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电气、热工保护联锁系统投退的管理规定

电气、热工保护联锁系统投退的管理规定

电气、热工保护联锁系统投退的管理规定1、总则1.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管理的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确保电厂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颁发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和《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设备检修、运行维护规程》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修订本制度。

1.2 此管理规定对全厂机组(系统)均有效。

1.3 此管理规定解释权属生技部。

2、电气、热工保护联锁系统的管理2.1 由生计部编制专用的保护联锁试验操作卡(参考附录A),操作卡上对既有软逻辑又有硬逻辑的保护系统应有明确标志,以防试验时遗漏。

2.2 检修以后的过程控制、信号、保护、联锁系统均应严格按照审核后的试验操作卡逐步进行。

重要保护不能可靠动作时,禁止机组起动和运行。

2.3 机组起动前辅助油泵必须处于联动状态。

机组正常停机前,应进行辅助油泵的全容量起动、联锁试验。

运行中,保护、联锁系统需定期进行试验。

2.4 每次机组检修后起动前应进行锅炉、汽机、发电机组变主保护静态传动试验,以检查跳闸逻辑、报警及停机动作值。

所有检测用的传感器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检定周期内。

3、保护联锁系统的投退管理3.1电气、热工保护条件需退出或投入运行时,必须严格执行投退程序及审批制度。

3.2对于以下主系统的保护退出 (投入) 时必须经生产副经理签字; 当退出时间大于72 小时时,在审批时必须经生产副经理签字。

(1)炉膛压力高低保护;(2)汽包水位高低保护;(3)总风量低保护;(4)一次风机停保护;(5)炉膛温度保护;(6)燃料全失保护;(7)汽机润滑油压力低保护;(8)汽机支持轴承回油温度高保护;(9)真空低保护;(10)汽机推力轴承回油温度高保护;(11)超速保护 (112% 3360 /min);(12)凝结器水位低保护;(13)除氧器水位保护;(14)DEH系统停机保护;(15)发电机组保护 (包括励磁系统主保护);(16)主变压器主保护。

电厂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办法

电厂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办法

内蒙古伊东集团东方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厂企业标准Q/YDRD-001、17-03-2017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办法编制: 崔伊波审核: 霍建杰批准: 王永明2017-03-15发布 2017-03-15实施内蒙古伊东集团东方能源公司电厂发布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内容与方法 (2)6 检查与考核 (5)附录A(规范性附件)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单 (7)附录B(规范性附录)热工保护定值变更申请单 (8)前言本标准就是根据内蒙古伊东集团东方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厂(以下简称“伊东热电或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而编制,就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与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伊东热电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附录A-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安全组、汽机、电气、锅炉、热工本标准起草人:崔伊波本标准审核人:骞金生本标准复审人:霍建杰本制度批准人:王永明本制度于2017 年03 月首次发布。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办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伊东热电热工联锁保护的投退管理,逻辑、定值修改,保护投退措施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伊东热电生产系统中热工联锁保护的投退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就是必不可少的。

凡就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就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电力工业部水电电生字第73号-《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监督条例》2、DL/T1056-2007-《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3、Q/BEIH-215、09-21-2010-《技术监督导则》-《内蒙古电力工业技术监督考评办法》4、DL/T5428-2009-《火力发电厂热工保护系统设计规定》5、《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3 术语、定义3、1 热工保护保护就是监视与设备安全相关的参数,必要时使设备停运的装置。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热工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护人员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我们制定了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热工联锁保护的范围、要求和程序,规范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和责任。

一、热工联锁保护的范围1.设备的启动、停止、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联锁保护;2.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全保护;3.设备的限位、过载、温度、压力等各种保护装置的功能和管理;4.与其他设备或系统存在安全依赖关系的联锁保护。

二、热工联锁保护的要求1.所有热工设备的关键参数和保护装置都必须确定,并且要求有相应的技术文件和记录进行备查;2.热工设备的投退必须经过授权人员的书面批准,并且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操作;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变更设备的状态和参数;4.所有热工设备的联锁保护必须完好可靠,不得存在故障和失效的情况;5.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联锁保护失效的设备,必须立即停用并进行维修;6.对于新增的热工设备,必须在投运前经过相应的试运行和调试,确保联锁保护正常可靠。

三、热工联锁保护的管理程序1.投退前准备工作(1)确定投退计划,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2)编制热工设备的投退操作规程;(3)检查热工设备的联锁保护装置,确保正常可靠;(4)确认操作人员的资质和相关授权文件。

