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办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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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部门;公司本部各部门、经营部、片区、 油库和加油站的行政用车,以及流动加油车和其它 生产用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 归口管理,归口部门即为车辆管理部门。 2、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所属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第一责任人。 3、所属企业、控股公司仓储安全环保部门为本单 位安全管理的综合部门,依据本办法,负责对本单 位车辆管理部门的工作实行定期安全检查和不定期 的抽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负责事故的核查 工作。
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 法
一、动火安全管理办法
1、制定本办法目的:为加强内蒙古公司机
动车辆管理,确保安全行车,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改善 环境、保障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 QHSE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管理条例》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2、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的基本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逐级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确 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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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道路交通法令、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 份公司制定的各项交通管理制度,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 车辆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并认真执行。 2、负责车辆的保险、理赔和调派。 3、负责车辆技术管理,监督车辆的使用、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随时 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4、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及技术考核,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业务知 识、技术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努力建设一支责任心强、心理素质好、 技术过硬、应变能力强的队伍。 5、负责编制车辆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机动车驾驶人员定期开展应急预 案学习及演练,使驾驶员熟练掌握车辆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和启动方法。 6、负责组织内部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按规定及 时处理。 7、及时上报各类事故,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和善后工 作的处理。对本单位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参与内部调查,提出处理意 见,建立交通事故档案,统计报告交通事故。 8、建立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9、负责对驾驶人员的考核及奖惩。
(三)动火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车辆管理部门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教育
活动,根据不同类型车辆,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灭 火演习和车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安全教育内容包 括: 1、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等; 2、交通安全常识; 3、交通运输风险管理知识; 4、安全驾驶技术; 5、车辆机械常识; 6、职业道德教育; 7、交通事故案例; 8、其它交通安全内容。
驾驶员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驾驶员实行准驾证管理制度,准驾证的有效期限为6年, 每年审验一次。办理企业内部准驾证,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因工作需要; 2、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件; 3、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车辆。 第十八条 办理驾驶员内部准驾证程序: 1、拟从事驾驶员工作的员工须填写《内部机动车驾驶审批表》。 2、机动车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件进行审验,确认驾驶证 符合准驾车型要求的,在《内部机动车驾驶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3、仓储安全环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件(拟从事小型流动加 油车驾驶的人员还需要提供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培训证)、驾驶简 历、身体健康体检情况、有无肇事经历及《内部机动车驾驶审批表》逐 一进行认真审验,确认符合机动车驾驶条件的,报经所属各企业、控股 公司安全总监、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予以办理内部准驾证。
第十九条 小型流动加油车驾驶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危险化学
品运输从业资格培训,取得考试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 驾驶员必须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管理,听从调派, 未经车辆管理部门许可,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更不得将车 辆私自交由他人驾驶。 第二十一条 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规则, 必须保证前排就座人员佩戴安全带,否则拒绝开车。 第二十二条 要保持车容整洁卫生,主动做好出车前、收车 后的车辆维护、保养和附属设备检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 要发扬“安全第一、文明驾驶”的优良作风, 不开“英雄车、霸道车、斗气车”,确保安全行车。 第二十四条 严禁驾驶员行车中吸烟、吃东西,接打手机等 各种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
1、驾驶员:本办法所称驾驶员是指中国石油
内蒙古销售公司及所属各企业、控股公司中持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有效驾驶证件,驾 驶本企业所管理车辆的从业人员。 2、车辆: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中国石油内 蒙古销售公司及所属各企业、控股公司所管理 的各种机动车辆。
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1、各企业、控股公司经理办公室为公司本部公务
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车辆开展安全检
查,每辆车每月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第十五条 车辆管理部门必须每季度对车辆安全运 营情况进行考评,结合考评情况对驾驶员实施奖惩。 第十六条 仓储安全环保部门要不定期地对本单位 车辆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抽查,依照《中国石油内 蒙古销售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考评表》(见附 表),每半年对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一次检查, 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内蒙古公司每年对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一次检 查考评,年底通报考评情况并实施奖惩。
日常管理 第十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内
蒙古公司及所属各企业、控股公司要认真落实机动 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 公司行政一把手要与各分管领导、所属各部门主要 负责人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车辆管理部门主 要负责人要与每名驾驶员签订《岗位安全环保责任 书》。 第十一条 车辆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安全 教育、事故统计、安全考核、隐患统计及整改台帐, 建立健全驾驶员管理档案。 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部门要坚持对车辆进行日常检 查和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解 决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