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方案(最新)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的要求,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经过20年的发展,国家高新区集聚了丰富的创新资源,创新了体制机制,优化提升了发展环境,涌现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和企业;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面旗帜,成为我国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突出典范,成为引领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先导。
当前,国家高新区面临新的发展环境。
从国际看,经济全球化、创新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孕育新的重大突破,新一轮产业革命蓄势待发;从国内看,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存在,经济结构急需转型、经济发展方式急需转变,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日益迫切;从国家高新区自身来看,原始创新能力需要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需要加快培育和发展,产业国际竞争力需要加强,辐射带动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科学发展水平需要不断提升。
国家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经过十年的初创发展阶段和十年的“二次创业”发展阶段,正迈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总体要求是创新驱动、战略提升。
实施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行动既是新时期赋予国家高新区的历史使命,也是国家高新区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行动的内涵和目标(一)内涵。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全力提升国家高新区的科学发展水平,最终实现“四个跨越”。
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最新)
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最新)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x〕x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开发区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能,引领全区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区开发区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大精神,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开发区产业定位为重点,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和体制机制创新,把开发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引领。
完善开发区空间布局和数量规模,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互补、绿色生态、区域平衡的发展格局,切实提高开发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坚持优化产业定位。
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推动产业要素集聚,提升营商环境,引导开发区走特色化、专业化、集聚化发展的路子,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坚持产业集聚集约。
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加强和优化开发区土地利用管理,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促进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切实发挥开发区规模经济效应。
坚持改革创新发展。
强化开发区精简高效的管理特色,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科技,以改革创新激发新时代开发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绿色健康发展。
强化国土、环境、资源、安全监管,推行低碳化、循环化、低成本化发展,共同开创开发区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二、优化开发区形态和布局(三)明确各类开发区发展方向。
开发区要根据现有资源、区位、基础条件等,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形成差异化发展态势。
突出x 都市圈各开发区对全区产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x、x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要立足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等产业,努力建设具有区域竞争力的高水平开发区。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国家级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20〕8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国家级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意见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国家级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破解我省国家级开发区体制机制障碍,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带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一)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进一步强化国家级开发区招商引资、投资服务、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等经济发展功能。
允许国家级开发区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调整内设机构、职能、人员等,推进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
优化国家级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精简机构,扁平化管理,结合机构改革逐步加强对区域内各类开放平台的整合规范,积极探索多区合一、机构统一、管理集中的整合规范新路径。
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国家级开发区发展需要,按规定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
(责任单位:省委编办,有关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二)理顺国家级开发区与地方的权责关系。
各设区市要做好牵头统筹,进一步理顺国家级开发区与所在地的关系。
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分类指导、一区一策”的原则,制定出台专门的权责清单,厘清国家级开发区和地方人民政府的事权关系。
国家级开发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职能可根据发展阶段和工作重点,依托所在地人民政府履行或通过设区市人民政府依法赋权后行使。
(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三)加大向国家级开发区放权力度。
关于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
关于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4号)精神,促进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进一步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通过转型升级,促进经开区由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由低端发展转向高端发展,努力实现技术的尖端化、产业的高端化、生产的专业化。
通过政策鼓励和引导,让转型升级的潜力充分释放,使我省经开区真正成为产业的集群发展区、科技创新的示范区、对外开放的引领区。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省级以上经开区达到50家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超500亿元的经开区10家以上,实际利用外资超亿美元的经开区20家以上,进出口超亿美元的经开区20家以上。
二、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三)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经开区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推动经开区构建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行政管理体制,探索开放创新、产业城市融合的发展模式。
二是提高经开区行政管理透明度和行政效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公众的多样化、多渠道监督。
三是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和债务风险防范制度。
四是推进经开区市场化建设运营,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经开区统一管理、统一规划,以异地共建、“托管”等方式积极推进“一区多园”建设。
探索合作共建、产业共育和利益共享的新模式,提升经开区综合经济实力。
(四)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
贯彻《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探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备案法制化、责任监管清单化”管理。
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了推动全省开发区创新发展,提升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区域竞争力,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完善的政策措施。
全省开发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与全省发展战略相协调。
同时,要加大对开发区的政策扶持力度,提供税收、土地、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开发区投资创业。
二、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区域特色。
各开发区要根据区位、资源、产业优势等方面的差异,制定相应的产业发展规划,形成特色产业集群。
同时,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三、加强创新创业支持,培育新经济。
为了培育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发区要大力支持创新创业。
