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婴幼儿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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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婴幼儿合理用药
【关键词】婴幼儿;合理用药;安全用药
婴幼儿是指从28 d~3周岁的小儿,这一时期的小儿虽较新生儿明显成熟,但用药并不能单纯地将成人剂量减少。因为,药物在小儿体内分布有异于成人,他们与成人在细胞通透性、蛋白结合率、体液分布上均有显著差异。而且,小儿肝细胞酶系统发育尚不成熟,肾功能不完善,其肾有效血流量与肾小球滤过率均较成人低,肾小管分泌,尿浓缩,钠离子交换和酸碱平衡功能也差,年龄愈小愈不完善[1]。出现与成人不同的各种药物反应。因此,婴幼儿合理用药,一定要掌握小儿用药特点。
1 婴幼儿合理用药原则
1.1 正确诊断选择合理药物用药之前必须进行正确诊断才能有针对性地的选择药物,避免婴幼儿药物的不良反应(ADR)的发生。通过血常规检查确定是细菌感染还是病毒感染,有针对性的选择药物对症治疗。
1.2 选择合适剂量剂量选择不当是婴幼儿ADR发生的另一主要因素。许多药品没有小儿专用剂量,通常用的方法是由成人剂量来换算,多数仍按年龄、体质量或体表面积来计算小儿剂量,这些方法各有其优缺点,可根据具体情况及临床经验适当选用。在联合用药时,应注意有无药物浓度较为单一及用药时的改变,要及时调整用量。
1.3 选择适当的给药途径主要由病情轻重缓急、用药目的及药物本身性质决定。正确的给药途径对保证药物的吸收、发挥作用至关重要:①能口服或经鼻饲给药的小儿,经胃肠道给药安全;②急重症考虑使用静脉给药;③有些药物(如地高辛),口服较肌内注射吸收快,应引起注意;④地西泮溶液直肠灌注比肌内注射吸收快,因而更适于迅速控制小儿惊厥;⑤由于儿童皮肤结构异于成人,皮肤黏膜用药很容易被吸收,甚至可引起中毒,体外用药时应注意[2]。
2 婴幼儿常用药物的合理应用
2.1 抗菌药的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目前已成为治疗婴幼儿多种疾病的首选。然而抗菌药物顾名思义是作用于细菌的药物,其药物对于病毒微生物感染作用甚微或根本没有作用。婴幼儿最常见的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俗称:感冒)一般均为病毒感染,偶有合并细菌感染。因此,经血常规检查,没有合并细菌感染者,一般只需要多饮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休息,同时对症应用抗病毒药物经5~7 d即可恢复。一般不需使用抗菌药物,只有在继发细菌感染或小于6个月的小婴幼儿时,才考虑使用抗菌药物。80%的婴幼儿腹泻也是由病毒引起的,因此在治疗婴幼儿腹泻时,特别是原因不明时,不要轻易使用抗菌药物。因抗菌药物的滥用易引起后果严重的真菌性肠道感染,对婴幼儿腹泻一般应使用吸附性止泻药及肠道益生菌制剂,但同时要对并发的脱水酸中毒和电解质紊乱予以重视及纠
正。
对细菌感染性疾病治疗时则要严格遵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并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儿科应用抗菌药应遵循以下原则:医生应参考药物过敏试验的结果选择使用抗生素;抗生素可单用者不联用,可用窄谱者不用广谱,同时还应考虑选用药源充足,价格低廉的有效药;抗菌药的联用遵循协同原则;不能在没有明确指征的情况下滥用抗菌药。下列药物婴幼儿应慎用或禁用。
2.1.1 氨基糖苷类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均对耳蜗神经有毒性,幼儿慎用,如必须使用应减小剂量,且疗程不超过7 d[3]。
2.1.2 四环素类该类药物除有肝肾损害以外,还可沉积于牙齿和骨骼中,造成牙齿黄染,影响婴幼儿骨骼正常发育,因此8岁以下儿童应禁用[3]。
2.1.3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毒性低,可用[1]。罗红霉素、琥乙红霉素、阿奇霉素使用时应注意剂量。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肝毒性、听觉障碍、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药物热、药疹、荨麻疹)等,停药或减量即可恢复,但患儿合并肝炎时,应禁用依托红霉素[3]。
