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安全生产法》解析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新版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逐条解读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解读:这条是立法目的。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有效消除或控制危险和有害因素而采取一系列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二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安全。
通过立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重视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应当同步,并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这条是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一切合法或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不论其性质如何、规模大小,只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应适应本法。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这个超重要的《新安全生产法》。
这可不像那些无聊的法规条文,它真的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呢!
比如说,咱想象一下啊,你在一个工厂上班,要是没有严格的安全生产规定,那岂不是像在走钢丝一样危险!就好比你在开车没系安全带,多吓人啊!新安全生产法就是要给我们的工作环境加上一层厚厚的保护罩。
再看看那些建筑工地上,大型机械到处都是,如果不按照规定操作,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这就和你骑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一样,随时可能出大乱子!新安全生产法就像是一个严厉又贴心的守护者,时刻提醒着大家要注意安全。
你们知道吗,这新法对企业的要求也更严格啦!企业得像爱护宝贝一样重视员工的安全。
可不是随便说说就行的,得真真切切去落实啊!这就好像一个家长对孩子,要用心照顾,不能马虎。
要是企业不遵守,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得受到严厉惩罚呢!“哎呀,那怎么能不重视呢!”有人可能会这么问。
对啊,安全可是天大的事!
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也要积极了解和遵守这个新法。
不能觉得和自己没关系呀!难道你想在一个危机四伏的环境里工作生活吗?“那肯定不想
啊!”大家肯定会这么说。
那就对啦!我们要主动学习,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
总之,《新安全生产法》是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的重要法宝!我们都要认真对待,不能有丝毫马虎!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吧!。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摘要:一、新安全生产法的背景与意义二、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1.明确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2.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3.加强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4.提高安全生产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5.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1.企业方面2.员工方面四、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与展望正文: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一、新安全生产法的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安全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国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 年12 月1 日正式实施新的安全生产法。
二、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1.明确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这一原则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为各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2.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员工。
3.加强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这有利于提高安全监管部门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更好地保障安全生产。
4.提高安全生产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评价等制度进行了完善,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制度化。
5.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安全生产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行了加大,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可能面临罚款、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亮点解析在这里
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亮点解析在这里《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亮点解析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安全生产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的监管和保障,我国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了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对原有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
本文将对新旧两个版本的《安全生产法》进行对比,并解析其亮点。
一、新旧版本对比1. 法律体系:新《安全生产法》在法律体系上进行了重构,将原来的《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合并为一部法律,统一了法律适用范围和规定。
2. 法律责任:新《安全生产法》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力度进行了加大,增加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范围,并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情节,提高了违法成本。
3. 安全生产组织: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要求,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4. 安全生产设施: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明确了各类设施的功能和使用要求。
5. 安全生产监管: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方式和手段进行了创新,引入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管模式,提高了监管效能和监管水平。
二、亮点解析1. 法律体系的重构:新《安全生产法》将原来分散在多个法律中的规定进行了整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使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更加系统和完备。
2. 处罚力度的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行了加大,从而提高了违法成本,增强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
3.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新《安全生产法》强调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性,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管理责任。
4. 安全生产设施的规范: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确保了安全生产设施的功能和使用效果。
5. 监管模式的创新:新《安全生产法》引入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管模式,提高了监管效能和监管水平,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更加科学和有效的手段。
新安全生产法逐条释义
新安全生产法逐条释义新安全生产法逐条释义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近期,我国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并对以前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
下面,将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内容进行逐条释义。
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和提升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
这条是新安全生产法的引言,体现了立法目的和原则。
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和提升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而制定本法的基础是我国宪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从事供应销售活动并导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事故的境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适用本法。
这条规定了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国境外从事供应销售活动并导致中国境内事故的境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都适用本法。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都要按照统一的安全标准进行操作。
第三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把预防为主的方针同事故防范、减少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结合起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增强各方面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奠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这条规定了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即预防为主,把预防作为安全生产的主要原则,同时结合事故防范、危害减少和人身财产保护。
此外,还强调了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强调了各方面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地位,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安全生产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四条: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深度解析四个方面安全生产
新安全生产法深度解析四个方面1、以宪法为基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包括哪四个层次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正在构建之中。
这个体系具有3个特点: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母系统与若干个子系统共同组成的。
从具体法律规范上看,它是单个的;从法律体系上看,各个法律规范又是母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层级、内容和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辩证统一关系。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究竟如何构建,这个体系中包括哪些安全生产立法,尚在研究和探索之中。
我们可以从上位法与下位法、普通法与特殊法和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等3个方面来认识和构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
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
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
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者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的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适用上位法的规定。
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
下位法的数量一般要多于上位法。
1.法律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
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电力法》等。
新安全生产法解析
新安全生产法解析新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国家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于2021年4月29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对于促进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解析。
一、突出了防范措施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同时,新安全生产法还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二、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人的监管和追责惩罚力度。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未采取安全措施或者弄虚作假的,将依法追究刑事、民事或行政责任。
三、从源头上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强化了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的建设。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制定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事故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对于严重事故,要及时组织救援,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
五、提升了对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的重视程度。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新安全生产法还明确规定,将安全生产纳入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