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提供创新创业相关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同时,要推动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
开发区要积极出击,精心谋划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和大型企业。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合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营商环境。
此外,要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开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吸引力。
五、加强资源整合,推动开发区合作发展。
开发区之间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
可以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商会议,促进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协同发展。
同时,可以探索跨开发区的合作机制,共同开展项目合作、技术研发等工作,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六、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区域综合素质。
开发区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机会,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同时,要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打破人才流动的壁垒,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开发区发展。
七、加强环保意识,推动可持续发展。
开发区要加强环保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实行“一区多园”模式 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天水市产业园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实行“一区多园”模式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天水市产业园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园区是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为全面贯彻落实天水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市各类园区高质量发展,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领导安排,由天水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牵头、会同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各县区、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甘肃(天水)国际陆港等,通过实地了解、座谈交流、统计调查等方式,对全市各类园区基本状况、发展思路、工作设想等进行全面调研。
一、全市各类园区发展现状天水产业园区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以天水开发区及秦州区东十里工业园区、麦积区二十里铺工业园区设立为标志,开启了园区建设的热潮。
此后,农业科技园区、商贸物流园区等各类园区风起云涌。
近年来,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把园区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按照“产业园区化、园区专业化”和“出城入园、搬迁改造”的思路,大力推进各类园区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聚,园区经济呈现竞相发展的良好势头。
全市共有各类园区38个,其中:国家级园区3个(天水经开区、农业科技园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省级15个、市级5个,按园区种类分,有工业园区18个(国家级1个、省级7个、市级2个、县区级8个)、农业园区15个(国家级1个、省级7个、市级2个、县区级5个)、物流园区5个(国家级1个、省级1个、市级1个、县级建成1个,拟建1个)。
天水经开区、农业科技园区、国际陆港以及县区产业园区的创建和发展,为推动全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科技创新及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三新一高”要求相比、与发达地区园区快速发展势头相比、与天水建强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动老工业基地走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目标相比,全市园区发展还存在很大差距与不足,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管理机制还需理顺。
天水经开区、农业科技园区、国际陆港及县区各类园区自建立以来,经过多次调整完善,目前已建立了与实际基本适应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但与国家对园区管理体制的要求和外地实践相比差距较大。
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方案
产业I:高质量发展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推进全省产业园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发展规划:一■把握发展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加快建立更加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更加灵活实用的开发运营机制、更加激励干事创业的干部人事制度、更加系统集成的政策支持体系,努力实现园区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率先、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率先、在振兴实体经济上率先,奋力走在全省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前列。
二■优化机构职能。
允许园区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调整内设机构、职能、人员等,推进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
根据园区发展需要,按规定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
三■鼓励市场化运营。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加快推进园区平台公司转型,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推进有条件的园区建设运营主体进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引入社会资本,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等园区,并在准入、投融资、服务便利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支持园区按市场化原则开展招商、企业入驻服务等,园区应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等纳入考核激励范围。
业为上,突出政治标准、专业素养、担当作为,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 选拔,健全完善科学精准的园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除由地方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及上级或组织部门任命的外,鼓励对园区其余人员实行档案封存、 岗位聘任、末位淘汰的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
对紧缺的专业性特别强的岗 位人选,可以通过竞争性方式选配或向社会公开招聘。
创新园区选人用人机制,经批准可实行聘任制、绩效考核制等,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 方式。
事业单位实行以岗定薪、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工资收入分配方法。
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由园区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分配办法。
园区工资总额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 产业发展、税收增长等绩效挂钩。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2.12.23•【字号】津商资综函〔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津商资综函〔2022〕11号有关区人民政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商资发〔2021〕188号),推进我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进一步创新提升,加快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指导推动国家级经开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宣讲解读、专题学习、培训研讨等工作,形成国家级经开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任务,结合党的二十大新部署、新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工作思路、形成具体举措、抓深抓细落实。
扎实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督促国家级经开区积极开展系列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宣讲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入车间,及时解决企业在支部建设上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实现党建工作与服务企业相融合、共促进。
二、切实发挥国家级经开区稳经济的关键支撑作用。
国家级经开区是各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平台和载体,稳经济的示范带动和支撑作用突出。
有关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国家级经开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和突出位置,每年通过专题会议研究、出台政策措施等形式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巩固优势、创新发展,查补短板、争先创优。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1
附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的要求,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炬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经过20年的发展,国家高新区集聚了丰富的创新资源,创新了体制机制,优化提升了发展环境,涌现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和企业;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面旗帜,成为我国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突出典范,成为引领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先导。