2.1.4 氯霉素类主要不良反应有粒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等慎用[3]。
2.1.5 磺胺类对体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婴幼儿可致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溶血性贫血,应禁用。幼儿使用应注意大量饮水防止引起结晶尿。磺胺甲基异唑近报道过敏者较多应慎用。
2.1.6 喹诺酮类该类药物可影响软骨发育,婴幼儿应慎用,但也有不良反应低的报道[4]。
2.2 合理使用解热镇痛药发热是儿童常见症状和就医原因。据统计,在小儿急诊留观和住院者中,发热占第1位,普通感冒、急性扁桃体炎、肺炎和某些急性传染病是引起发热的主要疾病。众所周知,持续高热(腋温≥39℃)会直接威胁患儿健康,不仅使机体耗氧量和各种营养素的代谢增加,而且可促发高热惊厥,还可使人体消化功能及防御感染的能力降低。因此,适当应用退热药可以快速降低体温,缓解高热引起的并发症(如高热惊厥等)。目前,各医院和药房出售的退热药有数种,剂型有水剂、片剂、栓剂和针剂4种,那么婴幼儿如何选择并合理使用解热镇痛药物,笔者认为应遵循以下原则。
2.2.1 低热、中热不要急于退热发热是人体的一种保护机制,是身体对病毒或细菌入侵产生的一种反应。通过发热可以刺激网状内皮系统的吞噬作用。这种反应有利于歼灭入侵的病毒和细菌,从而有利于小儿的正常成长发育。体温37.5℃~38℃为低热,38℃~39℃为中热,39℃以上为高热。低热或中热有利于小儿成长发育,因此不要急于退热。
2.2.2 高热及时用药体温达到39℃以上就必须用药,而且刻不容缓。高热持续过久,可使身体的许多重要功能失调;由于氧气和营养素消耗大而加重心脏血管的负担;大脑兴奋过度而导致高热惊厥或过度抑制而引起昏睡;消化功能紊乱;抵抗力减弱,合并肺炎等。因此,必须及时使用解热镇痛药,必要时还需配合物理降温。对于<3个月的婴儿使用解热镇痛药更需慎重,应多次用物理降温方法。
2.2.3 选择毒性低不良反应少的药物当前用于儿童退热的解热镇痛药物,最常用也较安全的药物当属对乙酰胺基酚、布洛芬。但需要明确的是,退热治疗不能消除疾病的原因,仅起到暂时的解热镇痛作用。因此,对出现高热的患儿,重要的是尽早做出正确的诊断。
2.2.4 选择安全、适合的给药途径小儿解热镇痛药剂型大致有以下几种:水剂、片剂、栓剂、针剂。可以根据患儿的病情选择不同的给药途径。其安全性依次为栓剂、片剂、水剂、针剂,其吸收、起效快慢依次为针剂、栓剂、水剂、片剂。
2.2.5 严格遵守给药时间严格按照药物说明书中给药时间间隔给药,避免盲目重复使用各种解热镇痛药物。再次给药时间间隔至少应在4 h以上。此类药物用于解热一般限定服用3 d,用于止痛限定服用5 d,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应及时向医师咨询,不得长期服用。
2.2.6 禁用、慎用下列解热镇痛药①非那西丁类:主要是指含有非那西丁的复方制剂,可引起人体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和肾损害,对婴幼儿尤其敏感,禁用;
②氨基比林:首要损害是粒细胞减少,慎用;③阿司匹林:患有呼吸系统疾病的儿童慎用。对小儿易引起瑞氏综合征,英国规定12岁以内儿童禁用。
2.3 合理使用微量元素及维生素类药物很多家长及部分医生认为微量元素及维生素类药物可以长期、无条件使用,因此经常给孩子服用一些诸如某些钙制剂、锌制剂、氨基酸制剂、多种维生素制剂等药物。其实服用此类药物治疗要根据身体的需要,若滥用或过量地长期使用会产生不良反应,如Vit D过量的使用可致使体内Vit A、Vit D浓度过高,出现高钙血症。对于新生儿,不宜长期使用Vit K,否则易引起高胆红素血症。
综上所述,为了婴幼儿的健康,在为其选用药物时要根据药物特点与患儿的具体情况,及时选用安全、有效的药物,避免盲目用药及禁用药物,必须使用慎用药物时应在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治疗药物反应情况。
参考文献
1 钱漪,沈时霖.儿科临床药物手册.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15.
2 徐小薇,王跃明,李大魁.儿科合理用药探索.中国临床药学杂志,2001,10(2):125-128.