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34 3、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 56 4、 人行 银保会 证监会 外管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 66 5、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77 6、 证监会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一) ......... 82 7、 证监会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二) ......... 83 第二部分:管理人登记与产品备案 .............................................. 84 8、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 84 9、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 88 10、 关于进一步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 ....................... 93 11、 关于改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 95

银行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年09月29日目录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职责 (5)第三章业务规则 (9)第四章业务人员管理 (10)第五章风险管理 (11)第六章账户管理 (12)第七章基金销售业务基本规定 (12)第八章事后监督及差错处理 (16)第九章基金销售业务系统管理 (16)第十章会计和资金清算管理制度 (17)第十一章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监控 (17)第十二章档案管理 (17)第十三章基金销售信息技术内部控制 (18)第十四章附则 (19)附件: (19)附件1.《基金销售业务账户管理办法》 (20)附件2.《基金销售业务客户服务标准管理办法》 (28)附件3.《基金销售业务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 (30)附件4.《基金销售业务应急处理措施管理办法》 (35)附件5.《基金销售业务内审实施办法》 (39)附件6. 《基金销售业务风险控制制度》 (43)附件7. 《基金销售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53)附件8. 《基金销售业务操作权限管理办法》 (56)附件9. 《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办法》 (59)附件10.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管理办法》 (66)附件11. 《基金销售业务反洗钱管理办法》 (71)附件12.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内部监督管理办法》 (7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和管理,防范交易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制度办法。

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

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

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或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投资于 __________ 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证券经营机构从事B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证券经营机构从事B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证券经营机构从事B股业务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股票
【发文字号】证监发[2001]26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1.02.23
【实施日期】2001.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证券经营机构从事B股业务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
(2001年2月23日证监发〔2001〕26号)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有关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为贯彻执行《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经营B股业务的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及其证券营业部办理B股保证金帐证监发〔2001〕26号户,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持有效《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和《经营外资股资格证书》的证券经营机构可以继续从事B股经纪业务(即代理买卖),其在各地所有的证券营业部也可以从事B股经
纪业务,按照《通知》规定开立B股保证金帐户。

(二)没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和《经营外资股资格证书》的证券经营机构,其下属的证券营业部,如果持有有效的《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和《经营外资股资格证书》,且已经开办B股经纪业务,该营业部可以继续经营B股经纪业务,按照《通知》规定开立B股保证金帐户。

(三)已经取。

慈善信托合同

慈善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慈善信托合同委托人:受托人:目录第一条释义 (1)第二条信托名称和信托目的 (2)第三条委托人、受托人、保管人............................ .... (2)第四条受益人 (2)第五条慈善信托的管理 (3)第六条信托规模及信托财产的交付 (5)第七条信托成立及生效 (5)第八条信托期限 (6)第九条信托财产的构成 (6)第十条信托财产的管理、投资范围及风险控制 (6)第十一条信托财产支出 (7)第十二条信托税费 (8)第十三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8)第十四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9)第十五条信息披露 (10)第十六条信托的终止与清算 (11)第十七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11)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3)第十九条受托人的解任和新受托人的选任 (14)第二十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14)第二十一条合同成立、生效、变更 (15)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15)第二十三条其他事项 (16)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委托人、受益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信托合同。

信托合同是规定信托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信托相关的涉及信托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信托合同为准。

信托合同未约定的,信托合同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本信托由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

受托人将按照本合同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慈善信托信托合同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注册地点: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注册地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37号)、《广东省民政厅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慈善信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粤民规字[2019]2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

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

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
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是指一种资金信托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信托人将一定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和运作,以实现资金的增值收益,受益人可以按照约定享受相关的收益。

以下是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的主要内容:
1. 合同的当事方:包括信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2. 委托资金:信托人向受托人委托的资金金额。

3. 受益权益: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将资金投资于具体的项目或资产,实现增值收益,并按照约定分配收益给受益人。

4. 投资管理:受托人负责对委托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包括投资策略、投资项目选择、风险控制等。

5. 收益分配:根据约定,受托人负责将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分配给受益人,分配方式可以是按比例分配或是按固定收益方式。

6. 期限和终止: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提前终止条件。

7. 费用和报酬:受托人可按照约定收取管理费用和报酬。

8. 权利和义务:各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9. 保密义务:合同中约定各方对于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保密义务。

10. 争议解决: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

需要提醒的是,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具体内容可能会根据各个合同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描述,具体内容还需要参考实际合同的具体内容。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条款,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