当前,国家高新区面临新的发展环境。
从国际看,经济全球化、创新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孕育新的重大突破,新一轮产业革命蓄势待发;从国内看,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存在,经济结构急需转型、经济发展方式急需转变,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日益迫切;从国家高新区自身来看,原始创新能力需要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需要加快培育和发展,产业国际竞争力需要加强,辐射带动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科学发展水平需要不断提升。
国家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经过十年的初创发展阶段和十年的“二次创业”发展阶段,正迈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总体要求是创新驱动、战略提升。
实施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行动既是新时期赋予国家高新区的历史使命,也是国家高新区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行动的内涵和目标(一)内涵。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全力提升国家高新区的科学发展水平,最终实现“四个跨越”。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改革开放的新高地科技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闯难关,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要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在实践载体、制度安排、政策保障、环境营造上下功夫,在创新主体、创新基础、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方面持续用力。
世界正在进入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时期。
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要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契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和巨大市场应用规模优势,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培育新动能,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做大做强数字经济。
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改革开放的新高地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经开区)的建设从沿海地区向沿江、沿边和内陆省会城市、区域中心城市拓展,成为沿海开放战略以及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几大战略目标的重要支撑点。
2019年5月28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为国家级经开区提出了三创新、两提升(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下一步新发展方向。
经过多年发展,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2018年底,国家级经开区共计219家,其中东部地区107家,中部地区63家,西部地区49家,国家级经开区建设总体呈稳中有进发展态势。
国家级经开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外向型经济发展也上了一个新台阶。
2018年,国家级经开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9万亿元,实现财政收入1.9万亿元,占比均超过全国的1/10,进出口总额和利用外资规模均占全国的1/5。
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国家级经开区加速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已经成为区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二、科技支撑欠发达地区县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19•【文号】国办发〔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1.1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开发区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对促进体制改革、改善投资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开放型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发区已成为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
当前,全球经济和产业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对新形势,必须进一步发挥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引领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对各类开发区的统筹规划,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功能优势,把各类开发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
强化开发区精简高效的管理特色,创新开发区运营模式,以改革创新激发新时期开发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规划引领。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方案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方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迫切需要系统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所要求的新型科技生产关系,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动力与活力。
我国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突破。
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实现创新驱动是一个系统性的变革,要按照坚持双轮驱动、构建一个体系、推动六大转变进行布局,构建新的发展动力系统。
双轮驱动就是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两个轮子相互协调、持续发力。
抓创新首先要抓科技创新,补短板首先要补科技创新的短板。
科学发现对技术进步有决定性的引领作用,技术进步有力推动发现科学规律。
要明确支撑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加强科学探索和技术攻关,形成持续创新的系统能力。
体制机制创新要调整一切不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生产关系,统筹推进科技、经济和政府治理等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
一个体系就是建设国家创新体系。
要建设各类创新主体协同互动和创新要素顺畅流动、高效配置的生态系统,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实践载体、制度安排和环境保障。
明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功能定位,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网络,建设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平台;改进创新治理,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市场分工,构建统筹配置创新资源的机制;完善激励创新的政策体系、保护创新的法律制度,构建鼓励创新的社会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六大转变就是发展方式从以规模扩张为主导的粗放式增长向以质量效益为主导的可持续发展转变;发展要素从传统要素主导发展向创新要素主导发展转变;产业分工从价值链中低端向价值链中高端转变;创新能力从跟踪、并行、领跑并存、跟踪为主向并行、领跑为主转变;资源配置从以研发环节为主向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统筹配置转变;创新群体从以科技人员的小众为主向小众与大众创新创业互动转变。
二、创新发展新增长极加速形成(一)国家级新区成为带动区域改革创新的新引擎国家级新区是我国新一轮改革创新的排头兵,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实体经济发展高地、展现产业对外合作新格局等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仁:为进一步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升开发区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我们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加强制度创新1. 搭建健全开发区改革创新的组织机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和监督评估,并加强对各项改革措施的督导和评估。
2. 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
3. 推行市场导向的要素配置机制,鼓励各类资源要素在开发区集聚,为企业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服务和支持。
4.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技术创新和自主创新支持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研和技术创新投入。
二、加大创新驱动力度1. 进一步完善创新系统,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
2. 加强数字经济和智能制造的推进,推动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提升企业的智能化水平和竞争力。
3. 加强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科技创新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
三、优化产业结构1. 减少重复建设和低水平的产能,引导企业向技术密集、附加值高的产业方向转型升级。
2. 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链价值。
3. 加强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推动企业改用清洁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四、加强对外开放1. 深化与国际市场的合作,扩大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优化开发区的国际商务环境。
2. 加强区域合作,推动开发区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合作,形成共赢发展的格局。