2.设备投运过程(1)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投运;(2)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联锁保护装置的工作情况;(3)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设备停用后处理(1)施行临时性和永久性的联锁保护,确保设备停用安全;(2)制定设备停用的维护计划,并落实维护人员的责任;(3)对设备进行停用后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再投入运行前的安全可靠。

四、热工联锁保护的考核和改进1.建立热工设备的联锁保护的台账,并及时记录操作、维护等情况;2.定期对热工设备的联锁保护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填写联锁保护检测报告;3.发现联锁保护失效或者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并进行整改;4.进行联锁保护培训和教育,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5.根据实际情况,对热工联锁保护的制度进行修订和改进,提高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设备保护投退制度

设备保护投退制度

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电厂保护及自动装置投退工作,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天洁电力所有设备。

3.内容3.1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是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主要装置,保护装置使用不当或动作不正确,可能引起事故或事故扩大,损坏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 各部门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3.2发电机组一旦投入运行,所有保护、自动装置应按调度命令及电厂规定投入;3.3发电机组在启动过程中或运行中因设备检修、试验的需要,必须临时退出主要保护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保护投退审批单,申请批准后,由当值值长通知运行人员执行;3.4一般保护联锁需要解除时,由提出人员填写保护投退审批单,由当值值长签字批准后,由运行值班人员实施;3.5运行人员在实施保护投退时,必须持操作票,实行操作监护制度,并做好记录,工作完成后及时通知值长认可;3.6在工作结束需要恢复保护时,应由提出部门专业人员在征得当值值长同意后,由运行值班人员投运与恢复,并对保护投运的正确性负责,做好记录。

3.7保护动作后,检修、运行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确认保护动作的准确性,经工作人员检查未发现保护装置异常或误动时,任何人无权下令退出该项保护;3.8机组确因保护误动造成事故或异常时,应在查明原因后再投入该项保护。

若要退出该保护使机组运行,必须办理审批手续;3.9运行中在紧急情况下,需要临时退出保护时,由值长向有关领导提出口头申请征得同意后,由值长签字通知相关人员实施,事后24小时内必须补办规定的审批手续;3.10保护投退审批单记录本存放于各机组,由专人保管,并做为交接班必须检查的内容。

3.11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护定值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改变保护定值中有关保护投退的内容(包括微机保护控制字);当某保护装置(逻辑)不再需要时,检修人员应办理相应的异动申请;3.12检修人员在校验装置、缺陷处理中不得随意投退任何保护装置或取消保护功能;不得随便更改保护装置出口回路(逻辑),以免造成保护装置拒动或误动。

保护自动装置的管理及投退规定

保护自动装置的管理及投退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保护自动装置的管理及投退规定1 范围1.1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保护自动装置的管理及投退规定的相关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为了防止保护及自动装置“三误”事故的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公司《技术监控标准》及检修、运行规程,特制定《**有限责任公司保护、自动装置的管理及投退规定》。

2.2 继电保护装置含: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母线、线路的保护装置等。

2.3 安全自动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强行励磁、强行减磁、发电机自动准同期、故障录波器、振荡起动或预测(切负荷、切机、解列等)装置及其他保证系统稳定的自动装置等。

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3.1 保护装置的投、退更改必须按相应调度指令执行,值长按有关继电保护运行的规程、规定安排进行保护投退,运行值班员按公司保护装置运行规定和调度术语执行具体操作。

3.2 保护装置全部或部分需退出或重新投入运行时,申请部门必须填写“**电公司保护投、退申请单”(附表,一式三联),经相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才能执行,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停退、取消、投入保护系统。

3.3 运行中或即将投运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需退出或投入时(不含设备状态转换应进行的相应保护压板的退出或投入),必须由总工程师批准。

3.4 凡属省调管辖的保护装置(包括涉及这些装置所用的电压、电流互感器),未经省调值班调度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其投入、退出、检验或改变其定值。

3.5 省调管辖的保护装置如有异常(或缺陷)时,值长应按调度管辖范围立即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并按省调和相关运行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及时通知检修部进行检查并处理,做好相关处理记录;如危及一次设备安全运行时,可先将装置退出,但事后应立即汇报调度。

3.6 非调管设备保护装置在停运期间发现问题,因一次设备投运需退出部分保护时,在投运前由检修部(试验班班长或技术员)提出申请,履行保护装置投退的审核、批准手续后由发电部执行保护装置的投退操作;当运行中出现异常或存在缺陷时,如需全部或部分退出保护装置时,由检修公司(试验班班长或技术员)提出申请,履行保护装置投退的审核、批准手续后由发电部执行保护装置的投退并做好相关记录。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证发电厂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电力设备保护技术导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设备的保护投退管理工作。

