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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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介绍

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

二、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该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侦查和物证技术四个方向。下设有刑事诉讼法暨侦查与物证研究室(隶属于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事诉讼法研究室(隶属于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物证技术实验室。

三、师资力量、主要博士生导师姓名

该学科现有教师16人(在职11人,返聘4人,兼职1人),其中教授9人(在职4人,分别为陈卫东教授、何家弘教授、王新清教授、汤维建教授;返聘4人,分别为程荣斌教授、江伟教授、徐立根教授、周惠博教授;兼职1人,为甄贞教授),副教授2人;博士生导师7人:江伟教授、程荣斌教授、陈卫东教授、何家弘教授、汤维建教授、王新清教授、甄贞教授。在职的教师中,50岁以下教师11人,其中获得博士学位的7人,3名正在攻读博士学位。

陈卫东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担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立法、司法、公安机关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并受聘西南政法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十多所高校兼职(客座)教授。1999年被评选为北京市优秀青年法学家,2001年获国家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8部。

汤维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学教研室副主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律问题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中山文化交流中心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民事诉讼法、外国民事诉讼法、比较民事诉讼法、证据法、破产法、司法制度等。

何家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物证技术教研室主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北京市物证技术学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证据学、侦查学等。

四、专业背景、专业概况、建设成果

本学科1950年即有建制,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诉讼法学科点。学科发展基础雄厚,培养了一大批诉讼法学的师资与人才,教学与科研水平在国内处于相对领先水平。本专业1981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点,199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点,为全国第二批诉讼法学博士点,1995年开始录取博士后研究人员。刑事诉讼法、侦查物证以及民事诉讼法分别为1999、2000年首批建立的教育部刑事法律科学与民事法律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组成部分。

五、对外学术交流

近年来,与国外、境外四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学术机构保持密切的学术联系,开展并完成了十多项国际、区际学术合作项目,研究视野开阔,主办了十多次大型国际和区际学术会

议,学术思想活跃,学术影响广泛。

六、毕业生就业去向

博士和硕士主要就业去向是国内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它各级国家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

七、主要开设课程

中国民事诉讼法、外国民事诉讼法、中国刑事诉讼法、外国刑事诉讼法、侦查学、物证技术学等

八、考试参考书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一、本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

二、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

(一)民法学

本方向主要从事传统民法学的研究,其中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侵权行为法等法律领域的研究工作。民法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故本方向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我国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新中国成立以后,人da法学院最早在全国设立民法专业,编写了第一部民法学教材,并担负起为全国许多大专院校培训师资的任务。人大复校以来,本方向的教师参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许多重要法律的起草,培养了一大批高质量的博士生、硕士生和近千名高级法官。本方向是国内公认的中国民法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基地。本方向在在下列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民法总则。佟柔教授生前曾经确立了民法的地位、调整对象和体系,这些观点一直成为民法学界的主流观点。王利明教授等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民法总则理论,并出版了一系列专著。已完成了民法典体系问题的研究,并已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咨询报告。

2、物权法。早在80年代,本方向多次组织国有财产权和国有企业经营权的研讨,出版了《国家所有权研究》等一系列专著。近年来,又出版了《物权法论》等著作,并承担全国人da法工委委托的物权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工作。该项目成果已经正式出版,并提交给全国人da法工委,受到一致好评。本方向组织全国的专家学者撰写《中国物权法疑难问题探讨》一书(共120万字),已经出版。

3、合同法。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本方向便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开设了合同法课程,自90年代以来,在研究生中首先推行案例教学,出版了《合同法新论•总则》、《合同法疑难案件研究》、《违约责任研究》等著作,王利明教授是合同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4、人格权法和侵权行为法。出版了中国第一部人格权法的专著和教材,正承担有关人格权法的疑难问题、隐私权的保护等项目。本方向最早开设侵权行为法课程,出版了中国第一部侵权法的教材,并承担了司法部统编教材人格权法、侵权行为法的撰写工作。本方向与全国人da法工委协商,拟承担中国侵权法专家建议稿工作。

5、民事证据法。本方向受全国人da法工委委托,从事我国民事证据法专家建议稿的起草和研究工作。为此,以王利明教授为首,成立了中国证据立法研究中心民事组。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多次举办了民事证据立法研讨会,出版了《证据法研究与实用丛书》共四本,近300万字,组织翻译了国外的证据法资料约100万字。

学术带头人王利明教授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1991年被国家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7年被教育部列入为跨世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已出版民商法研究(1-4辑)、物权法论等个人著作10余部,合著作品10余部,主编各类教材15部。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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