综上所述,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对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突出防范措施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人的监管和追责惩罚力度,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的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的重视程度,可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新《安全生产法》(2023版)全面解析
新《安全生产法》(2023版)全面解析引言2023年,新一版的《安全生产法》将会于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作为中国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文将全面解析新《安全生产法》(2023版),以便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重要内容和变化。
一、新《安全生产法》的背景新《安全生产法》是根据国家制定的发展战略和安全生产领域的实践经验进行修改和完善的。
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
二、重要内容解读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强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执行,要求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的权责。
企业必须制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
2.安全生产标准和措施的规范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标准和措施的规范进行了详细的要求。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3.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机构的职责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机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执法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罚。
4.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新《安全生产法》强调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工作,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同时,要求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新《安全生产法》的意义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1.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将促使企业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机构的职责,加强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
新安法解读释义
新安法解读释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安全生产在我国的地位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国适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安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迈入了新阶段。
本文将对新安法进行解读释义,以帮助广大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这部重要的法律。
一、新安法简介新安法是对原有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和完善,全文共十章,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预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调查与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新安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了安全生产预防和监督管理,加大了违法责任的追究力度。
二、新安法的主要变化1.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新安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措施。
新安法强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控,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新安法增加了对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要求,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监管效能。
4.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安法对违法行为设置了更为严格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以震慑违法行为。
三、新安法的亮点1.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生命安全。
新安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强化法治思维,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新安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法律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3.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新安法鼓励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新安法的实施意义新安法的实施对于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新安法的贯彻实施,将有利于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摘要:I.引言- 介绍新安全生产法的背景和重要性II.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 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III.新安全生产法的亮点- 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调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 提高安全生产违法成本IV.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意义- 促进安全生产法治化- 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V.结论- 总结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意义正文: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一、引言新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将围绕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亮点及实施意义进行全面解读。
二、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即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这一原则旨在强调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风险。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同时,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3.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新安全生产法赋予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的权利,职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同时,职工有义务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和方法,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范围和程序,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得到严肃处理。
2023年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解读(含全文)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2023年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解读(含全文)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导读】2023年新《安全生产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为新《安全生产法》的重点内容解读。
一、加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事故防控措施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加强对事故的防控措施,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同时,要加强对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特殊物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存储和运输。
三、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了法律的制裁力度。
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采取安全生产措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同时,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加大追责力度。
四、推动科技创新应用新《安全生产法》鼓励推动科技创新应用,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科技水平。
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智能化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
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要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同时,要加强对职业健康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人职业健康意识。
全文如下:安全生产法(2023修订版)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修订新的安全生产法如下: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法制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重要利益和基本政策。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
第三条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推动安全生产科技水平的提高。
《安全生产法》解析
《安全生产法》解析(2021版)
第二章<第三十四条>
矿山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验收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生产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装卸危险物品建设项目
竣工投入生产 或使用前
施工单位
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验收 合格
投入生产 和使用
第二章<第二十九条>
新工艺
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
新技术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新设备
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新材料
《安全生产法》解析(2021版)
第二章<第三十条>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法》解析(2021版)
第二章<第二十一条>
1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
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单位
职责要求
国务院有关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 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 术审查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
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 计划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 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
门
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 依据法定职责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
新《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十五条
新《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十五条新《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十五条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对于加强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全面、生动、有指导意义等方面,详细阐述新《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十五条的相关内容。
一、全面解析新《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实施以来,切实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执法,并且在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情、行业需要,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全面按照科学治理和立法的原则,以法律的形式对安全生产进行了规范和约束;二是从“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绩效管理”的思想出发,加强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监管机制;三是对执行单位和执法机构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强化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的整体性,还规定了财政支持和政策激励等方面的措施。
总之,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将为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法律支撑,为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驾护航。
二、安全生产十五条安全生产十五条是中央政府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文件,旨在全面提升全国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