三、职责及权限1.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改设备保护投退管理规程,并组织实施;2.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3.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负责按照管理规程进行设备保护投退操作;4.设备运行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时立即报告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

四、设备保护投退管理规程1.设备投退操作前,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2.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保护投退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流程;3.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保护投退操作;4.设备保护投退操作时,应将设备状态准确记录,确保设备投退操作后的状态清晰可见,并同步记录在操作记录本中;5.设备保护投退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填写操作记录本,并上报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6.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过程中,若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设备运行人员报告,并报告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以便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

五、设备保护投退操作安全措施1.设备保护投退操作前,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应检查操作设备是否牢固可靠,确保操作设备没有异常,避免发生意外事故;2.设备保护投退操作时应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并按照相应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中应注意安全,严禁擅自操作不熟悉的设备;4.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中,应注意保护设备的外壳和内部元件,禁止任意拆卸或更换;5.设备保护投退操作前,应检查工作场所及设备周围环境,以确保安全;6.设备保护投退操作时,应注意设备的运行状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

六、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设备保护投退管理规程应严格执行,违反规程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2.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符合要求;3.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保护投退操作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4.设备运行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设备的日常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及时上报设备保护投退管理部门。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制度

热工联锁保护投退制度

热控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制度批准:审批:审核:初审:编制:热控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xxx发电有限公司机组的稳定运行,杜绝机组非停,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防止保护投退误操作,保证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控制系统保护、联锁投退管理要求和流程,适用于控制系统的保护、联锁投退工作。

3. 引用标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热工保护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5428-20094. 热控保护联锁的投退管理4.1 需临时退出保护、联锁时,应由提出专业或部门填写申请,说明原因及保护、联锁退出的时间,并根据保护、联锁退出的性质和要求,填写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报所在部门专业(专责或主管)及以上相关领导进行审核、部门经理审批、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对于机组主保护或可能造成锅炉灭火、汽轮机停机、系统解列的保护退出和修改必须经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外出期间由授权人批准)。

运行人员和值长在办理申请单期间对安全措施进行补充,值长及热控人员必须做好记录。

4.2 所有机组热控保护的投退操作由热控人员进行,确认并填写投退位置,在审批表签字。

运行人员负责对热控人员的投退操作确认。

热控人员投退保护时必须至少两个人在场,一个负责执行,另一个负责监护。

4.3 保护、联锁退出完成有关工作后,必须在许可退出时间内由申请人提出将保护、联锁投入,并经审批后,由热控人员负责保护投入,并保证保护投入准确性,运行人员确认。

4.4 如果保护、联锁在许可退出时间内不能恢复,需要办理延期手续,重新填写《保护、联锁退出申请表》,同时要制定反事故措施。

《保护、联锁退出申请表》必须由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4.5 机组正常运行期间时,主辅设备的联锁、保护应当100%投入,任何人不得擅自退出机组保护、联锁或改动保护定值。

5. 机组启停期间保护投退规定5.1 机组正常运行期间须投入的保护,若在启动前即发现因故不能投运,退出前,必须经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一、概述发电厂设备是保持电力生产的重要设备,其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直接关系到电力生产质量与效益。

因此,为保障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运行安全,发电厂必须建立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二、设备保护1.设备保护的基本原则(1)全面性:保护范围应覆盖发电所及附属设施内的所有设备;(2)针对性:不同类型设备需要采取相应不同的保护措施;(3)合理性:保护措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避免对设备进行过度保护或者不足保护。

2.设备保护的主要内容(1)过载保护:对于能量较大的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等,需要配置过载保护装置,以保障其安全运行;(2)短路保护:对于容易短路的设备,如高压开关设备,需要配置相应的短路保护装置,以避免因短路而导致设备受损;(3)欠压保护:对于一些对电流有较高要求的设备,如电缆、电机等,需要配置欠压保护装置,以保护设备免于故障;(4)过压保护:对于一些易受过电压侵害的设备,如电容器、电感等,需要装置过压保护装置,以保护设备免于受损。

三、设备投退1.设备投退的原则(1)投退前需要对设备作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2)投退时需要按照装置顺序进行,避免设备之间相互影响;(3)投退时需要有专人负责,保障投退的安全性。