3. 推动人才流动和交流,吸引优秀人才来开发区工作、创业和生活。
五、加强环境保护1.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大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环保督导和评估。
2. 推动绿色发展,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友好性。
3.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治理、修复和生态保护,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2024年经济开发区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经济开发区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____年经济开发区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开发区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经济开发区是我国实施开放战略的主要载体和窗口,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升级、吸引外资、推动科技创新以及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各地经济开发区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加之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使得经济开发区亟需通过采取一系列行动来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目标设定在经济开发区的发展中,我们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也要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因此,我们制定了以下三项行动的目标:1. 经济增长行动:实现年均GDP增速超过国家平均水平;2. 产业升级行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兴产业发展;3. 创新创业行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
三、行动计划1. 经济增长行动(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进驻经济开发区。
通过提供优惠政策和一系列便利措施,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鼓励拓展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2)加强产业协同,推动资源共享与优化配置。
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应积极加强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实现资源整合和协同创新。
(3)推动外贸发展,拓展国际市场。
经济开发区应积极参与国际经贸交流合作,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帮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增加出口额度和国际市场份额。
(4)推进城市建设,提升生活品质。
在经济开发区周边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的居住区,提供便捷的交通、完善的教育和医疗设施等公共服务,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
2. 产业升级行动(1)制定支持政策,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对于传统产业进行产能过剩和区域重叠的整合,减少资源浪费,降低环境污染,提高产业效益。
(2)多元化发展,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通过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并进行示范引领,推动新兴产业在经济开发区的快速发展,提高产业结构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发挥示范作用的12条措施
支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发挥示范作用的12条措施一、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力度(一)拓宽招商引资资源。
发挥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平台优势,加大对国家级经开区的宣传推介力度。
探索从国家级经开区选派符合条件的干部赴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工作,拓宽对外交流渠道。
(二)用足用好资金政策。
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国家级经开区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打造国际合作新载体,提升载体服务集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促进相关外向型产业发展。
(三)扩大开放平台叠加优势。
支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省市所属国家级经开区承担试点任务。
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平台政策,按规定开展“两头在外”的保税维修、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等创新业务。
二、强化制造业项目要素保障(四)优化项目环评流程。
在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对国家级经开区内的重大制造业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优化审批服务;对符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项目加快环评审批。
(五)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鼓励对国家级经开区实施重大引资项目建设用地予以支持,通过创新产业用地分类、鼓励土地混合使用、提高产业用地容积率上限、预留产业发展空间资源等措施,满足引进高端制造业外资项目用地需求。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积极介入产业项目生成阶段或项目可研过程,通过节约集约用地专门评价,推动新上项目达到国内同行业节约集约用地先进水平。
改进完善开发区节约集约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按实际控制或管理面积实事求是考核节约集约水平。
(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用好中央和地方现有资金渠道,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实施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促进外向型产业提质增效。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国家级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制造业发展支持力度,助力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制造业项目转型升级及绿色改造。
三、着力推动制造业提质增效(七)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内制造业企业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云等新技术,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依托,开展智能制造,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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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方案为着力构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发展新体制,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和制度优势,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X届X中、X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以激发对外经济活力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开放引领、改革创新。
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的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持续优化投资环境,激发对外经济活力,打造体制机制新优势。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集聚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生产要素,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产业升级,拓展发展新空间。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三)拓展利用外资方式。
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提高引资质量,重点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财务、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等功能性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合规在外商投资项目前期准备等方面给予支持。
支持区内企业开展上市、业务重组等。
(X务部、证监会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优化外商投资导向。
对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内从事鼓励类项目且在完善产业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按规定予以支持。
(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实行差异化的区域政策,相关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继续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倾斜。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人民政府可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区域内国家级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交通、承接产业转移、优化投资环境等项目,提供相应支持。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提升对外贸易质量。
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
(X务部、海关总署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运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
(X政部、商务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六)深化“放管服”改革。