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1.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前应当认真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和其他信托文件。

2. 投资者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认购资格时,方可以认购信托单位;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即视为已允许承受信托文件规定的各项风险。

3. 受托人、委托人代表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信托计划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信托计划的既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

4. 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投资于信托计划无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Ⅹ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公司【】银行股分有限公司【】证券股分有限公司Ⅹ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ⅩⅩ信托·【】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个月投资于国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 A 股股票、新股申购、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等人民币1 元不低于【】万元,不高于【】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不满300 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不超过50 人,机构投资者和单笔认购资金300 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优先信托单位次级信托单位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ⅩⅩ信托·【】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写。

信托计划说明书阐述了ⅩⅩ信托·【】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信托计划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信托合同摘要、风险警示等信息,投资者在做出认购信托单位的决定前应子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以及其他信托文件。

受托人承诺信托计划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信托计划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对信托计划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新八条底线解读

新八条底线解读

目录1出台背景2要点解读“禁止”(1)适用范围P4(2)销售禁止性行为P5(3)交易禁止性行为P8(4)结构化产品P10(5)证券类产品P12(6)资金池产品P15(7)投资顾问P16(8)投资范围P17(9)其他规定P18 3结语出台背景2014年9月“资产管理业务座谈会”(郑州会议)时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讲话,提出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的重要性,要牢牢守住八条底线:一,不得有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老鼠仓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二,不得违规承诺保本保收益;三,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四,不得利用资管产品进行商业贿赂;五,资管产品的杠杆率不得超过十倍;六,不得投资于高污染、高能耗等国家禁止投资的行业;七,不得对业务人员、管理团队实施当期激励;八,不得不适当地宣传、销售产品,误导欺诈客户。

2015年3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2015年3月版)实施日期:2015年3月24日至2016年7月18日现已废止2015年8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2015年底讨论版)2015年下半年“股灾”后监管开始收紧配资并清理不规范私募产品,于2015年8月修改了《八条底线》并进行了小范围的内部意见征询。

2016年5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订背景:受前期股票市场异常波动影响,《细则》关于杠杆倍数的要求需要加以调整,违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以及违规聘请投资顾问等新的情况需要纳入规范。

同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增长较快,为避免监管套利,也需将其纳入统一自律管理范围。

2016年7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7月15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规定》,《规定》内容与2016年5月征求意见的《八条底线》大部分保持一致,对个别内容根据反馈意见作出调整,《规定》于2016年7月18日起正式施行。

金融理财试题二及答案

金融理财试题二及答案

金融理财试题二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对理财的理解,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理财关注客户的整体需求,是实现金融顾问式营销的重要手段(B)理财应关注客户的生命周期,尽量不要为客户制定短期规划(C)理财是个性化的,客户不同,理财服务重点也不同(D)理财规划通常由专业人士提供2.( )不属于意外现金储备的支付范围。

(A)重大疾病 (B)意外灾难(C)犯罪事件 (D)突然失业或失能3.某客户61岁,今年刚退休,手中有工作期间积攒的存款IO万元,下列( )是该客户适宜的投资产品。

(A)成长型基金 (B)保险(C)国债 (D)平衡型基金4.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以( )为基础编制的,现金流量表则是以( )为基础编制的。

(A)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 (B)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C)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 (D)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5.在会计原则中,( )无论是在企业会计中还是在个人理财中都十分重要。

(A)相关性原则 (C)重要性原则(B)谨慎性原剐 (D)实质重于形式原则6.关于负债说法错误的是( )。

(A)负债是过去或目前的会计事项所构成的现时义务(B)或有负债在符合条件时应该确认(C)负债需要通过转移资产或提供劳务加以清偿,或者借新债还旧债(D)负债是企业现时经济利益的牺牲7.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客户,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同,所选择的投资工具各不相同。

这体现了财务管理原则中的( )。

(A)资金合理配置原则 (B)收支积极平衡原则(C)成本效益原则 (D)风险收益均衡原则8.若要维持正常的偿债能力,从长期看,已获利息倍数至少应当( )。

(A)小于零 (C)大于零(B)大于零且小于1 (D)大于19.实际GDP偏离潜在GDP的百分比被称为GDP缺口。

如果一国的实际GDP为1.5万亿元,GDP缺口为-6%,则潜在GDP为( )万亿元。

(A) 1.41 (B) 1.60(C) 1.25 (D) 1.8010.关于货币供给量的说法正确的是( )。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2018年12月修订版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2018年12月修订版