2.设备投退的流程(1)准备阶段: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和必要的参数,核对运行状态,了解现场环境,确认设备可以投入或退役;(2)投入阶段:按照装置顺序进行,注意保障人员安全;(3)运行监控阶段:对设备进行全天候的运行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处理;(4)退役阶段: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可以正常退役。

确认后进行拆卸检修等工作。

四、设备管理1.设备管理的目标(1)打破传统的设备管理模式,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2)实现设备的一体化管理,减少设备损耗,提升生产效益;(3)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绿色发电厂。

2.设备管理的要求(1)做好设备实物管理和信息管理,保证设备数量、状态、位置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维修和保护利用体系,保证设备可靠性、经济性和安全性;(3)加强设备管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投退管理规定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投退管理规定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投退管理规定QD-GD-AS-03-09第一条总则(一)为规范黔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程序,明确保护、联锁和报警定值的审批程序,加强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的管理,使保护装置在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确保发电机组和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包含各级人员职责、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退程序以及操作规定和关键设备程序等内容。

(三)本规定参照《火力发电厂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国电安运[1998]483号、《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587—1996等电力行业和本公司实际制定。

第二条职责(一)申请单填写人员1、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申请单。

2、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措施。

3、热控人员负责执行热控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

4、负责提醒运行人员注意,该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时的应注意事项,提醒该保护应及时投入。

(二)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1、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是否必要。

2、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和完善。

3、投退的时间是否合理。

4、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协调和指导。

5、负责定期统计、汇总《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管理标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6、在技术上向总工程师负责。

(三)运行技术管理人员1、补充完善保护退出期间运行方面的安全措施,并完整地执行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施。

2、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是否必要或可行。

3、运行人员负责执行电气保护的投退。

4、运行人员负责执行保护退出期间工作票或保护停用申请单上的安全措施(检修自理的除外),做好保护联锁、报警系统退出时的风险评估。

5、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四)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1、负责审批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申请单。

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发电厂主机设备保护和供电所线路保护是为了保证设备和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而设置的保护装置,在设备正常运行状况下,要求主保护保护的投入率达到100%,辅机的投入率达到95%以上。

在设备或系统运行存在检修任务或缺陷需要检修要退出保护时,必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保护的退出。

在检修任务终止后,保护的投入也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以确保在投入保护时保护误动造成设备或系统停运事故。

审批手续具体规定如下:一、电气设备或系统主保护的投退在保护投退时要办理工作票。

1、主保护的退出在电气系统设备有缺陷需要检修或处理缺陷退出主保护时,由退出保护申请单位填写保护退出申请单,在申请单上注明退出保护的原因和计划退出时间。

先由申请单位技术厂长签署看法,然后由运行、(检修)专业负责人、运行值长、签署看法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以上人员全部同意保护退出后方可执行退出保护工作。

在申请时间内要完成检修任务,如在计划时间内完不成检修任务时要重新办理延期手续。

在保护退出审批时如总工程师因外出不能及时审批时,由生产技术部长审批。

如总工程师和生产技术部长都因外出不能及时审批时,总工程师可以委托该单位技术厂长代签。

2、主保护的投入在电气系统设备缺陷消除后要及时投入保护,为了在投入保护时避免操作失误发生保护误动,在投入保护时也要履行保护投入审批手续。

保护投入审批时与保护退出程序一致。

二、电气辅机保护投退1、电气辅机保护的退出电气辅机保护的退出要履行保护推出审批。

由于设备原因需要退出辅机保护时由退出保护申请班组填写保护退出审批单,由运行(检修)专业负责人、值长、生产技术厂长签署看法同意后方可退出保护。

在申请时间内要完成工作内容,如在申请时间内不能完成工作内容要办理延期审批手续。

2、电气辅机保护的投入电气辅机保护的投入也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审批手续与保护的退出一致。

三、热工保护的投退在保护投退时要办理工作票。

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办法

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办法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xxx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的全过程管理,规范生产各级人员的行为,杜绝由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投退,造成装置误动、拒动、设备损坏和机组停运,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河南分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大xxx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范围、内容、目标、职责、权限及流程、投退操作、投退规定、投退统计与分析、检查与考核及形成的报告与记录。

第三条xxx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具体范围,包括本厂所有220kV、110kV线路、旁路保护及重合闸,220kV母线保护及开关失灵保护,110kV母线保护,220kV、110kV母联元件保护,发变组保护,6kV、 380V厂用电系统保护,自动励磁调节装置、强行励磁装置,厂用电快切装置,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发电机自动准同期装置,并列装置,110kV低周、低压联切装置,220kV线路及发电机故障录波装置,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有关的二次回路等。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内容包括对本单位各种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投入、退出时应履行的手续和流程、投退的操作、条件、检查、统计、分析、考核等的具体要求。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目标是通过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审批及执行流程,不发生由于人为责任造成的保护及自动装置拒动或误动,设备损坏和机组停运事故;通过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的统计、分析、检查、考核,提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完好率和投运率,进一步提升本单位继电保护运行管理及监督管理的水平。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实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管理。

