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专家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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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
价专家人选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4.03.19
•【字号】甘教督[2014]8号
•【施行日期】2014.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专家
人选的通知
(甘教督〔2014〕8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厅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面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指导委员会的决定》(甘教厅〔2013〕111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遴选建立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专家库,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与甘肃省教育厅合作的《省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能力建设项目》实施,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专家库首批专家遴选范围包括省内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统计学、教育测量学等方面的专家;各有关高等院校和各地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专家;从事项目管理的专家等。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和责任意识,对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认识明确,本人愿意并且有时间从事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
2.在所从事的专业或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3.有从事教育培训、教育督导评估、教育质量监测、教育项目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教育质量监测工具研发的经历,并成绩显著者优先。
4.工具审核与项目管理专家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团队合作、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
6.身体健康,能承担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的各项教育监测任务。
7.遵纪守法,为人诚恳,工作主动,责任心强。
8.一般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
(二)专业要求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测量与统计、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艺术、体育、信息技术等专业,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下的人员,特别优秀的人员可放宽至50岁以下。
2.承担过教育学和心理学领域的相关数据分析工作,熟悉基本统计方法,能够熟练使用SPSS等统计软件者优先。
3.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教育学、心理学领域的课题研究工作者优先。
(三)推荐专业类别
1.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心理健康、思想品德、艺术等学科监测工具研发专家;
2.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测量与统计专家;
3.数据采集、管理与数据分析专家;
4.工具审核与项目管理专家。
三、推荐申报评选办法
(一)由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根据监测工作需要确定各专业学科所需要的专家人数,在省内公开进行选拔。
1. 采取本人申请,专家提名推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
2. 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人选进行抽查考评,确定入选名单。
3.向社会公示入选专家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
4.省教育厅审定批准后,正式录入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专家库,并颁发给聘书。
(二)工具审核与项目管理专家由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另聘。
四、名额分配与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局推荐学科教育专家人选:涵盖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心理健康、思想品德、艺术等学科,按名额分配表推荐。其中分配2个名额的推荐初中和小学各1人,1个名额的自定。
(二)有关高等院校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推荐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测量与统计人员,具体见推荐专业及名额分配表。
(三)《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遴选专家推荐表》于2013年3月30日前报送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地址:西北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407室)。遴选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附件:
1.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专家专业及名额分配表
2.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专家推荐申报表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3月19日附件1
附件2
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专家推荐申报表
申请人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推荐单位(专家)______
甘肃省教育厅制
二0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