CPA业务探讨版本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目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订) (8)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 (16)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订) (20)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 (26)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 (31)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2006) (36)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 (4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06) (48)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 (5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修订) (63)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2006) (72)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2006) (78)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06) (81)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 (85)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 (89)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 (99)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 (104)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 (110)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06) (113)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 (115)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 (119)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2006) (124)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 (128)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 (134)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12修订) (14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 (166)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3月修订) (186)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 (217)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3月修订) (226)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2006) (238)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3月修订) (249)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2006) (265)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2006) (272)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2006) (277)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 (283)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6) (288)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 (291)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 (305)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2006) (311)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 (317)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2006) (330)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2006) (334)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 (340)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 (345)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369)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 (403)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2014年修订) (409)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2014年修订) (427)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432)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438)《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 (444)《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 (446)《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495)《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497)《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499)《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50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506)《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509)《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2014) (512)《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544)《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548)《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551)《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554)《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557)《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 (560)一、总体要求 (561)二、关于适用范围 (561)三、关于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562)四、关于收入的确认 (565)五、关于收入的计量 (582)六、关于合同成本 (591)七、关于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593)八、关于列报和披露 (607)《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613)《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18) (616)一、总体要求 (617)二、关于政府补助的定义和特征 (617)三、关于适用范围 (618)四、关于政府补助的分类 (619)五、关于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 (619)六、关于特定业务的会计处理 (624)七、关于政府补助的列报 (627)八、关于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 (627)《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 (628)《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631)《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634)《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637)《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642)《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06 (644)《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 (650)一、总体要求 (650)二、关于金融工具的相关定义 (650)三、关于适用范围 (652)四、关于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655)五、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656)六、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 (658)七、关于金融负债的分类 (666)八、关于嵌入衍生工具 (668)九、关于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671)十、关于金融工具的计量 (673)十一、关于金融工具的减值 (689)十二、关于衔接规定 (708)《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2006 (710)《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2018) (713)一、总体要求 (713)二、关于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714)三、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定义 (714)四、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流程 (715)五、关于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 (724)六、关于继续确认被转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727)七、关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727)八、关于金融资产转移中向转入方提供非现金担保物的会计处理 (735)《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2006 (736)《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应用指南(2018) (738)一、总体要求 (738)二、关于应设置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739)三、关于套期会计概述 (741)四、关于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742)五、关于套期关系评估 (750)六、关于确认和计量 (755)七、关于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权 (772)八、关于衔接规定 (774)《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774)《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777《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2014) (778)《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2014) (828)《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918)《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 (920)《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2014) (922)一、总体要求 (922)二、适用范围 (923)三、金融负债和权益王具的区分 (925)四、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 (933)五、发行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935)六、收益和库存股 (935)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936)八、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 (937)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943)十、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 (952)十一、衔接规定 (954)《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2018) (955)一、总体要求 (955)二、适用范围 (956)三、应设置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957)四、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959)五、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 (968)六、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之间的重分类 (970)七、收益和库存股 (970)八、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971)九、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 (972)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981)十一、金融资产转移披露 (1001)十二、衔接规定 (1004)《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应用指南(2014) (1011)《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应用指南(2014) (1082)《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应用指南(2014)1124《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指南一、总体要求 (1154)二、关于适用范围 (1155)三、关于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 (1157)四、关于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 (1161)五、关于持有待售类别和终止经营的列报 (1169)六、衔接规定 (1173)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涉及不同增值税率的储值卡) (1174)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电商平台预售购物卡) (1175)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履约成本(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 (1176)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 (1177)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运输服务 (1182)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118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1315)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132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 (1326)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 (133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 (1337)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 (134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 (134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 (135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有关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 (135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 (1356)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1356)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 (1358)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1358)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 (1359)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 (1365)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1370)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1373)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1383)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 (1397)规范“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规定 (1406)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1410)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通知 (1416)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1420)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142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0 企业会计准则