本单位相关各级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重心下沉、统一协调、严格监督、闭环控制。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发电厂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有关的各部门、班组和相关方。

第二章职责第八条总工程师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及考核的审批、投退管理的协调及有关规程、规章制度、预防性技术措施的审批。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1500字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1500字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一、前言为确保发电厂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证电网的稳定供电,发电厂应建立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明确设备保护的职责、义务和标准。

本文将从制度目的、适用范围、管理责任、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制度目的1.建立健全的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保障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2.规范设备保护工作流程,加强各层级的协同配合。

3.提高保护人员的技能水平,增强设备保护意识,提高设备保护的有效性。

4.定期检查、维护、改进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实效。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一切设备的保护与投退管理工作,包括发电机、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电缆、接地极等,同时适用于所有从事设备保护、调试、操作、维修等工作人员。

四、管理责任1.发电厂领导班子应对设备保护重要性形成共识,将设备保护及其投退工作作为发电厂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加强对设备保护投退工作的指导。

2.设备保护部门应对发电厂设备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负责,规范保护工作流程,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3.操作及维护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全面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监督设备使用的安全状况和投退管理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4.直接负责的设备保护人员应熟悉设备保护措施和操作流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投退可靠。

五、保护措施1.设备保护规程具体实施保护措施前,应编制设备保护规程,包括设备保护的基本原则、流程、职责、操作规范、制度要求等。

2.设备保护范围划分应根据设备保护规程,明确各种设备所属保护范围及保护功能要求。

3.设备保护调试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保护调试,调查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4.设备保护工作流程应制定设备保护工作流程和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受保护设备的投退管理具体步骤。

5.设备运行中的保护设备在运行中均应进行实时监测,在检测到异常时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设备的进一步损坏。

6.设备投退标准设备投退应严格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投退标准进行,同时进行必要的现场监测和数据记录。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电网和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确保设备的投运、停运操作正确可靠,在管理方面规范化、制度化,防止疏忽失误,减少事故的发生。

依据国家电力公司的相关规定和一级安全生产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各类设备的投运、停运操作和设备维修或保护时的电网保护措施。

三、责任与权限1. 发电厂安全监督员有权对设备保护投退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2. 故障处理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设备保护投退操作,确保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3. 设备保护员对设备的保护和停电操作负责,必须认真执行发电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对于违章操作或因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故障负主要责任;4. 设备操作人员在设备投退运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要求,确保操作准确、可靠,避免错误或违章操作。

四、制度流程1. 设备停电设备维修或保护时,必须进行设备停电操作。

停电操作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1)设备保护员或操作人员应当向调度员申请停电,并说明停电原因(如果是设备维修或保护,必须说明维修或保护范围);(2)调度员依据生产计划和发电系统的负荷情况,对设备的停电申请进行审核,并确保停电范围、停电时间得到确认。

(3)设备投退运的操作工作由设备保护员实施,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执行。

(4)设备操作人员应当在设备停电后拆机前仔细观察设备上的投运指示,仔细检查设备的各安全措施、保护跳闸,确认所有的安全措施、保护跳闸等已全部被打开,并标示出停电时间、停电原因和作业人员的姓名。

2. 设备投入运行设备保护员应当在设备投入运行前进行设备保护的操作,确保所有的保护措施、保护跳闸等已全部被复位。

设备操作人员应当在设备投入运行前仔细观察设备保护复位指示,仔细检查设备的各安全措施、保护跳闸,确认所有的安全措施、保护跳闸等已全部被复位。

五、安全措施设备投退运操作过程中,必须采取下列安全措施:1. 确认所有的保护跳闸都已全部断开;2. 确认设备已经全部停电或者全部接通;3. 对于电厂的特殊设备,必须在安全措施中加强措施;4. 工作人员必须阅读操作手册,按照手册规定操作。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投退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投退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投退管理规定批准:复审:初审:编写:****有限责任公司1、总则1.1 为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我公司发输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 ****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的压板运行管理按管辖范围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1.3 ****公司保护装置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准确、可靠投入运行;严禁带电设备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特殊情况下停用保护装置,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4 发电部运行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巡回检查、运行操作过程中要认真监视保护装置信号和中央信号是否正常,压板及切换开关位置是否正确,录波器工作是否正常,对有疑问或装置异常应及时联系检修公司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1.5 检修公司继电保护专责应向发电部提供电气设备在运行、热备、冷备等不同状态下保护压板投退书面规定,继电保护人员和发电部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照公司定期工作和技术监控的要求,定期到现场核对检查保护装置的压板投退正确性。