这十五条就是:一是加强生产安全领导工作;二是强化生产安全纪律和责任;三是推进职业病防治;四是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系;五是加强安全技术服务和科技创新;六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七是推行“四同时”协同管理机制;八是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九是深化煤矿等领域安全治理;十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十一是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十二是推动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十三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十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十五是加强有毒有害物质安全管理。
三、新《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十五条的指导意义新《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十五条作为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法规和指导文件,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规范和约束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亮点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亮点解读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行业日益多元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也危害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今年11月,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作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法,不仅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的法制和法规,更深刻地反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要求和标准。
接下来,我们将一起深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的亮点。
一、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资源总量控制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加强了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事故的管控。
同时,为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隐患、事故预警、事故报告、事故调查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将大大增强事故预防和管控的能力。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强调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要求企业领导先行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者主体责任。
此外,新安全生产法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
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仅要对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罚,还要通过行政拘留、吊销执照等措施加以惩戒。
三、强化安全设施和安全培训新安全生产法强调了企业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措施的建设和使用,明确要求企业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并加强对涉险行业的监管。
此外,新安全生产法还要求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体系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不同层级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建立了安全检查、安全评估、安全审核等多重手段的安全监管体系,既保证了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同时还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隐患。
总之,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不仅加强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管控和责任追究,同时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行业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
未来,我们希望通过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将中国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推向新的高度,争取建立一个安全、稳定和可持续的社会发展环境。
图解新《安全生产法》2022完整版
图解新《安全生产法》2022完整版图解新《安全生产法》2022完整版一、背景介绍2022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草案)》,自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更加注重严格监管,切实维护公众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本文旨在全面解析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为企业及个人了解《安全生产法》的最新变化和如何在实践中正确执行提供参考及匡助。
二、修订内容1.关于责任压实,新增和修改了多项相关规定,增加了违法行为的罚则。
2.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和培训,完善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规定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和意外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
4.增加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措施的规定。
5.加强了安全风险防控、生产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
三、主要条文1.责任压实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加强了责任压实,增加了多项相关规定。
其中,第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十三条规定:“众口一词,安全重于泰山”,所有从业人员都有安全生产责任。
还规定了多个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2.从业人员安全保障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外,还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工作现场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风险。
3.安全生产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第二十九条规定了针对安全生产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或者意外事件,应当即将通知相关行政部门,并进行紧急调查,报告最终处理结果。
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严重损失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赔偿。
4.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措施的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措施的规定。
在安全生产方面被违法行为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如果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为了人员伤亡或者严重损失,责任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被害人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新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它对于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不仅是对过去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继承和发展,更是对新时代安全生产事业的新要求、新挑战的积极回应。
新安全生产法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新法明确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这一规定凸显了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导地位,强调了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新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三是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新法强调企业应当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这一规定有助于预防和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新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行了大幅度提高,旨在震慑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这一规定有利于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企业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我国企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了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积极响应法律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具体来说,企业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各级人员和部门分工明确、协调有力。
二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
企业应加大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技能。
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安全生产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法将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法制化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新版《安全生产法》解析
新版《安全生产法》解析新版《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已经通过,将于2022 年正式发布实施。
重点内容先了解一下。
一、安全生产法深度解读一、明确了立法目的和调整范围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1 )删除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合用其规定的内容。
( 2 )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园等公益性单位的安全生产,参照本法的规定执行。
二、完善安全工作方针和机制将现行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修改为如下: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预、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 1 —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规定冶金、使用危(wei)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风险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预评价。
新增规定矿山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wei)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其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审核允许,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衔接。
规定高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审查允许后方可开始施工。
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负责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安全设施设计后四十五日内作出审查意见书,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审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安全风险较大的建— 2 —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 2 —规定高危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并保留完整记录。
新安全生产法解析与安全管理培训
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 业拒不停产停业停工,继续违法违规生产的
问题,以防范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
(8)增加了严重违法行为公示的规定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 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可以通 报投资、土地、证券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
= 未进行
危险
风险评估和控制
1、两类危险源: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现实的各种系 统不可避免的会存在某些种类的危险源。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本身发展中的作用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危险源——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
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包括各种能量源和能量载体)
第二类危险源——导致约束 、限制能量措施失效破 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物—环境等)
40
工作安全分析(JSA)的作用
消除重大的危害 实现规章和政策的需要 将整个团队纳入管理 改善对危害的认识或增强识别新危害的能力 确保控制措施有效并得到落实 持续改善安全标准和工作条件 减少事故
41
JSA流程
1
2
识别 工作任务
6
工作任务分解 成几个关键的 步骤
5
残余风险是什么? 研究消除或降 低风险的措施
事故。
(2)增加安全生产规划的规定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
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通过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安全生产长 远目标、工作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