2010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第三章资产 (2)第四章负债 (2)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2)第六章收入 (3)第七章费用 (3)第八章利润 (3)第九章会计计量 (3)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4)第十一章附则 (4)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5)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确认 (5)第三章计量 (5)第四章披露 (6)《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应用指南 (7)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9)第一章总则 (9)第二章初始计量 (9)第三章后续计量 (9)《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11)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14)第一章总则 (14)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14)第三章后续计量 (14)第四章转换 (15)第五章处置 (15)第六章披露 (15)《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16)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18)第一章总则 (18)第二章确认 (18)第三章初始计量 (18)第四章后续计量 (19)第五章处置 (19)第六章披露 (20)《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20)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22)第一章总则 (22)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22)第三章后续计量 (23)第五章披露 (24)《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25)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 (27)第一章总则 (27)第二章确认 (27)第三章初始计量 (28)第四章后续计量 (28)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29)第六章披露 (29)《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29)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2)第一章总则 (32)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32)第三章披露 (33)《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33)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 (36)第一章总则 (36)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36)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37)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38)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38)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39)第七章披露 (40)《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41)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 (44)第一章总则 (44)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44)第三章披露 (45)《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45)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 (48)第一章总则 (48)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48)第三章列报 (49)《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53)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56)第一章总则 (56)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56)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57)第四章披露 (57)《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57)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60)第一章总则 (60)第二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60)第四章披露 (61)《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62)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64)第一章总则 (64)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64)第三章披露 (65)《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65)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68)第一章总则 (68)第二章销售商品收入 (68)第三章提供劳务收入 (69)第四章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69)第五章披露 (70)《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应用指南 (70)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73)第一章总则 (73)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73)第三章合同收入 (73)第四章合同成本 (74)第五章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74)第六章披露 (75)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76)第一章总则 (76)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76)第三章披露 (76)《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77)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80)第一章总则 (80)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80)第三章披露 (81)《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 (81)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84)第一章总则 (84)第二章计税基础 (84)第三章暂时性差异 (84)第四章确认 (84)第五章计量 (85)第六章列报 (86)《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86)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89)第一章总则 (89)第二章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89)第三章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90)第五章披露 (90)《企业会计准则第19 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91)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93)第一章总则 (93)第二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93)第三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94)第四章披露 (95)《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96)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100)第一章总则 (100)第二章租赁的分类 (100)第三章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01)第四章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01)第五章经营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02)第六章经营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02)第七章售后租回交易 (102)第八章列报 (103)《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应用指南 (10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106)第一章总则 (106)第二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07)第三章嵌入衍生工具 (109)第四章金融工具确认 (109)第五章金融工具计量 (110)第六章金融资产减值 (111)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 (113)第八章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 (114)《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115)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119)第一章总则 (119)第二章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119)第三章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120)《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122)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125)第一章总则 (125)第二章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125)第三章套期确认和计量 (126)《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 (129)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131)第一章总则 (131)第二章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131)第三章原保险合同收入 (132)第四章原保险合同准备金 (132)第五章原保险合同成本 (133)第六章列报 (133)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135)第一章总则 (135)第二章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 (135)第三章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 (136)第四章列报 (136)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138)第一章总则 (138)第二章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 (138)第三章油气勘探的会计处理 (139)第四章油气开发的会计处理 (140)第五章油气生产的会计处理 (140)第六章披露 (141)《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141)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143)第一章总则 (143)第二章会计政策 (143)第三章会计估计变更 (144)第四章前期差错更正 (144)第五章披露 (144)《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 (145)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46)第一章总则 (146)第二章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146)第三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146)第四章披露 (147)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148)第一章总则 (148)第二章基本要求 (148)第三章资产负债表 (149)第四章利润表 (150)第五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50)第六章附注 (150)《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151)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 (193)第一章总则 (193)第二章基本要求 (193)第三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193)第四章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194)第五章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194)第六章披露 (194)《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 (195)企业会计准则第32 号——中期财务报告 (202)第一章总则 (202)第二章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 (202)第三章确认和计量 (203)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205)第一章总则 (205)第二章合并范围 (205)第三章合并程序 (205)第一节合并资产负债表 (206)第二节合并利润表 (206)第三节合并现金流量表 (207)第四节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7)第四章披露 (207)《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208)企业会计准则第34 号——每股收益 (217)第一章总则 (217)第二章基本每股收益 (217)第三章稀释每股收益 (217)第四章列报 (218)《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218)企业会计准则第35 号——分部报告 (220)第一章总则 (220)第二章报告分部的确定 (220)第三章分部信息的披露 (221)《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 (222)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 (224)第一章总则 (224)第二章关联方 (224)第三章关联方交易 (225)第四章披露 (225)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26)第一章总则 (226)第二章金融工具列示 (226)第三章金融工具披露 (227)《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232)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34)第一章总则 (234)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234)第三章列报 (235)《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36)附录 (240)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督促期货经营机构有效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二条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向投资者公开销售或者非公开转让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服务,适用本指引。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第三条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本指引的要求,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在经营中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向投资者销售适当的产品或者提供适当的服务。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第四条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按照《办法》、本指引及其他规定对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进行自律管理。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第二章投资者分类第五条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充分了解《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投资者信息,可以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式: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一)查询、收集投资者资料;(二)问卷调查;(三)知识测试;(四)其他现场或非现场沟通等。