尤其在保护装置状态发生变化后要进行进一步确认核对,确保保护装置及压板投退在正确位置,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

1.6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压板投、退管理,各级生产负责人、值班运行人员、继电保护人员均应熟悉并认真执行。

2、职责2.1检修公司职责a )负责提出、填写保护压板投退申请单,报设备部审核。

b )对申请单内填报的退出保护装置和压板名称、保护装置存在的软硬件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正确性负责,并应在检修交待本进行相关交待。

2.2设备部职责a )负责审查检修公司提交的保护投退申请单工作内容是否必要、可行。

b )负责审查保护投退申请单内所写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2.3发电部职责a )负责审查保护投退申请单涉及工作任务的必要性,是否符合现场实际要求。

b )按保护投退申请单要求进行保护装置压板的投退操作,对保护装置压板投退位置的正确性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

保护装置投(退)管理制度

保护装置投(退)管理制度

保护装置投(退)管理制度一、所有继电保护装置不允许在无保护或保护不完善的情况下运行,所有保护装置的投退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一些重要的保护装置投退还应经云南省调调度员许可,由运行人员进行操作,其它人员无权操作运行中的保护装置。

二、云南调度负责整定计算的保护装置在停电后不得停止保护装置。

如果有任何操作,必须经云南调度批准。

三、220kv及以上的变压器差动保护和瓦斯保护投退经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批准,还应经云南省调许可。

变压器差动保护和瓦斯保护不允许同时停用。

对于发变组和线路保护两套保护不允许同时停用。

四、当线路或变压器停运且系列断路器仍在运行时,相应的短路保护应投入运行。

五、正常情况下发变组和线路故障录波器必须投入运行,其起停必须经云南省调批准。

六、在220kV升压站系统中工作,电压回路主要包括220kV进线电压、220kV出线电压和220kV I母线II母线电压。

涉及的主要保护装置包括同步电压装置和距离保护装置。

电流回路主要包括220kV断路器电流,涉及的主要保护装置包括220kV断路器保护装置、220kV母线差动保护装置、220kV线路保护装置和远程计量装置。

涉及上述回路的工作,参照《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操作规程》,组织发电部、设备部相关人员制定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相关保护的投切情况,经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批准,调度员同意后进行。

七、当运行中发生异常、或一次设备运行中需要进行缺陷处理或定期清理工作,应停用相关的保护装置:1.对励磁系统转子回路进行工作,如清洁碳刷等与二次回路有关的工作,停用转子接地保护压板。

2、在主变压器范围内工作,涉及到冷却器一、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停用非电量保护屏上的冷却器全停跳闸压板。

3.发电机运行期间,当220kV故障保护停用时,应关闭发变组保护面板a和B的启动故障压板。

4、在变压器范围内工作,重瓦斯保护在下列情况下工作时应用“跳闸”位置改为“信号”位置运行。

热电公司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热电公司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联锁保护投退管理制度1目的1.1统一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及定值调整的管理规定,防止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不正常投、退和定值的随意性调整。

1.2规范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及定值调整标准,保证值班人员正确掌握保护、联锁、报警信号的当前状态。

2适用范围适用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引用标准及关联制度3.1《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DL/T774-2004。

3.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CPIYW-09-07《运行管理规则》。

3.3《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4专用术语定义4.1申请人: 指提出《申请单》的人员。