支持国家级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其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走在前列,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下放省市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实施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
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
(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优化机构职能。
允许国家级经开区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调整内设机构、职能、人员等,推进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
优化国家级经开区管理机构设置,结合地方机构改革逐步加强对区域内经济开发区的整合规范。
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国家级经开区发展需要,按规定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
(中央编办、财政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八)优化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管理机制。
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对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进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引入民营资本和外国投资者,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等园区,并在准入、投融资、服务便利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X 务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证监会等单位负责)(九)健全完善绩效激励机制。
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经批准可实行聘任制、绩效考核制等,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
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市场化原则开展招商、企业入驻服务等,允许国家级经开区制定业绩考核办法时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等纳入考核激励。
(X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支持开展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
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程序开展符合其发展方向的自贸试验区相关改革试点。
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化等重点领域加大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辐射带动作用。
(X务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十一)加强产业布局统筹协调。
加强上下游产业布局规划,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形成共生互补的产业生态体系。
国家重大产业项目优先规划布局在国家级经开区。
充分发挥中央层面现有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作用,支持发展重大产业项目。
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国家级经开区推进主导产业升级予以适当支持。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
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坚持市场化运作、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加快引进先进制造业企业、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关键零部件和中间品制造企业,支持企业建设新兴产业发展联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与相关投资基金合作,充分发挥产业基金、银行信贷、证券市场、保险资金以及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等作用,拓展国家级经开区发展产业集群的投融资渠道。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承担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鼓励企业研发、采购先进设备、引进人才、国际化发展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实施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行动。
地方人民政府可结合地方服务业发展实际,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内发展医疗健康、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工业设计、物流、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
(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快推进园区绿色升级。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加大循环化改造力度,实施环境优化改造项目。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省级人民政府相应予以政策支持。
在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内的重大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提高审批效率。
依法推进国家级经开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推动发展数字经济。
鼓励各类资本在具备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投资建设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省级人民政府可将此类投资纳入当地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并予以支持。
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创建数字产业创新中心、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等。
(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试点经验,率先将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可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打造成为科技创新集聚区。
在服务业开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发展等方面加强制度创新。
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科技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国家大科学装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
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打造特色创新创业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
(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级经开区内科研院所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收益给予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符合税收政策相关规定的,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X政部、税务总局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对区内企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给予支持。
(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在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试点。
(X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完善对内对外合作平台功能(十七)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支持国家级经开区积极探索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合作。
支持中西部地区有关国家级经开区参与中国—新加坡(X)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
(外交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打造国际合作新载体。
在科技人才集聚、产业体系较为完备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一批国际合作园区,鼓励港澳地区及外国机构、企业、资本参与国际合作园区运营。
支持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做好国际合作园区的金融服务。
鼓励地方人民政府用足用好现有政策,依法、合规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国际合作园区。
(X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港澳办、银保监会、证监会、进出口银行、开发银行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拓展对内开放新空间。
鼓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完善财政、产业政策,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根据所在区域产业布局,增强产业转移承载能力,开展项目对接。
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国家级经开区与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开展合作,共同建设项目孵化、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等服务平台和产业园区,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创造条件。
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促进与所在城市互动发展。
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国家级经开区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机构共享公共资源交易、人口、交通、空间地理等信息。
国家级经开区可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城市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单位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完善高水平商贸旅游、医疗养老、文化教育等功能配套,规划建设城市综合体、中央商务区、专家公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