第六条投资者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配合经营机构进行适当性评估、分类及匹配管理。

投资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其投资者分类的,应当及时告知经营机构。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第七条经营机构应当按照《办法》要求,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并实施差异化适当性管理。

第八条符合《办法》第八条(一)、(二)、(三)项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向经营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许可证、登记或备案证明、开户类型证明等身份资质证明材料。

经营机构审核通过的,可将其直接认定为专业投资者,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投资者。

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第九条符合《办法》第八条(四)、(五)项条件的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投资者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机构投资者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本机构的投资经历等;2.自然人投资者提供近一个月本人的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近3年收入证明、投资经历或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2023年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9

2023年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9

2023年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50题)1.(多项选择题)(每题2.00 分)以下对信托当事人描述正确的是( )。

A. 信托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B. 受托人是接受信托财产,按约定的信托合同对信托财产进行经营的人C.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D. 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E. 受益人不可以是法人正确答案:A,B,C,D,2.(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巴塞尔协议Ⅲ”对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要求上调至()。

A. 6%B. 6.5%C. 7%D. 7.5%正确答案:A,3.(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根据下面材料,回答问题。

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加大了宏观金融调控的力度,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1)运用公开市场操作,2007年累计发行央行票据4.07万亿元,其中对商业银行定向发行的3年期央行票据5550亿元;(2)适时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工具,年内共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0次:(3)年内6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2007年对商业银行定向发行3年期中央银行票据的目的是()。

A. 鼓励信贷增长较快的商业银行B. 警示信贷增长较快的商业银行C. 加大放松银行体系流动性D. 回笼基础货币正确答案:B,D,4.(单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五)根据下面材料,回答下列题。

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加大了宏观金融调控的力度,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1)运用公开市场操作,2007年累计发行央行票据4.07万亿元,其中对商业银行定向发行的3年期央行票据5550亿元;(2)适时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工具,年内共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0次:(3)年内6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后,货币乘数()。

A. 上升B. 下降C. 波动增大D. 不变正确答案:B,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同业存单是指由()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岗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系列教材理财经理初级岗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岗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系列教材理财经理初级岗位

目录第一章理财业务概述 (1)第一节理财业务概念和分类 (1)第二节理财业务发展 (1)第三节理财业务的影响因素 (5)第二章金融市场 (8)第一节金融市场功能和结构 (8)第二节货币市场 (9)第三节资本市场 (10)第四节外汇市场 (12)第三章金融理财产品 (13)第一节金融理财产品范畴 (13)第二节保险产品 (14)第三节基金产品 (21)第四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27)第五节国债业务 (30)第六节理财产品比较 (41)第四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43)第一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细分 (43)第二节我行本币理财产品 (45)第三节我行外币理财产品 (64)第五章个人理论理论 (65)第一节生命周期理论 (65)第二节投资组合理论 (66)第三节财务管理理论 (66)第六章个人理财实务 (67)第一节家庭生命周期和生涯规划 (67)第二节理财客户人生价值取向 (69)第三节理财价值观识别与理财产品营销 (71)第四节客户风险属性识别与理财产品组合营销 (72)第五节客户理财性格分析与理财规划 (73)第七章销售合规要求 (75)第一节销售操作流程 (75)第二节销售合规注意事项 (77)第八章理财人员执业要求及职业操守 (87)第一节执业要求 (87)第二节职业操守 (87)1第一章理财业务概述第一节理财业务概念和分类一、理财业务的概念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所处的经济枢纽地位、先进的科技设备和营销理念,收集整理客户的收入、资产、负债等信息,根据客户的目标和要求,为其提供储蓄、咨询、委托、保管组合的最佳投资方案,帮助客户实现最佳投资回报率的综合性业务。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加,居民理财意识、理财意愿日益增长。

而且银行理财业务受到了新闻媒体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与此同时,在监管部门引导帮助下,银行理财新产品不断涌现,理财市场空前繁荣。