4.1.1对由于主设备故障、检修维护要求等原因需暂时退出联锁保护运行的情况,由检修人员提出申请。

4.1.2对由于系统工况或运行方式不能满足要求需暂时解除信号的情况,由运行单位人员提出申请。

4.2审核人:指审核《申请单》的人员。

4.2.1申请人为检修人员的,审核人为热工专业部专工以上岗位人员。

4.2.2申请人为运行人员的,审核人由运行分厂专工以上岗位或其指定人员。

4. 3批准人: 指批准《申请单》的人员和批准延期以及批准恢复保护的人员。

4.3.1一般连锁保护由值长批准;4.3.2主保护的投退批准由生产厂长或分管副总批准。

4.3.3延期批准人为申请批准人员。

4.3.4批准恢复由值长批准4. 4执行人: 指进行《申请单》操作的人员。

4.4.1具有保护投切开关的由运行人员执行。

4.4.2需要在DCS内强制测点的由热工专业人员执行操作。

4.5监护人:监护人为当班运行人员。

监护人全程陪同执行人开展工作;对执行人给予必要的提醒。

4.6 主保护:是指主机保护(ETS)和炉膛安全监视保护(FSSS)。

5职责5.1制度负责人: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岗。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投退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投退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投退管理规定批准:复审:初审:编写:****有限责任公司1、总则1.1 为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我公司发输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 ****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的压板运行管理按管辖范围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1.3 ****公司保护装置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准确、可靠投入运行;严禁带电设备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特殊情况下停用保护装置,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4 发电部运行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巡回检查、运行操作过程中要认真监视保护装置信号和中央信号是否正常,压板及切换开关位置是否正确,录波器工作是否正常,对有疑问或装置异常应及时联系检修公司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1.5 检修公司继电保护专责应向发电部提供电气设备在运行、热备、冷备等不同状态下保护压板投退书面规定,继电保护人员和发电部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照公司定期工作和技术监控的要求,定期到现场核对检查保护装置的压板投退正确性。

尤其在保护装置状态发生变化后要进行进一步确认核对,确保保护装置及压板投退在正确位置,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

1.6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压板投、退管理,各级生产负责人、值班运行人员、继电保护人员均应熟悉并认真执行。

2、职责2.1检修公司职责a )负责提出、填写保护压板投退申请单,报设备部审核。

b )对申请单内填报的退出保护装置和压板名称、保护装置存在的软硬件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正确性负责,并应在检修交待本进行相关交待。

2.2设备部职责a )负责审查检修公司提交的保护投退申请单工作内容是否必要、可行。

b )负责审查保护投退申请单内所写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2.3发电部职责a )负责审查保护投退申请单涉及工作任务的必要性,是否符合现场实际要求。

b )按保护投退申请单要求进行保护装置压板的投退操作,对保护装置压板投退位置的正确性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电厂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明确和规范我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程序和要求,加强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的管理,使保护装置在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确保发电机组和电网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我厂设备保护联锁投退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风险管理、检查与考
核。

2.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设备保护联锁投退的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参见《运行制度化管理体系文件总则》。

4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参见《运行制度化管理体系文件总则》。

5 职责
5.1 生产技术部
生产技术部是运行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发电厂的运行工作。

5.1.1 按照××公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制定、实施和贯彻本制度。

5.1.2 负责收集本制度的修订意见和建议。

5.1.3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组织、审核及报批工作,并保证制度的有效性。

5.1.4 负责为实施本制度提供所需的支持。

5.1.5 对各发电厂的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

5.2 生产副厂长
生产副厂长是运行工作的直接领导者。

5.2.1 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检查、督促和考核。

5.2.2 负责为实施本制度提供所需的支持。

5.2.3 负责根据本制度审核、批准相关管理制度、制度、实施细则。

5.2.4 负责审批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申请单。

5.2.5 负责确定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必要性及时间是否合理。

5.3 热控、继电保护人员
5.3.1 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申请单。

5.3.2 负责制定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退出期间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措施。

5.3.3 负责提醒运行人员注意,该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退出时的注意事项,提醒该保护应及时投入。

5.3.4 负责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投退。

5.4 各运行车间
5.4.1 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5.4.2 负责收集本制度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建议。

5.4.3 负责根据本制度制定本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制度、实施细则。

5.4.4 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5.4.5 负责补充完善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退出期间运行方面的安全措施。

5.5 运行人员
5.5.1 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5.5.2 负责补充完善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退出期间运行方面的安全措施。

5.5.3 负责执行保护退出期间工作票或保护停用申请单上的安全措施(检修自理的除外),做好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退出期间的事故预想。

5.5.4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投退。

6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6.1 机组正常运行时,主辅设备的保护应100%投入,任何人不得擅自、随意将运行中的保护、联锁和
报警系统退出。

6.2 制订并使用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申请单。

(《保护及联锁投退申请单》的格式见表D.1、表
D.2)
6.3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入前必须对信号进行认真检查,确认输入信号正常、逻辑正常、设备运行正常,方可将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入运行。

6.4 新增保护或异动后保护投入运行之前,必须对保护回路进行传动试验,确保保护回路正常。

并对运行人员做书面交代,办理保护投入申请单,方可投入该保护。

6.5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批准权限按照保护重要程度划分,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主系统保护的批准。