目 标
施,推进政府和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3)增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规定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_规章制度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_规章制度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发布时间:2020-05-10导语:小编整理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解读,欢迎大家阅读!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立法目的表明的是为什么要立法,或者说制定这部法律所要实现的基本社会目标。
立法目的贯穿整部法律制度设计的始终,所有法律条文都是围绕立法目的来设计,并为立法目的服务的。
《安全生产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据此,本条明确了4个层次的立法目的,互相联系,层层递进,集中展现了《安全生产法》的价值和目标。
(一)制定《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这是制定《安全生产法》最直接的目的。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一项只能持续加强而不能有任何削弱的极为重要的工作。
特别是我国人口众多,又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较为突出,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易发多发的高峰期,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的各方面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其中具有基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意义的措施,就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通过完善相关制度,确立基本的行为规范,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使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和加强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与此同时,也需要制定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确立具有共性的制度和规范,更加全面、系统地规范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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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安全生产法》解析新版《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已经通过,将于2014年正式发布实施。
重点内容先了解一下。
一、安全生产法深度解读一、明确了立法目的和调整范围1.明确立法目的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调整范围(1)删除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的内容。
(2)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园等公益性单位的安全生产,参照本法的规定执行。
二、完善安全工作方针和机制1.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将现行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修改为如下: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 1 —2.政府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1.扩大了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范围规定冶金、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风险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预评价。
2.增加了矿山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准入规定新增规定矿山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其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衔接。
3.规范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程序规定高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
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负责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安全设施设计后四十五日内作出审查意见书,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审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 2 —4.明确了施工单位的职责规定高危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并保留完整记录。
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当停止施工。
5.新增了监理单位的责任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对高危建设项目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6.新增了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预防效果的评价新增了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预防效果的评价。
高危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安全设施的预防效果进行评价,与《职业病防治法》相一致。
7.明确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高危建设项目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其安全设施验收报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补充了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 3 —1.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国家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内容,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应当开设安全知识课程,提高学生安全、紧急避险、救护知识和防灾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2.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惩制度,促进从业人员遵章守纪。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习惯和技能。
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生产经营单位的车间(区队)应当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班组应当每日召开一次班前会,并对所辖作业区域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巡查,查明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和事故隐患,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车间(区队)安全会、班组安全巡查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3.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1)国家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系统,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4 —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分级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通报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主管部门,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2)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限制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和银行贷款。
五、补充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1.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当与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2.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国家建立矿山、危险物品、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油气田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建立或者确定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器材。
3.政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生产安全— 5 —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必要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用于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5.应急救援费用的承担因事故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解决。
六、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增设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的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预防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等职责,并且应当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股东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2.新增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矿山、冶金、轨道交通运营、道路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和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
3.规定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6 —在现行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基础上,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4.明确了劳务派遣用工的安全管理责任目前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比较普遍,用工单位、派遣单位相互回避责任的情况十分严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的现象较多。
送审稿对劳务派遣用工的安全责任作出了规定,明确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将现场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5.新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轮流现场带班的规定矿山等高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轮流现场带班,带班负责人应当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事故隐患。
井工矿山负责人现场带班,应当与从业人员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6.新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国家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与工伤保险费率挂钩。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分级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通报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主管部门,作为生— 7 —产经营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7.新增安全生产状态定期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状态报告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交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态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安全生产状态报告的内容客观真实、采取的措施符合相关要求。
8.新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和代治理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生产经营单位逾期不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可以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代为治理。
七、完善了安全生产投入的规定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的税前扣除按照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用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预防、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费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与《职业— 8 —病防治法》的表述相一致。
八、强化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措施1.增大查封、扣押违法范围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危险物品以及作业场所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三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2.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国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
发生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外,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分别对其查处情况实行挂牌督办,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停止向违法企业供应动力等资源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作出停产停业整顿、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执行,并在三日之内报告整改措施和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