二、理财业务分类理财顾问服务,指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

银行间市场业务-新版本币培训教材(基础知识篇)2010.7

银行间市场业务-新版本币培训教材(基础知识篇)2010.7
1.1 货币市场........................................................................................................................... 5 1.1.1 同业拆借市场 ....................................................................................................... 5 1.1.2 回购市场............................................................................................................... 7 1.2 债券市场........................................................................................................................... 8 1.3 利率衍生品市场............................................................................................................. 10 1.4 信用衍生品市场............................................................................................................. 11
3.7.2 数据接口信息服务 ............................................................................................. 35 3.7.3 信息服务服务 ..................................................................................................... 36 3.7.4 中国货币网信息服务 ......................................................................................... 3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5.19•【文号】银监办发[2006]134号•【施行日期】2006.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34号)各银监局:近年来,大多数信托投资公司的合规经营意识逐步提高,但仍有少数信托投资公司以办理代定资金信托业务的名义违规经营,个别公司严重违规给信托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失,扰乱了信托市场。

为防范代定资金信托业务风险,纠正信托投资公司违规经营行为,加强监管,现就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进行如下风险提示:一、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信托投资公司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以设立代定管理方式的单一资金信托为名变相经营负债业务。

(二)刻意模糊信托财产运用方式,滥用受托人权力,违反信托目的以信托资金偿还自己债务或置换到期末清算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一部分受益人利益损害另一部分受益人利益。

(三)对委托人的信息披露很不规范,致使委托人无法获得关于信托资金的实际用途、风险状况等方面的真实详细信息。

(四)将若干个单一代定信托以集合方式管理运用,且未对每个信托项目单独开户、分别核算。

二、监管要点针对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各银监局应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防范风险,做好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的监管工作。

(一)各银监局应密切关注辖内信托投资公司办理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的合规情况,要求信托投资公司办理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时,严格遵守《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章的规定,特别应注意信托投资公司是否存在以各种方式承诺保底或最低收益,变相经营负债业务的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将信托资金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行为。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管理考前冲刺模拟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管理考前冲刺模拟试卷B卷含答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管理考前冲刺模拟试卷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从交割时间来看,现货交易不同于期货交易的是()。

A.交易协议达成前,立即办理交割B.交易协议达成后,不能办理交割C.交易协议达成后,立即办理交割D.无论交易协议是否达成,均可办理交割【答案】 C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哪项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A.建设用地使用权B.土地所有权C.交通运输工具D.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答案】 B3、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1B.2C.3D.4【答案】 B4、中国政策性银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常常选择的发行方式是()。

A.私募B.公募C.间接发行D.直接发行【答案】 A5、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不设立时点性规模考评指标,不在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外设定单项或临时性考评指标,不设定没有具体目标值、单纯以市场份额或市场排名为要求的考评指标。

这是符合()的原则。

A.合理设置效益指标B.诚信经营C.自身实力与考评指标相适应D.审慎经营和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答案】 D6、(2018年真题)其他情况不变,中央银行提高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率,货币供应量将可能()。

A.增加B.减少C.不变D.不定【答案】 B7、()是基本内部控制理论基础上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如今已成为现代商业银行谋求发展和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石。

A.成本控制制度B.内部管理制度C.全面风险管理D.客户关系管理【答案】 C8、下列行政处罚中,()只适用于机构。

A.警告B.罚款C.没收违法所得D.吊销金融许可证【答案】 D9、《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2005)17号)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发现有涉黄、涉赌、涉毒、以及未报告的股票买卖和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的,要()。

A.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不调离原岗位B.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原岗位,不需对其进行审计C.即行调离原岗位,并对其进行审计D.即行调离原岗位,不需对其进行审计【答案】 C10、商业银行针对每一个客户的个体需求而设计不同的产品和服务,有条件地满足那个客户的需要属于( )营销策略。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坊间流传的银行理财监管新规确如箭在弦上,一触即发。

7月27日,第一财经记者从某银行内部获悉,《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已下发至银行,这意味着自2014年12月以来搁置的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新规征求意见有望于近日重启。

此次《征求意见稿》共六章,相较于2014年12月下发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呈现出较大的变化。

《征求意见稿》对银行理财业务监管重点包括了:对银行理财业务分类管理,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禁止发行分级产品;银行理财业务进行限制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除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外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境内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

分类管理: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和综合类《征求意见稿》实行对银行理财业务分类管理,根据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可以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

前款所称基础类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大额存单、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等资产。