其他保护和联锁投退可由当班值长或班长审批,并按照(表D.3)履行许可手续。

6.6 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入
6.6.1 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入前,须经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专责人提出保护投入申请,确认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设备、控制回路及信号状态良好,经当值值长批准在申请单上签字后方可投入。

6.6.2 保护设备的投入操作按各发电厂内部责任划分由保护设备专责人或当值运行人员操作。

运行岗位值班人员和值长做好记录。

6.7 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退出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退出流程(图C.1、图C.3)。

6.7.1 所有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装置的停用,必须办理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停用申请,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申请单 (表D.1、表D.2)。

6.7.2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装置的停用申请单,由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装置的专责人严格按照格式进行填写。

6.7.3 继电保护的投退,由继电保护专责人员填写申请单。

6.7.4 对于热控保护、联锁和报警的投退,由该保护专责人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投退申请单。

6.7.5 申请单首先经过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递交到对口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同时报生产技术部审核签字。

6.7.6 生产技术部审核签字后,递交总工程师批准。

6.7.7 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签字后,递交当班值长执行;若由调度管辖设备的保护投退,必须申请调度批准,然后由当班值长按调度命令执行。

6.7.8 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申请单由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设备主管单位存档3个月。

6.7.9 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如:保护装置发生故障,误发信号等),经值长同意可以先将保护投退,后补办保护投退申请单,流程见(图C.2)。

而由调度管辖设备的保护经当班值长许可后,必须请示调度人员并按照其指令执行。

6.7.10 保护及联锁投退申请单的填写要认真、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申请单所列的各审核签字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有遗漏和错签的现象。

6.8 投退操作的执行
6.8.1 对于热控专业,保护、联锁和报警的投退由热控或运行人员完成,热控设备专责人要做好操作或监护工作。

6.8.2 对于电气专业,保护的投退由继电保护人员操作或运行人员操作,对于调度管辖设备的保护投退,运行值班员必须按照调度命令执行。

6.8.3 由热控人员投退的保护、联锁等,在执行过程前要与运行人员联系好,操作完毕及时通知运行人员,运行人员要加强监视,密切注意有关参数的变化。

6.8.4 联锁、保护的投退,要登记清楚,包括保护名称、投退起止时间、投退原因等(表E.1)。

若机组主保护因故障退出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时,必须报电源管理部备案。

7 风险管理
7.1 为确保本制度与现场实际的相符合,严格按本制度化管理体系中的修订办法进行复核、修订。

7.2 为加强运行风险管理工作,按规范制定《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制度风险管控表》(表B.1),按风险管
控流程和风险监控流程,切实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7.2.1 《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制度风险管控表》(表B.1)为典型风险源示例,各部门依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度涉及的全部风险源,制定预控措施,并持续完善,同时报:生产技术部备案。

7.2.2 所有风险均应指定责任人,责任人对措施完善程度和落实情况负有责任,各运行车间每月依据风险监控流程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7.3 各运行车间每半年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据《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制度检查评分表》(表A.1)和
《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制度风险管控表》(表B.1)进行自查评分,生产技术部定期组织联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7.4 如自查或联查扣分项与《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制度风险管控表》(表B.1)中所列典型风险源吻合,应
立即按风险管控流程和监管流程管理。

8 检查与考核
8.1 生产技术部依据《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制度检查评分表》(表A.1)和《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制度风险管
控表》(表B.1)定期对本制度的执行及风险管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并通报考核。

8.2 各运行车间负责本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每半年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每月对风险预控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考核。

8.3 生产副厂长负责对本企业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附录A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管理制度检查评分表
表A.1 《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制度》检查评分表
页脚内容5
页脚内容6
附录D
附录E(资料性附录)
附录F管理制度风险管控表
表B.1 《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制度》风险管控表
名称:年月日
附录G
附录H(资料性附录)
附录I流程图
图C.1 热工保护联锁投退管理流程
页脚内容9
图C.2 夜间或紧急情况保护联锁投退管理流程
页脚内容10
图C.3 继电保护联锁投退管理流程
页脚内容11
页脚内容12
附录J
附录K(资料性附录)
附录L申请单
表D.1 热工保护及联锁投退申请单
表D.2 继电保护及联锁投退申请单
表D.3 保护及联锁投退许可单
附录M
附录N(资料性附录)
附录O保护及联锁投退登记表
表E.1 保护及联锁投退登记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页脚内容17
页脚内容1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