综合类理财业务是指在基础类业务范围基础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还可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具备衍生产品交易资格的商业银行可以发行挂钩衍生工具的结构性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应当与衍生产品交易部分相分离,投资范围应当符合本行理财业务经营范围;衍生产品交易部分应当符合银监会关于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其中,从事综合类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资本净额不低于50亿元。

商业银行首次开展理财业务的,应当从事基础类理财业务。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管理强化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管理强化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银行管理强化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100题)1、下列关于直接追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直接追偿是不良资产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但不是不良资产最基本、最常用的处置方式B.直接追偿仅伴随着不良资产处置的过程C.以追偿方式划分,直接追偿分为间接催收、敦促债务关联人处置资产和存款资金清收等方式D.直接追偿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文书,采取直接催收、扣划账户资金或敦促债务关联人处置有效资产,收回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资产处置方式【答案】 D2、国别风险通常是由债务人所在国家的行为引起,以下哪项不属于国别风险?()A.汇率风险B.经济风险C.社会风险D.政治风险【答案】 A3、经营效益类指标用于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成果、经营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包括( )等。

A.利润指标、成本控制指标、拨备覆盖率指标B.利润指标、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资产质量指标C.利润指标、成本控制指标、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D.利润指标、资产质量指标、成本控制指标【答案】 C4、我国的反洗钱法律规范主要由“一法四规”组成,其中,“一法”指的是( )。

A.《反洗钱法》B.《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C.《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D.《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答案】 A5、()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金融技术日新月异,银行的经营规模越来越大、业务日趋复杂。

A.20世纪80年代B.20世纪50年代C.20世纪60年代D.20世纪90年代【答案】 D6、在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监管要求中,操作风险的损失事件类型不包括( )。

A.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B.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C.非实物资产的损坏事件D.信息科技系统事件【答案】 C7、(2018年真题)下列有关贷款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项目融资的各类风险按照项目经营期分析即可B.贷款人可以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C.项目贷款对于已建的项目不得再融资D.集团客户授信业务有助于管控集团客户多头授信【答案】 D8、商业银行( )是以实现长期生存和发展为根本目标,摒弃规模优先的固有理念,从稳步提升资本回报水平的角度构建和不断完善发展战略、市场目标、管理框架、考核体系以及企业文化,确保银行短期利润可实现、长期利润可预期,从而促进银行价值的持续增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保证金交易1号信托计划
B类受益人投资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
一、B类受益人的获利方式及作用
在保证金计划中,主要分为A类受益人和B类受益人。

其中A类受益人的作用是向B类受益人提供资金,B类受益人则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根据需要向A类受益人融资,并连同自己的部分资金投资于证券池中的标的证券。

作为使用A类受益人的资金的代价,B类受益人需要向A类受益人支付利息。

B类受益人根据对标的证券的价格走势进行预判并择机融入资金,从而放大了自身投资资金的倍数,进一步放大了投资风险及收益水平。

若B类受益人投资的股票上涨,则股票买卖价差剔除借入金额的本息后的超额收益归属于B类投资者;若股票下跌至止损价,且B类受益人未追加保证金,则对该股票进行强制平仓,以保护A类受益人的利益。

二、B类受益人操作事宜
(一)投资范围
1、投资标的
B类受益人通过下单系统投资的标的证券是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基金或ETF指数化证券产品,标的证券以流动性较好的大盘蓝筹A股和基金化产品为主,信托成立时仅限为沪深300成分股、基金、指数化产品。

2、投资限制
(1)不得为受托人的关联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基金或指数化产品;
(2)标的证券不得为ST或*ST或S类股票;
(3)信托计划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总额最高不能超过该公司发行股票额的4.9%;
(4)信托计划持有单只股票按成本计算最高不得超过信托财产净值的20%;
(5)信托计划不得投资于赎回封闭期或限售期超过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日前十个工作日的证券。

3、申请新的投资标的
如果B类受益人有其他有意向的投资标的,而又未涵盖在下单系统中的股票池中时,可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受托人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投资。

(二)投资杠杆
1、投资杠杆含义
投资杠杆是指B类受益人每进行一笔证券交易时,总的购买金额除以权利金的结果。

B类受益人可在约定的范围内,自由选择投资杠杆的倍数,杠杆的大小视B类受益人融入资金(购买金额减去权利金)的金额而定,融入资金金额越大,杠杆越高。

2、投资杠杆上限
B类受益人可以自由选择投资杠杆的系数,但不能超过系统约定的上限。

具体上限约定如下:
(1)ETF指数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的杠杆倍数不超过4:1;
(2)沪深300股票或流通股超过10亿股的股票的杠杆倍数不超过3.5:1;
(3)其他A股股票的杠杆倍数不超过3:1。

(三)信托费用
1、融资利息
B类受益人在进行证券标的买卖时,如果融入资金,则需要支付融入资金的利息。

融资利率在下单系统中有所显示,融资利率可按持有标的证券的月数或周数计息(不满一个计息周期的按一个计息周期计算)。

月利率区间为0.6%~1.5%,周利率区间为0.18%~0.4%,以系统公布为准,受托人可随时调整。

目前执行的月利率为0.8%,周利率为0.25%。

2、证券交易手续费
B类委托人在通过B类受益人下单系统下达购买某标的证券时,还需计提每笔交易的交易手续费,不超过1%:
该笔交易手续费=该笔交易的标的证券买入均价×该笔交易实际买入股数
×标的证券交易手续费率
目前,沪深300股票的标的证券交易手续费率暂定为0.4%,基金的标的证券交易手续费率为0.2%。

证券交易手续费采用前端收费方式,即B类受益人在进行标的证券购买时就计提交易手续费,系统自动从可用保证金中扣减。

3、盈利分成
B类受益人卖出标的证券取得盈利时,盈利部分由B类受益人和受托人进行分成,由B类受益人收取盈利部分的95%,由A类受益人收取盈利部分的5%。

除上述费用外,B类受益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诸如保管费、管理费、投资顾问费等费用。

(四)止损约定
为保证A类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不受损失,特设定B类受益人投资标的证券的止损线。

受托人通过B类受益人下单系统为B类受益人的每笔指令分别设定止损线,并对每只标的证券的市价进行持续跟踪。

当标的证券的市价触及止损线时,受托人即对该笔交易的标的证券立即进行全部强行平仓。

标的证券止损线价格=行权价格X×上浮比例区间。

上浮比例区间一般为[110%~125%],根据每只标的证券的流动性状况和风险状况决定具体上浮比例并可随时调整;该具体上浮比例以B类受益人下单系统实时公布比例为准。

三、投资收益计算
B类受益人卖出标的证券后,按以下公式计算该B类受益人在该笔卖出交易中的收益,并相应增加B类受益人的可用保证金:
表1:不同情形下B类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信托收益及说明
相关符号说明:
(1)M:B类受益人买入每股标的证券时的实际使用保证金金额;
(2)S
:受托人按B类受益人每笔申请买入标的证券的每股均价;
(3)St:标的证券的每股相应价格,其中,在B类受益人行权时或者因触及止损线导致平仓卖出的,以St表示受托人卖出标的证券的每股均价;若B类受益人未行权时,以St表示标的证券的市价;在对B类受益权对应信托财产净值进行估值时,以St表示T日该标的证券的收盘价;
(4)n:持有标的证券所跨计息周期的数量,视B类受益人下单系统设臵而定,目前定为一个月(周),不满一个月(周)按一个计息周期计算;
(5)i%:B类受益人通过B类受益人下单系统就每笔买入某标的证券需支付的融入资金的月(周)利率。

(6)融入的资金的金额=买入金额-权利金金额。

(7)X :行权价格,X =n 0%)i 1(M) -S (+⨯,其含义是B 类受益人向A 类受益人融入资金的本金和利息。

四、实例说明
(一)假设条件
1、融资利率为0.8%/月,证券交易手续费为0.4%,止损线上浮比率为110%。

2、投资者起初申购500万元B 类受益权,500万元申购资金进入保证金账户;
3、投资者认为某股票短期内上涨趋势强烈,于是进行了一笔保证金交易。

在该笔交易中,投资者使用保证金中的100万元(权利金),融入资金250万元,S 0为10元/股。

投资者购入股票35万股,持有期限不超过60天。

在投资者持有标的证券的前30天,根据上述条件,得出以下条件:
表2:保证金交易相关条件
(二)情景分析
表3:B类受益人在证券标的处于不同价格时的收益水平
(持有标的证券1个月内)
图1:股票价格和B类受益人的投资收益水平对比关系
由上表可见,当股票涨幅由-30%左右涨至+100%时,B类受益人的收益率由-100%涨至+324%,B类受益人的投资损益水平数倍于股票价格变动的水平。

可见由于B类受益人融入资金进行杠杆投资,从而放大了其投资损益变动水平和投资风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